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规章制度

时间:2023-08-24 13:33:44 制度 我要投稿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汇总[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企业安全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汇总[15篇]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1

  一、总则

  为了保护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外出作业员工的绩效考核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行为直接严格挂钩,必须严格按照本安全制度的要求执行。

  二、高处作业人员要求

  1、相关技术人员必须掌握高空作业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2、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3、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高空作业操作证,并严禁高空操作人员在精神不佳、熬夜或酒后、身体不适等情况下作业。

  4、高处作业时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必须将衣袖、裤脚扎紧,需佩戴安全帽,穿软底防滑鞋,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的.鞋靴(女同志需将头发放进安全帽内,不得穿裙子)。2米以上登高作业,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悬挂端长度不大于1m。

  5、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公司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作业人员初次上岗前,须由部门经理或小组长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作业人员需定期对所有的登高工具和安全工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8、高处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包,所有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须装入工具包。运送设备时须使用专用保险绳,并对保险绳定期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废;登高时手中严禁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路线上下;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严禁高处向底处抛掷材料、工具及杂物。

  9、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在无遮拦处休息,防止坠落。

  10、非相关技术人员不得攀登高处,登高参观的人员应由专人陪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三、高处作业环境要求

  1、遇四级以上强风、大雨、雷电、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2、特殊高处作业应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信装置,并由专人负责。

  3、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4、在气温高于35度进行露天作业时,应给技术支持人员配备防暑降温药及饮料。

  5、高处作业点的物件不得随便移动,施工材料应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需戴好安全帽,穿公司统一工作服,着防滑鞋。

  2、在与司机配合过程中,要确保相互通讯顺畅,在司机启动塔机操作前,确保塔上人员均处于安全位置。当人员处于或者可能处于塔机运行的不安全位置时,严禁塔机启动。

  3、进行接线操作时,需切断电源开关,并经测试确保无电时方可操作;驾驶室内安装操作时,需按下塔吊急停开关,防止塔吊误动作。

  4、严禁私自为项目部开动塔机,并为工地吊装物品。

  5、在塔上行走过程中,需系上安全带,严禁在没有安全防护情况下,在塔上行走。

  6、在进行设备安装过程中,需要塔机司机配合,不得随意开动塔机,不得随意触动塔机按钮。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2

  1、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经理)安全生产职责、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经营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设备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工会安全生产职责、班组(站)长安全生产职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安全员职责、职工安全生产职责等。

  3、安全经营目标责任书

  4、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5、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7、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8、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0、安全生产台帐管理制度

  11、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5、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6、设施与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制度

  17、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8、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19、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20、应急救援措施管理制度

  21、承包经营、租赁场地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22、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包括作业区内“十四不准”、操作工“六严格”、动火“六大禁令”、进入容器和设备“八必须”、机动车辆“七大禁令”、起重作业“十不吊”、预防事故“十问”、安全生产现场自律准则“20条”、员工防火“三懂”、“三会”。

  23、其它必要的安全生产制度(视企业实际增加)

  24、生产经营单位《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写提纲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主要包括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奖惩附则等内容。

  25、生产经营单位《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编写提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应急处置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程序、应急处置、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等内容。

  26、生产经营单位《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编写提纲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现场处置方案主要包括事故特征、应急组织与职责、应急处置、注意事项等内容。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3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政令畅通,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同时对各项工作及时的沟通和总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3、内容与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并做好会议记录。

  3.2.1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3.2.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2.3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4研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计划(安全月、年检、季检、月检计划的布置、落实)。

  3.2.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3审查、批准新建、改建、大修的设计、计划以及工程验收和运行工作的监控。

  3.4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卫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妇女保护工作。

  3.5研究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在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时,要有计划的组织进行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6审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

  3.7审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内容。

  3.8审批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落实方案。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精选精选篇4

  1、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要求,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领导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实施和落实情况。

  3、协助经理管理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工作,做好项目部召开生产、安全会议的准备工作,对会议决议事项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4、负责制定、审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计划,审核重大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

  5、负责项目部及分包工段、班组责任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宣传工作。审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6、组织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人员现场研究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7、认真听取员工的.建议,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有效进行。

  8、审核项目部重大风险清单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发生工伤事故,现场指挥,及时向经理报告,并按规定上报,组织员工做好抢救和善后工作,支持、配合事故安全调查组工作,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精选精选篇5

  为使公司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得每次安全生产检查能够有确切可以查阅的资料和记录,充分发挥各项安全记录文件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管理各项台账要有专门的存放地点,并由专门人员进行管理。

  2、要对文件的内容、份数、标题等逐一核对,如发现不符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3、应及时送交领导,不要挤压。

  4、应及时登记编号、分类整理并存档,做好详细记录。

  5、保存时,要保持文件的完整性。

  6、需上报的文件必须经过负责人及法人的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上报,文件上必须详细写明文件标题、主送单位、经办人等。

  7、存档人员应及时分类整理、存档,并统计编号、编制目录等,以方便查阅。

  8、存档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9、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详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文件带回家里阅读或随身携带到公共场所。

  10、对于不具备存档和存查价值的文件应填写《文件销毁清单》,经安全科长批准后,可以销毁。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发展,根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法律、法规及集团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交通工程等施工,均适合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组织机构

  第三条、公司在安全生产上实行三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其安全组织机构由总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组成。

  (一)总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落实国家、行业和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与要求,指导、协调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总公司设专门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处),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能,并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分公司也设安全生产委员会,落实上级机关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协调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并设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科),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能,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

  (三)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工作,安全办公室人员(安全员)协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抓好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进行现场巡回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

  第四条、安全队伍建设

  每个工地最少必须设置1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10000m2以上的工地应设置2~3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20140m2以上的工地,要按施工、机械、消防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安全工作。

  第五条、现场安全员要选择责任心强,并有相应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安全员要按规范要求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好检查记录。

  第六条、安全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落到实处,安全管理机构不得随意撤并,基层安全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企业内部应实行安全管理人员委派制,基层安全员的调动要得到上一级安全管理机关的同意。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体制。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充分支持、协助行政部门做好工作。各级工会组织应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公司经理、分公司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经常对各级领导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注重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本企业、部门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

  (四)组织并主持特大、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落实防范措施;

  (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对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奖惩。

  第九条、公司副经理、分公司副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协助经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制度;

  (二)领导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施工方案、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三)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主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交流会、现场会;

  (四)领导组织进行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五)负责并主持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十条、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一)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二)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特殊复杂工程的施工方案时,明确提出指导性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严格审查施工中各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等作业交底,指导主管职能或安全管理部门制订相关操作方法或规程;

