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18 10:14:51 晓怡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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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精选16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精选16篇)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

  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依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本经营单位内对已经进入销售领域的食品,发现其质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违法问题,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整改、销毁、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场的行为。

  第三条

  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条

  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

  (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同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第五条

  对已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应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第六条

  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经营单位。

  第七条

  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篇2

  一、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抓好食品安全事前监管,消除不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商部门要督促经营者对所经营的食品进行清理、查验,对过期、失效、变质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要及时下架、退市,并填写《退市登记表》。

  三、退市食品范围

  1、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名称);

  2、过期变质食品(含无生产日期、有效期的食品);

  3、假冒伪劣食品(商标侵权、虚假宣传);

  4、流动检测(抽检)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食品;

  5、不符合生产标准、卫生标准、计量标准的食品;

  6、食品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食品;

  7、国家发布的问题食品;

  8、部门协查食品;

  9、媒体曝光食品。

  四、处理办法

  1、对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工商部门采取强制退市的办法,对上述市场食品依法没收。

  2、对影响危害人体健康,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食品。工商部门要采取集中销毁方式退出市场流通。

  3、对食品标签不符合国家《食品通用标签标准》的`,要求整改,暂时退出流通。

  4、厂场挂钩、厂地挂钩、签订进场协议的,要解除协议,取消挂钩。

  5、对问题食品已售出的要及时责令追回。

  五、退市商品实行行政报告制度,各经营户对退市食品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报告、填写《退市食品登记表》。

  六、对问题食品实行消费警示制度,工商部门将对问题食品的名称、批次、数量、问题原因、经营企业、生产企业情况向消费者公告。

  七、工商部门对问题食品,要重点监管,防止改头换面二次流入市场。

  八、退市食品要实行退市备案,退市整改食品重新入市须抽检合格。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对不合格服务和不合格物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服务的发生和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安装。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物业管理中不合格服务的控制,及对服务中发现的不合格物品的控制。

  3、职责

  3.1管理部负责不合格服务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服务的处理结果,有效处理顾客意见。

  3.2各部门质量检查员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不合格品作出处理决定。

  4、程序

  4.1不合格服务的分类

  a.严重不合格:在业主和住户中造成恶劣影响或连续多次发生的不合格服务;

  b.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偶然的不合格服务,经向业主和住户解释沟通,取得业主和住户原谅,并可以通过采取纠正措施很快弥补过失的不合格服务。

  4.2不合格服务的记录和纠正

  4.2.1各部门质量检查员依照《过程和服务的监视和测量程序》,根据服务质量检查与考评结果,对一般不合格服务记录在《服务质量检查与考评表》中,并立即要求责任者予以纠正。对严重不合格服务应填写《不合格服务报告》报告管理部,由管理部责成责任人所在部门经理,采取纠正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通报全公司,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如再次发生,应上报管理部经理,执行《改进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4.2.2对发生过不合格服务的部门或人员,在纠正措施完成后一周内管理部应进行复检,以验证不合格服务已得到有效纠正。必要时,管理部应将不合格服务的处理结果及时通报给受影响的业主和住户,直至获得业主和住户的满意。

  4.3不合格物品的分类

  a.严重不合格品在服务中使用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引发安全事故、引起业主和住户重大投诉的物品;

  b.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影响服务质量,能采取措施迅速纠正的不合格品。

  4.4采购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4.4.1当采购员采购的物品到达仓库时,经质量检查员检测判为不合格品的物品,应记录在《物品检测报告》上,仓库保管员应将其放入不合格品区标识、隔离,并及时通知采购员与供应商联系退、换货。

