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公司安全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2-11-15 10:22:54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热力公司安全的应急预案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热力公司安全的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力公司安全的应急预案

热力公司安全的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菏泽永恒热力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供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以人为本。

  2.组织机构及职责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负责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的指挥、决策、综合协调。

  组 长: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兼任

  副组长: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兼任

  成 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兼任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以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为中心,立即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和各成员紧密配合,切实做到指挥迅速、实施有效、保障有力,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根据行业特点及现状,公司成立应急抢险小分队。主要负责辖区内的工程维修、供热运行、管道、设备应急抢险、抢险物资供应、通讯联络等工作。

  工程维修应急抢险小分队:

  队 长:分管工程管理部负责人

  副队长:工程管理部、技术部、客户服务部、督查安监部负责人

  队 员:工程管理部、技术部、客户服务部、督查安监部相关人员

  职 责:一级管网及监控中心发生故障影响生产经营的应急抢险。

  供热运行应急抢险小分队:

  队 长:分管运营管理部负责人

  副队长:运营管理各部部长、工程管理部负责人、技术部、客户服务部负责人

  队 员:运营管理各部、工程管理部、技术部、客户服务部相关人员

  职 责:二级管网及换热站至用户发生故障影响正常供暖的应急抢险。

  后勤保障应急抢险小分队:

  队 长:分管综合管理部负责人

  副队长:综合管理部负责人、会计部负责人、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客户服务部负责人

  队 员:综合管理部、会计部、工程管理部、客户服务部相关人员

  职 责:负责一级管网、二级管网应急抢险的物资保障、后勤服务及其他各类应急抢险事故的处理。

  疫情防控应急抢险小分队:

  队 长:分管综合管理部负责人

  副队长: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督查安监部负责人、客户服务部负责人、运营管理部负责人

  队 员:综合管理部、督查安监部、运营管理部、客户服务部相关人员

  职 责:结合公司实际,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应急处理疫情突发情况。

  以上各组人员具体组成,由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定期发布。

  3.预防与预警

  3.1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管体系。根据公司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培训制度、巡查制度、奖罚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各级安全检查台账。

  3.2狠抓现场督导与管理。一线当班人员按照工作流程重点做好日检查,各部重点加强周检查,部门负责人坚持不定期抽查,各级检查有记录、有签名、有问题整改。

  3.3加强预案演练。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每年提前制定全年应急演练方案,每年组织不低于一次的实战演练,重点检验各部门相互配合和应急小分队专业抢险能力,提高应急人员的综合实战能力。通过演习及时发现和解决演练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更好地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3.4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微信、集中培训等方式,定期进行安全应急知识普及,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预防和应急抢险能力。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按事故的严重程度、性质和影响时间,本预案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一般响应和紧急响应两级。一般响应针对一般事故,是指因设备临时故障、临时停电停水、供热支管网破裂等导致的停热,预期能够在24小时内恢复供热的事故。紧急响应针对重要事故,是指锅炉主辅机故障、供热主管网损坏爆裂、换热站故障等原因导致的停热,预期不能在24-48小时内恢复供热的事故或其他事故对附近生命、财产构成重大影响的。

  4.2响应程序

  发生一般响应的应急事故时,由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指挥与调度,应急抢险小分队按照职责分工和抢险方案进行现场救援。

  发生紧急响应的应急事故时,由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指挥与调度,应急抢险小分队按照职责分工和抢险方案进行现场救援。应急结束后,将根据事故危害和影响情况,向有关部门提供事故情况报告及相关原始资料。

  事故发生后,必须保护好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营救伤员和保护财产,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果断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抢险结束、危险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5.信息发布

  一般响应的应急事故,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代表应急小组,把应急救援各阶段进展情况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在公司一定范围内通报。

  紧急响应的应急事故,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代表应急小组,把应急救援各阶段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向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统一发布事故调查和处理信息。

  6.后期处置

  应急结束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做好人员安置、恢复生产、损失评估等善后工作,紧急响应的应急事故,还要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对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存档。

  7.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或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迟报、谎报、瞒报重要情况的,依规进行督察问责,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及应急处置预案

  8.1 供热管网破裂或管网支架损坏。可诱发烫伤、砸伤等事故,影响小区供暖。供热管网破裂,导致停热24小时以上仍不能恢复供热的启动紧急响应;管网支架损坏但不影响供热或影响供热能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的启动一般响应。

  8.1.1应急处置预案。

  8.1.1.1供热管网破裂。

  (1)供热管网漏水,回水压力降低。如果发现漏点,立即向当班部长汇报,抓紧联系抢修,如果漏量较大,回水压力低于下线,应立即联系管网调平小组将相应区段对应阀门调小,并保持一定流量,以维持该区段管网低负荷运行,避免该管线内水结冰,造成管段破裂,同时根据事故响应等级启动应急预案,联系公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按工况确定是否对供热管网进行补水防冻,并根据水压情况逐渐减少泵的出力至热网加热器停止。或减少补水,并根据水压降低泵的出力,严防热网超压。待故障修复后及时恢复首站正常运行。

  (2)热网压力过大。当班人员要调整降低循环泵流量,逐步查找原因,若是设备故障,抓紧向当班部长汇报,根据事故响应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同时立即进行故障排除,若部分系统正常,有可能是外网堵塞,当班部长抓紧安排人员查找故障原因。

  (3)供热管网回水温度过高。当班人员应及时同电厂值班室协调检查加热蒸汽参数,调整减小加热蒸汽量,有可能是外网二级换热故障,抓紧向当班部长汇报,根据事故响应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同时联系人员修复。

  (4)供热管网水温过低。当班人员应及时同电厂值班室协调检查热网加热器,检查加热蒸汽参数,热网循环泵流量,调整增加热网加热蒸汽,查看热网负荷是否过大。

  8.1.1.2管网支架损坏。当管道系统能够维持运行时,发现管道支架出现损坏的人员,要立即向带班部长报告,根据事故响应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当班部长迅速安排技术人员到达现场。通常修复管网支架采取加固、焊接、更换等方式,在焊接操作时,要严格遵守焊接操作规程,防止金属过热和变形。当通过焊接方式无法解决时,应立即更换支架。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如果涉及到泄水降压减重操作,可根据小区二级管网上各分段控制阀门的位置,合理地进行关闭阀门的选择操作,尽可能地缩小因事故抢险而造成停止供热的范围。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关闭各换热站的一级网进出站阀门,保持站内循环泵正常循环,保证二级网低温运行,防止大面积冻裂事故发生。抓紧抢修,完毕后尽快恢复供暖。

  8.1.2 日常防范。各小组值班管理人员每天巡查辖区管网不少于两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如实填写巡查记录;各部管理人员每周对城区供热管网巡查不少于两次,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定期按要求做好维护保养。

  8.2 换热站循环水泵、变频泵、管道泵等机械设备出现故障。可能影响小区供暖,若影响小区供暖时间在24小时内的应起动一般响应;影响小区供暖时间在24小时以上或事故对附近生命、财产构成重大影响的启动紧急响应。

  8.2.1应急处置预案。

  8.2.1.1 循环水泵故障。循环水泵由于电机超载发热运行和轴承损坏导致水泵杂音大且电机发热、系统注水时未打开排气阀排气造成管路高点处存气使水泵不出水、机械密封严重磨损致水泵漏水、变频器调节不当致运行不同步等原因使循环水泵出现故障,这种情况的排除一般时间不会很长,现场工作人员短时间内就能排除故障,对供热影响只是暂时的。

  8.2.1.2 变频泵出现故障。变频泵由于进水管漏气、叶轮反转、叶轮流道堵塞、底阀生锈、叶轮损坏严重、转速过高过低等原因造成变频泵出现故障,一般容易维修。这种情况的排除一般时间不会很长,现场工作人员短时间内就能排除故障,对供热影响只是暂时的。

  8.2.1.3 管道泵出现故障。管道泵由于进水管漏气、叶轮反转、叶轮流道堵塞、底阀生锈、叶轮损坏严重、转速过高过低等原因造成管道泵出现故障,一般容易维修。这种情况的排除一般时间不会很长,现场工作人员短时间内就能排除故障,对供热影响只是暂时的。

  8.2.2 日常防范。使用正规厂家产品,经常注油保养,值班期间加强巡查,作好记录,通过数据对比,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预防。

  8.3 高低压配电柜、电源等出现故障。可引起电源伤人事故,可能影响小区供暖。影响小区供暖时间在24小时内的应起动一般响应;影响小区供暖时间在24小时以上或事故对附近生命、财产构成重大影响的启动紧急响应。

  8.3.1应急处置预案。遇到类似上述情况,值班人员首先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故障点,再决定是否将所有运行设备的开关调整到关闭状态,如果是确需关闭,应及时关闭,迅速向技术部人员和带班领导汇报情况,检查自身电力运行系统是否正常,如果是换热站内部出现问题,等待专业技术维修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抢修。

  8.3.2 日常防范。辖区管理人员做好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如实做好记录,定期做好维保。

  8.4 工程施工。可能破坏地下供水、排水、供电、天然气、通讯、国防等地下设施,引发相应设施出现故障,出现天然汽泄漏、大面积停电、国防通讯受等安全事故;可能导致吊装伤人、基坑塌陷、天热中暑、阀门井内中毒等事故。在工程施工中导致上述的事故对附近生命、财产构成重大影响的,应启动紧急响应。

  8.4.1应急处置预案。

  8.4.1.1 地下设施遭到破坏。包括:供水、排水、供电、天然气、通讯、国防光缆。

  发生地下供水管线损坏或挖断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关闭上游给水阀,设警戒线保护现场,做好排水工作,同时报告领导小组和自来水公司进行维修。自来水抢险维修电话:

  发生地下排水管线损坏或挖断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设警戒线保护现场,做好溢水临时封堵、疏通工作,同时报告领导小组和市政养护维修公司进行维修。市政抢险维修电话:

  发生地下供电管线损坏或挖断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设警戒线保护现场,疏散现场人员,同时报告领导小组和电力抢修部门进行维修。电力抢修维修电话:

  发生地下燃气管线损坏或挖断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一切作业,设警戒线保护现场,疏散现场人员,到警戒区域以外报告领导小组和燃气公司。警戒区域内禁止使用手机、明火和铁制工具,并设专人进行监控。

  发生地下通讯管线损坏或挖断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设警戒线保护现场,同时报告领导小组和产权单位到现场进行维修。移动:10086;联通:10010;电信:10000。

  发生国防光缆损坏或挖断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设警戒线保护现场,同时报告领导小组并通知光缆产权单位,向他们发出救援请求。注意保护事故现场,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8.4.1.2 伤人事故。发生伤人事故,迅速确定事故发生的准确位置、可能波及的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置。第一时间组织救援人员并根据应急响应等级启动应急预案,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120急救,划出事故特定区域,非救援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抢救受伤人员时几种情况的处理:

  如确认人员已死亡,立即保护现场。

  如发生人员昏迷、伤及内脏、骨折及大量失血:⑴立即联系120、119急救车或距现场最近的医院,并说明伤情。为取得最佳抢救效果,还可根据伤情联系专科医院。⑵外伤大出血:急救车未到前,现场采取止血措施。⑶骨折:注意搬动时的保护,对昏迷、可能伤及脊椎、内脏或伤情不详者一律用担架或平板,不得一人抬肩、一人抬腿。

  一般性外伤:⑴视伤情送往医院,防止破伤风。⑵轻微内伤,送医院检查。

  8.4.2 日常防范。应根据热力工程施工特点,做好安全防范措施。⑴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⑵沟槽开挖前对施工区域内各种地下管线和设施的情况应向有关单位求证,并对施工人员逐一交底,并做好记录,对一些特殊的既有管线和设施,如燃气管道及设施,军用通讯电缆等,应在开挖前在地面作出明显的标志,以警示施工人员。⑶施工中发现可疑线路物品时即停止下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⑷工程施工时设置安全围挡和安全警示牌,两头夜间警示灯等。⑸开挖沟槽时,应根据土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挖掘深度放坡。⑹在施工区域内与保护管线距离不足1.5m范围地段施工时严禁使用机械开挖,应采用人工开挖施工,确保既有管线和设施的安全。⑺机械施工时要有专人在旁指挥,吊装管子时,应有专人指挥,下方严禁站人。⑻沟槽开挖时,禁止站在沟槽边上和槽底靠近槽壁处。⑼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安全规程,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8.5阀门井丢失或破坏。可能引起跌入伤人事故。当事故对附近生命、财产构成重大影响的,应启动紧急响应。

  8.5.1应急处置预案。(1)做好阀门井的定期巡检工作,检查井盖是否活动,缝隙是否过大,是否牢固等,并将所有破损阀门进行更换。(2)明确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对阀门井存在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隐患应做好安全防护,并悬挂警示标志。(3)对行人路面的阀门井做好统计,并加强巡查,在有可能的条件下,将阀门井移动到行人路面以外。(4)阀门井检修或施工时,应做好周边的安全防护,完工后应立即恢复,并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5)对高温的阀门井应加强安全防护,并制作警示标示“高温危险、小心烫伤”。

