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3-12-02 18:37:59 我要投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对于一个从小到大就喜欢看书的人来说,从小到大看过的书,真的是不计其数了,可是在看过的这所有的书中,最喜欢的要数一本电子书了,而且还是一本不被大众所喜欢的,耽美类的小说晨曦。

  本书的书名就叫晨曦,写得是两个男生大学时代到中年一路走来的故事。一开始的时候,男主比较强势,无论是经济条件还是个人能力,和他一起的那个男生,也不过是从农村走出来的,一个穷学生!

  可是在这个穷,学生身上,有着男主所没有的那份清高,就是一开始胁迫,到后来慢慢的两个人磨合,一开始就是男主,威胁加恐吓,才让那个学生不得不和他在一起。

  自己真正所喜欢的,并不是说这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有多么的感人,而是作者的这种写作手法,写的都是生活中平平淡淡的一些事情,可这是生活中这些平淡的事情,才能够让人难以忘怀!

  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就被生活中这种平淡的琐事,和这种平淡的写作手法所震撼。

  自己看过好多好多的小说,有些感情来的小说,一般都是写的轰轰烈烈的,可是在这种本小说中,看到的却是生活中的,细水长流,感情就在生活的平平淡淡中,慢慢的增长着!

  到故事的最后,才发现彼此原来就是生命中无法离开的那个人!

  无论一开始是怎样的开始?可是到后面,才发现原来在平淡的生活中,两个人的生活早已融入到了彼此中,再也不是一开始的那种强迫!而是心甘情愿。

  虽然这本小说的类型是耽美类的,但是感情却消极了,我们普通生活中的我们,在细水长流中,感受到了生活和真情的真谛!

  这样才是最吸引人的地方!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这本书在文学史里叱咤风云,一说出来众所周知。想必大家都猜到了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以洪太尉请张天师时放出了一百零八个妖魔为一个完美的开头。接下来,讲的是一百零八个好汉聚集在一起,尽忠报国的事。当时皇帝只听一些奸诈小人的话,却不去听正人君子的良言。高俅是一个无恶不作、下流无耻的.人,就因为蹴鞠踢得好当上了大官。谈到高俅,大家第一反应就是觉得宋江心太善良。宋江怎么个善良法儿呢?原来,梁山好汉把高俅抓上了山,认为把高俅放了会得到朝庭招安。看到这里,我不禁长叹一声,宋江应该把目光放长远。高俅这个人奸诈的很!他恩将仇报。当宋江等人南征方腊后回梁山,人数所剩无几,伤亡惨重。武松虽活了下来,却成了一位“独臂天王。”宋徽宗在宋江征方腊回来之后赐了宋江御酒,高俅竟在宋江的酒里下毒,宋江死前叫李逵也喝有毒的御酒,两人双双中毒而亡。高俅等奸臣召卢俊义回京,把水银放在御膳里,卢俊义坐船回庐州,途中失足落水溺死。可惜呀,可惜!卢俊义这种有勇有谋的“美男子”就如此与世界说Beybey了!

  《水浒传》里有两个人物被描绘得栩栩如生,那就是最早出场的梁山泊头儿晁盖和神机妙算的军师——吴用啦!晁盖是一个为人正直,一心为别人着想的人。东村闹鬼,他把石塔搬到了东村。东村不闹鬼了,南村闹鬼,他又把宝塔搬到了南村。因此,他有“托塔天王”之称。吴用在大多数故事情节里都很有用,如:智取生辰岗、钩镰枪破连环马和三打祝家庄。

  《水浒传》引人入胜、特点突出。《水浒传》就讲到这儿,要反复地津津有味地去品读这本叱咤风云的文学宝库,读懂了就等于得到一大笔财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忠实可靠的朋友,书更是开启智慧的钥匙。我读书,我爱书;我爱书,我品书。一行行散发着墨香的文字,一个个精彩的故将我带进缤纷的童话世界,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安徒生童话》。

  听!那个下着雪的平安夜,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叫卖声。她的遭遇实在令人同情,真希望她能生活在和我一样的年代里,我一定要和她做朋友,一起读书、一起游戏,尽情享受温暖、亲情和欢乐。

