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公司供热应急预案

时间:2022-11-09 10:31:10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热力公司供热应急预案范文(通用5篇)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时常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热力公司供热应急预案范文(通用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力公司供热应急预案范文(通用5篇)

  热力公司供热应急预案1

  为加强集中供热安全管理,在发生集中供热安全事故时,能够有效快速地做好抢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供热,特制定本预案。

  一、 指挥机构

  1、指挥组

  总指挥: 吉宏伟

  副总指挥:高 波

  职责: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结合事故实际情况,组织指挥抢修人员到位,按照方案,各就各位履行职责。

  2、现场指挥组

  组长:田永洪 赵红来

  成员:刘 刚 赵志永 孟宪奇

  职责:根据预案和指挥组的命令负责事故现场的指挥和协调工作,督导抢修人员安全有序的做好抢修工作。

  二. 供热抢修人员和设备保障

  1、供热抢修人员由生产经理负责,生产科和换热站维修人员构成。 职责:根据现场指挥组的指令,负责事故现场的排险和抢修工作。

  2、设备保障工作由材料科组织完成,材料科在供暖前把抢修用设备、机械车辆和抢修材料准备好,有专人管理,供暖期间每周检查一次。 职责:保证供热设备随时可用,抢修材料随时够用。

  三、 供热管道安全事故抢修预案

  1、供热主管网出现安全事故

  现场指挥组在接到指挥组命令后,立即组织抢修人员1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停主阀门,还是带压堵漏,并根据预案安排管道抢修,通知采暖用户,向上级供暖部门汇报,同时协调好与抢修有关的各部门关系,及时把现场情况向指挥组汇报,抢修完成后,把事故情况上报指挥组。

  2、供热分支管道出现安全事故

  抢修人员10分钟内到现场,由现场抢修组成员制定方案进行抢修,抢修完成后,把事故实际情况上报现场指挥组。

  3、供热出现大面积不热事故

  由现场指挥组确定不是厂内原因后,安排各区抢修人员到现场排查阀门是否损坏,管道是否堵塞,管道里是否形成气阻等原因,抢修队检查抢修后恢复正常供热,处理完毕后,把事故实际情况上报指挥组。

  4、因锅炉和温度等原因出现大面积失水事故

  由现场指挥组组织,各换热站实施,关停一些供热效果差失水率高的小区,直到补水恢复正常后,再维修恢复这些小区的供暖。

  四、 在供暖前,根据本预案进行演习拉练,以便在突发事故中,更快更好的.完成保障任务。

  五、 本应急预案主要针对厂区外供热管网的抢修和供热效果来制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及时修正。

  热力公司供热应急预案2

  一、指导思想:

  为应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城区突发性停暖、供暖设施损坏、与供暖有关的人员伤亡等供热安全突发事故,总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抢修抢险和救援应急处理机制,保证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本预案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以总公司统一指挥、有关各方协调一致的原则,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做到确保供热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对供热事故的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供热事故对人民群众的影响。总公司在区域及上级有关部门全面领导下负责供热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在人员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将供热突发事故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二、编制目的

  为确保城区供热的安全稳定运行和有效防止供热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应对供热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预防各类供热事故,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抢险、排险、抢修及救援善后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尽快恢复供热,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热现象,保障广大热用户的生活与工作秩序,特制定本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三、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一)城区供暖主要危险源包括:供热管网、换热站压力容器、电机水泵等转动的机械设备、高低压配电柜、电源、外网输水热网等。

  (二)供热管网破裂或管网支架损坏等原因可诱发烫伤、砸伤等事故,影响小区供暖,及人员安全等。

  (三)供暖危险源因突发原因出现事故影响供暖及危及相关人员安全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组织协调供热突发事故的应急抢修抢险工作,落实区域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2)及时了解掌握辖区供热突发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区域及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措施。

  (3)贯彻上级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政策、方针,根据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拟定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成员对事故积极开展抢修抢险救援工作。

  (4)组织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技术演练、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5)负责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6)其他有关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的重要工作。

  (二)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员。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应急救援队伍:

  专家技术组

  组长:张祥贵

  成员:裴保信、孙冬梅、孙开松舒磊、陈福雷、马维峰、

  张海东、周仲民、巨长庚

  物资保障组

  组长:徐卫民

  成员:黄伟、胡滨、王磊、刘超

  应急车辆组

  组长:孙景启

  成员:孙强、孟昭君、种传伟、李天剑、陆江

  安全保卫组

  组长:巨长庚

  成员:栗兴莲、张勇、张锐、李然

  运行一处

  队长:舒磊

  成员:刘玉海、刘保华、黄石、高玉芳、张强强、

  刘金中、袁伟辉

  运行二处

  队长:马维峰

  成员:王兆宏、叶峰、高继海、贾玉霞、王钰、

  运行三处

  队长:孙开松

  成员:韩方举、孟磊、温涛、谢明、石峰、张立华、

  李中秋、单志国

  运行四处

  队长:陈福雷

  成员:巨长安、孙炳华、韩兆立、姜涛、杜勇、张瑞杰

  运行五处

  队长:周仲民

  成员:黄崇亮、薛开渠、孙中龙、李坤、赵汝峰

  管线所

  队长:张海东

  成员:陈雷、张景峰、蔡青、王璨

  五、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1、各运行处、安全保卫处、生产技术处、管线所、调度中心负责对供热管网监测、调控、处置工作,工作目的是确保供热管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各运行处、管线所负责对供热管网进行巡检巡视,调度中心每日抄报外网压力温度情况,各运行处按照各自负责供热区域对换热站内供热设备一小时一巡视,并填报运行分析记录报表,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安全保卫处负责供热管网安全运行预警工作,对供热安全运行状况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做出报告上报总公司。

  2、在辖区供热覆盖范围内建立多个测温、测压点,与各换热站操作系统组成监测网络,按要求定期对供热温度压力进行检测分析,发现超温、超压情况各运行处、调度中心立即处理,确保管网安全。

  (二)预警行动:

  1、预警信号发生后,由运行调度部门立即向全体抢险组织机构汇报并尽快向现场负责人发送预警报告,各部门进入预警状态,随时准备投入抢修抢险工作。

  2、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发出启动本预

  案的指令。

  六、信息报告程序:

  (一)总公司在单位值班室和安全保卫处设立应急电话,24小时专人值班,应急电话为:3197585、3158870.值班室应明示各应急小组通信联系人及电话。

  (二)供热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迅速报告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指挥部)。

  (三)应急指挥部值班人员接到应急电话后,立即向有关事故应急小组及负责人汇报。重、特别重大事故,可直接向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同时按规定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四)根据事故性质,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向其有关部门报告。

  七、应急抢修抢险程序

  (一)响应分级按辖区供热事故严重程度、性质和影响时间,分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设备临时故障、临时停电以及供热支管网破裂等导致的停热,在12小时(含12小时)内恢复供热的。

  2、重要事故:一、二次供热管网或换热站故障、外网主热水管网损坏、爆裂等原因导致事故停热12--48小时(含48小时)内仍不能恢复供热的。

  3、重大事故:因供热管网或换热站突发事故对附近居民生命财产构成重大影响的,同时因事故导致长时间停热,48小时以上仍不能恢复供热的: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内无法恢复供热的。

  (二)抢修抢险程序

  (1)工作现场突发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各应急救援小组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修抢险。突发事故造人员伤亡时首先必须进行人员救援工作,要在第一时间联系相关医院同步展开救援。专家技术组、后勤保障组、应急车辆组、安全保卫组应立即按照各自职能开展工作,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及时处理应急抢修抢险工作。

  (2)召集调动应急力量:各应急救援小组接到应急指挥部指令后,必须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运送到事故现场指定位置聚集,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调动指挥,及时快速展开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设备安全。

  (3)现场总指挥按照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认真听取专家技术组建议,迅速组织应急抢修抢险队伍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并且要与各应急救援队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了解掌握现场情况,做好指挥协调工作。

  (4)当事故现场有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抢险要求时,

  指挥部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给予支援帮助。

  (5)现场处置:事故发生后,应急车辆组保障车辆充足,安全保卫组负责保护好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封闭,要确保现场工作人员及周边群众的安全。如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指

  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技术组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必要地应急处置措施。

  (三)抢修抢险处置措施

  1、当供热管网架空管路出现漏水现象,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指令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并将漏水管线解列,做好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应急抢修工作。

  2、当供热管网地埋管路出现漏水现象,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赶赴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同时将现场情况向指挥部汇报,指挥部组织相关小组立即赶到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应急抢修方案。应急救援队伍将漏水管线解列,组织人员、机具进行抢修。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采取应急供热的'临时措施。

  (四)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事故处置完毕并恢复正常供热后,由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作出决定,并由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和各应急抢险队,各部门负责人安排本部门恢复正常工作。应急结束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安全保卫处)负责对事故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上报。

  八、抢修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一)应急救援车辆、防护装置和快速抢险工具是安全、快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必备设备,必须按抢险救援工作需要配置。

  (二)应急救援物资、防护装置包括防护劳保、应急灯具、

  灭火器、快速抢险工具等。

  (三)应急救援物资、防护装置和快速抢险工具实行在岗备用,并做好维护保养,随时保持完好无损备用状态。

  (四)每年10月底前,各相关小组将下一年度所需应急救援材料、机具、设备储备计划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正常。

