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30 23:26:58 好文 我要投稿

现金管理制度(精)

  在当下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现金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现金管理制度(精)

现金管理制度1

  1、现金的使用范围:包括支付员工个人的工资、津贴;支付个人的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奖金;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出差人员差旅费;结算起点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2、现金管理要求:

  (1)库存现金限额以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额为限,存放现金必须使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由出纳专人保管,保险柜密码不得外泄,下班后密码必须打乱。

  (2)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3)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4)不准慌报用途套取现金。

  (5)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或保存账外现金等各种形式的账外公款。

  (6)公司购置国家规定的社控商品必须采取转账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3、现金收付管理程序:

  (1)任何现金形式的收付业务,财务人员要根据国家及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审验,对于超出标准和未经批准开支的款项,一律不予报销。

  (2)报销的'凭证无论是外来原始发票还是本单位自制原始凭证,都必须内容属实、数字正确、手续完备,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发单位财务专用章,并在其背面左上角由上述规定的相关人员同意签字后方可到财务部报销。对于内容不全、手续不齐、数字有差错的发票(单据)应予以退回,补填或更正;对于伪造或涂改的凭证应拒绝办理。

  (3)凡现金收入必须于当天送交银行,不得在保险柜内留存;公司财务部门支付现金,应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坐支现金。

  (4)日常零星支出需使用现金,可由经办人预先垫付,数额较大需借款的应填写现金借款单,注明借款理由、金额,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到财务部领取备用金,但应在三天内归还,可用发票报账补齐或退回所借金额。

  (5)公司职工因工出差借款要填写一式二联的借款单,注明出差事由、地点、金额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到财务部领取备用金(大额出差借款,要提前三天通知财务部)。

  (6)出差人员要于返回三日内到财务部报销冲账,报销时根据公司差旅费报销标准,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财务人员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签字即可报账。

  (7)每笔现金收付后出纳人必须立即在支出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戳记,如是外来原始凭证,在付款前应在复核后的原始凭证背面加盖现金付讫印章。

  (8)设置“现金日记账”,按照现金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序时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必须结出现金日记账余额并与实存现金进行核对,保证账款相符;如发现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现金管理制度2

  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运作,保持现金的流动性,增强现金的收益性,加强对现金的控制,依据有关经济法律规定和《现金管理暂时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现金开支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使用范围之外,均应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结算。出纳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支付现金。

  二、办理现金收支的规定:

  1、现金管理“六不准”: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2)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3)不准谎报用途套用现金。

  (4)不准利用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5)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

  (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即小金库)。

  2、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存入开户银行,不得坐支。一次性交付现金额较大的应当由用户直接送交银行存入。

  3、职工因公外出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财务负责人审核,交主管财务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借用人回单位后应立即报帐,不得拖欠。

  4、除现金开支范围以内可以使用现金外,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经济往来,应当进行转帐结算。

  5、出纳员严禁私自动用现金,也不准不经批准擅自借给他人。

  6、严禁白条抵库。

  7、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每日编制《现金收支日报表》,每日结算,做到帐、表、款相符。

  8、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写明用途,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支取现金。

  9、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三、库存现金的管理:

  1、库存现金每天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限额部分必须于当日送存银行。

  2、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实完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上过夜。

  3、出纳员必须按日清点库存现金,保持帐实相符,一旦发现差错确实查不清原因,必须向领导声明,处理原则是余额归公,亏款自负,并视为工作差错。

现金管理制度3

  会计范畴中的现金又称库存现金,是指存放在企业并由出纳人员保管的现钞,包括库存的人民币和各种外币。现金是流动性最大的一种货币资金,它可以随时用以购买所需物资,支付日常零星开支,偿还债务等。

  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现金”一词,依国际惯例解释,是指随时可作为流通与支付手段的票证,不论是否法定货币或信用票据,只要具有购买或支付能力,均可视为现金。所以,现金从理论上讲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现金是指企业所拥有的硬币、纸币,即由企业出纳员保管作为零星业务开支之用的库存现款。广义现金则应包括库存现款和视同现金的各种银行存款、流通证券等。我国所采用的是狭义的现金概念。

  现金管理就是对现金的收、付、存等各环节进行的管理。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第一,开户单位库存现金一律实行限额管理。

  第二,不准擅自坐支现金。坐支现金容易打乱现金收支渠道,不利于开户银行对企业的现金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

  第三,企业收入的现金不准作为储蓄存款存储。

  第四,收入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企业的现金收入应于当天送存开户银行,确有困难的,应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第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现金,结算金额超过起点的,不得使用现金。第六,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企业在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和限额内需要现金,应从开户银行提取,提取时应写明用途,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

  第七,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用现金。

  国家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有哪些

  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绘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付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其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15天。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由一家开户银行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

  凡在银行开户的独立核算单位都要核定库存现金限额;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由于没有在银行开户,但需要保留现金,也要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其限额可包括在其上级单位库存限额内;商业企业的零售门市部需要保留拢零备用金,其限额可根据业务经营需要核定,但不包括在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之内。

  库存现金限额的计算方式一般是:

  库存现金=前一个月的平均每天支付的数额(不含每月平均工资数额)×限定天数怎样办理库存现金限额

  核定库存现金限额是现金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办理库存现金限额的一般程序为:首先,填制现金库存限额申请批准书;然后,报送开户银行签署审查批准意见和核定数额。

  库存现金限额经银行核定批准后,开户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每日现金的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如库存现金不足限额时,可向银行提取现金,不得在未经开户银行准许的情况下坐支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一般每年核定一次,单位因生产和业务发展、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限额时,可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单位不得擅自超出核定限额增加库存现金。

  什么是现金收支手续

  为了加强现金收支手续,出纳与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责任,严格执行帐、钱、物分管的原则,实行相互制约,加强现金收付业务的手续。

  第一,企业应按规定编制现金收付计划,并按计划组织现金收支活动。

  第二,企业的会计部门,出纳工作和会计工作必须合理分工,现金的收付保管应由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第三,严格执行现金清查盘点制度,保证现金安全完整。出纳人员每天盘点现金实有数,与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核对,保证帐实相符。企业会计部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及时发现或防止差错以及挪用、贪污、盗窃等不法行为的发生。如果出现长短款,必须及时查找原因。

  第四,一切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即使有些现金收入已有对方付款凭证,也应开出收据交付款人,以明确经济职责;收入现金签发收据与经手收款,按要求也应当分开,由两个经办人分工办理,如销货收入应由经销人员负责填制发票单据,出纳人员据以收款,以防差错与作弊。

  第五,一切现金收入必须当天入帐,当天送存银行,如收进的现金是银行当天停止收款以后发生的,也应在第二天送存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应取得开户银行同意后,按双方协商的时间送存。

  第六,不准利用银行存款帐户代其他单位、个人存人或支取现金。

  第七,一切现金支出都要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名,经主管和有关人员审核后,出纳人员才能据以付款,在付款后,应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妥善保管。

  什么是坐支?坐支是否一律禁止?

