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15篇(优秀)
实验室安全1
为强化安全意识,杜绝安全隐患,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国家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不受损害,根据中学“实验教学管理办法”、“危险物品管理规定”、“仪器设备赔偿的暂行办法”以及“化学、物理、生物实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学校教务副主任与实验员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具体规定如下:

1.各实验室管理员作为实验室主要责任人,教学实验室由相关性课程负责人作为责任人,责任人全权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实验室的安全负有完全责任;
2.作为安全管理的必备措施,各实验室责任人负责将所属各实验室的有效备用钥匙上交一套到学校保管;
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实验室的水、电线路以及墙体等结构;
4.对安装有贵重仪器的实验室各实验室责任人有加强安全防盗措施的责任;
5.各实验室不得存放过量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其领取、使用、保管都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各实验室责任人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学校负责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6.各实验室所产生的废液、废渣或过期药品,不得随意丢弃、土埋或水冲,应集中保管、统一处理,学校负责对有关事宜的协调工作;
7、各实验室应确保具备基本的安全条件和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更换,以确保安全设施的有效性;
8、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师生做完实验要断电、水、气。易燃物品应有专人负责,由该实验室生产出的易燃、易爆的中间产品必须放在安全合理的'地点。
9、严防电气设备所产生的火花、电弧或高温导致火灾和爆炸。具有潜在危险的实验室必须报告学校保卫部门.
10、各种安全防范设施要配备齐全,各种安全制度要贴挂在墙上。安全设施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和挪用。
11、对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的人员,实验室责任人有权拒绝其进入所属实验室工作;
12.对违反学校有关规定的责任人,学校有权收回相关实验室的使用权;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一份由责任人保存,一份学校留存备案。另一份教务处保存。自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主管教学领导)签名:
年月日
乙方(实验室管理员)签名:
实验室安全2
为进一步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学校处置学生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实验室是学校教学工作使用和保管仪器设备、危险品的要害部位,各类具有易燃、易爆、氧化、剧毒、放射性物质和贵重仪器设备,在使用和保管过程中,稍有不慎,即能引起人身伤亡事故和对社会造成危害。为此,除了对实验室进行必要的技术预防,还必须保障实验操作中师生的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对因该部位而引发的刑事案件和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确保实验室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二、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成立学校实验室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见附件),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各处室、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三、注意事项
1.实验物品要摆放规范;
2.在学生操作之前,要明确要求及示范正确的操作程序;3.对一些危险物品要向学生重点强调其危害使用的注意事项,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四、应急原则
1、先救治,后处理;
2.先制止,后教育;
3.先处理,后报告。
五、应急措施
(一)明火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一切加热工具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是否关上自来水和切断电源。
2.转移、分装或使用易燃性液体,溶解其他物质时,附近不能有明火。若需点火,应先进行排风,使可燃性蒸汽排出。
3.用剩的钠、钾、白磷等易燃物和氧化剂KMnO4、KClO3、Na2O2等极易燃易挥发的有机物不可随便丢弃,防止发生火灾。
4.一旦发生火灾,一定要迅速而冷静地首先切断火源和电源,并尽快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水和沙土是最常用的灭火材料。
5.发生火灾报警程序:
(1)任课教师迅速报告学校应急小组,同时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 2 -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学校领导在向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6.明确分工: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水浸的棉被等。
(4)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7.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二)带电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操作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也不可把电器弄湿,若不小心弄湿了,应等干燥后再用。
2.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分析漏电的程度,如果较为严重,在切断电源后,马上通知学校电工处置,并指挥学生离开现场。
3.遇到人员触电,应及时实施救护,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治疗,同时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三)毒品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禁止尝任何药品的味道,闻气体应“招气入鼻”。即用手轻拂气体,把气体扇向鼻孔(少量),不可把鼻子凑到容器上。
2.实验室内应装有换气设备,并设有通风橱,有毒气产生或有烟雾产生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尾气应用适当试剂吸收,防止污染空气,造成中毒。拆卸有毒气的实验装置时,也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3.仪器中的反应物倾倒出来后再清洗。有毒物质不准倒入水槽里,要倒在废液缸中,统一处理。有毒物质用剩后不可随意乱扔。
4.皮肤破损后不能接触有毒物质,以免有毒物质经伤口侵入人体造成中毒。
5.每次实验完毕应用冷水洗净手、脸后再离开实验室。不宜用热水洗,因热水会使皮肤毛孔扩张,有毒物质容易渗入。
6.一旦发生化学药品伤人刑事案件和灾害性事故,任课教师马上打开窗户,通风,及时派人送往就近医院救治。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发生严重事故报警110、119、120。
7.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疏散无关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
8.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进行勘察,着手对所获得材料、物证进行具体分析,研究,判明事故性质。
9.事故查清后,要写出定性结案处理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和人员伤亡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对调查的证据材料的分析、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和结论,以及对事故制造者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0.根据事故的情况,由党政办公室报上级有关单位。
实验室安全3
苏州大学体育学院实验室,本着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开展工作。为了确保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全体前来进行实验的教师、学生的人生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及学校的`相关安全规定,并结合本院具体情况,特制定实验室安全卫生责任书。