  (五)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技术性调查,并要求有关部门制订技术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安全科(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组织有关部门制订、修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制度、规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指导、督促基层企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对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安全检查,指导并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隐患进行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险情时有权停止作业,令职工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

  (五)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对基层单位和个人进行安全奖励和处罚;

  (六)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劳逸结合,搞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七)做好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办公室、工程部、技术部、科教室、物资供销部、设备动力部和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认真执行,对各自管辖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一)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经营承包的重要指标;

  (二)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班组安全保证体系;

  (三)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努力创造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予以解决;

  (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事故,对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到现场组织调查、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六)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按通知书有关要求对隐患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

  (七)支持安全员工作、积极发挥其作用,认真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好人好事。

  第十五条、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二)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要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资料,交工段长和安全员,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

  (三)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从技术上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六条、施工员和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对本工段、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负责组织本工段、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三)坚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认真进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和冒险蛮干;

  (四)经常进行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第十七条、职工安全生产守则

  (一)认真执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自觉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

  (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四)工作前对所用的设备和机具要进行认真检查,遇有故障、排除后方可操作;

  (五)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和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

  (六)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设施、安全标志等不得擅自拆除或挪动。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

  第十八条、总公司应经常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科学知识普及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九条、总公司根据工程需要不定期组织分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有关技

  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或培训;每年组织最少一次安全教育或培训。

  第二十条、总公司要监督检查各分公司对新参加工作职工及转岗、复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情况,其培训资料要齐全、完整,签认记录要由有关部门归档。

  第二十一条、总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应利用各种形式对职工(包括临时工、农民工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留有记录备查。

  第五章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第二十二条、现场综合安全管理

  (一)确定工程后,项目经理部要根据工程现场环境,首先考虑安全问题,对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合理布局;

  (二)施工现场要根据所承担的工程合理布置,并按要求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体平面图;

  (三)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消防、交通、环境保护等法规和相应技术规范,制定项目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落实;

  (四)在市区主要路段、人车通行量大和居住人口稠密的村庄施工时,现场应设围挡,并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式管理。

  (五)现场物料要按规定码放和保管,并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严禁靠近围护墙及建筑墙壁堆放。大型模板应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分类存放;

  (六)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卸料平台架等设施搭设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要进行经常检查维修,保证安全。并必须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搭设;

  (七)高处作业的施工设备和防护设施要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要求,作业人员要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滑鞋等防护用品;

  (八)做好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特殊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学习证上岗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第二十三条现场施工安全管理

  (一)开挖土方前,必须掌握地质和地下设施等情况,并由技术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在安全员监督下方可开挖施工,地下各种管线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以防挖坏;

  (二)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交底资料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

  (三)在进行拆除工程时,必须要制定操作规程和采取安全措施,拆除范围大、危险程度高的要指派专人指挥和安全监护,并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告标志;

  (四)深槽和较深沟坑施工须进行专项设计和支护,坑槽周边不得堆放物料和施工机械,如施工机械确须在坑槽边作业时,应对机械作业范围内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

  第二十四条、现场运输道路管理

  (一)机动车辆在施工现场内行驶、移动时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和人员,减速慢行,确保安全;

  (二)严禁人货混装、装运各种材料、物件要绑牢,自卸车斗内不准载人;

  (三)机动翻斗车在施工现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转向、制动机构及灯光、信号等装置应齐全、灵敏、可靠。行车时严禁载人。往沟槽(坑)中卸料要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四)使用手推车、要保持安全距离、装物要牢靠、适度。

  二十五条、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一)大型施工起重、提升设备,如卷扬机、塔吊、外用电梯等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其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

  (二)清洗、维修机具和设备时,要停车打掩,切断电源,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要设专人看管电闸;

  (三)使用蛤蟆夯、震捣器及其它电动工具设备,必须有防触电措施或装置。操作人员配戴防护用品;

  (四)使用卷场机、提升机操作前要检查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地锚是否牢固;

  (五)挖掘机、吊车等机械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臂杆回转半径内和吊钩下严禁站人;

  (六)圆盘锯、木工平刨等设备必须设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一律不准使用;第二十六条、安全技术交底

  (一)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应按下列程序执行: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三份),征求安全部门意见后,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发后实施;

  (二)安全交底具体步骤: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3份,公司安全科、项目部和班组各执1份。班组长组织全体参与该项施工的职工接受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并履行交底的签认手续。专职安全员应现(敬请期待制度大全推出更好文章:场监督交底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的落实情况,同时对检查情况做书面记录备查。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用电

  (一)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和电气防火措施;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规定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三)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三相五线)接零保护系统。临时线路的架设要符合有关要求。配电箱要按集团规定要求设置,用电设备要采用一机一闸,电气开关、插头、插座应完好,加箱上锁,且有防雨、防漏电装置。熔断器按额定负荷装设;

  (四)高压输电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规范要求。;

  (五)施工现场动力、照明线路的架设及使用的电器设备均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线路跨越道路时,应架空或埋入地下并做穿管保护;

  (六)移动式电动机具,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配置防漏电装置,手持电动工具要选用类手持电动工具并装漏电保护器,初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者要在有经验人员监督下操作。手持照明灯具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第六章安全检查

  第二十八条、企业坚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十九条、企业每年组织2次由总公司主要领导带队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各分公司在建项目部。

  第三十条、分公司应每季度由分管生产副经理组织安全科人员对分公司所属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十一条、项目部应每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小组成员对工地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并要有检查记录。

  第三十二条、作业班组应每旬自行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安全值日员应坚持每日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三十三条、检查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基础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安全防护装置的使用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穿戴情况;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以及各种事故隐患等。

  第三十四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由检查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有关责任人员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第七章职工伤亡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职工在从事用人单位指派的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伤、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项目部、分公司、总公司应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事故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和其他相关部门,按规定填报"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报表",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第三十六条、企业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后,对事故责任人要进行处理,对隐患进行整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十七条、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按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死亡3人及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由总公司会同企业所在地的安全、公安、工会、检察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三十八条、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结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与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或行业规定为准。

  第四十条、各分公司(项目部)可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并报总公司备案。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5月4日起执行。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5

  一、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二、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三、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有专业运输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

  四、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严禁随便倾倒物料

  五、液体危险品物料装卸时,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往贮罐内输送物料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按要求启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完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洒落地面的物料要及时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

  六、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防止危险物品流失而引发事故

  七、危险物品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等情景,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八、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应悬挂危险品标志,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

  九、罐区、装置区要坚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十、装卸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十一、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带防火罩

  十二、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十三、装卸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