  (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明细台帐。

  (六)应急救援物资不得挪做他用。指挥部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有权动用一切应急救援物资。

  九、善后处理:

  (一)应急抢修完毕后,应立即组织现场清理、生产及生活恢复工作:同时对应急行动过程进行综合评价,整理应急记录(包括笔录、摄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资料),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写出应急总结报告,24小时内上报区至备案。

  (二)应急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事件过程描述,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动用救援力量,参与救援人员,抢险救援情况,应急行动中反应的问题,经验及教训。

  (三)应急指挥部要认真分析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原因,从辖区供热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向有关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避免相类似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用热安全。

  (四)应急救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制定下达纠正和预防措施认真做好监督落实工作,并定期组织检查验收。

  十、责任

  对供热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拒不执行预案、不服从统一指挥,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由总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违纪或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附则

  1、监督检查

  总公司负责对本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预案管理与更新

  (1)下列情况要对预案进行修订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

  (2)行政机构或有关单位、部门职责发生变化,需对组织结构与职责作相应调整。

  (3)应急行动或演习中发现问题和出现新情况,应适时进行

  修订。

  (4)影响预案执行的其他条件发生变化,预案需要修订。

  本预案由热力总公司负责编制和解释。

  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热力公司供热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县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供热和燃气行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供热条例》《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镇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济宁市供热管理办法》《济宁市燃气管理办法》《汶上县燃气专项规划(20xx-20xx)》《汶上县城市供热专项规划(20xx-20xx)》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2坚持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城区供热和天然气事故安全防范意识教育,高度重视城区供热和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加强事故的预测、预警工作,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1.4.3实行分级管理。在县人民*的领导下,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的各部门单位联动应急工作机制。

  1.4.4力求快速反应。建立健全高效的事故预报体系和快速应急机制,构建人、财、物和信息科技保障机制,迅速控制和处置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尽快恢复城区供热和天然气正常运行。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信息

  2.1.1设立汶上县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小组),由县人民来分管副*任指挥长,县住建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县总工会、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广播电视台、国网汶上供电公司、热力企业、燃气企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2.1.2县应急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县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指挥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县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1)负责领导和协调县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妥善处置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和应急响应期间的问题,尽快恢复正常供热供气;

  (2)部署县*交办的有关工作;

  (3)及时了解掌握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县*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

  (4)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应急工作方针,根据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及时修订完善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事故发生地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5)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6)负责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7)其他有关县突发事件应急的重要事项;

  2.2.2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与应急机构中相关部门的联系,了解最新信息,并及时向县应急指挥小组指挥长汇报;

  (2)指挥专业抢险队伍开展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供热和燃气设施的应急检修、抢险、修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3)编制审查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道稿件,并报送县人民*;

  (4)根据县应急指挥小组的要求,组织、协调与应急救援工作相关的通讯、交通、物资保障等工作;

  (5)负责落实城区供热和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

  2.2.3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住建局:承担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各项职能,负责与县*应急指挥小组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根据县应急指挥小组的指示,协调各部门的应急工作,组织县应急指挥小组对事故发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我县天然气长输管线(城市门站以外)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应急管理局:协调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开展事故伤员救治,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县*局:负责做好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现场保护、交通管制和人员疏散工作,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和灭火工作。

  县市场*:参与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因特种设备及压力容器、管道引发的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负责现场环境污染的监测处理,预防次生环境污染。

  县总工会:参与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事故调查处理。

  县民政局: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县人社局、县广播电视台: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

  国网汶上供电公司:负责事故现场电力保障工作。

  各燃气企业:负责协助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现场抢修;做好生产调度、抢修作业、安全监护、用户通告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

  各热力企业:负责建立专门的应急抢险抢修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器材;对城区供热突发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快恢复。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对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信息进行接收、监控、存储、常规分析处理、事故信息跟踪,并负责对发生在县外但对我县城区供热和城镇燃气有重大影响的事件的信息收集与传报。

  燃气和热力企业及用户发现城区供热和天然气管道隐患后应立即上报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对收集到的有关信息和早期发现的隐患进行核实、分析、评估,必要时组织专家、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后认为可能引发重大突发安全事件的,应及时向县人民*和有关部门报告,并拟定隐患整改措施,报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电话:

  3.2预警预防行动

  3.2.1预防

  3.2.1.1行政主管部门的预防措施

  (1)定期研究城区供热和城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安全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域热力和燃气企业建立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和队伍,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应急物质储备情况。加强对城区供热和管道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2)加强对城区供热和天然气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的险情或重要信息及时上报,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3.2.1.2经营企业的预防措施