  所谓坐支是指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从本单位的`现金收人中直接用于现金支出。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的现金库存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人中直接支出(即坐支)。这主要是因为坐支使银行无法准确掌握各单位的现金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干扰开户银行对各单位现金收付的管理,扰乱国家金融秩序,因此坐支现金是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会受到财经纪律的处罚。

  坐支也不是一律都禁止的。按照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因特殊需要确实需要坐支现金的,应事先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说明申请坐支的理由、用途和每月预计坐支的金额,然后由开户银行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核定开户单位的坐支范围和坐支限额。按规定,企业可以在申请库存现金限额申请批准书内同时申请坐支,说明坐支的理由、用途和金额,报开户银行审查批准,也可以专门申请批准。

  按照有关规定,允许坐支的单位主要包括:

  (l)基层供销社、粮店、食品店、委托商店等销售兼营收购的单位,向个人收购支付的款项。

  (2)邮局以汇兑收入款支付个人汇款。

  (3)医院以收入款项退还病人的住院押金、伙食费及支付输血费等。

  (4)饮食店等服务行业的营业找零款项等。

  (5)其他有特殊情况而需要坐支的单位。

  单位应严格按照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坐支限额坐支现金,不得超过该范围和限额,并在单位的现金帐上如实加以反映。为便于开户银行监督开户单位的坐支情况,坐支单位应定期向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什么是现金管理的“八不准”?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现金管理应遵守“八不准”。这八不准是: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2.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3.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4.不准利用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5.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人储蓄;

  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即小金库);

  7.不准发行变相货币;

  8.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开户单位如有违反现金管理“八不准”的任何一种情况,开户银行可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对于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行为怎样处罚?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开户单位如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开户银行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其情节轻重给子警告或罚款。按规定,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警告或罚款:

  (l)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按超过额的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2)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按超出额的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3)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按凭证额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4)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坐支额度和使用范围坐支现金的,按坐支金额的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5)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的,按借用金额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处以罚款:

  (l)保留帐外公款的,按保留金额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2)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帐结算优惠待遇的,按交易额的百分之十至五十处罚;

  (3)只收现金拒收支票、银行汇票、本票的,按交易额的百分之十至五十处罚;

  (4)开户单位不采取转帐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按购买金额百分之五十至全额对买卖双方处罚;

  (5)用转帐凭证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6)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7)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8)将单位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按存入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9)发行变相货币和以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流通的,按发行额或流通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具体处罚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上述原则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开户单位对开户银行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必须首先按照处罚决定执行,然后在十日内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复议;开户单位对人民银行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内部现金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及其他单位一方面应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接受开户银行对其现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从本单位内部管理的角度讲,也应当加强对现金的管理,把现金结算和现金使用压缩在合理的范围之内。这是因为从业务经营的角度来说,各单位必须保持一定量的现金以满足其正常业务经营的需要,但也不能保留过多的现金,因为从财务管理的角度看,现金是所有资产中收益率最低的,将现金存入银行或用于购买短期证券等还可以取得一定的利息收入,而保留现金不能取得任何收入,过多地保留现金将降低单位资产的获利能力。而且现金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它无须变现即可挥霍使用,因而最容易成为不法分子偷盗、贪污、挪用的对象。因此,各单位应在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的同时,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现金管理制度。

  单位内部的现金管理制度一般包括:钱账分管制度、现金开支审批制度、日清月结制度、现金清查制度、现金保管制度、保险柜的配备使用制度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什么是钱账分管制度

  钱帐分管,即管钱的不管帐,管帐的不管钱。各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出纳员,负责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非出纳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另一方面,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建立钱帐分管制度,可以使出纳员和会计人员相互奉制,相互监督,从而减少错误和贪污舞弊的可能性。因为,一个人即管钱又管帐,那么他犯错误和进行贪污的机会和成功的可能性就较大;而实行钱帐分管制度,一般来说,两个人犯同样错误的机会很少,而且除非两人有意识地合伙舞弊,否则其中一个人单独舞弊的机会和成功的可能性就大为减少。当然,管钱的不管帐,并不是说出纳员不能管理任何帐。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的同时,同时兼登记现金日记帐和编制现金日报表,由会计员登记现金总帐;也有的单位由出纳员登记现金帐(包括现金总帐和日记帐),出纳员编制现金日报表。但按《会计法》的规定,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什么是现金开支审批制度

  各单位应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并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实际,现金付出业务的繁简,以及现金开支的额度等,建立健全现金开支审批制度,以加强现金开支的日常管理。现金开支审批制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本单位现金开支范围。各单位应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本单位的现金开支范围,如支付职工工资、支付职工差旅费、支付职工因公借款、支付零星采购材料款和运杂费等。

  (2)制定各种报销凭证,规定报销手续和办法。各单位应按其业务内容制定各种报销凭证,如工资支付单、借款单、购料凭单、差旅费报销单等,并规定各种报销凭证的使用方法,以及各种凭证的传递手续,确定各种现金支出业务的报销办法。

  (3)确定各种现金支出的审批权限。各单位应根据其经营规模、内部职责分工等,确定不同额度和不同的现金支出审批权限。比如,凡是现金开支额在500元以下的,由会计人员审查批准;凡是现金开支额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由单位财务主管审查批准;凡是现金开支额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必须由单位总会计师(或主管副厂长等)批准;凡是现金开支额在50O0元以上的,由单位最高领导批准等。出纳员根据按规定权限经审核批准并签章的付款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没有经过审核批准并签章的或者有关人员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员不予付款。

  什么是日清月结制度?

  日清月结是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也是避免出现长款、短款的重要措施。所谓日清月结就是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帐。这里

  所说的按日清理,是指出纳员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帐,结出库存现金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按日清理的内容包括:

  (1)清理各种现金收付款凭证,检查单证是否相符,也就是说各种收付款凭证所填写的内容与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内容是否一致;同时还要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日记帐。将当日发生的所有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入帐,在此基础上,看看帐证是否相符,即现金日记帐所登记的内容、金额与收、付款凭证的内容、金额是否一致。清理完毕后,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当日库存现金帐面余额。

  (3)现金盘点。出纳员应按券别分别清点其数量,然后加总,即可得出当日现金的实存数。将盘存得出的实存数和帐面余额进行核对,看两者是否相符。如发现有长款或短款,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所谓长款,指现金实存数大于帐存数;所谓短款,是指实存数小于帐面余额。如果经查明长款属于记帐错误、丢失单据等,应及时更正错帐或补办手续,如属少付他人则应查明退还原主,如果确实无法退还,应经过一定审批手续可以作为单位的收益;对于短款如查明属于记帐错误应及时更正错帐;如果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按规定由过失人赔偿。

  (4)检查库存现金是否超过规定的现金限额。如实际库存现金超过规定库存限额,则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果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则应及时补提现金。什么是现金清查制度?