  8.5.2 日常防范。小组值班管理人员每天巡查辖区管网不少于两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如实填写巡查记录;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定期按要求做好维护保养。

  8.6 办公地点发生火灾、盗窃,银行系统或公司网络故障,可能导致公司财产损失,收费系统或监控中心出现瘫痪,公司商业机密泄漏的,应启动紧急响应。

  8.6.1应急处置预案。

  8.6.1.1 发生火灾。当发生火灾时,小火自救,大火报警。发现人员首先切断电源,如火情蔓延,难以扑救,应及时拨打119向当地消防部门求援。同时向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由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应急响应预案,应急小分队按照分工,开展人员疏散、灭火扑救、通讯联络等工作,确认在人身不受到伤害的情况下使用灭火器具进行灭火,如有人员受伤,向120求救。发生重大火灾时,必须按照“救人重于灭火,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

  8.6.1.2 发生盗窃。当发现公司财物被盗时,发现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向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根据失窃情况,由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决定,拨打110报警,保留相关视频资料,记录被盗情况,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8.6.1.3 银行收费系统故障。由于供暖季收费是银行托收,一旦银行出现不可抗力的故障影响供暖收费,处理方法:用户、业主携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金,到恒达热力公司会计部,查询收费系统,对照房主姓名、房号、金额等信息,准确无误后收取费用,为业主开具收据或发票。

  租房人员需携带租房合同,面积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现金,到热力公司会计部,查询收费系统,对照房主姓名、房号、金额等信息,准确无误后收取费用,为业主开具收据或发票。

  8.6.1.4 监控中心系统故障。(1)配置双服务器,服务器出现故障后,切换到备用服务器。(2)如果监控中心出现网络故障,及时联系服务商,限时恢复通信。(3)如果换热站网络故障,及时通知管理员到现场查看,并联系电信服务商进行维修。

  8.6.2 日常防范。定期检查办公区域门窗、电线、网络、监控设备等设施,发现损坏等的及时处理,始终保持在安全状态。

  8.7供热需求矛盾引发的负面舆论、群众投诉或上访事件。可能影响公司及政府形象的应启动紧急响应。

  8.7.1应急处置预案。

  (1)提前掌握上访信息的,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上访人员的基本情况,由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牵头组织,研究制定具体稳控措施。

  (2)未掌握上访信息的事件,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赶到现场了解基本情况,采取积极应对措施,了解上访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并进行对话,做好解释疏导和思想劝导工作。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应当场予以答复解决,不能当场答复解决的,要说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或向有关部门转交。

  (3)掌握上访人员基本情况后,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4)对多人到公司上访的应当推选代表(不超过5人),

  如实记录上访人员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和诉求等,运用法律、政策等措施,把群众合理的利益诉求解决好。

  (5)对来访人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障碍患者,以及被弃留在现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工作人员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其他亲属将其接回。

  (6)经劝导仍然围堵公司办公场所的,经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8.7.2 日常防范。提高供热服务质量,最大化的满足用热户需求;动员广大一线员工细心留意各管辖内的小区业主关于供暖方面的信息,如有集结上访等消息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提前做好预防和化解。

  8.8疫情防控  如发现有发烧、干咳等症状的人员时,应启动应急预案。

  8.8.1应急预案处置

  (一)人员所属的部门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安排对该员工进行单独隔离。

  (1)员工在公司外出现发烧、干咳等症状时,由人员所属部门通知其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并督促其自行到医院进行诊断、治疗。身体健康情况未得到确认前,不准进入公司。个人及时如实向本单位、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2)员工或外来人员在公司内出现发烧、干咳等症状时,应当立即向所部门报告。人员所属部门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安排隔离。

  (二)隔离疑似症状人员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调查其旅居史、接触史,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三)应急指挥部根据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是否有疫情高发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是否有感染患者接触史等情况,作出综合分析判断及处置决定。

  (1)疑似病例发病前 14 天如有疫情高发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有感染患者接触史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与上级防疫部门或指定门诊医疗机构进行联系,对疑似病人及时进行甄别、治疗和转运。转运时,要用医疗机构的专车将病人转送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并将发病情况和有关信息向收治医院详细介绍,帮助收治医院在最短时间内明确诊断,及时治疗。综合保障部负责引导医疗机构专车进入和驶出。

  (2)疑似病例发病前 14 天无疫情高发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无感染患者接触史的,由综合管理部安排防疫应急车辆将病人转运至就近指定的发热门诊进行观察治疗。

  (四)全面排查与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并对其进行单独隔离观察 14 天。

  (五)综合管理部对疑似病例或异常症状人员的工作场所、隔离点,以及其活动过的场所,接触过的部位进行消毒,对应急车辆进行消毒。

  (六)如一次性出现多人发热或陆续出现疑似病例,视情况采取区域封闭或停产停工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分散防护。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配合各级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疾控中心)调查情况,作好防护工作。

  (七)出现疑似病例,全体人员需积极配合调查,帮助各级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摸清疑似病例流行病学史,将疫情扩散风险降至最低。

  8.8.2应急处置要点

  (一)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公司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二)发现人和其他人员不得接触患者碰触或使用的一切物品。

  (三)应急处置过程中,其他人员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患者发病地点,以防传染。

  (四)发现疫情部门应做好人员情绪稳定工作,同时做好生产人员安排,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对密切和可能接触人员、接触地点、全体员工健康状况调查、核实、报告。

  (五)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上级防疫部门调查、登记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史;对密切接触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根据情况采取集中隔离或者分散隔离的方法进行医学观察。

  (六)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人员症状监控和信息报告,消毒工作,配合人员转移。

  (七)综合管理部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公司各出入口及隔离观察区的警戒工作,隔离区处设置明显警戒标志。

  8.8.3应急结束

  在本公司所辖区域,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员均得到有效治疗,患者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授权宣布应急结束。

  9.附则

  9.1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定后重新发布。

  9.2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热力公司安全的应急预案2

  一、发生重伤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重伤事故,首先迅速组织抢救,将伤员送往医院进行积极治疗(急救电话:120),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通知项目经理和公司安全处前往事故现场取证调查,询问目击证人,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做为事故处理的事实依据。

  2、事故现场取证完毕后,立即采取加强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连续发生。

  3、检查伤者的安全教育档案资料和项目部对班组、班组长对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明确事故责任。同时确保施工现场的干部和工人受到这次事故的教育。

  4、查阅伤者病历,进行伤者伤残等级鉴定,书写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对该事故当事人争取妥善处理。不留后遗症。

  二、发生死亡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死亡事故,首先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急救电话:120),封锁保护好事故现场,为抢救伤员而必须移动的现场实物应做好标记。

  2、立即用电话通知项目经理、公司安全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劳动局、市公安局、市检查员、市建筑业管理局和市工会。死亡超过三人必须同时通知省级以上有关单位。

  3、采取加强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继续发生和扩大。

  4、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寻找目击证人,提供真实和详细的事故发生情况,准备好项目部安全档案资料,提供给事故调查组真实的文字资料,保护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做好死者家属的接待工作,稳定死者家属的情绪,防止事态恶化。妥善做好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死者家属进行补偿。并做好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

  6、处理安全事故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瞒报,谎报,提供不真实的依据,对事故责任者处理也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使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得到教育。

  三、发生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火灾事故首先拨打火警电话(119),积极采取灭火措施,设施隔离区,防止不明情况的群众误入火灾危险区,积极抢救火区内的危险伤员和群众,紧急疏散危险区群众,抢救火区内和危险区可能引起爆炸(或有毒有害)的.物品和贵重物品。最大可能性地减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2、组织业余消防队使用现场储备的各种灭火器材扑灭火灾,至少应遏止火灾蔓延的势头,等待消防警察的到来。

  3、保护好事故现场,提供真实的事故现场情况,寻找目击证人提供火灾发生的过程,以便于消防警察对事故的调查。

  4、加强防范措施,扑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5、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教育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

  四、重大设备、设施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龙门架事故:通常为吊栏冒顶和坠落事故,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检查与架体与建筑物之间的连接是否失效,并采取加固措施,确认架体安全后,再处理吊栏冒顶和吊栏变形问题。

  2、触电事故:发生触电事故,立即将触电者抬到通风处,检查是否有心跳和呼吸,如没有就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时打急救电话(120),不得少于四个小时,直到救活为止。

  3、塔吊事故:

  (1)钢丝绳接触高压线事故:司机原地不动等待救援,如离开塔吊,必须双脚并拢,跳跃离开危险区,在塔吊周围设立警戒线,防止不明情况者闯入,造成跨步电压伤害,直到高压线断电后,将大臂移开为止。

  (2)大臂翻坠和倒塔事故:立即设置警戒区,派专人监护,防止不明情况人员误入危险区。拨打110求救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检查塔吊剩余部分结构情况是否牢固,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取证。

  4、脚手架倒塌事故:立即设置警戒区,派专人监护,防止不明情况人员误入危险区。拨打110求救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检查未倒部分与建筑物的连接点是否有效并采取加固措施,使用汽车吊车稳定危险部分,将倒塌部分拆除,与未倒部分分离,确认安全后方可取消警戒。

  5、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教育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

热力公司安全的应急预案3

  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公司认真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令,按照排除消防隐患,杜绝机械伤人事故的要求,在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松籽仁(坚果)加工厂区禁火规定》、《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机械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模板。

  一、应急预案的组织领导

  1、公司总经理为实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模板的第一责任人。如遇火灾和生产事故,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实施灭火和抢救工作。

  2、厂长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模板执行的直接责任人。当发生火灾和生产事故时,必须立即拨打“119”和“120”电话报警,同时向总经理报告,采取应急措施,保护公司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并配合消防部门和急救中心实施灭火和救护。

  二、防火应急措施

  1、当火灾事故发生时,在第一时间组成由公司总经理、厂长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的指挥部,清点职工人数,安排报警和自救。

  2、工厂电工立即切断厂区内所有电源,同时启动院内机井,保证灭火用水。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疏散职工的同时,按照公司消防工作分工,在消防车未到之前,组织职工利用工厂的消防水枪和灭火器材进行了自救,控制火情,等待救援。

  三、生产事故应急措施

  1、加工、烘干等车间若出现生产事故时,车间主任和现场第一目击人,要在第一时间拨打求救电话,同时报告厂长和总经理。

  2、如有机械伤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人员立即关停机械,组织人员对伤者进行止血等应急救护,并安排专人看护,等候救护车急救。

  3、对受伤人员要有专人陪护到医院救治,安排财务人员亲自到医院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实施有效的抢救。

  四、火灾、生产事故应急组织

  1、火灾扑救应急组织

  ①由公司总经理和分厂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灭火指挥部,负责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

  ②成立公司义务消防队。在火灾发生后和专业消防队未到之前赶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级阶段。

  ③义务消防队由机关男职工和分厂工人组成。分三个组:水枪灭火组。由刘德胜负责,利用院内机井和楼内消防栓灭火;泡沫灭火组。由史铁章负责,利用楼内和厂区内的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报警通讯组。由门卫负责,及时报警,维持厂区秩序,引导消防车灭火。

  2、生产事故应急组织

  ①由公司总经理和分厂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生产事故自救应急指挥部,负责对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

  ②组成由厂长和车间主任负责的机械伤人自救小组。在万一发生生产事故时,切断电源,抢救受伤人员,报警求救。

  ③成立由副总经理和财务人员组成的救护组。负责陪同受伤人员到医院进行救治。

  ④成立由办公室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事故报告组,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事故的善后事宜。

  五、预防为主、杜绝事故发生

  1、公司及分厂和各部门,在严格执行本公司的防火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强化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把预防放在首位。严格治理一切不规范和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加大硬件设施改选和建设,保证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全体职工处理突发事件、执行应急预案的能力,做到保证自身安全和企业减少损失、及时报警、报案,充分利用“119”、“120”等急救方式。

  3、应急预案每年演练两次,各工种岗位培训每年两次,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各项应急预案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保证预防为主,不出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以上应急预案落实到机关、工厂、车间、班组,并遵照执行。

热力公司安全的应急预案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稳定供热的保障能力和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供热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天津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因燃料短缺、设备故障、外力破坏等原因,对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本市其他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后,需要同时启动本预案进行配合的,按照本预案程序启动。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市民安全用热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集中供热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按照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1.5事件分级

  依据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

  1.6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本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与《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

  本预案对各区人民政府制定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制定保障方案和供热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具有指导作用。

  2组织指挥体系

  2.1指挥机构

  2.1.1设立天津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全面负责本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委主任担任。

  2.1.2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决策部署;负责全市集中供热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负责研究制定本市应对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负责组织较大以上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全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资金、队伍、物资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2.2办事机构

