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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13 15:11:46 关于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关于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品是指那些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不能满足既定质量要求或技术标准的产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精选1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不合格品管理制度1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不合格品的管理,确保不合格品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防止不合格品对生产、经营和消费者造成损害,特制定本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不合格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以及售后退回的不合格品。

  三、不合格品的识别与标识

  1. 质检部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并标识清晰,明确不合格品的原因、数量及处理方式。

  2. 标识应醒目、易识别,防止与其他合格品混淆。

  四、不合格品的隔离与存放

  1. 质检部门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确保不合格品不会误用或混入合格品中。

  2. 不合格品应存放在指定区域,分类存放,并做好记录。

  五、不合格品的处理

  1. 对于可修复的不合格品,由技术部门制定修复方案,经审批后实施修复,修复后需重新进行质量检验。

  2. 对于无法修复的不合格品,由相关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审批后进行报废处理。

  3. 报废处理应遵循环保原则,尽量采取资源回收、无害化处理等方式。

  六、不合格品的记录与报告

  1. 质检部门应建立不合格品记录档案,记录不合格品的名称、数量、原因、处理方式等信息,以便追溯和统计分析。

  2. 对于重大不合格品事件,质检部门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报告,提出改进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七、责任与考核

  1.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不合格品管理,确保不合格品得到及时处理。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质检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关于不合格品管理制度2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对不合格品的管理,确保不合格品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防止不合格品流入市场,维护公司声誉和客户利益,特制定本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二、不合格品定义

  不合格品是指在生产、检验、仓储等环节中,因材料、工艺、操作等原因导致产品不符合公司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客户要求的产品。

  三、不合格品识别与标识

  1. 生产过程中,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停止生产,并上报给质检部门。

  2. 质检部门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标识,记录不合格品信息,如生产日期、批次、数量、不合格原因等。

  3. 不合格品应存放在指定区域,并设置明显的标识牌,防止与合格品混淆。

  四、不合格品处理流程

  1. 质检部门将不合格品信息上报给相关部门负责人,并组织召开不合格品评审会议。

  2. 会议中,各部门共同分析不合格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确定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如返工、降级、报废等。

  3. 对于需要返工的不合格品,由生产部门组织员工进行返工操作,返工后需重新进行质量检验。

  4. 对于降级处理的不合格品,需明确降级后的使用范围和标准,并经过客户同意后方可销售。

  5. 对于报废处理的不合格品,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销毁,并记录销毁情况。

  五、不合格品预防与改进

  1. 各部门应定期对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找出根本原因,制定预防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 加强员工质量意识培训,提高员工对质量标准的认识和操作技能。

  3. 定期对生产设备和工艺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六、监督与考核

  1. 质检部门负责对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2. 将不合格品管理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对不合格品处理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质检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或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提出改进建议。

  关于不合格品管理制度3

  1、检验部门所属各检验站(组)应设有不合格品隔离区(室)或隔离箱。

  2、一旦发现不合格品及时做出标识后,应立即进行隔离存放,避免造成误用或误装,严禁个人或作业组织随意储存、移用、处理不合格品。

  3、及时或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和分析处理。

  4、对确认为拒收和判废的不合格品,应严加隔离和管理,对私自动用废品者,检验人员有权制止、追查、上报。

  5、根据对不合格品分析处理意见,对可返工的不合格品应填写返工单交相应生产作业部门返工;对降级使用或改作他用的不合格品,应做出明确标识交有关部门处理;对拒收和报废的不合格品应填拒收和报废单交供应部门或废品库处理。

  关于不合格品管理制度4

  一、目的

  对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所造成的影响,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

  三、职责

  3.1本程序由品管科管管理

  3.2评审职责

  本公司授权检验人员负责本厂内不合格品的评审,现场不合格品的评审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负责。

  3.3处置职责

  检验人员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置决定。若不能处置,则上报品管科处置,生产人员根据处置决定及时进行处理。

  3.4工作程序

  原料、成品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割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通知品管领导,品管科有关负责人。

  四、评审、记录

  4.1.1原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收购检验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补充要求作出评审,做好记录,不合格原料不予收购。

  4.1.2经辅料质检员检验且判定为不合格的进货物料,辅料质检员应在不合格物料的“原辅材料进货检验单”上标识不合格,仓库保管员对其标示、隔离存放

  4.1.3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产技术人员根据标准作出评审,做好质量记录,并通知质管科。

  4.1.4对标有本厂标识的成品进行调查、评审、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4.2标识、隔离

  4.2.1原料收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作出如下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另行隔离堆放。

  4.2.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该岗位人员根据技术规程规定作出相应标识,有条件时,应与合格品隔离。

  4.2.3对不合格品粘贴“不合格”识别标记,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及注明不合格原因

