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作品“京味”形成的主要因素

时间:2022-04-18 11:34:24 老舍 我要投稿

老舍作品“京味”形成的主要因素

  老舍生长在北京,他不但熟悉北京的“胡同文化”,而且还有一个“北京情结”――爱北京。他用北京平民语言,写北京平民的生活情趣,写北京的自然景观,写北京的历史风俗,写北京的“官样”文化,形成了老舍作品的“京味”。

  一、对北京城和北京人的熟悉与热爱

  1.洞达北京蕴“京味”

  老舍的生长经历,是他的文学作品“京味”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他自幼生活在北京的“贫民区”,对北京城和北京“胡同市民”的人和事了如指掌,在他的大脑里储存了无数个含有“京味”素材的文学语言细胞,为他日后的“京味”作品创作打下了独具特色的、丰厚坚实的思想基础。老舍出生于北京一个贫寒的旗人家庭。父亲是清皇城一名护军,牺牲于抵抗八国联军的战斗中。生活全靠母亲缝洗和当佣工的收入来维持。老舍“刚一懂点事,便知道了愁吃愁喝”,“自幼过惯了缺吃少穿的生活,一向是守着‘命该如此’的看法”。 母亲的含辛茹苦,经济上的羞涩拮据,生活上的巨大压力,给老舍幼小的心灵打上了深深的烙印。这些艰难的生活经历使他身不由己地处在北京底层市民的行列里,与贫穷阶层的市民朝夕相处,使得大杂院、小杂院、车行、小巷里居民的琐碎事充满于耳,灌满于心。这种生活经历和生活环境,埋下了老舍对“胡同市民”同情和对封建传统文化愤懑的种子。老舍在北京生活近三十年所“吮吸”的素材“营养”,加上他思想成熟后对“北京城”的琢磨、消化,欣赏、品味,成为老舍用北京口语描写北京市民生活的“京味”源泉,也是老舍成功创作的绿色源泉。老舍生在北京,长在北京,受教育在北京,处女作和压卷之作写北京,北京融在了他的生命之中。老舍对北京环境的熟悉,对北京“胡同居民”的熟悉,对北京传统文化的熟悉,对北京语言的熟悉,使得他的文学作品好似在“北京城”里发酵的美酒一样,“京味”浓浓飘香。正像老舍说的:“我生在北平,那里的人、事、风景、味道和卖酸梅汤、杏儿茶的声音,我都熟悉。一闭眼我的北平就是完整的、像一张彩色鲜明的图画浮立在我的心中。我敢放胆描画它。它是条清溪,我每一探手,就摸上条活泼泼的鱼儿来。”可见,老舍熟悉北京,北京造就了老舍文学作品的“京味”。

  2.爱屋及乌谱“京味”

  老舍爱北京,也爱北京的一切。他心中不仅像常人一样始终怀着深深的乡情,而且还深蕴着一个永恒的“北京情结”。正是这一情结,使他在创作文学作品的同时创造了京味十足的文学语言。也正是这一情结,开启了老舍作品“京味”的生命之源。老舍在二十七岁那年,才离开北京。虽然,他的青少年时代,生活很艰苦,但是,满城的北京文化还是让他深深地爱上了北京,爱上了北京的一切。在一个地方吃尽了苦头,受尽了磨难,结果还爱这个地方,这里面自然有“子不嫌母丑儿不嫌家贫”的缘故。他把北京城看成自己的“家”了。正像他在《想北平》一文中说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黏合的一段历史……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这只有说不出而已。”老舍爱北京就像爱自己的母亲一样说不出怎么个爱法,但能像爱母亲一样爱北京也就爱到家了,爱到位了,爱到了“孝敬”的分上了。北京除了“养育”了老舍,还给了老舍许多许多。给了老舍北京文化,给了老舍创作的素材和灵感。正像老舍自己所说:“……因为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可见,老舍爱北京已经是爱到骨头里了。他爱北京的古与今,爱北京的楼与院,爱北京的风景与名胜,爱北京的山与水、花与草、树与木,爱北京的菜与果,爱北京的街与巷,爱北京的文化与艺术,爱北京的戏曲与说唱,爱北京的方言与口语。有了这么多的爱,便有了老舍笔下的北京“风景”和北京城大街小巷、大小杂院里发生的故事,这些故事“记录”下了北京的山水景致和小街杂院贫民生活中的日常琐事,表现出了北京的雄伟美丽和北京人的传统与世俗、静穆与雍容、复杂与简单、温和与善良。