  在坚持日清月结制度,由出纳员自身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清查的基础上,为了加强对出纳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现金差错或丢失,防止贪污、盗窃、挪用公款等不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库存现金安全完整,各单位应建立库存现金清查制度,由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帐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帐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上。

  一般来说,现金清查多采用突击盘点方法,不预先通知出纳员,以防预先做手脚,盘点时间最好在一天业务没有开始之前或一天业务结束后,由出纳员将截止清查时现金收付帐项全部登记入帐,并结出帐面余额。这样可以避免干扰正常的业务。清查时出纳员应始终在场,并给予积极的配合。清查结束后,应由清查人填制“现金清查盘点报告表”,填列帐存、实存以及溢余或短缺金额,并说明原因,上报有关部门或负责人进行处理。“

现金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公司对现金的管理,防止资金滞留,加快资金周转,保证资金安全,杜绝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收受回扣,报假账,假公济私等行为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出纳现金的管理。

  公司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各种现金收付原始凭证。各种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准确,审批手续必须齐全,不符合要求的凭证,出纳员拒绝受理。出纳员必须设置现金日记账,对每笔收付款必须序时登记,逐日结出余额,每日下班前,必须核对现金账面余额及库存余额。严禁白条:抵库,白条:抵库视同挪用公款。出纳员的库存现金及现金日记账必须接受财务部不定期检查。

  二、现金营业款的管理。

  各部门的收银员必须在当班营业终了,根据实际所收款填制解款单后,将营业款交给指定收款人(店面出纳)。指定收款人在每班终了,打出清账单,在未收款项之前,不得将清账结果告诉收银员,否则每次罚款5元,收妥营业款之后,将长短情况作好记录并通知收银员。收银员如果出现长短款超过1元的,每出现一次,作过失一次,罚款5元。门店出纳每日营业款数额为上日下午班营业款+当日上午班营业款,必须当日下午存入银行,无不可抗拒原因迟存或少存者,算过失一次,并按每天0。5%的比例收取罚款。营业款不得擅自用于费用及货款的.支付,特殊情况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三、现金进货管理。

  确需现金进货的业务,由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及订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在财务部借支现金进货。借支时必须在借据上注明进货品种金额和结账时间。剩余现金必须当天归还财务部。货物到达时,马上办理入库手续,并在入库后一个星期内到财务部结账。每超过一天罚款20元。

  四、大宗业务销货现金管理。

  公司的批发业务销售原则是货出去、钱进来,钱货两清。如特殊情况发生赊销行为,须经总经理批准,并签订好合同,本着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货送出未收回货款时,应从收货方取得欠条:。货款收回后,应于当日上交财务部,未及时上交的,则按每天5%的比例收取滞纳金,如将货款收回后挪作他用的,处以一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逾期未收回的货款由经办人负责全额赔偿。

  五、现金借支的管理。

  公司严格控制借支现金。

  1、差旅费借支的管理。因公出差,根据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借支,在完成工作任务之后一星期内到财务部结账,逾期按每天5%比例收取滞纳金。

  2、备用金借支。备用金是公司特许特定人员因指定工作需要而长期持有的一定限额现金。备用金须单独存放,专款专用,备用金按出纳现金管理原则进行管理,财务部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保管情况。

  3、其他借支的管理。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私人借支现金,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从财务部借款的,必须制定还款计划,严格按还款计划还款,逾期还款的从每月工资奖金中扣款,并按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六、其他款项的管理。

  各部门的零星款项,如纸箱或其他收入的款项,由出纳员收取,收款必须开具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据。收款不开收据的视同贪污行为,处以100%的罚款。收款额未满500元的于次月1日上交财务部入账,满500元的随即上交财务部入账,否则,每天罚款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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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

  货币资金是行政事业单位流动性最强、风险性最高的一项资产,事业单位收入来源的多样性使得其资金管理较行政单位更为复杂。近年来,我省各级事业单位在加强预算收支、规范资金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细致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是每年审计和监督检查中仍然发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会计和出纳岗位没有严格分离、出纳工作监督缺失、“白条抵库”、“公款私存”现象在少数单位仍然存在等。这些问题不仅给财政性资金安全带来风险,而且严重影响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为加强事业单位货币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财务职能,促进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一)明晰管理职责。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的安全性和大额货币资金收支负主要责任,财务负责人对货币资金收支业务、账户管理、会计核算负审核责任,出纳人员对货币资金负收支保管责任。坚持财务人员持证上岗,规范货币资金管理。

  (二)科学设置岗位。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财务部门和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货币资金业务主要涉及出纳、会计、稽核、财务部门负责人、单位分管领导等岗位,以及具有收款职能的业务部门。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和执行,货币资金的保管和盘点清查,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和审计监督。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三)严格印章管理。单位财务专用章和单位负责人印章由专人管理、分开保存,严禁一人保管收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强化内部监控和互相制约。严格印章使用管理,确保印章的使用得到适当的授权与审批,并履行必要程序。建立用印登记簿,履行登记手续,以便备查。

  (四)严格现金管理。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财政有关规定,加强现金支付管理,严格现金核算,健全现金保管制度。出纳人员应每天清点库存现金,登记库存现金日记账,防止“坐支”现金和“白条抵库”,确保账实一致,账账一致。

  (五)严格账户管理。事业单位所有银行账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开立、变更和撤销。规范零余额账户使用管理,防止出现“账外账”和“小金库”。加强银行对账单的稽核和管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银行对账工作。银行预留印鉴应当分开由不同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所有支付预留印鉴,防范网上银行支付风险。严禁利用单位银行账户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六)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现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库〔20xx〕494号)的相关规定,凡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原则上一律实行直接支付和公务卡结算;凡具备刷卡条件的,一律通过公务卡进行结算,不得以现金办理支付;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量,严禁违规套取现金。

  (七)严格票据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有关票据管理的规定,设置票据专管员,建立票据台账,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明确各种票据的领购、保管、内部使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处理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盗用。单位收取的非税收入,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加强内控规范建设

  (八)严格支付业务流程控制。任何一笔货币资金的支付都要经过申请、审批、复核、支付等手续,不得账外设账、公款私存。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重大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实行集体决策与审批,保留完整原始凭证和报销单据,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九)建立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或授权批准人的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明确相关控制制度和措施,明确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使用电子支付方式的单位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不应因支付方式的改变而随意简化、变更支付货币资金所必需的授权批准程序。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完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货币资金业务的进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货币资金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货币资金审批或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抽查盘点库存现金和核对银行存款余额;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票据的保管情况;全部货币资金业务,是否经过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有关会计业务处理是否及时。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十一)制定内控规范制度。运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方法,梳理单位货币资金和收支等业务的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货币资金活动存在的风险,查找出重要风险点。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出适合单位情况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严格落实管理责任

  (十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货币资金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职责。认真学习有关财政、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财务管理和依法理财的能力,支持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要加强业务培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

  (十三)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明确事业单位财务审批和报备事项,建立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和财务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货币资金监管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通过组织单位互查、组建财务服务中心等各种方式,加强财务收支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防范资金风险。

  (十四)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级事业单位资金管理的监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对各种专项资金要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加强监督,掌握资金流向,对各种财政违法行为,一经查出,严肃处理。要加强与审计、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大对事业单位货币资金监督力度,发现问题要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现金管理制度6

  一、为了加强现金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及各部门同各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凡达到支票起点的,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属下列范围的可支付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它专门工作报酬。

  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结算起点为1000元)。

  三、财务部门现金的`存放必须使用保险柜,并做到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用后及时锁好。当保管钥匙的人员有特殊情况请假时,需事先向领导请示,请假获准后,钥匙要由部门领导责成专人代管。

  四、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每发生一笔现金收(支)都有要及时在“收”、“付”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及收(付)款人名章,及时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支。结出每日余额,月末做出月结和累计收支发生额。

  五、购买物品在100元以下的需借用现金时,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现金)”经院长审批后由出纳员付款,所借现金必须当日归还,遇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归还的,财务部门凭“借款单”及时转帐,不得以白条抵库。