  4.2.4不合格品的隔离方法。对不合格品要有明显的标记,存放在工厂指定的隔离区,避免与合格品混淆或被误用,并要有相应的隔离记录

  4.2.5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包装入库

  4.3处置

  4.3.1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评审有作出处置决定,由相关人员进行处置。若有争议,则由品管部负责人仲裁。

  4.3.2收购原料时发现不合格,由供应方自行处置。

  4.3.3生产过程中,结于标准允许返工的不合格品,生产人员应按相应标准和技术规程的操作工艺,予以返工,并经检验员重新验证合格后方可放行。

  4.3.4对已判定不合格的成品或经返工仍不合格的产品另行堆放,并做好标识。

  4.3.5原料/成品储存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由仓管人员进行处置。

  4.3.6已经外销不合格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和客户协商处理办法,做好记录,并写成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4.3.7对于制度制定不合理、执行情况不好或有差错等工作不合格,对此类不合格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五、纠正和预防措施

  质量负责部门根据数据分析发现的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严重程度,确定实施纠正和纠正措施。

  5.1纠正措施,采取纠正措施的时机:

  5.2产品实现过程中出现质量不合格品并重复发生。

  5.3走访或与顾客座谈,结果对产品质量不满意,并有具体事例比较严重时。

  5.4收到反馈的质量不合格的记录。

  5.5顾客的投诉或顾客对同类问题连续提出抱怨。

  5.6供方的产品或服务出现严重不合格。

  5.7内审和外审发现的不符合项;管理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

  5.8质量管理工作中,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时

  5.9质量负责部门负责对数据分析发现的不合格进行评审,确定是否需要采取纠正措施。

  5.10责任部门负责人对确定需要采取纠正措施的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并确定原因和需要采取的纠正措施。

  5.11经理组织项目质量负责部门对责任部门提出的纠正措施进行评价并确定所采取的措施。

  5.12责任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评价后的纠正措施。

  5.13经理组织项目质量负责部门对责任部门实施的纠正措施效果进行验证。

  5.14经理负责将纠正措施实施效果提交管理部门进行评审。

  5.15质量负责部门保持记录。

  六、其它

  6.1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执行上述程序。

  6.2若客户要求使用不合格成品时,必须经供需双方商定,并形成书面接受文件,需要时右供销科向客户说明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标识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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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对不合格服务和不合格物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服务的发生和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安装。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物业管理中不合格服务的控制,及对服务中发现的不合格物品的控制。

  3、职责

  3.1管理部负责不合格服务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服务的处理结果,有效处理顾客意见。

  3.2各部门质量检查员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不合格品作出处理决定。

  4、程序

  4.1不合格服务的分类

  a.严重不合格:在业主和住户中造成恶劣影响或连续多次发生的不合格服务;

  b.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偶然的不合格服务,经向业主和住户解释沟通,取得业主和住户原谅,并可以通过采取纠正措施很快弥补过失的不合格服务。

  4.2不合格服务的记录和纠正

  4.2.1各部门质量检查员依照《过程和服务的监视和测量程序》,根据服务质量检查与考评结果,对一般不合格服务记录在《服务质量检查与考评表》中,并立即要求责任者予以纠正。对严重不合格服务应填写《不合格服务报告》报告管理部,由管理部责成责任人所在部门经理,采取纠正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通报全公司,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如再次发生,应上报管理部经理,执行《改进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4.2.2对发生过不合格服务的部门或人员,在纠正措施完成后一周内管理部应进行复检,以验证不合格服务已得到有效纠正。必要时,管理部应将不合格服务的处理结果及时通报给受影响的业主和住户,直至获得业主和住户的满意。

  4.3不合格物品的分类

  a.严重不合格品在服务中使用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引发安全事故、引起业主和住户重大投诉的物品;

  b.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影响服务质量,能采取措施迅速纠正的不合格品。

  4.4采购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4.4.1当采购员采购的物品到达仓库时,经质量检查员检测判为不合格品的物品,应记录在《物品检测报告》上,仓库保管员应将其放入不合格品区标识、隔离,并及时通知采购员与供应商联系退、换货。

  4.4.2库房中不合格品的控制

  4.4.2.1管理部每年组织仓库管理员对库存物品进行一次盘点。对发现的`不合格品由相关部门质量检查员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方案。处理方案包括:

  a.经处理合格后使用;

  b.降级使用;

  c.报废。

  4.4.2.2仓库保管员对发现的不合格品放入不合格品区标识、隔离。并将情况上报总经理审批,决定不合格品的处置。

  4.4.3维修、安装中发现不合格物品的控制

  4.4.3.1在维修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维修工应记录在《派工单》上并退回仓库更换为合格品。仓库管理员将不合格品放入不合格品区标识、隔离,防止误用。如果不合格品不影响使用,应征得业主和住户的同意,方可继续使用(让步接收)。