  十四、可燃液体贮罐应设液面计和带有阻火器的通气管

  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一、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景严格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三、未经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四、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格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6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都达到“两知一会”,即: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会逃生自救。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加强日常安全检查与维护,及时整改火灾隐患,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学楼、办公楼楼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四、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专人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功能室、办公室、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八、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水电管理员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九、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十、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灶,要经常进行检查,定时进行检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十一、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7

  一、收费站安全管理目标:

  收费站安全管理目标可以简单地概括为“四无”,即无责任事故、无火灾事故、无职工违法犯罪、无经济损失事故。

  二、收费站安全管理内容:

  收费站安全管理按照区域划分可以分为收费现场安全管理、上下班途中安全管理和收费站办公区、宿舍区安全管理三个方面内容:

  1、收费现场安全管理:包括防火、防盗、防抢、防雷电、防意外交通事故等内容;

  2、上下班途中安全管理:包括防抢、防意外交通事故;

  3、收费站办公区、宿舍区安全管理:包括防火、防盗、用电管理、食物卫生、职工外出、外来人员管理、票管室的安全、“黄、赌、毒”的禁止,以及公务车的管理等内容。

  三、收费站安全管理办法:

  要搞好收费站的安全管理问题,其实就是要解决如何对收费所的物和人实施有效管理的问题。对收费站的安全管理我们应该采取“人防为主、物防为辅”的八字方针,具体做法是:

  1、因地制宜,利用板报、观看重安全事故录像等形式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及时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文件和各级安议精神,不断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营造一个“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2、经常性对职工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学习活动,包括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收费现场突发性事件及其预案的了解和掌握,防抢、防火的基本常识等内容。通过培训和学习,可以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护好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

  3、对收费站各种安全设施,如防盗门、防盗网、防盗锁、煤气安全阀、应急灯、灭火器、保险柜、电工房等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各种安全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情况,做好安全设施的保管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4、经常性组织人员检查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工作要严格、细致。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论小,都要及时找出原因,及时进行整改,及时对当事人、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严肃处理;

  5、加对收费站重点人或物的管理。对收费站个别职工存在的.某些不正常现象,要引起高度重视,对这些职工,要采取跟踪管理,随时掌握去向,了解情况,并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

  6、建立收费站安全管理档案。

  对于如何搞好收费站安全管理这个话题,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所采取的管理方法也因管理者和各收费站的实际情况不同而异,然而不论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我们的管理目标却是一致的,那就是: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确保收费站的一方平安。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地区营林生产工作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营林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依照相关规定、标准,结合我区营林工作实际,制定《XX地区营林生产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XX地区辖区内从事营林生产作业的经营单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坚持“安全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省政府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完善安全生产设施条件,确保营林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第六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工会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  第七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享有安全生产保障权利,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二章营林生产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第八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应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外聘作业人员必须签订用工合同,明确安全生产义务和权利。单位要为生产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并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九条营林生产单位必须配备安全员,安全员必须熟知安全生产知识,在一线检查时候应有明显的标识,如佩戴袖标等。

  第十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及时为从业人员发放符合国家标准、在使用期限内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时认真填写发放记录,并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营林作业场所要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各作业组要有班组长跟班作业,随时督促检查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发生紧急情况时要启动应急预案,各小组要分工明确,妥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保护事故现场,要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向当地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并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工作时应做好个人防护,穿长袖紧身衣服及高筒靴,枉防虫罩,扎紧袖口、领口和裤脚口以防止蜱虫(草爬子)的叮咬;春季要为作业人员注射森林脑炎疫苗,提前做好预防。

  第三章车辆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营林生产车辆、通勤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机动车上道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配置安全设施,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保证行车安全;与客车会车时,必须先行避让。

  第十六条营林生产车辆、通勤车辆要按规定检验机动车安全性能,定期维修、保养,保证车辆状态完好。严禁车辆带病运行使用。

  第十七条营林作业组建点、撤点时,要选择驾驶经验丰富,熟悉路况的驾驶员,严禁客货混载、超员、超速。同时要有专人(管理人员)押车,控制安全车速,保证安全行驶。

  第十八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要使用或雇佣合法资质的车辆,并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督促遵章守规。

  第四章营林生产作业点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营林生产作业点搭建营地要选择地势平坦、背风、朝阳的地点(坡度5度以下)。在雨季或多雷电区,营地绝不能扎在高地上、高树下或比较孤立的平地上。要将已经选择好的帐篷区打扫干净,清除石块,矮灌木等各种不平整、带刺、带尖物的物品,并填平地面。

  第二十条营林生产作业人员在春秋两季生产时,必须办理野外作业证,经过防火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山作业。

  第二十一条营地周围要打防火隔离带,烟筒必须安装防火罩。在防火期内应有二号工具、防火桶及细沙等灭火器具。

  第二十二条用火区应在下风处,距离帐篷区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防止火星烧破帐篷。炉筒和帐篷连接处要采取防火隔离措施。生产、生活用火要确定有专人管理。使用蜡烛时要与帐篷和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严禁卧床吸烟和随意丢弃烟头。

  第二十三条机库与员工帐篷不得连接搭建,机具、油料严禁放置于帐篷内。机库与员工帐篷之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0米。

  第二十四条营林生产作业点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条幅。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记录等。

  第五章割灌机、油锯、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割灌机操作人员、油锯手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首次使用前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

  第二十六条严禁酒后、疲劳、患病者操作割灌机、油锯。

  第二十七条要穿紧身的`长袖上衣和长裤,不要穿短袖、裙子、穿戴围巾、领带和工作衣进行作业。

  第二十八条按规定穿工作服和戴相应劳保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防滑工作鞋等。

  第二十九条添加油料时,油箱盖和加油口四周必须在加油前清洁,以免有杂物进入油箱,割灌机要放置一平坦地方,使油箱盖朝上,加满时不能外溢,加油后一定要用手拧紧油箱盖。

  第三十条要经常检查安全装置是否牢固,各部分的螺丝和螺母是否松动,燃油是否漏出,特别是刀片的安装螺丝及齿轮是否牢固。

  第三十一条保养与维修时,关闭发动机,卸下火花塞高压线。

  第三十二条割灌机手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安全距离不得低于20米,油锯手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安全距离不得低于50米。

  第三十三条割灌机与捡枝丫人员之间要保持2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三十四条注意怠速的调整,应保证松开油门后锯头不能跟着转。