  2.2.1市指挥部下设天津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委,负责市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2.2.2市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落实市指挥部部署要求;负责提出本市应对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队伍、物资、设备采购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对供热企业制定(修订)的应急预案进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检查供热企业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负责市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及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成员单位

  2.3.1市指挥部成员单位

  市委宣传部:负责特别重大和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新闻发布。

  市委网信办:加强对网络相关舆情的监看和研判,及时管控有害信息。

  市城市管理委:负责组织、协调供热设施抢修及恢复;负责配合做好在燃气供应中断时与上游供气单位进行协调对接、保证燃气锅炉的燃气供应;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涉及城市道路桥梁抢通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市集中供热应急专家组、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指挥部办公室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在因上游气源问题导致燃气供应不足或中断时协调对接上游供气单位,恢复天然气保障供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全市热电联产机组供热保障;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城市管理委落实冬季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

  市公安局: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警戒范围设置与人员疏散;负责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的维护工作;负责组织相关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实施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区域的交通管制工作,保证救援抢险车辆安全快速通行;负责开通应急气源运输车辆、抢险车辆的绿色通道。

  市财政局: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保障。

  市应急局:负责组织协调供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依法组织供热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市市场监管委:参与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特种设备相关的应急处理,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

  市水务局:负责协调组织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抢险区域内的用水保障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依据临时救助制度开展急难生活救助,做好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建立伤员救治绿色通道,及时救治和转运受伤人员。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燃气锅炉房泄漏造成外部环境污染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监测工作,提出环境污染消除和治理方案并上报市指挥部。

  市交通运输委:负责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处置提供相关应急物资运输车辆保障;配合做好设立抢险车辆的绿色通道相关工作;负责在极端天气和突发事件下协调集中供热燃料的正常运输。

  市气象局:负责提前5至7天向市指挥部提供气象预报信息。

  市通信管理局:组织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做好通信保障工作。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负责配合做好热电联产机组运营调度,保障正常供热;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区域供热设施正常供电。

  2.3.2市指挥部根据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实际情况,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2.4现场指挥部

  按照市指挥部的要求,根据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由相关成员单位、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相关供热企业组成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发生较大、一般突发事件,由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现场总指挥;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由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任现场总指挥。现场指挥部下设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工作组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可作相应调整。

  (1)综合协调组:由市城市管理委牵头组建。负责传达现场指挥部各项指令,协调督促各单位落实指令情况;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协调工作;根据市指挥部要求,起草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的文件;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现场处置组:由市城市管理委牵头组建。负责组织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抢险抢修工作;根据需要组织、调集应急队伍、物资;掌握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情况;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治安维护组:由市公安局牵头组建。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现场安全警戒;疏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事发地人员,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维护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现场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救援道路畅通;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医疗救援组: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组建。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现场伤(病)员的救治、转运及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并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和伤(病)员医疗救治相关信息;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信息舆情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建。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按照市指挥部要求,筹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影响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协调公安部门和市委网信办等单位在网上对舆论加以引导;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牵头组建,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现场经费保障、物资保障、气象预报、通信保障、善后处理和人员安置等工作;负责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和理赔工作;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7)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局牵头组建,负责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调查等。

  2.5区级应急指挥机构

  负责组织区内供热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制定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向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报备;负责组织辖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动员和实施;负责集中供热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及应急演练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负责区级专项供热应急处置资金的筹措;负责组织实施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工作和较大及以下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区域内人员的疏散和安置工作;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区域内生活保障和社会稳定工作;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

  2.6供热企业

  供热企业指利用热源单位提供的或自身产生的热能从事供热经营的企业,负责建立本企业集中供热突发事件预防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按照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本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工作;制定特殊天气或突发事件条件下燃料保障应急方案;负责组建应急队伍、配备抢修物资及抢修设备;负责做好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负责及时、准确上报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信息;负责组织实施应急响应及恢复供热工作;完成市指挥部下达的其他各项应急任务。

  2.7燃气供应企业

  燃气供应企业指为供热热源提供气源的单位,负责保障燃气锅炉的气源供应,做好燃气锅炉房燃气供应不足和中断、燃气泄漏及抢修等的应急处置。

  2.8专家组

  市城市管理委牵头成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响应的调整和解除以及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对策建议及技术支持,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

  3预防和预警

  3.1预防

  在日常工作中根据市委、市政府、市指挥部部署,由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总体预防工作,指导区、企业组织预防工作,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建立与能源供应部门的沟通机制,对本市燃煤、燃气资源的供需平衡状况实施动态监控。

  (2)加强非采暖季集中供热设施的检修。

  (3)加强采暖季供热设施安全运行检查。

  (4)加强极端天气条件下供热设施的安全监控。

  (5)定期采用技术手段进行供热管网、电气设备、锅炉房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建立数据档案。

  (6)每年定期对供热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加强市政道路施工现场供热设施的安全监护。

  3.2监测

  市城市管理委建设并不断完善覆盖全市的集中供热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实时对热源厂、供热企业的运行状况及主要参数进行监测。

  3.3预警

  3.3.1预警级别

  根据停热影响范围大小、持续时间长短和发展趋势等因素,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即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1)红色预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红色预警:

  ①预测本市未来连续5天内日平均最低温度低于-9℃;

  ②因各类因素可能造成停热降温影响居民用户5万户以上,并持续48小时以上;

  ③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因各类因素可能造成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

  ④因其他因素造成预计发生特别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事件随时可能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2)橙色预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橙色预警:

  ①预测本市未来连续4天内日平均最低温度低于-9℃;

  ②因各类因素可能造成停热降温,影响居民用户1万户以上,并持续24小时以上;

  ③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因各类因素可能造成连续停热12小时以上;

  ④因其他因素造成预计发生重大以上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3)黄色预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黄色预警:

  ①预测本市未来连续3天内日平均最低温度低于-9℃;

  ②因各类因素可能造成停热降温,影响居民用户5000户以上,并持续24小时以上;

  ③因其他因素造成预计发生较大以上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4)蓝色预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蓝色预警:

  ①预测本市未来连续2天内日平均最低温度低于-9℃;

  ②因各类因素可能造成停热降温,影响居民用户5000户以下,并持续24小时以上;

  ③因其他因素造成预计发生一般以上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3.3.2预警发布

  (1)发布权限。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由市人民政府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由相应区人民政府负责发布。

  (2)预警内容。预警信息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内容。

  (3)发布途径。预警信息的发布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网络、广播、电视和其他方式进行。相关区人民政府组织属地街道(乡镇)在预警信息发布时对老年人进行风险提醒和紧急避难场所提示。

  3.3.3预警响应措施

  (1)发布蓝色、黄色预警后,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①市指挥部办公室督促相关区人民政府、区供热主管部门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

  ②相关区人民政府、区供热主管部门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

  ③组织供热企业、行业专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科学研判事件发展趋势。

  ④向社会公众发布防灾避险的提示性、建议性信息。

  (2)发布橙色、红色预警后,在以上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①市指挥部办公室立即组织指挥人员、救援人员、值班人员等进入待命状态。

  ②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供热企业迅速调集应急抢修和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③供热企业加强预警区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④属地区人民政府组织转移、疏散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

  3.3.4预警的调整和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部门根据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可能的发展态势和相应处置进展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当研判可能引发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因素已经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应按照预警发布权限,立即宣布解除预警。

  4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

  4.1信息报告

  4.1.1发生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或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后,有关单位要立即向市指挥部办公室和所在区人民政府报告事件或隐患信息,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4.1.2市指挥部办公室和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接报即报、随时续报的原则,接报后30分钟内电话、1小时内书面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对于市委、市政府要求核实的情况,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4.1.3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警后及时收集汇总相关信息,经研判后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

  4.1.4信息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报告单位、报告人姓名、信息来源、事件的时间、地点、设施名称、联系电话。

  (2)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区域、户数、持续时间、损失程度;事件造成的伤亡人数。

  (3)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先期处置措施情况。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的有关事宜。

  (5)由此事件引发次生灾害或社会影响的初步分析。

  (6)其他需要通报的有关事项。

  4.2先期处置

  4.2.1事发单位应立即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和应急队伍全力营救、疏散、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因设备设施故障引起的突发事件,要迅速调集应急队伍、物资、设备赶赴现场,开展以关闸、查找漏点、抢险堵漏为重点的先期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并向属地区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2.2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接报后,迅速核实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对事态发展进行科学研判后,立即开展应急救援行动,组织供热专业应急队伍参与抢险救援,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5.1.1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由市指挥部负责应对;初判发生较大、一般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如事件发生在重点地区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时期,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并视发展态势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5.1.2发生特别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时,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市指挥部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发生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时,根据事态严重程度,市指挥部启动一级或二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时,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启动本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视情启动三级或四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时,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启动本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视情提供支持援助。

  5.2指挥协调

  5.2.1指挥协调机制

  (1)组织指挥。区级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市指挥部要求做好有关处置工作。超出事发区处置能力的,事发区应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将指挥权移交市指挥部。

  (2)现场指挥。根据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等级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场指挥部统一开设救援队伍集结点、物资收发点和新闻发布中心,组织完善相关后勤保障。

  5.2.2指挥协调措施

  (1)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①接到特别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报告后,市长和市指挥部总指挥赶赴现场指导、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②由市指挥部组建现场指挥部,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任总指挥,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③召开指挥部工作会议,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听取各方面情况汇报,研究救援行动、伤员救治、人员疏散、应急征用、中止大型活动、关闭旅游景点等重大决策。

  ④综合协调组及时传达现场指挥部各项指令,督促各单位落实指令,协调事故现场应急救援。

  ⑤现场处置组立即组织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抢险抢修工作,根据需要组织、调集应急队伍、物资。

  ⑥治安维护组对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现场进行安全警戒,及时疏散人员,维护现场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⑦医疗救援组及时对现场伤(病)员进行救治、转运,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⑧信息舆情组对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相关舆情进行监看和研判,发布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⑨后勤保障组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现场经费保障、物资保障、气象预报、通信保障、善后处理和人员安置等工作。

  ⑩事故调查组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调查等。

  11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在上游气源问题导致燃气供应不足或中断时协调对接上游供气单位,恢复天然气保障供应。

  1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热电联产机组供热保障。

  13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在极端天气和突发事件引起的道路封堵情况下协调集中供热燃料的正常运输。

  14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燃气锅炉房泄漏造成外部环境污染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监测工作,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其他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突发事件扩大,共同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工作。

  (2)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①接到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报告后,市指挥部总指挥和市指挥部有关负责同志赴现场指导、组织、协调、支援应急处置工作。

  ②由市指挥部组建现场指挥部,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任总指挥,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③召开指挥部工作会议,传达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听取各方面情况汇报,研究救援行动、伤员救治、人员疏散、应急征用等重大决策。

  ④综合协调组及时传达现场指挥部各项指令,督促各单位落实指令,协调事故现场应急救援。

  ⑤现场处置组立即组织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抢险抢修工作,根据需要组织、调集应急队伍、物资。

  ⑥治安维护组对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现场进行安全警戒,及时疏散人员,维护现场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

  ⑦信息舆情组对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相关舆情进行监看和研判,发布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⑧后勤保障组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现场经费保障、物资保障、气象预报、通信保障、善后处理和人员安置等工作。

  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在上游气源问题导致燃气供应不足或中断时协调对接上游供气单位,恢复天然气保障供应。

  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热电联产机组供热保障。

  11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在极端天气和突发事件引起的道路封堵情况下协调集中供热燃料的正常运输。

  其他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突发事件扩大,共同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工作。

  (3)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①接到较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报告后,市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赴现场指导、组织、协调、支援应急处置工作。

  ②市指挥部办公室协调调度市指挥部掌握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装备和应急物资等资源,指导、协助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地所在区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③综合协调组及时传达现场指挥部各项指令,督促各单位落实指令,协调事故现场应急救援。

  ④现场处置组立即组织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抢险抢修工作,根据需要组织、调集应急队伍、物资。

  ⑤市城市管理委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协助区人民政府协调上游气源供应、热电联产机组供热保障、集中供热燃料正常运输等工作。

  ⑥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做好交通管制、伤员救助等工作。

  其他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突发事件扩大,共同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工作。

  (4)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①接到一般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报告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赴现场协调、支援应急处置工作。

  ②市指挥部办公室协调调度市指挥部掌握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装备和应急物资等资源,协助事发地所在区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③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组织供热企业抢修受损的供热管线、锅炉等供热设施,尽快恢复供热。

  ④市城市管理委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协助区人民政府协调上游气源供应、热电联产机组供热保障、集中供热燃料正常运输等工作。

  其他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突发事件扩大,共同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工作。

  5.3新闻与舆情应对

  事发地所在区宣传部门负责较大、一般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市委宣传部统筹协调特别重大、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信息发布可通过新闻通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借助手机短信、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途径,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未经批准,参与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消息。