  4.4.3.2对于维修、安装使用后又发现的不合格品,维修、安装人员应立即进行返工,直至达到要求。如果返工后仍不合格,但不影响使用的物品,应征得业主和住户的同意方可继续使用(让步接收)。对无法返修的,应更换为合格品。对于再次发现的不合格,维修工应分析原因、并记录在《派工单》上,防止以后发生类似情况。

  4.4.3.3让步接收的物品,业主和住户应在《派工单》上签名确认。

  4.4.3.4在进行维修安装完成后一周,工程部维修人员应对维修过的部位进行回访,以确认工作正常,并将回访结果记录在原来的《派工单》上。

  5、相关文件

  5.1《过程和服务的监视和测量程序》

  5.2《改进控制程序》

  6、质量记录

  6.1《服务质量检查与考评表》

  6.2《不合格服务报告》

  6.3《物品检测报告》

  6.4《派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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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不合格品的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维护公司声誉和客户利益,特制定本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产品生产、加工、检验、储存、运输等各环节中不合格品的控制和管理。

  二、不合格品的定义与分类

  不合格品是指不符合公司质量标准、客户要求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不合格品按照严重程度可分为以下几类:

  1. 严重不合格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可能导致安全隐患或影响客户使用效果的产品;

  2. 一般不合格品:存在一般质量问题,但不影响客户基本使用需求的产品;

  3. 轻微不合格品:存在轻微质量问题,可通过简单处理或修复达到合格标准的产品。

  三、不合格品的识别与标识

  1. 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司质量标准和客户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品应及时进行标识和记录;

  2. 不合格品应使用专门的标识牌或标签进行标识,标明不合格原因、处理意见及责任人;

  3. 不合格品应存放在指定区域,与合格品隔离存放,避免混淆。

  四、不合格品的处理与处置

  1. 严重不合格品:立即停止生产、加工、储存和运输,通知相关部门和客户,按照公司规定进行退货、销毁或报废处理;

  2. 一般不合格品: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返工、返修或降级使用。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应重新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降级使用的产品应明确标注降级信息,确保客户了解产品性能差异;

  3. 轻微不合格品:可通过简单处理或修复达到合格标准,处理后的产品应重新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不合格品的记录与报告

  1. 检验人员应详细记录不合格品的名称、数量、不合格原因、处理意见及责任人等信息;

  2. 不合格品处理完毕后,相关部门应编制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分析不合格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 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应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以便管理层了解产品质量状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六、责任追究与奖惩

  1. 对于因个人疏忽或违规操作导致的不合格品,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 对于在不合格品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应给予表彰和奖励,以鼓励大家积极参与不合格品管理工作。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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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对服务过程与采购物资进行控制,防止不合格服务的发生和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服务过程及采购物资的不合格项控制。

  3、职责

  3.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服务过程中不合格项的识别、控制和纠正。

  3.2管理部负责采购物资不合格品的控制、跟踪整改情况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品质部负责不合格服务项的识别、跟踪整改情况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

  4、程序

  4.1日常服务过程不合格项的控制

  4.1.1各部门在服务过程中检查出不合格项时,按公司规定填写《服务过程检验单》,品质部填写《品质部抽检单》。

  4.1.2对出现的不合格项,由检查人员进行评审并作出处置;情节严重时,报部门负责人评审和处置。处置方式为:返工或纠正(对不可能进行复检的)。

  4.2维修服务过程不合格项的控制

  4.2.1标识:业主在《维修任务单》上签署的不满意见或物业服务中心回访后签署的不合格标识。

  4.2.2处置方式:分析原因后,返修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再次回访业主。

  4.3采购物资的不合格品控制

  4.3.1当仓库管理员检测到采购物品不合格时,直接通知采购员与供方联系退、换货。

  4.3.2库房中不合格品的控制

  4.3.2.1仓库专员每月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填写《仓库盘点表》,由管理部负责审核。

  4.3.2.2仓库专员将《仓库盘点表》交管理部,对在盘点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放入不合格品区标识、隔离;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处理。处理方案:经处理后使用、降级使用、报废。

  4.3.3维修、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维修、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物业服务中心维修人员应在《物资质量使用情况反馈单》上记录并退回仓库放入不合格品区标识、隔离,换为合格品。

  4.4各相关部门对不合格产品/服务进行评审后应填写《物资质量使用情况反馈单》。

  4.5返工返修后的产品/服务应经复验合格或回访业主取得满意。

  4.6本公司采购产品的不合格只允许退换,服务过程的不合格只允许返工、纠正,均不允许让步接收或放行。

  4.7本程序产生的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5、相关文件

  5.1《相关记录控制程序》

  5.2《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关于不合格品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控制、提高产品质量,确保不合格品得以控制,防止其非预期使用或交付,特制定本规定,各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二、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