1、体育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实行专人负责制。每个实验室及其相关附属楼道设安全卫生负责人。
2、为确保实验设备安全正常运行,责任人应编写安置在本实验室大型设备和特殊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张贴在明显处。
3、责任人每学年初,负责组织即将进入开放实验室的各类学生,进行技术安全培训,学生经过培训通过考试后,签署承诺书,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各类实验工作。
4、大型和特殊设备必须经过责任人的技术安全培训,责任人认可合格,与使用者签署《实验室安全卫生责任书》后方可使用。责任人负有经常检查督促设备使用情况的责任,一旦发生违规现象,有权终止相关人员的使用资格。
5、责任人应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和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门、窗、水、电等设施的安全,并填写《苏州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纪录》。
责任人:
年月日
实验室安全4
一、 目的:加强生物安全管理。
二、 适用范围:全体人员。
三、 内容:
(一) 有的'操作均应按照ⅱ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手册进行。
(二) 保持工作室整洁物品放置有序。
(三) 保持实验室空气流通清新,定时清扫,卫生用具专室专用。
(四) 进入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处理病原体前要经过专门培训,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五) 发生明显或可能与传染物接触的溅溢及事故时,要立即向科主任报告,以作出相应的医学评价,进行监测和治疗。
(六) 在使用紫外线照射消毒和各种化学消毒剂消毒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防止消毒剂对实验室人员和实验室仪器、物品的损害。
(七) 标本尽量集中专用区域内由专人进行检测,以便于标本、仪器、环境集中消毒和处理。尽量避免标本分散到多个实验室。
(八) ⅱ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专用的仪器设备及试剂由专人专管,并做好使用记录。仪器能够检测的项目不得使用手工检测,以减少大范围的范围。
(九) 免疫学与分子生物学诊断应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生产的试剂盒,注意作阴阳性对照,并对同一份样品进行重复试验。报告的发放采用网络信息报告,由病区终端打印报告单。
(十) 如不能网络报告,应确保报告单消毒完全后再发放。
实验室安全5
为强化安全意识,杜绝安全隐患,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国家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不受损害,根据“实验教学管理制度”、“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具体规定如下:
1、实验室由学校安排人员作为责任人,责任人全权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实验室的安全负有完全责任;
2、作为安全管理的必备措施,实验室责任人负责将所属实验室的有效备用钥匙上交一套到校总务处保管;
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实验室的水、电线路以及墙体等结构;
4、对安装有贵重仪器的实验室实验室责任人有应加强安全防盗措施的责任;
5、实验室不得存放过量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其领取、使用、保管都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实验室责任人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学校负责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6、实验室所产生的废液、废渣或过期药品,不得随意丢弃、土埋或水冲应集中保管、统一处理,学校负责对有关事宜的协调工作;
7、实验室应确保具备基本的安全条件和设施,如配备足够数量和有效的消防器材,能对意外伤害进行简单急救处理的药品箱等,并定期进行检查、更换,以确保安全设施的'有效性;
8、对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的人员,实验室责任人有权拒绝其进入所属实验室工作;
9、对违反学校有关规定的责任人,学校有权收回相关实验室的使用权;
本责任书自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进修附小
实验室负责人:
实验室安全6
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科研的场所。为了营造良好的实验环境和维护实验教学和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秩序,保障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的安全应以预防为主。学校每学期应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各实验室应根据各自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对新调配到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和初次参加实验的学生,要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了解实验室安全防火设施情况和规章制度。外来人员到实验室参观应报经学校批准。
三、实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规程运作。器材使用及维修情况必须记录存档。
四、实验室存放贵重物品和危险品要有严密的保管措施,防止丢失或污染。保管和领出使用要有两个专人共同负责,避免发生事故。“实验三废”的排放要符合环保要求。
五、保证实验楼的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畅通,不许在走廊过道和楼梯间设立铁闸、物品架、实验台或堆放仪器设备及杂物等。
六、进行易燃、易爆、剧毒、有害细菌的实验,及使用,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场监护。学生做实验时要打开消防通道。
七、实验室电气设施的安装、维修和拆除,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由专业人员负责施工。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电线。未经实验室工作人员许可,不得动用实验设施和物品。
八、要经常检查实验室的电源、水源、火源是否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根据实验室的特点,设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更换,保证器材随时可用。
九、下班时要关窗锁门,关闭电源、火源。烘箱和电炉等大功率耗电设备一般不通宵开机。节假日使用实验室须报经有关领导批准。
十、保持实验室内安静,不得在实验大楼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除实验需要外,不准在实验室内使用明火和蒸煮食品。
十一、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处理,必须按规定上报。
十二、实验工作人员,应做好各实验用房的文明建设和清洁卫生工作,实验仪器设备应布局合理、摆放整齐,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
实验室安全7
为了充分发挥学校工会组织在维权、联系、参与、建设、教育、监督等方面的职能,达到共谋学校发展的目的,特制定学校工会工作制度如下:
一、工会委员会实行在学校党支部和上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组织教职工对学校重大决策问题进行集体审议、讨论。
二、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工会工作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工会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工会的决定,负责主持好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三、制定学校工会的.各项工作计划,做好各类会议和学习、培训的安排、组织、实施工作,并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小结。
四、负责与学校行政就劳动关系等问题进行协调,并代表职工就有关职工的工资分配、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劳动争议等事项与学校进行平等协商、签定集体合同、工资协议。
五、围绕局工会的文件精神和学校发展规划的要求,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评比、专业技能竞赛,进一步增强教师群体的整体水平和战斗力。
六、深入开展“现代教工之家”创建活动,不断增强教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努力营造“和谐校园”的良好氛围,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七、积极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艺、体育活动。
八、负责校文明组室的考核、推荐与奖励工作。
