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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力公司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2-03-14 11:41:32 热力公司的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热力公司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热力公司的应急预案(精选10篇),欢迎大家分享。

  热力公司的应急预案1

  xx州热力有限公司承担着宿州市企业生产用汽和冬季居民采暖用汽,为了能够及时有效的应对影响正常用热的紧急情况,结合本企业供热实际情况,制定此预案。

  一、建立供热故障应急处置系统

  成立供热应急处置指挥部,在遇有紧急情况时,负责重大事件和事故紧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

  总指挥:总经理副总指挥:副总经理成员:总经理助理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总经理助理担任。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1、供热支线管网设备在运行中突然损坏,影响局部管网运行。责任部门及时汇报事故处置办公室,及时隔离支线管网阀门,降低事故影响或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并联系检修公司组织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热用户用汽。

  2、供热主管道设备损坏、漏汽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泄露点附近设备安全,责任部门立即汇报事故处置办公室,协调各热用户,联系当班值长关闭相应热网总阀,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影响或防止发生次生灾害。联系检修公司组织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争取最短时间恢复正常供热。如城区热网泄漏严重,应及时汇报城管局通知交警采取道路封闭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如遇到节假日发生事故,值班人员按照上述预案负责指挥事故处置,并及时汇报公司领导。

  三、事故调查处理

  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接受事故教训,杜绝事故发生。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有意毁灭证据及现场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热力公司的应急预案2

  一、目的

  为预防和减少烟气、粉尘、污水排放超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富豪锅炉房作为区域燃煤锅炉房,执行排放标准为:烟尘标准浓度限值低于80mg/m,SO2浓度限值低于400mg/m,NOX浓度限值低于400mg/m。目前运行期内富豪锅炉房风险源物资储存情况:富豪锅炉房运行期内现场储存氢氧化钙脱硫剂6吨,储存氢氧化钠2吨,有专门储存场所。为保证周围居民的生活健康,特制定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长春亚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废水、粉尘、烟气及脱硫药剂浆液泄漏超标排放等事故。

  三、事故类别及识别

  3.1轻微超标:日常运行过程中,工况不稳、水泵压力低、除尘布袋损坏,以及烟气管道泄漏所造成的短时或暂时排放超标现象。

  3.2严重超标:指由于人员操作失误以及设备故障所造成的连续4小时排放严重超标现象。

  四、应急机构

  4.1为加强锅炉房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企业生产技术部成立锅炉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富豪锅炉房应急小组责任人:

  福安锅炉房应急小组责任人:

  成员:

  4.2职责

  4.2.1负责对日常锅炉运行中除尘设施的运行情况及维护进行监督检查,对一些不合理或轻微超标现象等进行现场处理。

  4.2.2负责查找烟气排放超标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指挥部意见实施可行紧急控制方案。

  4.2.3负责对范围内除尘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4.2.4负责排污池的日常检查、维护。

  4.2.5负责脱硫除尘系统管道、脱硫塔运行情况的日常检查、维护。

  五、事故预防措施

  5.1 防止烟尘超标

  5.1.1必须保证除尘系统各个环节均处于正常状态,任一环节出现故障都不能保证除尘系统连续稳定运行。因此,在锅炉正常运行中,每小时巡回检查除尘系统必须作为一项巡回检查的重点项目,做到有问题尽早发现、尽快处理,避免烟尘超标事故;

  5.1.2要保证脱硫除尘系统水压及管路的畅通。循环泵正常运转,减少二次污染;

  5.1.3检修材料准备充分,在各个环节予以重视,尽可能预防烟尘超标;

  5.2.防止除尘器及输送机灰尘外溢

  除尘布袋应每年整体更换一次。操作工在设备运行过程中须加强对除尘器运行情况的巡视,发现有灰尘外溢现象,应马上停机,同时通知值班负责人协调机修检查更换布袋。

  5.3防止生活废水外排

  综合办公室安排专人对生活废水井进行检查,设施应完好无损;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抢修人员进行处理。

  5.4防止脱硫药剂外泄

  每年设备停机检修时应对脱硫药剂输送所有管路阀门进行彻底检查,如有问题,及时更换。操作工在日常操作和巡视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参数操作,禁止违规操作给设备带来隐患。

  5.5富豪锅炉房现场应急物资的准备

  富豪锅炉房常备应急沙袋、水泥、安全防毒面具、防火服、灭火器等应急物资,另外还常备浆液泵及配套排水输送管,可以采用抽水的方式收集消防水与脱硫浆液。

  5.6雨污总排口由锅炉房专门人员(站长:李利国)负责,一旦发生泄露,立即用沙子、水泥将雨污口进行封堵,保证危险源不外泄、外漏。

  六、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6.1接警

  6.1.1巡检人员发现问题后,应立即向站长汇报,并由站长报告应急小组负责人,如发现严重超标,锅炉房应急小组到现场停止设备运行并及时组织人员和材料进行抢修,同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汇报。

  6.1.2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总指挥命令后,应立即通知应急组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到调度室集中,并通知救护、消防、治安保卫、污染控制、环境监测等方面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6.1.3如在短时间内不能处理的由公司应急指挥部协调,并由生产技术部向上级环保及有关部门汇报,进行协调处理。

  6.1.4生产技术部同时根据总指挥的指示,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将发生事故的基本情况上报给上级领导及当地有关行政部门

  6.1.5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作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现场。

  6.2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

  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接到汇报后,应组织应急组成员迅速做出判断,确定警报和现场情况,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6.3应急启动

  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做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事故现场。

  6.4救援行动

  6.4.1现场指挥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事故锅炉房知情人员要立即汇报详细的事实情况。

  6.4.2在运行中巡检工及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烟尘轻微超标,应立即通知站长,检查收尘器,排除故障。

  6.4.3如发现严重超标,由生产技术部汇报指挥部并组织人员和材料,制定事故应急方案。

  6.4.4烟气严重超标,应停止锅炉运行并按以下顺序开始检查:除尘器→收尘袋→除尘管路→锅炉→循环池→水泵→空压机→脱硫塔→脱硫循环泵→浆液罐→输送管路。发现一处有问题应及时处理,依次查到最后一个环节,直至排查并处理完事故问题。

  生活废水超标严重:应马上暂停生活用水的供应,用水泵将生活废水井中的水抽到备用污水池,同时联系有资质的污水处理公司将备用污水池中的废水运走处理。

  脱硫剂外泄超标严重:操作工在日常巡视中一旦发现脱硫剂泄漏,应马上通知站长,站长根据情况协调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如泄露情况较为严重,应马上停炉处理,紧急抢修,用耐腐蚀沙浆泵等设备将脱硫剂抽至应急池,同时通知生产技术部。

  6.4.5 在事故现场抢救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停止作业的情况下,现场应急组及现场应急指挥人员要立即上级汇报,并请示环保部门进行协助。

  6.5应急恢复

  6.5.1应急救援行动完成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现场应急组要组织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

  6.5.2应急解除:事故应急处理完进行检修、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后应急指挥组长宣布应急响应结束,正式投入使用。应急人员撤回。

  6.6应急保障要求根据公司事故应急指挥部进行相应落实。

  七、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2适用情况

  本方案适用于长春亚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所辖锅炉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启动应急响应,锅炉房应依据本方案,采取相关措施。

  7.3工作原则

  7.3.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的监控和排查,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3.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自觉接受市工信局、市环保局的指导,使锅炉房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各个职能工种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7.3.3坚持协调动作,稳步实施,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储备、技术支持,针对不同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后果,积极快速响应,切实有效应对

  7.4保障措施

  7.4.1组织保障

  我公司高度重视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落实本公司大气重污染应急责任人员,建立应急工作管理领导小组。

  7.4.2信息保障

  建立有效的联络方式,确保联络通畅、反应迅速。各部室、分公司应急联络人员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进行补位,并及时通知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7.4.3落实保障

  建立跟踪问效和问责制度,确保措施落到实处。

  热力公司的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把供热工作做到“安全顺利,规范服务,注重效益,提升形象”,确实把安全工作做到首位,以“预防为主,预案在先,处理有序,抢修高效”为原则,规范公司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避免因停水、停电等意外安全生产事故而影响我热力公司形象的事情发生,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特制定此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重大危险源识别标准》和省市有关保障城市安全供热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供热系统的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1.4应急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指挥机构及职责

  华阴市远大热力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由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现场指挥中心、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支持保障部门及相关单位应急机构组成。

  指挥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全面负责公司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

  副指挥长:由公司副总经理梁担任,协助总指挥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职责:副指挥长主要职责:

  ①供热系统。协助指挥长对供热生产中的人身、设备、管网等应急事故的处理指挥工作以及供热服务工作中发生的应急事故处理指挥工作。

  ②供热工程建设:协助指挥长热源厂、供热管网工程建设中人身、设备、管网等应急事故的处理指挥工作。做好事故的报警、抢险人员及抢险物资设备的调配等工作。

  应急指挥中心成员: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安全生产技术部、管网运行部、客服务部、财务资产部、规划建设部组成。

  2.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及职责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公司生产技术科。成员为:综合管理部、安全生产技术部、供热运营部、物资供应部、财务产权部等人员。

  职责:

  (1)接到事故报告后,生产技术科科长要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领导报告,并按照领导的指示,协调所属各单位做好人员、车辆保障。

  (2)随时掌握安全生产事故的进展情况。

  (3)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及时将相关命令、信息通知现场应急指挥部和各工作小组。

  (4)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审核、发布和总结。

  (5)负责下达启动/解除应急预警指令及应急预案指令。

  (6)组织、指挥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求援,配合政府部门应急工作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结合生产经营应急救援工作的特点,建立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救援水平,形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8)做好稳定职工的情绪和伤亡人员的安抚及善后工作。

  2.3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指挥部是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的派出机构,设1名组长及若干成员。必要时,应急指挥中心另行指派现场总指挥,当现场总指挥不能履行指挥职能时,由现场最高领导接替或应急指挥中心立即指派。

  职责:

  (1)按照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指令,成立各工作小组,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整合调配现场应急资源。

  (2)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汇报应急处置情况。

  (3)收集、整理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有关资料。

  (4)核实应急终止条件,并向应急指挥中心请示应急结束。

  (5)负责现场应急工作总结。

  2.4各小组组成及职责:

