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现金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现金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现金管理制度1
为保证学院内现金、票证、物资、设备的安全,维护学院教学、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的限额,确因特殊情况,必须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要及时报告保卫处并设专人就室看守。
二、现金和有价证券必须存放有安全设施的保险柜内,财务办公室要安全、牢固,做到窗有铁栏,门包铁皮并安装防盗、报警装置。
三、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两人以上同行(至少有一名男性),取送巨额款的,应派专车并配有保护人员。
四、个人的.贵重物品、现金及有价票证不准在办公室内存放。
五、学院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以及其它与生产有关的物资设备,在经营、存放、运输、使用过程中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纳入守护人员视线。
六、存放高档物品、贵重器材的库房、实验室、演播室等门窗要安全牢固,做到窗有铁栏、门包铁皮、双锁,并设专人管理。
现金管理制度2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开户单位如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开户银行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其情节轻重给子警告或罚款。
按规定,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警告或罚款:
(l)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按超过额的10%~30%处罚;
(2)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按超出额的10%~30%处罚;
(3)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按凭证额10%~30%处罚;
(4)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坐支额度和使用范围坐支现金的,按坐支金额的10%~30%处罚;
(5)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的,按借用金额10%~30%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处以罚款:
(l)保留账外公款的,按保留金额10%~30%处罚;
(2)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的',按交易额的10%~50%处罚;
(3)只收现金拒收支票、银行汇票、本票的,按交易额的10%~50%处罚;
(4)开户单不采取转账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按购买金额50%至全额对买卖双方处罚;
(5)用转账凭证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30%~50%处罚;
(6)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30%~50%处罚;
(7)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30%~50%处罚;
(8)将单位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按存入金额30%~50%处罚;
(9)发行变相货币和以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流通的,按发行额或流通额30%~50%处罚。
具体处罚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上述原则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
开户单位对开户银行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必须首先按照处罚决定执行,然后在10日内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复议;开户单位对人民银行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现金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公司对现金的管理,防止资金滞留,加快资金周转,保证资金安全,杜绝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收受回扣,报假帐,假公济私等行为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出纳现金的管理。
公司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各种现金收付原始凭证。各种原始凭证务必真实、合法、准确,审批手续务必齐全,不贴合要求的凭证,出纳员拒绝受理。出纳员务必设置现金日记帐,对每笔收付款务必序时登记,逐日结出余额,每日下班前,务必核对现金帐面余额及库存余额。严禁白条抵库,白条抵库视同挪用公款。出纳员的库存现金及现金日记帐务必理解财务部不定期检查。
二、现金营业款的管理。
各部门的收银员务必在当班营业终了,根据实际所收款填制解款单后,将营业款交给指定收款人(店面出纳)。指定收款人在每班终了,打出清帐单,在未收款项之前,不得将清帐结果告诉收银员,否则每次罚款5元,收妥营业款之后,将长短状况作好记录并通知收银员。收银员如果出现长短款超过1元的,每出现一次,作过失一次,罚款5元。门店出纳每日营业款数额为上日下午班营业款+当日上午班营业款,务必当日下午存入银行,无不可抗拒原因迟存或少存者,算过失一次,并按每一天0.5%的比例收取罚款。营业款不得擅自用于费用及货款的支付,特殊状况务必经总经理批准。
三、现金进货管理。
确需现金进货的'业务,由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及订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在财务部借支现金进货。借支时务必在借据上注明进货品种金额和结帐时光。剩余现金务必当天归还财务部。货物到达时,立刻办理入库手续,并在入库后一个星期内到财务部结帐。每超过一天罚款20元。
四、大宗业务销货现金管理。
公司的批发业务销售原则是货出去、钱进来,钱货两清。如特殊状况发生赊销行为,须经总经理批准,并签订好合同,本着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货送出未收回货款时,应从收货方取得欠条。货款收回后,应于当日上交财务部,未及时上交的,则按每一天5%的比例收取滞纳金,如将货款收回后挪作他用的,处以一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追究法律职责。逾期未收回的货款由经办人负责全额赔偿。
五、现金借支的管理。
公司严格控制借支现金。
1、差旅费借支的管理。因公出差,根据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后能够借支,在完成工作任务之后一星期内到财务部结帐,逾期按每一天5%比例收取滞纳金。