九、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按期换届选举工作和新会员发展与培训工作。
十、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十一、认真完成校党支部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十二、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实验室安全8
为了保障实验操作中的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实验室的安全问题至关重要,想要良好的安全环境就必须各员工严格遵循相关的管理制度。下面我整理了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范本一为了保障实验操作中的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依照公司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实验室安全制度,进入实验室人员应严格遵守。
一、为确保全体实验人员自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实验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三、禁止携带危险品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或周围吸烟、点火。
四、避免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学药品后需洗净双手才能进食,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的冰箱或储藏柜中。
五、保证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严禁占用走廊,乱扔杂物。
六、实验室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办理领用手
续。
七、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许随意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凡使用贵重、大型精密仪器及压力容器或电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章,要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不听指导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以必要的'处罚。
八、严禁带电的情况下,搬动、移动或振动实验设备,以防损坏设备。
九、实验人员严格遵守仪器使用登记制度,每次使用结束必须登记。
十、操作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也不可以把电器弄湿,若不小心弄湿,应等干燥后再用。
十一、实验所用设备一旦发现故障,应立即断电停机,严禁带故障运行。
十二、实验结束,实验人员应立即清理现场,仪器归位、清洗器皿。
十三、离开实验室之前,必须切断电源、水源、气源、锁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并做好实验室的通风和防护,以防仪器设备锈蚀和霉变。
十四、实验室人员做到"四知":知报警电话,知重点部位,知消防器材位置,知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掌握一定的灭火技能,在日常工作中能及时有效的扑灭初级火灾,并将本实验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风、明显和便于使用的位置,周围不许堆放杂物,严禁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十五、每日安全巡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在重大事故和被盗案件发生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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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实验室安全一直是个值得我们慎重对待的问题,作为一名研究生,科研实验室是我们以后三年甚至更长时间工作的主要阵地,在入学教育的第二场宣讲会上,听到了化学工程学科教授刘旭光老师关于实验室安全的讲座,这使我对实验室安全问题有了更深的了解。
在安全上,没有万分的保障,在漫长的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无数的科学家,科技爱好者为推动人类科技的发展贡献出了自己的时间,甚至是生命,这不但给人们造成了伤痛,也是人类财富的'极大损失。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对于经常在实验室出没的我们,必须不断提高安全意识。
掌握丰富的安全知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经常保持警惕,事故就可以避免。如果预防措施可靠,发生事故后处理得当,就可以使损害减低到最小程度。
通过这次讲座,我了解到具体的实验室安全法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实验室安全事故类型、实验室安全管理、急救处理、火灾、防火和灭火、火场疏散与逃生、化学危险品安全、气瓶及压力容器使用安全、辐射的种类、危害与防护及其他安全问题。在安全管理方面,我们要做到:
1、要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
2、加强安全工作制度建设: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校园安全信息报送制度隐患整改及管理办法,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安全目标管理奖惩制度。
3、认真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火灾实验室最常见得灾难,因此我们在面具备防火常识:
a.防止火势蔓延,首先切断电源、熄灭所有加热设备;快速移去附近的可燃物;关闭通风装置、减少空气流通。
b.立即扑灭火焰、设法隔断空气,使温度下降到可燃物的着火点以下。
c.火势较大时,可用灭火器扑救。灭火器的选用应按照火灾类别和不同的灭火机理来选择。
由于实验室里经常会有很多人,实验室里的物品摆放较为混乱,实验用品与私人物品混在一起放置,对日常学习生活造成了很多不良影响。因此在实验室我们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应将各种物品分门别类的摆放在固定位置,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2、实验室的卫生情况堪忧,乱扔果皮纸屑的情况屡见不鲜,经常是垃圾桶满了还没有处理,在天气较热的时候会散发出难闻的气味,为疾病的扩散传播提供了温床。最近制定了实验室值日安排表,每周固定时间打扫卫生,情况有所好转,但关键是要坚持做下去。
3、实验室的各种实验仪器布局不尽合理,经常有同学将工作台和实验台混合使用,实验过程的噪音会影响工作效率。另外,由于以前的同学将许多书籍杂物堆放在实验室,并且有些杂物压在电路线上,若长时间工作发热后易引起火灾,应该引起注意。
4、有部分同学喜欢将早餐小吃等东西放在实验室,或直接在实验室里吃饭,有些气味难以散去以致于影响其他同学学习工作,还会引来老鼠蟑螂等,造成同学财产损失。更重要的是,若不小心将实验药品散落在食物里可能引起食物中毒,对健康不利。
作为一个身在其中经常要与实验室打交道的实验人员,我们必须对实验室安全引起必要的重视,从事故中吸取教训,时刻警醒自己安全问题。安全隐患本就是防不胜防,只有个人重视,才能真正杜绝危险的发生。
实验室安全10
为强化安全意识,杜绝安全隐患,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不受损害,根据中心中学“实验教学管理办法”、“危险物品管理规定”、“仪器设备赔偿的暂行办法”以及“实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具体规定如下:
1、各实验室管理员作为实验室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实验室的安全负有完全责任。
2、实验室仪器要摆放整齐有序,分类配套合理,仪器要保持完好、清洁,有损坏及时维修。
3、实验员要做到实验药品分类有序,所用危险的剧毒、易燃、易爆、强腐蚀药品要分别加以说明并指导有关人员安全使用,用毕后要妥善处理。
4、每次实验课后及时清点仪器和药品,避免损毁,丢失。发现损毁仪器要按章登记、处理并及时上报。
5、学生实验前,实验室管理员必须提前10分钟打开实验室门窗进行通风;学生实验用电,管理人员一定要课前检查后方可接通电源,课后再查有无漏电,实验完毕后,要关闭电源。学生在实验室做实验时,实验管理员、实验课教师不得离岗。
6、实验室要作好防火工作,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禁止吸烟,及时清理室内无用的易燃物品。保管好本室的干粉灭火器,并学会使用。遇有险情应及时采取妥善措施、关闭电源,立即疏散学生,上报有关部门。
7、实验室不得存放贵重仪器,即用即收。剧毒、易燃、易爆、强腐蚀药品必须按规定另行存放,每次使用应按学生用量多少摆放,一次一放,不得超量放置,剩余药品不得带出,要及时回收。
8、实验室库房内的仪器、药品,要建立健全库房实物账,定时清点库存,做到物账相符。严格存取登记手续,贵重物品未经允许不得外借。
9、室内无人时必须锁门。每日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关灯且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