  (一)外购、外协件不合格品处理管理规定

  1.不合格品的判定

  (1)检验员对外购、外协产品进行检验或验证,发现不合格品告知相关负责人将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存放以防止误用,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相应责任人分别填写其内容:

  ①质检部经理负责判定并决定处置不合格品的方法,以及批准不合格品是否让步使用。

  ②生产部对外协的不合格品提出处置建议,执行质检部的处置意见。

  ③供应部对采购的不合格品提出处置建议,执行质检部评审意见。

  (2)检验员负责将不合格品责任部门填写处理建议后的≤不合格品处置单≥送质检部负责人,质检部提出对不合格品进行返工、返修、报废或退货的处理意见。检验员对评审意见跟踪落实,并将不合格品的处置情况填写在“不合格品处置记录栏”中。

  2.不合格品的处理

  (1)需返工的不合格品,由技术部下发《返工单》,责任单位根据《返工单》技术要求进行返工。返工后的产品,检验员应重新对其进行检验,以证实其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2)经评审确定退货的不合格品,检验员填写“退货通知单”交供应部办理。

  (3)评审确定的废品,检验员填写“废品通知单”,质检部经理签字后按要求将废品转移至废品库并标识。

  3.不合格检验记录所有不合格品的检验记录,以及重新检验的记录均由质检部收集、整理保存,保存期为五年。

  (二)车间生产产生的不合格品处理管理规定

  1.不合格品区域的规划

  ①操作工当场检测出来的不合格品和质检员检测出来的不合格品,都集中存放在规定的不合格品存放区。各车间不合格品存放区由车间主任负责根据车间所生产产品种类、特点具体规划。

  ②在不合格品存放区附近应有明显的“不合格品存放区”标牌指示。

  ③不合格品存放区应分区为返修件区、工废件区、料废件区。

  2.不合格品标识

  ①生产中出现的不合格品必须用不合格品标签标识清班次、生产日期、班次、操作人及原因;

  ②不合格品标识分料废、工废和返修三种,使用红色记号笔在工件显眼部位标出。其标识符号分别为:料废“×”,工废“”,返修“○”,料废件应用记号笔将料废处圈出,工废和返修标识符号后面应写出不合格尺寸值。标识好后应将不合格品放入相应的不合格品存放区。应用举例:某工件外圆要求尺寸φ30+0.02-0.01,实际检验尺寸φ30.05时,则应标识“○φ30+0.05”,若实际检验尺寸为φ29.97时,则应标识“φ30-0.03”。

  3.不合格品的处理

  ①每班生产结束前由操作责任人将所产生的不合格品送到车间的不合格品收集区。由质检员进行确认处理,如果质检员不能处理的问题由质检员汇报车间主任召集生产、技术共同解决。

  ②确认可返修的工件由当事操作工负责返修,确认报废的工件在质检员开了报废单后(当事操作工签字)由当事操作工将其运至废料区。

  4.待处理区产品的管制规定

  ①待处理区内的不合格品,在没有质量管理部的书面处理通知时,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理或动用不合格品。

  ②处理不合格品时,必须要在质量管理部的监督下进行。

  5.不合格品记录

  ①每班的不合格品及废品,由当班质检员开据相应的不合格品返工单或废品单;

  ②所有记录应有质检员统一收集并管理,每天由车间统计员对每天的废品进行统计做好每天的合格率报表。

  关于不合格品管理制度9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对不合格品的管理,确保不合格品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防止不合格品流入市场,影响公司声誉和客户利益,特制定本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采购、销售等环节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的管理。

  三、不合格品的判定与标识

  1. 不合格品的判定依据为公司制定的相关质量标准和客户要求。

  2. 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质检部门负责判定,并在产品上标明“不合格”标识。

  3. 采购入库的不合格品,由采购部门与供应商沟通后,由质检部门负责判定并标识。

  4. 销售退回的不合格品,由售后部门负责接收,质检部门负责判定并标识。

  四、不合格品的处理

  1. 对于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应立即停止生产,查明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对已生产出的不合格品,应进行隔离存放,防止与合格品混淆。

  2. 对于采购入库的不合格品,应与供应商协商退货、换货或降价处理。对于无法退货的不合格品,应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处置。

  3. 对于销售退回的不合格品,应查明原因,属于公司责任的,应按照客户要求进行处理;属于客户误判的,应与客户沟通解释。

  五、不合格品的记录与统计

  1. 质检部门应建立不合格品记录表,对不合格品的名称、数量、原因、处理措施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

  2. 定期对不合格品进行分类统计,分析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六、责任追究与奖惩

  1. 对于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不合格品,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 对于在不合格品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质检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质量管理要求进行修订和完善。