  4.4.2库房中不合格品的控制

  4.4.2.1管理部每年组织仓库管理员对库存物品进行一次盘点。对发现的`不合格品由相关部门质量检查员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方案。处理方案包括:

  a.经处理合格后使用;

  b.降级使用;

  c.报废。

  4.4.2.2仓库保管员对发现的不合格品放入不合格品区标识、隔离。并将情况上报总经理审批,决定不合格品的处置。

  4.4.3维修、安装中发现不合格物品的控制

  4.4.3.1在维修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维修工应记录在《派工单》上并退回仓库更换为合格品。仓库管理员将不合格品放入不合格品区标识、隔离,防止误用。如果不合格品不影响使用,应征得业主和住户的同意,方可继续使用(让步接收)。

  4.4.3.2对于维修、安装使用后又发现的不合格品,维修、安装人员应立即进行返工,直至达到要求。如果返工后仍不合格,但不影响使用的物品,应征得业主和住户的同意方可继续使用(让步接收)。对无法返修的,应更换为合格品。对于再次发现的不合格,维修工应分析原因、并记录在《派工单》上,防止以后发生类似情况。

  4.4.3.3让步接收的物品,业主和住户应在《派工单》上签名确认。

  4.4.3.4在进行维修安装完成后一周,工程部维修人员应对维修过的部位进行回访,以确认工作正常,并将回访结果记录在原来的《派工单》上。

  5、相关文件

  5.1《过程和服务的监视和测量程序》

  5.2《改进控制程序》

  6、质量记录

  6.1《服务质量检查与考评表》

  6.2《不合格服务报告》

  6.3《物品检测报告》

  6.4《派工单》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篇4

  1.0目的

  确保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产品及体系运作和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项(不合格服务)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2.0适用范围

  对公司各部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产品和不合格项的控制。

  3.0职责

  3.1各部门主管或仓管员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评审、记录、标识和处置。

  3.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管辖区提供服务活动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进行确认、处理。

  4.0工作程序

  4.1不合格产品的控制

  4.1.1部门主管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评审后,进行记录和处置;仓管员对采购物资验证出的不合格产品评审后,进行记录、标识、隔离,由采购人员确认后进行退货或更换,或按4.1.2进行处理。

  4.1.2使用过程中或采购回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应先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报告》,然后经部门经理批准后作以下处理:

  a降级使用于对服务影响无关部位;

  b退货;

  c报废。

  4.2不合格服务的控制

  4.2.1对服务过程质量影响不大或用户感觉不明显的不合格服务,各相关部门应在当日内作返工处理并做好记录。

  4.2.2因体系运作或因工作失误造成的使用户严重不满的服务,由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填写《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并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

  4.2.3因客观环境条件(如天气、交通、市政等)的影响和制约所造成的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可事先与用户协调,经用户同意后,再约定时间进行处理。

  4.2.4返工或返修后的服务过程应按相应的检验程序文件重新验证并做记录。

  4.2.5内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和外部审核提出的不合格由相关部门负责制定纠正措施方案,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纠正并保存记录。

  5.0相关文件

  5.1《质量手册》

  5.2《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3《不合格品处理报告》

  5.4《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

  对服务过程与采购物资进行控制,防止不合格服务的发生和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服务过程及采购物资的不合格项控制。

  3、职责

  3.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服务过程中不合格项的识别、控制和纠正。

  3.2管理部负责采购物资不合格品的控制、跟踪整改情况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品质部负责不合格服务项的识别、跟踪整改情况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

  4、程序

  4.1日常服务过程不合格项的控制

  4.1.1各部门在服务过程中检查出不合格项时,按公司规定填写《服务过程检验单》,品质部填写《品质部抽检单》。

  4.1.2对出现的不合格项,由检查人员进行评审并作出处置;情节严重时,报部门负责人评审和处置。处置方式为:返工或纠正(对不可能进行复检的)。

  4.2维修服务过程不合格项的控制

  4.2.1标识:业主在《维修任务单》上签署的不满意见或物业服务中心回访后签署的不合格标识。

  4.2.2处置方式:分析原因后,返修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再次回访业主。

  4.3采购物资的不合格品控制

  4.3.1当仓库管理员检测到采购物品不合格时,直接通知采购员与供方联系退、换货。

  4.3.2库房中不合格品的控制

  4.3.2.1仓库专员每月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填写《仓库盘点表》,由管理部负责审核。