  看!蓝蓝的大海里,小美人鱼爱上了人类的王子,她用最美丽的声音换取了人类的'一双腿。为了爱,她忍受着像踩在刀尖上一样的痛苦;面对死亡,她始终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她的善良,让她拥有了一个不灭的灵魂,也让我明白了爱的真谛和善良的美好。

  瞧!从一出生,它就和兄弟姐妹们不一样,长得又大又丑,别人都叫它“丑小鸭”。它到处挨打、被排挤,碰到了可怕的猎狗,忍受着母鸡和猫的嘲讽。经过了寒冷而漫长的冬天,终于,在可爱的春天,它变成了最美丽的白天鹅。这一刻,我不禁也为丑小鸭的幸福而感到欢喜。

  一本好书可以带我们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生百味。读《安徒生童话》让我坚信了善良的美好,让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就是《安徒生童话》。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来自于知名小说作家墨香铜臭的其中一部作品《魔道祖师》。

  之所以在漫漫的书海中喜欢上这本书,是因为在读故事的第一篇章中便给我了一种饱满充足的感受,一种渴望继续读下去的感觉。我认为,每一章都好像是一个故事,一个独具风味、简练精炼的故事,每一个人物都在她的笔下变得灵动鲜明,各有特色而不重叠。

  在其中,最让我深刻的就是“魏婴”和“蓝湛”这两个书中的角色,在墨香铜臭的手中,两人的性格特点明显突出,对照鲜明。魏婴,字无羡。无羡无羡,无所羡慕又是一种怎样的精神心理境界?而婴,指婴儿的意思,婴儿般纯净无所羡慕,就是名字的含义,而他的性格就一种开朗乐观、爱自由、重情义、不喜欢被一些成方成块的规矩家训束缚。

  蓝湛,字忘机。湛,是清澈之意,与忘机合起来则是远离凡尘俗世,清身养性。他的性格颇为淡冷、不喜多话、严格遵从自家三千多条家训的一个人,在其叔父蓝启仁眼中可是个不可多得的好料子。

  在全本书,也隆重的体现出了一种古风诗文的气息,这也是我喜欢《魔道祖师》的另一个原因。举几个例子,就比如:

  姑苏蓝氏的“姑苏”出自-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张继《枫桥夜泊》

  姑苏蓝氏府邸的名字“云深不知处”就出自-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贾岛《寻隐者不遇》

  而兰陵金氏的“兰陵”出自-兰陵美酒郁金香,玉椀盛来琥珀光。——李白《客中行》

  等等,满满的古风诗墨气息流转全书,情不自禁间就敬佩墨香铜臭的博学知识的.广大和古往今来古诗的奥妙和耐人寻味的特性让我不由得向她学习那渊博。

  这,便是我喜欢的一本书,让我有意想不到的知识和认知的一本书,一本特别的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书,我也毫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书不是古典名著,不是旷世巨作,而是我们学校的校本教材《凤楼小禾》。

  校本教材分为感恩篇、童趣篇、景物篇、阅读篇、成长篇五大章节。它虽然只是一本学生选集,但它是以小诗、日记、信、记叙文的形式来呈现,去创新,有着与众不同的风格。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要数感恩篇里的《短暂的美好时光》了。这篇文章讲述父母为了生计,迫不得已将孩子交给爷爷奶奶照顾,自己外出打工,也很少和孩子见面。可血浓于水就是那么神奇,在极短的时间里,就又和孩子腻在一块了。最后换来的,却只有那些回忆,只有父母离开的背影......这篇文章让我想到我小的时候,何尝不是这样的呢?可我比作者还是幸运多了。

  草树,因雨水的滋润而欣欣向荣;大地,因阳光的照耀而生机蓬勃;人,因爱的灌溉而充满幸福。这本书他让我懂得了:做人,首先要学会感恩。“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虽然有时我们会和父母发生冲突,但是必须明白他们的背后,饱含着的.是爱,是亲情,是那血浓于水的亲情。

  都说光阴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我觉得父母给我们的是爱,他们不求回报的爱。是《凤楼小禾》让我明白爱,知道感恩!它让我们拥有了知识,也拥有了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在我的书房里所有的一切都会把我引入书的世界、知识的海洋。在这些书籍当中,我最喜欢的书是《感动童心的八十八个人物》。这本书是崔钟雷、王丽萍、杨晓妮三人编着、吉林摄影出版社出版的。这本书非常好,是一本小学生新课标优秀读物。心理学入门书籍