10、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应积极采取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学校。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实验室管理员各一份,若有人员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中心中学(盖章) 校 长:
实验室管理人员: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实验室安全11
区卫生局:
本申请人申请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对于卫生行政部分告知的内容已清楚、全面了解,将认真履行告知的义务,接受卫生行政部分的监视治理,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所报备案申请材料中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正确的、真实的、有效的`。
2、在实验室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中,自觉遵守《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治理条例》及相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治理的要求。
3、建立健全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实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制度,实行操纵职员培训上岗制度
4、根据核准的内容从事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不擅自改变病原微生物检测项目范围。
本申请人保证:如违反了国家有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治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申请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实验室安全12
在高校实验室使用过程中,安全事故主要来自于实验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实验材料的管理不当等,环境问题主要来自于师生在实验过程中将各种实验废弃物直接排放到环境中,带来环境污染。下面为大家分享了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的论文,一起来看看吧!
摘 要: 安全与环境保护规范化管理是保障实验室健康发展的基石。本文从管理者和实验者两个角度进行研究,提出了两手抓、两者协同发展的观点:在不断完善管理的同时,不断提高实验者的基本素质,营造管理者科学管理和实验者自我监督管理的良好氛围,切实实现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
关键词: 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保 规范化管理 管理者 实验者
实验室是高校进行人才培养的重要场所,是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基础环境,更是教师进行科研活动的基地。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是高校开展教学科研的基本保障,是培养高素质现代化人才的战略需求,是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重要基础,是实现我国高等教育又好又快地科学发展的重要环节[1]。近年来,发生的多起高校实验室安全环保问题,不断引起人们的警惕和高度重视。唯有规范化的管理,才能为实验室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实验室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和实验者的整体素质共同决定了实验室管理的质量。由此需要两手抓、两者共同发展,实现管理的规范化。
管理者好比舵手,科学的管理结构、正确的管理目标、多样化的管理手段是实现规范化管理的基础。
1.职责明确,建立科学的管理结构网。
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2]。明确任务规定了管理者的管理范围和管理目标,同时也对管理者提出了具体要求。“有的放矢”才能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责任到人才能避免“大家都管,结果都不管”的混乱局面。高校应以校长作为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实验室安全工作分解到各级部门,做到人人承担责任,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3]的“校、院、所、室”四级责任体系,形成组织保障。同时安排学校保卫科进行不定期抽查,这样对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心,强化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4]。各学院院长要根据本学院实验中心的特色,将工作部署给实验中心主任,实验中心主任根据管理队伍的师资力量,将负责人分解到各个开放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及科研实验室。这些人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卫生、水电、设备维护等常规工作,并将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实验中心主任,采取相应的对策。学校领导根据安检情况,对于管理不合格的部门,直接做出批评和整改指示,形成管理-监督-改善管理的良好运作模式,不断优化实验室管理工作。
2.加大投资,完善硬件设施,突出安全管理者的服务作用。
实验室的安全工作不仅包括物的安全,还包括人的安全,且后者更为重要。在实验过程中,难免会接触各种化学试剂,并且实验内容变化大,具有探索性,结果具有不确定性,这些都增强了实验过程的危险性。安全管理应更多地体现服务,尽可能地为教学、科研活动提供方便[5],保障实验者的安全。实验室内应设置与实验工作内容相适应的电器、通风、消防等基础设施,电闸、水闸等处应张贴标志。管理者要根据该专业实验室的性质和安全防护要求,为实验活动者配备如安全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面罩、防护服、防毒面具、呼吸器等必要的个体防护装备,并在实验前提供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及安全事件的处理方法。此外,实验室内应有急救箱、洗眼水龙头等救助设备,以便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作出及时处理,将事故伤害降到最低。
3.运用现代科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现代科学技术可以实现对实验室整体安全的控制管理,从而可以加大实验室的开放力度,提高实验室使用效率,强化实验室安全保障,把实验的风险降到最低[6]。例如自行开发多媒体课件,模拟一些具有危险性的实验,让学生利用网络学习平台进行反复练习,熟知实验规程和操作方法,避免实际操作错误,以便在实践时将危险可能性降到最低。在实验室安置智能视频摄像系统,可以将实验室的影像直接送入计算机进行分析判断,跟踪实验过程,对实验室的安全状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可疑的安全事件并报警。安置门禁系统,并与开放实验室的网上平台结合,实验人员可以查询、预约实验,使用专门的智能卡刷卡进入实验室[7]。实验管理者可以直接了解实验室的`使用动态,控制实验者的进出权限。可以有效避免未经培训或不相关人员贸然进入实验室,为开放实验室的安全提供技术支撑。这些科技手段可以极大地提高管理水平,有效地保障实验室的安全。
4.开设培训,全面提高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组建一支思想过硬、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安全管理人员队伍是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是为高校创造安全、安定环境的重要保证[8]。实验管理人员要与时俱进,不断学习,积极参加安全专业培训,熟知各种安全防护知识及自救措施,全面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总结工作经验,相互交流心得,取长补短,不断提高管理能力。组织参加各种调研活动,吸取其他高校的先进经验,不断提升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5.多渠道采取环保措施,提高环保工作成效。
高校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种类繁多,成分复杂,且随着招生规模的扩大、实验项目的增加,废弃物的产生量日益增多,已经成为严重的环境污染源。20xx年,教育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排污管理的通知》(教技〔20xx〕3号),对“规范和加强高校实验室排污管理工作,防止实验室废物污染危害环境”提出了要求,管理者要绝对重视实验室的环保工作,认真履行环保职责。
做好环保工作,首先要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学校要积极倡导“绿色化学”理念,在学校实验教改基金和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立项过程中,从实验室建设、实验项目设计、实验流程优化、实验试剂种类和用量控制、实验产出物回收循环使用等多方面入手,鼓励和支持师生们开展“绿色化学”相关研究工作,以期从源头有效地控制实验室化学废弃物的合理产出[9]。同时科学管理药品试剂库,认真做好试剂的申购计划,避免重复购买造成的试剂长期积压而变质,形成污染源。建立严格的试剂领用制度,通过填写跟踪卡等跟踪记录危险试剂的使用情况形成入库审批、领用、余量销毁或回库的闭环管理,杜绝危险品及空试剂瓶流出实验室造成隐患。