  关于不合格品管理制度10

  一、总则

  为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合格品的管理,确保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企业形象,特制定本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二、不合格品定义

  不合格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原材料、工艺、设备、人员等原因导致的'产品质量不符合企业标准、国家标准或客户要求的产品。

  三、不合格品分类

  1. 严重不合格品:涉及安全性能、主要功能、关键指标等严重不符合要求的产品。

  2. 一般不合格品:除严重不合格品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产品。

  四、不合格品标识与隔离

  1. 对于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应立即进行标识,并放置在指定的不合格品区域,以防误用。

  2. 对于已入库的不合格品,应在仓库管理系统中进行标识,并实行物理隔离,确保与合格品分开存放。

  五、不合格品处理流程

  1. 对于严重不合格品,应立即停止生产,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完成后,需重新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

  2. 对于一般不合格品,可进行返工、返修或降级处理。返工、返修后的产品需重新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降级处理的产品需明确标识降级原因,并通知相关部门和客户。

  六、不合格品记录与报告

  1. 对于所有不合格品,应建立详细的记录,包括不合格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不合格原因、处理方式等信息。

  2. 定期对不合格品进行分类汇总,形成不合格品报告,上报给企业管理层,以便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和改进。

  七、责任追究与预防措施

  1. 对于因人为原因造成的不合格品,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2. 针对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应制定预防措施,加强员工培训,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设备性能,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对于本制度未涉及的不合格品处理事项,可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其他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关于不合格品管理制度11

  为了规范公司不合格品的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特制定本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一、定义与分类

  不合格品是指在生产、加工、采购、销售等环节中,不符合公司规定的质量标准、技术要求或客户要求的产品。不合格品按照其严重程度和处理方式可分为以下几类:

  1. 可返工不合格品:指通过返工、修复等手段可以达到质量标准要求的不合格品。

  2. 报废不合格品:指无法通过返工、修复等手段达到质量标准要求,需要报废处理的不合格品。

  3. 退货不合格品:指客户因产品质量问题提出退货的不合格品。

  二、管理职责

  1. 质量部门:负责制定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监督不合格品的处理过程,确保不合格品得到妥善处理。

  2.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识别、标识、隔离和处理,配合质量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和纠正措施的实施。

  3. 采购部门:负责采购过程中不合格品的识别、退货或索赔,确保供应商的质量符合公司要求。

  4. 销售部门:负责与客户沟通,处理客户退货的不合格品,及时反馈客户意见和需求。

  三、处理流程

  1. 不合格品的识别与标识: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应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标识并隔离存放。采购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 不合格品的评审:质量部门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确定处理方式(返工、报废、退货等),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

  3. 不合格品的处理:根据评审结果,相关部门对不合格品进行返工、报废或退货处理。返工后的产品需重新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或交付客户。

  4. 原因分析与纠正措施:质量部门对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纠正措施和建议。相关部门根据纠正措施进行改进,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记录与报告

  1. 所有不合格品的处理过程应详细记录,包括不合格品的名称、数量、处理方式、处理结果等信息。

  2. 质量部门应定期汇总不合格品处理情况,形成报告,向管理层汇报。报告应包括不合格品的数量、类型、处理结果以及原因分析和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应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质量部门所有。

  关于不合格品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不合格品的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降低生产成本和风险,特制定本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采购、销售等环节中出现的不合格品的管理。

  三、不合格品的定义与分类

  1. 不合格品:指不符合公司质量标准、客户要求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

  2. 不合格品分类:根据不合格品的影响程度和处理方式,分为返工品、返修品、报废品和让步接收品。

  四、不合格品的标识与隔离

  1. 不合格品一经发现,应立即进行标识,明确标明不合格原因、处理意见和责任人。

  2. 标识后的不合格品应与其他合格品隔离存放,防止混淆和误用。

  五、不合格品的评审与处理

  1. 不合格品发现后,相关部门应及时组织评审,确定处理意见。

  2. 对于返工品和返修品,应明确返工、返修的方法和要求,确保处理后达到质量标准。

  3. 对于报废品,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并记录报废原因和处理结果。

  4. 对于让步接收品,应经客户同意并明确记录让步接收的条件和后续措施。

  六、不合格品的预防与改进

  1. 分析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制定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2.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操作技能,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不合格品。

  3. 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和改进,提高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

  七、不合格品的记录与报告

  1. 建立不合格品记录档案,详细记录不合格品的名称、数量、原因、处理过程和结果等信息。

  2. 定期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不合格品的情况,包括不合格品的数量、种类、原因和改进措施等。

  八、责任与考核

  1.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不合格品管理,确保不合格品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 对于在不合格品管理中出现问题的部门和个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和处理。

  九、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关于不合格品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为防止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非预期转序和出厂,对不合格品进行有效的控制。