2、备用金借支。备用金是公司特许特定人员因指定工作需要而长期持有的必须限额现金。备用金须单独存放,专款专用,备用金按出纳现金管理原则进行管理,财务部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保管状况。
3、其他借支的管理。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私人借支现金,特殊状况,经总经理批准后,从财务部借款的,务必制定还款计划,严格按还款计划还款,逾期还款的从每月工资奖金中扣款,并按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六、其他款项的管理。
各部门的零星款项,如纸箱或其他收入的款项,由出纳员收取,收款务必开具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据。收款不开收据的视同贪污行为,处以100%的罚款。收款额未满500元的于次月1日上交财务部入帐,满500元的随即上交财务部入帐,否则,每一天罚款5元。
现金管理制度4
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酒店现金管理,明确使用范围,结合酒店实际、制定本制度。
1、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和银行结算制度,酒店有关财务制度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
2、酒店业务收入现金、银行支票要及时存入银行所开设的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3、酒店经营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银行支票,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审核后,方可支付现金。
4、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三天的日常周转及报销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5、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6、签发银行转账支票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及时清理注销。
7、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8、现金、银行日记账每月与总帐、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9、本制度由酒店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票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酒店票据管理,明确管理及使用范围,预防票据遗失、填制错漏,现结合酒店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酒店各种的发票、收据由财务部门会计负责,按有关规定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
2、银行结算有关票据由财务部出纳负责,按有关规定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本。对填写错误的银行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并按银行有关规定缴销。
3、酒店库存物资入、出库单,分别由收货部、成本部专人负责,领购、登记、填制、保管。库管员依据入、出库单的“保管联”登记库存物资的明细账,并妥善保管存根联,以便备查。
4、各种的发票填制必须按税务等有关部门规定及发票内容详细填列,如填写错误应将发票一式几联同时作废,以便审查。
5、本制度由酒店财务部门制定,并负责解释。
财产清查制度:
为了加强酒店财产管理,确保酒店财产安全、完整,结合酒店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财产物资清查盘点:管理用及消耗的.物资清查、盘点由运营部负责。
2、属销售的物资每月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指定专人每月3日前将截止到上月末的库存物资(包括各分库)盘点情况汇总表,报酒店财务部进行账实核对。
3、属管理用的财产物资原则上每季进行一次清查、盘点,至少每年末必须进行一次,财务部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
4、财产物资发生盘盈、盘亏、报废、毁损、贬值等必须逐项列示清楚;按酒店固定资产及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规定报批后,送酒店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
5、本制度由酒店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会计岗位标准:
本标准按照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酒店有关财务制度制订。
1、工作内容与要求:
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和酒店的有关规定。
1.2建立健全酒店财务管理与核算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期修订和完善。
1.3接受财政、税务、内部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审计,如实提供所需资料。
1.4设置和登记总账、各种明细分类账,对酒店的全部经营活动,财产物资如实进行全面的记录、反映和监督。
1.5按酒店《财务报销管理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处理各项经济业务、编制记账凭证,并做到内容齐全、完整、准确。
1.6对酒店的财产物资进行核算,至少每年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发现盘盈、盘亏、损毁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经有权人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1.7对酒店的成本、费用进行正确核算,负责编制成本费用计划,每月进行对比分析,每月反映、监督、分析酒店下达的《费用计划执行情况》,按时报送有关部门。
1.8对酒店流动资金进行核算和管理,反映监督经营收支的全部情况,按规定及时纳入财务核算。
1.9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凡在三个月以上未清理的债权债务,每季列出明细与经办人核对,写明未收、付的原因,报总经理审批,进行有关处理。
1.10依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期足额交纳各种税金,不得因个人工作失误造成酒店经济损失。
1.11按报表名称、内容、时间、报送部门、编制要求,及时准确编制财务各类报表。
1.12对会计资料及有关经济资料,按月进行整理,装订:做到齐全、完整、美观、易查。
1.1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现金管理制度5