  老舍的“京味”文学主要是他使用京味十足的文学语言。这种语言是“京味”文学的外在特征,也是“京味”文学最鲜明的标志。北京方言中最形象、最生动、最传神、最具地域色彩的正是在北京人嘴边上的最通俗、最日常的口语,即北京话口语。由于口语一般来自民间,原汁原味儿,口语和平民的生活是零距离,因此,它最通俗,最鲜活,最生活化。老舍说:“我自己的笔也逐渐的、日深一日的,去沾那活的、自然的、北京话的血汁”,“我愿纸上写的与口中说的差不多”。北京话有着悠久的历史,由于交流融汇了少数民族语言的营养,加上口语吸收了文人语言、贵族语言、宫廷语言的诸多词汇,这就使之成为汉语方言中性质最优、成熟化程度最高,能为各汉语方言地区的人们普遍接受的一种方言口语。老舍把这种高度成熟、高度发达的语言巧妙地运用于文学创作之中,酿造出了其作品的北京地域风味,惟妙惟肖地赋予了“京味”以实实在在的可感性。丰富生动的口语语汇,情感色彩浓烈的人称代词,活脱脱的歇后语、惯用语,轻快和软的儿化韵,四声完备的声腔韵调――“京味”。老舍创造性地继承了北京先人的文学语言传统,善于语言的锤炼,建起了“化俗为雅”的京味文学语言体。正如老舍说的:“不要只在语言上打圈子,而忘了与语言血肉相关的东西――生活。”“京味”语言之所以成了老舍作品的生命之源,是因为老舍笔下的北京语言来自北京平民的生活,同时,老舍又将普普通通老百姓的生活和生活中的日常话语搬到了其文学作品的字里行间,形成了地地道道的文学语言上的“京味”。

  二、对北京地域文化的写作取材

  1.“胡同文化”酿“京味”

  老舍强调作家要写自己熟悉的题材,他说:“熟悉了题材,才能产生风格,作家总是选择与他的创作风格一致的题材来写。”正因为老舍生长在北京底层市民堆里,才与杂院和胡同里的贫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老舍写作取材的内容也都出自这块原生态的土壤里。老舍作品的“京味”是北京之味,这种味道是从北京的杂院、胡同里飘逸出来的。老舍在其文学作品中,注入了真实的北京地理环境,大街、小巷,大小杂院,店铺、茶馆,胡同、庙会、集市,山水景点,在老舍的笔下,错落有致,活灵活现。仿佛把读者领入了北京城,让人们尽情地欣赏北京的美丽风景,嚼味北京的风土人情。老舍在作品中提及最多的几十处地名,都是北京“胡同市民”经常活动的场所和北京的山水景点。题材的地域化,首先是北京,其次是北京的贫民生活居住活动的场所和自然景观,这是老舍“写北京”题材特征所显示出的地域色彩,也是老舍为“京味小说”浓墨重彩的基本底色。人物的地域化,他写的“小人物”都是地道的北京城里的老百姓。老舍说过:“我自幼便是个穷人”,他的出身让他更多地熟悉“小人物”,熟悉平民百姓,加上他对北京的爱恋,他手中的笔不但尽情地写北京,而且写北京的“胡同市民”。在谈《茶馆》的创作时,老舍说:“茶馆是三教九流会面之处,可以多容纳各色人物。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我只认识一些小人物,这些人物是经常来下茶馆的。”可以看出,老舍心中装满了老百姓,装满了老百姓中间发生的那些子事。这就是老舍的文学作品大多取材于北京的平民社会的原因。他笔下的平民社会包括三教九流、五行八作,其主体是城市小生产者,包括小业主、小房产主,小商人、小手工业者及教员、职员、学生等市民知识分子。此外,还有许多城市贫民,如车夫、轿夫、杠夫、店伙、小贩、工匠、佣人、艺人、苦力等。老舍不但熟悉这些平民百姓,而且对他们的行为心理、生活方式、风俗习尚有着切身的感受与深切的洞悉。老舍笔下的北京,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是狭窄黯淡的小胡同,传统的四合院和破旧拥挤的大杂院,以及在这里生活的城市平民和贫民的自然画面。就是这种自然画面成为京味小说艺术风格的一种基调――“入俗之美”。平民和贫民的锅、碗、瓢、勺交响曲奏响了京味小说的主旋律,其油、盐、酱、醋的杂和味,酿香、酿甜、酿浓、酿醇了京味小说这绵甜于口的琼浆玉液。