  二、职责

  1、质检部负责对不合格原辅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判定、记录、评审。

  2、总经理负责对不合格品让步接收的处置决定。

  3、产车间负责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标识和隔离,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其他处置。

  三、工作程序

  1、采购产品不合格的控制

  1)记录:应在《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上,记录不合格情况及其后的评审、处理情况。

  2)采购不合格品的评审。

  评审时限:发现不合格品后,应在24小时内完成评审工作。

  评审目的:通过评审决定对不合格采购品的处置方式,包括:拒收:退货应为首选方式;让步接收:仅限于辅料(外包装材料)的情况下方可。

  评审程序与权限:质检科主管组织综合科、生产车间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明确处置方式。

  不合格品的处置及跟踪:

  a、拒收。

  ①由检验员向综合科主管退交不合格品,说明理由;

  ②供销部主管办理退货,将处理结果(如时间等)通报质检科主管。

  b、让步接收

  ①由检验员在检验记录上注明让步情况,向综合科主管移交让步产品;

  ②供销部主管组织办理入库。

  2、不合格的半成品及成品

  1)不合格品的鉴别

  由检验员负责,生产中发现不合格品或不能满足工艺要求时,当事人应及时通知质检员鉴别。属于不合格品时,质检员应根据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对以前可能涉及的产品进行检查,情况严重者应向质检科和总经理报告。

  记录:发现不合格品后,质检员应明确不合格品的责任人,在《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上做好记录,记录不合格情况及其后的评审、处理情况。

  2)不合格品的隔离

  不合格品应进行隔离放置,不得与合格品或待检品混放,不合格品应标志清楚,以防误用。

  生产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可存放在车间的不合格区内,不合格品在未经评审前不得动用。

  3)不合格品评审:

  评审时限:应在24小时内完成评审工作。

  评审目的:确定对不合格品的处置方式,包括:返工、改为他用(降级)、报废(对于成品,只能采取改为他用(降级)、报废的措施)。

  评审程序与权限:

  现场发现的个别缺陷明显的不合格品,评审工作由质检员负责。

  进货物资,最终产品批量不合格品的评审工作,质检科主管组织生产科主管、质管人员评审不合格品,明确处置意见。

  不合格品的评审工作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间隔时间不能太长。

  4)不合格品的处置及跟踪

  质检部主管向车间下达《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组织检验员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进度及结果进行跟踪。

  返工的控制:

  ①质检部主管应对返工过程进行跟踪指导。

  ②返工作业人员,应按要求进行返工,完成后提交重新检验;

  ③检验员对返工品进行检验,在《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上记载检验结果。

  5)报废的控制

  ①生产车间对判报废的产品移放到指定的废品区;

  ②生产部主管每天组织对废品进行清理、处置,质检科主管予以监督、见证。

  3、交付后发现的不合格品

  1)任何情况下,发现已交付的产品出现不合格时,应当即通知质检科主管、综合科主管。

  2)质检部主管在组织确认了不合格属实后,提请供销部主管向有关顾客通报。

  3)质检科主管填写《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组织评审,供销部主管参加。

  4)通过评审,以确定:不合格品的性质、影响程度;拟采取的措施。

  5)评审后,供销部主管与顾客进行沟通,就处理办法达成一致,通常按照订货时规定的承诺和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不合格造成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严重程度与顾客协商处理的办法,取得顾客的谅解和满意。处理的办法包括让步接收、更换、退货、赔偿等。

  6)质检部主管在《不合格品处置单》上记载最终处理决定并组织、监督实施,记录实施结果。

  4、纠正措施

  1)对发生的不合格品,质检科主管应组织分析产生的原因,制订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纠正措施。

  2)应在《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上做好记录。

  关于不合格品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产品不合格品的管理,确保不合格品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防止不合格品流入市场,特制定本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生产、检验、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的管理。

  三、职责分工

  1.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定、标识、隔离、记录、处理及追踪等工作。

  2. 生产部门:负责不合格品的返工、返修、报废等处理措施的实施。

  3. 采购部门:负责原材料不合格品的退货、索赔等事宜。

  4. 销售部门:负责将不合格品信息及时传达给客户,并协助处理客户投诉。

  四、不合格品的判定与标识

  1. 质量管理部门根据产品检验标准和检验方法,对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检验,判定产品是否合格。

  2. 对判定为不合格品的产品,应立即进行标识,标明不合格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不合格原因等信息,并放置在指定区域进行隔离。

  五、不合格品的处理

  1. 对于可返工、返修的不合格品,生产部门应制定具体的返工、返修措施,并在质量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实施。返工、返修后的产品需重新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或入库。

  2. 对于无法返工、返修的不合格品,应予以报废处理。报废品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登记、处置,防止混入合格品中。