  (1)抢险组:对锅炉运行及管网出现事故进行应急处理,避免爆炸事故发生。对爆炸后事故抢救、抢修。

  (2)消防组:负责消防器材管理及使用,如有火情立即投入灭火工作。

  (3)保卫组:负责安全保卫、布置警戒、控制人员有序疏散。

  (4)后勤保障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各种抢救物资和通讯保障。

  (5)医疗救护组:联系急救医院,组织对伤亡人员实施抢救和处理。

  (6)宣传组:负责信息发布和对事故消息传播后造成影响的处理;记录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及事态发展的跟踪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事故处理情况。

  3预防与预警

  3.1危险源监控

  事故隐患可分为三类: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应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减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各单位应针对实际生产特点,制定生产过程中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环境条件的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

  建立健全危险源信息监控方法与程序,完善危险源辩识工作,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在技术和管理措施上加强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对危险设备的危险区域予以明显标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处处体现“将规范渗透到毛细血管,将精细传递到神经末梢”的管理要求。

  3.1.1通用预防措施

  (1)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应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接到报警后按照要求迅速到达各自岗位。

  (2)公司办公室应及时与市长热线、供电抢险、自来水抢险、市政抢险、市卫健局、应急管理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接到信息及时报告。

  (3)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总调度中心应保证通讯线路畅通并及时更新指挥中心成员和相关部门领导的联络方式。

  (4)各单位应按规定对生产设备、设施、运输车辆定期进行检修、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并加强对供热管网的检查巡视。

  (5)总调度中心根据气温、季节、时段合理调度管网压力、流量。

  3.1.2公司预防措施

  切实加强门卫管理,对重点生产部位加强巡逻检查,加强对锅炉间、水处理间、变配电室、泵房、主管道控制阀等重点供热设施、设备的监控。

  3.1.3供热管网事故预防措施

  (1)切实加强供热管网上阀门的日常维护保养,要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对全市供热管网及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将管线落实到人,定期巡线。安排抢修队伍24小时待命,车辆、工具要配备齐全。

  (3)在管网抢修中应做到快速抢修、规范施工。

  3.2预警行动

  各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各部门应及时将事故的进展情况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做好信息对外发布的工作安排。

  3.3事故报告与预警

  任何人员接到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机构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同时通知有关单位(部门)采取相应行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扩大,并连续跟踪事态发展。

  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3.4预警支持系统

  3.4.1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向上级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时间、地点、类别。

  (2)事故的简要经过及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3)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及伤亡人数。

  (4)事故发生后采用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详细联系方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等。

  3.4.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值班人员在接到报告应做到:

  (1)做好事故报告内容相关情况的记录。

  (2)根据总体生产运行状况并结合岗位实际运行情况进行合理调度,将调度情况及时通知副指挥长。

  3.5预警原则

  3.5.1快速反应原则

  事故处置要坚持一个“快”字,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置快。事故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相关人员应尽快到达事故地点。

  3.5.2先期处置原则

  一旦发生事故,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先期处置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的控制事态发展,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5.3统一指挥原则

  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由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全面负责内部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并配合、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对重、特大事故的统一指挥,保证处置工作的统一高效。

  3.5.4协调作战原则

  公司各部门在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进行分级负责,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单位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进行情况汇报,对处置过程进行追踪报告。

  一级应急响应:需调动公司所有有关部门及资源,或者需要同外部机构联合处理的各种紧急情况。现场指挥部可在现场作出保护生命和财产以及控制事态所必需的各种决定。解决整个紧急事件的决定,由应急总指挥长负责。

  二级应急响应:需公司两个或更多部门响应,有关部门提供人员、设备或其他资源。本级响应由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

  三级应急响应:各单位根据事故情况,利用本部门现有应急队伍及资源开展事故救援。本级响应由生产科科长负责,同时向上级做好通报和跟踪报告。

  4.2响应程序

  4.2.1任何影响正常供热的故障,必须在20分钟内通知公司热线(XXXX)。

  4.2.2影响重点用户的故障,信息要准确、详细。10分钟内报公司热线及应急小组成员,并由应急小组成员立刻报告指挥长。故障处理中,每2小时向指挥长汇报一次进度,抢修完毕恢复供热即时报告。

  4.2.3一次支线网以下级别管网故障、热力站非单一设备故障、锅炉房内锅炉及非单一设备故障,不会造成全部停热的,10分钟内报公司热线、应急小组成员,由小组成员视故障程度向副指挥长汇报,每2~4小时汇报抢修进度,抢修完毕恢复供热即时报告。

  4.2.4一次主干网、支干网故障、热力站整体停运故障、锅炉房单一设备故障及停电、停水造成全面停热的,立即报公司热线及应急小组成员,由小组成员立即向副指挥长汇报,每2小时汇报抢修进度,抢修完毕恢复供热即时报告。

  4.2.530分钟内通知受影响用户,恢复供热前30分钟,通知用户做好启动准备。

  4.2.6报告内容:故障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影响用户,预计恢复时间,抢修进度,实际恢复时间。

  4.3现场紧急处置方案

  4.3.1各岗位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应付突发事件的预案和措施,并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工作到位。

  4.3.2成立抢险小分队,确定小分队负责人、现场指挥负责人、调度协调负责人、司机、操作人员名单,各岗位要确定自己的对外协商队。落实各种抢险物资和设备。抢险小分队成员名单和抢险物资和设备明细要上报办公室。

  4.3.3把供热安全放到首位,故障处理过程中,要按照规章制度科学调度生产,尽量减少故障影响范围。

  4.3.4各成员要划定管辖范围,对所有供热设施进行责任人管理,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

  4.3.5突发事故发生后,各单位抢险小分队要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处理控制现场,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公司热线及各级领导。

  4.3.6遇停水、停电要及时和有关单位部门联系,要求领导到位,抢险人员到位,做到边协调,边处理,边上报。争分夺秒,尽快恢复正常运行,把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4.3.7若有突发事故发生,当班调度负责人(或值班长)有权调动一切能调动的人员、物资。

  4.3.8对因设备质量、新接管网产生的问题由专人负责联系管网工程管理处、施工单位人员赶赴现场,协调处理抢险事宜。

  4.3.9抢险设备设专人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4.4应急结束

  当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应急处理和抢险工作基本结束后,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相关单位做好事故情况上报,同时向事故调查处理机构移交相关事项,并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总结。

  4.5应急保障

  4.5.1通信与信息保障

  (1)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值班电话:XXX,为24小时应急值守。

  (2)客户服务中心电话:XXXX

  遇到紧急事故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所有信息上报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并确认建立严密、有效地联系网络。联络通讯方式有:固定值班电话、移动电话以及无线对讲设备,调度中心值班电话保证畅通,客户服务中心线路全部开通。

  4.5.2应急队伍保障

  (1)施工坍塌等事故现场应急小组

  组长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担任,负责现场警戒、人员抢救等全面工作。

  (2)管网及阀门事故现场抢修小组

  组长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现场警戒、人员调配、材料管理、现场抢险等全面工作。

  (3)热源厂机电设备事故现场抢修小组

  组长由公司副经理担任,负责抢修人员调配、物资采购等工作。负责设备状况检查、现场人员抢救、恢复供热等工作。

  4.5.3经费保障

  针对事故应急救援要求,各单位应保障救援资金到位,公司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4.5.4物资保障

  (1)物资供应公司按照公司目前使用的管材、管径情况,对一些经常使用的管材、管件应作充足的准备,做到随用随到。

  (2)水泵、发电机、挖掘机等机械设备,做好设备定期维修、保证设备良好。

  (3)各岗位应结合公司实际生产,配备抢险工具、应急器材等必要工具。

  4.6信息报告和发布

  各部门及时将事故的进展情况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办公室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对外发布。

  4.7后期处置

  指挥中心办公室应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慰问和善后处理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清理事故现场,抢修受损设施,恢复正常的供水工作。对事故进行彻底清查,责任到人。针对事故重新评估应急救援能力,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内容。

  5培训与演练

  5.1培训

  公司组织应急管理机构以及救援队伍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培训和业务培训。至少每年进行应急课程培训两次。

  5.2演练

  公司至少每年组织两次有针对性的应急事故演练,并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进行现场评估,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5.3责任追究

  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予以责任追究;其中,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交公安机关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应急物资的。

  (5)妨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的行为的。

  热力公司的应急预案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菏泽永恒热力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供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以人为本。

  2.组织机构及职责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负责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的指挥、决策、综合协调。

  组 长: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兼任

  副组长: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兼任

  成 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兼任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以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为中心,立即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和各成员紧密配合,切实做到指挥迅速、实施有效、保障有力,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根据行业特点及现状,公司成立应急抢险小分队。主要负责辖区内的工程维修、供热运行、管道、设备应急抢险、抢险物资供应、通讯联络等工作。

  工程维修应急抢险小分队:

  队 长:分管工程管理部负责人

  副队长:工程管理部、技术部、客户服务部、督查安监部负责人

  队 员:工程管理部、技术部、客户服务部、督查安监部相关人员

  职 责:一级管网及监控中心发生故障影响生产经营的应急抢险。

  供热运行应急抢险小分队:

  队 长:分管运营管理部负责人

  副队长:运营管理各部部长、工程管理部负责人、技术部、客户服务部负责人

  队 员:运营管理各部、工程管理部、技术部、客户服务部相关人员

  职 责:二级管网及换热站至用户发生故障影响正常供暖的应急抢险。

  后勤保障应急抢险小分队:

  队 长:分管综合管理部负责人

  副队长:综合管理部负责人、会计部负责人、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客户服务部负责人

  队 员:综合管理部、会计部、工程管理部、客户服务部相关人员

  职 责:负责一级管网、二级管网应急抢险的物资保障、后勤服务及其他各类应急抢险事故的处理。

  疫情防控应急抢险小分队:

  队 长:分管综合管理部负责人

  副队长: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督查安监部负责人、客户服务部负责人、运营管理部负责人

  队 员:综合管理部、督查安监部、运营管理部、客户服务部相关人员

  职 责:结合公司实际,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应急处理疫情突发情况。

  以上各组人员具体组成,由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定期发布。

  3.预防与预警

  3.1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管体系。根据公司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培训制度、巡查制度、奖罚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各级安全检查台账。