  4.3.2.2仓库专员将《仓库盘点表》交管理部,对在盘点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放入不合格品区标识、隔离;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处理。处理方案:经处理后使用、降级使用、报废。

  4.3.3维修、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维修、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物业服务中心维修人员应在《物资质量使用情况反馈单》上记录并退回仓库放入不合格品区标识、隔离,换为合格品。

  4.4各相关部门对不合格产品/服务进行评审后应填写《物资质量使用情况反馈单》。

  4.5返工返修后的产品/服务应经复验合格或回访业主取得满意。

  4.6本公司采购产品的不合格只允许退换,服务过程的不合格只允许返工、纠正,均不允许让步接收或放行。

  4.7本程序产生的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5、相关文件

  5.1《相关记录控制程序》

  5.2《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6.1《服务过程检验单》jw/jl-8.3-1-001

  6.2《业主投诉处置单》jw/jl-7.2-002

  6.3《仓库盘点表》jw/jl-7.4-006

  6.4《客户投诉记录表》jw/jl-7.2-003

  6.5《客户投诉汇总及处理情况表》jw/jl-7.2-004

  6.6《物资质量使用情况反馈单》jw/jl-7.4-005

  6.7《品质部抽检单》jw/jl-5.4.5-003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篇6

  1.0目的

  确保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产品及体系运作和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项(不合格服务)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2.0适用范围

  对公司各部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产品和不合格项的控制。

  3.0职责

  3.1各部门主管(管理处主任)或库管员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评审、标识和处置。

  3.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管辖区提供服务活动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进行确认、处理。

  4.0工作程序

  4.1不合格产品的控制

  4.1.1部门主管或管理处主任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评审后,进行记录和处置;库管员对采购物资验证出的不合格产品评审后,进行记录、标识、隔离,由采购人员确认后进行退货或更换,或按4.1.2进行处理。

  4.1.2对使用过程中或采购回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应由使用部门先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报告》,然后经部门主管或管理处主任批准后作出以下处理:

  4.1.2.1降级使用于对服务影响无关部分;

  4.1.2.2退货;

  4.1.2.3报废。

  4.2不合格服务的控制

  4.2.1对服务过程质量影响不大或用户感觉不明显的不合格服务,各相关部门应在当日内作出处理并做好记录。

  4.2.2根据服务工作的'检查记录,若有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地方,主管部门应提出处理意见,可填报《不合格项整改通知》,由相关的人员执行,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该服务工作进行复检。

  4.2.3因质量体系运作或因工作失误造成的使用户严重不满的服务,由部门负责人或与机关部门评审确认后,填写《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并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在规定时限内给予处理,若在近期内无法解决的,则要制定纠正计划。

  4.2.4因客观环境条件(如天气、交通、市政等)的影响和制约所造成的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可事先与用户协调,经用户同意后,再约定时间进行处理。

  4.2.5返工或返修后的服务项目应按相应的检验程序重新验证并做记录。

  5.0相关文件

  5.1《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0相关记录

  6.1《不合格品处理报告》

  6.2《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6.3《不合格项整改通知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篇7

  一、目的

  对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所造成的影响,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

  三、职责

  3.1本程序由品管科管管理

  3.2评审职责

  本公司授权检验人员负责本厂内不合格品的评审

  现场不合格品的评审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负责

  3.3处置职责

  检验人员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置决定。若不能处置,则上报品管科处置

  生产人员根据处置决定及时进行处理

  3工作程序

  原料、成品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割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通知品管领导,品管科有关负责人

  四、评审、记录

  4.1.1原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收购检验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补充要求作出评审,做好记录,不合格原料不予收购。

  4.1.2经辅料质检员检验且判定为不合格的进货物料,辅料质检员应在不合格物料的“原辅材料进货检验单”上标识不合格,仓库保管员对其标示、隔离存放

  4.1.3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产技术人员根据标准作出评审,做好质量记录,并通知质管科。

