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年的作文

时间:2024-01-24 14:12:48 六年级作文 我要投稿

六年级年的作文汇编[4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六年级年的作文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六年级年的作文汇编[4篇]

六年级年的作文 篇1

  我们班的高音“天后”

  红庙街六年级李峙翰

  虽说被称为我们班天后,但其实是个男的,头发时常乱得像鸟巢,一双眼睛忽闪忽闪的,最会卖萌的他跑起来比兔子还快。

  “叮呤呤!”上课了,这节是美术课,老师的影儿我们都没看见,因为老师没来大家就乱成了一锅粥,说话的说话、下座位的下座位、干什么事的都有。可就在这时胡哲豪使出了必杀技“尖叫”“别乱了!——”我们听到这声音耳膜破裂,大脑系统崩溃。我们说:“胡哲豪你破记录了,上次2分钟,这次5分钟。”胡哲豪高音飙得上了瘾,美术老师来了,还没收住,让他出去罚站,胡哲豪一秒内变得和招财猫似的,装乖、卖萌地一个劲儿道歉,老师善心大发,赦免了他。

  那节体育课,我们跑到了操场集合,胡哲豪又开始像鸭子似的叫起来“嘎,都不要乱了!嘎,快站好队!”那声音逼真得不看人你还真以为是只会说话的鸭子呢,老师来后说:“别以为体育课就没事了,今天考转圈。”我们全班除了胡哲豪闻之坦然,其他人如临大敌脸变了色,胡哲豪说了句:“小意思。”老师叫了好几组,大家转圈都没问题,可是转了几圈都像喝醉酒一样,走得东摇西晃。胡哲豪自告奋勇的说:“这么简单我来。”胡哲豪转了五分钟,更不可思议的是,他还走了五个来回,像是吃了炫迈口香糖一样,根本就停不下来,还都是直线。全班同学包括老师都惊得目瞪口呆,对胡哲豪佩服有加。

  我们班的这个胡哲豪真是干什么事儿都样样精通,我们难忘他的'尖叫声,难忘他的卖萌、难忘他的转个不停。

六年级年的作文 篇2

  我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它叫贝贝。

  贝贝是我家的第二任小狗,它是从我的姨姥姥家来到我家的。

  我和贝贝初次见面时,映入眼帘的是一只淑女风范的小花狗。贝贝全身黄白相间。它的脑袋上,小脸白白净净的,上面嵌着两颗大黑珍珠,镶着一只小黑鼻头,粘着两条黑嘴唇,贴着两片梯形的耳朵,它的耳朵,一只竖着,一只耷拉着,像《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的小灰灰,蛮可爱的。贝贝的背上裹着厚厚的一层黄白交替的毛,腹部盖着一条白白的毛毯。在他身体的两侧,紧紧地插着四根强有力的小腿,小脚上钉着八颗钉子似的爪子。再看它的尾巴,向上卷着,似乎是一个棒棒糖在贝贝的身后尾随着。

  贝贝喜欢在院子里、屋子里跑来跑去。夏季的一天,屋门大敞着,青色珠子串成的门帘轻微晃动着,在院子的尽头,贝贝已经严阵以待,突然,它大叫一声,飞快地冲向屋里,然后,猛地一刹车,爪子紧紧地钩住地板,又飞也似的奔向院子的尽头。它如此反复了两次。我忽然想到一个办法捉弄一下狗贝,于是——贝贝第三次冲向屋门的时候,我站在了门口,迫使贝贝的跑到向右偏移,一下子撞到了墙上,我和一旁的爸爸都哈哈大笑。

  贝贝还会捉老鼠。昨天,在我家的院子里,贝贝在“巡逻”,忽然,一个黑黑的影子从这头一下子蹿到那头,还没等我反应过来,贝贝已经向黑影扑过去,一口咬住那个东西,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小老鼠。贝贝叼着老鼠得意洋洋地回窝里吃肉了。我想:这年头经济危机真是严重,狗都下岗捉老鼠了。要是刚才的情景被老猫看见,肯定得和贝贝打起来,老猫肯定会喵喵叫着,说:“你这只狗东西,得神经病啦!不知道猫捉老鼠是天经地义的吗?你是猫呀?跟我抢铁饭碗!让老娘收拾你!看爪子!”

  贝贝不仅会捉老鼠,偶尔还会捉小鸟。我家门洞里有一个鸟窝,经常有麻雀飞出飞进。有时,小鸟回落到院子里欣赏风景,正当它看得起劲的`时候,一个巨大的身影破了过来,一个钉满狼牙钉的“钳子”紧紧地掐住了小鸟的脖项,这个可怜的小鸟还没来得及叫一声,就闭上眼睛了。不过被被逮住小鸟后,并没有吃掉它,而是把小鸟的头咬下来,当铅球扔,当足球踢,把玩一会儿,就扔掉了,扔在茂密的草丛里。而对被行刑者的尸体,贝贝也是扔着玩,站在一个地方,用前爪使劲儿一踢,尸体便飞出去老远,贝贝便衔一根木棍,放在尸体扔到的地方,似乎在做记号,而后,贝贝叼起小鸟,回到原地,又扔了十几次,直到扔出去的距离令它满意为止。贝贝玩够了小鸟,还要对小鸟施以醢刑,用牙齿把小鸟咬得稀巴烂。光把小鸟剁成肉酱还不算,贝贝还把尸体弃于荒野,放在鸟窝下面,仿佛在示众,常常引来一大群鸟的哀鸣,贝贝却扬扬得意。这时,贝贝真像惨无人道的暴君——商纣王。

