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邶风·北门诗经鉴赏

时间:2020-11-14 10:29:59 诗经 我要投稿

国风·邶风·北门诗经鉴赏

  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风·邶风·北门诗经鉴赏!希望你喜欢!

国风·邶风·北门诗经鉴赏

  北门

  出自北门,忧心殷殷。终窭且贫,莫知我艰。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王事适我,政事一埤益我。我入自外,室人交遍谪我。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王事敦我,政事一埤遗我。我入自外,室人交遍摧我。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注释

  ①殷殷:忧伤的样子。②篓(ju):贫寒、③已焉哉:算了吧. ④王事:王室的差事。适:掷,扔。⑤一:完全。埤(pi)益益:增加。⑥徧:同“遍”,讁(zhe):同“谪”,指责。⑦敦:催促,逼 迫。③遗:加。⑨摧:讽刺,嘲讽。

  译文

  缓步走出城北门,

  忧心重重压心头。

  生活困窘又贫寒,

  没人知道我艰难。

  算了算了算了吧!

  这是上天的安排,

  对此我能说什么!

  王室差事交给我,

  官府杂事全给我。

  我从外面回家来,

  家人全都责难我。

  算了算了算了吧!

  这是上天的安排,

  对此我能说什么!

  王室差事催逼我,

  官府杂事全给我。

  我从外面回家来,

  家人全都讥讽我。

  算了算了算了吧!

  这是上天的安排,

  对此我能说什么!

  赏析一

  命运的安排经常是难以抗拒的,正如诗中的小公务员的感叹一样,每个人在自己的人生旅途中多多少少都会碰上这类身不由己的事情。

  这是没有多少道理可说的。可说的是,虽然命运的安排难以抗拒,虽然个人很难有机会驾驭自己的命运 ,但是,是否甘愿在命运面前就范,是否会被命运消磨得没有了冲动、激情、不满、反抗精神,则可以当作一个人是实际上作为人活着还是作为物存在的重要标志。

  《北门》中的小公务员,尽管背负沉重的压力,身不由己,但显然还具有强烈的自我意识和反抗精神,显然对命运的安排不甘就范。他抱怨的声音也许是微弱的,无力的,而敢于抱怨却体现了他的尊严。仅仅是这一点,就足以说他是伟大的。

  抱怨和反抗是小人物表明自己存在的重要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说,反抗的效果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是否具有这样的意识。在另外一方面,也许可以说,意识是灵魂痛苦的根源。完全没有自我意识,完全像个物件一样任支配、肢解、宰割,对于支配和被支配、肢解和被肢解、宰割和被宰割的双方来说,都会是一种满足。完全麻木的人可能是幸福的,因为他没有意识带来的痛苦;而他也是不幸的,国为他无法体验意识带来的自豪与欢乐,他只不过形同行尸走向。

  人就是这样生活在无法摆脱的矛盾之中。他不愿被奴役,被支配,被当作物件,却又不得不被奴役,被支配,被当作物件。当他觉得幸犯的时候,可能是最不幸的`;当他在感叹不幸的时候,也许是幸福的的。

  小公务的境遇就是这样。他就是我们每个人的镜子。

  赏析二

  《毛诗序》云:“《北门》,刺仕不得志也。言卫之忠臣不得其志尔。”郑玄笺曰:“不得其志者,君不知己志,而遇困苦。”三家诗无异义。朱熹《诗集传》申论云:“卫之贤者处乱世,事暗君,不得其志,故因出北门而赋以自比。又叹其贫窭,人莫知之,而归之于天也。”但方玉润《诗经原始》则说:“《北门》,贤者安于贫仕也。”现代学者(如高亨《诗经今注》、程俊英《诗经译注)等)一般都认为这是一首小官吏不堪其苦而向人怨诉的诗。从诗的语言看,并没有“忠臣不得其志”或“安于贫仕”之意,旧说未免令人感到迂曲,今人的“怨诉”说则解释较为圆满。诗中的小官吏公事繁重苛细,虽辛勤应付,但生活依然清贫。上司非但不体谅他的艰辛,反而一味给他分派任务,使他不堪重负。辛辛苦苦而位卑禄薄,使他牢骚满腹,家人的责备更使他难堪,他深感仕路崎岖,人情浇薄,所以长吁短叹,痛苦难禁,悲愤之余,只好归之于天,安之若命。

  这首诗的主人公虽然是一名官吏,但全诗并非无病呻吟,的确体现了《诗经》“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的现实主义精神。对诗中连用“我”字而蕴含的感情色彩,昔人评曰:“三章共八‘我’字,无所控诉,一腔热血。”(邓翔《诗经绎参》)全诗纯用赋法,不假比兴,然而每章末尾“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三句重复使用,大大增强了语气,深有一唱三叹之效,牛运震《诗志》认为这些句段与《古诗十九首》中“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等一样,“皆极悲愤语,勿认作安命旷达”,这是很有见地的。

  关于《北门》一诗的历史背景及其本事,明代何楷《诗经世本古义》根据《邶风·柏舟》推断此诗作于卫顷公之时,清代姜炳璋《诗序补义》猜测此诗作于“西周之世夷厉之时,卫未并邶之日”,但这两种说法均与史实、诗事不符。今人翟相君《北门臆断》一文,首先根据《诗经》用词惯例,考释“王”特指周王,“事”专指战争,然后根据《左传·桓公五年》记载,考定诗中所谓“王事”,是指公元前707年(卫宣公十二年)秋天卫人帮助周桓王伐郑而战败一事。他认为诗中主人公参与了这次战争,归来后受到同僚的埋怨,作这首诗抒愤;或是卫人借这位官吏之口,作诗表达对这次战争的不满。姑录其说以存参。

【国风·邶风·北门诗经鉴赏】相关文章:

诗经《国风·邶风·旄丘》12-14

诗经国风之邶风12-01

[诗经] 国风·邶风·简兮介绍12-06

《诗经·国风·邶风·静女》的原文12-05

诗经国风·邶风·匏有苦叶12-13

邶风·凯风诗词鉴赏12-16

诗经·邶风·击鼓诗词赏析12-30

《诗经》 国风·郑风·羔裘12-14

诗经郑风国风全集12-13

诗经《国风·桧风·隰有苌楚》诗词鉴赏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