  4.1.4对标有本厂标识的成品进行调查、评审、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4.2标识、隔离

  4.2.1原料收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作出如下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另行隔离堆放。

  4.2.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该岗位人员根据技术规程规定作出相应标识,有条件时,应与合格品隔离。

  4.2.3对不合格品粘贴“不合格”识别标记,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及注明不合格原因

  4.2.4不合格品的隔离方法。对不合格品要有明显的标记,存放在工厂指定的隔离区,避免与合格品混淆或被误用,并要有相应的隔离记录

  4.2.5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包装入库

  4.3处置

  4.3.1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评审有作出处置决定,由相关人员进行处置。若有争议,则由品管部负责人仲裁。

  4.3.2收购原料时发现不合格,由供应方自行处置。

  4.3.3生产过程中,结于标准允许返工的不合格品,生产人员应按相应标准和技术规程的操作工艺,予以返工,并经检验员重新验证合格后方可放行。

  4.3.4对已判定不合格的成品或经返工仍不合格的产品另行堆放,并做好标识。

  4.3.5原料/成品储存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由仓管人员进行处置。

  4.3.6已经外销不合格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和客户协商处理办法,做好记录,并写成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4.3.7对于制度制定不合理、执行情况不好或有差错等工作不合格,对此类不合格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五、纠正和预防措施

  质量负责部门根据数据分析发现的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严重程度,确定实施纠正和纠正措施。

  5.1纠正措施,采取纠正措施的时机:

  5.2产品实现过程中出现质量不合格品并重复发生。

  5.3走访或与顾客座谈,结果对产品质量不满意,并有具体事例比较严重时。

  5.4收到反馈的质量不合格的记录。

  5.5顾客的`投诉或顾客对同类问题连续提出抱怨。

  5.6供方的产品或服务出现严重不合格。

  5.7内审和外审发现的不符合项;管理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

  5.8质量管理工作中,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时

  5.9质量负责部门负责对数据分析发现的不合格进行评审,确定是否需要采取纠正措施。

  5.10责任部门负责人对确定需要采取纠正措施的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并确定原因和需要采取的纠正措施。

  5.11经理组织项目质量负责部门对责任部门提出的纠正措施进行评价并确定所采取的措施。

  5.12责任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评价后的纠正措施。

  5.13经理组织项目质量负责部门对责任部门实施的纠正措施效果进行验证。

  5.14经理负责将纠正措施实施效果提交管理部门进行评审。

  5.15质量负责部门保持记录。

  六、其它

  6.1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执行上述程序。

  6.2若客户要求使用不合格成品时,必须经供需双方商定,并形成书面接受文件,需要时右供销科向客户说明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标识和记录。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篇8

  (一)目的

  为防止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非预期转序和出厂,对不合格品进行有效的控制

  (二)职责

  1质检部负责对不合格原辅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判定、记录、评审。

  2总经理负责对不合格品让步接收的处置决定。

  3产车间负责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标识和隔离,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其他处置。

  (三)工作程序

  a)采购产品不合格的控制

  1)记录:应在《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上,记录不合格情况及其后的评审、处理情况

  2)采购不合格品的评审

  ◆评审时限:发现不合格品后,应在24小时内完成评审工作。

  ◆评审目的:通过评审决定对不合格采购品的处置方式,包括:

  ——拒收:退货应为首选方式;

  ——让步接收:仅限于辅料(外包装材料)的情况下方可。

  ◆评审程序与权限:质检科主管组织综合科、生产车间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明确处置方式。

  ◆不合格品的处置及跟踪

  ——拒收

  有检验员向综合科主管退交不合格品,说明理由;

  供销部主管办理退货,将处理结果(如时间等)通报质检科主管。

  ——让步接收

  由质检员在检验记录上注明让步情况,向综合科主管移交让步产品;