  2.自然景观和生活情趣扮“京味”

  “京味文学”形成的原因是老舍所写的北京地域文化属于原汁原味的北京文化。老舍不但“放胆”写北京的“人”和“事”,而且还真实地写北京的“风景”。在老舍的笔下,清晰刻画了北京的自然环境。老舍饱含感情,用生花妙笔勾画出北京的四季风光,山水景致。诸如北海、净业湖(积水潭)、后海、中央公园(中山公园)、太庙(劳动人民文化馆)、景山、团城、角楼等,都写得如诗似画,给人们丰富的想象和美感。如《骆驼祥子》中,对于冬夜雪景的描绘:“坦平的柏油马路上铺着一层薄雪,被街灯照得有些闪眼。偶尔过来辆汽车,灯火远射,小雪粒在灯光里带着点黄亮,像洒着万颗金砂。快到新华门那一带,路本来极宽,加上薄雪,更教人眼宽神爽,而且一切都仿佛更严肃了些。‘长安牌楼’,新华门的门楼,南海的红墙,都戴上了素冠,配着朱柱红墙,静静的在灯光下展示着故都的尊严。此时此地,令人感到北平仿佛并没有居民,直是一片琼宫玉宇,只有些老松默默的接着雪花。”在这里,琼宫玉宇般的景致令人陶醉。尽管老舍借助冬夜雪景来渲染被特务跟踪的阴森恐怖气氛,但人们仍能从夜色美景之中感受到浓浓的北京味儿。再如《四世同堂》中,对于北京金秋美景的勾画:“玉泉山的泉水还闲适的流着,积水潭,后海,三海的绿荷还在吐放着清香;北面与西面的青山还在蓝而发亮的天光下面雄伟的立着;天坛,公园中的苍松翠柏还伴着红墙金瓦构成最壮美的景色;可是……在苍松与金瓦的上面,悬着的是日本旗!”这个金黄的季节是北京的季节,这个秋天的美景是北京的美景,但是,在湛蓝的天空中悬挂着的是日本旗,说明江山易立,物是人非,原本自然的美景只能加深中国人的亡国之痛。作品呈现的绮丽的自然景观,让人们看到了亮丽的北京,雄伟的北京,真实的北京。也让人们看到了那气势恢宏、流光溢彩的精美的北京画卷。

  尽管有国土沦陷之痛,但北京人仍不失具有雍容气度的文化情趣。如《四世同堂》中,关于对中秋节商品的描绘,足能叫人垂涎三尺。各种各样的水果,其色香味“已经叫人够看够闻够吃的了”,真让人“微微的有些醉意了!”同时,“那文化过热的北平人,从一入八月就准备给亲友们送节礼了。街上的铺店用各式的酒瓶,各种馅子的月饼,把自己打扮得像鲜艳的新娘子;就是那不卖礼品的铺户也要凑个热闹,挂起秋节大减价的绸条,迎接北平之秋!”但是,北京沦陷后,中秋节失去了昔日的热闹繁华,到处死寂肃杀。作者巧妙地通过节俗的变化,生动展示了北京亡城后的时代画面。老舍所表现的北京文化情趣,寓意深刻,不直接显现于作品外在体貌声色之中,而是靠心灵的感悟和体味。它往往表现为一种情趣,一种格调,一种神韵。如《四世同堂》中的“叫卖果子腔”:“……一毛钱儿来耶,你就挑一堆我的小白梨儿,皮儿又嫩,水儿又甜,没有一个虫眼儿,我的小嫩白梨儿耶!”这种“老王卖瓜”的吆喝声,不但没有什么稀奇之处,而且能让人感到足够的“俗味儿”。可是,这种原生态的市声却融着浓浓的诗一般的“京味儿”,在金秋的碧空中荡漾。那细长长的拖腔,那颤悠悠的尾音,那圆润甜美的儿化韵,那抑扬顿挫的音乐般的节律,托出了一派温馨、雅丽、美妙、动听的余音,久久萦绕在人们的耳畔。老舍把世俗庸凡的神态和声音衍化出如此儒雅的余韵,达到了一种“入俗之美”,让人们从中品尝到了北京平民化生活的世俗风味。在浓香扑鼻的“京味”文学作品里面,显示出鲜明的地域文化和悠久的地域历史。