  (1)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针对可能出现的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及时编制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县住建局备案,预案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本单位燃气供热设施、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②在日常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突发安全事件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③本单位突发安全事件应急抢修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队伍。

  ④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通讯联络方式、培训与演习等。

  ⑤明确突发安全事件性质、等级与上报程序。

  (2)定期检查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抢险设备、应急物资储备和专业人员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抢险应急演练,并设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落实巡查、巡线、入户检查制度。

  3.3预警级别

  按照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的潜在危险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I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具体等级划分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4预警解除

  根据事情发展动态和处置情况,由发布分级预警命令的*决定并解除预警。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坚持属地处置为主的原则,燃气热力企业和管理部门立即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4.2分级响应

  按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时间,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

  ①一般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IV级):造成1-3人死亡,或造成5000户以下用户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的。

  ②较大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III级):造成3-10人死亡,或造成5000户以上1万户以下用户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的。

  ③重大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II级):造成10-30人死亡,或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用户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的。

  ④特别重大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3万户以上用户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的。

  4.3情况报告

  (1)基本原则

  ①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②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③直报:发生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要及时按照报告程序上报,也可直报县指挥小组办公室。同时可拨打110、119。

  (2)报告程序

  ①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人员(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向燃气、热力企业报告。燃气、热力企业接到报告后,立即派抢修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初步判断是否属于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Ⅱ级)或特别重大(Ⅰ级)事故,并根据事故程序确定警戒区。

  ②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一经确认,供气企业应立即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报告,并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接报后,立即向县应急指挥小组及指挥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按照指挥小组的指示向县*和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机构报告,并立即派人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助抢险救援工作,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4.4响应行动

  (1)县应急指挥小组各成员单位,接报后必须做到:

  ①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②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③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④服从指挥小组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2)因人员抢救、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3)发生城区供热燃气管道突发事件的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写出事故快报,报送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

  (4)事故快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②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供热能力、输配规模,存储设备,气源地;

  ③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④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⑤事故的简要经过;

  ⑥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⑦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⑧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⑨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⑩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5应急通讯

  应急响应期间,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收县应急指挥小组的指示和事故相关信息;指挥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指挥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

  4.6指挥协调

  (1)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获悉发生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后,应立即报告县应急指挥小组组长、副组长,通知成员单位,并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2)县应急指挥小组组长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3)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4)预案启动后,指挥小组办公室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配合相关单位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将现场情况及时报告指挥小组组长,并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

  4.7应急支援

  当应急力量不足、需要有关应急救援力量支援时,由指挥小组办公室根据支援请求按程序报指挥部批准。应急支援力量进入现场执行任务,有关调动、联络、指挥程序及协调事宜,按指挥部批准的计划或预案执行。

  4.8新闻发布

  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的公开发布由县应急指挥小组决定。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类、新闻保密和新闻发布等应符合规定的要求。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9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

  5后期处置

  5.1总结评价

  5.1.1事故应急处理的各有关单位及时向指挥小组做出书面报告。

  5.1.2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故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5.2调查报告

  5.2.1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调查应严格遵守*《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

  5.2.2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故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6应急保障

  6.1指挥保障

  县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协调指挥机构设在县住建局。及时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基本功能包括:

  (1)接收、显示和传递城镇燃气事故信息,为专家咨询和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2)接收、传递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组织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

  (3)为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指挥、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

  6.2通信保障

  逐步建立完善以事故应急响应为核心的通信系统,并建立相应的通讯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指挥小组同县*、燃气热力单位和应急救援单位通信联络的需要。

  6.3物资保障

  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指挥小组成员单位应准备好各种必要的应急支援力量与物资器材,以保证应急响应时能及时调用,提供支援。

  7监督管理

  7.1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县应急指挥小组及其成员单位应加强对燃气安全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同时,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应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贯彻、培训和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应急应变能力,每年组织一次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模拟演练,提高救援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7.2监督检查

  县人民*、县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7.3奖励与惩罚

  对事故应急救援中积极履行职责、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渎职、失职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8.2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制定并解释。

  8.3预案的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热力公司供热应急预案4

  为提高我公司供热应急处理能力,健全供热事故的预警机制,切实保证城市居民安全越冬,最大限度减少供热重大事故对城市居民生活、生产的影响,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根据国家建设部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供热生产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规划区内供热企业、供热单位发生的影响供热生产运行的突发性供热事故及供热设施设备原因造成的大面积停热,对城市居民生活、生产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重、特大供热事故。

  本预案所称供热企业是指主要面向社会热用户供热,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独立法人企业;供热单位是指以向本单位职工住房供热为主,同时向社会热用户供热的大型厂矿、大专院校、机关事业单位及所属的服务部门。