  5.4应急结束

  5.4.1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事件次生、衍生危害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5.4.2特别重大、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由市指挥部按程序宣布应急结束,现场救援队伍有序撤离。较大、一般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由区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各部门转入常态工作。

  6后期处置

  6.1恢复生产

  6.1.1供热企业要充分估计和考虑事故遗留问题,受损建筑物倒塌等潜在危险。履行撤离现场全面交接手续,恢复供热,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区人民政府确认后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6.1.2市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负责电力、供水、燃气、道路等设施的检查和受损设备修复工作。

  6.1.3供热企业负责现场清理工作;负责及时修复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中受损的供热设施;负责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恢复情况。

  6.2调查评估

  6.2.1市公安局负责派专人保护现场,维持现场秩序,为事件调查创造条件。参与处置人员要按照规定继续保护现场,为事件调查、分析提供直接证据。必要时对事件现场进行录像或拍照。待事故调查人员明确指令后,再决定清除事件现场。

  6.2.2一般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由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较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特别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在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组织下开展。发生供热生产安全事故后,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依法组织供热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6.2.3责任单位要根据事件发生原因立即着手进行整改,同时要根据应急处置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修改、完善自身的应急处置预案。

  6.3应急救助

  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负责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事件调查结束后,相关供热企业必须积极配合,做好受害家庭的安抚、赔偿工作。

  7应急保障

  7.1应急队伍保障

  市城市管理委组建300人的市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区城市管理部门建立区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滨海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各自建立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辖区内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救援等工作;各供热企业要根据设备设施的类型和供应规模,建立企业应急抢险队伍,并合理分布。

  7.2物资保障

  供热企业负责配置应急装备和物资,并建立完善的抢险物资管理制度和定期检查、保养、更新制度;每年9月30日前向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应急物资保障情况;市指挥部办公室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7.3资金保障

  7.3.1市、区人民政府保障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应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分级负担,由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7.3.2供热企业在年度预算中要对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专项资金作出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购置和维护大型抢修设备、组织应急预案大型演练等。

  7.4技术保障

  7.4.1供热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各部门协作,逐步实现本市热电联产及调峰锅炉房主干管网互联互通,满足不同区域间的供热调度需求。

  7.4.2供热企业加大投入,与供电部门配合逐步完成热源及换热站的双电源建设;加快供热自动化与信息化的融合建设,及时掌握供热参数运行及预警情况。

  7.5避难场所保障

  依据本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充分利用现有的学校室内场所、体育馆、影剧院等公共建筑和人防工程,作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避难场所。

  7.6社会动员

  市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各区人民政府、供热企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媒体、社会团体共同发挥作用,做好及时的宣传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7.7宣传教育

  7.7.1市城市管理委要依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加强安全供用热宣传的组织管理。

  7.7.2区人民政府要将供热安全宣传纳入社区的工作内容,做好供热设施安全保护和宣传教育。

  7.7.3市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做好集中供热安全宣传教育。

  7.7.4供热企业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7.8培训

  7.8.1市城市管理委负责制定行业应急管理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应急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应急处置组织能力。

  7.8.2供热企业定期组织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和应急抢险人员进行应急预案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8附则

  8.1责任和奖惩

  对于在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对于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重要情况,应急处置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8.2预案管理

  8.2.1本预案解释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委承担。

  8.2.2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演练制度,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每2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供热企业应急演练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典型经验交流推广。上年度发生较大以上级别突发事件的,本年度至少进行1次同类型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

  供热企业应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应急预案规定,每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并及时开展演练评估和总结,根据评估情况及时完善应急准备、修订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实用性和供热从业人员的抢险救灾能力,并确保负责急修、抢修的队伍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准备状态。

  8.2.3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制定本部门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实施方案,落实本部门预案执行的负责人、责任人、联络人,保证本预案的有效实施。

  供热企业依据本预案,编制适合本单位特点的应急预案;在预案中应明确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发生时,停、限热企业排序名单。企业应急预案须经专家论证后,上报市、区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区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急预案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4市城市管理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修订完善本预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送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8.2.5市城市管理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及时修订预案,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和公布等各项程序。

  8.2.6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地震应急预案等21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4〕22号)中的《天津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热力公司安全的应急预案5

  1总则

  1.1现状及风险分析

  我县主城区共有集中供热企业4家,集中供热热源4个,总供热能力700万㎡。热电联产热源1个,是涿鹿华达热力有限公司。区域锅炉房热源三个,分别是张家口荣庆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县轩辕城市供热有限公司、涿鹿县金鸿燃气有限公司。截至目前,集中供热面积达到650万㎡,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8%以上,覆盖居民5.2万户。

  目前,主城区集中供热由张家口荣庆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县轩辕城市供热有限公司、涿鹿华达热力有限公司、涿鹿县金鸿燃气有限公司4家企业共同承担。

  1.2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具体指挥下,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供热突发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

  (2)属地管理。各乡(镇)政府组织制定本级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对受影响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3)分工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以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职责积极配合,确保快速反应,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4)资源共享。供热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需要调动抢险队伍、材料、车辆、工器具等相关物资和人员时,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调用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物资设备和人员。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张家口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及《河北省供热行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冬季供热生产、运行实际,编制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因供热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水电供应中断影响供热生产运行、供热弃供弃管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供热事件的应急处置。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涿鹿县冬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李建富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赵小宝担任。

  2.2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指挥、处置冬季发生的供热突发事件;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供热突发事件,及时决策、下达应急指令,指挥、调用社会资源,责成各部门及时开展供热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和供热管理部门及供热单位做好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主持、指导供热主管部门和供热单位开展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做好驻军及武警部队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第一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第二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担任。供热管理办公室负责供热应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供热应急的准备工作;检查各供热单位对供热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4成员单位及职责

  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供电公司和供热企业等有关部门。

  县住建局:负责《涿鹿县冬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具体组织、指挥及事后分析、总结全县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全县供热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农村清洁取暖的供热应急突发事件进行综合协调。

  县发改局:负责协调本县供热燃料应急调运,农村清洁煤的保供、配送及政策落实、会议组织、信息处理、应急处置和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处理因发生供热突发事件而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交警部门负责抢修抢险车辆的通行保障以及处置供热突发事件时的交通维护、疏导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城市低保户的应急求助工作。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应急求助工作。

  县财政局:今年煤价、气价均高于历史同期价格,供热企业资金缺口大,财政部门负责本采暖季供热资金保障工作,确保供热能够平稳运行。

  县市场管理局:负责协调检验检测机构对供热突发事件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鉴定。

  县应急管理局:对供热企业生产安全及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县交运局:负责协调供热燃料运输车辆交通保障工作。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协助解决因煤改清洁能源及供热锅炉拆除所引发的供热问题,监管供热锅炉按时完成深度治理,并监管供热企业供热过程中污染物达标排放。

  县供电公司:负责供热电力保障,协助处置因供热用电引发的供热问题及电力供应的实物救助。

  各乡(镇)政府:负责督导本辖区正常供热;协调解决供、用热纠纷;制定本辖区相应的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进行供热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理、应急救助和善后处理。

  2.5供热单位职责

  各供热单位应在保障正常供热基础上,结合本企业供热能力和区域供热需求等实际情况,建立应急供热燃料储备,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业的应急抢修抢险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器材;对供热突发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

  3监测预警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3.1.1信息监测

  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供热信息。供热主管部门要与各供热企业保持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供热情况和动态。

  3.1.2风险分析

  出现下列情况时,供热企业(单位)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热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的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县供热应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办公室。

  (1)因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2)因供热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信息报告

  发生供热突发事件后,供热企业、知情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将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即时向供热管理部门或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送。

  5应急响应

  5.1响应程序

  5.1.1发生供热突发事件后,供热单位及事发地乡(镇)政府负责人,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及时向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采暖用户通报供热突发事件情况。

  5.1.2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启动本区域、本系统的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本区域、本系统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和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热。

  5.1.3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受报单位或部门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县级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

  5.1.4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发生供热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5.2应急结束

  供热突发事件处置完毕,供热恢复,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特别重大和重大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经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较大和一般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

  6善后处理与调查评估

  6.1善后处置

  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组织开展供热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6.2事件调查

  由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组成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6.3评估和总结

  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冬季供热期结束后,对采暖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

  7保障措施

  7.1两级联动协调保障

  建立县、乡(镇)两级联动协调机制,对供热隐患进行排查并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正常供热。

  7.2抢修抢险队伍、物资、器材保障

  各供热单位必须组建供热突发事件抢修抢险队伍,建立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抢险机动车、安全防护用品、各类抢修设备、监测仪器、移动电源、警示标志以及各种规格的管材、阀门和水暖件等抢修抢险物资器材,具备一定的供热事故自救能力。

  7.3应急供热燃料保障、农村洁净煤保供及农村气代煤工程的安全运行与气源保障

  建立应急供热燃料政府储备。各供热单位建立供热燃料应急储备。其中供热煤炭应急储备不少于15天用量;遇有恶劣或极端天气预警时,应提前加大应急储备量;加快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逐步提高调峰和应急能力。

  抓好洁净煤托底政策的落实,增强洁净煤保供能力,是推进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全县农户能安全温暖清洁过冬,保障洁净煤稳定供应,及时应对上游煤源单位因自然灾害、人为破坏、供应调度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出现紧急情况,出现对全县供煤计划不能满足正常实际需求,且已超出县乡储备调节范围的紧急情况。特制定以下应急措施:

  7.3.1县发改局积极协调、多方联系洁净煤生产企业,拓宽洁净煤煤源供应渠道。

  7.3.2县财政局筹备应急资金,应对极端气候需求量增加、市场价格非正常上涨等情况。

  7.3.3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向农户供应兰炭、型煤等洁净煤工作。

  7.3.4启动生物质燃料替代清洁煤供应,保障应急需求。

  7.3.5考虑电力资源、电网支撑能力等因素,在部分区域应急发放液化气取暖器、电取暖器等分散式采暖器具。

  农村气代煤工作要建立三个责任主体,一是中燃公司要全面承担燃气经营过程的安全主体责任;二是乡镇、村两级要承担原地管理的主体责任;三是县住建部门要承担行业督查指导的监管主体责任,以确保用户在安全的前提下温暖过冬。由于气源、气价的市场波动较大,县住建局要协调中燃公司进行气源保障,县财政部门要重新核定政府预算,保障补贴资金。各乡镇要成立农村气代煤安全管理工作专班,加强宣传,保证用户安全使用意识,防范各类问题发生,公安部门要对恶意损害燃气管网行为进行罚戒,应急、消防、公安部门要针对农村气代煤进行安全监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7.4应急救助保障

  县政府建立供热应急救助保障体系,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7.5通信联络保障

  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县政府及其供热管理部门、县供热应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必须保证供热应急体系中有关人员的通信联络畅通。

  7.6紧急接管保障

  供热单位因客观原因停供弃供的,经协调无效,县政府须对供热单位采取紧急接管措施,以保证正常供热。

  7.7供热应急资金保障

  县级财政应安排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准备资金,明确应急救助政策,确保本县供热应急措施顺利实施,保障全县正常供热,缓解供、用热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8宣教培训和演练

  8.1宣教培训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8.2应急演练

  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供热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处置流程演练,提高并保持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应急抢险能力。

  9附则

  9.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涿鹿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根据本预案,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

  9.2预案更新

  根据情况变化和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

  9.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热力公司安全的应急预案6

  一、编制目的:

  根据我公司化学品可能发生燃烧和化学品皮肤烧伤的特点,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职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本着预防和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二、危险性分析:

  1、企业概况:

  我公司位于临朐县冶源镇宫家坡村东,公司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520平方米,车间540平方米,职工50人,生产工人20人,主要生产造纸化学品。

  2、危险性分析:

  本公司所用的化工原料硬脂酸和AKD原粉能够燃烧。丙烯酸对人体有强腐蚀,易灼伤皮肤,眼睛直接接触能造成灼伤。

  三、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公司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组。

  1、指挥部组成人员和职责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部主要职责:

  ⑴、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⑵、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⑷、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⑸、及时准确报告和生产安全事故。

  2、工作组成员和职责:

  灭火组:负责消防、抢险。

  救护组:负责现场医疗、救护。

  通讯组:负责通讯、供应、后勤。

  警戒组:负责现场治安、疏导、交通管理。

  运输组:负责运送伤员。

  四、预防与预警:

  1、事故预防措施:

  ⑴、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⑵、定期安全检查,强化安全教育。

  ⑶、加强车间通讯,完善避雷设施。

  ⑷、减少车间存料,原料与电器氧化剂障离。

  ⑸、保证消防器材设施可靠有效使用。

  ⑹、采用便捷有效的报警措施。

  2、报警与通讯:

  公司的消防救援,防护通讯器材确保处于完好状况。

  ①应急电话:

  火警:119

  匪警:110

  医疗急救:120

  ②应急物资:

  干粉灭火器、防火沙、消防泵、防火锨、水桶。

  ③通讯器材:

  固定电话一部、移动电话管理人员人均一部。

  ④防护用品:

  安全帽、防护镜、工作服、胶手套。

  五、应急响应:

  1、事故预防措施:

  ⑴、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⑵、灭火组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取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而且首先切断电源。

  ⑶、总指挥根据事故报告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总指挥不在现场由副总指挥负责指挥)。

  ⑷、警戒组依据火灾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和交通疏导。

  ⑸、救护组对需要送医院的伤员送至医院。

  ⑹、运输组对急需消防物资和保管员负责运送到指定地点。

  ⑺、通讯组视火情拨打110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迎接消防车。

  ⑻、扑救人员要保护好自身安全。

  2、化学品皮肤伤处置方案:

  丙烯酸烧伤:

  ①、立即移离现场,脱去被污柒的衣服鞋袜等到。

  ②、立即用清水冲洗创面10-15分钟。

  ③、新鲜创面不要随便涂油膏或红药水。

  ④、视烧伤情况由急救组和运输组送医院治疗。

  ⑤、如果眼睛被伤立即用清水冲洗,冲洗时一定掰开眼皮。

  六、应急结束

热力公司安全的应急预案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城市供热行业应对供热重大事故的能力,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现场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确保冬季供热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特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各部门按照职责相互配合,通过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供热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城市供热条例》、《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公司范围内发生的燃煤紧缺,储煤无法达到7日耗煤量,或因热源事故导致实际供热能力严重受损,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重大停热时间在30小时以上,或停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的,供热期供热锅炉、管网、换热设施、设备发生事故,且依靠事故单位自身救助力量无法解决的重大供热事故。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成立市供热事故应急抢险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主要职责:负责供热事故预案的制定、实施工作;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包括人员、资源的调动和配置,抢险费用的使用批准等;负责指派有关人员到现场指挥、协调;负责事故有关信息对外的发布;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成员单位:建设局、经委、发改委、城管局、财政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气象局、水务局、电业局、供热公司、中国联通司、中国移动。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建设局:负责对供热事故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的组织和协调,统一部署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进行指挥和决策。

  市经委:负责帮助供热公司协调电煤供应,保障热源供煤稳定。

  市交通局、交警大队:负责为我市供热运煤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保障运煤畅通。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供热事故应急保障资金,保障经营稳定。

  供热公司:负责供热事故发生时的抢险救援、后勤保障、抢险技术方案制定、抢险物资调动及抢险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配合和保障供热应急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供热公司。

  主要职责:负责重大供热事故发生时的抢险救援、后勤保障、抢险技术方案制定、抢险物资调动及抢险协调等工作;负责与公安、消防、交通、医疗急救、市政、电业、水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事故处理中发生的人员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审核工作;负责事故预案演练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2.3应急指挥办公室下设机构(附组织结构图)总指挥:联系电话:

  副总指挥:联系电话:

  (1)专家组

  职责:负责对出现的重大供热事故提供决策方案。主要责任部门:总工办负责人:联系电话:

  (2)综合组

  职责:负责重大供热事故预案的编制工作;负责抢险指令的下达和具体抢险协调组织工作;对抢险队伍内部指挥、协调和外援队伍的协调工作;负责有关信息的发布和各种资料的收集工作;负责事故的人员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统计、整理、初审,并做好记录归档工作;负责事故有关情况的汇总工作。主要责任部门:生产经营部负责人:联系电话:

  (3)抢险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抢险及安全操作。主要责任部门:管网中心负责人:联系电话:

  (4)技术组

  职责:负责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论证及事故原因调查认定工作。主要责任部门:技术组负责人:联系电话:

  (5)材料供应组

  职责:负责抢险设备和材料的购置、保管、运输工作。主要责任部门:后勤部负责人:联系电话:

  (6)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抢险人员的生活和车辆保障,及抢险所需特种设备的协调。主要责任部门:行政部负责人:联系电话:

  (7)工程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抢险施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主要责任部门:工程部负责人:联系电话:

  (8)安全保卫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现场围挡防护及事故现场人员设备总体安全工作。

  主要责任部门:安环部负责人:联系电话:

  (9)接待宣传组

  职责:负责接待供热用户的上访工作及对外宣传工作。主要责任部门:

  客服企划部负责人:联系电话:

  3、预防机制

  3.1企业要建立各项规章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职工的岗位技能培训,建立考核制度。运行期间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管理,通过经常性的生产运行状况汇总对比分析,对系统安全进行评估。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考核。

  3.2企业每年都要制度详细的夏季抢修计划和检修规程,做好锅炉、换热器、机泵、电气仪表、管线、阀门、补偿器的检修维护工作,并严格做好检修的验收工作,确保检修合格率达到100%。

  3.3企业要购置储备电力、输煤、除渣等系统关键设备,避免因个别关键设备故障导致供热系统瘫痪,至少购置一台备用发电机;配备备用水池,保证停水时供热系统的补水需求。

  3.4每年采暖前要进行试水、试压工作。运转设备冷态运转3天,检查设备运转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3.5冬季供热运行期间要加强对整个供热系统的监控,通过压力表、流量表等仪器和设备对系统压力、补水量、失水量进行检测,通过系统参数的变化及时发现事故的苗头。

  3.6冬季供热期间企业要加强巡查工作,通过巡查发现有无出现故障的迹象和发生事故的苗头,使运行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及早暴露出来,及早制定维护方案,使问题得到及时的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巡查时要做好检查记录,巡查记录是分析热网运行状况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巡查记录,可以清楚地看到每天补偿器的动作、阀门是否槮漏、固定支墩儿是否发生错位、阀室内是否存水等详细情况,为掌握设施的工作状态、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3.7为了保证一级管网发生事故时能迅速关断事故管段,同时进行泄水作业,企业要投资将主管网中关键部位的关断阀更换成高质量的阀门。

  3.8为保证供热的安全进行,企业要由计划的将一级管网的波纹管补偿器更换为套筒补偿器,防止因补偿器泄露导致供热事故发生。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送

  重大供热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应首先启动本单位的供热事故预案开展自救,并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将事故基本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抢险24小时值班电话:xx;应急抢险办公室电话:xx,提出救援申请。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主要领导汇报,并在1小时内报告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4.2指挥与协调

  4.2.1发生事故的企业必须全力配合抢险队伍开展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抢险队伍要保持与应急指挥部的信息沟通,按照应急抢险工作日报制度,每日固定时间分两次或三次向应急指挥部书面报告抢险救援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汇报。

  4.2.2抢险队伍、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部的指挥和调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抢险救援,在接到抢险命令后,30分钟内必须到达指定的现场。在抢险过程中,各单位要再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对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质、机械设备、人员等,抢险指挥部有权直接调用和征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产生的费用做好记录,事故处理后统一补偿。

  4.3抢险措施

  4.3.1当企业出现燃煤紧缺,储煤无法到达7耗煤量,或因煤质差致使供热能力严重受损,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供热事故时,采取以下措施:

  (1)由企业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自救,配专人到有关企业协调调拨和优质燃煤采购工作。同时,将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本预案启动后,由市建设局协调其他热源、供热单位,紧急向事故单位调拨优质燃煤;由市经委派专人与相关企业沟通,协调电煤调拨;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兄弟城市及周边煤源企业,落实优质燃煤。

  (3)在应急燃煤调拨过程中,由市经委协调铁路部门,保障铁路运煤的畅通;市交通局、交警大队为运煤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公路运煤畅通。

  4.3.2热源或供热单位的锅炉、管网、换热设施、设备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自身救助无法解决时,由市供热燃气办组织应急队伍协助事故单位进行抢修。

  (1)补偿器破裂或渗漏处理方法:因为结构上的特点,波纹管补偿器一旦渗漏,便很难修复,所以对于波纹管补偿器渗漏,可采用外加套管的办法进行处理,以保证热网的安全运行。如外加套管的方法无法解决渗漏问题时,应立即更换套筒补偿器。

  (2)阀门泄露事故处理方法:运行中的阀门泄露大部分产生在填料和垫片处,而填料的泄露比垫片处的泄露要多一些。填料产生泄露后,可视情况采用拧紧压盖、加填或更换密封填料等方法进行处理。垫片处的泄露可采用注胶的方法进行处理。

  (3)管线泄露事故处理方法:对管线的泄露,可视具体情况采取补焊、打卡子、焊短节等办法进行处理;在焊接操作时,要严格遵守焊接操作规程,防止金属过热和变形,产生新的裂纹,对捻缝过的部位出现的泄露,不易再次捻缝,以免泄露扩大;泄露点采用上述方法无法解决时,应立即更换管道。在以上三种事故处理过程中,如果涉及到泄水降压操作,可根据集中供热管网上个分段控制阀门的位置,合理地进行关闭阀门的选择操作,尽可能地缩小因事故抢险而造成停止供热的范围。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关闭各换热站的一级网进出站阀门,保持站内循环泵正常循环,保证二级网低温运行,防止大面积冻裂事故发生。

  (4)锅炉发生故障时处理方法:公司每个热源站至少有两台锅炉,尖寒期两台炉运行,为了保证供热的连续,应立即关闭事故锅炉进出口主阀,使其退出运行。

  其他未列入的供热事故,在抢险过程中,由指挥部下设的抢险组,技术组和专家组共同研究确定抢险方案的设施。

  4.4注意事项

  现场抢险是一项复杂性大、危险性高、技术性强的工作,要由严谨的科学态度,胆大心细、慎重果断的作风。抢险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防火、防毒、防爆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抢险操作应由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修理工担任,现场人员不易过多,并由1-2名专门监护人员。

  4.5检修通报制度

  4.5.1各热源单位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应设备检修停热时,应提前24小时将基本情况(包括停热原因、目前情况、计划恢复时间等)分别通报给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生产部调度中心。

  4.5.2供电部门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因供电设备检修需要停电时,应提前24小时将停电原因和来电时间分别通报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和生产调度调度中心。

  4.6新闻发布

  紧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供热事故信息的对外发布工作。凡供热企业发生的重点供热事故有关信息,必须经市应急委员会批准方可对外发布。其他单位和部门无权向外部发布供热事故信息。

  4.7应急结束

  根据事故的控制和发展情况,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本预案的建议,经市应急委员会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5、附则

  5.1责任追究

  各成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对据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的部门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5.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供热公司制定、组织实施。各部门也要制定本级的事故应急预案,报本级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5.3预案修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变化,以及各类演练中发现新问题,各级,各部门的应急预案要适时进行修订,原则上是2年修订一次。

  5.4预案演练

  本预案的演练经应急指挥部批准,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5.5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热力公司安全的应急预案8

  一、目的

  为预防和减少烟气、粉尘、污水排放超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富豪锅炉房作为区域燃煤锅炉房,执行排放标准为:烟尘标准浓度限值低于80mg/m,SO2浓度限值低于400mg/m,NOX浓度限值低于400mg/m。目前运行期内富豪锅炉房风险源物资储存情况:富豪锅炉房运行期内现场储存氢氧化钙脱硫剂6吨,储存氢氧化钠2吨,有专门储存场所。为保证周围居民的生活健康,特制定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长春亚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废水、粉尘、烟气及脱硫药剂浆液泄漏超标排放等事故。

  三、事故类别及识别

  3.1轻微超标:日常运行过程中,工况不稳、水泵压力低、除尘布袋损坏,以及烟气管道泄漏所造成的短时或暂时排放超标现象。

  3.2严重超标:指由于人员操作失误以及设备故障所造成的连续4小时排放严重超标现象。

  四、应急机构

  4.1为加强锅炉房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企业生产技术部成立锅炉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

  总指挥:田丰(负责企业所辖两个锅炉房突发环境事件总指挥,发起和终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命令,调度相关人员随时应对突然环境事件,将相关损失降至最低)

  副总指挥:秦潇(负责企业所辖两个锅炉房突发环境事件副总指挥,负责传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命令,调度相关人员随时应对突然环境事件,督办并传达总指挥调度指令)

  富豪锅炉房应急小组责任人:姜冰(负责富豪锅炉房突发环境事件的及时发现、上报、现场指挥等,及时响应指挥指令,组织现场应急小组人员与工具、设备的调度)

  福安锅炉房应急小组责任人:王庆宇(负责福安锅炉房突发环境事件的及时发现、上报、现场指挥等,及时响应指挥指令,组织现场应急小组人员与工具、设备的调度)

  成员:刘韧、刘霁龙、王凯、李利国、刘彦辛、杜德宽、陆金生、范继鹏、王雁博(负责锅炉房突发环境事件的原因分析,现场抢修,响应指挥指令,协助负责人对现场所有突发情况作出应急处理)

  4.2职 责

  4.2.1负责对日常锅炉运行中除尘设施的运行情况及维护进行监督检查,对一些不合理或轻微超标现象等进行现场处理。

  4.2.2负责查找烟气排放超标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指挥部意见实施可行紧急控制方案。

