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复习纲领

时间:2020-11-20 11:30:34 鱼我所欲也 我要投稿

《鱼我所欲也》复习纲领

  孟子在《鱼我所欲也》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鱼我所欲也》复习纲领

  一、基础部分。

  1.原文及翻译。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东西。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命是我追求的;大义也是我追求的。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生命而选取大义。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

  生命是我所追求的,但我追求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干苟且偷生的事情。 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

  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可怕的,所以有些灾祸我不躲避。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假使人们所追求的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可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种不可用呢?

  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

  假使人们所厌恶的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灾祸的手段哪一种不可用呢?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

  按照这种办法就可以求得生存但却有人不采用它,按照这种办法就可以躲避灾祸但却有人不采纳它。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

  因此,(人们)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可怕的。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不仅仅贤能的人有这种思想,每个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丢掉它罢了。

  一箪(dān)食(shi),一豆羮(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

  一盘食物,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生存,得不到它就会饿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

  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饥饿的过路人也不会接受;

  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用脚踢过去给他,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像万钟这种高位厚禄就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高位厚禄对于我又有什么益处呢?

  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与(yú)?

  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我吗?

  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

  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如今却为了住宅的华丽而接受了它; 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

  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如今却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它; 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

  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如今却为了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我而接受了它。

  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这种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种做法就叫做丧失了他的本性。

  2.书下注解。

  ①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②患:祸患,灾难。

  ③已:停止,放弃。

  ④如使:假如,假使。

  ⑤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⑥勿丧:不丢掉。

  ⑦蹴:用脚踢。

  ⑧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⑨万钟:高位厚禄。

  ⑩何加:有什么益处。

  3.通假字。

  ①辩:通“辨”,辨别。

  ②得:通“德”,恩惠,感激。

  ③辟:通“避”,躲避。

  ④与:通“欤”,疑问语气助词,相当于“吗”。

  ⑤乡:通“向”,从前。

  二、经典问答题。

  1.用比喻论证提出论点的好处?

  答:生动形象地区别了“生”与“义”的价值高下,使说理生动形象,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便于读者接受。

  2.本文如何论证中心论点?

  ①先采用举例论证方法,举“一箪食”“一豆羹”的`例子,从正面论证了义的重要性; ②举“万钟”的例子,从反面论证义的重要性;

  ③对比论证,把“一箪食”“一豆羹”和“万钟”对比;

  ④用“乡”和“今”对比,论证舍生取义的重要性。

  3.列举“行道之人”“乞人”不食嗟来之食的例子的目的?

  答:说明行人乞人都可以为取义而舍生,一般人更应如此,以证明舍生取义的重要性,为下文举例形成对比,说明见利忘义应该停止。

  4.文中体现“性本善”思想的语句是(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5.文中体现“人不能见利忘义”思想的语句(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6.文中与“不食嗟来之食”意思相同的句子是(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三、课外拓展题。

  1.符合“孟子思想”的事例:

  答: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拒绝高官厚禄,绝不降元。南宋末年,文天祥组织力量抵抗元军入侵,被捕后面对着元朝统治者的威逼利诱,大义凛然写下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诗句,毫不动摇,视死如归,最终被杀。他这种高尚的民族气节和为正义献身的精神是永远值得后人学习的。

  2.我们生活中有哪些传统和习惯是沿袭孟子的学说和思想的?

  答:公而忘私、无私奉献、助人为乐、尊老爱幼、见义勇为、重义轻财。

  3.孟子的精神可以用他的一句话来体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4.舍生取义的事例:

  ①文天祥: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不受高官厚禄的诱惑,宁死不降元。

  ②朱自清:宁死不吃美国救济粮。

 

  关于舍生取义的诗句:

  ①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过零丁洋》——文天祥)

  ②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就义诗》——夏明翰)

  ③取义成仁今日事,人间遍种自由花。(陈毅)

  5.当今社会见利忘义的例子:

  答:刘青山、张子善是革命的功臣,他们在民族存亡和革命成败的危难之际能够宁死不屈、舍生取义,立下了赫赫战功。可他们在革命成功天下太平的宴安之时,却经不住诱惑,不顾廉耻、不择手段地追名逐利,为了亲朋谋取私利,违法乱纪,走上了人民的审判台。

  6.孟子的“舍生取义”的论点与“哥们儿义气”相同吗?

  答:不同,孟子的“义”指的是大义,它关系到人民、民族、国家的利益、命运,而“哥们儿义气”指小团结个人的私利,与“江湖义气”本质相同。

  7.孟子指责“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有什么现实意义?

  答:不但对当时的黑暗政治和贪官污吏有揭露和批判的意义,而且也提醒人们时刻警惕反省自己,不要贪图厚禄、见利忘义,而干不合礼义的事情。

  8.孟子是一位怎样的人?

  答:有骨气、有气节、重义轻财,甚至为道义牺牲的人。

  9.孟子的“舍生取义”影响了中国两千年,从来都是积极的价值观,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修改时去掉了“见义勇为,敢于斗争”的内容。这是否说明“舍生取义”的价值观已经过时?请谈谈你的看法。

  答:不过时,它们不矛盾,是一致的,孟子也强调生命的重要,只是更强调为保护更多人的生命而可以牺牲“小我”的正义行为,强调保护弱势的生命,中学生本身是需要保护的,保护中学生的行为是舍生取义,如果中学生善于斗争,也是可以见义勇为的。

  赏析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孟子·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的准则,把“富贵不能淫”奉为道德的规范,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过零丁洋》诗中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现代无产阶级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义诗》中说:“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这都是与“舍生取义”的精神一脉相承的。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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