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管理条例

时间:2024-03-25 07:32:28 管理条例 我要投稿

幼儿园管理条例(合集)

  幼儿园管理条例 篇1

  幼儿园教育管理条例

幼儿园管理条例(合集)

  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幼儿园教育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七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八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九条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管理制度《幼儿园教育管理条例》。

  慢性传染并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十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十一条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十二条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

  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

  第十四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

  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

  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七条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十八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

  第十九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章幼儿园的行政事务

  第二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

  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可以依据本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费、教育费。

  幼儿园管理条例 篇2

  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提高幼儿和家长的垃圾分类意识,西岗区第五幼儿园在20xx年11月开展了《大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

  活动中,西岗区第五幼儿园利用幼儿园电子屏与知校平台积极进行《大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传,面向幼儿园内相关联的每一户家庭开放了解垃圾分类知识的.大门。

  在此基础上,西岗区第五幼儿园请到了国家自然资源部北海局大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高级工程师李玉鹏来到西岗区第五幼儿园,为全体教师进行垃圾分类知识教育,讲解《大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提高教师对垃圾分类工作的认识高度,并请到大连市电视台少儿频道来到幼儿园拍摄幼儿园垃圾分类相关工作,进一步宣传幼儿园的垃圾分类工作。

  幼儿园此次系列《大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传活动只是市区推动垃圾分类工作中一朵小小的浪花,在市区领导的关注和支持下,西岗区第五幼儿园一定会坚持不懈的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将垃圾分类相关知识普及到教师、家长、幼儿之中,将环保教育延伸到家庭,带动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之中。

  幼儿园管理条例 篇3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问题,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 驾驶员的职责及安全行车规定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3、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4、遵守交通规则,不疲劳驾车,不违章驾车。

  5、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8、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9、接送学生前20分钟,司机应提前做好准备,随时等候出车。

  10、司机要服从园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1、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

  12、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再向管理部门报告。

  二、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三、跟车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1、跟车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上车,负责安排幼儿入座上车维持秩序,作好安全乘车的准备工作。上车时,跟车教师清点幼儿人数,让幼儿站队上车,没有教师带领的幼儿不能上车。接幼儿来园时跟车教师要下车接幼儿上车,安排好幼儿的座位。车到园后,幼儿下车,跟车教师与本班教师交接,清点本趟车上各班幼儿人数。

  2、跟车教师要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始终和司机保持密切合作,协调一致,对家长、幼儿态度和蔼、细心周到,服务热情。

  3、跟车教师在开车前后及时开关车窗,以保障车内空气流通,并根据气候变化为幼儿上下车做到及时增减衣服。押车教师要时刻提醒幼儿,幼儿不要将头手等身体的部分伸出窗外,窗户不要打开的过大。

  4、跟车教师保证各班联系单及幼儿园通知单,准时发给家长;并将幼儿服药准确地带回交到各班教师手中,保障幼儿及时服药。

  5、跟车教师要掌握幼儿尤其新入园幼儿的乘车起始、终点,对家长提出的线路更换和正确建议高度重视并及时反映,以便更好地解决而服务于家长。

  6、老师根据各车接送名单,接送幼儿的往返乘车并不准有幼儿漏上或错上车的事故出现。

  8、送幼儿时车要靠边停,跟车教师要先看一下前后是否有车辆,确认无车辆时,教师要先下车后再让幼儿下车,同时教育幼儿下车后不要奔跑,等车走后再走。确保每个幼儿安全到家。

  幼儿园管理条例 篇4

  安全是幼儿园管理的头等大事,也是幼儿园生存的命脉,校车安全责任更是重大,近几年,全国各地接二连三的发生校车事故,造成未成年孩子无辜伤亡,叫人惨不忍睹,痛不欲生,所以保护下一代,呵护孩子健康成长必须狠抓校车安全管理,20xx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新《校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通过对新《校车管理条例》的'学习,从中央到地方都引起了高度重视,,让《条例》落到实处,一方面尽量让孩子就近入园,另一方面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不超载,不超速,发放《致幼儿家长趁车安全一封信》等,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加强校车司机的管理和学习,对校车司机的驾龄,驾驶资格进行严格考核后方可上岗,对说有校车都涂上醒目的黄色,行驶的校车放置校车标识牌,并开启标志灯,遇到阻车校车可以优先通行,并且运载学生的校车可以停在公交道上。国家从制度上制订了相关的条例,同时也赋予了校车特权。这些都体现了我们要对弱小生命的保护,更是一种文明的体现,,作为我们每一个成人,还需要一份真心的付出,把每一个孩子看成自己的孩子去保护他们。要搞好校车工程,政府在财力上是否也要投入一些?让那些乡村的孩子不用出昂贵的坐车费,让家长出一部分,政府扶持一部分,社会将不是更和谐?作为一个民办幼儿园园长,一位母亲,真心希望以后不会再出现任何的校车事故,不要再让任何家庭受到伤害。