  3. 对于原材料不合格品,采购部门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进行退货、换货或索赔等处理。

  六、不合格品的记录与追踪

  1. 质量管理部门应建立不合格品记录,详细记录不合格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不合格原因、处理措施等信息。

  2. 对不合格品的处理过程应进行追踪,确保不合格品得到妥善处理,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七、考核与奖惩

  1. 对于在不合格品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2. 对于因工作疏忽导致不合格品流入市场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需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生效。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所有。

  关于不合格品管理制度15

  为了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和交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不合格的范围

  本制度对原材料、外购件、外协加工件、半成品、成品交付后发生的不合格进行控制。

  二、管理职责

  1、检验科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

  2、生产设备科负责对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

  3、技术副总、检验科长和质检员负责在各自范围内,对不合格品作处理决定。

  三、不合格的分类

  1、严重不合格:经检验判定的无法修复的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安全性能、主要功能、技术指标等的不合格。

  2、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局部不影响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的或可修复的不合格。

  四、不合格的处理

  1、当质检员或仓库保管在检验或验收时发现原材料、外购件不合格的,应由检验科负责做好原材料、外购件不合格情况的记录并保存。

  2、当质检员或仓库保管发现半成品、组装件、成品的不合格时应进行判定,对于质检员能判定可返工、返修的不合格品,由操作者负责按要求进行返工、返修,质检员做好不合格情况的记录。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质检员应做好复检记录。

  3、对于质检员不能判定或无返工、返修价值的不合格品,质检员应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处置单》,交检验科长签字确认,由质量否决人负责按照《质量否决制度》的规定决定处理方式。相关部门按所决定的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4、对已经确认的不合格半成品和成品,所属车间必须进行隔离放置,并做好明显的不合格标识,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5、所有不满足标准安全性能的不合格不准转入下道工序,整机不准对外销售。

  关于不合格品管理制度16

  1.0目的

  确保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产品及体系运作和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项(不合格服务)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2.0适用范围

  对公司各部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产品和不合格项的控制。

  3.0职责

  3.1各部门主管或仓管员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评审、记录、标识和处置。

  3.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管辖区提供服务活动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进行确认、处理。

  4.0工作程序

  4.1不合格产品的控制

  4.1.1部门主管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评审后,进行记录和处置;仓管员对采购物资验证出的不合格产品评审后,进行记录、标识、隔离,由采购人员确认后进行退货或更换,或按4.1.2进行处理。

  4.1.2使用过程中或采购回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应先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报告》,然后经部门经理批准后作以下处理:

  a降级使用于对服务影响无关部位;

  b退货;

  c报废。

  4.2不合格服务的控制

  4.2.1对服务过程质量影响不大或用户感觉不明显的不合格服务,各相关部门应在当日内作返工处理并做好记录。

  4.2.2因体系运作或因工作失误造成的使用户严重不满的服务,由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填写《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并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

  4.2.3因客观环境条件(如天气、交通、市政等)的影响和制约所造成的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可事先与用户协调,经用户同意后,再约定时间进行处理。

  4.2.4返工或返修后的服务过程应按相应的检验程序文件重新验证并做记录。

  4.2.5内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和外部审核提出的不合格由相关部门负责制定纠正措施方案,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纠正并保存记录。

  5.0相关文件

  5.1《质量手册》

  5.2《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3《不合格品处理报告》

  5.4《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关于不合格品管理制度17

  1、目的

  为规范来料不合格品和制程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防止不合格品流入公司或流入下道工序,保证产品质量,达到顾客满意。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来料检验、生产过程、外检发现的所有不合格的外协、外购件和所有不合格的自制件,以及特殊情况下需要采用的任何原料,部件,半成品和产成品。

  3、部门职责

  3.1质管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定、标识、隔离和记录,协调责任部门完成不合格品的处理;

  3.2采购部:负责外协、外购不合格品的评审、特采审批、告知供方以及处理的相关工作;

  3.3技术部:负责不合格品的技术评审、特采评审,并给出处理建议(意见);

  3.4责任部门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理、原因分析、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与施行;

  3.5生产及其他部门负责发现不合格品的上报工作、负责提出制程中半成品、成品的特采申请;

  3.6销售部:对特采申请提出处理意见。

  4、工作程序

  4.1来料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品处理流程:

  4.1.1质管员按照标准对来料进行检验判定,发现不合格品,在《检验入库通知单》中写明情况描述,对不合格品做好标识,并协助外协或仓储人员做好不合格品的隔离。对于明显不影响使用的,可直接判定回用处理;对判定不了的,将情况报质管部经理和采购部供应商管理员,有质管部经理判别处理方式。原则上不合格品退货处理,但由于生产或采购的原因,有回用或厂内返工的。由质管员开具《不合格评审单》,填写情况描述,报质管部经理处,并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