公司建立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制度,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公司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现金的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1.现金使用的范围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理》的规定执行。公司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员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及应报销的出差补助费用;
(6)结算起点1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2.除以上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支付现金。
公司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出纳员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提取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主管批准后提取。
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公司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公司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公司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公司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注明借用现金的用途,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送财务,经财务部主管审批后方可支取。各业务人员应及时清理借款,公司应视业务需要制定还款期限及措施。
办理现金报销业务,经办人要详细记录每笔业务开支的实际情况,填写《支出凭单》,注明用途及金额。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应报销的原始凭证,根据成本管理、费用管理有关审批权限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支付个人的临时工工资、顾问费等,出纳员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领导的批示,以及经过审核的《支出凭单》,并由经办人、收款人签章后,支付现金,同时办理代扣个人收入所得税手续。
出纳员办理完毕现金收付款业务后,应及时在单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及出纳员签章,并将自制原始凭证加盖“附件”章。
出纳员要每天清点库存现金,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库存备用金必须存入保险柜,出纳员必须妥善保管保险柜。凡当天收到的现金款项,应及时送交开户银行,不得用于其他款项支出。
财务负责人应高度重视现金管理,对现金收支进行严格审核,不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对现金管理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现金管理制度6
库存现金,是指小企业存放于会计机构、由出纳人员保管的货币资金(包括人民币和外币)。小企业必须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印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等相关规定,加强现金的管理和内部控制。
(一)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1、库存现金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1000元)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小企业在日常资金结算工作中,应按照上述范围严格控制现金支出。不属于现金结算范围的款项支出,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2、库存现金的限额
库存现金的限额,是指为了保证企业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允许企业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核定后的库存现金限额,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超过限额部分应于当日终了前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低于限额时,可以签发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补足限额。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企业,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3、库存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小企业在办理日常现金收支业务时要严格遵循以下规定:
(1)库存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小企业支付现金,可以从本企业库存现金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企业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小企业从开户银行提取库存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库存现金;不准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库存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人或支取库存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库存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私设“小金库”等。
(二)库存现金的核算
1、库存现金总分类核算
为了总括地反映库存现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小企业应设置“库存现金”科目,借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增加,贷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库存现金”科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收、付款凭证和银行存款、付款凭证直接登记。
(1)库存现金收入的核算
小企业库存现金收入的内容主要有:从银行提取现金、职工出差报销时交回的剩余借款、收取的零星销售收入款、收取对个人的罚款等。增加库存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2)库存现金支出的核算