  供销部主管组织办理入库。

  b)不合格的'半成品及成品

  1)不合格品的鉴别

  ◆由检验员负责,生产中发现不合格品或不能满足工艺要求时,当事人应及时通知质检员鉴别。属于不合格品时,质检员应根据情况采取措施对以前涉及的产品进行检查,情况严重者应向质检科和总经理报告。

  ◆记录:发现不合格品后,质检员应明确不合格品的责任人,在《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上做好记录,记录不合格情况及其后的评审、处理情况。

  2)不合格品的隔离

  ◆不合格品应进行隔离放置,不得与合格品或待检品混放,不合格品应标志清楚,以防误用。

  ◆生产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可放在车间的不合格区内,不合格品在未经评审前不得动用。

  3)不合格品评审

  ◆评审时限:应在24小时内完成评审工作。

  ◆评审目的:确定对不合格品的处置方式,包括:返工、改为他用(降级)、报废(对于成品,只能采取改为他用(降级)、报废的措施)。

  ◆评审程序与权限:

  ——现场发现的个别缺陷明显的不合格品,评审工作由检验员负责。

  ——进货物资,最终产品批量不合格品的评审工作,质检科主管组织生产科主管、质管人员评审不合格品,明确处置意见。

  ——不合格品的评审工作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间隔时间不能太长。

  4)不合格品的处置及跟踪

  ◆质检部主管向车间下达《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组织检验员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进度及结果进行跟踪。

  ◆返工的控制

  质检部主管应对返工过程进行跟踪指导。

  返工作业人员,应按要求进行返工,完成后提交重新检验;

  检验员对返工品进行检验,在《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上记载检验结果。

  3)报废的控制

  生产车间对判报废的产品移放到指定的废品区;

  生产部主管每天组织对废品进行清理、处置,质检科主管予以监督、见证。

  c)交付后发现的不合格品

  1)任何情况下,发现已交付的产品出现不合格时,应当即通知质检科主管、综合科主管。

  2)质检部主管在组织确认了不合格属实后,请提供销部主管向有关顾客通报。

  3)质检科主管填写《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组织评审,供销部主管参见。

  4)通过评审,以确定:

  ◆不合格品的性质、影响程度;

  ◆拟采取的措施

  5)评审后,供销部主管与顾客进行沟通,就处理办法达成一致,通常按照订货时规定的承诺和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不合格造成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严重程度与顾客协商处理的办法,取得顾客的谅解和满意。处理的办法包括让步接收、更换、退货、赔偿等。

  6)质检部主管在《不合格品处置单》上记载最终处理决定并组织、监督实施,记录实施结果

  d)纠正措施

  1)对发生的不合格品,质检科主管应组织分析产生的原因,制订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纠正措施。

  2)应在《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上做好记录。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篇9

  目的:

  为了对生产工序中的不合格品进行有效的统计、分析和便于及时改善,规定实行分类管理。

  职责:

  1、操作员将当日生产的不良品放置于指定的不合格品分类箱(盒)中,并作好记录;

  2、工序品管员对不合格品进行确认;

  3、工序班长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管理,分析原因,包括对操作员的教育。

  4、当某一产品不合格率到达3‰时,班组长务必向品管部、技术部报告,确认是否继续生产还是停机改善。

  规定资料:

  1、作业员将生产时发生的不合格品进行标识,放入机台旁的临时红箱中,在下班前、岗位转换时或批生产完成后,再集中分类放入不合格品架上的.相应不合格品箱中,并在『不合格品记录表』相应栏内真实的填写相关记录。

  2、当班班长随时对不合格品进行跟踪确认,并签名。

  3、当班质检员随时对不合格品进行确认,并签名。

  4、当班班长对于当日出现的全部不良分类整理,并且得到当班品管员的确认后,才能送仓报废。

  5、仓库在收集报废品时,根据「不合格品记录表」进行核对,填写报废单。记录表上没有品管经过确认的,不允许报废。同时,报废单上有品管的确认及处理意见。

  务必遵守的事项:

  1、在转岗前、批完成后、下班前,及时清点不合格品,不准储存和累积不良品,等待第二天的清理;

  2、不合格品记录表上的各项目务必真实、详细的填写;

  2、班组长务必不定期的去各机台确认临时红箱的不良品是否清理;

  3、员工对于不良品的报废,务必得到班长和品管的确认,并在记录表上签名才能有效。

  处罚规定:

  1、没有如实填写记录,有记录但班长和品管没有确认的,私自报废的,进行处罚。

  2、罚款金额为10—50元/次。

  对于处罚后能够及时改正,以后自觉遵守的,将取消处罚罚款。对于多次教育仍不能遵守。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篇10

  1、化验员检出不合格中间体或最终产品后,应做扩大取样重新分析,确认不合格后,马上报主管领导,同时通知车间不得用不合格中间体投料。出厂产品不合格的,不得签发检验报告。

  2、对于货源紧缺、生产急需但又不符合主含量要求的不合格原材料、包装材料,由供应部门和生产部门协商解决,化验员在原始记录上做好备注。

  3、检出的不合格品,化验员填写“检验报告单”留存。 作为原始记录归档和产品可追溯记录。

  4、出现不合格成品时,重调或返工后的.产成品,需重新检验,合格后入产成品库存放。

  5、当不合格产成品为出厂原药主含量等不合格时,可通过营销中心寻找到特殊质量需求的用户后,开具客户要求的指标值的检验报告。

  存放在库房的应通知库官员将不合格产成品做明显标识,并隔离放置。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篇11

  一、目的

  加强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内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和处理。

  三、职责

  1、食品安全小组,

  1、负责原辅料、产品的质量标准标准制定,并负责对公司内控标准的.最终解释;

  2、理化或微生物指标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如有必要小组需共同与质监部进行评审;

  2、质检部门

  1、负责对不合格产品、原辅材料的鉴定及信息传递工作;

  2、保存不合格品的检测记录;

  3、核实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

  3、各生产车间

  1、执行质检部门处理决定;

  2、负责不合格原辅材料及产品的隔离、存放过程中的标识、退货和销毁;

  3、制订纠正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4、仓库

  1、负责对不合格原辅材料的退货;

  2、负责向供方转达不合格原辅材料的质量缺陷和处理决定;

  3、负责索取供方产品的相关技术资料和证件。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篇12

  医疗器械凡不贴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的,均属不合格商品。公司严禁不合格商品购进和销售。仓库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品库(区)与不合格库(区)应有明显标志,并建立专帐。

  入库前验收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应暂存不合格品库(区),标挂红牌,由质管科填写“医疗器械拒收报告单”,及时发送有关部门处理;对假冒商品就地封存,同时上报上级监督管理部门。

  对需销毁的不合格商品,由保管人员造表,经质管科负责人签字,报公司经理审批,并由质检、业务、财务负责人共同到场监督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购进调入退出商品的程序和要求:一是退货商品依据主要是不执行合同,超期发货,多发货,价格变动等;二是入库验收发现质量、规格、包装等问题;三是其他原因需要退货;四是确定为退货商品务必分别存放进入退货库(区)并设明显标记;五是退货商品的发票收到应作拒付处理。

  属退货(退出或退回)按分工由业务、质管等部门具体经办,发争议的由公司经理决定,并认真管理好退货手续,以备查验。

  在经营过程中,对质量查询、投诉、抽查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职责,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做好记录备查。

  在经营过程中已售出的医疗器械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追回医疗器械和做好记录。销售记录应保存在产品售出后三年。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发生部门于六小时内报告公司经理和质检负责人,公司应在24小时内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余重大质量事故由发生部门于二日内报公司经理和质检负责人,公司应在三天内向药监局汇报。

  发生质量事故,公司各有关部门应在总经理领导下,及时、慎重、从速处理。及时调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人员和部门,事故经过,以事故调查经过为依据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职责,提出整改预防措施,并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职责者和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凡发生质量事故不报者,作隐瞒事故论处,哪个环节不报,就追究哪个环节负责人的职责,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或行政处分,处罚。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篇13