  幼儿园管理条例 篇5

  【章名】 第二章 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七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严禁在污染区

  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八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九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慢性传染并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十条 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十一条 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十二条 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章名】 第三章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

  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管理制度《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

  第十四条 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

  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七条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条 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

  【章名】 第四章 幼儿园的行政事务

  第二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 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可以依据本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费、教育费。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幼儿园园舍和设施,不得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幼儿园正常的工作秩序。

  【章名】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予以奖励:

  (一)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幼儿园管理条例 篇6

  对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将学习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总结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

  校车安全管理,是关系到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事关千万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条例》的公布施行,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校车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为依法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提供了依据。从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的主要精神,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将《条例》落实到安全管理工作中,切实预防各类校车安全事故。

  二、组织召开有关人员会议

  我园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条例》, 师生、校车所有人及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等集中开展以学习《条例》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教育,发放家长《致幼儿家长乘车安全的一封信》。通过宣传学习,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乘车守则,不乘坐超员、超速、非法运营饿等安全没有保障的车辆;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监护,与学校共同做好交通安全工作;校车所有人及驾驶人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取得相应资格,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确保学生乘坐安全;随车照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全程照管乘车学生。

  三、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加大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对现行校车安全管理措施进行认真梳理,做好现有管理措施与《条例》的衔接,进一步明确工作范围,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连续性。进一步优化学生交通环境,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四、分别召开班主任和乘车学生会议会议,照管人员给每一班次的学生在车上固定座位,在校车上张贴学生乘车名单、班级、住址、家长联系电话。方便司机和家长联系。

  幼儿园管理条例 篇7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搭乘校车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幼儿园校车管理条例。

  一、本规定所称校车是指汉阳区学校、幼儿园(含民办教育机构)自购或租借的专门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

  二、各校(园)要成立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园)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负责领导、督促、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校车运行情况检查,并作好记载。

  三、使用校车的学校(园)应当与区公安机关交通大队、教育局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

  应当与校车驾驶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使用租借车辆的学校应当与出租、出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交通安全责任,管理制度《幼儿园校车管理条例》。

  四、使用校车的学校(园)必须建立有关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应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台帐,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建立和落实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督促驾驶人员规范操作、文明行车,保持安全车速;建立学生照管人员责任制度,确保每辆校车配备学生照管人员,负责维持乘车秩序,监督和纠正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防止校车出现超速、超载、乱停靠上下学生等情形;建立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局的监督检查。

  五、校车必须按核定准载人数,乘坐校车,不得超载。

  严格遵守既定校车行驶路线图和停靠站点的。要求校车驾驶员要有准驾同类车型3年以上的驾龄。校车必须喷涂统一颜色, 必须有校车专用标识、标志。上路行驶时,应按照规定正确使用校车专用标识、标志。

  六、学生照管人员在乘车过程中维持学生乘车纪律,严禁学生干扰司机驾驶。清点上、下车的学生人数无误后,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知司机可以移动车辆。跟车学生照管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安全日志。

  七、使用校车的学校不得租用证件不全、超载营运、不具有法定营运资质的车辆接送师生,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不得强迫校车驾驶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校车。

  八、学校校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产品;

  (二)依法办理了机动车登记和安全技术检验;

  (三)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四)符合国家规定的校车技术标准。

  以租借的机动车作为校车还应持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营运证。

  九、驾驶员应服从调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出车前应认真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不疲劳驾车。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驾驶员不得饮酒驾驶校车。经常学习交通法规。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十、校车驾驶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二)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记满12分的记录;

  (三)未发生过致人死亡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

  幼儿园管理条例 篇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 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教育论文《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八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九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幼儿园管理条例 篇9

  一、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当班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二、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站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三、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六、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七、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下车。

  八、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九、校车购置

  (1)购置校车以坚固耐用、省油、价格合理为原则。?

  (2)校车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由校长提出报废,并提出专案购置申请。

  十、校车使用

  (1)校车使用校长指定专门的司机负责驾驶,非本校司机不得驾驶学校车辆。?

  (2)校车使用前校车驾驶员应对校车作基本核查,如有故障、失窃或损坏等,应立即报园长处理。?