  具体包括:

  (一)突发性供热热源重大安全事故、供热管线爆裂引起大面积停热事故;

  (二)人为破坏、火灾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造成的重大供热事故或供热设施严重损毁事故;

  (三)因供热设备事故造成停热,12小时内无法恢复供热事故;

  (四)关停、破产等困难企业负责供热的小区无力供热等特殊情况引起的停热事故;

  (五)突发性供热弃管事故;

  (六)供热煤、水、电等原材料出现短缺造成大面积停热事故;

  (七)经政府决定,确需启动供热系统事故应急预案的其它突发性重大供热事故。

  二、应急控制组织系统

  (一)组织机构

  为及时、快速、高效地处理突发性供热应急事故,成立供热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张勇

  成员单位:安监部,技术部,客服部,检修部,供应部,调度中心,抢修队。

  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二)供热应急指挥协调机制,各部门应在市、县供热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完供热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协调机构,供热应急联动机制。

  (三)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市、县供热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本区域内突发性供热应急事故救援的指挥协调、信息传输、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

  2、负责修订和完善本单位《供热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3、负责协调突发性供热应急事故的紧急预警发布和应急救援的新闻发布工作;

  4、负责指导和检查应急抢修队伍、抢修物资储备工作。协调应急抢修救援工作所需资金、抢修设施设备的调用;

  5、负责建立供热应急事故信息网络和指挥平台;

  6、负责与邹平建委应急办公室的信息沟通与联络。

  三、责任分工

  技术部:协调供热企业组织抢修;在抢修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协调其它社会供热企业抽调抢修力量帮助抢修;确需启动政府临时接管程序时,会同相关部门协调具有供热资格的供热企业临时接管供热;做好供热事故预警预测工作。

  供应部:筹措储备供热应急资金,用于解决弃管供热小区或需临时接管供热任务的供热抢修准备金、不可抗拒力造成的供热突发性事故;按照政府相关要求,安排资金储备供热应急燃煤。

  客服部:做好上访群众的接访工作,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解释和群众安抚工作。

  安监部:负责追查开发建设过程中,供热配套工程不到位、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开发企业责任,责令开发、建筑企业完善供热配套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对开发企业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恶意弃管供热的进行依法查处。

  调度中心:对弃管供热,造成严重后果的供热企业,依据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四、应急情况响应程序

  (一)应急指挥机构响应程序: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供热单位发生突发性应急情况的,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区供热应急机构立即前往现场了解情况,控制局面,组织供热单位启动本单位的供热应急程序,开展生产自救。

  供热单位抢修设备、抢修队伍技术和人员力量不足,供热应急指挥机构可向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申请调用其他供热企业供热抢修设备、队伍协助抢修,力争尽快恢复供热,所发生的费用事后由发生事故的供热单位承担。

  (二)应急指挥中心响应程序: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供热企业发生突发性应急情况的,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前往现场了解情况,控制局面,同时组织启动本企业的供热应急程序实施应急处理,开展生产自救。事态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由公安部门提供警力支持,防止事态扩大。

  供热应急抢修力量不足的情况下,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申请主管部门协调用其他供热企业应急抢修队伍、设施设备协助抢修,力争尽快恢复供热,所发生的费用事后由发生事故的供热企业承担。

  (三)供热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响应程序:发生突发性供热应急事故后,按照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指令,根据职责分工快速提供资金、物资、抢修队伍、通讯等保障。情况紧急可能造成重大危害时,可报请市、县供热应急指挥部同意向社会发布预警、预报。

  五、保障措施

  (一)供热应急资金和应急燃煤储备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安排一部分供热应急资金,确保供热应急事件的快速及时处理,保障城市居民安全、正常用热。

  (二)应制定完善本单位的供热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抢修队伍,提取供热应急抢修资金,储备供热应急物资,准备供热抢修设备、工器具、车辆等,确保突发性供热应急事故的及时、快速处理。

  (三)实行供热应急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建立供热应急事故处理通讯联络网,对各种突发供热事故应在20分钟内按信息传递程序完成传递,各部门必须做出快速反应。

  (四)遇紧急情况,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权申请市、县供热主管部门调动其他供热单位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供热事故的抢修。

  (五)实行处置供热应急事故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应认真履行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不履行职责、渎职行为的,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供热系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循环系统,设备多、管线长、运行调节复杂,运行中难免出现故障或事故。为搞好安全运行,做到防患于未然,针对以前出现的问题及对运行系统故障的预测,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热水管道发生故障

  1、迅速查明漏点;

