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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21 15:11:18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关系管理制度(精选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1

  一、总则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的劳动关系管理,保障员工权益,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兼职员工等。

  三、劳动合同管理

  1. 公司与员工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合同解除和终止等。

  3. 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四、员工权益保障

  1. 公司应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2. 公司应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确保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

  3. 公司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设施,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4. 公司应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侮辱或虐待。

  五、劳动纪律管理

  1. 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

  2.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对优秀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进行批评和处罚。

  六、劳动争议处理

  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

  2. 员工可以通过公司内部调解、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劳动争议,公司应积极配合处理。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2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的劳动关系管理,维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和谐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实习生等。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变更

  1. 公司与员工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2.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福利制度

  1. 公司根据员工的岗位、能力、绩效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薪酬体系,确保员工的劳动付出得到合理的回报。

  2.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员工表现,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五、劳动纪律与考勤管理

  1. 公司实行严格的劳动纪律制度,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公司建立完善的考勤制度,对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记录和考核,作为员工绩效评价和奖惩的.依据。

  六、劳动争议处理

  1. 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关系中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 调解无果的,员工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公司应尊重仲裁裁决,积极履行相关义务。

  七、培训与发展

  1. 公司重视员工的培训与发展,为员工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2. 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个人素质和综合能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贡献力量。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2. 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修订后应及时向全体员工公示。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3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劳动关系管理,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以及兼职员工等。

  三、劳动关系建立

  1. 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

  3. 公司应当在员工入职前进行必要的入职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员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劳动合同管理

  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过程进行规范。

  2. 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3.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和福利待遇。

  五、劳动报酬与福利

  1. 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

  2. 公司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 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公司效益情况,给予员工相应的奖励和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与行为规范

  1. 公司应当制定明确的劳动纪律和行为规范,要求员工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员工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不得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和行为规范。

  3. 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行为规范的员工,公司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七、劳动争议处理

  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

  2. 员工与公司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4

  一、总则

  为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关系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兼职员工等。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1. 公司与员工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应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酬、保险福利等条款。

  3. 劳动合同的变更、续签、解除或终止,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

  四、薪酬福利与绩效考核

  1. 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支付合理的薪酬,并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2. 公司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作为薪酬调整、晋升、奖励等依据。

  五、员工培训与职业发展

  1. 公司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2. 公司应关注员工的职业发展,为员工提供晋升机会和发展空间。

  六、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

  1. 公司应制定明确的劳动纪律,要求员工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

  2. 公司应建立公正的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进行批评和教育。

  七、劳动争议处理

  1. 公司应建立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对劳动争议进行及时、公正的处理。

  2. 员工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处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用人单位(部门)劳动政策法规的学习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劳动政策法规。

  第四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程序办理。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员工与用人单位(部门)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 用人单位(部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自用工之日起,配合公司办公室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采用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

  第六条 用人单位(部门)招用员工时要有具体的书面录用条件及客观的考核标准,并告知应聘者。

  第七条 用人单位招用员工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应聘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部门)还应查验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应聘者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应了解应聘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工作经历、劳动关系现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户籍、住址、档案状况、家庭婚姻状况、学历、健康状况、职业技能水平等信息。

  第八条 劳动合同应由员工本人签署,签字后并在签字处加印右手食指指印;公司办公室应验证员工签名与身份证相一致。劳动合同加盖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由公司及员工本人各保存一份。

  第九条 退休返聘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就其返聘期间有关报酬、福利待遇签订返聘协议。

  第十条 凡用人单位(部门)违反劳动合同签订规定,擅自用工,造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及发生赔偿等连带问题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与后果给予责任人处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部门)应在遵守国家劳动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特点和需要按下述原则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保证管理、业务骨干队伍的相对稳定。

  (一)引进的高、中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等人才,可协商签订较长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不约定试用期。

  (二)主要生产、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可协商签订较长期限或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生产、工作岗位上的员工,应订立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新聘用人员,初次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可签2~3年劳动合同期。合同期满,对经考评符合工作需要的人员,经与本人协商一致,可续订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书中劳动合同期限不得空值,应填写起止年、月、日,或注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注明完成某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章、劳动合同内容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书具体内容以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为准,应主要包括:(1)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书中所有需要填写约定内容,而双方没有约定或未填写内同的空白处,应用斜线予以封闭,不得留有空白处。岗位聘任书中约定的聘任期限不得长于劳动合同期限。

  第十四条 各用人单位(部门)对职工的劳动合同管理、选拔聘任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考勤管理、休息休假、奖惩条例、保险福利、职工培训等各项规章制度以及职位说明书、聘任书等应为劳动合同附件。劳动合同附件应按文件名称据实填写。

  用人单位(部门)要求员工阅读学习上述规定,并在合同中注明“附件中所列制度规定乙方已知悉并认可”。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制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为劳动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培训服务协议。对公司支付专项培训经费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应在培训前与其签订不少于二年的服务期培训服务协议。培训协议应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形式、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培训服务协议应明确培训费包括的具体项目和违约赔偿计算办法。服务期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

  (二)保密协议。对掌握经营、管理、技术等保密信息的员工,在其从事该工作第一个工作日前,应与其协商签订保密协议,约定相关保守用人单位经营生产、技术等秘密的内容。

  (三)竞业禁止协议。对在经营、管理、技术重要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应在其入职或工作岗位变动时约定离职竞业禁止内容和期限,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应约定竞业禁止补偿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按月支付,并约定“自甲方第一次支付乙方竞业禁止补偿金时此合同生效”。

  (四)其他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形。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六条 因工作(生产)需要,员工职务或岗位或工种等发生变动,用人单位(部门)应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部门)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或员工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应明确变更劳动合同的提出方。用人单位(部门)应与员工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和员工各持一份。员工变更劳动合同申请签名应手签并加盖本人右手食指指印,打印的姓名无效。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部门)同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告知本人,征求意见,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员工未做出答复的按续签劳动合同办理,并办理续订手续;员工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而主动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的,应由员工出具书面申请,签名并加盖本人食指指印后予以长期保存。

  第十八条 职工在试用期间提出而又必须给予休假的,用人单位(部门)应当向员工发放试用期中止通知书,保证用人单位(部门)对员工试用期限考察的有效性。

  第六章、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终止时间按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24时为准。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应对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间工作绩效进行认真考评,应根据考评成绩慎重研究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6

  一、总则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劳动关系的建立、维护、调整与终止,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公司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劳动合同管理

  1. 公司与员工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等条款。

  3.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

  三、薪酬福利管理

  1.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支付劳动报酬,实行同工同酬,不得拖欠或克扣员工工资。

  2.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保障员工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权益。

  3. 公司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四、员工培训与发展

  1. 公司重视员工的职业培训与发展,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员工的职业技能和素质。

  2. 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各类技能竞赛和学术活动,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五、劳动纠纷处理

  1. 公司设立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处理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纠纷。

  2. 调解委员会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进行调解,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3. 调解不成的,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所有,如有需要,可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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