  3.2狠抓现场督导与管理。一线当班人员按照工作流程重点做好日检查,各部重点加强周检查,部门负责人坚持不定期抽查,各级检查有记录、有签名、有问题整改。

  3.3加强预案演练。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每年提前制定全年应急演练方案,每年组织不低于一次的实战演练,重点检验各部门相互配合和应急小分队专业抢险能力,提高应急人员的综合实战能力。通过演习及时发现和解决演练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更好地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3.4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微信、集中培训等方式,定期进行安全应急知识普及,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预防和应急抢险能力。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按事故的严重程度、性质和影响时间,本预案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一般响应和紧急响应两级。一般响应针对一般事故,是指因设备临时故障、临时停电停水、供热支管网破裂等导致的停热,预期能够在24小时内恢复供热的事故。紧急响应针对重要事故,是指锅炉主辅机故障、供热主管网损坏爆裂、换热站故障等原因导致的停热,预期不能在24-48小时内恢复供热的事故或其他事故对附近生命、财产构成重大影响的。

  4.2响应程序

  发生一般响应的应急事故时,由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指挥与调度,应急抢险小分队按照职责分工和抢险方案进行现场救援。

  发生紧急响应的应急事故时,由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指挥与调度,应急抢险小分队按照职责分工和抢险方案进行现场救援。应急结束后,将根据事故危害和影响情况,向有关部门提供事故情况报告及相关原始资料。

  事故发生后,必须保护好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营救伤员和保护财产,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果断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抢险结束、危险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5.信息发布

  一般响应的应急事故,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代表应急小组,把应急救援各阶段进展情况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在公司一定范围内通报。

  紧急响应的应急事故,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代表应急小组,把应急救援各阶段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向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统一发布事故调查和处理信息。

  6.后期处置

  应急结束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做好人员安置、恢复生产、损失评估等善后工作,紧急响应的应急事故,还要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对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存档。

  7.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或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迟报、谎报、瞒报重要情况的,依规进行督察问责,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及应急处置预案

  8.1 供热管网破裂或管网支架损坏。可诱发烫伤、砸伤等事故,影响小区供暖。供热管网破裂,导致停热24小时以上仍不能恢复供热的启动紧急响应;管网支架损坏但不影响供热或影响供热能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的启动一般响应。

  8.1.1应急处置预案。

  8.1.1.1供热管网破裂。

  (1)供热管网漏水,回水压力降低。如果发现漏点,立即向当班部长汇报,抓紧联系抢修,如果漏量较大,回水压力低于下线,应立即联系管网调平小组将相应区段对应阀门调小,并保持一定流量,以维持该区段管网低负荷运行,避免该管线内水结冰,造成管段破裂,同时根据事故响应等级启动应急预案,联系公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按工况确定是否对供热管网进行补水防冻,并根据水压情况逐渐减少泵的出力至热网加热器停止。或减少补水,并根据水压降低泵的出力,严防热网超压。待故障修复后及时恢复首站正常运行。

  (2)热网压力过大。当班人员要调整降低循环泵流量,逐步查找原因,若是设备故障,抓紧向当班部长汇报,根据事故响应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同时立即进行故障排除,若部分系统正常,有可能是外网堵塞,当班部长抓紧安排人员查找故障原因。

  (3)供热管网回水温度过高。当班人员应及时同电厂值班室协调检查加热蒸汽参数,调整减小加热蒸汽量,有可能是外网二级换热故障,抓紧向当班部长汇报,根据事故响应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同时联系人员修复。

  (4)供热管网水温过低。当班人员应及时同电厂值班室协调检查热网加热器,检查加热蒸汽参数,热网循环泵流量,调整增加热网加热蒸汽,查看热网负荷是否过大。

  8.1.1.2管网支架损坏。当管道系统能够维持运行时,发现管道支架出现损坏的人员,要立即向带班部长报告,根据事故响应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当班部长迅速安排技术人员到达现场。通常修复管网支架采取加固、焊接、更换等方式,在焊接操作时,要严格遵守焊接操作规程,防止金属过热和变形。当通过焊接方式无法解决时,应立即更换支架。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如果涉及到泄水降压减重操作,可根据小区二级管网上各分段控制阀门的位置,合理地进行关闭阀门的选择操作,尽可能地缩小因事故抢险而造成停止供热的范围。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关闭各换热站的一级网进出站阀门,保持站内循环泵正常循环,保证二级网低温运行,防止大面积冻裂事故发生。抓紧抢修,完毕后尽快恢复供暖。

  8.1.2 日常防范。各小组值班管理人员每天巡查辖区管网不少于两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如实填写巡查记录;各部管理人员每周对城区供热管网巡查不少于两次,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定期按要求做好维护保养。

  8.2 换热站循环水泵、变频泵、管道泵等机械设备出现故障。可能影响小区供暖,若影响小区供暖时间在24小时内的应起动一般响应;影响小区供暖时间在24小时以上或事故对附近生命、财产构成重大影响的启动紧急响应。

  8.2.1应急处置预案。

  8.2.1.1 循环水泵故障。循环水泵由于电机超载发热运行和轴承损坏导致水泵杂音大且电机发热、系统注水时未打开排气阀排气造成管路高点处存气使水泵不出水、机械密封严重磨损致水泵漏水、变频器调节不当致运行不同步等原因使循环水泵出现故障,这种情况的排除一般时间不会很长,现场工作人员短时间内就能排除故障,对供热影响只是暂时的。

  8.2.1.2 变频泵出现故障。变频泵由于进水管漏气、叶轮反转、叶轮流道堵塞、底阀生锈、叶轮损坏严重、转速过高过低等原因造成变频泵出现故障,一般容易维修。这种情况的排除一般时间不会很长,现场工作人员短时间内就能排除故障,对供热影响只是暂时的。

  8.2.1.3 管道泵出现故障。管道泵由于进水管漏气、叶轮反转、叶轮流道堵塞、底阀生锈、叶轮损坏严重、转速过高过低等原因造成管道泵出现故障,一般容易维修。这种情况的排除一般时间不会很长,现场工作人员短时间内就能排除故障,对供热影响只是暂时的。

  8.2.2 日常防范。使用正规厂家产品,经常注油保养,值班期间加强巡查,作好记录,通过数据对比,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预防。

  8.3 高低压配电柜、电源等出现故障。可引起电源伤人事故,可能影响小区供暖。影响小区供暖时间在24小时内的应起动一般响应;影响小区供暖时间在24小时以上或事故对附近生命、财产构成重大影响的启动紧急响应。

  8.3.1应急处置预案。遇到类似上述情况,值班人员首先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故障点,再决定是否将所有运行设备的开关调整到关闭状态,如果是确需关闭,应及时关闭,迅速向技术部人员和带班领导汇报情况,检查自身电力运行系统是否正常,如果是换热站内部出现问题,等待专业技术维修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抢修。

  8.3.2 日常防范。辖区管理人员做好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如实做好记录,定期做好维保。

  8.4 工程施工。可能破坏地下供水、排水、供电、天然气、通讯、国防等地下设施,引发相应设施出现故障,出现天然汽泄漏、大面积停电、国防通讯受等安全事故;可能导致吊装伤人、基坑塌陷、天热中暑、阀门井内中毒等事故。在工程施工中导致上述的事故对附近生命、财产构成重大影响的,应启动紧急响应。

  8.4.1应急处置预案。

  8.4.1.1 地下设施遭到破坏。包括:供水、排水、供电、天然气、通讯、国防光缆。

  发生地下供水管线损坏或挖断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关闭上游给水阀,设警戒线保护现场,做好排水工作,同时报告领导小组和自来水公司进行维修。自来水抢险维修电话:

  发生地下排水管线损坏或挖断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设警戒线保护现场,做好溢水临时封堵、疏通工作,同时报告领导小组和市政养护维修公司进行维修。市政抢险维修电话:

  发生地下供电管线损坏或挖断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设警戒线保护现场,疏散现场人员,同时报告领导小组和电力抢修部门进行维修。电力抢修维修电话:

  发生地下燃气管线损坏或挖断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一切作业,设警戒线保护现场,疏散现场人员,到警戒区域以外报告领导小组和燃气公司。警戒区域内禁止使用手机、明火和铁制工具,并设专人进行监控。

  发生地下通讯管线损坏或挖断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设警戒线保护现场,同时报告领导小组和产权单位到现场进行维修。移动:10086;联通:10010;电信:10000。

  发生国防光缆损坏或挖断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设警戒线保护现场,同时报告领导小组并通知光缆产权单位,向他们发出救援请求。注意保护事故现场,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8.4.1.2 伤人事故。发生伤人事故,迅速确定事故发生的准确位置、可能波及的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置。第一时间组织救援人员并根据应急响应等级启动应急预案,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120急救,划出事故特定区域,非救援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抢救受伤人员时几种情况的处理:

  如确认人员已死亡,立即保护现场。

  如发生人员昏迷、伤及内脏、骨折及大量失血:

  ⑴立即联系120、119急救车或距现场最近的医院,并说明伤情。为取得最佳抢救效果,还可根据伤情联系专科医院。

  ⑵外伤大出血:急救车未到前,现场采取止血措施。

  ⑶骨折:注意搬动时的保护,对昏迷、可能伤及脊椎、内脏或伤情不详者一律用担架或平板,不得一人抬肩、一人抬腿。

  一般性外伤:

  ⑴视伤情送往医院,防止破伤风。

  ⑵轻微内伤,送医院检查。

  8.4.2 日常防范。应根据热力工程施工特点,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⑴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

  ⑵沟槽开挖前对施工区域内各种地下管线和设施的情况应向有关单位求证,并对施工人员逐一交底,并做好记录,对一些特殊的既有管线和设施,如燃气管道及设施,军用通讯电缆等,应在开挖前在地面作出明显的标志,以警示施工人员。

  ⑶施工中发现可疑线路物品时即停止下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⑷工程施工时设置安全围挡和安全警示牌,两头夜间警示灯等。

  ⑸开挖沟槽时,应根据土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挖掘深度放坡。

  ⑹在施工区域内与保护管线距离不足1.5m范围地段施工时严禁使用机械开挖,应采用人工开挖施工,确保既有管线和设施的安全。

  ⑺机械施工时要有专人在旁指挥,吊装管子时,应有专人指挥,下方严禁站人。

  ⑻沟槽开挖时,禁止站在沟槽边上和槽底靠近槽壁处。

  ⑼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安全规程,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8.5阀门井丢失或破坏。可能引起跌入伤人事故。当事故对附近生命、财产构成重大影响的,应启动紧急响应。

  8.5.1应急处置预案。

  (1)做好阀门井的定期巡检工作,检查井盖是否活动,缝隙是否过大,是否牢固等,并将所有破损阀门进行更换。

  (2)明确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对阀门井存在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隐患应做好安全防护,并悬挂警示标志。