在有效控制污染源的同时,要积极开发废弃物回收信息管理系统。借助这种系统,可获取废弃物的分类、性状等信息,随时方便地报送废弃物回收明细清单;职能部门可以及时掌握全校废弃物的产出情况,适时安排组织回收工作。此外,根据系统记录的废弃物回收量,还可以评估判断实验试的用量是否合理等,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
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仅靠管理者的努力是不够的,作为实验活动参与者的被管理者,其整体素质决定了能否实现规范化管理。应采取规范操作培养、安全教育和提高环保意识等手段,全面培养实验者的安全环保理念,营造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实验氛围。
1.加强实验者实验操作规范化的培养,引起实验者的重视。
如果没有规范的实验行为,那么实验安全就是空谈,实验者的安全和环境的安全也就无法得到保障[10]。如浙江工业大学实验室爆炸起火,原因为学生独自做实验,因将化学药品石油醚滴落到地上,引起自燃。由此可见,学校有必要将基础操作单独列为一门课程,对学生进行操作的规范化训练并实行考核制度。实验指导教师也要强调实验中涉及的基础操作的重要性,让学生从心里重视规范操作的重要性,从而养成规范操作的习惯,有效避免不规范行为引发的安全事故。
2.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提升自我防护水平。
实验者大多数是没有经验的学生,有些甚至是第一次实际接触实验,既没有基本的安全常识,又没有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经验。有些学生上课不穿白大褂,女生披散长发,这些都有可能引发人身安全事故。所以必须将安全教育纳入学习计划,倡导和引导全校实验室安全教育的全过程化、立体化,坚持课堂教学与安全演习实践的有机结合[11]。全程化即从学生入校开始的综合性安全教育到实验前的有针对性安全培训,将安全教育贯穿学生在校学习的全过程,循序渐进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立体化即组织各种安全演习,让学生将理论安全知识上升到实践,有效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为进一步发挥安全教育的作用,学校应发放安全手册,实验者通过阅读和学习,对实验室安全基本知识、防护方法和应急措施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在遇到具体的安全问题时,可通过查阅手册,尽快找到解决方法。
此外,还应该积极研发“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根据学科、专业的不同,设置不同的学习和考核内容。系统可以采用视频课件模拟真实课堂,推行网络在线考试的考核方式,方便学生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考试时间,有效保证学习效率和效果,进一步落实实验者的安全教育。
3.大力宣传,拓展教育形式,强化学生的环保意识。
实践证明,营造强大的环保文化氛围是强化全员环保意识和增强环保观念的有效途径。通过举办环保教育讲座,开辟环保专栏,组织环保研究课题等多种多样的活动,让实验者意识到实验室污染对环保的重大危害,明白环保的重要性及自身的职责,激发他们对环保工作作贡献的动力。
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规范化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必须充分认识安全环保工作的重要性,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环保文化氛围,使广大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断提升管理者的管理理念和实验者的整体素质,切实推进高校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促进高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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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13
高校外语实验室安全管理措施
摘要:外语实验室是大学外语教学的必备场所,具有服务面广、仪器设备数量多、实验室人流量大、管理难度大等特点,存在诸多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在“隐患即事故”的新常态下,本文分析了外语实验室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从落实安全职责、完善管理规程、加强教育宣传、强化安全检查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具体措施和建议,旨在将隐患降到最低,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关键词:外语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安全
一、引言
安全管理工作是是学校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学校财产安全和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实验室是高校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是人、财、物密集程度高的区域,是校园安全事故的多发区。安全管理是实验室管理的头等大事,稍有不慎就会给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安全造成损失巨大。外语实验室是大学外语教学的必备场所,一般作为高校教学的基础性实验室,具有服务面广、仪器设备数量多、实验室人流量大、管理难度大等特点,其安全形势虽不像化工类实验室那般严峻,但也存在诸多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在新的安全形势下,“隐患即事故”的标准已成为新常态,如何做好外语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实验室安全而稳定的运行,是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二、外语实验室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安全意识淡薄。
外语实验室安全问题较之于其他行业不那么直观和突出,师生安全意识淡薄,思想上不重视实验室安全问题。一些教师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防范意识弱,下课离开实验室不断电、不关门窗,认为自己只负责教学,安全工作由实验室管理者负责,于己无关。部分学生不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不爱惜实验设备(如人为损坏听力耳机、在设备上乱刻乱画等)、在实验室里随意吃东西、丢垃圾。提高师生安全意识依靠安全宣传教育,而我们的安全教育常常存在不系统、不到位,流于形式等问题,未将安全隐患成因讲透,未起到实验室安全教育应有的效果。
2、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具体。
教育主管部门及高校实验设备主管部门一般都会出台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文件,但这些上级的制度文件都是纲领性的,对具体某个实验室来说不具体、缺乏针对性。而实验室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一般太过笼统,对师生来讲可操作性弱。
3、多部门协调配合不畅、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解决。
外语实验室从设备管理主体上可分内部仪器设备和外部基础设施(房屋、水电、中央空调等),内部设备由学院负责管理维护,外部基础设施多由后勤部门负责管理维护。实验室安全工作涉及到不同的.职能部门,在协调沟通、应急处置不通畅的情况下,很难快速有效地处理安全隐患。
4、安全检查、奖惩机制不健全。
实验室安全检查力度不够、一些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未建立系统的巡检记录机制。在查出人为原因的安全隐患时,一般碍于情面,只是私下提醒注意,缺少必要的惩戒措施,对在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的师生缺少奖励措施。
三、加强外语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职责。
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能是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重要保证,关键在于明确责任并落实到人。成立二级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院“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室使用人员具体的职责。每间实验室落实具体的安全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详细记录实验室使用情况,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可及时追查安全责任人。