  一、凡不符合产品图纸、工艺和技术标准的。

  产品,半成品、毛坯以及外购、外协件均称为不合格品;不合格品根据其缺陷情况,对产品的使用性能、安全、可靠性等质量特性分为三类:

  1、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2、经返修或不经返修作让步接受。

  3、降级或改作他用。

  4、拒收或报废。

  二、不合格品的处理:

  1、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经检验确认为不合格品,检验人员应在零件上作出不合格品标识,并同时开出一式五联的不合格品通知单;不合格品通知单应以单个零件或单个产品为单位填写,以便统计和处理,不得以缺陷内容为单位填写,亦不得将若干相同零件或产品合填一份。缺陷内容应详细和如实的填写。

  经研究所研究签署“报废'、“让步'、或“返工'意见,交生产、质保部门会签;如无异议即按“报废'、“让步'、或“返工'规定办理。对于批量较大、大型关键零件或各部门有争议意见,若有需要报请总经理仲裁。

  2、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原则上24小时内由分厂送废品库。对于由于内部材质缺陷报废的作废料处理;由于尺寸等偏差使本零件为废品但其尺寸规格可改制成其他零件的由车间库分类保管以便改制。

  3、让步按受:凡被签批为让步的,检查员应在零件上作好让步标识,并签字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

  4、返修或返工:凡签批需返修或返工的由车间返修或返工。

  三、发生废品的责任:

  1、操应负责任:

  首件检验合格,成批加工的不合格,而在巡检时已被检验人员发现告诉者。

  首件不交检验或不按工艺规程及要求进行而造成的废品。

  操明知不合格而弄虚作假、不论流到何道工序,一起由操负责,并由所在车间追究处理。

  2、检验人员应负责任:

  首件加工合格,由于检验员错检,认为不合格,操作员将其错加工,造成成批不合格。

  加工零件在入库时或装配时发现零件尺寸不合格。

  受到检验设备的限制,操作员无法测试,只得检验仪器测量,而检验员又错测造成不合格。

  由于通用量具计量错误造成的不合格。

  3、工检双方责任:

  首件不合格,检验时及巡回检查时(特别是关键件的巡回检查)都未发现,造成零件不合格(检验员负主要责任)。

  加工过程中,后道工序发现前道工序不合格(检验员负主要责任)。

  由于图纸、工艺、计划调度差错造成的成批不合格由相应人员负责。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条

  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依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本经营单位内对已经进入销售领域的食品,发现其质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违法问题,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整改、销毁、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场的行为。

  第三条

  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条

  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

  (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同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第五条

  对已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应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第六条

  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经营单位。

  第七条

  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篇15

  一、本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企业严禁采购、销售不合格药品,凡属《药品管理法》第48、49条规定的假药、劣品范围,均属不合格药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属不合格药品:

  1、药品包装内有异常的响动和液体渗漏;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等。

  2、凡在验收和养护检查中发现不合格药品。

  3、药监部门发布质量问题的药品或检查发现的不合格药品。

  三、发现不合格药品,各岗位负责人及时将不合格药品存放在不合格药品区内,挂上明显标志,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质量负责人查明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分清质量责任,及时处理并制定预防措施。

  四、凡属报废药品,由药品验收员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经质量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企业负责人核准,按规定进行销毁。其中假药销毁应事先报告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

  五、特殊药品销毁事先报告聊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由药监执法人员到场监督销毁。

  六、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

  七、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做到定期汇总和分析,并建立档案,作为药品质量分析的依据。

  八、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和不合格药品销毁单由药品验收员负责填写。

  九、本制度责任人为质量负责人。

  十、本制度每季度考核一次。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篇16

  一、卫生安全制度

  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结合局内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餐厅环境要整洁有序