小企业库存现金支出的内容主要有:向外部购买货物、接受外单位提供的劳务而支付的库存现金;向本单位职工发放工资、向单位内部有关部门支付备用金、差旅费而支付的库存现金;为本单位职工代垫、代付有关款项以及其他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支付的库存现金等。小企业按照现金开支范围的规定支付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
2、库存现金明细分类核算
小企业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收支业务的小企业,应当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3、库存现金清查的核算
小企业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属于现金短缺,应按照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属于现金溢余,按照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现金短缺查明原因后,按照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处理时,按照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实际短缺的金额扣除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部分后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实际短缺的金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现金管理制度7
1.钱账分管制
钱账分管即是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一方面非出纳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另一方面,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是,也不是说出纳员不能管理任何账。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的同时,兼登记现金日记账和编制现金日报表,由会计员登记现金总账。也有的单位由出纳员登记现金总账和日记账,会计员编制现金日报表。
2.现金开支审批制
现金开支审批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l)现金开支范围
各单位应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现金开支范围。如职工工资个人劳动报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差旅费,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散文阅读:
(2)制定各种报销凭证,规定报销手续和办法一般单位是由单位领导在报销凭证上签章,交会计入员登录作会计分录,最后交由出纳人员付款。
(3)确定各种现金支出的审批权限
各单位规定不尽相同。出纳员应根据按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并签章的付款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没有经过审批并签章,或者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员不予付款。
3.日清月结制度
由于现金收付业务十分频繁,业务量大,涉及的经办人员多,很容易造成差错,出纳应及时现金进行清点,并与账面数字进行核对。因此,每日终了,出纳都要认真清点库存现金,结出当日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并将两者进行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如发现库存现金与账面余额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正确处理;到了月底,出纳还要按照规定及时结出当月收、付款的发生额和余额,与总账核对,看是否账账相符。
它包括以下几点:
(1)清理各种现金收付款凭证,看看单证是否相符
也就是说各种收付款凭证所填写的资料与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资料是否一致;同时还要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日记账
将当日发生的所有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人账,在此基础上,看看账证是否相符,即现金日记账所登记的资料、金额与收、付款凭证的资料、金额是否一致。清理完毕后,结出现金日记账的当日库存现金账面余额。
(3)现金盘点
出纳员应按券别(如壹分、贰分、伍分、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分别清点其数量,然后加总,即可得出当日现金的实存数。将盘存得出的实存数和账面余额进行核对,看两者是否相符。如发现有长款或短款,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所谓长款,指现金实存数大于账存数;所谓短款,是指实存数小于账面余额。如果经查明长款属于记账错误、丢失单据等,应及时更正错账或补办手续,如属少付他人则应查明退还原主,如果确实无法退还,应经过必须审批手续能够作为单位的收益;至于短款如查明属于记账错误应及时更正错账;如果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按规定由过失人赔偿。
(4)按规定实际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库存现金限额
如实际库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则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果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则应及时补提现金。
4.现金清查制度
由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状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一般来说,现金清查多采用突击盘点方法,不预先通知出纳员,以防预先做手脚,盘点时光最好在一天业务没有开始之前或一天业务结束后,由出纳员将截止清查时现金收付账项全部登记人账,并结出账面余额。这样能够避免干扰正常的业务。清查时出纳员应始终在场,并给予用心的配合。清查结束后,应由清查人填制“现金清查盘点报告表”,填列账存、实存以及溢余或短缺金额,并说明原因,上报有关部门或负责人进行处理。
5.现金保管制度
现金保管制度一般应包括如下资料:
(l)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
(2)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光需要的少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员的抽屉内,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4)单位的库存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人银行,以防止有关人员利用公款私存取得利息收入,也防止单位利用公款私存构成账外小金库。银行一旦发现公款私存,能够对单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能够冻结单位现金支付。