  六、因公外出,包括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将本部门科主任审批意见及签章的借款凭证交医院领导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先编制采购计划,否则出纳人员不予付款。外埠出差归来的人员,必须在返回后的三日内报帐。

  七、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必须核对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金,做到每日现金、帐相符。对超过现金限额的部分及时送存银行。

  八、送交款,提取现金必须保证安全。每次到银行交大额现金款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以确保安全。

  九、有关现金管理的其他几项规定:

  1、不准超出规定限额范围使用现金。

  2、不准以不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

  3、不准因私事借用公款,不得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4、不准私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5、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和用转帐支票套取现金。

  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7、财务部门存放现金过夜,不准超过一万元(待定)。因特殊情况超限,应有主管领导同意。

现金管理制度7

  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

  一、使用现金范围

  1、产品销售的运输费、广告费。

  2、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

  3、差旅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

  4、司机的车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

  5、员工工伤事故、生活困难、突发事件和临时借款。

  6、小型维修费及所需的零配件等其他材料费。

  除以上支付现金外,出纳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部经理审批、董事长批准。

  二、库存现金

  1、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2、公司现金必须存放在财务部的保险柜内。

  3、出纳员到银行存、取现金时,公司应派车或专人护送。

  4、工资以委托银行每月定期发放到员工的工资卡。

  三、现金支付

  任何资金支付都须有完整的审批手续。

  1、生产物资采购的现金支出,凭采购单、入库单、购物发票经xxx审批,财务部审核,董事长签字才能支付。

  2、公司员工(借款人)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借款人的直属领导签字,财务部经理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

  借支,借款金额超过xx元,须经董事长批准。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借款人的当月工资中扣除;如借款人当月工资不足以扣还借款的,则在下月工资中继续扣除,依次类推,直至扣还全部借款时止。(或如借款人当月工资不足以扣还借款的,则依次从直属领导、公司分管领导、董事长当月工资中扣还借款,然后再从下月起从借款人的工资扣还给直属领导、公司分管领导、董事长。)

  3、日常零星开支凭费用报销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由经手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财务部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支付。

  4、差旅费支付根据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

  5、业务招待费开支凭费用报销单、业务招待申请单、发票等,由经办人签字,财务部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支付。营销人员的业务招待费按公司销售制度执行。

  四、财务部职责

  1、出纳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簿,逐笔记载现金收付,每日核对账款是否相符,每月核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2、财务经理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员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如有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3、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白条抵库)。

  4、不准代其他单位收、付现金。

  5、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6、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7、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

  8、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

  9、不准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款项(即坐支)。

现金管理制度8

  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收入金额,是指由财务部汇入各单位银行账户内的金额,支出金额则仅指各单位的费用。各单位应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可控制费用与不可控制费用,均应自财务部汇入之金额中支付。

  第二条 各单位的可控制费用统一于每月月底前由财务部就下月份各单位的费用概算一次(必要时得分次)汇入各单位的银行账户内备支。

  第三条 各单位的收入款项除财务部汇入的款项外,一律不得自行挪用单位内收回的应收账款(包括现金及支票),其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依账款管理办法的规定,悉数寄回总公司财务部。

  第四条 现金收支旬报表的填写应一次复写两联,第一联于每旬第1日(即每月1日、11日、21日)中午以前就上旬收支逐项编制妥,连同费用科目的正式收据或凭单呈单位主管签核后以限时转送寄送财务部;第二联由各单位自行汇订成册作为费用明细账,并凭此于月底当天填制“费用预算分析表”。

  第五条 现金收支旬报表中的编号系指费用的笔项而言,采用每月一次连系编号方式,月内的每月编号应相互衔接并连续编至当月月底止,次月1日再行重新编号。

  第六条 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科目栏中类别的填写,系指依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其分属类别,分别以“营”或“服”或“管”等字表示,其性质的区分如下:

  1.营业费用:凡属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人员)所发生费用;

  2.服务费用:凡属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

  3.管理费用:凡营业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 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科目栏中的'“名称”系指各项费用的科目名称,其明细如下:

  1.营业费用:即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员)所发生的下列诸费用:

  (1)汽车诸费:营业人员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等;

  (2)旅费:营业人员计程车资及营业员因业务之需所付的差旅费;

  (3)公共关系:营业人员因业务上应酬所需支付者;

  (4)薪工津贴:营业人员薪资(包括本薪、机车津贴、交际津贴、成交奖金、各项加给及值班费用);

  (5)坏账:账款尾数无法收回,或倒账公司损失。

  2.服务费用:即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员)所发生下列诸费用:

  (1)汽车诸费:服务人员所支之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等;

  (2)旅费:服务人员所支之计程车资及服务人员因服务的需要所支的差旅费;

  (3)公共关系:服务人员因服务上的需要所支的交际费;

  (4)薪工津贴:服务全体同仁的薪资(包括本薪、机车津贴、绩效奖金、加给及值班费等);

  (5)坏账:账款尾数无法收回者。

  3.管理费用:凡营业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费用:

  (1)汽车诸费: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汽油、机油费;

  (2)旅费: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车费或出差旅费;

  (3)运费:装载货物所支付的费用;

  (4)文具用品:日常所用的文具纸张等;

  (5)清洁费用:清洁公司所支的费用;

  (6)邮票:邮寄函件及包裹的邮资及购邮票等;

  (7)电话费:业务上的长途电话及市区电话;

  (8)电报费:业务上的需要而拍的电报;

  (9)电力费:用电所支付的费用;

  (10)自来水费:用自来水所支付的费用;

  (11)修理费:汽车修理及保养等;

  (12)人事广告费:刊登招员启事等;

  (13)报章杂志:订阅报章杂志所支付的费用;

  (14)固定薪资: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的薪资;

  (15)公共关系: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交际费;

  (16)租金支出:房屋的租金;

  (17)税捐:支付营业印花税;

  (18)其他变动费用:凡未能列入该分类科目的费用。

  第八条 上述所列项目,会计员应按其性质区分(即营业费用、服务费用、管理费用等),妥予分类报支,不得相互混淆。

  第九条 各单位与总公司间如有代收或代支事项发生时一律以“内部联络函”联系之,其作业规定如下:

  1.各单位代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收款时应于收款的当日以“内部联络函”述明代何单位收款,代收现金应先换购汇票,若代收票据须注明代收票据内容,并连同票据一起寄送总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通知被代收单位入账的同时将入账情形回复代收单位。

  2.总公司代分公司收款时,应于收款的当月,由财务部以“内部联络函”述明代收款项内容,若为票据应注明票据内容,通知被代收单位,款项则暂代留存,被代收单位于接获财务部的通知时,应即于当天的“收款及成交奖金明细表”上加入该笔账款,增加其收款总额,并将入账情形回复财务部。

  3.各单位代总公司支付款项时(如押标金、权限内购入的生产器具及服务部汽油或单价在100元以上的工具、油墨等)不得记入现金收支旬报表,惟应另行备忘登记,应于每旬寄送“现金收支旬报表”时另以内部往来联络函将所代支的款项明细及总额述明后连同单据一并寄送总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凭以汇入该笔款项。若为紧急代支事项必须立即处理时,除以电话通知财务部电汇处理外,仍应填具“内部往来联络函”述明以资凭证。