  它向我们介绍了八十八个感动童心的人物,讲述了:在岁月的长河中,总有一些人因为格外瞩目而让人难以忘怀。他们用自己耀眼的光芒,为后人导航,指引着历史前进的方向。他们坚强、勇敢、勤奋、执着,用生命之火,温暖了我们的心灵。这本书共有三个板块,分别是:“岁月留香”、“点滴感动”和“诗意人生”。“岁月留香”这个板块记叙了:历史的长河滚滚流逝,冲刷了时间,淘尽了往事,留下了一个个耳熟能详的`名字,像是夜光杯中醇厚绵长的酒香,飘荡在记忆深处,让人回味无穷。他们是历史雕刻的永垂不朽的丰碑。“点滴感动”这个板块记叙了:人生路漫漫,有崎岖,有平坦,有荆棘,有鲜花。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磨砺着我们的意志,锤炼着我们的心灵。只要怀着一个永不服输的信念,所有的崎岖都会变通途,所有的荆棘都会开放出缤纷的花朵。那一刻,我们将无比自豪与感动。“诗意人生”记叙了:“打雷要下雨,下雨要打伞……”童年的歌谣唱出了最简单的智慧真谛。认真去思考我们眼前所看见的疑问,细心去体会生活赋予我们美好的一切。让生命的花朵绽放,让智慧的天空晴朗,你将拥有最充满诗意的人生。自从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我就爱不释手,整天抱着书看个不停。

  这本书里有丰富多彩的内容,把我带进一个轻松愉快、知识丰富的世界,是取之不尽的知识宝库,让我百看不厌。《感动童心的八十八个人物》真是一本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在打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第一页后,突然感觉它是异常沉重的。密密麻麻、星星点点的细小字体一个挨着一个;密的像是蚂蚁家族侵占了每一页、每一行、每一个空白的地方,密的让我怀疑自己有没有密集恐惧症;害的我都将近一个小时了,才读了五页,讨厌!不仅有很多字不会读,还经常掺杂着一些英文单词;总感觉每个字足有千斤万两之重。

  书上经常会有名字出现,并且都很长。比如约翰·H·华生、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哥哥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再比如作者阿瑟·柯南·道尔,许多长的名字记也记不住,相似的名字还常常傻傻分不清既不想读,又不会读。

  这本书似乎有一股魔力;文字尽管有多难读,但好奇心可不听使唤,受故事情节牵引非要看完不可。看书看得时间长了,自然就适应了;在书中,在我与福尔摩斯的对话中,他改变我的思维方式。就譬如在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就写了他的洞察力:福尔摩斯和华生刚见第一面,他通过握手就知道了华生的职业、身体状况、和他刚从前线战场归来等等。以前,我不善于观察;看完书后,逐渐懂得了遇事冷静思考,对身边的点点滴滴进行生活细节的观察

  我原来有多讨厌《福尔摩斯》,现在就有多对它爱不释手。因为它给我了另外一种生活体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你要是想知道的话,就不妨告诉你,我最喜欢的书就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狼王梦》!

  这本书大致内容是:一只母狼紫岚失去伴侣黑桑后,为了实现黑桑当狼王的梦想,训练他的幼崽当狼王,然而,厄运不断降临这个家庭,它生下的狼崽无一成为狼王,三头小公狼也都过早夭折了。到了老年,还被唯一的亲人媚媚赶出了石洞,饱受孤独之苦。

  通过这本书,我看到了紫岚身上的伟大母爱。在为了不让蓝魂儿落在猎人的`手里,不惜一口把它咬死;在双毛从树洞里把狗熊鼻子咬破,跳出来时,紫岚第一个冲过去,直到确认双毛浑身上下没有受伤的情况下,才安心下来;在黑仔进洞捕食草兔时,紫岚都确保好安全才让他进去;在为了媚媚不和吊吊在一起,勇敢和吊吊搏斗,等等,这些都体现出了紫岚伟大的母爱的表现。现实生活中,我们的母亲也是这么爱我们,我们也要去珍惜母爱。