(5)库存现金,包括纸币和铸币,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纸币必须要打开铺平存放,并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以每一百张为一把,每十把一捆扎好。凡是成把、成捆的纸币即为整数(即大数),均应放在保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凡不成把的纸币视为零数(或小数),也要按照票面金额,每十张为一扎,分别用曲别针别好,放在传票箱内或抽屉内,必须要存放整齐,秩序井然。
铸币也是按照币面金额,以每一百枚为一卷,每十卷为一捆.同样将成捆、成卷的铸币放在保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不成卷的铸币,应按照不一样币面金额,分别存放在个性的卡数器内。
现金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酒店现金管理,明确使用范围,结合酒店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银行结算制度,酒店有关制度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
酒店业务收入现金,银行支票要及时存入银行所开设的账户,不得私支现金。
酒店经营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20xx元以上的.一律使用银行支票,有特殊情况须经董事长审核后方可支付现金。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三天的日常周转日报销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签发银行转账支票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及时清理注销。
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现金,银行日记账每日与总账,,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由财务制度并负责解续。
现金管理制度9
1、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2、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经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主管、镇领导批准后支付现金。
3、单位所购固定资产、大宗商品、工程款以及其他超过现金支付限额1000元以上的物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4、单位职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财务主管审核,单位主要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的即转应收款。
5、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单位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财务主管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支付现金。
现金管理制度10
一、钱账分管制度。
也就是岗位分工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散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宗旨是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货币资金的岗位分工制度要求建立出纳人员、审批人员、专用签章的保管人员、会计人员、稽核人员、会计档案保管人员以及货币资金清查人员的责任制度。如可从以下方面体现:
(1)现金的收付及保管应由被授散的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接触。
(2)出纳人员不得负责总分类账的登记和保管。
(3)出纳人员不得负责非现金账户的记账工作。
(4)出纳人员应与负责现金清查盘店人员和负责与银行对账的人员相分离等。
2、库存现金开支审批制度:即库存现金的授权审批制度。
(1)明确企业库存现金开支范围。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
2)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对职工个人的其他支出; 3)支付企业外部个人的劳动报酬;
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的价款;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票据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7)向股东支付红利;
8)按规定允许使用现金的其他支出。
(2)明确各种报销凭证,规定各种库存现金支付业务的报销手续和方法。
(3)明确各种库存现金支出的审批权限等。
3、库存现金日清月结制度:“现金日记账”要做到日清是指出纳人员应对当日的库存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库存现金日记账,结出当日发生额和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的实存金额进行核对,做到账款相符;月结是指出纳人员必须对库存现金日记账按月核对。
二、建立完备的核算制度。
1、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企业应设置“库存现金”总分类账,由负责总账的会计人员进行总分类账核算。总分类账必须采用订本式,一般采用三栏式,有时也使用多栏式。使用电算化核算的企业,业务较多时,可以每天进行打印明细账,较少的,可以满页打印。企业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通过“其他应收款”账户或单独设置“备用金”账户进行核算。平时备用金使用部门报账时不通过本账户。
2、库存现金的明细分类核算。为了加强库存现金的管理与核算,“现金日记账”应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款或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结出账面余额,并与实际库存额核对相符。有外币现金的企业,应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库存现金收支的控制制度。
1、企业的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困难的,与开户银行协商确定送存时间。
2、企业支付库存现金应从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提取,不得坐支现金收入。