  三、对北京文化心理结构的揭示

  1.历史风俗呈“京味”

  老舍的“京味”文学作品中的一个主要内容,是老舍勾画出的北京丰富的传统习俗。风俗决定着地方、民族特征。长期生活在有北京特定历史环境里的人们,形成了一些特殊的习俗惯制。老舍捕捉着风俗民情,挖掘着市民心态,描绘了北京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的繁文缛礼,生孩子、认干亲的规矩排场,亲友之间迎送往来的礼仪风尚,市民家庭迎时当令的生活情趣。如《骆驼祥子》中的车厂老板刘四要过生日,忘记了自己的尊严,无端地大发脾气,大喊大叫,下流粗俗地骂大街。但在祝寿现场,他又配合寿堂里的热闹俗气,遵照礼仪程序,以“寿星”的特殊身份,假装斯文,故作高雅。这位“土混混出身”的刘四,也文文明明地摆起了北京的“礼谱”来。《四世同堂》里的金三爷因发了财,便摆起“谱架”来。他“跟同行在一起,他总是把腰挺得笔直,独自坐在一边。好像在说:小事儿甭麻烦我。金三爷不能为仨瓜俩枣的事儿跑腿”。他逢人便说:“您以为我跟平常的中人拉纤的一样,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吗?哼……我有我的身份。”由此可见,人的尊卑等级观念深深地植根于北京人的心中。这种“官样”的北京文化规范着北京人的思想行为,使北京人时时处处都要讲究些什么。金三爷在摆谱的同时,言谈话语中仍表现出北京的.礼节,用了“您”这个亲切可人的字眼儿,让人们看到了北京人的一种“自觉文明”的习惯。北京人做事情、交朋友都有自己的“规矩”,都有自己的“尺度”,这里面蕴含了北京人传统的堂堂正正气节。骨子里崇拜“官样”,瞧不起“贱人卑事”。如《四世同堂》里,祁老人痛骂胖菊子“送礼”,可让人们领略其内涵。祁老人一见到她就火冒三丈:“滚开,出去!还有脸上门,给我送礼来!我要是受了你的礼,我们家坟头里的祖宗都不得安宁。滚!给我滚!”鲜明的态度和激烈的言辞让人们看到了祁老人的“爱憎分明”,看到了他老人家的“知荣明耻”,他的内心,已有了定格式的尊卑贵贱和三六九等。在祁老人看来,收受了胖菊子这种人的“送礼”,是对祖先礼教的污辱,有违北京的规矩礼路,有辱祁家的门风。在这部小说里,人们也看到了一些与北京礼仪相悖的情景:“忍饥挨饿的人……体面不体面,早就顾不上了,偷点抢点都算不了什么事儿。”为了防止有人抢吃抢喝,肉贩的“肉墩子足有一人多高”, 卖小吃的也“都用细铁丝网子把篮子罩上,加锁”。 祁瑞宣把这些现象归结为“是日本人害得我们顾不得廉耻也没法要面子了”。

  北京长期作为皇城,形成了皇城根下特有的传统习俗和生活方式,以及相应的文化心理和审美追求。《牛天赐传》里的牛老大凡事必以“官样”、“官派”作为绳墨的崇官心里,是北京特定的文化环境所孕生出的民族文化性格,也是几千年封建帝制所产生的一个民族的根与魂。北京的礼节也是北京文化中的一种特色。在《四世同堂》中,老舍用重墨描绘了祁老人“自幼长在北京,耳习目染的向旗籍人学习了许多规矩礼路”。第一章中就点明了北京人讲究礼仪,遵守礼仪的文化习俗。日本人打到了北京,都要当亡国奴了,祁老人还想着自己的生日:“别管天下怎么乱,咱们北平人绝不能忘了礼节!”这些足以说明北京的“规矩礼路”是何等的重要。《离婚》是老舍初期长篇创作中最成功的作品。这部长篇着重表现了市民阶层的人性世态、悲欢离合。小说中的张大哥是一个知足认命、墨守成规的人,他谨小慎微地要维持自己的小康生活,害怕世道变,害怕人情变,害怕婚姻变。小说一开始就用夸张的笔墨介绍:“张大哥一生所要完成的神圣使命:作媒人和反对离婚。”对他来讲,“离婚”就是对文化礼节的玷污,是对祖宗老“规矩”的破坏。表现出了讲究“礼仪”中的中庸与调和。《北京的春节》有这样一段描写:“男男女女都出来踏月、看灯、看焰火;街上的人拥挤不动。在旧社会里,女人们轻易不出门,她们可以在灯节里得到些自由。”表面上看,老舍说的是元宵节的热闹人气。从中也让人们看到女人“轻易”不下“绣楼”,没有自由的境况,折射出了封建礼仪对妇女的束缚。《柳家大院》里苦命的小媳妇在公公、丈夫和小姑子的欺压折磨下悲惨地死去,而耐人寻味的是,凶狠的小姑子又重蹈嫂子的覆辙,固定在被当作商品出卖的命运格式里。反映出了北京礼仪中的封建枷锁的巨毒性,反映出了封建老“规矩”对妇女的残酷迫害。《月牙儿》里母女两代烟花风月的故事,从中让人们领悟了北京礼仪中的封建宗法思想,以及北京这块“文化”土壤里所折射出的东方社会之“文明”。