  4.总公司代各单位支付费用款项时,(如预付房租等)应由财务部于每月25日前以联络函通知被代支单位依虚收虚付方式在其“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的“收入金额”栏内径行加入该笔款项。同时在“支付金额”栏内,直按登入该笔费用款项以增加账面的收入金额与费用金额。

  第十条 各单位全体员工的借支总额在3.1万元以内者得经单位主管核准后由首存现金中先行借支,并限于每月10日发薪时一次扣回,其借支总额超过3.1万元者,应依权责划分逐笔专案报备核准后始得由财务部汇寄支付。

  第十一条 每月月底当天,各单位会计员应凭留存之当月份该单位“现金收支旬报表”,依费用类别分别统计其当月份各项费用的总额,详填于“费用预算分析表”中呈单位主管就可控制费用中的各项费用,并对其实际与预算的差异详加分析。

  第十二条 “费用预算分析表”一式两联,各单位应于每月3日前将此表(两联一起)连同“直线单位经营绩效评核表”一并寄送总公司业务部,由业务部据以查核与“直线单位绩效评核表”所填的费用数字无误后,即转送财务部复核并呈具所属副总经理填具总评后第一联由财务部留存,据以分析全公司费用差异,第二联寄回各单位存查。

  第十三条 “费用预算分析表”上的费用率系指当月份的费用与营业额的百分比,“本月费用预算”一栏之计算公式如下:

  (1)本月“营业费用”预算=上月营业费用×(1±本月营业收入成长率);

  (2)本月“服务费用”预算=上月服务费用×(1±本月服务收入成长率);

  (3)本月“管理费用”预算=上月管理费用×(1±本月营业及服务总收入成长率) ×20%)。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呈总经理核准公布后实施,修订时同。

现金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我公司现金及费用报销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二条现金及费用报销的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一切现金收支业务,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件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现金使用范围。

  2.严格按国家财经、税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核所报原始凭证的合理、合法性,按公司财务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的规定“审核其规范性及有效性、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和阻挠”。

  第三条现金与银行存款

  (一)现金的管理

  1、实行钱账分管,出纳员负责登记现金,存款日记帐。

  2、现金收支由会计人员填制收、付款凭证,出纳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3、库存现金除日周转需用外,应每日解交银行。库存现金必须存放在保险柜内。

  4、不准以白条抵库。任何人不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借用现金。

  5、遵守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不得坐支现金。

  6、资金管理负责人应定期核实、现金。如发现账实不符,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7、资金的支付200元以下,原则上公司领导一人签字即可报销,超过支付限额的支出,200元以上由两位公司领导同时签字方可予以报销。

  8、领用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以及出差人员应及时报账。如无必要继续使用备用金,应及时收回销账。

  9、财务印鉴实行分管,由出纳负责公司法人名章的管理,财务部管理员负责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管理。

  10、空白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禁止提前加盖印章。

  (二)银行存款的管理

  1、公司发生通过银行收款、付款业务时,收付款凭证应由会计人员填制并汇总。出纳应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收付日记账。

  2、遵守国家规定的信贷纪律和结算纪律,不出租出借账户,不开空头支票。

  3、出纳应妥善保管空白支票、汇票和本票,并设置备查登记簿,登记其购入、发出和注销情况。

  4、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必须定期与对账单核对。出纳应及时与银行对账,查明未达账款及原因。编制、审核银行调节表。

  5、发票与收据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领用票据必须进行登记。

  6、支票签发必须填制支票领用单,由领用人填明支票使用用途,并签字。经资金管理负责转账支票的借用,必须在资金计划以内,同时提供对方单位的名称、帐号、开户银行、用途及金额。严禁私自涂改支票,凡有以少改多或不按指定用途使用支票者,财务部将按涂改金额多少,以银行规定罚款金额的5%进行罚款,从个人工资中扣回,支票使用必须妥善保管,凡不慎丢失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个人负责。审核及核对金额后,报总经理审核、签字。并设置支票签发登记簿进行记录。

  7、支票领用人领用支票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造成经济损失者应按损失程度赔偿。

  二、货币资金对外收付程序

  1、本公司一切货币资金收支由财务部负责。

  2、所有与本公司业务有关的对外付款,必须先填制“借款单”,由经办人、经办部门经理签字后,送资金管理负责人审核签字,然后报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借款时需副总经理签字。出纳依据填制的凭证方可办理付款手续。办理上述对外付款时,属于对外股权投资、向外借出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债券投资等,须经董事长批准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3、财务部在办理付款手续时,应首先审核“借款单”的签字手续是否齐全,付款的内容、金额是否正确。在签发银行支票或填制银行汇款单的同时,会计负责审核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后的凭证,据实填写“付款凭证”,方可付款。

  4、投资业务的付款需附上投资合同及相关文件,其他业务如有合同或协议的,在办理付款手续时也应附上有关的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

  5、为保障公司对外付款的及时、准确,各业务部门在付款时间前务必办理好“借款单”的批准签字手续,送财务部。大额付款必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以便财务部及时调整公司资金金额,保证款项的`及时支付。

  6、一切收、付款必须赁证齐全,收付业务完成后加盖收讫和付讫印章。所有与现金或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有关的人员在业务处理后,都必须在相关文件上签字,以备追溯责任。

  7、业务费开支,应本着合理、廉洁的原则,从严控制,严禁用公款到高级餐厅、舞厅、等处消费。正常业务交往的招待费用,须书面说明支付原因、去向,陪同人数,由公司主管审批,严禁“先斩后奏”。

  8、业务费的报销必须在三日内报账,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第四条借款及审核报销制度

  1.严格控制各项借款。严格自报用途,公款私用,因公出差需借款时,必须事先填制出差任务单。同时,填借款单,由公司总经理或付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出差借款,由副总经理签字。财务部依据出差地点、时间支付借款。出差人员须在回公司后七日内,凭与出差任务、路线、时间相符的车船票、住宿票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同时退还余款。凡长期不来报销者,财务部有权从其实发工资中扣款抵还。并可扣付每天0.05%的罚金。

  2.职工因公出差或探亲、疗养时,必须按最近线路乘车,严格执行国务院、财政部及我公司关于差旅费报销的有关规定,不得已出差或疗养之机游山玩水,观光名胜,凡不按任务单所指的地点、时间完成出差任务或超出规定的开支,财务部拒绝报销。

  3.各种支出款项,报销时必须有对方单位的正式发票,据以填制的费用报销单等,财务部审核无误时,经公司领导签字方可报销。金额较大的需两位领导同时签字方可予以报销。

现金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健全会计档案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史料的证据。

  因此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建立和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切实把会计档案管好。

  二、本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会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及装订成册。

  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会部门保管一年,第二年上半年应由财会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档案室保管。

  三、归档范围:

  1、会计报表2、会计帐簿3会计凭证

  实行会计电算化,年末必须将本年帐套数据软盘备份,每份数据均要备份二份,异地保管在指定的保管柜内。

  四、整理方法:

  1、分类:一般按年度形成分类,即首先按会计年度分开,然后按“类别名称”将会计档案分为报表、帐簿、凭证三大类。

  帐薄:一般是一本为一卷(册),即一个保管单位。活页帐应抽出空白页,再按会计科目顺序装订成册,并加具帐簿封面。

  凭证:按会计凭证的材料形成时间为顺序,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按日、旬、月的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年内连续编号共几册,并填写封面和备注。每册厚度要适中,装订线处要封角并由立卷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履行签封手续,以示负责。