  我不仅敬佩紫岚母爱的伟大,更敬佩它遇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

  紫岚被双毛打断腿后,它不是放弃了,而是更加努力的培养双毛。紫岚的狼崽快饿死了,它不是消极等待,而是勇敢地去鹿场偷鹿。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他学习。

  记得有一次,那是个美术课,老师教我们用彩墨画鱼。老师教完我们,便让我们自己练习,我不一会就画完了。我一看,什么呀:扁扁的鱼又细又小。于是,我不准备学了。可是我忽然想起了紫岚,于是,我又坚持下去,终于,我成功了!我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自从读了《狼王梦》这本书,紫岚的精神便时刻鞭策着我,鼓励着我。我,也要成为一个强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我读过很多书,其中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

  《安徒生童话》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渔夫与魔鬼》,它把我带到了一望无际的大海,海边儿住着一对勤劳的夫妇,他们靠捕鱼为生,渔夫每天的运气都很好。一天,他的运气非常不好,他撒了几次网,捞上来的都是水草、死鱼等等,他火冒三丈地说:“今天怎么了,几次撒网捞上来的都是一些没用的东西。”他又把船划到深海区,用力一撒,过了一会儿收网时发现捞到了一只精致的瓶子,他把瓶上的盖子拔掉,忽然一团浓浓的'烟雾飘了出来,他的面前出现了一个魔鬼。魔鬼说:“你今年救了我,但我还是要杀你的。”渔夫说:“我救了你,你为何还要杀我?”魔鬼说:“我因犯下了错,天神把我关进这瓶子里,我当时发誓说,这个世纪内如果有人来救我,我就满足他三个愿望,可是没人来。第二个世纪我说有人救我的话,我就给他用不完的金子,可还是没人来。这个世纪到了,我说谁来救我,我就杀了他,而你来了,所以要死了!”渔夫听罢,默默思考了一会儿,忽然他眼前一亮,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渔夫说:“你身子那么大,瓶子那么小,你怎么进去?”魔鬼得意洋洋地说:“看看我是怎么进去的吧!”他化为烟雾钻进瓶子,渔夫急忙把盖子盖上,魔鬼苦求他,可渔夫哪会信他?于是他运足力气把瓶子扔得远远的。

  读完后我明白了:我们遇到困难时,要努力克服,并且要用智力来解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我喜欢看些能励志人心的书籍,了解一些别人的成功之道,并从中学习成功的不二法门。在我的书柜里,珍藏着一本封面上印有一片大大的四叶幸运草,名为“当幸运来敲门。”此书的内容从书名中便可想而知,与“幸运”有关。

  内容描述两位孩提时代非常要好的维克多与大卫,但长大后各有不同的际遇。而某日两人不期而遇,维克多是个成功的企业家,大卫却过者穷途潦倒的生活。维克多告诉了大为自己成功的秘密,便是他祖父告诉他的“追寻幸运草”的故事。

  很久很久之前,有个王国,某日在这王初中有两名武士,席德与诺特,他们要去寻找传说中的幸运草,而找到的人便可获得永久的幸运。途中必须历经千辛万苦,须跋山涉水、接受种种考验,且只限时七天必须找到。他们一路破关斩将,接受土地神、石头娘娘、湖泊仙女、丛林天后等人的试验。但就在最后关头,巫婆设下了陷阱要诱惑他们两人,诺特因相信了巫婆的谎言,而在成功之际,前功尽弃了。席德坚持到最后,不被巫婆所诱惑,所以找到了幸运草,有了成果,且了解创造幸运的方法。

  这故事告诉了我,幸运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就像爱迪生说的:“天才的幸运是一分的灵感,加上九十九分的努力。”要付出努力的代价才能获得幸运的机会。运气不会持续太久,因为他不属于任何人的`。幸运要由自己创造,因此能历久不衰。

  读完此书,教会了我许多事情,幸运是靠自己创造的,绝不可当守株待兔的人。这一生的幸运是由自己主宰,自己决定情势。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因为里头写了很多做人处事与人生的道理,让我领悟了幸运绝非平白无故降临,要有努力才能获得幸运的入场券。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人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也是。我最喜欢科学,所以我也喜欢关于科学的书。