  第三十五条严禁在使用机器时或在机器附近吸烟,防止产生火灾。

  第三十六条如碰撞到石块、铁丝等硬物,或是锯片受到撞击时,应将发动机熄火。检查锯片是否损伤,如果有异常现象时,停止使用。

  第三十七条割灌机手、油锯手在5级以上风或者降雪天气禁止作业,以免风折木伤人或者视线不清伤人。

  第三十八条割灌机手不宜长时间作业,3-4小时应强制休息,同时检查各个零部件是否松动,特别是锯片部位。

  第三十九条机器运输中应关闭发动机。搬运或存放机器时,锯片上一定要有保护装置,搬动时要使锯片向前方。

  第四十条油锯在清理风倒木、悬浮木、折断木时不得单作业,应配备助手,使用支架,并截断就地归堆。

  第四十一条中幼林抚育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酒后从事生产作业。

  第四十二条抚育后采伐木和藤条灌木不得高于5公分,伐区内高于40公分的.旧伐桩必须伐掉。

  第四十三条枝丫归堆后必须横山堆放,长不超过2米,宽不超过1.5米,高不超过1米,堆要整齐,成行成列,在林地空间,不得靠近活树。

  第四十四条修理打枝时,要将低于1.7米的死枝清理干净,确保树干光滑。

  第六章采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第四十五条采种作业人员,要选择技术熟练,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担任,患高血压、心脏病、癫痫和不适合高空作业人员,禁止上树采种。

  第四十六条上树采种,必须使用爬树器、安全带、安全绳等设备,保证防护设备质量,坚固适用。采种作业人员每组不得少于3人。

  第四十七条在上树采种时,必须站在不易折断的枝丫上,并系好安全带,严禁跨越树采种。采用机械设备采种作业的,应注意机械的安全使用和油料的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条遇有搭挂树和挂枝的树木,以及身畸形怪状等易折易断树木和五级以上风、雨、雪天时,不准上树采种。

  第四十九条地面捡运种子人员应佩戴好安全帽,严禁与采种人员交叉作业。

  第五十条采种人员上下树时,地面上要有人监护以防蹬空坠落,不准单人作业。

  第七章割带、整地、造林人员安全管理

  第五十一条割带、整地等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必须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五十二条清理倒木、树头、枝丫时,要抬运,不准用肩扛,在坡度较和有滚动危险的地段清理倒木时,不准站在下坡作业。

  第五十三条割带、刨穴、抚育等作业使用的工具,要经常检查,安装要牢固,并将刀、斧上套,锯上夹。

  第五十四条刨穴时,首先清除障碍物,确保作业安全。

  第五十五条整地与造林同时进行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3米。

  第五十六条在30度以上陡坡造林时,要防止浮石滚落伤人。

  第五十七条造林设临时假植棚、要搭牢固,经安全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五十八条作业人员要了解熟悉生产作业场所的环境,严禁单人出行,以防走失迷山。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本规定由XX地区行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本规定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9

  第一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二、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三、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四、运输货物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运输证件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证件,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五、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六、做到三不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七、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八、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九、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第二章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公司总经理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具备安全员资质。

  三、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五、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六、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七、安全生产和日趟检机构人员名单:

  日趟检承诺书

  漳州开发区运管处:

  为贯彻实施开展我区营业性道路货运车辆的日常维护、检验(日趟检)制度,本公司郑重承诺按照运管部门的要求,严格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把营业性道路运输车辆建立日常维护检验制度,作为本公司安全生产中的一件头等大事来抓,为确保日趟检工作的'顺利开展,特规定:

  一、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要做到一日三检

  二、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三、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四、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五、做好各项检查工作的记录,如有异常,及时汇报。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二、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三、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四、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五、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六、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七、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10

  1、总则

  为了规范调度班安全生产管理,夯实调度班安全基础,为宣城电网安全运行提供调度保障,制定本制度。

  2 、调度运行

  2.1调度值班

  2.1.1值班主值是当值的领导者,对本值电网安全运行、倒闸操作、工作许可、事故处理、无功电压、经济运行负完全责任,副值应配合主值完成电网监视、倒闸操作、工作许可、负荷管理、无功电压管理及事故处理。值班调度员应坚守岗位,及时准确的处理电网运行中发生的各种事情,保证电网安全运行。

  2.1.2值班调度员进行调度操作时(包括调度操作指令票操作和口令操作)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特别复杂的重大操作应双重监护,操作前应核对现场实际运行方式、分析负荷平衡情况、无功电压运行情况和合解环潮流情况,重大操作还应进行危险点分析和事故预想。

  2.1.3值班调度员应对电网实时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预控措施,并进行事故预想。

  2.1.4值班调度员应及时做好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危险点分析、事故预想等各项记录。

  2.1.5严格执行三公调度的有关制度,保护电力市场各方利益。

  2.1.6调度员值班应按经批准的值班表执行,特殊情况需调整班次,须经调度班长同意。

  2.2交接班

  2.2.1交班者应为下一班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接班者应提前10到15分钟到班,接班前4小时内不得喝酒。

  2.2.2处理事故或进行重要得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待处理事故或倒闸操作暂告一段落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2.2.3交接班时应对下列事项进行交接:

  系统及各变电站的运行方式,运行有关注意事项及规定;

  系统负荷、电压及无功补偿情况;

  已执行的和待执行的调令票份数(包括口头命令);

  设备检修工作报告情况及检修工作申请单执行情况;

  继电保护装置投停及定值变更情况;

  事故、异常运行、设备缺陷情况;

  拉、限电情况及用电指标;

  电网存在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等。

  2.2.4交接班时应做好的下列记录:

  交接班记录;

  调度运行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等口令项数统计;

  危险点分析记录(接班值接班后立即做)。

  2.3调度联系汇报

  2.3.1值班调度员在值班期间受安徽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挥,负责正确执行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指令;省调管辖、许可范围内设备异常故障时及时汇报省调,华东网调管辖设备异常故障时,也应及时汇报省调。

  2.3.2值班调度员在其管辖范围内的调度联系对象为:各县(配)调值班调度员、各变电站站长、值长或主值班员,线路工区和修试工区的工作联系人,电力用户指定的电气联系人,联系人名单需经公司或工区批准或调度协议约定。

  2.3.3当电网实际情况需要时,地调值班调度员有权直接与县(配)调管辖的变电所进行调度业务联系和发布调度指令。

  2.3.4各级值班调度员及运行值班人员在业务联系、发布和接受调度指令时,必须先互报单位、姓名,使用统一调度术语、操作术语,严格执行发令、复诵、回报、录音记录制度。

  2.3.5各单位领导向运行人员发布的指令,如涉及地调值班调度员的业务权限时,必须得到地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后才能执行(但在现场事故处理规程内已有规定者除外)。