  报表:按年报、季报、月报、旬报等分别组成保管单位,可按文书立卷要求进行,卷内目录一般填到月或季表类型。

  2、组卷:

  会计凭证中工资清单签名的一页,应按月、按年归入到当年度的文书档案中去,属长期保管。

  3、卷内排列:一般应按会计材料形成时间顺序排列,报表卷内文字材料(如决算说明等)在前,表格在后。

  4、编页号:只编有效页号,一页一号,活页空帐页要抽出。

  5、装订:应拆除所有金属物,对已损坏的会计材料要进行裱糊,缺少装订线的要加边。

  6、拟写案卷题名(标题):一般应由责任者(即作者)、时间(针对年月)、内容和名称四部分组成。

  7、案卷排列与编卷号:应先分报表、帐簿、凭证三大类,再按每类的不同保管期限顺序由长到短排列,一年度一个流水案卷号。

  8、编制案卷目录:历年案卷目录分报表、帐簿、凭证装订成三本。

  9、归档时间: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财会部门保管一年,以方便利用。期满后,原则上应按期将会计档案移交给档案室保管。移交时,财会部门应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案卷目录)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应签字,一份由会计部门留存,一份随会计档案移交。若档案库房限制不能全部接收时,可暂留财会部门保留,但会计部门需编制会计档案案卷目录送档案室存档。

  五、保管期限:

  1、会计报表:

  年报为永久;月报表和季报表为五年。

  2、会计帐簿:总帐十五年;现金日记帐二十五年;银行日记帐二十五年;明细帐和辅助帐均为十五年。

  3、会计凭证:十五年。

  六、会计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1、会计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

  2、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3、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积极提供利用,也可以为上级单位提供利用。调阅时,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要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人员借阅,要有调阅单位的正式介绍信,并注明调阅会计档案的内容,经单位领导人和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后,办理调阅手续。在调阅过程中,只能调阅与调阅内容有关的'资料,不能调阅与调阅内容无关的资料。原则上档案原件不得借出,也不得拆散原卷(宗)册。外单位调阅会计档案,要抄录和复制的由会计主管人员签署意见,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各单位应当建立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为会计档案的利用提供依据。

  七、会计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除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涉及房地产权的转让契约外),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会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销毁清册,按不同情况分别报请主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销毁,销毁时应派人监销。销毁后,经销人、监销人、批准人均应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

现金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公司对现金的管理,防止资金滞留,加快资金周转,保证资金安全,杜绝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收受回扣,报假帐,假公济私等行为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出纳现金的管理。

  公司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各种现金收付原始凭证。各种原始凭证务必真实、合法、准确,审批手续务必齐全,不贴合要求的凭证,出纳员拒绝受理。出纳员务必设置现金日记帐,对每笔收付款务必序时登记,逐日结出余额,每日下班前,务必核对现金帐面余额及库存余额。严禁白条抵库,白条抵库视同挪用公款。出纳员的库存现金及现金日记帐务必理解财务部不定期检查。

  二、现金营业款的管理。

  各部门的收银员务必在当班营业终了,根据实际所收款填制解款单后,将营业款交给指定收款人(店面出纳)。指定收款人在每班终了,打出清帐单,在未收款项之前,不得将清帐结果告诉收银员,否则每次罚款5元,收妥营业款之后,将长短状况作好记录并通知收银员。收银员如果出现长短款超过1元的,每出现一次,作过失一次,罚款5元。门店出纳每日营业款数额为上日下午班营业款+当日上午班营业款,务必当日下午存入银行,无不可抗拒原因迟存或少存者,算过失一次,并按每一天0.5%的比例收取罚款。营业款不得擅自用于费用及货款的支付,特殊状况务必经总经理批准。

  三、现金进货管理。

  确需现金进货的业务,由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及订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在财务部借支现金进货。借支时务必在借据上注明进货品种金额和结帐时光。剩余现金务必当天归还财务部。货物到达时,立刻办理入库手续,并在入库后一个星期内到财务部结帐。每超过一天罚款20元。

  四、大宗业务销货现金管理。

  公司的'批发业务销售原则是货出去、钱进来,钱货两清。如特殊状况发生赊销行为,须经总经理批准,并签订好合同,本着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货送出未收回货款时,应从收货方取得欠条。货款收回后,应于当日上交财务部,未及时上交的,则按每一天5%的比例收取滞纳金,如将货款收回后挪作他用的,处以一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追究法律职责。逾期未收回的货款由经办人负责全额赔偿。

  五、现金借支的管理。

  公司严格控制借支现金。

  1、差旅费借支的管理。因公出差,根据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后能够借支,在完成工作任务之后一星期内到财务部结帐,逾期按每一天5%比例收取滞纳金。

  2、备用金借支。备用金是公司特许特定人员因指定工作需要而长期持有的必须限额现金。备用金须单独存放,专款专用,备用金按出纳现金管理原则进行管理,财务部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保管状况。

  3、其他借支的管理。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私人借支现金,特殊状况,经总经理批准后,从财务部借款的,务必制定还款计划,严格按还款计划还款,逾期还款的从每月工资奖金中扣款,并按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六、其他款项的管理。

  各部门的零星款项,如纸箱或其他收入的款项,由出纳员收取,收款务必开具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据。收款不开收据的视同贪污行为,处以100%的罚款。收款额未满500元的于次月1日上交财务部入帐,满500元的随即上交财务部入帐,否则,每一天罚款5元。

现金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总公司机关现金使用、管理,明确使用范围,加强财务监督,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总公司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总公司机关任何部门、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总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统一管理总公司机关的财务收支。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章 现金收入管理

  第五条 总公司机关各部门的现金收入须及时送交财务部报账,严禁各部门截留收入或坐支现金。

  第六条 坚持收、支两条线,总公司机关财务科收入的现金、结算票据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第七条 严禁将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蓄,严禁保留账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第三章 现金支出管理

  第八条 总公司机关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支票转账结算,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现金。

  第九条 现金支付手续要齐全,报销单据正确合法。经办人员应在主管领导同意、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核签字后后方可报销。

  第十条 下列业务可以支付现金:

  1. 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2. 出差人员差旅费;

  3. 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

  4. 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

  5. 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 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严禁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第十二条 因公外出人员携带必要的现金要填写借款借据,并由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支付。

  外出人员返回后应在当月15日或25日前报销,不允许长期借款。

  报销时必须按规定标准支付,同时,认真核实车船票和住宿费,检查发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标准,未注明和发票填写项目不全及超标准住宿的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 大学生探亲途中从公司到家往返交通费用给与报销,并执行以下报销标准:长途交通费限报火车硬座票、轮船四等舱票和长途汽车票(乘坐长途汽车特指火车不方便到达的地方);短途交通费限报公共汽车票(包括小公共汽车),其他交通费不予报销。报销时须本人提供相应车票证明,无车票或车票超标准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 签发银行转账支票时应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经办人员应及时报销发票,以注销登记记录。

  第十五条 严禁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及空白支票。

  第四章 备用金管理

  第十六条 总公司机关经理办、行政科、食堂按核定标准设立备用金,不包括在库现金限额内。其他部门因业务需要备用金的,应报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并报财务执行。

  第十七条 总公司机关经理办的备用金标准暂定为5000元,行政科为20xx元。

  第十八条 各部门备用金应由报账员负责专人管理,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被盗、遗失,并做好盘点工作。