  2.“异化文明”添“京味”

  北京人讲礼仪,讲体面,讲排场,讲阔气,受制于封建“官样”的俗习,多少年的沿袭,多少代人的循规蹈矩,把人的灵魂禁锢在北京这块特殊文化的土壤里。北京人养成了讲礼仪习惯的同时,也养成了谦和、温厚的性格,甚至是懒散、苟安、懦弱的性格。这种城市文明病增添了“京味”文学的味道。《骆驼祥子》中的祥子,从开始拉车的热情,为人的要强和做事的体面,到后来的自私,苟安,使坏,突出了祥子的“入乡随俗”的过程,渲染了祥子“随波逐流”的状态。表明了祥子的悲剧里有城市文明病对北京文化的侵袭,对人们性格的影响和改变。让人们看到了北京的“文明文化”从上到下的巨大落差。还有《我这一辈子》中的“臭脚巡”与祥子同命相怜,好不容易干上了个“巡警”,从争口气,讲体面,讲排场和讲气派一直到懦弱,苟安,得过且过,最后消沉、堕落,混完了一辈子。又如《老张的哲学》中,关于文明结婚的描写,重在揭示传统文化规范下人性的异化,国民灵魂的扭曲:北京所谓的“文明结婚”,虽然用马车代替了花轿,其实质仍是“女性被男性,奴役”的野蛮结婚,但“看热闹的挤热羊似的争着看新娘”的人们,特别是那妾和妇女,在男权社会体系中,身处受蹂躏的奴隶地位,却毫不觉醒,还自觉不自觉地充当着帮凶。作者以此表达了“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愤激之情。这部长篇小说最主要是揭露了老张这个所谓靠“办教育”发家的京城恶棍,思想和行动尊奉的是“钱本位哲学”。

  老舍在《四世同堂》里,对北京人的性格刻画入木三分。“北平人,大难临头的时候,能忍,灾难一旦过去,也想不到报仇了。他们总是顺应历史的自然,而不想去创造或改变历史。……他们也要本着自己一成不变的处世哲学活下去。这一哲学的根本,是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用不着反击敌人。”道出了“北平人的逆来顺受”的性格,乃至对整个民族的“国民性弱点”的批评。请看作者对蓝东阳的描述,说他是玷污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的败类,是奉行了“狗咬狗的哲学”,“他和日本军阀一样,说人话,披人皮,没有人性,只有狡猾和残忍的兽,性”。老舍对一味追求“洋式”生活的情调而丧失了国格、人格的堕落人物,描写的手法近乎刻薄,画出了一个个可怜的、可笑的、漫画式的肖像。如:洋奴丁约翰就是一个“几百年来民族自卑的产儿”,这个靠呼吸充满国耻味的空气长大的民族败类“温柔”到了令人作呕的地步,他“恨不得人人都是洋奴,而由他当奴才总管”。在他的身上散发着浓浓的“谦和”与“温厚”,心甘情愿地当一个日本人的走狗。而被日本人撤掉职务的白巡长又是一番“劲头”,他气,他恨,他拿起菜刀真想杀日本人,“可是几千年来形成的和平、守法思想”,又让他很快恢复了平静,停止了仇恨行动。老舍描绘的白巡长的遭遇就是北京人的遭遇,白巡长想反抗的思想,也是北京人的思想,但是,是“北京文化”让他们忍耐了,是“北京文化”让他们“文明”了,是“北京文化”让他们懦弱了。另一方面,我们在李四爷的“先礼”描写中,也看到了老舍另一个角度的文化剖析的倾斜。日本宪兵在检查防空情况时,打了李四爷两个嘴巴。李四爷“忘记了自己一向反对动武,忘记了自己谨小慎微的处世哲学”,他“从容不迫,举起手来,使足了劲儿,照着日本人的脸就是一下子”。尽管李四爷因“还手”又被毒打,三天后含恨而死,但李四爷的反抗是北京人的心愿,逆来顺受的“市民”,在当了八年的“亡国奴”之后,正在觉醒。老舍的笔挖掘出了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在北京人的深层心理中所蓄存的最宝贵的那一部分积淀,这种美好的民族精神在老舍的文化解剖中得到了弘扬与升华。