  (3)对行人路面的阀门井做好统计,并加强巡查,在有可能的条件下,将阀门井移动到行人路面以外。

  (4)阀门井检修或施工时,应做好周边的安全防护,完工后应立即恢复,并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5)对高温的阀门井应加强安全防护,并制作警示标示“高温危险、小心烫伤”。

  8.5.2 日常防范。小组值班管理人员每天巡查辖区管网不少于两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如实填写巡查记录;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定期按要求做好维护保养。

  8.6 办公地点发生火灾、盗窃,银行系统或公司网络故障,可能导致公司财产损失,收费系统或监控中心出现瘫痪,公司商业机密泄漏的,应启动紧急响应。

  8.6.1应急处置预案。

  8.6.1.1 发生火灾。当发生火灾时,小火自救,大火报警。发现人员首先切断电源,如火情蔓延,难以扑救,应及时拨打119向当地消防部门求援。同时向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由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应急响应预案,应急小分队按照分工,开展人员疏散、灭火扑救、通讯联络等工作,确认在人身不受到伤害的情况下使用灭火器具进行灭火,如有人员受伤,向120求救。发生重大火灾时,必须按照“救人重于灭火,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

  8.6.1.2 发生盗窃。当发现公司财物被盗时,发现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向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根据失窃情况,由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决定,拨打110报警,保留相关视频资料,记录被盗情况,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8.6.1.3 银行收费系统故障。由于供暖季收费是银行托收,一旦银行出现不可抗力的故障影响供暖收费,处理方法:用户、业主携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金,到恒达热力公司会计部,查询收费系统,对照房主姓名、房号、金额等信息,准确无误后收取费用,为业主开具收据或发票。

  租房人员需携带租房合同,面积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现金,到热力公司会计部,查询收费系统,对照房主姓名、房号、金额等信息,准确无误后收取费用,为业主开具收据或发票。

  8.6.1.4 监控中心系统故障。

  (1)配置双服务器,服务器出现故障后,切换到备用服务器。

  (2)如果监控中心出现网络故障,及时联系服务商,限时恢复通信。

  (3)如果换热站网络故障,及时通知管理员到现场查看,并联系电信服务商进行维修。

  8.6.2 日常防范。定期检查办公区域门窗、电线、网络、监控设备等设施,发现损坏等的及时处理,始终保持在安全状态。

  8.7供热需求矛盾引发的负面舆论、群众投诉或上访事件。可能影响公司及政府形象的应启动紧急响应。

  8.7.1应急处置预案。

  (1)提前掌握上访信息的,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上访人员的基本情况,由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牵头组织,研究制定具体稳控措施。

  (2)未掌握上访信息的事件,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赶到现场了解基本情况,采取积极应对措施,了解上访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并进行对话,做好解释疏导和思想劝导工作。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应当场予以答复解决,不能当场答复解决的,要说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或向有关部门转交。

  (3)掌握上访人员基本情况后,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4)对多人到公司上访的应当推选代表(不超过5人),如实记录上访人员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和诉求等,运用法律、政策等措施,把群众合理的利益诉求解决好。

  (5)对来访人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障碍患者,以及被弃留在现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工作人员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其他亲属将其接回。

  (6)经劝导仍然围堵公司办公场所的,经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8.7.2 日常防范。提高供热服务质量,最大化的满足用热户需求;动员广大一线员工细心留意各管辖内的小区业主关于供暖方面的信息,如有集结上访等消息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提前做好预防和化解。

  8.8疫情防控  如发现有发烧、干咳等症状的人员时,应启动应急预案。

  8.8.1应急预案处置

  (一)人员所属的部门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安排对该员工进行单独隔离。

  (1)员工在公司外出现发烧、干咳等症状时,由人员所属部门通知其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并督促其自行到医院进行诊断、治疗。身体健康情况未得到确认前,不准进入公司。个人及时如实向本单位、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2)员工或外来人员在公司内出现发烧、干咳等症状时,应当立即向所部门报告。人员所属部门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安排隔离。

  (二)隔离疑似症状人员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调查其旅居史、接触史,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三)应急指挥部根据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是否有疫情高发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是否有感染患者接触史等情况,作出综合分析判断及处置决定。

  (1)疑似病例发病前 14 天如有疫情高发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有感染患者接触史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与上级防疫部门或指定门诊医疗机构进行联系,对疑似病人及时进行甄别、治疗和转运。转运时,要用医疗机构的专车将病人转送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并将发病情况和有关信息向收治医院详细介绍,帮助收治医院在最短时间内明确诊断,及时治疗。综合保障部负责引导医疗机构专车进入和驶出。

  (2)疑似病例发病前 14 天无疫情高发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无感染患者接触史的,由综合管理部安排防疫应急车辆将病人转运至就近指定的发热门诊进行观察治疗。

  (四)全面排查与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并对其进行单独隔离观察 14 天。

  (五)综合管理部对疑似病例或异常症状人员的工作场所、隔离点,以及其活动过的场所,接触过的部位进行消毒,对应急车辆进行消毒。

  (六)如一次性出现多人发热或陆续出现疑似病例,视情况采取区域封闭或停产停工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分散防护。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配合各级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疾控中心)调查情况,作好防护工作。

  (七)出现疑似病例,全体人员需积极配合调查,帮助各级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摸清疑似病例流行病学史,将疫情扩散风险降至最低。

  8.8.2应急处置要点

  (一)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公司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二)发现人和其他人员不得接触患者碰触或使用的一切物品。

  (三)应急处置过程中,其他人员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患者发病地点,以防传染。

  (四)发现疫情部门应做好人员情绪稳定工作,同时做好生产人员安排,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对密切和可能接触人员、接触地点、全体员工健康状况调查、核实、报告。

  (五)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上级防疫部门调查、登记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史;对密切接触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根据情况采取集中隔离或者分散隔离的方法进行医学观察。

  (六)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人员症状监控和信息报告,消毒工作,配合人员转移。

  (七)综合管理部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公司各出入口及隔离观察区的警戒工作,隔离区处设置明显警戒标志。

  8.8.3应急结束

  在本公司所辖区域,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员均得到有效治疗,患者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授权宣布应急结束。

  9.附则

  9.1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定后重新发布。

  9.2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热力公司的应急预案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依法规范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序、妥善、科学、有效地应对自治州范围内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并在必要时实施紧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政办发〔20xx〕122号)、《自治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博州政发规〔20xx〕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正常生产生活或危及公共安全,需要采取措施予以应对处置的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人民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自治州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县市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县市住建局按照职责和权限具体组织指导辖区内的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1.4.3响应迅速、协同应对。充分发挥自治州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应急专家作用,建立州、县市协调联动应急处置机制。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各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密切配合,保证重大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

  1.4.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完善住建系统应急平台体系,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1.4.5长效管理,落实责任。以保障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强化政府监管与企业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程序,落实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1.5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按照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以及事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5.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⑴造成30人以上人员死亡(含失踪);

  ⑵危及30人以上人员生命安全;

  ⑶造成100人以上人员中毒(重伤);

  ⑷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

  ⑸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⑹造成5万户以上城镇居民连续停止供气、供水、供热,且48小时以内不能恢复。

  1.5.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件(Ⅱ级):

  ⑴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人员死亡(含失踪);

  ⑵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人员生命安全;

  ⑶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

  ⑷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⑸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⑹造成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城镇居民连续停止供气、供水、供热,且24小时以内不能恢复;

  ⑺超出自治州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跨自治州行政区域的同类突发事件;

  ⑻自治区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予以应对的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

  1.5.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件(Ⅲ级):

  ⑴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人员死亡(含失踪);

  ⑵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人员生命安全;

  ⑶造成30人以上、50人以下人员中毒(重伤);

  ⑷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⑸造成7000户以上、3万户以下城镇居民连续停止供气、供水、供热,且24小时以内不能恢复;

  ⑹超出县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同类突发事件;

  ⑺自治州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予以应对的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

  1.5.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件(Ⅳ级):

  ⑴造成3人以下人员死亡(含失踪);

  ⑵危及3人以下人员生命安全;

  ⑶造成30人以下人员中毒(重伤);

  ⑷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⑸造成1000户以上、7000户以下城镇居民连续停止供气、供水、供热,且24小时以内不能恢复;

  ⑹县市人民政府认为应响应的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重大事故灾难。

  (“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组织指挥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指挥部及职责

  2.1.1指挥部

  自治州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州指挥部”)是自治州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领导协调指挥机构,是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州应急委”)领导下的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自治州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长:自治州分管副州长

  副指挥长:自治州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自治州住建局、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

  成员:自治州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网信办、公安局、国资委、民政局、卫健委、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气象局、人社局、水利局、国网博尔塔拉供电公司、消防救援支队、总工会、中国电信博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博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博州分公司主要领导。

  2.1.2指挥部职责:

  ⑴统一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州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

  ⑵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应急演练、隐患排查、物资储备、救援队伍体系;

  ⑶负责下达启动和终止本预案的指令指挥、组织、协调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救援和善后处理,根据相关专家建议,决定应急处置、救援处置重大事项的决策;

  ⑷组织工作组及时赶赴突发事件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⑸组织相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和科学咨询;

  ⑹指导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类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置及救援工作。

  2.2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2.2.1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住建局,为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州住建局局长兼任。成员根据需要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单位(企业)派员组成。

  2.2.2主要职责:

  ⑴承担州指挥部日常工作,完成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⑵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的信息管理、通信联络工作,联系各成员单位,贯彻执行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部署;

  ⑶组建专家组,开展综合分析,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建议,

  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各县市、相关企业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应急演练、预防预警信息报告、隐患排查、物资储备、救援队伍等体系建设;

  ⑷事故发生后,负责汇总、核查,及时报告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救援工作有关情况,事故应急处置信息上传下达、相关文件起草和会议会务等工作,为州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2.3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2.3.1根据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当发生一般事故时,现场指挥部由县市组织。当发生较大事故时,现场指挥部由事发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州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当地相关部门及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单位(企业)有关人员组成,自治州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处置需要派员参加。当发生重大、特大事故时,现场指挥部由自治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并接受自治区、国家的指令。

  2.3.2主要职责:

  ⑴组织指挥事故现场所有应急处置和救援的队伍;

  ⑵研判事故现场情况,作出现场应急处置决定;