3、企业在规定的范围内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说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出库存现金支票,经开户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4、企业应尽可能多地使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款项。
5、各单位购买国家专控的商品一律采用转账的方式支付,不得以库存现金支付等。
四、库存现金的清查盘点制度。
库存现金的清查应采用实地盘点法。通过对库存现金的实地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与现金日记账余额相核对,查明库存现金是否账实相符。
1、出纳人员的日常盘点。现金出纳人员应于每日营业终了结出现金日记账余额并实地盘点现金,如发现账实不符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2、专门财产清查人员的定期和不定期盘点。在现金出纳人员日常盘点的基础上,还应由专门财产清查人员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复核、检查性盘点。除了对现金进行实地盘点外,还应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有关账簿资料,检查现金收付业务的合理、合法性。清查结束后无论是否发现问题,都应编制“库存现金清查盘点报告”,由清查人员和现金出纳签字盖章,以确保其效力。
五、库存现金的集团管理制度。
集团财务部对所属企业的现金进行统一调配。集团公司在总部设立结算中心,所属企业都将其现金存入结算中心账户。当某成员企业现金盈余而另一企业急需现金时,集团公司财务部就可以相互调配。调配的前提是不影响盈余企业的现金需要,并采取有偿使用现金的原则,以确保现金的集中核算,用有效的技术手段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六、现金流量汇报管理制度。
现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必须加强管理,确保其安全与完整。因而需要出纳人员做好现金的预测以及需要保留库存现金的数量。出纳人员可编制货币资金变动情况表,报送财务负责人和企业主要领导,以便相关领导掌握现金的变动情况。
七、其他
现金的保管要有相应的保管措施,保险柜应存放于坚固实用、防潮、防水、通风较好的房间,房间应有铁栏杆、防盗门。
1、保险柜钥匙由出纳人员保管,不得交由其他人代管,并随时转动密码器。
2、出纳员工作变动时,应更换保险柜密码。保险柜钥匙、密码丢失或发生故障,应立即报请领导处理,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钥匙。
3、库存现金应整齐存放,保持清洁,如因潮湿霉烂、虫蛀等问题发生损失的,由出纳人员负责。
4、出纳员到银行存取现金,须有保安员护送,并安排专车接送。
一、银行存款管理相关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对单位银行的管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在银行开立账户。
(二)银行账户只能用于本研究所业务范围内的资金收付,不得事于本研究所业务无关的经济活动。
(三)银行账户必须保密,非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四)银行支票由出纳保管,各部门需领用支票(不包括现金支票,仅指转帐支票),必须由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门核算无误后,方可领取支票。
(五)财务部支票保管者,对领用的支票建立领用登记手续,使用发票前,需填写“支票领用单”,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填写,填写日期、收款单位、用途、加盖印章。对填错的支票,要盖“作废”章,妥善保管。支票付款时,将写有收款人签名的存根撕下,作为相关凭单的单据。
(六)支票填妥后由印签保管者加盖印鉴,领取的所有支票,必须填写清楚日期及收款单位全称,不允许远期支票、空头支票。不允许转让,抵押。不允许签发与发票实际内容,实际金额不符的支票。
(七)支票必须做到随签发,随盖章,不得事先盖章备用,严防支票遗失而造成经济损失。
使用发票前,需填写“支票领用单”,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填写,填写日期、收款单位、用途、加盖印章。对填错的支票,要盖“作废”章,妥善保管。支票付款时,将写有收款人签名的存根撕下,作为相关凭单的单据。
(八)银行预留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因业务需要领用印鉴时填写“公章领用申请表”。
(九)每月下旬去银行拿当月的回单,取回的回单作为单据附在凭单后面入账。
二、现金管理相关规定:.
(一)本研究所日常用的现金由出纳保管在财务室保险柜里,出纳员要妥善保管柜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
(三)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货款、项目支出等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四)使用现金付款时,需要让收款人在支出凭单上签字确认。
(五)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六)现金不足时,开具现金支票到银行提取备用金。
(七)出纳应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向有关本研究所领导报送资金收支表。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公司的现金安全,依据《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建立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制度。不相容职务包括:授权人、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
第四条建立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被授权人的现金审批范围、权限、程
现金管理制度11
现金管理制度是管理货币流通的重要措施,加强对现金管理,也是管好用好教育经费的一个重要环节。为切实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支付教职工个人工资、津贴、福利费、退休金等;支付各种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等;个人的劳务报酬;出差人员差旅费;本市单位之间在转帐限额以下的`小额支付等。
二、库存现金在银行核定的数字以内,一般不超过三天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不得以条抵库。
三、将收入的现金及时送存银行,支用现金时从银行支取,不得坐支现金。
四、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五、坚持杜绝用转帐凭证套换现金,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将单位的现金,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等各种违法行为。
六、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