  2.3.6地调与各运行单位之间的`调度电话是电网统一调度的重要手段,非调度业务不得占用,调度业务联系必须使用自动录音电话,调度电话出现异常时应立即汇报所领导处理,只能使用非自动录音电话或手机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也应事先汇报所领导、调度班长。

  2.3.7发生重大设备缺陷、故障、电网发生事故或重要设备跳闸时应及时汇报公司分管生产的总经理、总工程师、调度所领导、生产部、安全部主任、调度班长,设备故障缺陷及时通知设备维护部门处理,负荷变化情况、用户停产生产变动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方式。

  2.4调度操作指令票

  2.4.1除有关规程规定可以使用口令操作外,所有调度操作均应使用调度操作指令票。

  2.4.2正常调度操作指令票由操作前一日白班副值拟定、主值初审,晚班主值复审、副值预发;新设备启动等特别重大操作提前两日白班拟定、初审,晚班复审、预发,班长应对特别重大操作进行审核;临时操作应由副值拟定、主值初审,班长复审。

  2.4.3调度操作票的填写应按典型调度操作指令票规定的精神进行,应由计算机开票打印出来,不得有错误,已预到现场的调度操作票因方式变化等原因需进行两处及以下的改动时应注明原因,并及时通知。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11

  班组是落实农电安全生产最基层的生产组织,只有班组保障了安全,才能保障农电企业的安全生产,搞好班组的安全管理是实现农电企业安全目标的关键,只有抓好班组的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安全、杜绝农触、稳定设备运行,才会有全局的安全生产。

  班组安全管理重在“以人为本”,并认真地、有针对性地开展班组建设各项活动,以活动抓管理,以管理抓安全,才能使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得以有效开展。

  首先,班组长(多为各乡镇供电所所长)是班组的核心。负责组织班组的全面工作,是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班组长的素质决定了班组的管理水平,其一举一动,对全班每一个人都产生直接影响。农电企业的班组长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普遍偏低,提高这一层面带头人的综合素质尤为关键。如果班组长能加强自身建设,为人正直,办事公正,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能明辨是非并能采纳他人的合理意见,能充分调动班组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发挥各自的技术特长,亲临作业现场、狠抓习惯性违章,严守规程、制度,为全班做出好的榜样,那么,“强将手下无弱兵”,这个班组肯定是一个思想作风优良、安全基础过硬的班组。

  其次,班组长应能正确地理解并严格执行上级管理部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在所内建立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班组的安全生产目标和设备管理责任区域真正地落实分解到每个生产人员头上,组织制定符合本班组实际的、具有可行性的班组经济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把所有的.规章制度真正执行到位,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为检查而应付上级领导,对一些小的违章要引起重视,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真正做到“有功必奖”、“违章必罚”,以制度与考核的约束来开展安全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在班组考核奖惩上,必须克服人情观念,一碗水端平,发生事故一律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还要根据当前本班人员和设备存在的具体问题,找出薄弱环节,不断地调整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重点,及时消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动态管理。这样,才能使所有生产人员的安全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从而使农电安全管理工作得以落实。

  第三,加强班组的安全思想教育,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农电企业一线生产人员大多来自农村,其安全意识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现象普遍,这就要求我们要结合实际,深入了解,采取由浅入深、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及时地、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在安全活动中,要克服念经式的宣读文件和通报的做法,更不能只作纸上的安全活动应付检查,必须结合自身状况、结合设备实际预想事故将别人的事故案例对自己的号,丰富的活动内容,要面对面谈感受,心连心话安全,调动他们的学习兴趣,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才能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从根本上提高这些农民合同工的安全意识,使他们充分认识安全的重要性,从思想深处认识到因思想麻痹大意、玩忽职守、有章不循、措施不实、管理不严而发生事故,要付出的不仅是金钱,还有鲜血和生命,从而自觉地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程、制度,自觉克服习惯性违章,真正实现“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第四,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基层班组生产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特别是农网临时雇佣工和新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教育考试合格方能上岗,设备改造后,更要及时组织技术培训,以便让大家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新设备的运行方式。平时的技术培训工作也要抓实抓好,不断地进行岗位练兵,按季节开展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提高应变能力和实践经验水平,提高一线工人紧急事故处理的技术技能,培养职工遇险不惊、沉着冷静的心态,提高职工自防、互防能力。掌握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克服跟随作业,盲目作业,集中思想,重视日常安全管理,集中精力于安全生产的整个过程。

  第五,作业中(特别是农网等大型作业)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工作,对班组所承担的操作、作业任务中可能发生哪些伤害、引发哪些事故,如触电、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都要在作业前仔细预想,运用事故树状分析等方法,分别列出对策加以落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六,加强班组民主管理。班组安全管理只靠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采取专业管理和群众自主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只有班组全员行动起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努力做到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班组无事故、过程无危险,才能实现班组的安全、稳定。要坚持全心全意领先职工办企业,真正使职工有家可当,有主可作。在班组内部管下上,要坚持考核公开、奖罚公平,做到职工心服口服,使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担子有分量,各尽所能,各尽其责。要坚持开好班务会、民主生活会和民主管理会,鼓励职工针对班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最终集思广益、民主决策,让职工拥有充分的参与决策权,对存在的问题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尽早做出整改。

  第七,在设备缺陷管理方面,针对目前存在设备备品配件购置不及时、检修线路长、设备缺陷类别不清、处理责任不清等原因,致使部分设备缺陷、隐患不能及时处理,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农电企业也要适时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班组要按时统计上报常需的设备备品配件,上级有关部门应结合阶段性工作的验收和考核,及时给予落实解决,使设备大大小上的缺陷、隐患都能及时处理、不留“死角”。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12

  为强化食品安全管理,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物质对人体的伤害,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树立良好的商业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一、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1、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2、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4、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5、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7、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8、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9、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10、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11、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12、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2、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3、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4、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5、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6、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7、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7、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8、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9、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10、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四、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5、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五、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

  1、食品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食品管理人员有义务对员工进行有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技术负责人应对员工进行以《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规定为基础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小于30分钟,每月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五学时。

  2、食品从业人员无论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

  3、食品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佩带有效《健康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疑患有碍食品安全的从业人员,应立即离岗并劝其就诊,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

  4、食品经营员工上岗前必须检查个人卫生,不得留长指甲、涂指油,不准吸烟、穿拖鞋,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

  5、食品从业人员不得在食品生产场所内吸烟,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大小便后必须用洗洁用品及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应洗手或用消毒药水浸泡消毒;食品从业人员应做到勤洗手,勤洗衣服,勤换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工作帽内。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