  第十九条 备用金为各相关部门日常小额开支的周转金,主要用于差旅费、按规定批准的临时人员劳务费、1000元以内的零星购置费、小额接待费等。

  第二十条 报账员须严格按规定支付方式使用备用金。对于已发生的经济业务,报账员应及时到财务科报账以补足备用金。

  第二十一条 报账员应于每月末编制备用金盘存表,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财务科。

  第二十二条 总公司机关领导、财务科应监督备用金的安全完整,并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情况。

  第二十三条 财务科每年年初根据总公司机关领导的批示向各相关部门发放备用金,年底各相关部门报账员到财务科核销。

  第五章 库存现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 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总公司机关3~5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超过限额的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二十五条 库存现金、现金支票及转账支票由出纳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应由财务科负责人负责保管。

  第二十六条 财务室应将各种结算凭证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险柜内。保险柜应打乱密码,钥匙随身携带,人离门锁,防盗防失。

  第二十七条 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出纳人员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向总公司机关领导报告,并追查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严禁私人借用公款,严禁白条抵库,更不得挪用现金。

  第二十九条 财务室不准替私人存放现金,防止发生意外。

  第五章 银行账户管理

  第三十条 财务科应严格按照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开立存款账户,并由出纳负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出纳应不定期或定期与银行对账,并于每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数额相符。若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二条 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

  第六章 账目管理

  第三十三条 财务科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现金账目。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人员严禁登记总账。

  第三十四条 出纳应根据业务票据,编制记账凭证,并逐笔登记现金收付情况,做到账目日清月结,确保账款相符。

  第三十五条 出纳应予每月月末核对未达帐项,并及时催查清理。

  第三十六条 记账时应再一次严格审核凭证,严禁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登记入账。

  第三十七条 出纳与会计应定期于每月15日、25日结账日核对现金、银行日记账与总账,确保账账相符。

  第七章 处 罚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情节十分恶劣的,报送公安机关。

  第三十九条 凡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的,除给有关财务处分外,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违纪金额10%~30%的罚款。

  第四十条 所有罚款一律上缴总公司机关。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由总公司机关财务科制定,经总公司机关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由总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从 年 月 日起执行。

现金管理制度13

  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监督和管理,健全现金收支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加强资金周转,保证现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公司财务部,在财务总监的领导下,对各部门现金实施监督和管理。

  二、借款管理:从20xx年度起,公司所有员工不允许提前支借公司现金(每月15日公司通过网银将员工工资转入个人账户,不再发放现金)

  三、费用报销管理

  1、公司刘总的费用报销权限为单笔100元以下的合理开支,各分公司经理的费用报销权限为单笔50元以下的合理开支,超出权限的开支在支付前必须电话告知公司会计,由会计做好记录在上报刘总批准后再执行,老板不在时委托代理。

  2、报销费用必须取得原始发票,否则不给报销。

  3、公司每日发生的费用由出纳做汇总表,与原始发票或收款收据交于会计保管。

  4、各分公司每日发生的费用由分公司经理做汇总表,与原始发票或收款收据在每月10号、20号和月末一天由拉货司机卸完货离开时,做好交接记录带回西安总部与会记交接。

  5、下列情况不予报销,由公司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及相关负责人自行承担。

  a、没有老板事先审批的费用单不予报销;

  b、无凭无据或证据不全的费用单不予报销;

  c、经会计核查,理由不合理或报销金额与实际支出金额不符的费用单不予报销;

  d、因个人原因发生的'货丢、货损赔偿,违约罚款,滞纳金及赞助,捐献的支出不予报销。

  四、涉及接触现金的部门管理

  a、开票员在收现收时要当面看清、数清,否则造成后果自行承担。

  b、因业务需要换零用款时,必须复核,防止丢失、短少。

  c、收款时拣、拾客户钱物时,须交公司出纳进行登记,应开收据,转作收益处理,如客户找回来后如数冲回,退还本人。不得挪用他人或占为己有。

  d、在工作中对所有现金必须妥善保管,遗失自负。

  e、工作人员必须将每天的现收及时上交财务处出纳,填写交款清单签字,严禁滞留现金好几天,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f、购买物品所借现金必须当日报账,如因一时购买有困难次日需向出纳员说明情况,3日内不报账,出纳员有权收回所借现金。

  g、外出差人员回公司后3日内应主动向财务部报账,将所剩现金交回。

  h、出纳员不得擅自将公司现金借给个人或其他单位,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将公司收入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准垫支挪用。

  j、每周日做一次周汇总,每月1日做上月开支汇总,上报会计。

  k、外接货人员必须将当日所收取的所有现收在下班之前及时上交出纳员。

  L、返货人员收现金管理规定

  1、对各分公司所收返货凭票收取自提运费,不得减免(含收货站费用已清的客户)并请客户出示身份证进行登记登让。

  2、对原返回的货物在登记册上必须注明“原返”字样。按原票运费的3倍收取客户往返运费(回西安是双倍运费)不得与各分公司所收返货混登。

  3、对于返货有货损时划清责任,等领导处理意见后再收费发放。

  4、返货需要中转的货物在收货开票时全程运费已现收,在中转时本公司需支付中转方从西安到目的地的运费,返货管理人员必须作好记账。

  5、中转返货在收货开票时全程运费是提付,在中转时中转方需垫付本公司从分公司到西安的运费,返货管理人员应及时按对方规定的时间返货运费。

  6、对当日未发出的货做核对,账物相符。

  7、每日监督各分公司是否将当月所有收返货现金存入银行。

  8、每月3日前核算各分公司及司机返货提成并兑现,及做返货月报表交会计处。

  z、回单管理人员收现金管理

  1、每日统计回单返回货物(含现付)具体明细一发往路线、名称、货号、金额及付款方式,发货人联系电话等。

  2、每日电话了解各分公司回单是否收到,货是否提走,回单是否签收,让哪各司机带走,如果其环节有问题协助各分公司经理。

  3、对返回西安的回单及时通知发货人取回单结算运费,若不能自取回单的客户由回单管理人员上门去结运费并做好签字确认手续。

  4、对回单要求一周内返回(特殊情况除外)10日内结完账。

  5、对每日所收现金统计管理,在下班前交财务处做号签字交接手续,若未见上交,按前台收货开票收现金管理规定执行。

  6、每月3日前做上月回单付款汇总表已份交会计处。

  x、各分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规定:

  1、票据收取自提货客户的运费,代收货款,垫付货款,保价费及运费。

  2、监督、审核、收取送货人员收回的各项和收货人签字收单。

  3、对运价有争议的客户,经西安货价负责人同意后,由客户写清实交金额,签字后并将运单收回。带回西安会计处,冲减运费收入。

  4、凡西安已垫付的款项,必须如数收回,任何人无权少收,否则承担全部责任。

  5、西安总部通知取消,增加,减少的货款或运费要做好记录(时间、通知人、货号、原因、金额等)凭此据在财务冲减货增加账。

  6、因原货返回无法收回各款项,凭返货票冲减收。

  7、因票开错或货发错,需转入本公司其他站点,转走方冲减账,收到方增加账,并暗示收回。

  8、对“三日付款,提货付款,否则返回,垫付货款”的单子当日概不欠款,谁欠谁负责。

  9、对疑难客户让其办晚手续再送货,否则不送,存放一周不提,将返回西安总部。

  10、因客户不便,送货员同意第二天收回货款,由客户在托运单签字确认“货已收,款未付”送货员签认,送货在第二天收回,否则由送货员承担全部责任。

  11、事故造成的货款未收回的(丢货、丢票、货损、货送错等)分清责任,由责任人负责。

  12、原因不明,未收回款由收款人具体负责。

  13、对票据的交接,保管责任明确。

  14、对发货人同意欠款的单子,必须让发货人将托运单带回公司总部签“发货人同意欠款时间,到期收款人拒收,由收、发货自行解决与本公司无关”字样,接到公司通知后再发货。