2、完善安全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要以有效引导师生遵守安全规则并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及时根据实验室的发展需要完善制度的规范化和可操作性,使得实验室安全的各类相关人员都能“执行可循章、循章可执行”,从而营造出安全而人性化的实验环境。按外语实验室类别,如“多媒体实验室”、“数字化语音实验室”、“网络语言实验室”、“同声传译实验室”等,分别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并制成展板上墙,师生进入实验室后能看到针对性强的安全规定和详细具体的仪器安全操作规程。
3、加强教育宣传、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以及安全事故应急能力的有效手段,更是从源头上降低安全事故发生概率的根本方法。实验室安全教育涉及领域繁多,要针对外语实验室特点来选择安全教育内容,从消防安全、水电安全、房屋安全、设备仪器安全、人身安全等方面,系统梳理总结外语实验室常见的安全隐患和可能出现的事故问题,如电线老化起火、仪器设备遇水漏电、天花板脱落砸人、门窗不关设备丢失等。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如新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邀请消防干警进行安全知识讲座、组织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等。在教学楼摆放实验室安全知识展板、在实验室内张贴操作指南和注意事项、安全提示标志,全方位的营造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
4、定期检查、台账制度。
建立常态化、科学化的安全检查机制,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是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的重要途径。开展多方位的安全巡查,不仅包括学校、学院层面的检查,还要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以及学生的日常自查活动,让安全检查常态化、制度化,将安全隐患在有序、有制的排查活动中无处遁形。实行安全检查台账制度,每次检查记录留痕,建立安全隐患电子档案,跟踪每一处隐患的处置进度,直到整改完毕。安全隐患整改完毕后,应对同一隐患位置进行拍照反馈,确保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到位,避免安全检查形式主义。
5、建立实验室安全追踪系统,推行安全工作奖惩措施。
推行“责任追究制”,通过电子化手段建立实验室实时动态监控系统,对实验室的重点仪器、重点区域进行实时监控,时刻关注实验室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减少、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安全隐患事件,可视频追踪当事人,视情节严重追究安全责任。同时,将安全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对无安全事故的安全责任人给予奖励。
四、结语
实验室安全已成为高校实验室管理工作中头等大事,是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基本保障。对于这项工作,要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思想上不能有丝毫懈怠与麻痹大意,在实际工作中,应始终贯穿“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要坚持做到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安全防范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将事故隐患降到最低,为外语实验教学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实验教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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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14
一、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安全和财产安的大事。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每学期应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
二、每个实验室(研究室、贵重精密仪器室)设一名安全负责人,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
三、各实验室(仓库)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条例,并悬挂在明显的'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领用时要严格手续,必须经实验室主任签署意见,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仓库,并作好详细记录。
五、各种压缩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使用时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其它气体。
六、电气设备或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实验室必须拉接的临时线,用毕应立即拆除。
七、未经学校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没收器具,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并按有关规定罚款。
八、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每个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该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
九、实验室内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除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外,都需保卫部门批准才能使用明火,有违反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制止。
十、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伤损,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本单位报告。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做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十一、新建和扩改建实验室时必须将有害物质、有害气体处理工作列入计划一起施工。
十二、对违反本条例或不顾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其是,学校保卫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做出限期整改的决定。凡是被勒令整顿、改造的实验室(装备),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经市级有关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十三、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备安全防范设施,各种安全设施要定期检查,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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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安全开展,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环境安全,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规定》等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在教学和科研活动中,对动物、植物、微生物等生物的本质和规律进行观察、研究和探索的实验室。
第三条 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实行学校、院(系)、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各级职责按《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学校建立生物安全管理督查机制。
第二章 院(系)实验室安全管理队伍及要求
第四条 院(系)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指派具有相应安全专业知识与管理能力的在职人员作为安全管理员,协助做好本单位生物样本的引进审核备案、保管与使用监管、废弃物处置、日常检查、安全防护等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第五条 实验室(含科研课题组)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实验室的所有技术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制定并张贴本实验室生物实验技术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监督操作人员安全规范操作,管理本实验室生物样本的引进、保管、使用和处置记录及本实验室的日常安全检查等。