  那是一本叫做《迷人的材料》的书。书中主要讲了十种人造材料(钢、纸、混凝土、巧克力、塑料、玻璃、碳材料、瓷、植入物、发泡材料),或者叫人造物的特点、用途和性质。

  这些东西,对我们来说都很平常,可他们背后,却有许多不平凡的科学事实!比如钢,虽然生活中处处可见,但是含碳量的高低,却让他们的用处不同。而且要是里面掺了铬,结果就更有趣了。在这种新材料遇到氧气时,铁不会生锈,因为铬已经先和氧发生了反应,形成了透明的氧化铬,这种物质容易吸附在金属上,变成抗氧化层。而且,它不像铁那么硬,所以可以弄成很复杂的形状,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厨房水槽。

  人是这些物质的主人,这些物质让人们的生活更加方便了。钢、玻璃和混凝土搭建我们的房子;用塑料或纸包着的巧克力给我们可口的零食;纸印成书,供我们阅读;植入物让我们行动自如,发泡材料可以做鞋底,给脚一点缓冲;瓷可以做成各种器皿,盛装我们的美味佳肴;至于碳材料……也许(谁知道呢),未来有一天,我们会坐上碳材料做成的`天梯,探索太空!

  这又让我想到:真正的“偷懒”,可以推动社会和科技的发展。蔡伦就是因为“懒得”在龟甲或麻布上写字才发明了纸。古人就是因为“懒得”用手捧水喝才发明了陶的。

  我爱科学!我要为全人类的“偷懒”贡献一份力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我最喜欢的书是:英国·丹尼尔·笛福创作的非常著名的一本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个令人惊奇的故事,也是一个蕴含着深刻道理,能给自己以启发的故事,他证明了只要不放弃,没有做不成的事情,一切都可能发生,每个人只要努力拼搏,都是可以发生改变,变得越来越优秀的。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英国人不顾全家反对,坚决去航海的故事,但在一次海难中流落荒岛,历经艰险坚持不懈,最后他在岛上有自己的王国,仆人,大批的食物等,这算是他辛勤耕耘的结果,他顽强的在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终于回到祖国。我最佩服的是他在孤独和寂寞的时候,挺过了二十八年,他真是顽强的鲁滨逊!

  他是当之无愧勇敢的人,他在荒岛上一个人生活了那么多年,有过失望悲伤快乐欢喜,但他还是坚强的挺过来了,他既显示出了他的乐观向上的精神和惊人的生存能力,更显示出了他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品质。鲁滨逊在稳定了心情之后,立即和大自然开始了斗争,他靠自己勤劳能干的品质,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和一些简陋的`工具,克服了重重困难,挖山洞,盖房子,驯养一些山羊,种植谷子,烧制陶器,烘烤面包,他还靠自己的智慧,做了一个木筏,从不抱怨过一句,因为他是为了让自己生存,让自己活下去。

  同样我也十分佩服的是:那是他登岛后的第二十六年左右,他解救驯服了野人,因为解救那天正好是星期五,所以鲁滨逊给他取名叫做“星期五”鲁滨逊耐心教会他种地做木筏,他被鲁滨逊培育成了一个举止正常的人,最终带他离开了这个荒无人烟的小岛。

  这本书让我感悟到:遇到绝境时,只要有一点点希望就不要放弃,要乐观要勇敢积极地面对,所有的困难都会迎刃而解!我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最近,我在图书馆中看到一本书,而且是我最喜欢的书,我一直都很想借,可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借上。这次,我终于借到这本书了!你们想知道那是一本什么书,可以这样的吸引我吗?哈哈,那就是——《秘密花园》!至于这是一本什么类型的书,主人公是谁,以及主要写了哪些内容,且听我慢慢道来。

  《秘密花园》是属于“最畅销的世界名著阅读系列”,应该是小说类型的图书。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玛丽,她是一个出生在印度的英国小女孩,从小父亲不在身边,母亲无心照顾她,一群仆人对她言听计从,这让她养成了“公主脾气”,几乎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但世事难料,玛丽的父母因为霍乱去世了,从她一出生就照顾她的奶妈也去世了,幸免于难的她被送到了英国叔叔家中。这本书中其他的人物分别是叔叔家照顾她的仆人玛莎,玛莎的弟弟迪肯,花园里的花匠季元本以及叔叔的儿子柯林。