  拓展延续

  简析 老舍小说的"京味儿"有哪些表现

  院和胡同,写市民凡俗生活中所呈现的场景风致,写已经斑驳破败仍不失雍容气度的文化情趣,还有那构成古城景观的各种职业生活和寻常世相,为读者提供了丰富多彩的北京画卷。这画卷所充溢着的北京味儿有浓郁的地域文化特色,具有很高的民俗学价值。

  “京味”作为小说的风格氛围,又体现在作家描写北京市民庸常人生时对北京文化心理结构的揭示方面。北京长期作为皇都,形成了帝辇之下特有的传统生活方式和文化心理习惯,以及与之相应的审美追求,迥异于有更浓厚的商业气息的“上海文化”。老舍用“官样”一语来概括北京文化特征,包括讲究体面、排场、气派,追求精巧的“生活艺术”;讲究礼仪,固守养老抚幼的老“规矩”,生活态度的懒散,苟安,廉和,温厚等等。这类“北京文化”的“精魂”渗透于老舍作品的人物刻画、习俗的描绘、气氛的渲染之中。老舍作品处处写到礼仪,礼仪既是北京人的风习,亦是北京人的气质,“连走卒小贩全另有风度”。北京人多礼,《二马》中老马赔本送礼;《离婚》中老李的家眷从乡下来,同事们要送礼,张大哥儿子从监狱中放出来也要送礼;《骆驼祥子》中虎妞要祥子讨好刘四爷更需送礼;《四世同堂》则直接详尽描写祁老人“自幼长在北京,耳濡目染跟旗籍人学习了许多规矩礼路”。这不仅是一种习俗,更表现了一种“文化性格”。《四世同堂》第一章就这样写到:无论战事如何紧张,祁家人也不能不为祁老人祝寿:“别管天下怎么乱,咱们北平人绝不能忘了礼节。”就连大字不识一、二的车夫小崔也熏染了这种北京“礼节”:他敢于打一个不给车钱的日本兵,可是女流氓大赤包打了他一记耳光时,却不敢还手,因为他不能违反“好男不跟女斗”的“礼”!这种“北京文化”甚至影响到中国市民知识分子,《四世同堂》里的祁瑞宣就是这样一个衰老的北京文化在新思潮冲击下产生的矛盾性格。小说写了一个细节,当台儿庄大捷的消息传到北京后,作为一个“当代中国人”,他十分振奋,但他没有“高呼狂喊”;“即使有机会,他也不会高呼狂喊,他是北平人。他的声音似乎是专当吟咏用的,北平的庄严肃穆不允许狂喊乱闹,所以他的声音必须温柔和善,好去配合北平的静穆与雍容。”祁瑞宣因此而感叹自己缺乏那种新兴民族的英武好动,说打就打,说笑就笑,敢为一件事,不论是为保护国家,还是为试验飞机或汽车的速度去牺牲了生命。老舍对“北京文化”的描写,是牵动了他的全部复杂情感的:这里及充满了对“北京文化”所蕴含的特有的高雅、舒展、含蓄、精致的美的不由自主的欣赏、陶醉,以及因这种美的丧失毁灭油然而生的感伤、悲哀,以致若有所失的怅惘,同时也时时为 “文化过熟”导致的柔弱、衰败而惋叹不已。对北京文化的沉痛批判和由其现代命运引发的挽歌情调交织在一起,使老舍作品呈现出比同时代许多主流派创作更复杂的审美特征。老舍作品中的“京味”正是这种主观情愫与北京市民社会文化心理结构的客观描绘的统一。