  4.2.3负责对范围内除尘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4.2.4负责排污池的日常检查、维护。

  4.2.5负责脱硫除尘系统管道、脱硫塔运行情况的日常检查、维护。

  五、事故预防措施

  5.1 防止烟尘超标

  5.1.1必须保证除尘系统各个环节均处于正常状态,任一环节出现故障都不能保证除尘系统连续稳定运行。因此,在锅炉正常运行中,每小时巡回检查除尘系统必须作为一项巡回检查的重点项目,做到有问题尽早发现、尽快处理,避免烟尘超标事故;

  5.1.2要保证脱硫除尘系统水压及管路的畅通。循环泵正常运转,减少二次污染;

  5.1.3检修材料准备充分,在各个环节予以重视,尽可能预防烟尘超标;

  5.2.防止除尘器及输送机灰尘外溢

  除尘布袋应每年整体更换一次。操作工在设备运行过程中须加强对除尘器运行情况的巡视,发现有灰尘外溢现象,应马上停机,同时通知值班负责人协调机修检查更换布袋。

  5.3防止生活废水外排

  综合办公室安排专人对生活废水井进行检查,设施应完好无损;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抢修人员进行处理。

  5.4防止脱硫药剂外泄

  每年设备停机检修时应对脱硫药剂输送所有管路阀门进行彻底检查,如有问题,及时更换。操作工在日常操作和巡视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参数操作,禁止违规操作给设备带来隐患。

  5.5富豪锅炉房现场应急物资的准备

  富豪锅炉房常备应急沙袋、水泥、安全防毒面具、防火服、灭火器等应急物资,另外还常备浆液泵及配套排水输送管,可以采用抽水的方式收集消防水与脱硫浆液。

  5.6雨污总排口由锅炉房专门人员(站长:李利国)负责,一旦发生泄露,立即用沙子、水泥将雨污口进行封堵,保证危险源不外泄、外漏。

  六、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6.1接警

  6.1.1巡检人员发现问题后,应立即向站长汇报,并由站长报告应急小组负责人,如发现严重超标,锅炉房应急小组到现场停止设备运行并及时组织人员和材料进行抢修,同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汇报。

  6.1.2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总指挥命令后,应立即通知应急组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到调度室集中,并通知救护、消防、治安保卫、污染控制、环境监测等方面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6.1.3如在短时间内不能处理的由公司应急指挥部协调,并由生产技术部向上级环保及有关部门汇报,进行协调处理。

  6.1.4生产技术部同时根据总指挥的指示,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将发生事故的基本情况上报给上级领导及当地有关行政部门

  6.1.5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作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现场。

  6.2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

  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接到汇报后,应组织应急组成员迅速做出判断,确定警报和现场情况,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6.3应急启动

  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做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事故现场。

  6.4救援行动

  6.4.1现场指挥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事故锅炉房知情人员要立即汇报详细的事实情况。

  6.4.2在运行中巡检工及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烟尘轻微超标,应立即通知站长,检查收尘器,排除故障。

  6.4.3如发现严重超标,由生产技术部汇报指挥部并组织人员和材料,制定事故应急方案。

  6.4.4

  烟气严重超标,应停止锅炉运行并按以下顺序开始检查:除尘器→收尘袋→除尘管路→锅炉→循环池→水泵→空压机→脱硫塔→脱硫循环泵→浆液罐→输送管路。发现一处有问题应及时处理,依次查到最后一个环节,直至排查并处理完事故问题。

  生活废水超标严重:应马上暂停生活用水的供应,用水泵将生活废水井中的水抽到备用污水池,同时联系有资质的污水处理公司将备用污水池中的废水运走处理。

  脱硫剂外泄超标严重:操作工在日常巡视中一旦发现脱硫剂泄漏,应马上通知站长,站长根据情况协调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如泄露情况较为严重,应马上停炉处理,紧急抢修,用耐腐蚀沙浆泵等设备将脱硫剂抽至应急池,同时通知生产技术部。

  6.4.5 在事故现场抢救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停止作业的情况下,现场应急组及现场应急指挥人员要立即上级汇报,并请示环保部门进行协助。

  6.5应急恢复

  6.5.1应急救援行动完成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现场应急组要组织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

  6.5.2应急解除:事故应急处理完进行检修、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后应急指挥组长宣布应急响应结束,正式投入使用。应急人员撤回。

  6.6应急保障要求根据公司事故应急指挥部进行相应落实。

  七、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2适用情况

  本方案适用于长春亚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所辖锅炉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启动应急响应,锅炉房应依据本方案,采取相关措施。

  7.3工作原则

  7.3.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的监控和排查,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3.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自觉接受市工信局、市环保局的指导,使锅炉房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各个职能工种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7.3.3坚持协调动作,稳步实施,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储备、技术支持,针对不同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后果,积极快速响应,切实有效应对

  7.4保障措施

  7.4.1组织保障

  我公司高度重视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落实本公司大气重污染应急责任人员,建立应急工作管理领导小组。

  7.4.2信息保障

  建立有效的联络方式,确保联络通畅、反应迅速。各部室、分公司应急联络人员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进行补位,并及时通知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7.4.3落实保障

  建立跟踪问效和问责制度,确保措施落到实处。

热力公司安全的应急预案9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全镇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能力,确保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及时、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中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安全事故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全镇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分为以下二类:

  1、事故灾难。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2、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动物疫情,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上述安全事故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安全事故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镇、村、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结合实际依法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依法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转动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村委和企(事)业单位要协调周边地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应急管理中的参谋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应对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综合能力。

  (五)应急预案体系

  全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镇总体应急预案。镇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镇域范围内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2、镇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镇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相关室、所、办(中心)制定,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气象、地质、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害: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生产加工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物品泄露、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农村群宴、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六)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

  上述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可能和其它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各部门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既要明确责任,又要协同作战。

  按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分级标准是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镇机关各部门要根据以上分类分级的要求以及责任划分,积极与上级对口业务部门联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相应处置工作方案和协作方案。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

  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关于杨桥畔镇安全生产应急队:

  队长:

  副队长:

  队员:

  第一组:

  第二组:

  镇党委、政府是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研究决定、部署和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分管领导按照业务分工,负责相应类别安全生产的应急管理工作。

  2、指挥机构

  根据镇各相关专项预案的规定,启动预案时自动组成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一般由镇长担任,分管安全的副职领导任副总指挥兼办公室主任。

  三、预测、预警

  各村会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通过对监测信息的分析研究,对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作出预测。

  突发安全生产事件进入预警期后,镇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等措施。同时要求各类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四、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立即如实向镇政府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镇政府及时向上级安监部门和县政府报告。

  2、先期处置

  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村、居委会和事发单位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并将处置情况随时报镇政府,镇政府视情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队伍,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镇政府要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及时传达县安监部门按指示和要求并做好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3、指挥与协调

  镇政府处置安全生产事故,主要任务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制订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及时向县安监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4、扩大应急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镇政府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县政府报告。

  5、应急结束

  安全生产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五、后续工作.

  1、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以事发地村委会和单位为主、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进行,必要时报请县政府协调。主要内容包括:对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

  2、调查与评估

  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结束的同时,镇政府形成书面报告县安监部门和县政府。

  六、应急保障

  (一)各村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部门要组建应急预备队伍,镇机关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强化应急协调配合,增强救援能力。任何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发生后,村镇两级和事发单位应及时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相邻地段的村组和边缘单位要积极组织治保巡逻队、民兵和广大群众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二)镇财政所要做好应急处置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储备等工作,并逐步建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应急工作的日常经费由镇机关相关部门提出,经镇财政所审核后,按规定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受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镇机关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审批。

  (三)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进行捐赠和援助。

  七、宣传和培训

  各村、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责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责任与奖惩

  镇政府对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热力公司安全的应急预案10

  为提高我公司供热应急处理能力,健全供热事故的预警机制,切实保证城市居民安全越冬,最大限度减少供热重大事故对城市居民生活、生产的影响,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根据国家建设部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供热生产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规划区内供热企业、供热单位发生的影响供热生产运行的突发性供热事故及供热设施设备原因造成的大面积停热,对城市居民生活、生产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重、特大供热事故。

  本预案所称供热企业是指主要面向社会热用户供热,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独立法人企业;供热单位是指以向本单位职工住房供热为主,同时向社会热用户供热的大型厂矿、大专院校、机关事业单位及所属的服务部门。

  具体包括:

  (一)突发性供热热源重大安全事故、供热管线爆裂引起大面积停热事故;

  (二)人为破坏、火灾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造成的重大供热事故或供热设施严重损毁事故;

  (三)因供热设备事故造成停热,12小时内无法恢复供热事故;

  (四)关停、破产等困难企业负责供热的小区无力供热等特殊情况引起的停热事故;

  (五)突发性供热弃管事故;

  (六)供热煤、水、电等原材料出现短缺造成大面积停热事故;

  (七)经政府决定,确需启动供热系统事故应急预案的其它突发性重大供热事故。

  二、应急控制组织系统

  (一)组织机构

  为及时、快速、高效地处理突发性供热应急事故,成立供热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张勇

  成员单位:安监部,技术部,客服部,检修部,供应部,调度中心,抢修队。

  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二)供热应急指挥协调机制,各部门应在市、县供热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完供热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协调机构,供热应急联动机制。

  (三)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市、县供热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本区域内突发性供热应急事故救援的指挥协调、信息传输、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

  2、负责修订和完善本单位《供热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3、负责协调突发性供热应急事故的紧急预警发布和应急救援的新闻发布工作;

  4、负责指导和检查应急抢修队伍、抢修物资储备工作。协调应急抢修救援工作所需资金、抢修设施设备的调用;

  5、负责建立供热应急事故信息网络和指挥平台;

  6、负责与邹平建委应急办公室的信息沟通与联络。

  三、责任分工

  技术部:协调供热企业组织抢修;在抢修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协调其它社会供热企业抽调抢修力量帮助抢修;确需启动政府临时接管程序时,会同相关部门协调具有供热资格的供热企业临时接管供热;做好供热事故预警预测工作。

  供应部:筹措储备供热应急资金,用于解决弃管供热小区或需临时接管供热任务的供热抢修准备金、不可抗拒力造成的供热突发性事故;按照政府相关要求,安排资金储备供热应急燃煤。

  客服部:做好上访群众的接访工作,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解释和群众安抚工作。

  安监部:负责追查开发建设过程中,供热配套工程不到位、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开发企业责任,责令开发、建筑企业完善供热配套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对开发企业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恶意弃管供热的进行依法查处。

  调度中心:对弃管供热,造成严重后果的供热企业,依据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四、应急情况响应程序

  (一)应急指挥机构响应程序: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供热单位发生突发性应急情况的,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区供热应急机构立即前往现场了解情况,控制局面,组织供热单位启动本单位的供热应急程序,开展生产自救。

  供热单位抢修设备、抢修队伍技术和人员力量不足,供热应急指挥机构可向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申请调用其他供热企业供热抢修设备、队伍协助抢修,力争尽快恢复供热,所发生的费用事后由发生事故的供热单位承担。

  (二)应急指挥中心响应程序: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供热企业发生突发性应急情况的,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前往现场了解情况,控制局面,同时组织启动本企业的供热应急程序实施应急处理,开展生产自救。事态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由公安部门提供警力支持,防止事态扩大。

  供热应急抢修力量不足的情况下,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申请主管部门协调用其他供热企业应急抢修队伍、设施设备协助抢修,力争尽快恢复供热,所发生的费用事后由发生事故的供热企业承担。

  (三)供热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响应程序:发生突发性供热应急事故后,按照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指令,根据职责分工快速提供资金、物资、抢修队伍、通讯等保障。情况紧急可能造成重大危害时,可报请市、县供热应急指挥部同意向社会发布预警、预报。

  五、保障措施

  (一)供热应急资金和应急燃煤储备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安排一部分供热应急资金,确保供热应急事件的快速及时处理,保障城市居民安全、正常用热。

  (二)应制定完善本单位的供热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抢修队伍,提取供热应急抢修资金,储备供热应急物资,准备供热抢修设备、工器具、车辆等,确保突发性供热应急事故的及时、快速处理。

  (三)实行供热应急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建立供热应急事故处理通讯联络网,对各种突发供热事故应在20分钟内按信息传递程序完成传递,各部门必须做出快速反应。

  (四)遇紧急情况,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权申请市、县供热主管部门调动其他供热单位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供热事故的抢修。

  (五)实行处置供热应急事故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应认真履行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不履行职责、渎职行为的,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 供热系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循环系统,设备多、管线长、运行调节复杂,运行中难免出现故障或事故。为搞好安全运行,做到防患于未然,针对以前出现的问题及对运行系统故障的预测,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热水管道发生故障

  1、迅速查明漏点;

