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15 12:33:07 制度 我要投稿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7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7篇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1

  一、管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作风严谨,工作踏实,严于职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三、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爆易爆、剧毒物品按规定分门别类存放,并在存放处贴上标签,注明“危险”字样。

  四、任何领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者,必须持有分管领导签字的审批单,并办理登记领用物品名称、数量、用途、领用人签字等手续。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五、管理人员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必须做好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暴晒等各项工作,严格做好预防事故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产生不良后果。

  六、管理人员要做好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存放室的`防盗、防火工作,保持存放室内整洁。要按规定在存放室内配备防盗、防火设施,照明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安全,消除隐患。

  七、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存放室内,未经管理人员准许,领用人不得进入存放室。

  八、管理人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

  九、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存放室20米内不得持有明火、吸烟,不得在存放室50米范围内进行电焊、电割等有明火火花、带电作业。

  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主管领导签字,做好帐册登记,方可报废。

  十一、对因保管不慎、管理不当,造成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丢失、损坏,管理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保卫处报告,不得延误时机。

  十二、对因工作不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2

  1、易燃易爆工作岗位上的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规定。

  2、易燃易爆岗位要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如确实要动用明火时,要严格遵守并执行“关于印发‘辽河石油勘探局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中的规定。

  3、易燃易爆部位的.设备、装置要符合防火要求,消防器材、防火设施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能改正的要及时向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汇报,未整改前要有临时防护设施。

  4、岗位工人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各项操作规程,防止各类火灾发生。

  5、岗位工人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灭火器材的使用性能、使用方法,熟练本岗位上的灭火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火灾,迅速按照本单位的灭火应急预案进行灭火。

  6、易燃易爆场地的场地要清洁,设备无渗漏,工具材料摆放整齐,安全通道畅通。

  7、易燃易爆部位要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

  8、易燃易爆工作间要有“严禁烟火”标志。电器设备和工具必须符合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可靠的防静电和通风设施。

  9、工作间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实行定量领取,不得在用电设备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易燃易爆部位要认真抓好自检自查,并填写好相关记录。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3

  (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实验室管理员负责管理。

  (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登记、交接、检查、出入库、领取清退等管理制度,要建立帐目,帐目要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

  (三)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指定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一定保管知识的专人负责管理。要严格安全措施,严格危险物品存放、使用审批制度。

  (四)除实验室等教学需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外,教室、宿舍、图书馆、计算机房等场所禁止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五)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根据物化特性分类存放,严禁混存。

  (六)地下室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高层建筑严禁使用和存放瓶装液化石油气。

  (七)危险物品存放地点严禁闲人进入,保管人员工作结束离开前要进行安全检查。

  (八)易燃易爆、剧毒品、强酸等易发生重大伤害事故的.化学危险品,要严防发生丢失、被盗和其它事故。一旦发现危险品有丢失、被盗现象,应立即向校长或分管副校长报告,要立即追查落实,并按有关规定严格整顿处理。

  (九)学校应制订危险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出现紧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4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具有极大的火灾危险性,为确保单位的消防安全,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单位根据日常工作需要,如需储存、使用、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经单位相关领导批准同意,并做好消防应急处置措施。

  二、严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入经营活动场所。外来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入单位,如带此类物品必须交由单位保管人员管理。

  三、危险品保管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四、危险品储存场所必须符合有关建筑防火要求,如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五、装卸、搬运危险品必须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

  六、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易燃易爆物品的危险性和贮存方法,将易燃易爆物品按不同的性质分批、分类、分柜存放,不得将危险品存放在建筑物的地下室,以防受潮失效或发生爆炸时造成更加惨重的后果。

  七、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摆放整齐、有序。

  八、经常对本区域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对超过有效期和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解决。

  九、实行易燃易爆物品检查制度,单位防火防爆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工作。

  十、当易燃易爆物品遇到火灾事故的危险时,义务消防队员和管理人员应积极入抢救和扑救工作,对危险品能撤离的,要迅速转移到安全区域,无法撤离的,要迅速集中所有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无法扑救的,要设危险区域严禁其它人进入,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上级和消防部门报告。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5

  一、为了加强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规定,制度如下规定:

  二、生产、储存、经营和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未获得相关部门批准,不得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四、从事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人员必须经消防、安全部门进行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准上岗。

  五、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建筑物和场所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必须按照有关法规装防雷保护设施;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气防爆标准。

  六、对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的储存、保管和使用,必须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大量销毁、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应当征得所在地安全管理部门的.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

  八、危险物品必须双人保管,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保管人员必须按国家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消防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不了解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性能和安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从事保管和操作工作。

  九、各单位领导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要指定专人负责领导取和保管,账目要清楚,手续要完备,使用和保管要安全。剧毒物品要专柜(保险柜)专人保管,领导时需经批准,准确登记用量,使用时应妥善保管,严格处理废液,防止中毒事故。

  十、进购和领用化学危险物品、剧毒物品要及时办妥手续,库存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6

  为加强施工现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保证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及工程财产设施不受损失,特制订本规定。

  化学危险物品分为爆炸物品、自然物品、氧化剂、遇水燃烧物品等类,每类物品各有其不同的化学物理特征,有的会因受热、磨擦、撞击引起火灾,有的不须接触明火也会自行燃烧,为了减少事故或不出事故,规定如下。

  一、爆炸物品必须放在专用仓库中,爆炸物品仓库禁止设在城镇和居民聚居的地方,并应当和周围建筑交通要道输电线路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二、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仓库管理员必须由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并熟悉爆炸物品知识的人担任。

  三、贮存物要符合消防要求,要有专用仓库或专用储存设施,进行存储。

  四、储存物品要分类贮存,化学性能相互抵触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品及使用不同灭火剂的物品不准同库贮存。

  五、爆炸物品仓库禁止使用油灯、蜡烛及其他明火照明,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和铁器带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玩耍、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六、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管理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物品登记制度。

  七、进入库房物品要检查验收登记,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或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出入库。

  八、使用爆炸物品的工地、临时存放爆炸物品时不得超过规定限量,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严禁随意放置在工棚和施工现场。

  九、要加强贮存过程的管理,保管人员应对所保管物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十、各单位使用氧气瓶、乙炔罐等易燃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使用时两罐相距不得少于10米。

  十一、气瓶的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并要设置两道防震胶圈。

  十二、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按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办理;做到轻拿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撞击、倾倒和重压,以免容器破损泄漏而发生危险;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物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十三、仓库区、贮罐区严禁一切烟火并配足灭火器。

  十四、控制领用数量,对领用物品数量、领用人、领用时间进行登记,使用剩余物品要及时收回保管。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7

  一、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等情况,要详细造册登记,建立台账。

  二、各类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别包装、分别运输、分别储存,严禁混装、混运、混存。

  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由专人保管、定点存放。

  四、存放库房要符合消防要求,库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时,应严格履行领料登记制度,填写《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领取登记表》。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房。库房内要挂有明显的'规章制度及警言、标语。

  五、实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储量不得超过当天的用量,个人限课堂使用量。实验后应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确定安全,使用剩余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回收,残渣、残液不得随意倾倒,应集中安全处理。

  六、使用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杜绝灾害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七、对不按规定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要视情节给予处理,有引发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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