第六条 院(系)和实验室组织对涉及生物安全的人员进行培训,督促完成本单位生物安全方面的日常信息登记、统计、上报等工作。
第三章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第七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和农业部《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
(一)第一类: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二)第二类: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
(三)第三类: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四)第四类: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
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第八条 国家依据实验室对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并依照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将实验室分为一级(BSL—1)、二级(BSL—2)、三级(BSL—3)、四级(BSL—4)。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活动必须在生物安全三级或四级实验室中进行,其他涉及第九条 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资质认定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申报办理。
第十条 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三级、四级实验室应当在明显位置标示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和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标志,标明传染因子、实验室负责人、紧急联系电话及进入实验室的特殊要求。
第十一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须经过有关生物安全知识的培训。
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当每半年将培训、考核其工作人员的情况和实验室运行情况,按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实验室应制定准入制度,并为进入实验室的人员提供符合防护要求的防护用品和其他职业防护措施。
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还应当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每年组织对其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必要时,应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预防接种。
第十三条 实验室应当建立实验档案,包括实验室安全记录、工作日志、实验原始记录、设备条件监控及检测记录、消毒记录、事故(暴露)记录等。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档案的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属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档案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第十四条 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要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相适应的设备。
(二)具有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员。
(三)具有有效的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的措施。
(四)具有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
采集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样本的实验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防止采集过程中发生病原微生物的扩散和感染,并对样本来源、采集方法及过程等做详细记录。
第十五条 病原微生物样本的引进
(一)涉及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的样本,实验室应填写《生物样本申请审批表》,经院(系)安全管理员和分管领导审核,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批后,方可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采购规定实施引进。
(二)涉及第三类病原微生物的样本,实验室应填写《生物样本申请审批表》,经院(系)安全管理员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采购规定实施引进。
(三)涉及第四类病原微生物的样本,实验室可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采购规定实施引进。
第十六条 病原微生物的运输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病原微生物样本的保管
实验室应当制定严格的安全保管制度,做好病原微生物样本的.储存、领用、销毁的记录,建立档案制度。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样本应设专库或者专柜单独储存,做到“双人双锁,双人领用”。
实验室应采取有效的安全保卫措施,严防病原微生物样本被盗、被抢、丢失、泄漏。
第十八条 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应有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做好使用记录。
第十九条 实验室在相关实验活动结束后,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与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将病原微生物样本就地销毁或者送交上级保管单位保管。对于需送交上级保管单位的病原微生物样本,实验室应取回上级保管单位的接收证明,且予以妥善保管。
第二十条 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废弃物,必须先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按相关规定包装、暂存,由学校集中处置。
第四章 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 开展实验动物相关工作,实行许可证制度,包括: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证等。实验室须严格按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从事动物实验工作。
第二十二条 实验动物的引进
(一)实验动物须来自具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并附有动物质量合格证明书。
(二)从国内其他单位引进的实验动物,必须附有饲养单位签发的质量合格证书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运输检疫报告,经隔离检疫合格后方可接收;从国外进口实验动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得从疫区引进动物。
(三)引进野生动物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由引进单位在原地检疫,确认无人畜共患病并取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证明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三条 实验动物的运输工作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将不同品种、品系或者不同等级的动物混合装运。
第二十四条 实验动物的饲育
(一)实验动物的饲育室、实验室应设在不同区域,并进行严格隔离。实验动物饲育室应有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实验动物必须按照不同的来源,不同的品种、品系和不同的实验目的,分开饲养。饲养过程使用的饲料、垫料、笼器具、饮水等应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
(三)凡用于病原体感染、化学有毒物质或放射性实验的实验动物,必须按照生物安全登记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饲养和管理。
(四)从事基因修饰实验动物研究、饲育和应用等工作,必须严格遵照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布的《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实验动物的防疫