  1、采取有效措施,清除卫生死角,添设防蝇设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囊生条件。

  2、环境卫生坚持一餐一小扫,一天一中扫,一周一大扫,划片分工,包干负责。做到墙角无蛛网,墙面无污迹,地面无灰尘。

  3、按规定摆放所有设施,在使用方面的基础上,力求整齐美观。

  4、仓库要保持通风、阴凉、干燥。物品摆放应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标有物品名称标志。

  (二)、餐厅设备要洁净消毒

  1、各类设备在使用后都要擦抹干净,食品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2、保洁柜等大的存放设备定时用消毒液洗消毒,餐盘等小的餐具用蒸气消毒。

  3、板,刀具使用后要消毒存放好。

  (三)、从业人员要健康卫生

  1、所有餐厅从员均要持证(健康证)上岗。

  2、从业人员临时出现有碍二食品卫生的疾病是地,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本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期间要穿戴好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做到“四勤”(勤洗手和剪指甲,勤洗(来自:职工食堂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澡和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两不“(不戴首饰、不抽烟喝酒)。

  (四)、食品卫生要确保安全

  1、严格把好采购关。大宗食品采购时要签订协议并索取相关证件。拒进过期、变质、有毒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清洗食品一定要彻底,并分池清洗,分筐摆放。

  3、加工时用具要消毒

  4、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

  5、存放时生、熟及半成品食物均应分桶、分柜。

  6、所有餐具设专人负责消毒。

  (五)、管理监督要严格有力

  1、监督协调小组负责对餐厅的卫生安全管理、监督。

  2、严禁非餐厅人员随意进入灶房。

  3、定时对餐厅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并安排一定时间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培养。

  4、对餐厅卫生采取两套人马监督:一是局管理中心组织人员不定期督查;二是在餐厅负责人组织下进行互相督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责令返工,并扣取一定考核分。

  二、餐厅职工必须保持个人良好的'卫生要求

  1、应作好健康检查和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作好“四勤”。

  3、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均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先洗手消毒。

  4、在操作间内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分装食品、售菜时戴好口罩。

  5、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间内吸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

  6、在离开食堂或进入厕所前必须脱下工作衣帽,在外出回来时必须洗手消毒穿戴工作衣帽方可进入食堂操作间。

  7、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三、建立健全有序有食品采购、验收要求

  1、食品采购定人、定责、定岗,必须有两人采购,每天采购的食品都要有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

  2、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和有营业执照及检合格的经营单位采购食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3、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同时也要掌握定点志不定点的原则,关注市场行情。

  4、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与规定,必须新鲜、卫生、清洁。

  5、严禁采购以下食物:

  一是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是未经生猪产品卫生检验不合格珠肉类及制品

  三是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全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是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包括半成品。

  6、验收时由专职验收员和餐厅厨师长多人验收,有验收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额等项,并签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对肉类、乳制品、酒类、腐竹、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等,必须向被购入方索取品检验合格证或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对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

  7、认真做好蔬菜农药检测工作,对蔬菜、豆制品,肉类每次有记录,并48小时留样。

  四、建立严格的餐饮具消毒卫生制度

  1、餐饮具洗刷消毒要以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

  2、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连胜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严禁使用。

  3、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4、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必须符合食品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5、消毒后的消毒餐饮具必须储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6、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储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7、餐饮具消毒专人负责,按照有关消毒方法进行操作,并作好每次消毒登记。

  五、建立餐厅仓库存食品定时巡检制度

  1、食品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餐厅仓库。

  2、食品进入仓库必须登记,标明品名、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项目,并签上验收人和仓库管理员名字及进仓库日期。

  3、食品贮存应当整齐、有序、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每种食品必须标挂食品标牌,并注明相应项目。

  5、食品仓库应当通风、保持清洁、防潮,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

  6、严禁在仓库内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物品。并做好进出食品记录和卫生工作。

  7、剩下食品必须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有标记,生、熟、半成品分柜存放一,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六、建立严格的厨师生产操作管理要求

  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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