  2、通知受影响的热用户,关闭离漏点最近的阀门,若关闭不严,再关闭次近的阀门;

  3、管道泄漏应在泄漏处打夹子或焊补、更换管道;阀门泄漏应更换垫子、压紧盘根,必要时更换阀门。

  二、换热站设备发生故幛

  1、汽水换热器出现故障

  各换热站内均有备用汽水换热器,正常情况下,一开一备或两开一备,若其中一台发生故障,可启动备用换热器,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若两台以上发生故障,用一台换热器运行,并提高供水参数,在短时间内亦可基本满足供热要求。

  2、循环水泵(或电机)出现故障

  换热站内均有备用循环水泵(或电机),正常情况下,一开一备或二开一备,若其中一台发生故障,可启动备用循环水泵,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

  3、热站内电源出现故障

  当电源发生故障时,应迅速启动应急照明设施,关闭换热器进汽阀门,同时关闭供水阀门及回水阀门,防止汽化及汽水冲击。立即组织人员查明故障原因并排除故障。

  4、某一换热站出力降低

  若在供暖期间某座换热站由于某种原因出现出力不足的情况,值班人员要及时联系相邻换热站提高设备出力,同时降低异常换热站的循环水的水量,提高热水温度,减少的循环水量由相邻换热站供给。

热力公司安全的应急预案11

  及时有效地做好供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合理的处理供热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业主冬季正常供暖,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确保供热安全、运行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供热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故障(事故)类别

  根据事故的大小及影响范围,事故可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指对设备及管网损坏程度较小,造成损失在10000元以下,且未造成人员伤亡,停运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事故。

  2、较大事故:指对设备及管网损坏程度较大,造成损失在20000元以下50000元以下,造成人员轻伤人数少于2人,未造成人员死亡,停运时间不超过48小时的事故。

  3、重大事故:指对设备及管网损坏程度严重,造成损失在50000元以上,造成人员轻、重伤人数多于5人,造成人员死亡1人及以上,停运时间不超过72小时的事故。

  二、应急小组组织架构

  1、组长:

  联系电话:xx

  职责: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应急方案,结合事故实际情况,组织指挥抢修人员到位,按照方案,各就各位履行职责。

  2、副组长:

  联系电话:xx

  副组长:

  联系电话:xx

  职责:根据预案和组长的命令负责事故现场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督导抢修人员安全有序的做好抢修工作。

  3、小组成员:

  职责:根据预案和组长、副组长的指令,负责事故现场的排险抢修工作;负责有关信息的发布和各种资料的收集工作;负责事故人员的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统计、整理、初审,并做好记录归档工作;负责事故有关情况的汇总工作。

  三、应急处置程序

  1、事故的类别甄别

  根据预案事故类别划分,结合现场发生故障(事故)造成的初步影响判别事故类别,然后启动应急预案。

  2、事故应急机制

  1)部门联动协调机制。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是在事故发生的特殊情况下,各部门要统一服从应急小组协调指挥,确保事故处理的有条不絮。

  2)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种突发事件必须在15分钟内按信息快递程序完成传递,各级领导和岗位人员必须做出快速反应。

  3)事故抢修抢险机制。对于出现的各种应急事故进行快速排查、处理和恢复供暖供冷。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抢修抢险预案,建立抢修抢险队伍,具备事故自救的能力。

  4)事故物资保障机制。为应急事故抢修抢险任务提供物资准备,根据设备状况,备齐物品备件,备齐抢修抢险物资和机械设备以及备用零部件,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事故情况。

  3、事故具体处置措施

  1).巡查人员发现供热设备出现故障后,立即上报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应急小组立即组织抢修人员3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停或重启设备主机,并根据预案安排信息联络专人及时通知业主相关人员,同时协调好与抢修有关的各单位的关系,及时把现场情况做记录,抢修完成后,把事故报告上报应急小组。

  2).供热管道出现事故后,应急抢救人员15分钟内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确认是否需要关闭阀门,并第一时间上报公司。抢修完成后,把实际情况上报应急小组。

  3).因泄露原因出现大面积失水事故时,及时通知公司及业主,并根据需要关闭主阀门,直致管道维修完毕和补水恢复正常。

  4).当发生人员伤亡等恶性事故应及时报警,拨打110、119、120电话,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事故类型及伤亡损失情况等,不得隐瞒事故实情。启动快速应急机制,由组长统一指挥,实施抢险、伤亡救护、人员疏散、设备保障等快速反应。做到“稳、准、快”和“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有条不絮的开展救援抢险工作,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各应急小组成员应保证通讯畅通,服从指挥,步调一致。积极配合110、120、119等各支援队的工作,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5).各类抢修完毕后,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应根据“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若认为事故应追求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其他原因导致的事故应认真分析原因,做好对应措施,避免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应急结束

  抢修结束后,公司应召开相关会议,在充分评估危险和应急情况的基础上,由组长或副组长宣布应急抢球行动结束。

热力公司安全的应急预案12

  冬季采暖是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学习的基本保障条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为了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冬季供热期间出现影响居民正常采暖和重点用户正常用热的紧急情况,确保居民正常采暖和社会稳定的大局,结合本县供热实际情况,制定此预案。

  一、建立冬季供热应急指挥系统

  (一)建立冬季供热应急指挥机构

  1.冬季供热应急指挥部。遇有紧急情况时,负责重大事件和事故紧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负责对应急保障金的启动使用。

  总指挥: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成员单位:下属各科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供热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联系电话:8888666。

  2.设立冬季供热应急指挥部,建立相应指挥系统。遇有紧急情况时,负责对一般、重要、重大事件和小、一般、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等紧急情况的紧急处置组织指挥工作。

  二、紧急状态及紧急情况分类和等级

  (一)紧急状态和紧急情况。进入居民冬季采暖期间,即为冬季供热紧急状态。在此期间,出现的影响居民正常采暖的情况为紧急情况。

  紧急情况分为紧急事件、紧急事故和其它紧急情况,并按照影响程度划分相应等级。其中,供热期间内因非供热系统设备设施故障出现的停热或供热不达标情况,或由此造成和可能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事件,称为紧急事件;因供热系统设备设施故障出现的停热或供热不达标情况,称为紧急事故;因用于供热的能源出现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响正常供热的情况,称为其它紧急情况。

  (二)紧急事件:分为一般事件、重要事件和重大事件

  1.一般事件:因供热质量或纠纷,个别人冲动闹事。

  2.重要事件:供热企业因被严重欠费等原因,造成供热质量严重不达标,甚至可能出现停热或已短时间停热的情况;因供热质量或纠纷,小区用户聚众闹事事件。

  3.重大事件:供热企业因被严重欠费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供热质量严重不达标,出现停热并达12小时以上并协调无果的;因供热质量或纠纷,小区用户聚众闹事,可能出现或已出现集体上街或上访行为的事件。

  (三)紧急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小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造成局部设备(管道)运行中断但没有影响锅炉运行或正常供热,修复费不足5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影响锅炉停运3小时以内,没有影响正常供热。修复费不足20xx元的事故。

  大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造成单台锅炉停运1天或影响供热4小时以上,修复费在20xx-50000元之间,没有人员严重伤害的事故。

  特大事故:设备数损坏严重,供热处于瘫痪状态,修复费用在50000元以上,或造成至少1人重伤或死亡,或未到上述条件但性质恶劣,影响极坏者。

  (四)其它紧急情况。包括供热用煤出现短缺的紧急情况。

  三、紧急情况处置程序

  (一)紧急情况处置程序

  1.一般事件处置程序

  (1)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办公室。

  (2)办公室主任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处置后,办公室将情况报主管领导并密切跟踪关注该处情况。

  2.重要事件处置程序

  (1)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办公室。

  (2)办公室主任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事态的发展,决定是否向主管县长报告,是否通报相关部门。

  (3)事件处置后,办公室将情况报主管领导,并密切跟踪关注该处情况。

  (4)认真分析事件发生原因,如因欠费问题引起的,则按程序准备材料,向财务科申请应急资金,做好紧急救助准备工作。

  3.重大事件处置程序

  (1)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供热管理办公室。

  (2)办公室接到信息后,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办公室主任及主管领导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根据具体情况和事态的发展,决定是否向冬季供热应急指挥部门报告。

  (3)主要领导经分析认为事件主要因欠费引起,则启动重大事件应急程序,向财务科申请应急资金;如因供热站存在严重管理问题,则除进行临时紧急救助外,可考虑对该供热站采取临时代管措施。

  (4)对准备采取临时代管措施的供热站,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代管准备工作。

  (二)应急事故处置程序

  1.事故报告程序

  小事故:3天内报到技术科,供热站填写《事故调查报告》。

  一般事故:1天内报到技术科和分管经理,供热站填写《事故调查报告》。

  大事故:立刻报告技术科、分管经理、总经理,供热站协助调查人员进行调查,供热站填写《事故调查报告》。

  特大事故:立即通知技术科、分管经理、总经理,由公司将事故情况上报县主管领导。

  2.事故的应急措施

  小事故:立即组织抢修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4小时内抢修完毕,并通知技术科。

  一般事故:责任科室立即组织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6小时内抢修完毕,通知技术科和分管经理。

  大事故:责任科室立即组织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8小时内抢修完毕,并通知技术科、分管经理、总经理。

  特大事故:责任科室立即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在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组织抢险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争取最短时间恢复正常供热,并通知技术科、分管经理、总经理;由公司将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上报县主管领导。

  3.事故处理程序: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接受事故教训,杜绝事故发生。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有意毁灭证据及现场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小事故:由供热站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填写《事故调查报告》,工程技术科批复意见、存档。

  一般事故:由供热站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填写《事故调查报告》报工程技术科、分管经理批复意见,技术科存档。

  大事故:由供热站写出事故经过,技术科分析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填写《事故调查报告》报分管经理、总经理签署意见,技术科存档。

  特大事故:由事故发生的供热站写出事故经过,技术科分析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分管经理、总经理签署意见,技术科存档;并在应急领导小组将事故原因分析、预防措施上报县主管领导。

  (三)其它紧急情况的处置程序。

  1.供热用煤短缺的紧急处置。各级供热主管部门定期了解供热单位的储煤情况,一旦出现用煤紧张的情况,及时通知煤炭公司协调煤炭运输。

  2.停水、电的紧急处置。及时通知供电局及自来水公司组织协调好供水、供电工作。

  四、可启动的应急机制

  (一)部门联动协调机制。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是在供热特殊情况下,依靠各有关部门的力量对应急事故和事件联合进行协调的一种方式。供热期间出现的一般应急事故和事件可启动各单位联动协调机制;供热期间出现的重要应急事故和事件可启动各单位联动协调机制;供热期间出现的重大应急事故和事件启动县联动协调机制。

  (二)信息快速反映机制。信息快速反映机制是在供热值班信息系统和组织网络的支持下,对应急事故和事件的信息及时处理的一种快速的反应。对各种突发事故和事件必须在15分钟内按信息传递程序完成传递,各级领导和岗位人员必须做出快速反应。

  (三)供热动态预警机制。供热动态预警机制是对可能出现的寒冷天气、不稳定因素等提前告知的一种警示,供热管理办公室要与各供热站保持联络畅通,做到全面掌握全公司供热动态,上情下达;供热管理办公室要与各供热站及锅炉房有关控制调度部门保持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末端用户的供暖情况和动态。

  (四)事故抢修抢险机制。事故抢修抢险机制是对出现的各种供热应急事故进行快速排查、处理和恢复供暖的一种能力。制订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抢修抢险预案,建立抢修抢险队伍,具备事故自救的能力。

  (五)供热质量评测机制。供热质量评测机制是对供热质量进行评价的一种重要方式,是对供热质量纠纷进行评判的重要依据,是供暖单位加强供热调节,提高供热质量的手段。要高度重视,明确并规范测温的频率、时间、测点、数量、方法以及原始纪录、统计工作。要按规范要求,组织检查力量和测温队伍,对锅炉房供热情况和用户采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热问题及时处理。对用户的供热质量投诉,要进行实测并记录在案;对涉及经济赔偿的供热质量投诉,必须有法律认可的第三方见证和有三方签字的现场实测记录。

  (六)应急临时代管机制:应急临时代管机制是冬季供暖期间,供热站出现的重大事件或事故,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而对供热站所采取的临时接管的应急措施。

  (七)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应急物资保障机制是为应急事故抢修抢险任务提供物资准备的重要保证。要根据设备状况,备齐物品备件;要备齐抢修抢险物资和机械设备,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事故情况。

热力公司安全的应急预案13

  1.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供热安全事故主要风险如下:

  供热热水管道爆裂:因室外气温较低或因管道质量问题造成供热热水管道破裂,泄漏的热水烫伤行人、损坏市民其他财物,造成大面积停止供暖。

  2.应急组织与职责:

  2.1应急组织体系

  热力公司成立公司安全小组,履行供热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职责,热力公司经理任组长,副经理、专工任副组长,成员为各班组长及保管。