(一)从事动物实验相关工作的实验室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实验动物的免疫工作,防止病情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二)实验室应当根据实验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必须进行预防接种的实验动物进行预防接种。
第二十六条 实验动物的使用
(一)使用实验动物应当根据不同的实验目的,按照使用许可证许可范围,选用相应的合格实验动物。不同品种、不同等级和互有干扰的动物实验,不得在同一实验间进行。
(二)动物实验环境设施应在符合相应实验动物的等级标准;涉及放射性和感染性等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在符合科学原则的前提下,按照替代、减少和优化的原则进行动物实验设计,尽量减少动物使用量,减轻被处置动物的痛苦。
第二十七条 实验室应负责实验室设施及环境的清洁卫生和消毒、灭菌制度,控制设施内物品、空气等,达到洁净或无菌程度。防止昆虫、野鼠等动物进入实验室,或实验动物外逃,严防疾病传入动物饲养设施,杜绝人畜共患病发生。
第二十八条 从事实验动物相关工作的人员应树立疾病预防及控制意识,进行健康检查,平时不得与家养动物接触。对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它不宜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调换工作岗位。
第二十九条 涉及动物实验的废弃物,必须先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按相关规定包装、暂存,由学校集中处置。
第三十条 实验动物发生疾病或异常死亡时,应及时查明原因,根据情况妥善处理,并记录在案。
第五章 基因工程生物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所称的基因工程,包括利用载体系统的重组体DNA技术,以及利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把异源DNA直接导入有机体的技术。但不包括下列遗传操作:
(一)细胞融合技术,原生质体融合技术;
(二)传统杂交繁殖技术;
(三)诱变技术,体外受精技术,细胞培养或者胚胎培养技术;
(四)常规质粒DNA构建及在大肠杆菌或酵母中扩增。
从国外进口遗传工程体,在校内进行基因工程研究和实验的,也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十二条 按照潜在危险程度,将基因工程工作分为四个安全等级:
安全等级I,该类基因工程工作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尚不存在危险;
安全等级II,该类基因工程工作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具有低度危险;
安全等级III,该类基因工程工作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具有中度危险;
安全等级IV,该类基因工程工作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尚具有高度危险。
第三十三条 从事基因工程工作的实验室,在开展基因工程工作前,应当对基因工程工作进行安全性评价,评估潜在危险,确定安全等级。
(一)从事基因工程实验研究前,应对基因供体、载体、宿主和遗传工程体的致病性、致癌性、抗药性、转移性、生态环境效应等进行安全性评价,确定生物控制和物理控制等级。
(二)从事基因工程中间实验或工业化生产前,应根据所用遗传工程体的安全性评价,对培养、发酵、分离和纯化工艺过程的设备和设施的物理屏障进行安全性鉴定,确定中间实验或者工业化生产的安全性等级。
(三)从事遗传工程体释放实验前,应对遗传工程体的安全性、释放目的、释放地区的生态环境、释放方式、监测方法和控制措施进行评价,确定释放工作的安全等级。
(四)使用遗传工程产品前,应对遗传工程产品进行生物学安全检验和安全性评价,确定遗传工程产品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第三十四条 从事基因工程工作的实验室,应当依据遗传工程产品适用性质和安全等级,分类分级进行申报,获得实验许可手续后方可进行实验。对需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申报办理。
第三十五条 从事基因工程工作的实验室,应当根据安全等级,确定安全控制方法,制定安全操作规则和相应的废弃物安全处理措施。
第三十六条 遗传工程体的引进
(一)涉及安全等级III、IV的遗传工程体,实验室应填写《生物样本申请审批表》,经院(系)安全管理员和分管领导审核,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批后方可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采购规定实施引进。
(二)涉及安全等级II的遗传工程体,实验室应填写《生物样本申请审批表》,经院(系)安全管理员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采购规定实施引进。
(三)涉及安全等级I的遗传工程体,实验室可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采购规定实施引进。
第三十七条 转移或者运输的遗传工程体应放置在与其安全等级相适应的容器内,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运输或邮寄生物材料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遗传工程体的保管和使用
(一)遗传工程体应贮存在特定的设备内。贮放场所的物理控制应与安全等级相适应。安全等级III、IV的遗传工程体贮放场所应当特别加强管理。
(二)从事基因工程工作的实验室应当编制遗传工程体的贮存目录清单。对安全等级III、IV的遗传工程体,还应做好领用、使用记录。
第三十九条 有关转基因生物的构建、种植、繁殖的实验活动应遵守国务院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从事基因工程研究的实验室应认真做好安全监督记录。安全监督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
第四十一条 涉及基因工程实验的废弃物,必须先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按相关规定包装、暂存,由学校集中处置。
第六章 安全应急措施和事故处理
第四十二条 院(系)和实验室应认真落实《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细则》,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三条 院(系)应根据本单位生物实验室的详细情况,确定各区域的安全等级,有针对性地制订本单位的生物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第四十四条 院(系)成立实验室安全应急救援组织,组长为本单位负责人,成员由具有相应安全专业知识的专家和安全管理员组成。急救援组织成员名单和有效的联系方式应张贴在本单位醒目的位置,并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第四十五条 院(系)应根据本单位实验室的详细情况,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保证其运行状态良好。
第四十六条 院(系)实验室安全应急救援组织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人员的应急救援预案学习和演练,并于每年十二月底前,将学习和演练记录上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第四十七条 发生病原微生物或转基因生物意外扩散等生物安全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应按《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规定》中第十一条规定,立即启动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同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不得瞒报、谎报或延报。
第四十八条 事故的发生经过和处理情况应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案。
第四十九条 对造成生物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其他
第五十条 凡是从国外进口生物样本,包括实验动物、植物和特殊物品(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实验室均应填写《实验室生物样本申请审批表》,经院(系)安全管理员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采购规定实施引进。
第五十一条 院(系)和实验室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入境生物样本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第五十二条 生物实验室应当建立入境生物样本的储存、领用、使用记录。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细则中涉及的申请审批表须按照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规定的格式填写。
第五十四条 本细则中涉及的培训均须按《实验室安全管理培训记录表》填写培训记录,并于每年十二月下旬将本单位所有的培训记录及相关图文资料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第五十五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五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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