  ⑶重大事项及时向州指挥部报告。

  2.4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州住建局:负责指导督促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单位(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体系和应急预案、应急演练、隐患排查、物资储备、救援队伍等体系。事故发生后,组织调配本系统救援队伍、相关专家、救援物资设备,开展抢险救援行动。收集、分析、评估事件原因,指导和协助县市人民政府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及恢复重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州应急管理局:负责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局报送重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根据州指挥部的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参与救援,监督检查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单位(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参与组织、指导、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

  州党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州国资委:参与组织协调由其直接监管的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单位(企业)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州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危险区社会治安管理、交通管制、秩序维持、人员紧急疏散等工作。根据需要,联合武警部队等单位组织指挥抑爆、排爆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和案件侦破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保障抢险救援人员和车辆通行顺畅。

  州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事故中的火灾扑救工作,参与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和排险。

  州民政局:负责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救援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有关善后工作。

  州卫健委:负责组织事故医疗应急救护、伤员转运、现场防疾和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

  州交通运输局:负责人员疏散和应急物资运输保障,调配救援车辆,保证道路畅通,为保证应急救援物资和人员及时运达、人员紧急疏散提供便利条件。

  州生态环境局:负责事故现场大气、水质等环境安全监测,依据检测数据分析结果,提出污染源处置和污染区域防护措施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处理。

  州市场监管局:负责事故现场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定期检查,组织或者参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事故调查,并参与相应应急处置工作。

  州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监测和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等技术支持。

  州人社局:负责协调落实工伤(亡)人员相关工伤待遇。

  州水利局:负责提供相关河流、水源及水利工程的基础资料。

  州党委网信办:负责互联网舆情监控、网上舆论引导及积极协调指导相关单位。

  国网博尔塔拉供电公司:负责事故现场应急供电,组织开展事发区域损毁的公用电力设施抢险抢修。

  州总工会:依法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参与并监督事故调查处理,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事发单位(企业):事件涉及的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单位(企业),负责及时启动本单位(企业)应急抢险预案,在采取先期处置救援的同时,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上报突发事件情况。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事件处置时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并协助做好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中国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所管辖通信设施的运转安全,并开展事故现场应急通信保障。

  2.5指挥部下设小组及职责

  应急处置组: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后,根据应急需要,由州指挥部组织成立抢险抢修、医疗救护、安全保卫、环境监测、善后处置、信息发布、事故调查等各工作组,由事发县市人民政府牵头,成员由州住建局及相关部门、事发地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及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专家组成。各工作组工作职责(见附件3)。

  2.6专家组

  州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见附件2),主要职责:参与指挥部组织的应急处置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研究分析突发事件发生原因和有关情况,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和监测

  3.1.1各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企业、重要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建立安全隐患、危险源、风险点清单,明确安全监测项目,落实监测人员,并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监测。

  3.1.2各县市住建局应当建立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安全隐患数据库,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定期组织隐患排查治理。

  3.1.3州住建局应当定期对各县市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安全生产体系、隐患排查体系、监测体系建设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2预警

  3.2.1各县市住建局应在汇总分析历年事故发生规律的基础上,确定各类事故发生的高风险期。并在进入高风险期前,及时向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企业、重要使用单位下达加强预防和监测的预警指令。

  3.2.2各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企业、重要使用单位,通过监测,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及险情,或因其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原因可能引发的事故,应当立即组织排除和预防,并立即向各县市住建局报告。

  3.2.3各县市住建局接报后,应立即组织专家进行研判,判明可能发生事故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事态严重时,应及时向州指挥部报告并经同意,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3.2.4预警信息包括:事故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2.5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互联网、警报器、宣传车、组织人员通知等多种形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进行。

  4.信息报告

  4.1信息收集

  4.1.1州住建局应建立联接各县市住建局、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单位(企业)的应急信息报送体系。事故高风险期应当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4.1.2各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单位(企业)应当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事故应急报警电话,建立值守应急制度。

  4.2信息报告

  4.2.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事件时,均应第一时间向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单位(企业)报告。

  4.2.2事故发生后,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单位(企业)应当立即向县市住建局报告,情况紧急可越级上报。

  4.2.3县市住建局应立即向县市应急管理局、州住建局报告。县市应急管理局应当在事发1小时内向州应急管理局报告。

  4.2.4事发地县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要迅速到达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及时控制局面,尽可能减少伤亡和损失,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4.2.5州应急管理局立即向州应急委主任、州指挥部指挥长报告。同时,立即组织起草相关信息,经同意后,在事发2小时内以自治州人民政府名义报自治区应急管理局,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续报。

  4.3信息报告的内容

  4.3.1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

  4.3.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级别、部位、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3.3事故简要经过、原因初步分析、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控制情况。

  4.3.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置的有关事宜。

  4.3.5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单位(企业)名称、单位负责人、经济类型、生产规模。

  5.应急响应

  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企业)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开展先期处置、抢险救援工作。事发地人民政府,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在保证安全情况下,组织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对事件进行先期处置,并加强监测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同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疏散受威胁群众,必要时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5.1Ⅳ级响应:应对一般事件。由事发地县市指挥部统一领导,州指挥部给予指导。

  5.1.1事发地县市人民政府启动本级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并向州指挥部报告事件处置及进展情况。

  5.1.2州指挥部立即召开会议,指导督促事发地县市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根据需要和请求,给予人力、物力及政策的支持。

  5.1.3根据需要,州指挥部派出人员赴现场指导督促。

  5.2Ⅲ级响应:应对较大事故。由州指挥部统一领导,接受自治区指挥部的指导。

  5.2.1事发地县市人民政府启动本级预案,开展先期处置,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避免事态扩大。

  5.2.2州指挥部立即通知成员单位和相关专家召开会议,研判事故发展形势,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

  5.2.3派出人员赶赴事发地,与事发地县市人民政府组建现场指挥部,采取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自治州人民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5.2.4组建抢险抢修、医疗救护、安全保卫、环境监测、事故调查、信息发布、善后处置等各工作组,立即分工开展工作。

  5.2.5立即建立应急通讯体系,开通与自治区指挥部、州指挥部成员单位、事发地县市人民政府、现场应急指挥部等的通信联系。

  5.2.6立即组织现场紧急处置:

  ⑴研究现场处置紧急措施,调集专业救援队伍,调拨应急处置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⑵划定事故危险区域和重点防护部位;

  ⑶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

  ⑷由现场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以及专家组建议,决定是否组织疏散。由现场指挥部发布群众疏散指令,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危险区域人员转移疏散安置,提供避难场所;

  ⑸实施灾民医疗救助、生活救助;

  ⑹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实行交通管制及其他控制措施;

  ⑺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

  ⑻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⑼立即启动环境监测、卫生防疫等措施;

  ⑽必要时,商请部队和武警参加应急救援。

  5.2.7应急人员防护:

  ⑴现场应急救援必须在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

  ⑵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并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管理程序;

  ⑶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人员、事故调查人员应按有关规定佩戴具有明显标识的专业防护服装及装备。

  5.2.8社会力量动员:由州指挥部负责组织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2.9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由州指挥部成立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后果与趋势。

  5.2.10信息发布:由州指挥部按照《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其他有关要求统一组织。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

  5.3Ⅱ级、Ⅰ级响应:应对重大、特大事故。州指挥部在自治区、国家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5.3.1州指挥部实施Ⅲ级响应措施,调集州、县市相关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开展先期处置;

  5.3.2及时向自治区指挥部报告事故基本情况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落实自治区、国家指挥部相关指令;

  5.3.3自治区、国家相关工作组到达后及时向自治区、国家工作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在自治区、国家工作组的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救援工作。

  5.4应急终止:

  5.4.1当事故处置满足以下条件时,终止应急响应:

  ⑴人员搜救工作已经完成;

  ⑵危险区域群众已撤离、疏散;

  ⑶伤亡人员已得到妥善救治和处理,重要财产已进行必要保护;

  ⑷对事故现场、应急人员和群众已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⑸事故所造成的各种危害已被消除,并无继发可能;

  ⑹事故现场的各种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⑺受影响的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等设施已恢复正常运行;

  ⑻事故现场及其周边得到了有效控制,对环境保护、公众安全、社会稳定等影响已降至最小程度。

  5.4.2应急终止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并提出申请,由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6.1.1应急终止后,协调督促事发地县市人民政府实施以下措施:

  ⑴及时组织制订损毁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重建方案,实施恢复重建;

  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事故造成的矛盾和纠纷;

  ⑶对因事故救援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补助、补偿和抚恤;

  ⑷对因事故伤亡、财产受到财失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赔偿;

  ⑸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使用完毕后应及时返还。征用或征用后毁损、灭失的按规定给予补偿;

  ⑹对因事故出现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按有关规定给予社会救助;

  ⑺协调保险监管部门督促各保险企业快速介入,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6.2调查与评估

  6.2.1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开展事故处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事故调查主体:一般事件由事发地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较大事件由自治州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重大、特大事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负责组织,自治州、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6.2.2较大事件处置结束后,由现场指挥部组织在两周内完成事件处置整体评估,州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改进工作建议,上报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特大件处置结束后,由州指挥部配合自治区、国家指挥部完成评估。

  整体评估的内容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应急过程、善后处理、信息发布、事件原因调查分析、经验总结、改进措施等。

  7.保障措施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7.1.1州、县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建立州、县市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录、专家组通讯录、应急救援队伍通讯录,每年至少更新1次。

  7.1.2州、县市指挥部、各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单位(企业)应购置必要的无线通讯设备和数字通讯集群,用于现场应急指挥通讯。

  7.2应急队伍保障

  7.2.1各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单位(企业)应建立本单位(企业)专业应急抢险队,并配备必要的专业装备。

  7.2.2各县市住建局应建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应急抢险队,配备必要的专业装备,定期进行专业技术训练。

  7.2.3州住建局应加强市政基础设施专业应急队伍建设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制定紧急情况下专业应急队伍调配梯次方案。

  7.2.4州指挥部办公室应与公安、武警、消防、林业、卫生、环境监控等专业救援队伍加强日常联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7.3物资保障

  7.3.1州、县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市政基础设施相关建设项目,加强市政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7.3.2州、县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对辖区可用于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抢险的物资装备、通信器材、生活必需品、工程机械等进行普查登记,与有关企业和单位签订应急物资保障协议。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以备紧急情况下的快速调运。

  7.4经费保障

  7.4.1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先行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无力承担的,由事发地各县市政府协调解决。

