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的作文500字

时间:2021-04-02 10:24:59 500字 我要投稿

书的作文500字四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书的作文500字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书的作文500字四篇

书的作文500字 篇1

  回眸处,是一段碧蓝碧蓝的时光,风一样飘逸,星星一样悠哉,那是一段徘徊沉淀在书香中的时光。

  近代,古典。走进《山羊不吃天堂草》,感受《青铜葵花》,看看《笑掉大牙的惩罚》,冰心,沈石溪,曹文轩,是那些既美妙又奇特的书香,将我的孩提时代渲染,渲染得有了与众不同的意味,它好似一幅多彩的油画,每每回忆起,总能领会一番别样的风采。

  犹记当年读李白“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读得我热血来潮,那蜿蜒曲折的三峡江水,也让那个无知的少年仿佛成了当年的李白,挺立在船头,迎着那清凉的晚风,在两岸猿猴的啼叫声中,顺着流水回到故乡。

  烈日炎炎,炙烤着大地。我拿着冰淇淋,腿上摊开着一本厚厚的《三国演义》,就着嘴里的那一抹甜滋滋的清凉,读到:“火烧七百里连营”的时候,心里顿时冰凉一片,手不住的颤抖,冰淇淋也掉到了地上,仰望天空发出一声长叹,心里空空荡荡,仿佛失去了什么。从此,我便不再看《三国演义》。

  后来,我爱上了各种冒险类书籍,《异形村的孩子》、《金银岛》,它们都是我的新朋友。沉迷在书中的我,如鱼得水,如鸟得天空,在书本里放飞自我。

  世上已千年,看到所喜的字,仿佛一个人在孤独地走,忽然前方传来欢歌笑语,有山,有水,还有一座仙境般的村庄,令人欣喜振奋。

书的作文500字 篇2

  书,对于一些人来说没有丝毫的价值。可是对于我来说却是一件价值连城的宝贝。

  书递给了我幸福,给我带来了快乐。

  在书里我会想起童年的我,我会长出一双想象的翅膀,会闻到书的香味。

  在书里我会找到一颗美丽善良的童心,一个知心朋友。

  有人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觉得的确是这样,当你把一本书读到一定深度的时候,你会有很多的话要说,一篇文章自然而然就在你的笔下流淌出来了。

  我喜欢读长篇小说,里面的人,里面的事,都会是读书的动力。我会为林妹妹哭,为宝哥哥笑;为唐僧担忧,看八戒犯傻;为葵花感到幸福,为青铜感到快乐。有时候我是林妹妹,有时我是宝哥哥,……,我不知道我是谁,是不是书中的她呢!

  我还清楚的记得,《青铜葵花》那本让我潸然泪下的书,里面有哥哥对妹妹伟大的爱,有我们的天真,有世界上真挚的情。他们一起走过的风风雨雨,坎坎坷坷令我难以忘怀。

  我有时在想:这些书中一定有他们作者自己的影子,到底书中谁是他们自己呢?也许,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但是他们一定知道有人就是他们书中的人物。我不知道,这些书到底对我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但是我知道当我的心神从这些书中拉出来后,我学会了思考,静静的一个人独立的思考。

  书!让人快乐,让人幸福,让人心旷神怡!

书的作文500字 篇3

  书是我们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曾经说过:每一本书都是一个用黑字印在白纸上的 灵魂,只要我的眼睛、我的理智接触了它,它就活起来了。在这个竞争这么激烈的`社会,书是最好的营养品。

  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我读过无数篇有关于读书的好处的文章,但只有自己亲身体会印象才深刻。在不久,我是一个很会玩,不把学习放在眼里的孩子。自然对我来说看书就像在受罪,我宁愿干活。每次,说起看书,别人是两眼发光,而我却垂头丧气。看书时都心不在焉,满脑子想着玩。

  不知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多久,我已经不是那么讨厌看书了,但是不在爸爸妈妈的催促下,我也不会主动说:“我要看书了。”总是先玩累了,再去看书。还是没有把书放在第一位。

  渐渐的,我仿佛喜欢上了书,有时后,一有空,我总会想到要去找一本书看,看书时也不会心不在焉,而是陶醉在书中,在我眼前的不只是文字,而是一幅幅有声有色的画面。就像在看电视一般。记得有一次,我在看《三国演义》的时候,那些惊险的环节,我紧张地吓出了一身冷汗。最近,上学时,我总不忘带一本课外书,用我平时踢毽子的时间,来看书,慢慢的我把看书当成了一种习惯,每天不看几十页就睡不着觉。现在看书和玩都是我的爱好。而且,我相信,在不久后,我的成绩也会有所提高,到那时我才算有收获。

  你别看它——书,没多少页,但知识无穷无尽,但只有喜爱书,书才会教给你知识,不然只有让时间从书页中溜走。

书的作文500字 篇4

  书,我并不知它从何时产生,总之要比我古老许多。随着因特网的流行,纸上的文字的某些缺点,已使他们的身价颇有些下降,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书。但我认为书作为一种文明的象征,承载着无数的内涵,是无法被取代的。因为书是实在的。

  因为它实在,占有空间,所以,有时比较不方便。正由于书实在,它才给人一种真实感,一种亲切感。相信喜爱文学的人都喜欢捧着一本书而不是一台电脑去读。书带给人的那种精神上的享受仍旧远大于电子书籍,那种翻书,触摸书的感觉,不是点机鼠标或者键盘所能取代的。

  读书其实是一种很大的乐趣。有了时间坐下来,摆上一本爱书,泡上一壶茶,然后将自己置身于书中的黄金屋,那真是再好不过了;倘若又是晚上,夜深人静的,外面还下着雨,在微黄的灯光下,一个书人,一壶热茶,一本好书,伴着窗外细雨的沙沙声,还有静静的翻书声,那感觉,那气氛,那意境,那叫个爽啊!想来都令人兴奋。

  藏书亦不可谓是另一种乐趣。确实电子书籍占用空间小,小的都看不见,但正是由于书的实在,那种真实,才平添了藏书的乐趣。同集邮一样,有时为了一本书,一个书人是要耗费许多力气的。上网找书自然比这方便许多,那种快捷方便使书缺少了一种神秘感,那种可望不可及的感觉。当你真正找到心仪已久的书以后,捧在手里,那种喜悦、兴奋与欣慰,也不是那快捷方便所能带来的。

  网络在很多方面确实比书优越,但正是由于那快捷方便使一切变得那么简单,不真实,所以,我更喜欢书,因为她是实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