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制度(合集)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现金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现金管理制度1
一、为了加强现金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及各部门同各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凡达到支票起点的',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属下列范围的可支付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它专门工作报酬。
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结算起点为1000元)。
三、财务部门现金的存放必须使用保险柜,并做到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用后及时锁好。当保管钥匙的人员有特殊情况请假时,需事先向领导请示,请假获准后,钥匙要由部门领导责成专人代管。
四、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每发生一笔现金收(支)都有要及时在“收”、“付”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及收(付)款人名章,及时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支。结出每日余额,月末做出月结和累计收支发生额。
五、购买物品在100元以下的需借用现金时,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现金)”经院长审批后由出纳员付款,所借现金必须当日归还,遇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归还的,财务部门凭“借款单”及时转帐,不得以白条抵库。
六、因公外出,包括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将本部门科主任审批意见及签章的借款凭证交医院领导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先编制采购计划,否则出纳人员不予付款。外埠出差归来的人员,必须在返回后的三日内报帐。
七、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必须核对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金,做到每日现金、帐相符。对超过现金限额的部分及时送存银行。
八、送交款,提取现金必须保证安全。每次到银行交大额现金款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以确保安全。
九、有关现金管理的其他几项规定:
1、不准超出规定限额范围使用现金。
2、不准以不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
3、不准因私事借用公款,不得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4、不准私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5、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和用转帐支票套取现金。
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7、财务部门存放现金过夜,不准超过一万元(待定)。因特殊情况超限,应有主管领导同意。
现金管理制度2
一、各部门按规定领取备用金,由专人负责进行日常报销业务。
二、报销适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核对无误后方给予报销,不能白条抵库。
三、凡现金支出的各项费用,应按明细用途分别填写另用单。并由经手人和主管、总经理三人签字方可报销。
四、财务部将报销单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科目编制现金付款凭证,统一报销,补足备用金。
五、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营业款。每天的营业款必须在次日全部解入银行。
六、凡暂支现金(包括差旅费及小额支出)须填写暂支单,经主管报总经理同意,方可提取现金,并应及时结算,不得随意拖欠。
七、公司财务部现金报销定于每周三上午,每月逢5日(发工资)不报销。
现金管理制度3
现金、票据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我工区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实行现金管理的规定》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规定。
1、工区现金、票据等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工区财务科,按照“统一管理,归口管理“的办法对现金、票据实行管理。
2、现金、票据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实行现金管理的规定》,并按此《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
3、对支票和其它票证、凭证的管理,必须坚持检验、复核制度,堵塞漏洞。
4、取送巨款必须用专车、并有专人负责押运。取送数额特大的款项,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保卫处派员重点护卫。
5、存放现金、票据必须用合格的保险柜,财务室门窗必须牢固、安全。并安装防盗报警设备。现金、票证必须有专人保管。
6、财务室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超过银行规定限额的现金,必须当日存入银行。由于特殊需要,必须过夜存放的,应专柜存放,专人看守。
7、财务部门必须制定落实内部安全工作责任制。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在使用、保管、储存时必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8、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现金管理制度4
现金管理制度是管理货币流通的重要措施,加强对现金管理,也是管好用好教育经费的一个重要环节。为切实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支付教职工个人工资、津贴、福利费、退休金等;支付各种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等;个人的劳务报酬;出差人员差旅费;本市单位之间在转帐限额以下的小额支付等。
二、库存现金在银行核定的'数字以内,一般不超过三天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不得以条抵库。
三、将收入的现金及时送存银行,支用现金时从银行支取,不得坐支现金。
四、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五、坚持杜绝用转帐凭证套换现金,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将单位的现金,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等各种违法行为。
六、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
现金管理制度5
公司建立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制度,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公司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现金的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1.现金使用的范围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理》的规定执行。公司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员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及应报销的出差补助费用;
(6)结算起点1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2.除以上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支付现金。
公司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出纳员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提取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主管批准后提取。
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公司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公司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公司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公司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注明借用现金的用途,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送财务,经财务部主管审批后方可支取。各业务人员应及时清理借款,公司应视业务需要制定还款期限及措施。