  15、每天对未发出货的各应收款项与业务员核对,做到票据,账务相符。

  16、银行存款数要及时送存银行,严禁挪用公款,一旦发现给予严重的处罚或开除及报公安机关。

现金管理制度14

  为了加强公司对现金的管理,防止资金滞留,加快资金周转,保证资金安全,杜绝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收受回扣,报假帐,假公济私等行为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 出纳现金的管理。

  公司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各种现金收付原始凭证。各种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准确,审批手续必须齐全,不符合要求的凭证,出纳员拒绝受理。出纳员必须设置现金日记帐,对每笔收付款必须序时登记,逐日结出余额,每日下班前,必须核对现金帐面余额及库存余额。严禁白条抵库,白条抵库视同挪用公款。出纳员的库存现金及现金日记帐必须接受财务部不定期检查。

  二、 现金营业款的管理。

  各部门的收银员必须在当班营业终了,根据实际所收款填制解款单后,将营业款交给指定收款人(店面出纳)。指定收款人在每班终了,打出清帐单,在未收款项之前,不得将清帐结果告诉收银员,否则每次罚款5元,收妥营业款之后,将长短情况作好记录并通知收银员。收银员如果出现长短款超过1元的,每出现一次,作过失一次,罚款5元。门店出纳每日营业款数额为上日下午班营业款+当日上午班营业款,必须当日下午存入银行,无不可抗拒原因迟存或少存者,算过失一次,并按每天0.5%的.比例收取罚款。营业款不得擅自用于费用及货款的支付,特殊情况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三、 现金进货管理。

  确需现金进货的业务,由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及订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在财务部借支现金进货。借支时必须在借据上注明进货品种金额和结帐时间。剩余现金必须当天归还财务部。货物到达时,马上办理入库手续,并在入库后一个星期内到财务部结帐。每超过一天罚款20元。

  四、大宗业务销货现金管理。

  公司的批发业务销售原则是货出去、钱进来,钱货两清。如特殊情况发生赊销行为,须经总经理批准,并签订好合同,本着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货送出未收回货款时,应从收货方取得欠条。货款收回后,应于当日上交财务部,未及时上交的,则按每天5%的比例收取滞纳金,如将货款收回后挪作他用的,处以一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逾期未收回的货款由经办人负责全额赔偿。

  五、现金借支的管理。

  公司严格控制借支现金。

  1、差旅费借支的管理。因公出差,根据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借支,在完成工作任务之后一星期内到财务部结帐,逾期按每天5%比例收取滞纳金。

  2、备用金借支。备用金是公司特许特定人员因指定工作需要而长期持有的一定限额现金。备用金须单独存放,专款专用,备用金按出纳现金管理原则进行管理,财务部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保管情况。

  3、其他借支的管理。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私人借支现金,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从财务部借款的,必须制定还款计划,严格按还款计划还款,逾期还款的从每月工资奖金中扣款,并按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六、其他款项的管理。

  各部门的零星款项,如纸箱或其他收入的款项,由出纳员收取,收款必须开具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据。收款不开收据的视同贪污行为,处以100%的罚款。收款额未满500元的于次月1日上交财务部入帐,满500元的随即上交财务部入帐,否则,每天罚款5元。

现金管理制度15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公司的现金安全,依据《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建立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制度。不相容职务包括:授权人、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

  第四条建立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被授权人的现金审批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等内容。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第五条被授权人应当根据现金的授权制度进行现金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按照审批人的意见办理现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授权部门报告。

  第六条对大额的现金支付或资金运作,要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控制风险的发生。

  第七条财务处为公司现金的归口管理单位,对现金的支付业务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支付计划。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向审批人提交资金用款计划,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及收款单位,并附经济合同或采购计划。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审批职责、权限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合理的或有损公司利益的支付申请拒绝批准。

  3、付款审核。财务处接到审批有效的付款计划后,审核人应积极安排资金,并对具体付款单据与付款计划进行对照、审核。复核付款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和程序是否正确,有关单证是否妥当等,审核无误后,交由承办人员办理付款。

  4、办理支付。付款经办人员接到经初审无误的付款单据后,要再次对付款单证是否齐全、妥当、金额是否正确、收款单位是否妥当、是否符合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第八条、财务处内部管理。

  1、财务处设立专职现金出纳和银行出纳,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负责管理公司的现金收、付和管理业务。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不得一人办理现金的支付业务,并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3、对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或截留收入。

  4、对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5、超过现金支付范围的现金,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6、对库存现金进行不定期的盘点,做到帐物相符,保证现金的安全。

  7、出纳人员每月要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做到帐帐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8、出纳人员对与付款有关的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背书转让、注销等必须规范进行,并设立登记薄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

  9、有关人员对应收票据的接收、转让必须认真仔细,按照规范进行。对有疑问的票据予以查询,有问题的要退回,对受理的票据要详细记录并妥善保管。

  10、有关财务人员对办公用财务专用章、名章必须妥善保管,并按规定使用。如因个人保管不但或不按规定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

  11、财务处要培养会计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的品格,从思想上消除危害现金安全的因素。

  第九条、因业务需要在银行新增帐户时,须经公司有关领导审批。

  第十条、因公司资金发生困难,需向金融机构贷款时,须报公司有关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从银行向用户开出承兑汇票每月只能一次,超过100万元时,需经公司领导、采购部门研究确定。

  第十二条、银行间的大额资金调动超过100万元时,须经公司有关领导同意。

  第十三条、因资金紧张需向银行贴现承兑汇票时,无论数额大小需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

  一、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现金安全和出纳人员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二、为保证公司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必须保持适量的库存现金。

  三、现金的使用,要能保证下面的项目能及时支付:

  1、产品销售的'运输费、报关费、转厂费、广告费。

  2、本公司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

  3、员工差旅费、学习费、客户的业务招待费。

  4、驾车人员的车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

  5、员工工伤事故、生活困难和突发事件和临时借款。

  6、设备的小型维修的人工费,所需的零配件及其他五金材料费。

  7、公司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小额开支。

  四、除保证上项两天的开支外,多余的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五、公司现金必须存放在财务室的保险柜内。工资发放的现金袋应争取当天发放完毕,避免在保险柜外放。

  六、不准以收抵支,收支必须分开。

  七、不准代其他单位收、付现金。

  八、不准将公司存帐户借给他人使用。

  九、不准以白条或不符合帐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十、不准私设小钱柜。不得将长款存放一边,脱离帐务监督。

  十一、出纳人员要认真、逐笔、顺序登记好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每天业终了,应核对帐、款是否相符,月终应与会计核对帐帐、帐实是否相符,如有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调帐。

  十二、财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如有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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