  7.4.2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7.5宣传、培训与演练

  7.5.1州、县市住建局以及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单位(企业),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社会宣传,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7.5.2州、县市住建局要有计划地对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单位(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人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培训,增强预防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7.5.3州、县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制订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1次事故应急综合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当进行总结评估并提交书面总结评估报告。

  8.附则

  8.1管理与更新

  8.1.1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事件处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由自治州住建局及时修订本预案并报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报自治区住建厅备案。

  8.1.2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行政辖区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州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备案。

  8.2奖励与责任追究

  8.2.1奖励

  在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⑴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⑵处置突发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挽救群众生命的;

  ⑶对应急处置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⑷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2责任追究

  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⑵不按规定报告、通报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真实情况的;

  ⑶拒不执行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⑷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⑸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⑹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⑺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8.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州住建局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限5年。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xx年9月8日印发的《自治州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博州政办发〔20xx〕63号)同时废止。

  热力公司的应急预案6

  1.总则

  1. 1编制目的

  为健全德州市冬季清洁取暖天然气“压非保民”应急体系,做好天然气应急调峰工作,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要求,合理有序安排下游用户安全平稳供气,最大限度降低天然气供应短缺对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保障公共秩序及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31号)及省、市签订的《冬季清洁取暖和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等。

  1. 3工作原则

  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停限”原则,先安全后生产、先民用后工业、先重点后一般、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以人为本,民生为先,形成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天然气有序用气体系,最大程度降低紧急状态下天然气供应短缺对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1.3.1全市冬季天然气供应保障按用户性质优先保障供应顺序为:

  (1)居民炊事、生活热水等用气;

  (2)居民集中采暖用气,有计划、有合同的居民“煤改气”用气;

  (3)公共服务设施(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学校、职工食堂、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用气;

  (4)城市公交车、出租车、载客汽车、环卫车等以天然气为燃料且无替代燃料的公共运输车辆;

  (5)由于停供可能导致设备严重损坏的重点工业企业的安全负荷;

  (6)其他需要优先保障的用气对象。

  1.3.2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政策,原则上重点限制 以下用气:

  (1)天然气利用政策中明确限制类项目;

  (2)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

  (3)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

  (4)其他高能耗、高排放企业。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因上游限气或突发事件等原因引起的供气量不足造成天然气供需失衡,供气量、供气压力无法满足天然气市场下游用户基本需求,采取“压非保民”的应急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照执行。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 1应急组织体系

  成立德州市冬季清洁取暖天然气“压非保民”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天然气紧缺事件下“压非保民”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支持有关地方政府开展应对工作。市应急指挥部由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指挥长,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副指挥长。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城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气象局、国网德州供电公司、燃气企业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为成员单位。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相应成立天然气“压非保民”应急指挥部。

  2.2市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2.2.1市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审定天然气紧缺状态下 天然气“压非保民”方案;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响应;研究天然气有序用气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协调天然气供应平衡工作;协调有序用气方案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2.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指导、监督、落实天然气有序用气方案;掌握天然气供应及需求方面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汇报;执行市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协调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引导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宣传报道,确保社会秩序良好和经济平稳运行。

  2. 3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协助市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宣传口径,组织媒体及时发布有关部门提供的权威信息;根据天然气供需失衡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或其他需要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记者采访,正确引导舆论;加强媒体舆情管控与引导。

  市委网信办:加强网络媒体管理和网络舆情监控与引导,组织网络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封堵和删除有害信息。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与省能源局等省级单位的对接沟通,牵头协调解决天然气有序用气有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压非保民”预案,审定调峰用户清单,督促落实调峰用户,报市政府同意后分级启动调峰措施。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在“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启动时做好工业燃气用户生产有关协调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市燃气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类破坏燃气安全供应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各类扰乱天然气有序用气工作的谣言及有关违法行为,做好应急气源运输车辆道路通行保障和协调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天然气应急供应有关资金保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十县(市、区)城镇燃气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和下游用户及时签订供用气合同;督促城镇燃气企业加快储气能力建设,落实应急储气能力。

  市交通运输局:做好运输LNG(液化天然气)车辆交通管理,做好全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等营运燃气车辆的有序用气的宣传工作,预案启动时的政策解读和现场疏导等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指导督促中心城区城镇燃气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和下游用户及时签订供用气合同,落实可中断用户清单、合同等应急储气能力。

  市应急局:负责指导有关单位在“压非保民”预案启动时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及时分析、预测、发布天气预报和极端天气预警信息。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做好清洁取暖和储气设施及储气能力建设的金融服务保障工作。

  国网德州供电公司:负责做好应急状态下的电力运行工作。对燃气企业提供的可中断用户,原则上优先保障原有用电负荷的电力供应。

  燃气企业:负责向上争取和组织气源,及时签订供暖季供用气合同和签订可中断用户合同。制定有序用气方案,加强对天然气供气紧张的预测和预警,对已发生和预计可能发生的险情,及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提出预案级别启动申请;按照预案启动级别,采取相应处置措施,保证“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编制本辖区天然气“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并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负责组织本辖区燃气公司在天然气紧缺状态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汇报“压非保民”工作有关情况,协调处理好“压非保民”预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与燃气企业保持信息畅通,同时引导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宣传报道,确保社会秩序良好和经济平稳运行。

  市级其他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做好应急预案启动时的相 关工作。

  3.监测与预警

  3. 1信息监测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接收、处置和统计分析市级天然气“压非保民”信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或其指定的机构负责统计上报本区域内天然气供需情况。各燃气企业负责对本企业供气区域天然气供需情况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及时上报可能引发供气紧张的情况。

  3. 2预警发布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收到可能或已经发生供气短缺情况报告时(供气缺口达到 3%以上、5%以下),应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市应急指挥部负责向市级发布预警公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或其指定的机构按照本级预案向本区域发布预警公告。

  3. 3预警行动

  预警公告发布后,市应急指挥部应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防范处理。督促地方燃气企业做好预警期间LNG的储备调运、科学调配管道天然气、积极开展节约用气宣传、提倡错峰用气、鼓励有条件的临时改用其他能源等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3)应急准备。相关保供应急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参加保供应急处置工作准备,并调集保供应急物资和设备,做好保障准备工作。

  (4)舆论引导。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或其指定的机构按照本级预案组织实施预警行动。

  3. 4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当供气缺口得到缓解(稳定在3%以下),按照“谁发布、谁解除”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4.事件分级

  依据气源供应紧张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时间不同,将天然气供需失衡事件级别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采用I级、II级、III级、Ⅳ级预警实时监测,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识,I级为最高级别。

  4. 1 I级(特别重大)供需失衡事件(红色)

  天然气供需失衡特别严重,发生或可能发生供气缺口占当期最大需求量20%以上,为用气量异常紧张状态,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产生较大影响。

  4. 2 II级(重大)供需失衡事件(橙色)

  天然气供需失衡严重,发生或可能发生供气缺口占当期最大需求量的10%以上、20%以下,为用气量非常紧张状态,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产生一定影响。

  4. 3 III级(较大)供需失衡事件(黄色)

  天然气供需失衡紧张,发生或可能发生供气缺口占当期最大需求量的5%以上、10%以下,为用气量紧张状态。

  4. 4 Ⅳ级(一般)供需失衡事件(蓝色)

  天然气供需失衡一般紧张,发生或可能发生供气缺口占当期最大需求量的3%以上、5%以下,为用气量比较紧张状态。

  5.应急响应

  5. 1信息报告

  发生天然气供需失衡事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市政府、市应急指挥部报送事件信息,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资源供需现状、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理情况,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5. 2分级响应

  市应急指挥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针对天然气供需失衡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根据事件分级和属地原则,及时实施相应的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

  5.2.1 Ι级应急响应

  立即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

  满足居民生活、集中供热、“煤改气”用气需求,尽量满足公服设施和天然气汽车的用气需求。

  根据天然气供应缺口量,相应减少或停止各类公建用户、一般工业用户,不可中断工业用户等的用气供应,停止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节能环保政策企业及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用气供应。

  5.2.2 Ⅱ级应急响应

  立即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

  满足居民生活、集中供热、“煤改气”用气、公服设施用气需求,尽量满足天然气汽车和公建用户用气。

  根据天然气供应缺口量,相应减少或停止一般工业用户、不可中断工业用户的用气供应,停止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节能环保政策企业及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用气供应。

  5.2.3 Ⅲ级应急响应

  立即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

  满足居民生活、集中供热、“煤改气”用气、公服设施、天然气汽车用气和公建用户需求,尽量保障不可中断工业用户的用气需求。

  根据天然气供应缺口量,相应减少或停止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节能环保政策企业及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用气供应。

  5.2.4 Ⅳ级应急响应

  满足居民生活、集中供热、“煤改气”用气、公服设施、天然气汽车、公建用户、不可中断工业用户需求。

  根据天然气供应缺口量,相应减少或停止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节能环保政策企业及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用气供应。

  5. 3应急启动

  5.3.1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发生天然气供需失衡事件后,立即报告市指挥部,通知成员单位,并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5.3.2市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分级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长的指示,将情况上报省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省能源局。

  5.3.3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5.3.4预案启动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指导、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工作,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

  5. 4信息发布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信息对外发布工作。信息应准确客观、及时全面,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

  5. 5应急终止

  应急响应达到预期目的(供气缺口达到3%以下)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报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实施。

  5. 6事件总结

  5.6.1应急处理的各有关单位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出书面报告。

  5.6.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进行总结、评价和预案的修订等工作。

  6.应急保障

  6. 1通信保障

  天然气供应紧张时期(缺口达到3%以上),各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燃气经营企业相关人员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各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人员通信名单,保证沟通及时。

  6. 2物资保障

  燃气经营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专业处置装备和物资保障工作, 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储备点和调度规则等。

  6. 3经费保障

  按照有关应急处置经费保障的规定执行。

  6. 4技术储备与保障

  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调峰储备,做好综合调度,强化应急队伍建设,配备专业技术设备,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安全顺利实施。

  7.监督管理

  7. 1预案管理

  本预案实施后,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培训、演练,加强业务指导,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进行评估和修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天然气“压非保民”应急预案。

  7. 2责任追究

  “压非保民”应急工作期间,有下列行为的,视情节和危害程度,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1)在天然气供应应急事件发生前后,未按预案要求及时提供信息,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信息,不听从指挥,延误处置时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2)预警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未按预案规定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力等原因,导致天然气应急事件报道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4)其他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8.附则