  2、通知受影响的热用户,关闭离漏点最近的阀门,若关闭不严,再关闭次近的阀门;

  3、管道泄漏应在泄漏处打夹子或焊补、更换管道;阀门泄漏应更换垫子、压紧盘根,必要时更换阀门。

  二、换热站设备发生故幛

  1、汽水换热器出现故障

  各换热站内均有备用汽水换热器,正常情况下,一开一备或两开一备,若其中一台发生故障,可启动备用换热器,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若两台以上发生故障,用一台换热器运行,并提高供水参数,在短时间内亦可基本满足供热要求。

  2、循环水泵(或电机)出现故障

  换热站内均有备用循环水泵(或电机),正常情况下,一开一备或二开一备,若其中一台发生故障,可启动备用循环水泵,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

  3、热站内电源出现故障

  当电源发生故障时,应迅速启动应急照明设施,关闭换热器进汽阀门,同时关闭供水阀门及回水阀门,防止汽化及汽水冲击。立即组织人员查明故障原因并排除故障。

  4、某一换热站出力降低

  若在供暖期间某座换热站由于某种原因出现出力不足的情况,值班人员要及时联系相邻换热站提高设备出力,同时降低异常换热站的循环水的水量,提高热水温度,减少的循环水量由相邻换热站供给。

  热力公司供热应急预案5

  1.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供热安全事故主要风险如下:

  供热热水管道爆裂:因室外气温较低或因管道质量问题造成供热热水管道破裂,泄漏的热水烫伤行人、损坏市民其他财物,造成大面积停止供暖。

  2. 应急组织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体系

  热力公司成立公司安全小组,履行供热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职责,热力公司经理任组长,副经理、专工任副组长,成员为各班组长及保管。

  2.1.1 热力公司安全小组应履行的应急管理主要职责如下:

  2.1.1.1 贯彻落实有关供热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的法规和规定;

  2.1.1.2 指挥、协调供热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工作;

  2.1.1.3 监督、管理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转;

  2.1.2 在热力公司安全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安全小组成员应按照其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分别完成供热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2.1.2.1 牵头负责《热力公司供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

  2.1.2.2负责《供热管道爆裂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牵头做好供热应急物资的准备工作;

  2.1.2.3 牵头做好供热事故应急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

  2.1.2.4 协助现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完成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2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冯 卫

  副 组 长:耿宪民

  成员:赵 博付 裕 郑世华 陈 兵 王 琳

  孔令玉朱 伟 徐 浩 耿 鹏 金 新

  廉秀臣 韦淑芳 王 惠 郝攀伟 王 林

  张 辉 丁仕龙 孔庆庆 翟伟涛 岳军华

  贾 超

  2.3 热力公司供热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2.3.1 组织《热力公司供热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修订和演练工作;

  2.3.2 对《热力公司供热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备案;

  2.3.3 负责督促做好供热事故所需应急物资的准备;

  2.3.4 负责监督管理供热设施的配备和使用。指导落实工作现场防范措施。

  2.3.5 负责组织供热事故应急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

  2.3.6 针对典型场所发生的供热突发事件,负责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专家组,为供热事故的处理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2.3.7 协助现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完成供热事故的应急指挥;

  2.3.8 监督做好供热事故应急工作。

  2.4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职责

  热力公司正职是本部门供热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供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4.1 热力公司发生Ⅰ级响应级别供热事故由公司应急指挥负责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4.2 热力公司发生Ⅱ级响应级别供热事故时,由经理负责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4.3在发生火灾事故后,应急指挥领导成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供热情况和现场人员力量下达任务,坚持“迅速、果断、科学、冷静”的原则,灵活处置现场情况。

  2.4.4根据事故情况立即按预案规定程序,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事故处理。

  2.4.5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部门报警求助。

  2.4.6负责逐级向上级报告事故及处理进展情况。

  2.4.7应急状态消除,宣告应急行动结束。

  2.5 专业应急工作组

  根据供热事故的工作需要,成立应急操作处理组、检修专业应急组、供热应急组、安全救护组、物资保障组、通讯保障组、现场保卫组、物资疏散组。

  2.6 各专业应急组职责

  2.6.1 应急操作处理组

  2.6.1.1 及时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火灾事故情况,及时通知专业应急组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2.6.1.2 根据设备具体事故状况,及时主动采取对事故设备、场所的隔离操作等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2.6.1.3当有发生危及现场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可能情况时,应及时警告并疏散现场工作人员。

  2.6.1.4根据供热事故现场情况,协助指挥部开展其他应急处理救援工作。

  2.6.1.5协助现场保卫人员做好事故现场的封锁和保护工作。

  2.6.1.6协助现场恢复和事故调查工作。

  2.6.2 检修专业应急组职责:

  2.6.2.1 按照检修维护规定程序进行应急处理。

  2.6.2.2 按照专业要求和特点进行供热分隔或其他技术隔离措施。

  2.6.2.3 解决或提供供热现场技术问题

  2.6.2.4 供热事故后进行现场恢复生产,参与事故分析和调查。

  2.6.3安全救护组:负责供热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和救援医疗器材的保障供给。

  2.6.4物资保障组:负责抢险救援物资、设施的准备、供应及运输工作。

  2.6.5通信保障组:负责供热现场与后勤部门或市有关协作、支援单位联系。

  2.6.6现场保卫组:负责供热事故现场外围实施警戒和交通管制及疏散,引导外来支援队伍。

  2.6.7人员疏散组职责:

  2.6.7.1 了解供热事故上需要抢救的人员数量、地点等,确定抢救人员行动的通道、方法、器材、所需要的力量,并具体组织抢救。

  2.6.9.2 采取必要的方法稳定供热事故所造成的人员的情绪,防止出现围困人员因心理紧张可能引起的危险性行为。

  3. 应急处置程序

  3.1 信息报告与处置

  3.1.1信息报告与通知

  3.1.1.1为有效的应对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公司内特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

  值班电话:0537-3196516;

  值班地点:公司办公室;

  值班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轮流值班。

  3.1.1.2 一旦事故发生,现场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公司负责人,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按照现场处置程序立即开展自救。

  3.1.1.3 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记录报告时间、对方姓名、双方主要交流内容。

  3.1.2 信息上报

  主值接到事故报告信息后,应立即对供热事故情况进行检查确认,确认事故报告信息的所有内容,在确认事故信息的情况下,迅速下达应急处理命令,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对事故情况加以控制,并迅速报告安全小组办公室、公司事故管理部门,公司事故管理部门负责人依据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见第二十四、二十五条)对应急响应级别进行确认。

  3.1.2.1 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在1小时内向陵城镇安监站、市安监局及市政府报告。

  3.1.2.2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1.2.2.1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3.1.2.2.2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1.2.2.3 事故的简要经过;

  3.1.2.2.4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1.2.2.5 已经采取的措施;

  4.供热事故处置措施

  4.1 响应分级

  按《热力公司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有关内容执行。

  具体条款摘录如下:

  第二十三条 热力公司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分为I级响应(公司级)、Ⅱ级响应(部门级)。

  第二十四条 I级响应是指热力公司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已经或预期达到下列情形之一:

  (1) 因设备、系统故障或人为因素等各类原因引起造成主要供热设备比当时负荷值降低50%以上,影响负荷供应连续时间超过120分钟。

  (2)故障引起设备设施破坏,造成停炉。

  (3)因燃料供应短缺、供水不足等原因预期造成主设备非计划停运时。

  (4)因风暴、雷雨天气、寒潮、冰雹等自然灾害,已经或预期对整个热力公司的安全生产、经济运行造成较大影响的。

  (5)其他生产事故(人身重伤害、人员误操作、设备损坏)预期为厂《安全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的一类障碍及以上事故。

  (6)超出热力公司应急处置能力,需要公司组织应急处置的各类突发事件。

  第二十五条 Ⅱ级响应是指热力公司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已经或预期达到下列情形之一:

  (1)因设备、系统故障或人为因素等各类原因引起造成主要供热设备比当时负荷值降低20%以上,影响负荷供应连续时间超过60分钟。

  (2)故障引起设备设施破坏,对主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3)因燃料供应短缺、供水不足等原因预期造成机组限负荷运行或影响对外供热连续时间超过60分钟时。

  (4)其他生产事故(人身轻伤害、人员误操作、设备损坏)预期为厂《安全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的二类障碍及以上事故。

  (5)超出热力公司班组(或项目部)的应急处置能力,需要部门(或下属单位)领导组织应急处置的各类突发事件。

  4.2 供热事故处置程序:

  4.2.1 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并依据供热安全事故级别,及时向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受影响的热用户通报供热安全事故情况。

  4.2.2 成立现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本部门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或实施应急救助,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4.2.3 现场应急处理负责人应全面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根据事件级别及时向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报告。

  4.2.4 根据事件级别和种类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

  4.2.5 根据发生供热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4.3事态监测与评估

  对供热事故发展态势及影响程度进行动态的监测,并对监测信息做出初步评估,将各阶段事态监测和初步评估的结果,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为整体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4.4 应急人员安全