  2.1.1热力公司安全小组应履行的应急管理主要职责如下:

  2.1.1.1贯彻落实有关供热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的法规和规定;

  2.1.1.2指挥、协调供热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工作;

  2.1.1.3监督、管理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转;

  2.1.2在热力公司安全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安全小组成员应按照其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分别完成供热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2.1.2.1牵头负责《热力公司供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

  2.1.2.2负责《供热管道爆裂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牵头做好供热应急物资的准备工作;

  2.1.2.3牵头做好供热事故应急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

  2.1.2.4协助现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完成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2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3热力公司供热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2.3.1组织《热力公司供热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修订和演练工作;

  2.3.2对《热力公司供热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备案;

  2.3.3负责督促做好供热事故所需应急物资的准备;

  2.3.4负责监督管理供热设施的配备和使用。指导落实工作现场防范措施。

  2.3.5负责组织供热事故应急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

  2.3.6针对典型场所发生的供热突发事件,负责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专家组,为供热事故的处理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2.3.7协助现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完成供热事故的应急指挥;

  2.3.8监督做好供热事故应急工作。

  2.4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职责

  热力公司正职是本部门供热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供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4.1热力公司发生Ⅰ级响应级别供热事故由公司应急指挥负责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4.2热力公司发生Ⅱ级响应级别供热事故时,由经理负责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4.3在发生火灾事故后,应急指挥领导成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供热情况和现场人员力量下达任务,坚持“迅速、果断、科学、冷静”的原则,灵活处置现场情况。

  2.4.4根据事故情况立即按预案规定程序,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事故处理。

  2.4.5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部门报警求助。

  2.4.6负责逐级向上级报告事故及处理进展情况。

  2.4.7应急状态消除,宣告应急行动结束。

  2.5专业应急工作组

  根据供热事故的工作需要,成立应急操作处理组、检修专业应急组、供热应急组、安全救护组、物资保障组、通讯保障组、现场保卫组、物资疏散组。

  2.6各专业应急组职责

  2.6.1应急操作处理组

  2.6.1.1及时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火灾事故情况,及时通知专业应急组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2.6.1.2根据设备具体事故状况,及时主动采取对事故设备、场所的隔离操作等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2.6.1.3当有发生危及现场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可能情况时,应及时警告并疏散现场工作人员。

  2.6.1.4根据供热事故现场情况,协助指挥部开展其他应急处理救援工作。

  2.6.1.5协助现场保卫人员做好事故现场的封锁和保护工作。

  2.6.1.6协助现场恢复和事故调查工作。

  2.6.2检修专业应急组职责:

  2.6.2.1按照检修维护规定程序进行应急处理。

  2.6.2.2按照专业要求和特点进行供热分隔或其他技术隔离措施。

  2.6.2.3解决或提供供热现场技术问题

  2.6.2.4供热事故后进行现场恢复生产,参与事故分析和调查。

  2.6.3安全救护组:负责供热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和救援医疗器材的保障供给。

  2.6.4物资保障组:负责抢险救援物资、设施的准备、供应及运输工作。

  2.6.5通信保障组:负责供热现场与后勤部门或市有关协作、支援单位联系。

  2.6.6现场保卫组:负责供热事故现场外围实施警戒和交通管制及疏散,引导外来支援队伍。

  2.6.7人员疏散组职责:

  2.6.7.1了解供热事故上需要抢救的人员数量、地点等,确定抢救人员行动的通道、方法、器材、所需要的力量,并具体组织抢救。

  2.6.9.2采取必要的方法稳定供热事故所造成的人员的情绪,防止出现围困人员因心理紧张可能引起的危险性行为。

  3.应急处置程序

  3.1信息报告与处置

  3.1.1信息报告与通知

  3.1.1.1为有效的应对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公司内特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

  值班电话:0537-3196516;

  值班地点:公司办公室;

  值班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轮流值班。

  3.1.1.2一旦事故发生,现场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公司负责人,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按照现场处置程序立即开展自救。

  3.1.1.3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记录报告时间、对方姓名、双方主要交流内容。

  3.1.2信息上报

  主值接到事故报告信息后,应立即对供热事故情况进行检查确认,确认事故报告信息的所有内容,在确认事故信息的情况下,迅速下达应急处理命令,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对事故情况加以控制,并迅速报告安全小组办公室、公司事故管理部门,公司事故管理部门负责人依据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见第二十四、二十五条)对应急响应级别进行确认。

  3.1.2.1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在1小时内向陵城镇安监站、市安监局及市政府报告。

  3.1.2.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1.2.2.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3.1.2.2.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1.2.2.3事故的简要经过;

  3.1.2.2.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1.2.2.5已经采取的措施;

  4.供热事故处置措施

  4.1响应分级

  按《热力公司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有关内容执行。

  具体条款摘录如下:

  第二十三条热力公司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分为I级响应(公司级)、Ⅱ级响应(部门级)。

  第二十四条I级响应是指热力公司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已经或预期达到下列情形之一:

  (1)因设备、系统故障或人为因素等各类原因引起造成主要供热设备比当时负荷值降低50%以上,影响负荷供应连续时间超过120分钟。

  (2)故障引起设备设施破坏,造成停炉。

  (3)因燃料供应短缺、供水不足等原因预期造成主设备非计划停运时。

  (4)因风暴、雷雨天气、寒潮、冰雹等自然灾害,已经或预期对整个热力公司的安全生产、经济运行造成较大影响的。

  (5)其他生产事故(人身重伤害、人员误操作、设备损坏)预期为厂《安全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的一类障碍及以上事故。

  (6)超出热力公司应急处置能力,需要公司组织应急处置的各类突发事件。

  第二十五条Ⅱ级响应是指热力公司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已经或预期达到下列情形之一:

  (1)因设备、系统故障或人为因素等各类原因引起造成主要供热设备比当时负荷值降低20%以上,影响负荷供应连续时间超过60分钟。

  (2)故障引起设备设施破坏,对主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3)因燃料供应短缺、供水不足等原因预期造成机组限负荷运行或影响对外供热连续时间超过60分钟时。

  (4)其他生产事故(人身轻伤害、人员误操作、设备损坏)预期为厂《安全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的二类障碍及以上事故。

  (5)超出热力公司班组(或项目部)的应急处置能力,需要部门(或下属单位)领导组织应急处置的各类突发事件。

  4.2供热事故处置程序:

  4.2.1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并依据供热安全事故级别,及时向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受影响的热用户通报供热安全事故情况。

  4.2.2成立现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本部门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或实施应急救助,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4.2.3现场应急处理负责人应全面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根据事件级别及时向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报告。

  4.2.4根据事件级别和种类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

  4.2.5根据发生供热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4.3事态监测与评估

  对供热事故发展态势及影响程度进行动态的监测,并对监测信息做出初步评估,将各阶段事态监测和初步评估的结果,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为整体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4.4应急人员安全

  在应急救援或抢修过程中必须对应急人员自身的安全问题进行周密的考虑,包括现场安全防范措施、现场安全监测是否做到万无一失。

  4.5抢险

  本预案的首要任务是抢救在供热安全事故中受伤人员,使受伤、受困人员及时脱离事故现场并进行救助,其次,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阻止事故势态进一步扩大,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抢修。具体的抢险工作由现场应急队伍负责,具体方案的采用要在保证抢险人员安全的基础上进行。

  供热安全事故发生时应执行下列程序:

  供热热水管道爆裂:发现供热热水管道爆裂,迅速关闭该管段控制阀门,检查有无人员被热水烫伤,通知部门领导。

  4.6警戒与治安

  有关部门在事故抢修现场应建立警戒区,抢修区域外周围3m应设置警戒线或安全围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抢修区域,保证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生产现场检修围栏内为紧急疏散区,受伤人员要疏散到检修区域以外。检修区域以外的周围区域为管制区域,实施交通管制,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事故现场,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能入内,维护现场治安秩序,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4.7人群疏散与安置

  人群疏散是减少因供热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扩大的关键,公司有关部门应对紧急情况的疏散区域、疏散距离、疏散线路、疏散运输工具、安全蔽护场所以及回迁等做出细致的准备,应考虑疏散人群的数量、所需要的时间及可利用的时间、环境变化等问题。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安置。

  4.8医疗与卫生

  对在供热安全事故中受伤的人员,应采取及时、有效的现场急救或转送医院进行治疗,应急人员要及时提供受伤人员的受伤情况,医疗人员必须了解相关伤害的救治特点。

  4.8.1急救和诊断应注意的事项

  4.8.1.1紧急救护要争分夺秒,就地抢救,动作迅速,方法正确。

  4.8.1.2要认真观察伤员全身情况,发现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在现场用心肺复苏法就地抢救。

  4.8.1.3在现场紧急救护的同时,应与医疗机构取得联系,请求给予救治的指导与帮助。在医务人员未到达前或未送达医疗单位前,不应放弃现场救治。

  4.8.1.4现场救护人员,在将伤员移交医疗单位时,必须将有关伤员的情况向医生做情况通报。

  4.8.2急救要点

  4.8.2.1受伤者立即脱离致害物,脱离供热安全事故现场。

  4.8.2.2皮肤烫伤的伤员应立即将患者衣服除去,尽快清洁创面,并用清洁或已经消毒的纱布保护好创面,避免伤面感染。

  4.8.2.3骨折(特别是脊柱骨折)时,在没有正确地固定的情况下,除止血外包扎,应尽量少动伤员,避免加重损伤。

  4.8.2.4颅脑外伤,应使伤员采取平卧位,保持气道畅通,若有呕吐,应扶好头部和身体,使头部和身体同时侧转,防止呕吐物造成窒息。

  4.8.2.5请勿随便给伤员饮食,以免呕吐物误入气管。

  4.8.2.6置伤员于空气清新、安全清洁的环境中。

  4.8.2.7防止伤员休克,特别要保护伤员心脏、肝、脑、肺、肾等重要器官的功能。

  4.9现场恢复

  应急部门在供热安全事故抢险结束后,对参与供热安全事故抢险的人员进行清点,使用的抢险物质与装备安排专人进行清点和回收。

  4.10应急结束

  在充分评估危险和应急情况的基础上,经现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批准,由现场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公司正常有序的生产经营工作,使得企业财产和员工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公司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行业相关规定,制定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生产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二、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公司生产、设备、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等得到保障,使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在有安全保障的环境下顺利进行。

  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负责制。实行生产工作以“预防为主,安康为本,预防为先,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工作方针,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负责各系统的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是: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领导下的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牵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委员组成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主管生产负责人对生产计划部、物资供应部、生产车间、检验中心、仓储库房、设备动力部负责全面安全工作管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每季度定期向主管生产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情况;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每季度向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五、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执行监督检查制。各级相关领导定期、定人,按职责分工、分别深入作业现场巡回检查。

  六、生产车间要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设备保养,及时维修设备故障,确保生产安全。

  七、生产各部门和车间要严格按照医药生产相关规定卫生标准,落实对员工个人卫生、设备卫生、环境卫生的检查。

  八、公司各部门严格按照安全防火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对化学危险物品使用、贮存、运输安全防火、防爆安全加强管理,消灭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九、生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生产设备、电气、线路、能源供给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检查、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十、生产各部门应加强生产员工劳动防护设施、用品管理,生产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定配戴防护服、防护手套及相关保护用具。

  十一、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生产各部门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安全技术知识方面的培训工作。

  十二、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要积极加强提高本部门员工安全思想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技术专业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三、生产各部门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生产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处理一般安全问题的工作能力。

  十四、生产各部门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定期对生产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保证产品质量。

热力公司安全的应急预案14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保证全县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抢险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地进行,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结合水利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县度汛。水利工程新建、扩建、改建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一旦发生重大事故,需启动《预案》时能够做到通讯联络及时畅通,指挥调动灵活,运转高效,救援有力。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由县水务局统一领导和指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各二级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收益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实行分级管理。科学预防,注重实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备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危险性评估、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在县水务局统一领导下,局各二级单位、各股室协调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成立县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水务局局长吴济忠同志担任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对水务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出处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大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小组成员包括各二级单位和各股室负责人,负责调查了解险情的相关情况及险情上报,组织做好相关的配合工作。

  三、日常管理机构

  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监督股负责本单位所管辖范围内的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组织协调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建与完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有关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部门制定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四、预警与报告

  水务局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各二级单位接到可能导致安全事故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给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事故(险情)发生后,有关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水务局报告。事故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遇险人数;

  (3)事故的原因、性质;

  (4)事故周围环境;

  (5)已经采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

  (6)事故报告单位、人员、通信方法。

  指挥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五、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和终止

  1、应急响应的原则

  发生安全突发事故时,各相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启动应急响应。同时,要遵循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或撤消预警和响应级别,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2、应急响应

  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响应原则,报上级主管部门执行。

  六、附则

  本预案由水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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