  六、食品的卫生管理

  1、食品做好后负责人应现场检查、核对食品检验合格证与食品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重量是否一致,食品有无污染或变质。

  2、食品在储存时应有防蝇、防鼠措施,并定期检查其可靠性。

  3、食品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并经常进行卫生检查。

  七、环境卫生的管理

  1、食品加工区应当保持整洁、卫生,通风。

  2、食品加工区应有专用的洗手清洁设施。

  3、食品器具应随时检查、清扫,要做到尽量缩短贮存期,以防止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

  八、食品从业人员纪律管理规范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佩带有效健康证上岗,不允许末佩带或佩带他人健康证或健康证已过有效期等情况发生。

  2、食品从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不准在食品生产场所吸烟、穿拖鞋、佩带金银首饰、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

  3、食品生产场所应保持清洁,工具按要求整齐搁放。

  4、应有食品储存的专用仓库,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13

  企业安全生产“一法三卡”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深化安全管理和安全健康劳动竞赛活动的开展,促进企业安全专业管理和群众监督的有效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切实保护广大员工在劳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制订本制度。

  一、“一法三卡”基本内容“一法”即: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

  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监控法)。是指在生产(工作)区域内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采取排查、评估、建档、立卡等措施,建立监督控制体系,促进隐患整改的群众性劳动保护方法。

  “三卡”即:

  1、安全检查提示卡。

  它以表格的形式,分别列出检查项目和检查标准(内容)。安全检查提示卡。是一种作业现场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提示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适用性和操作性。解决了工会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查什么、怎么查”的问题。非常适合大桥局各项目部和工点、是我们主要使用的一种。

  2、有毒有害物质信息卡。

  它以应用主要依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将各种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物理化学特性,对人体的毒性作用,防护技术与措施等列入卡片中,提示各操作岗位的职工掌握其性能,并有针对性采取防护措施。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主要运用于化工行业。包括事故隐患作业点名称、危险等级、易发生事故种类、防护措施、监控要求、紧急预案、责任人、检查周期等内容的提示卡。

  3、危险源点警示卡。

  它的应用主要是在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的`基础上,将危险源点的名称,危险等级,防止措施,责任人等列入警示上,在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点挂牌警示。

  二、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1、“一法三卡”领导小组经常不定期深入施工现场巡回检查各施工班组作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安全员每天对各部室和各班组的劳动保护、遵规守纪、安全操作规程以及职工着装是否安全有效进行检查。

  3、各部室和班组的领导人对自已所辖范围的“一法三卡”运行情况进行持卡检查。

  4、电工人员对本单位的施工用电和照明用电有无违规操作和私自乱接现象进行检查。

  5、特殊工种人员班前必须对机电、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6、根据季节变化,主管领导需做好防洪、防署、防冻、防火、防有害气体中毒工作。

  三、周期检查制度

  1、“一法三卡”领导小组成员每周对“一法三卡”运行情况进行综合提示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指定责任人限期落实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监控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各部门提示检查人都要检查领导和员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当施工进度和安全发生矛盾时,一定要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主导方针。

  3、各部门提示检查人严格检查管理制度,检查各部门在施工作业中是否做到“五同时”。

  4、各部门提示检查人要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隐患,检查劳动条件、劳动环境有哪些不安全因素,检查有无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的发生。

  5、各部门提示检查人检查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日志和其它安全措施方案等台帐,及时查出事故隐患,及时落实和整改。

  四、危险源点排查识别制度

  1、各部室、各班组要从人、机电、机械设备、施工环境等方面排查识别各种不安全因素和危险源。

  2、对排查识别出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危险源进行确认和分类。

  3、对已确认的危险源点设置安全警示卡和标识牌。

  4、对已确认的重大危险源点制订相应的预防措施。

  5、对已确认的危险源点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

  6、建立各种级别的危险源点台帐。

  五、危险源整改制度

  1、已列入监控的危险源点要按安全文明工地建设标准要求,设置统一的安全警示标识牌,建立危险源点台帐。

  2、对已确认的危险源点做到检查有记录,安全警示牌清析。

  3、每一个监控点设定明确的监控检查责任人、整改责任人,严格明确其监控检查、整改职责。

  4、危险源点监控检查责任人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一时处理不了的问题要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同时填写事故隐患整改单送整改责任人进行整改,并上报主管部门。

  5、事故隐患整改结果应反馈到检查责任人和主管部门。

  6、检查责任人和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事故隐患整改结果的分析和评比,并对类似的问题制定合理的预防措施。

  7、加强对员工安全教育宣传和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严禁违章指挥和违规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的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部门要认真遵守国家、上级、本企业的有关规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的预防工作。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工作,生产部主任负责分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生产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常设机构负有管理职责。各生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五条 职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贯彻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制度的宣传、教育、培训、贯彻的组织工作;尤其是特殊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督促、检查、考核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消除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事故隐患。

  5、主持各类重大事故、重大隐患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6、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或制定控制措施,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第七条 行政主管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文件及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2、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进行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时上报有关负责人。检查处理情况要填写详细记录。

  3、作为公司级的生产安全员,负责对全体生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新入岗、上岗职工的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4、应当经常性的深入各车间(部室)对生产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5、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上报、处理等事项。

  6、负责监督特种设备的年检、检修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7、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建档及登记、记录。有权制止、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第八条 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

  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3、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贯彻执行“特殊工种必须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工作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才可上岗。

  4、组织本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整改措施。

  5、加强班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安全员的作用。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

  6、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应积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负责查明原因。依据“三不放过”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7、组织制定本部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8、组织制定本部门执行临时性任务时的安全防护措施。

  9、有权拒绝上级部门或领导的不安全指令;有权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职工提出奖励或处分意见。

  第九条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部门、车间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具体布置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搞好“班组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3、负责检查、监督、考核本班组职工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防护器具。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

  4、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责对新调入和转岗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5、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自救并减少损失;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对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应做好详细记录。

  7、有权拒绝、制止、劝阻、批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十条部门、车间安全员职责

  1、协助部门、车间负责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部门、车间负责人做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技术考核工作。

  3、负责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4、参加部门、车间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5、经常了解本部门安全装置、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情况。对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7、负责新调入的职工和转岗职工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建立本部门安全教育、考核、检查记录。

  8、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部门负责人处理。

  第十一条 班组安全员职责

  1、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检查工作。

  2、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本班组人员的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

  3、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保护现场;及时向领导汇报。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搞好安全防护用品的维护、保养和合理使用。

  5、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班组负责人处理。

  第十二条 职工个人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了解、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坚持安全自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安全生产提出建议。