办理现金报销业务,经办人要详细记录每笔业务开支的实际情况,填写《支出凭单》,注明用途及金额。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应报销的原始凭证,根据成本管理、费用管理有关审批权限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支付个人的临时工工资、顾问费等,出纳员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领导的批示,以及经过审核的《支出凭单》,并由经办人、收款人签章后,支付现金,同时办理代扣个人收入所得税手续。
出纳员办理完毕现金收付款业务后,应及时在单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及出纳员签章,并将自制原始凭证加盖“附件”章。
出纳员要每天清点库存现金,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库存备用金必须存入保险柜,出纳员必须妥善保管保险柜。凡当天收到的现金款项,应及时送交开户银行,不得用于其他款项支出。
财务负责人应高度重视现金管理,对现金收支进行严格审核,不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对现金管理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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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开户单位如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开户银行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其情节轻重给子警告或罚款。
按规定,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警告或罚款:
(l)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按超过额的10%~30%处罚;
(2)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按超出额的10%~30%处罚;
(3)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按凭证额10%~30%处罚;
(4)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坐支额度和使用范围坐支现金的,按坐支金额的10%~30%处罚;
(5)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的.,按借用金额10%~30%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处以罚款:
(l)保留账外公款的,按保留金额10%~30%处罚;
(2)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的,按交易额的10%~50%处罚;
(3)只收现金拒收支票、银行汇票、本票的,按交易额的10%~50%处罚;
(4)开户单不采取转账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按购买金额50%至全额对买卖双方处罚;
(5)用转账凭证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30%~50%处罚;
(6)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30%~50%处罚;
(7)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30%~50%处罚;
(8)将单位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按存入金额30%~50%处罚;
(9)发行变相货币和以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流通的,按发行额或流通额30%~50%处罚。
具体处罚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上述原则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
开户单位对开户银行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必须首先按照处罚决定执行,然后在10日内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复议;开户单位对人民银行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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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工作认真细心,不出差错,态度热忱。
1、每天做一次现金日记帐,做到准确无误,及时向学校报告现金使用情况,便于学校掌握及统筹安排。
2、现金日记帐与现金必须相符,随时接受学校及上级部门的检查。
3、当天现金数额超过5000元以上必须存入银行,现金管理人员不得让大额现金停留自己家里,出现差错自己赔偿。
4、现金管理人员不得私自挪用公款,不得私自给他人借款,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长批准同意签字后才能借款,否则,视为挪用公款。
5、现金管理人员在收取各项费用时,必须向交款人开好统一收据,收据用完后存档、备查。
6、不准擅自租借银行帐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7、现金管理人员要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领取或使用5000元以上大额资金时必须由两人以上同时办理。
8、现金开支范围: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l)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绘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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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2、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经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主管、镇领导批准后支付现金。
3、单位所购固定资产、大宗商品、工程款以及其他超过现金支付限额1000元以上的物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4、单位职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财务主管审核,单位主要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的即转应收款。
5、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单位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财务主管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支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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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总公司机关现金使用、管理,明确使用范围,加强财务监督,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总公司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总公司机关任何部门、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总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统一管理总公司机关的财务收支。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章 现金收入管理
第五条 总公司机关各部门的现金收入须及时送交财务部报账,严禁各部门截留收入或坐支现金。
第六条 坚持收、支两条线,总公司机关财务科收入的现金、结算票据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第七条 严禁将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蓄,严禁保留账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第三章 现金支出管理
第八条 总公司机关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支票转账结算,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现金。
第九条 现金支付手续要齐全,报销单据正确合法。经办人员应在主管领导同意、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核签字后后方可报销。
第十条 下列业务可以支付现金:
1. 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2. 出差人员差旅费;
3. 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
4. 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