  4.1.2质管部经理对《不合格品审批单》进行缺陷级别评审,送采购部供应商管理员;

  4.1.3供应商管理员查明填写原因,并提出纠正预防措施;

  4.1.4技术部作出处置决定,交质管部经理处;

  4.1.5质管部对技术部门的处置有意见时,可提请高一级审批人处置。如对A类零部件的处置有意见,可由总工程师进行评审处置。

  4.1.6质管员对退换货以及厂内返工的二次检验,检验合格方能使用。

  4.2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品处理流程:

  4.2.1生产及其他发现不合格品的部门负责向质管员报告情况,质管部负责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并填写《质量异常反馈处理单》,交采购部供应商管理员;

  4.2.2供应商管理员负责不合格品的原因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需要供应商更改的,联系供应商更换,厂内返工的,安排厂内返工,并提出纠正预防措施。

  4.2.2质管员负责对更换、返工的不合格品二次确认。

  4.3制程不合格品处理流程

  4.3.1质管员对不合格品进行判定,并做好标识,对于明显报废不能使用的,开具《废品通知单》,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于明显返工返修的,质管员开具《返工(修)通知单)》,并通知车间主任。对于不好判定的,开具《不合格审批单》,交质管部经理。

  4.3.2责任单位负责编制《返工(修)通知单)》中纠正措施,并安排返工返修,报质管员二次确认,质管员在《返工(修)通知单)》签字确认;

  4.3.3质管部经理对《不合格品审批单》进行缺陷级别评审,送责任单位负责分析原因;

  4.3.4责任单位查明填写原因,并提出纠正预防措施;

  4.3.5技术部作出处置决定,(技术部同意纠正措施,相关部门安排整改,技术部对纠正措施有异议的,直接给出纠正措施,责任单位执行);

  4.3.6责任单位或部门按照批准后的纠正措施安排纠正工作,报质管员二次确认,质管员在《不合格品审批单》签字确认;

  4.3.7对于有纠正预防措施的,由质量工程师跟进落实情况,未及时落实的,按照《工作、质量事故、质量问题处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4.4供应商的纠正预防

  对于需要整改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管理工程师拟定产品质量异常反馈单,要求供应商分析问题原因,并提出预防措施;

  4.5跟踪验证

  供应商管理工程师根据《产品质量异常反馈单》中确认的纠正预防措施与完成时间验证实际执行情况,未及时落实的,按照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进行处罚。

  4.6特采的管理办法

  4.6.1特采的原则

  4.6.1.1在不合格品不能通过返工、返修、更换等方式达到合格品的要求,但因时间、经济以及其它事由,在不影响产品安全及使用性能的前提下,而降低标准使用该部品。

  4.6.1.2在申请、审核、批准“特采”时应注明需特采的不合格品的不合格项目及其限度(必要时签定样板)、限定的数量、时间期限

  4.6.1.3对不合格品的使用,确保没有安全性、公害性、主要功能性缺陷及可靠性隐患,也不影响客户最终使用,不违反相关法规,不引起客户的投诉。

  4.6.1.4如客户在合约中有规定时,必须征求客户或其代表的同意才能放行使用或出货。

  4.6.2特采的提出

  当出现的不合格或来不急检验时,需要紧急使用,根据不同类别,由申请部门先提出特采申请。

  4.6.3特采申请的评审、批准

  4.6.3.1所有特采必须经过书面的申请、充分的评审和最终放行批准后,才能放行。

  4.6.3.2特采的评审由主导部门与各参与部门组成,技术部、销售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对特采申请进行研究分析,根据不合格品对产品最终质量及对客户满意的影响程度审核是否可以特采使用。

  4.6.3.3特采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并以会签或以会议的形式表达意见,最终由相应决策者决定是否特采。

  4.6.3.4特采使用时必要的相关措施及过程监控要求应明确填写在特采申请单上。

  4.6.4特采的执行

  4.6.4.1特采申请单批准后,由申请部门将信息传达相关执行部门,各责任部门根据“特采申请单”上经审核、批准的处理意见执行特采

  4.6.4.2同意特采产品处理方式有两种:让步接受、紧急放行

  a)让步接受接收;

  b)紧急放行接收。

  4.6.4不同意特采处理方式

  退货/报废/正常检验。

  4.6.5特采的使用跟踪

  4.6.5.1经批准特采的不合格品放行使用或出货的全过程,各有关部门都必须按规定做好可追溯性的标识。特采材料品质部要在特采品的最小包装上贴特采标识。若发现紧急放行的产品经检验不合格,要立即根据可追溯性标识及识别记录将不合格品追回。

  4.6.5.2质管部门负责对特采品放行后的使用进行监控,并对最终结果进行跟踪记录。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纠正或停止放行。已放行的产品按《不合格处理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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