  在应急救援或抢修过程中必须对应急人员自身的安全问题进行周密的考虑,包括现场安全防范措施、现场安全监测是否做到万无一失。

  4.5 抢险

  本预案的首要任务是抢救在供热安全事故中受伤人员,使受伤、受困人员及时脱离事故现场并进行救助,其次,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阻止事故势态进一步扩大,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抢修。具体的抢险工作由现场应急队伍负责,具体方案的采用要在保证抢险人员安全的基础上进行。

  供热安全事故发生时应执行下列程序:

  供热热水管道爆裂:发现供热热水管道爆裂,迅速关闭该管段控制阀门,检查有无人员被热水烫伤,通知部门领导。

  4.6 警戒与治安

  有关部门在事故抢修现场应建立警戒区,抢修区域外周围3m应设置警戒线或安全围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抢修区域,保证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生产现场检修围栏内为紧急疏散区,受伤人员要疏散到检修区域以外。检修区域以外的周围区域为管制区域,实施交通管制,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事故现场,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能入内,维护现场治安秩序,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4.7 人群疏散与安置

  人群疏散是减少因供热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扩大的关键,公司有关部门应对紧急情况的疏散区域、疏散距离、疏散线路、疏散运输工具、安全蔽护场所以及回迁等做出细致的准备,应考虑疏散人群的数量、所需要的时间及可利用的时间、环境变化等问题。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安置。

  4.8 医疗与卫生

  对在供热安全事故中受伤的人员,应采取及时、有效的现场急救或转送医院进行治疗,应急人员要及时提供受伤人员的受伤情况,医疗人员必须了解相关伤害的救治特点。

  4.8.1 急救和诊断应注意的事项

  4.8.1.1 紧急救护要争分夺秒,就地抢救,动作迅速,方法正确。

  4.8.1.2 要认真观察伤员全身情况,发现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在现场用心肺复苏法就地抢救。

  4.8.1.3 在现场紧急救护的同时,应与医疗机构取得联系,请求给予救治的指导与帮助。在医务人员未到达前或未送达医疗单位前,不应放弃现场救治。

  4.8.1.4 现场救护人员,在将伤员移交医疗单位时,必须将有关伤员的情况向医生做情况通报。

  4.8.2 急救要点

  4.8.2.1 受伤者立即脱离致害物,脱离供热安全事故现场。

  4.8.2.2 皮肤烫伤的伤员应立即将患者衣服除去,尽快清洁创面,并用清洁或已经消毒的纱布保护好创面,避免伤面感染。

  4.8.2.3 骨折(特别是脊柱骨折)时,在没有正确地固定的情况下,除止血外包扎,应尽量少动伤员,避免加重损伤。

  4.8.2.4 颅脑外伤,应使伤员采取平卧位,保持气道畅通,若有呕吐,应扶好头部和身体,使头部和身体同时侧转,防止呕吐物造成窒息。

  4.8.2.5 请勿随便给伤员饮食,以免呕吐物误入气管。

  4.8.2.6 置伤员于空气清新、安全清洁的环境中。

  4.8.2.7 防止伤员休克,特别要保护伤员心脏、肝、脑、肺、肾等重要器官的功能。

  4.9 现场恢复

  应急部门在供热安全事故抢险结束后,对参与供热安全事故抢险的人员进行清点,使用的抢险物质与装备安排专人进行清点和回收。

  4.10 应急结束

  在充分评估危险和应急情况的基础上,经现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批准,由现场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公司正常有序的生产经营工作,使得企业财产和员工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公司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行业相关规定,制定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生产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二、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公司生产、设备、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等得到保障,使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在有安全保障的环境下顺利进行。

  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负责制。实行生产工作以“预防为主,安康为本,预防为先,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工作方针,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负责各系统的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是: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领导下的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牵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委员组成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主管生产负责人对生产计划部、物资供应部、生产车间、检验中心、仓储库房、设备动力部负责全面安全工作管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每季度定期向主管生产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情况;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每季度向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五、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执行监督检查制。各级相关领导定期、定人,按职责分工、分别深入作业现场巡回检查。

  六、生产车间要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设备保养,及时维修设备故障,确保生产安全。

  七、生产各部门和车间要严格按照医药生产相关规定卫生标准,落实对员工个人卫生、设备卫生、环境卫生的检查。

  八、公司各部门严格按照安全防火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对化学危险物品使用、贮存、运输安全防火、防爆安全加强管理,消灭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九、生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生产设备、电气、线路、能源供给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检查、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十、生产各部门应加强生产员工劳动防护设施、用品管理,生产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定配戴防护服、防护手套及相关保护用具。

  十一、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生产各部门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安全技术知识方面的培训工作。

  十二、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要积极加强提高本部门员工安全思想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技术专业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三、生产各部门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生产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处理一般安全问题的工作能力。

  十四、生产各部门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定期对生产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保证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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