  关于贝贝的食物,它从来都是挑挑拣拣的。每当示范,妈妈掰几小块馒头扔给它,它总是眼睛看着妈妈,鼻子闻着馒头,仿佛在说:“没肉味儿,不好吃!”然后,就把馒头束之高阁,或者在土地里刨个坑埋掉,或者扔在它的餐盘里不管,但是,当我们吃完了饭,他就会乖乖地去啃干馒头。有时,骨头会给它改善一下生活。

  贝贝是喜欢睡觉的。大白天里,除了有什么事情,比如放鞭炮,有客人来,它都会大叫个不停,而其他时间,都趴在窝里一动不动地睡觉。它的窝是一只大纸箱子,见了一个长方形的出口,下面铺着一块小被子,贝贝就钻进箱子,趴在被子上打呼噜。

  这只小京巴狗,用两个字来形容是:可爱。用三个字来形容是:真可爱。用六个字来形容是:只是太可爱了!

六年级年的作文 篇3

  我说我爱唱歌,大家一定会不约而同地问:“你也爱唱歌?”我的回答是肯定的。呵呵,只不过在学校我不显山露水罢了,在家里我可是一个赫赫有名的麦霸呢!

  前几天,在放学路上,一阵美妙的音乐突然飘进我的耳朵,虽然只是零零散散的乐声,但是它却立刻在我心里生下了根,我迫不及待地上网查找了起来。在我的不懈努力之下,终于得知,这首美丽的乐曲便是风靡全国的《成都》。

  我想,我一定要把它学会!我把它下载到了妈妈的手机上。无论是在上学的路上,还是在放学的车上,只要一有时间,我就立刻拿过手机,有模有样地跟着学唱起来。好像就是一会儿的工夫,我就把这首歌学得像模像样了。

  不过,我认为,真正的唱歌爱好者,不仅仅是单纯的模仿,还得在歌中加上自己的感受,自己的理解。我决定动一番脑筋,把这首歌再润色润色。我亮开歌喉,跟着伴奏带试了一遍又一遍,最后连爸爸妈妈都可以跟着我一起哼了。

  有一天,邻居找上门来,说我唱歌的声音太大了,本来爱睡的小宝宝也不睡了,只要我展开歌喉,小宝贝就会吚吚呀呀地哼,哼的节奏竟然跟我的`差不多!哈哈哈,一阵哄堂大笑,我歌声的魅力未免也太大了吧!听,音乐又响起来啦,我又一次大声唱了起来,一曲终了,大家都称赞不已。

  唱歌,已经融入到我的生活,不管到哪里,我的嘴里总忘不了哼哼唧唧,甚至在洗手间,我也会唱得很入神。

  总之,只要我愿意,歌声就会随时随地伴着我。哈哈,我就是爱唱歌,爱唱歌的就是我!

六年级年的作文 篇4

  我的故乡在桃江,—个不为人知却异常美丽的地方。这里的人们傍水而居,而水便是长江的支流——桃花江都说在水边生活的人是不被是非所打扰的,桃江人的心灵好似被江水洗过一般,出人意料得晶莹剔透。

  我出生在桃江的早晨,是早市热闹的气氛把我唤醒的。长大以后,总觉得最亲切的地方是早市。桃江的'早晨像一首激昂的乐曲,徐徐拉开新一天的大幕。几乎每个老太太都有早上去菜市场的习惯,我的奶奶也不例外。但是,她会拉上我……从哭着闹着死也不起床到早早起床等奶奶,我已经习惯了去早市,甚至还学着奶奶的样子捏一捏新上市的柿子然后有模有样地砍价:“老板,便宜一点嘛,我们下次还来呀!”老板忍俊不禁地笑:“好的,下次一定再来。”我俨然一个“老”顾客。

  中午,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就要开始了。我是个精力旺盛的小东西,但午觉是不可避免的,这个矛盾贯穿了我整个童年时代。但爷爷有个杀手锏,每次都可以让我乖乖就范,这个杀手锏就是一句话:“爷爷下午带你去看戏啊?”戏曲对我的诱惑力太大,睡午觉这件小事实在无法与之抗衡。随之而来的是我的妥协与爷爷深不可测的一笑。我爱听戏,我喜欢那语音语调,那老人沙哑的嗓音,以及桃江人独特的韵味。《渔夫砍樵》是我最喜欢的一首,里面劳动人民的劳动号子以及原始的山歌都带给了我深深的触动。

  晚上的桃江是静谧的。人们怀着对今日的感恩与对明日的期盼渐渐进入梦乡。桃江就是这样的地方,不引人注目却让人流连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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