  老舍性情温厚,其写作姿态也比较平和,常常处于非激情状态,更象是中年的艺术。他的作品追求“幽默”,一方面来自狄更斯等英国文学的影响,同时也深深地打上“北京市民文化”的烙印,形成了更内蕴的“京味”。老舍说“北平人,正像别处的中国人,只会吵闹,而不懂什么叫严肃”,“北平人,不论是看着一个绿脸的大王打跑一个白脸的大王,还是八国联军把皇帝赶出去,都只会咪嘻咪嘻的假笑,而不会落真的眼泪。”老舍的幽默带有北京市民特有的“打哈哈”性质,既是对现实不满的一种以“笑”代“愤”的发泄,又是对自身不满的一种自我解嘲。总之,是借笑声来使艰辛的人生变得好过一些。用老舍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把幽默看成是生命的润滑剂。老舍作品中的幽默具有两重性:当过分迎合市民的趣味时,就流入为幽默而幽默的“油滑”,有点类似北京“京油子”的“耍贫嘴”,这主要表现在老舍的早期作品中,老舍曾为此而深深苦恼,以致一度“故意的停止幽默”;经过反复思索、总结,从《离婚》开始,老舍为得之于北京市民趣味的幽默找到了健康的发展方向:追求更加生活化,在庸常的人性矛盾中领略喜剧意味,谑而不虐,使幽默“出自事实本身的可笑,可不是从文字里硬挤出来的”;追求更高的视点,更深厚的思想底蕴,使幽默成为含有温情的自我批判,而又追求艺术表现上的节制与分寸感。老舍创作逐渐失去了初期的单纯性质,产生了喜剧与悲剧、讽刺与抒情的渗透、结合,获得了一种丰厚的内在艺术力量,读其小说往往不仅使人忍俊不禁,更令人掩卷深思。

  老舍作品中的“京味”还表现在他的语言艺术上。老舍的语言艺术得力于他对北京市民语言及民间文艺的热爱和熟悉。他大量加工运用北京市民俗白浅易的口语,用老舍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把顶平凡的话调动得生动有力”,烧出白话的“原味儿”来;同时又在俗白中追求讲究精制的美,写出“简单的、有力的、可读的而且美好的文章”。老舍成功地把语言的通俗性与文学性统一起来,做到了干净利落,鲜活纯熟,平易而不粗俗,精制而不雕琢。其所使用的语词、句式、语气以至说话的神态气韵,都有他独特的体味和创造,又隐约渗透着北京文化。这也是“京味”的重要表现。

  老舍简介

  舒庆春(1899年2月3日-1966年8月24日),字舍予,笔名老舍,满族正红旗人,本名舒庆春,生于北京,中国现代小说家、著名作家,杰出的语言大师、人民艺术家,新中国第一位获得“人民艺术家”称号的作家。

  著有长篇小说《小坡的生日》、《猫城记》、《牛天赐传》、《骆驼祥子》等,短篇小说《赶集》等。老舍的文学语言通俗简易,朴实无华,幽默诙谐,具有较强的北京韵味。

  1966年8月24日,中国作家老舍因不堪忍受红卫兵的暴力,打斗,在北京太平湖投湖自尽。1978年初,老舍得到平反,恢复了“人民艺术家”的称号。

  资料

  胡风:“舍予是经过了生活底甜酸苦辣的,深通人情世故的人,但他底‘真’不但没有被这些所湮没,反而显得更凸出,更难能而且可爱。所以他底真不是憨直,不是忘形,而是被复杂的枝叶所衬托着的果子。

  他底客客气气,谈笑风生里面,常常要跳出不知道是真话还是笑话的那一种幽默。现在大概大家都懂得那里面正闪耀着他底对于生活的真意,但他有时却要为国事,为公共事业,为友情伤心堕泪,这恐怕是很少为人知道的。”

  舒乙:“生活中的父亲完全是矛盾的。他一天到晚大部分时间不说话,在闷着头构思写作。很严肃、很封闭。但是只要有人来,一听见朋友的声音。

  他马上很活跃了,平易近人,热情周到,很谈得来。仔细想来,父亲也矛盾。因为他对生活、对写作极认真勤奋;另一方面,他又特别有情趣,爱生活。”

  朱光潜:“据我接触到的世界文学情报,全世界得到公认的中国新文学家也只有沈从文与老舍。”

  樊骏评价幽默之于老舍:“在某种意义上, 失去了幽默,,就没有了老舍, 更谈不上他在文学史上取得那样的成就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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