  8. 1本预案所称“压非保民”,是指压减非民生用气,保障民生用气。

  本预案中有关数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 2本预案由德州市清洁取暖供应保障办公室制定并解释。

  8.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热力公司的应急预案7

  为严格执行自治区、市关于天然气保供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杭锦旗迎峰度冬天然气保供应急管理体系,及时处置全旗因天然气供应出现紧急状态或极端天气下供应出现重大缺口时,各相关单位各负其责、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强化协作、快速反应,妥善地应对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自治区、市关于天然气供应保障、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最大限度化解供暖季天然气供需失衡对全旗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工作原则

  按照安全高效、压非保民的保障原则,优先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压调峰用户、可中断用户、工业用户。保障长输管道、城市天然气输配系统安全运行,保障城镇居民和民生用气需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旗由于上游供应紧张和其他原因引起的供气中断或供气量不足造成供暖季天然气供需失衡,供气量、供气压力无法满足下游天然气市场居民及民生用气需求的应对防范。

  (四)压非保民次序

  按照分层级签订的《20xx-20xx年天然气购销合同》,今冬明春天然气供应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原则,把燃气公交车、出租车纳入民生用气保供范围,紧急状态下天然气的应急保供次序如下:

  1.居民生活(含独立壁挂炉采暖)、农村居民“煤改气”、学校、医院、养老福利机构、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居民集中采暖、政府机关、职工食堂、汽车客运站、酒店、工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气。

  2.载客、家用以及货运等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车辆用气。

  3.重点工业企业等断气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的安全负荷用气。

  二、应急指挥机构

  为加强预案实施期间全旗天然气保供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杭锦旗天然气供应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指挥全旗天然气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并发布旗级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根据实际供需矛盾和执行效果调整应急响应措施;决定应急处置措施新闻发布的内容;决策与应急处置工作有关的其它事项。

  天然气供应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能源局,负责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或终止预案的建议;依照领导小组指令下发启动、终止预案的通知;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应急指挥调度,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协调宣传部门做好新闻材料的组织和发布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1.旗能源局

  (1)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对接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和上游供气企业,争取上游增供气量。督促指导上游供气企业、管道企业组织调度应急额外气资源,督促各苏木镇合理部署减限措施;负责全旗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及隐患整改,确保长输管道供气安全平稳。

  (2)负责做好极端条件下辖区内用气峰值预测,指导辖区城市燃气企业按照要求拟定减限名单并做好最严峻情况下天然气应急调配。

  (3)服从旗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指挥调度,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协调处理好供气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矛盾并及时将天然气紧缺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与供气单位保持信息畅通,同时引导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宣传报道,保证社会秩序和工业经济运行平稳。

  2.旗委网信办

  负责做好保供应急期间舆情监测,并指导全旗互联网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维护互联网意识形态安全;组织开展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及时跟踪了解和掌握网络舆情动态;根据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权威信息,开展迎峰度冬天然气应急保供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

  3.旗发改委

  负责全旗管道供应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发布和监督。

  4.旗住建局

  负责对全旗城燃企业居民供暖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导;负责城镇燃气管网安全监管及隐患整改,确保供暖季供气安全平稳运行。

  5.旗应急管理局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天然气长输管道及城镇燃气管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天然气供应突发事故应急救援。

  6.旗公安局

  负责加气站周边交通、车辆加气秩序的维护;打击破坏天然气管道、燃气设施以及偷盗气的违法犯罪行为。

  7.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天然气压力容器、管线、设备的法定检验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压非保民”措施执行情况和天然气价格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8.天然气上下游供应企业

  (1)上游供气企业

  长庆油田分公司苏里格第五采气厂、中石化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负责严格按照供气合同履行供气责任;合同外保障用气资源的落实及调配;在资源紧张情况下及时向天然气供应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并协助解决气量短缺问题;当天然气供应出现紧急状态时,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对天然气供应的安排和调度,对直供用户进行压减,尽最大努力确保全旗大民生用气的供气稳定。

  (2)主要管网企业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新圣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输气队,负责按应急预案要求压减下游用户气量;负责引导用户保障安全平稳供气;负责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当出现紧急状态时全方位加强调度手段,千方百计稳定管网运行压力,积极配合各苏木镇政府做好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服从领导小组对天然气供应保障的临时调度。

  (3)各地城燃企业及其下游用户

  严格执行旗保障领导小组及上游供气单位的调度指令;根据供气量安排,针对不同预警状态确定减限对象名单,明确“压非保民”具体措施,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响应及时、处置有效,确保辖区天然气保障安全、稳定;在特殊形势下,针对供气缺口多渠道采购气源,保障居民及民生用气气源供应;严格监控各自管网压力始终运行在安全压力范围内,确保民生用气安全稳定供应;做好供应形势研判,对已发生和预计可能发生的险情,及时向各地政府报告,并根据各自供气情况及时上报启动、调整、中止预案的请示;负责配合当地新闻媒体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三、应急响应

  根据天然气实际需求量及供气合同月度供气量,对天然气供应失衡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天然气缺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依次用I级(红色)、II级(橙色)、III级(黄色)和IV级(蓝色)表示。

  (一)预警等级

  1.I级(红色,特别严重)供需失衡事件。天然气供需失衡特别严重,当日发生或可能发生供气缺口占日高峰需求量20%以上的为用气量异常紧张状态,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产生严重影响。

  2.II级(橙色,严重)供需失衡事件。天然气供需失衡严重,当日发生或可能发生供气缺口占日高峰需求量的10%-20%的为用气量紧张状态,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产生很大影响。

  3.III级(黄色,较重)供需失衡事件.天然气供需失衡比较严重,当日发生或可能发生供气缺口占日高峰需求量的5%-10%的为用气量比较紧张状态,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产生较大影响。

  4.IV级(蓝色,一般)供需失衡事件.天然气供需失衡一般紧张,当日发生或可能发生供气缺口占日高峰需求量的5%以内,为用气量相对紧张状态,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产生一定影响。

  (二)应急响应

  各苏木镇根据各地用气实际情况务必优先保障居民及民生用气。

  1.I级应急响应

  (1)满足居民生活、农牧区居民“煤改气”、学校、医院、养老福利机构、居民集中供热、公交和出租车用气。

  (2)根据天然气供应缺口量,相应减少商业集中供热、不可中断工业用户等用气;停止可中断工业燃料,工业原料,LNG和工业“煤改气”用户用气。

  2.II级应急响应

  (1)满足居民生活、农村居民“煤改气”,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居民集中供热、公交和出租车用气;尽量满足商业集中供热用气。

  (2)根据天然气供应缺口量,相应减少不可中断工业用户用气;停止可中断工业燃料,工业原料,LNG和工业“煤改气”用户用气。

  3.III级应急响应

  (1)满足居民生活、农村居民“煤改气”、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居民集中供热、公交和出租车、商业集中供热用气;尽量满足不可中断工业用户用气。

  (2)根据天然气供应缺口量,相应减少停止可中断工业“煤改气”、工业燃料、工业原料、LNG用户用气。

  4.IV级应急响应

  (1)满足居民生活、农村居民“煤改气”、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居民集中供热、公交和出租车、商业集中供热、不可中断工业用户用气;尽量满足工业“煤改气”用户用气。

  (2)根据天然气供应缺口量,相应减少停止可中断工业燃料、工业原料、LNG用户用气。

  四、应急预案启动及处置程序

  旗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视全旗用气缺口及供需情况,研究确定启动旗级应急预案并明确相应预警级别后,经请示旗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旗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应急预案相应措施的执行工作。

  五、应急状态解除

  当供气形势得到有效缓解,涉及地区群众生活和采暖用气得到有效保障,导致衍生事件隐患消除后,经旗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确认后,相关苏木镇及时宣布解除天然气应急状态。

  六、保障机制

  (一)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旗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实行联席工作制度,由办公室负责,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遇有重要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协调解决具体事项,督促各成员单位积极落实。

  (二)建立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机制

  在天然气供需失衡、天然气管道或城镇燃气管网事故以及其他与天然气供应相关可能破坏社会稳定的情况下,各苏木镇及相关企业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天然气相关新闻舆情引导预案(修订版)》(内经信发〔20xx〕120号)相关要求,进一步扩展宣传形式,通过不同宣传渠道最大限度地避免、控制和消除因突发天然气相关舆情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及时正面发声,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防止对天然气保供问题进行炒作,切实掌握引导舆情的主动权。

  (三)建立信息报送机制

  各苏木镇、相关部门及天然气企业要加强天然气保供运行调节,强化天然气供应预测预警,确定信息报送联系人,在供暖期每日向旗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天然气保供日报,实时掌握天然气供需状况,加强分析研判天然气供应趋势,提前做好应急保障准备。

  (四)建立督促检查机制

  旗应急保障领导小组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

  (五)预案修订机制

  本预案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存在较大缺陷时,由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修订。

  七、工作要求

  (一)本预案在旗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参与应急处置;凡无故、借故不支持、拖延应急处置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各有关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掌握本预案内容,明确各自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

  (三)各相关天然气经营企业按照本预案指导意见,根据应急响应等级,结合合同签订量,制定详细的应急响应措施,按要求报旗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预案终止后,旗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应对处置能力。

  热力公司的应急预案8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供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合理地处理供热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冬季正常供暖,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确保供热安全、运行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供热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以规范和强化供暖保障系统应对突发供暖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目标,以预防突发供暖事件为重点,逐步完善供暖事件的预警、处置及善后工作机制,达到供暖保护工作有序、有力、处置快速高效的应急体系。

  二、组织机构

  为保障冬季正常供暖,加强组织领导,达到快速应急反应,现成立楷宏公司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和事故应急抢险队,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和故障排除抢修工作。

  应急抢险小组

  组长:x x x任应急抢险总指挥

  副组长:x x x、x x x副总指挥

  应急抢险队

  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惊慌失措,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报告。在队长(副队长)统一指挥下,利用可能利用的水源对系统进行补充,以确保正常供暖。如水源补充不上,系统缺水应及时采取停炉降温措施,停止向炉内供煤,关闭鼓风机,打开所有炉门,将炉膛内燃料排出,及时排出炉内气体,避免炉温升高造成汽化爆炸事故。

  ③、锅炉运行中发生爆管事故

  司炉人员发现爆管后,应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同时停止锅炉运行,做好锅炉退火及降温工作。当炉膛温度降至可进行抢修时,由队长(副队长)统一指挥应急救援小组实施抢修工作。主要有:查漏、锅炉泄水、切割爆管、换管焊接、加水试压等