  第三章 生产安全组织

  第十三条 生产部作为公司生产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并依照本制度对全公司各部门或人员按章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 公司设置生产部经理为公司级安全生产管理员,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即为部门、车间、班组级生产安全员。

  第十五条 建立覆盖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四、 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六条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消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级、部门(车间)级、班组级。其任务是: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制止、纠正、处理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第四章 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不 定期检查。

  一、日常性检查包括:

  1、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考核内容: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

  2、部门、车间级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内容是重点部位、安全标志、操作规程。

  3、班组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日一次。内容是班前、班后检查;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情况;机器设备运转情况等。

  二、专业性检查包括:特种设备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工作情况。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三、季节性检查内容:根据季节特点,为保证生产安全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查。

  四、节假日前后检查内容:停产前、重新生产后是否有安全措施。

  五、不定期检查包括:随时抽查、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试产等 第十九条 安全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当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二十条 各级、各类生产安全检查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健全检查档案。

  第五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二十一条 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只要符合“三新”条件者(新入公司的从业人员;新调动工种的从业人员;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各级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二十二条 离岗和病休超过三个月的人员,必须进行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第二十三条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电工、叉车驾驶员、电气焊工、起重工、驾驶员等)必须按《安全生产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会同行政部进行,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知识以及其他应知应会内容。 第二十五条 部门、车间级安全教育由部门、车间负责人或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生产特点;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六条 班组教育由班组长及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班组生产内容;职工安全生产职责;机械设备的性能、特点及使用、维护方法;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七条 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员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二十八条 各级领导和安全员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加强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意识,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九条 安全技术考核:

  1、凡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须到生产技术部填写《安全考核证》,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未经安全技术考核者不得独立进行操作,否则追究领导责任。

  第六章 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按要求定期进行检验;新增特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安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十一条 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行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维修检查、定期检修、应急措施等)。

  第三十二条 特种设备严禁带病运行,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安全检验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十三条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四条 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在离开岗位6个月以上时,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第七章 安全防范与隐患整改

  第三十五条 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对突发事件及其危险性的分析;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危险性分析包括:特征、触发条件、事故演变过程、后果等。

  2、应急救援预案;针对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存在的潜在危险及产生的后果,制定采取的方法、步骤。

  第三十六条 对重大事故隐患发放《施工隐患通知书》,由生产技术部填写。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解决期限;《通知书》由部门负责人签收,解决后返回生产技术部。 第三十七条 隐患整改包括下列内容:

  1、由于人为因素(如: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脱岗等)造成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纠正。

  2、由于设备设施、线路老化、损坏严重等原因造成安全隐患的,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

  3、对于各类隐患的整改,要按国家标准执行,不得增加新的隐患;由于资金问题解决不了的,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4、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班组能整改的不上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

  第八章 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条 生产设备、设施在使用前,应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三十九条 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操作压力及操作温度使用,不得超压、超温和超负荷运行。工作指标变动,必须报请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

  第四十条 压力容器的.管理和监督由工程设备部负责。

  1、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汇总、上报压力容器的年、季度检验、维修计划;

  2、负责压力容器的登记,档案资料的审查、总结。

  3、负责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考核;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

  4、负责压力容器安全事故调查、上报,并对事故防范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一条 压力容器严格按国家规定定期检修,定期试压探伤和变形测定。一般压力容器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每半年校对一次。

  第九章 电器设备、设施运行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 电器设备、设施的安装,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合肥市电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十三条 电器设备、设施应有良好的接地零保护并定期校验;周围要通风良好、整洁、无杂物堆积。

  第四十四条 电工安全用具和绝缘用品要齐全、良好,要定期校验;手持电动工具应有防漏电保护装置,手持电动工具要集中管理,专人负责。

  第四十五条 严格执行临时线的使用申请、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经批准的使用后应及时拆除。

  第四十六条 在易燃易爆和高温场所安装电器设备时,必须要有防火、防爆措施。 第四十七条 电器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十八条 使用起重吊装机械,必须按操作规程执行。吊装前必须检查安全制动装置,确保安全可靠;必须按额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使用;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严禁无计划作业。

  第四十九条生产车间使用电器设备、导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维护管理。第第五十七条 对作业场所的照明、空气质量、噪音、粉尘浓度等,应定期进行检测,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治理和防护措施。

  第五十条 对从事高温、有毒、有害和特种作业中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第九章 伤亡事故与职业病安全管理

  第五十一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部门必须积极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要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五十二条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按应急预案规定,听从指挥;各部门应协同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

  第五十三条 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

  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第五十四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应填写事故登记表并将事故报告书一同送交综合管理部部。一般事故及轻伤不超过两天;重大事故及重伤不超过五天。

  第五十五条 一般事故应在两天内由本部门负责人组织事故分析会,查找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较大事故应由副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对于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十六条 重大事故应由公司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五十七条 受伤职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经鉴定有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列为工伤:

  1、由受伤职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职工伤亡登记表,按规定时间报主管部门;

  2、须有受伤时在场其他职工的证言材料;如当时一人在场,要有班组长的证言材料; 第五十八条 工伤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有争议的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处理。

  第十章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第五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与奖励:

  1、对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积极整改,有效制止事故发生的;

  2、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效果明显的;

  3、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有立功表现的。

  第六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给与处罚:

  1、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者;

  2、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

  3、破坏事故现场,瞒报或谎报事故的;

  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发生的;

  5、根据国家安全有关管理办法,应进行处理的。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

  第七十条 本规定如有国家、合肥市及上级指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国家、合肥市及上级指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15

  当今我们不用担心外界环境带来的危险与攻击,安全风险主要来自我们自身日常的生活、生产活动的各个方面,从“衣、食、住、行”每个方面都存在风险。而这些又是我们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也是无法回避的基本生存条件,所以说,安全与风险是相互依赖存在的,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并统一于事物发展的过程之中。虽然,我们不可能完全消除风险的存在,但事物发展过程中,安全与风险并不是等量存在的。安全的因素多,风险因素就会降低,安全就有所保障;相反,如果风险因素高于安全的因素,就容易发生危害,造成事故。安全工作就是要通过人为的干预,对风险因素加以控制和预防,降低危害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或减少事故的损失,这是我们企业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发展的必备要素。

  安全是我们每一个生产管理者和参与者的美好愿景和希望,他直接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生活。那么,在我们水电行业到底应该从那些方面来做好安全工作呢?我个人有以下几点看法:

  一、管理方面的问题

  1、建立健全制度是前提

  制度是一种约束力很强的法制规定,是和法规、规定、规范、标准、决定等有着同等的效力,在安全上显得更为重要,是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强制措施。