5. 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 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严禁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第十二条 因公外出人员携带必要的现金要填写借款借据,并由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支付。
外出人员返回后应在当月15日或25日前报销,不允许长期借款。
报销时必须按规定标准支付,同时,认真核实车船票和住宿费,检查发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标准,未注明和发票填写项目不全及超标准住宿的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 大学生探亲途中从公司到家往返交通费用给与报销,并执行以下报销标准:长途交通费限报火车硬座票、轮船四等舱票和长途汽车票(乘坐长途汽车特指火车不方便到达的地方);短途交通费限报公共汽车票(包括小公共汽车),其他交通费不予报销。报销时须本人提供相应车票证明,无车票或车票超标准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 签发银行转账支票时应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经办人员应及时报销发票,以注销登记记录。
第十五条 严禁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及空白支票。
第四章 备用金管理
第十六条 总公司机关经理办、行政科、食堂按核定标准设立备用金,不包括在库现金限额内。其他部门因业务需要备用金的,应报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并报财务执行。
第十七条 总公司机关经理办的备用金标准暂定为5000元,行政科为20xx元。
第十八条 各部门备用金应由报账员负责专人管理,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被盗、遗失,并做好盘点工作。
第十九条 备用金为各相关部门日常小额开支的周转金,主要用于差旅费、按规定批准的临时人员劳务费、1000元以内的零星购置费、小额接待费等。
第二十条 报账员须严格按规定支付方式使用备用金。对于已发生的经济业务,报账员应及时到财务科报账以补足备用金。
第二十一条 报账员应于每月末编制备用金盘存表,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财务科。
第二十二条 总公司机关领导、财务科应监督备用金的安全完整,并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情况。
第二十三条 财务科每年年初根据总公司机关领导的批示向各相关部门发放备用金,年底各相关部门报账员到财务科核销。
第五章 库存现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 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总公司机关3~5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超过限额的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二十五条 库存现金、现金支票及转账支票由出纳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应由财务科负责人负责保管。
第二十六条 财务室应将各种结算凭证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险柜内。保险柜应打乱密码,钥匙随身携带,人离门锁,防盗防失。
第二十七条 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出纳人员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向总公司机关领导报告,并追查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严禁私人借用公款,严禁白条抵库,更不得挪用现金。
第二十九条 财务室不准替私人存放现金,防止发生意外。
第五章 银行账户管理
第三十条 财务科应严格按照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开立存款账户,并由出纳负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出纳应不定期或定期与银行对账,并于每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数额相符。若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二条 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
第六章 账目管理
第三十三条 财务科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现金账目。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人员严禁登记总账。
第三十四条 出纳应根据业务票据,编制记账凭证,并逐笔登记现金收付情况,做到账目日清月结,确保账款相符。
第三十五条 出纳应予每月月末核对未达帐项,并及时催查清理。
第三十六条 记账时应再一次严格审核凭证,严禁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登记入账。
第三十七条 出纳与会计应定期于每月15日、25日结账日核对现金、银行日记账与总账,确保账账相符。
第七章 处 罚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情节十分恶劣的,报送公安机关。
第三十九条 凡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的,除给有关财务处分外,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违纪金额10%~30%的罚款。
第四十条 所有罚款一律上缴总公司机关。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由总公司机关财务科制定,经总公司机关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由总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从 年 月 日起执行。
现金管理制度10
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条款
依据《会计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此制度以加强公司现金内控和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确保安全性。
所谓现金,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实施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制度,如授权人、业务员、会计、保管员和审计员等。
建立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层和业务员在授权范围内的权力和责任。
被授权人须按授权制度审批现金,不可越权。若发现审批人超范围审批,业务员有权拒绝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对大额现金支付或资金运作,需经过集体决策和审批,以防风险发生。
财务处是公司现金的管理部门,按以下规定办理支付业务:
1、部门或个人提出用款计划,包括用途、金额、收款单位和相关文件;
2、审批人按照自己的职责和权限审批支付申请,拒绝不合理或损害公司利益的申请;
3、审核人在收到有效付款计划后,积极筹备资金并审核付款单据和计划;
4、付款经办人员复核付款单证后,确认无误后才能付款。
以上皆为严谨的操作流程,全体员工请务必遵守!
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条款
会计、出纳的主要职责如下:
(1)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记账、复核、报账,做到手续齐全、数字准确、账目清晰、按期报账;
(2)根据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财务、成本和利润执行情况,挖掘增产节约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上级提出合理化建议;
(3)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及时上缴税收及管理费用;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出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
(4)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财务人员应对银行存款余额、收支业务保密,只向公司领导提供银行存款余额信息;
(5)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6)核实公司各项与财务相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7)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相关经济资料,以便发现问题;
(8)主动配合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9)完成公司规定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财务人员应同总经理定期进行财务清查,确保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一致。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对于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财务人员应当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五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时,无论金额大小,均须经过总经理签字。若总经理外出,则需设法通知,获得同意后可以先付款后补签。公司可在以下范围内直接使用现金:
(1)经核算批准的职员工资、津贴、奖金;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2)公司规定的其他日常开支(物业、水电通信、快递、物流、出租车、购买日常用品等)。
第六条“支票”和“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法人代表章”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保管。支票盖章时,“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亲自加盖,并复核付款原始凭证。支票使用时需经过总经理亲自加盖“法人代表章”,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签字备查。
第七条
(1)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为20xx元,超出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需填写《现金领用单》,并注明用途和金额,经过总经理审批后提取。
(2)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时,需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提取。超出还款期限则自动转为应收账款,在当月工资提成中扣还。
(3)出纳员不能用不符合公司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公司员工不能用公司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取现金。
第八条发票及报销单符合公司报销规定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签字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九条工资由财务人员根据总经理办公室和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工工资表,交给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取款项,当月发放工资,填写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现金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公司对现金的管理,防止资金滞留,加快资金周转,保证资金安全,杜绝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收受回扣,报假账,假公济私等行为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出纳现金的管理。
公司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各种现金收付原始凭证。各种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准确,审批手续必须齐全,不符合要求的凭证,出纳员拒绝受理。出纳员必须设置现金日记账,对每笔收付款必须序时登记,逐日结出余额,每日下班前,必须核对现金账面余额及库存余额。严禁白条:抵库,白条:抵库视同挪用公款。出纳员的库存现金及现金日记账必须接受财务部不定期检查。
二、现金营业款的管理。
各部门的收银员必须在当班营业终了,根据实际所收款填制解款单后,将营业款交给指定收款人(店面出纳)。指定收款人在每班终了,打出清账单,在未收款项之前,不得将清账结果告诉收银员,否则每次罚款5元,收妥营业款之后,将长短情况作好记录并通知收银员。收银员如果出现长短款超过1元的,每出现一次,作过失一次,罚款5元。门店出纳每日营业款数额为上日下午班营业款+当日上午班营业款,必须当日下午存入银行,无不可抗拒原因迟存或少存者,算过失一次,并按每天0。5%的比例收取罚款。营业款不得擅自用于费用及货款的支付,特殊情况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三、现金进货管理。
确需现金进货的业务,由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及订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在财务部借支现金进货。借支时必须在借据上注明进货品种金额和结账时间。剩余现金必须当天归还财务部。货物到达时,马上办理入库手续,并在入库后一个星期内到财务部结账。每超过一天罚款20元。
四、大宗业务销货现金管理。
公司的'批发业务销售原则是货出去、钱进来,钱货两清。如特殊情况发生赊销行为,须经总经理批准,并签订好合同,本着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货送出未收回货款时,应从收货方取得欠条:。货款收回后,应于当日上交财务部,未及时上交的,则按每天5%的比例收取滞纳金,如将货款收回后挪作他用的,处以一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逾期未收回的货款由经办人负责全额赔偿。
五、现金借支的管理。
公司严格控制借支现金。
1、差旅费借支的管理。因公出差,根据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借支,在完成工作任务之后一星期内到财务部结账,逾期按每天5%比例收取滞纳金。
2、备用金借支。备用金是公司特许特定人员因指定工作需要而长期持有的一定限额现金。备用金须单独存放,专款专用,备用金按出纳现金管理原则进行管理,财务部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保管情况。
3、其他借支的管理。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私人借支现金,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从财务部借款的,必须制定还款计划,严格按还款计划还款,逾期还款的从每月工资奖金中扣款,并按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六、其他款项的管理。
各部门的零星款项,如纸箱或其他收入的款项,由出纳员收取,收款必须开具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据。收款不开收据的视同贪污行为,处以100%的罚款。收款额未满500元的于次月1日上交财务部入账,满500元的随即上交财务部入账,否则,每天罚款5元。
现金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现金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公司及各部门同各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凡达到支票起点的,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属下列范围的`可支付现金。
2.1职工工资、津贴。
2.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它专门工作报酬。
2.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2.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2.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2.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结算起点为1000元)。财务部门现金的存放必须使用保险柜,并做到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用后及时锁好。存放保险柜的房间无人时,需将保险柜的密码调乱报警器开关打开。当保管钥匙的人员有特殊情况请假时,需事先向领导请示,请假获准后,钥匙要由部门领导责成专人代管。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每发生一笔现金收(支)都有要及时在“收”、“付”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及收(付)款人名章,及时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支。结出每日余额,月末做出月结和累计收支发生额。5购买物品在100元以下的需借用现金时,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现金)”经总经理审批并签章后由出纳员付款,所借现金必须当日归还,遇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归还的,财务部门凭“借款单”及时转帐,不得以白条抵库。因公外出,包括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将本部门经理导审批意见及签章的借款凭证交总经理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先编制采购计划,否则出纳人员不予付款。外埠出差归宁的人员,必须在返宁后的三日内报帐。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必须核对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金,做到每日现金、帐相符。对超过现金限额的部分及时送存银行。送交款,提取现金必须保证安全。每次到银行交大额现金款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使用报警安全包,有保卫人员同行,以确保安全。有关现金管理的其他几项规定:
9.1不准超出规定限额范围使用现金。
9.2不准以不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