现金管理制度12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学校经费开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履行社会集团控购物资审批制度。
二、学校经费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一切经费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
三、学校公款不准私人借用,退教职工确有困难由工会互助“一日捐”活动来解决……
四、各项费用支出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内部借款必须办理手续,经校长批准方可支付。财务人员不得发放超过规定限额的`资金。超过规定限额可用现金转帐支票形式代替。学校购买物质,1000元以上的只能用支票或托付转账方式支付。
五、学校现金一律存入财政专户(财务室保险柜存留现金不得超过500元),专款专用,杜绝挪用、转借公款或公款私存等现象。不以任何名义套取、挪用和坐支现金,对违纪者,除退赔资金外,还要追究其行政责任。
六、凡领取现金或缴纳现金必须当面点清,事后概不负责。
七、现金帐登记要及时,做到日清月结,帐钱相符。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现金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现金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现金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第三条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第四条现金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的报酬。
3.支付给个人的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如转业、复员、退伍、退职、退休费和其他按规定发给个人的费用。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支付各单位间在转账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第三章库存现金管理
第五条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公司按国家规定保留一定数额的库存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X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
第六条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超过部分必须于当日存入银行,每日下班前结余现金必须放入保险箱。库存限额不足时从银行存款账户提取。
第四章现金收付业务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公司现金收付由出纳人员负责。现金收付必须根据合法的凭证由出纳人员认真核对后办理。
第八条对于违反规定的收支,出纳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九条对于内容不详、手续不全、数字有误的凭证,应当予以退回,要求补办手续,更正错误;遇有伪造、涂改凭证等虚报冒领的,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十条收付完毕,出纳人员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
第十一条现金收入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按开户银行确定的时间送存。
第十二条公司支付现金,只可以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公司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第十三条公司提取现金,应注明用途,经有效审批后,出纳人员方可提取。
第十四条公司派人到外地采购,应通过银行签发汇票或将款项汇往采购地开立采购专户。
第十五条不准挪用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取现金,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套取库存现金,不准保留账外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私设小金库。
第十六条出纳人员进行现金收付时根据会计人员填制的,经稽核人员审核的有效记账凭证收付款,并按记账凭证逐日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业务终了,应盘点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当日余额进行核对,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十七条出纳人员与会计人员应定期将总账的现金账户余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第十八条为了及时发现和防止现金收付差额,财务部经理或指定的其他财务人员每月终了必须会同出纳人员盘点库存现金一次,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第十九条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书、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第二十条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第二十二条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无预借款直接报账的,由
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第二十三条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X天内报账,对过期未报的通知该部门报账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
第二十五条业务人员出差借款XX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五章企业与其他单位在使用现金时的注意事项
第二十七条现金支出必须有合法的凭证,借款必须持有效的借据,不能以“白条”代借据。
第二十八条单位之间不得互相借用现金。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现金管理制度14
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监督和管理,健全现金收支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加强资金周转,保证现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公司财务部,在财务总监的领导下,对各部门现金实施监督和管理。
二、借款管理:从20xx年度起,公司所有员工不允许提前支借公司现金(每月15日公司通过网银将员工工资转入个人账户,不再发放现金)
三、费用报销管理
1、公司刘总的费用报销权限为单笔100元以下的合理开支,各分公司经理的费用报销权限为单笔50元以下的合理开支,超出权限的开支在支付前必须电话告知公司会计,由会计做好记录在上报刘总批准后再执行,老板不在时委托代理。