  这本书主要写了,玛丽无意中从仆人玛莎口中得到一个秘密——婶婶最爱的花园,叔叔因失去心爱的婶婶,把花园封锁了10年,这让玛丽好奇了,于是她开始了探寻之路。一次偶然的'机会,玛丽走进了这个花园,并结实了好朋友——迪肯和花匠季元本,还认识柯林,柯林整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每天都想着自己就要死了,遇见玛丽之后,他学会了而面对,不再逃避,他们一起分享着花园里的快乐。直到玛丽的叔叔因为想念妻子,走进花园,看见以前病怏怏的儿子,竟然变成了一个健康快乐,充满欢笑的男孩。

  听了我的介绍,大家是不是迫不及待的想见到它了,那还等是么呢,快去找它吧!记得它的名字叫——《秘密花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书,在我小时候不经意间迈着轻盈的脚步款款而来,走进了我的心中。每一次读书,读到高兴时,我会随着它手舞足蹈;而读到伤心处,我也会潸然泪下。这些瑰丽的艺术珍品——书,使我如醉如痴,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曹文轩的《草房子》。

  金色的草房子,苦香味的艾地,无边的芦苇丛......这便是曹文轩笔下的《草房子》,这便是《草房子》中的油麻地。顽皮又善良、坚强的桑桑,倔强而又有着自尊的陆鹤,文静秀气的'纸月,自立顽强、不言放弃的杜小康这便是油麻地中的孩子们。这是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也是一本让我刻骨铭心、不断被感动的一本书。

  文中让我最为难忘那是杜小康。他本是一个衣食无忧的孩子,可是却经历了重大的变故,家境一落千丈,还欠了许多债,他只能放下心爱的书本,担起了家庭的重担,年少的他承载了太多太多。这,便是生活中对他的一大考验,正是因为这考验,他才学会了成长,才有了桑乔校长的那一句“:日后,油麻地最有出息的孩子,也许就是杜小康!”的确,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小到一个个人都要经历大大小小的考验,但最重要的就是要学会坚强,因为生活的考验是残酷的,是不能回避的。只有坚强,去坚持,去超越今天的自己,去攀爬明天的巅峰!人只要战胜了自己,即使乘风破浪之后也没有成功,但是却可以一心向着目标,那整个世界都会为你让路,你才能成为一名人生旅途上合格的“应试者”。

  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草房子》,这本书让我时时刻地问自己:“今天,你坚强了吗?今天,你努力了吗?今天,你战胜昨日的你了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对我们影响非常大。今天,我要为大家推荐一本书,它名字叫:《将来的你一定会感谢现在努力的自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为梦想而奋斗的名人故事。在这本书中,我有两个故事感悟非常深。第一个讲述的是在美国的一位商人因为自己家里的事情而担心,但是这位商人不想让员工知道,于是,就把这件事瞒着。终于有一天,员工知道了这件事,就不用心干活了。这一个月销售业绩一直往下滑,经理看不下去了,才召开了会议。在会议上经理请了一位鞋匠给经理擦鞋,员工们个个目瞪口呆,经理边擦边说:“你们干好了自己的工作,就会得到相等的`报酬,那如果你什么都不做,你们只会是没有用的人。”说完就拿出2美元给了鞋匠。员工听了这番话,又恢复到原来的态度,认真工作了。通过了这件事我感悟出:我们应当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要在乎别人的话语。

  这第二篇事情呢,是说一个妇女在晾衣服,她的宝宝在阳台玩着玩着就掉下去了,妈妈看见了疯一般地从楼梯上跑了下来,只用了零点几秒就接住了宝宝。当一位记者采访她的时候,她就说:“我也不知为什么有这么快的速度,我只想用我最大的努力来接住我的宝宝。”我想,只有母爱才会创造这样伟大的奇迹吧!。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常常给我带来鼓励和勇气。

  这本书让我知道,我们应该用最大的努力来完成我们认为的不可能。现在干什么活人们都抱怨不容易,其实只是没有努力而已,只有吃了苦,我们才懂什么是甜。

  这些好书会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灵,像朋友一样陪伴我们的人生,你们想看这本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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