  3)、锅炉爆炸事故

  ①、当发生锅炉爆炸时,值班人员或发现人应第一时间向应急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回报情况,如产生人员伤亡等恶性事故应及时报警,拨打110、119、120电话,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事故类型以及伤亡损失情况等。

  ②、启动快速应急机制,由总指挥统一指挥,实施救灾抢险、伤亡救护、人员疏散、设备保障等快速反应。抢险救援时要做到“稳、准、快”和“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救援抢险工作,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各应急小组应保证通讯畅通,服从指挥,步调一致。积极配合110、120、119等各支救援队的工作,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③、各应急小组负责人

  救灾抢险小组负责人:

  医疗救护小组负责人:

  人员疏散小组负责人:

  设备保障小组负责人:

  ④、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应急处置等做好详细记录,配合相关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同时组织专业抢修队抢修因事故受损的设备,以最短时间修复所有受损设备,确保辖区居民供暖。

  4)、对于一时无法解决的突发供暖事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上级领导协调解决。

  3、现场调查

  应急处置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调查,查明事件原因、损失情况、影响程度等,并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对事故的调查。

  4、日常防范

  组织开展对本辖区供热锅炉系统、除渣设备、上煤设备、水处理设备、热水循环设备、外网系统等进行普查和维修保养工作。加强对供热保障各个环节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明确职责,严防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加强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及时处理。

  2、按照“先控制后处理”的原则,迅速查明事件原因,果断提出处置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3、制定供热保障防护措施,确保突发事件所涉及群众的人身安全。

  4、明确自身职责,妥善协调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四、应急保障

  1、通讯保障,建立突发事故应急指挥系统,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应急指挥与相关部门及现场工作组之间的联络畅通。

  应急指挥部电话:

  2、应急队伍保障,针对事故性质成立锅炉泄漏、管道爆裂、电气事故等事故抢险队,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配使用,统一指挥。

  热力公司的应急预案9

  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我校冬季取暖安全,根据本校实际,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班班主任、各科任教师

  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工作的协调和反馈,成员负责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基本情况

  取暖方式:锅炉房采用电子速热装置取暖,各室为暖气片供暖。取暖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6:00至下午4:00取暖范围:全校幼儿园及小学的教室和专业室、功能室。

  三、事故预防及报告程序

  1、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每天对锅炉,各室内外等进行巡查,并记录在册,指定专人(我校为任桂林)整理记录定期上报,学校要将相关记录留档备查。

  2、事故报告

  锅炉房及室外、地下管道设备等有特别情况时,应立即向厂家应急人员报告,请专业人员前来处理,学校做好记录工作。

  各室内暖气设备出现漏水、不热等故障时,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让学生做好紧急避险工作,以防发生烫伤、冻伤、感冒等事件。

  四、应急预案

  当出现如停电或其他安全事故时,学校安全取暖领导小组转为安全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立刻拨打电话求助,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事件发生后,做好学生安抚工作,及时查请事件发生起因,做好事件的发展分析、预测,开展救援工作宣传,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师生减少或不受伤害。

  五、工作措施

  1、学校应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防烫、防触电等安全教育,让学生拿握安全预防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事故能力。

  2、加强对相关安全预防知识的宣传,让师生们时刻注意安全。

  3、加强安全课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

  4、切实进行安全预警演练,提高师生预防自救自能力

  六、厂家应急联系方式:

  XXX

  热力公司的应急预案10

  一、指导思想:

  为应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城区突发性停暖、供暖设施损坏、与供暖有关的人员伤亡等事件发生,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事件抢险和救援应急处理机制,保证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结天津市供热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一)城区供暖主要危险源包括:供热管网、换热站压力容器、电机水泵等转动的机械设备、高低压配电柜、电源、外网输水热网等。

  (二)供热水网破裂等原因可诱发事故,影响小区供暖。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建立供热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赵栋杰

  副总指挥:

  成员科室:办公室、工程运行部、物资科。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联系电话:XXX

  (二)救援队成员:

  一分队:张鑫、吴芝彪、孙奎富。二分队:曹瑞昌、侯凤来、杨庆武。三分队:杨国山、张国元、孙丽明。

  (三)供热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组织协调供热重大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工作,落实办事处交办的有关工作。

  (2)及时了解掌握辖区供热重大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办事处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贯彻天津市、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方针,根据市政府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拟定辖区供热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成员对事故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4)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5)负责辖区供热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6)其他有关辖区供热重大事故应急的重要工作。

  (四)各部门职责:

  办公室:对应急事故紧急处置的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和情况

  汇总通报;协调解决在供热工作中出现的影响居民正常供热的紧急情况。

  工程部:负责制订供热水网应急事故的技术方案,并监督其实施。

  物资科:负责冬季供热、用电、用水的联系协调;负责做好所辖设备的维修保养、事故应急抢修;提前做好应急备(配)件的购买申报计划。

  维修队:保障热水网的安全、平稳运行;负责做好所辖设备的维修保养、事故应急抢修;提前做好应急备(配)件的购买申报计划。

  客服中心:负责向用户及媒体做好供热抢修的说明及解释工作;做好供热抢修的后勤保障和热用户信访工作。

  财务科:负责应急资金的启动使用工作。

  物资科:负责供热抢修所用的物资的及时购置和普通部件的备存工作。

  运行管理科:负责协调解决涉及居民住宅因建设开发出现的供、用热纠纷,及新用户入网手续的办理、发证工作及相关统计工作。

  收费科:负责协调解决物业公司代收代缴热费的矛盾,及用户不热等相关问题的解决处理工作。

  五、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1、运行管理科、工程运行部负责对供热管网监测工作,经常对供热管网进行检查巡视,工程部负责供热运行预警工作,对供热运行状况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做出报告。

  2、在辖区供热覆盖范围内建立多个测温、测压点,与各换热站操作系统组成监测网络,按要求定期对供热温度压力进行检测。

  (二)预警行动:

  1、预警信号发生后,由运行管理科立即向全体抢险组织机构汇报并尽快向现场负责人发送预警报告,各部门进入预警状态,随时准备投入抢险任务。

  2、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

  六、信息报告程序:

  (一)在单位值班室设立应急电话,24小时有人值班,应急电话为:29507711。在值班室明示应急组织通信联系人及电话。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迅速报告应急指挥机构(应急领导小组)。

  (三)应急领导小组值班人员接到应急电话后,立即向有关事故应急小组及负责人汇报;特别重大事故,可直接向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同时按规定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四)根据事故性质,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3、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的简要经过。

  5、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6、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7、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8、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9、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七、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按辖区供热事故严重程度、性质和影响时间,分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设备临时故障、临时停电以及供热支管网破裂等导致的停热,在12小时(含12小时)内恢复供热的。

  2.重要事故:锅炉主辅机故障、换热站故障、外网主热水管网损坏暴裂等原因导致事故停热,12--48小时(含48小时)内仍不能恢复供热的。

  3.重大事故:因锅炉暴炸、或其他事故、对附近生命财产构成重大影响的,同时因事故导致长时间停热,48小时以上仍不能恢复供热的;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内无法恢复供热的。

  (二)响应程序

  (1)工作现场突发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各应急救援小组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

  (2)召集调动应急力量:各抢险小组接到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后,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运送到指定位置聚集,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安排。

  现场总指挥按照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专家建议,迅速组织应急力量进行应急抢救,并且要与各应急救援组织保持通讯畅通。

  当现场有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抢险要求时,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支援。

  (3)现场处置:事故发生后,必须保护好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封闭,按本预案营救伤员和保护财产。如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三)处置措施

  当供热水网地埋管路出现漏水现象,正、副队长立即赶赴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同时向主管经理汇报,主管经理组织相关人员立即到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抢修方案,并将漏水管线解列,组织人员、机具进行抢修。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采取应急供热的临时措施。

  (四)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事故处置完毕并恢复正常供热后,由供热应急指挥部作出决定,并由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和各抢险队,各部门负责人安排本部门恢复正常工作。

  应急结束后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事故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上报。

  八、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一)应急救援、防护装置和快速抢险工具是安全、快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必备设备,必须按抢险救援工作需要配置。

  (二)应急救援、防护装置包括防护劳保、应急灯具、灭火器、快速抢险工具等。

  (三)应急救援、防护装置和快速抢险工具实行在岗备用,并做好维护保养、标定校验工作,保持完好无损。

  (四)每年12月底前上报供暖中心应急救援、防护装置储备和完好情况。

  (五)每年11月底前,将下一年度所需应急救援材料、机具、设备储备计划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六)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明细台帐。

  (七)应急救援物资不得挪做他用。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有权动用应急救援物资。

  九、后期处理

  (一)应急状态关闭后,应立即组织现场清理、伤员安置、生产及生活恢复工作;同时对应急行动过程进行综合评价,整理应急记录(包括笔录、摄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资料),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写出应急总结报告,24小时内上报办事处备案。

  (二)应急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事件过程描述,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动用救助力量,参与救助人员,抢险救援情况,应急行动中反应的问题,经验及教训。

  (三)应急指挥部要认真分析辖区供热事故原因,从辖区供热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四)应急救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制定下达纠正和预防措施,监督落实,并定期组织验收。

  十、保障措施

  (一)指挥保障:应急指挥部指挥地点设在工业园区锅炉房。指挥地点应具备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需要的设施。能随时接受、传递、指挥应急响应有关信息。应急值班电话:

  (二)应急装备、设施和器材清单:(略)

  (三)通信保障:逐步建立完善以辖区供热重大事故应急响应为核心的通信系统,建立相应的通讯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通信联络的需要。应急响应期间,供热应急指挥部要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收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指挥、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

  (四)医疗保障:区医院为应急救援医疗救护定点单位。

  (五)经费保障:制定了抢险经费保障制度,财务设立救援专项资金,必须要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挪用此款,中心定期对此项经费进行督导检查。

  十一、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成立培训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安排培训工作;指定计划,分布实施,确保培训工作的实效性;定期总结,发扬成绩,补漏洞,使培训工作良好运行,有条不紊;定期考核,使培训工作达到预期的培训效果。

  (二)演练:成立应急演练活动组织小组,组长XX;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参加人员为全队职工;定期考核,检查演练的实效性。

  十二、附则

  (一)责任与奖励:对在供热重大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二)制定与解释:本预案由国环置业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并解释

  (三)预案的生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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