9.3不准因私事借用公款,不得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9.4不准私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9.5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和用转帐支票套取现金。
9.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9.7财务部门存放现金过夜,不准超过一万元(待定)。因特殊情况超限,应有主管领导同意。
现金管理制度13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在规定范围内使用现金。
2各部门的现金收入必须全额统一交财务部保管。
3库存现金限额为i000元,超出部分必须当日交存银行。
4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出纳员不得坐收、坐支现金。
5出纳员到银行提存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安全部派人乘公司专车前往,以保证安全。
6公款不准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以外的个人借款。
7严格控制携带大批公款外出,出差人员应按照出差天数、地点等,适当借支差旅费,经主管领导批准,一般一人一次借款不得超过20xx元,并提前一天通知出纳员。
8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三el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结账手续。迟报一天罚款:30元,每周一、周四上午九点为公司内部报销时间。
9外出采购支出在200元以上的,原则上使用支票结算。
10 严格执行企业报销制度和支出标准,各种原始票据要合法有效,凡不符合报销制度的,出纳员有权拒绝报销。
11 现金收付业务,应当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12 一切现金收、付必须有凭有据,对现金收、付凭证要严格审核审核时手续完整,数字正确。
13 出纳员和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职责范围,不得一人兼管。
14 接受公司内部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司完善会计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14
为进一步明确现金采购的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和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现对酒店现金采购物资管理规定如下:
一、酒店采购员现金的使用范围:仅用于酒店应急物资和大型批量食品采购使用。
二、酒店采购员借取现金的分类
1、日常应急现金采购,每次借款1000元。
2、婚寿宴、旅游团队、大型会议、特殊接待的批量采购,和厂家做促销活动的商品,或者购买市面上当季低价物资的,采购员根据经营部门提供的现金采购物资申请表到公司财务产权部借款,申请表要求数量、单价、金额齐全,且有经营部门负责人、酒店分管副总、执行总经理签字,采购金额1万元以上的还需运营中心总经理和公司总经理签字。
三、报销程序
1、采购员在批量采购物资时必须有两人以上的人员共同完成。
2、现金采购物资必须当天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3、日常零星采购采取补充备用金制,采购员凭签字到位的`验收单和发票到财务报销补充备用金。
4、现金批量采购物资的要求每十天到财务报销一次,采购员凭签字到位的验收单和发票到财务报销,未使用或未使用完的借款应退还财务产权部,不允许挪作其他用途。
四、财务产权部对酒店采购员现金的管理
1、财务人员应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和“多退少补”的原则,采购员逾期不来财务办理报销手续的,财务产权部将从采购员工资中扣回,并处以20—200元罚款。
2、费用会计应定期对采购员所借现金进行清理清收,避免呆帐、坏帐产生,对于不按规定销帐的采购员,费用会计在采取措施的同时,要将情况上报给财务负责人。
3、每年年底应对采购员所借现金进行大清理,采购员备用金户必须清零,因工作需要确实不能退还核销的,经核对确认后办理年底还款和新年度借款手续。
现金管理制度15
库存现金,是指小企业存放于会计机构、由出纳人员保管的货币资金(包括人民币和外币)。小企业必须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印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等相关规定,加强现金的管理和内部控制。
(一)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1、库存现金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1000元)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小企业在日常资金结算工作中,应按照上述范围严格控制现金支出。不属于现金结算范围的款项支出,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2、库存现金的限额
库存现金的限额,是指为了保证企业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允许企业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核定后的库存现金限额,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超过限额部分应于当日终了前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低于限额时,可以签发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补足限额。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企业,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3、库存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小企业在办理日常现金收支业务时要严格遵循以下规定:
(1)库存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小企业支付现金,可以从本企业库存现金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企业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小企业从开户银行提取库存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库存现金;不准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库存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人或支取库存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库存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私设“小金库”等。
(二)库存现金的核算
1、库存现金总分类核算
为了总括地反映库存现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小企业应设置“库存现金”科目,借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增加,贷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库存现金”科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收、付款凭证和银行存款、付款凭证直接登记。
(1)库存现金收入的核算
小企业库存现金收入的内容主要有:从银行提取现金、职工出差报销时交回的剩余借款、收取的零星销售收入款、收取对个人的罚款等。增加库存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2)库存现金支出的核算
小企业库存现金支出的内容主要有:向外部购买货物、接受外单位提供的劳务而支付的库存现金;向本单位职工发放工资、向单位内部有关部门支付备用金、差旅费而支付的`库存现金;为本单位职工代垫、代付有关款项以及其他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支付的库存现金等。小企业按照现金开支范围的规定支付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
2、库存现金明细分类核算
小企业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收支业务的小企业,应当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3、库存现金清查的核算
小企业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属于现金短缺,应按照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属于现金溢余,按照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现金短缺查明原因后,按照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处理时,按照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实际短缺的金额扣除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部分后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实际短缺的金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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