  安全与生产活动密不可分。只要存在生产活动,就存在安全隐患,换言之,安全是寓于生产活动之中的。在生产活动中涉及安全的因素很多,主要有: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材料的各项性能、错误的作业方法、现场作业的环境条件等。然而,在这些诸多因素中,人作为生产活动的主体,对生产活动过程起着关键的主导作用。所以,对生产活动过程中人的作业行为进行细致的规范和管理,必然是一项最为有效的措施,这就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及规程,在生产中让制度规范现场的实际作业行为。

  这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首要前提,正所谓: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

  2、加强管理,提高员工工作责任心

  提高责任心,大家并不陌生,但责任心对员工的工作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责任心强的员工观察问题细微,并善于思考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中,避免事故发生。责任心不够强的员工,观察问题粗心,并不善于思考所观察到的问题,任其发展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从而可以看出员工责任心强与弱的重要性。技术水平再高的员工,如果你责任心不强,你就不能及时地发现问题,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又如何谈起及时解决问题呢?如我们日常工作中的巡检工作,对于责任心强的员工,他一定能够按照巡检牌的内容依次检查,因为这些巡检内容是我们的前辈工作经验地总结,是发现事故隐患的有效方法。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否则就叫“挂牌”工作,事故就在等待你,所以工作中加强员工的责任心培养是十分必要的,是不可缺少的。

  3、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员工技术水平

  现在很多单位新大专院校毕业生都是在工作中学习,学习中工作。培训工作是一项枯燥无味反复性的工作,随着社会的飞越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更新,因此,强化员工的培训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更能给新毕业学生一个更好的发展舞台。一个技术水平较低的员工,既使你责任心很强,但发现问题后,你也不能及时准确地去处理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这样就会导致延误处理问题的最佳时机,最终给生产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可以看出培训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尽快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是紧迫的。培训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可采用内培,也可采用外培,还可采用师徒之间传、帮、代等,让新大学院校毕业生在工作中学习,学习中工作现在主动学习的人少了,被动学习的人多了,培训效果的好与坏关键在领导,你的工作抓得细、抓得实,他就学得多,掌握得牢,因此,培训工作决不能走过场,一定要强化培训,坚持不懈。

  4、普及教育是基础

  既然人的因素在实际生产中始终起主导作用,那我们应该相信,通过加强对人的安全教育管理,让安全始终穿插在生产现场,始终强调安全对正常生产和人的重要性,真正做到安全一票否决,坚决杜绝一切可能形成安全隐患的发生。

  有资料显示,在有人为责任的事故中,有88%的是责任人心存侥幸,安全措施未做到位而造成的。的确,在企业的安全生产实践中正是一些人有了“及格就行”的思想,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轻则设备受损,重则人身伤亡,如果每个安全责任人能够树立“只有满分”的思想,100%严格按安全规程办事;检查到位,不漏过一个细节;措施到位,不漏过一个疑点,许许多多的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

  5、加强监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血铸成,不能用血来验证。在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加大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避免习惯性违章。在我们身边发生习惯性违章,就说明我们的管理者对日常工作监管力度不够,头脑中存在着麻痹思想,平时工作安全重要,工作忙时安全次要的思想在作怪。因此,在制度的执行上我们一定要坚持“重视一伸手,杜绝误操作”、“严把八道关,追求零失误”及“三铁”反“三违”的工作理念。我们项目部自去年组建以来由于能够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程,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所以安全工作比较平稳,有力地促进了施工生产。

  6、细节是关键

  我记得邓小平同志故居长联的开篇两句就是:小事宏观,大事微观;成事纵横观,败事主客观。这是我们做好任何一项工作的基本原则。透过一些“小事”往往可以反映出事物的整体水平,而做“大事”也需要从每一项具体的“小事”做起;要想使我们的每一项工作活动成功,必须从纵横两个方面进行系统的策划与实施,对于失败的原因,则要实事求是的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查找原因。尤其我们水电施工行业,是属高危行业,不安因素多,施工条件差,“小事”酿成大祸的教训,屡见不鲜。

  事实上,很多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太多的小缺陷引起的,而且有时缺陷虽小,但往往造成大的事故。如美国挑战者号航天飞机失事的原因在于一块不起眼的塑料泡沫存在质量问题;美国太空3号快到月球却不能登上去,只好无奈返回,只是因为一节30元钱的小电池坏了,耗资数亿元的航天计划因而失败。在我们的实际生产活动中同样如此,一个错误的动作、错误的信号,一时马虎造成不该出现的缺漏,一个心存侥幸的想法,都可能造成不可想象的后果。所以,我们要牢固树立“一百减一等于零”的安全观念,在一百项工作中,即使九十九项工作做好了,只要有一项没有完全做好,都有可能造成整个的失败。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用铁一般的规程去做好安全预防工作,是保证我们事业成功的关键所在。

  二、抓好设备的管理工作

  1、加强设备的隐患治理工作

  设备是生产、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它运行的正常与否将直接影响装置的安全生产,因此,对设备的隐患治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尤其是水利水电建设单位,各种大型设备的健康工作是非常的重要。因此,就需要我们的员工在日常的工作中更好地维护它、保养它,用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来确保安全生产。水电施工环境差,作业强度高,连续施工时间长,加之中标单价偏低,设备陈旧老化,更新速度慢,维护不够,因此这些设备存在许多缺点,这就要求我们的员工在日常的巡检工作中要做到,精心检查、准确判断,查找事故隐患的根源,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影响安全生产。

  2、采用先进技术,实现设备本质安全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一批技术先进的、本质安全型的电气设备诞生。在水电生产中,使用本质安全型的设备对安全生产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即可以减轻员工的劳动强度,还可以确保安全生产,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技术水平较高的员工也难以避免常规电气设备不发生影响安全生产的故障因素,这是由常规电气设备性能所决定的,只有本质安全型的电气设备才能很容易让员工实现这一愿望。所以在生产、生活中大量采用本质安全型的电气设备是时代的要求、安全的需要、员工的愿望,我们水利水电建设者、管理者要重视此项工作。

  3、加强精心操作,反违章指挥

  大型机械和特种设备要精心操作,坚持反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特别要反对超负荷运行,维护和检修是保障大型机械和特种设备正常、健康工作的重要环节,回顾水电施工,由于设备操作原因或由于设备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不安全事故,任何一个工程都曾经发生过,损失是惨重的,教训是深刻的。因此,应坚持日常维护、检修制度,把物的不安全状态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因人的不安全行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因机械设备的缺陷引发的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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