2、报销费用必须取得原始发票,否则不给报销。
3、公司每日发生的费用由出纳做汇总表,与原始发票或收款收据交于会计保管。
4、各分公司每日发生的费用由分公司经理做汇总表,与原始发票或收款收据在每月10号、20号和月末一天由拉货司机卸完货离开时,做好交接记录带回西安总部与会记交接。
5、下列情况不予报销,由公司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及相关负责人自行承担。
a、没有老板事先审批的费用单不予报销;
b、无凭无据或证据不全的费用单不予报销;
c、经会计核查,理由不合理或报销金额与实际支出金额不符的费用单不予报销;
d、因个人原因发生的货丢、货损赔偿,违约罚款,滞纳金及赞助,捐献的支出不予报销。
四、涉及接触现金的部门管理
a、开票员在收现收时要当面看清、数清,否则造成后果自行承担。
b、因业务需要换零用款时,必须复核,防止丢失、短少。
c、收款时拣、拾客户钱物时,须交公司出纳进行登记,应开收据,转作收益处理,如客户找回来后如数冲回,退还本人。不得挪用他人或占为己有。
d、在工作中对所有现金必须妥善保管,遗失自负。
e、工作人员必须将每天的现收及时上交财务处出纳,填写交款清单签字,严禁滞留现金好几天,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f、购买物品所借现金必须当日报账,如因一时购买有困难次日需向出纳员说明情况,3日内不报账,出纳员有权收回所借现金。
g、外出差人员回公司后3日内应主动向财务部报账,将所剩现金交回。
h、出纳员不得擅自将公司现金借给个人或其他单位,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将公司收入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准垫支挪用。
j、每周日做一次周汇总,每月1日做上月开支汇总,上报会计。
k、外接货人员必须将当日所收取的所有现收在下班之前及时上交出纳员。
L、返货人员收现金管理规定
1、对各分公司所收返货凭票收取自提运费,不得减免(含收货站费用已清的客户)并请客户出示身份证进行登记登让。
2、对原返回的货物在登记册上必须注明“原返”字样。按原票运费的3倍收取客户往返运费(回西安是双倍运费)不得与各分公司所收返货混登。
3、对于返货有货损时划清责任,等领导处理意见后再收费发放。
4、返货需要中转的货物在收货开票时全程运费已现收,在中转时本公司需支付中转方从西安到目的`地的运费,返货管理人员必须作好记账。
5、中转返货在收货开票时全程运费是提付,在中转时中转方需垫付本公司从分公司到西安的运费,返货管理人员应及时按对方规定的时间返货运费。
6、对当日未发出的货做核对,账物相符。
7、每日监督各分公司是否将当月所有收返货现金存入银行。
8、每月3日前核算各分公司及司机返货提成并兑现,及做返货月报表交会计处。
z、回单管理人员收现金管理
1、每日统计回单返回货物(含现付)具体明细一发往路线、名称、货号、金额及付款方式,发货人联系电话等。
2、每日电话了解各分公司回单是否收到,货是否提走,回单是否签收,让哪各司机带走,如果其环节有问题协助各分公司经理。
3、对返回西安的回单及时通知发货人取回单结算运费,若不能自取回单的客户由回单管理人员上门去结运费并做好签字确认手续。
4、对回单要求一周内返回(特殊情况除外)10日内结完账。
5、对每日所收现金统计管理,在下班前交财务处做号签字交接手续,若未见上交,按前台收货开票收现金管理规定执行。
6、每月3日前做上月回单付款汇总表已份交会计处。
x、各分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规定:
1、票据收取自提货客户的运费,代收货款,垫付货款,保价费及运费。
2、监督、审核、收取送货人员收回的各项和收货人签字收单。
3、对运价有争议的客户,经西安货价负责人同意后,由客户写清实交金额,签字后并将运单收回。带回西安会计处,冲减运费收入。
4、凡西安已垫付的款项,必须如数收回,任何人无权少收,否则承担全部责任。
5、西安总部通知取消,增加,减少的货款或运费要做好记录(时间、通知人、货号、原因、金额等)凭此据在财务冲减货增加账。
6、因原货返回无法收回各款项,凭返货票冲减收。
7、因票开错或货发错,需转入本公司其他站点,转走方冲减账,收到方增加账,并暗示收回。
8、对“三日付款,提货付款,否则返回,垫付货款”的单子当日概不欠款,谁欠谁负责。
9、对疑难客户让其办晚手续再送货,否则不送,存放一周不提,将返回西安总部。
10、因客户不便,送货员同意第二天收回货款,由客户在托运单签字确认“货已收,款未付”送货员签认,送货在第二天收回,否则由送货员承担全部责任。
11、事故造成的货款未收回的(丢货、丢票、货损、货送错等)分清责任,由责任人负责。
12、原因不明,未收回款由收款人具体负责。
13、对票据的交接,保管责任明确。
14、对发货人同意欠款的单子,必须让发货人将托运单带回公司总部签“发货人同意欠款时间,到期收款人拒收,由收、发货自行解决与本公司无关”字样,接到公司通知后再发货。
15、每天对未发出货的各应收款项与业务员核对,做到票据,账务相符。
16、银行存款数要及时送存银行,严禁挪用公款,一旦发现给予严重的处罚或开除及报公安机关。
现金管理制度15
一、会计监督是会计的主要职能之一,是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主要手段。要经常教育引导财务会计人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秉公办事,按照《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坚决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二、会计监督是每个会计人员的责任并在制定会计人员职责中均应具体、明确地作出规定并定期检查落实。
三、会计人员在经办每一项经济业务时,都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必要的审批手续,对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楚、手续不健全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要求其更正、补充、补办手续。
四、凡购入物都必须履行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入账等手续。对不合格的设备、临近到期药品、残次品以及非正当渠道购入的一切物品,或数量、规格、含量、金额不符的,保管员不予验收,会计不予报销。
五、经批准外购材料、设备,严格按合同办事。对外地的一切托收要严加管理和控制,货没到或未到齐,以及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与合同不符的,应立即提出拒付或部分拒付。
六、财务科长应对药品、器械、收款处、住院处工作人员加强财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其财会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对于大型设备购置等基本建设项目严格计划管理。超计划、无计划、无申报手续自行购置的物品,一律不予付款。
八、对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现象,要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无效时,一面执行,一面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对控购商品的购置,要事先申报,未经批准,财务科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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