  (3)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校车驾驶员赔偿。

  (4)公务校车不得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十一、校车保养

  (1) 校车驾驶员每周最少擦洗校车一次,如遇雨天,则须每日清洗,以防生锈。

  (2)校车各项零件设备的保养,由该校车驾驶员负责,须保持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损。

  十二、校车保养

  (1)校车如需维修,应事先向园长申报核准,经批准后送学校指定维修厂维修。

  (2)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需紧急送修的,应先报备主管人员核准。

  (3)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校车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由驾驶员负担。

  十一、油料

  (1)油料油票由主管部门统一购买,由驾驶司机填写领油申请表获准后领用。

  (2)每月主管部门应将耗油量及行驶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费。

  十二、事故处理

  (1)学校校车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属校车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学校负责。

  (2)未经学校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概与学校无关,一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十三、驾驶员管理条例

  1.“十不准,一牢记”的`纪律原则

  “十不准”:

  不准超速行驶 不准强行超车 不准闯灯越线 不准只躲不停

  不准酒后开车 不准吸烟开车 不准接打手机 不准疲劳驾驶

  不准超载行驶 不准开带病车

  “一牢记”:

  连续行车不超过四小时,注意休息,杜绝疲劳驾驶。

  2.驾驶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开展日常政治学习和车辆运行保养工作,要开正点车、安全车、卫生车、舒心车、低耗车。

  3、驾驶员必须服从调配,坚守岗位,听从指挥,随传随到,按时出车,服务周到。

  4、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防范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5、驾驶员必须对随车工具、附件如数清理保管,丢失或损坏要追究责任并负责赔偿。

  6、驾驶员负责车辆的年报审检和养路费、安全管理费、保险费的按时清缴及各种行车证件的及时更换办理。若造成工作失误或损失,驾驶员应负全部责任。

  7、驾驶员不得以车谋私,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出车,为自己或他人办事,一经发现,除按规定收费外,经济损失全部自负,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适当行政处分。

  8、节约燃料,节省修理费,一般故障和小修自己排除解决。油料单应一月审核一次。

  幼儿园管理条例 篇10

  近几年,交通事件的接连发生,使不少父母的心中隐隐担忧,那些小小生命牵动了多少人的心,都说孩子是含苞待放的花蕾,是未来希望的承载,孩子是弱小的,还是让我们多给孩子一些关爱吧,所以保护下一代,呵护孩子的健康成长,必须狠抓校车安全管理。 国务院通过新《校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因此,在全体教职工安全思想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也和幼儿家长进行了交流,严格遵守我园的校车接送制度。

  1、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幼儿接送的各项制度,各班教师尽职尽责的做好本班幼儿的接送安全工作。

  2、接送幼儿时除要注意个人的仪容仪表外,也要观察幼儿身上有无携带危害健康安全物品,及时交还于家长。

  3、接送跟车的教师,如果幼儿的家长有事,更换接送人时,教师一定要和家长时刻保持联系,确定无误才可以把幼儿交给接送人。

  4、提醒家长严禁乘坐无牌、无证的车辆接送幼儿上下学。

  通过本次学习,不仅提高了我校师生的安全意识,也确保了学生的交通安全。

  幼儿园管理条例 篇11

  幼儿园教师对本班工作全面负责:

  1、教师对本班幼儿的安全负责,严格执行安全制度,防止事故的发生。

  2、依据幼儿园教育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本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和个体差异,制定教育工作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教育笔记。

  3、观察分析幼儿发展情况,认真填写观察记录。

  4、管理好幼儿的生活和做好幼儿卫生保健工作。

  5、为幼儿创设良好的物质和精神环境,发挥环境教育作用。

  6、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积极进行教改实验的立项与研究。

  7、做好家长联系工作,了解幼儿家庭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与家长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8、定期向主管园长汇报工作,并接受其检查与指导。

  9、负责本班房舍、设备、室内外环境的清洁卫生及消毒工作。

  10、制作一些适合的力所能及的玩教具。同时负责保管本班幼儿的衣物和本班设备用具。

  11、采取多种方式同家长加强联系,争取家长的配合,每期召开一次家长会,幼儿无故缺席、在园的表现情况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共同做好幼儿保健工作。

  朝阳幼儿园班级卫生评比制度

  1、幼儿教师衣着整洁、勤洗头、勤洗澡、勤剪指甲。

  2、幼儿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每人一巾一杯,每日消毒一次、放置合理。

  3、幼儿饭前便后用流动水洗手,饭后漱口、擦嘴。

  4、幼儿勤洗头、勤洗澡,每周剪指甲一次。

  5、保持幼儿服装整洁。

  6、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设有防蚊、防蝇设备,做到无蝇、蚊、无痰迹、无蜘蛛网。

  7、各班物品摆放整齐,地面保持清洁卫生,无杂物堆放,清洁区保持整洁。

  8、幼儿玩教具保持清洁,定期清洁消毒。

  朝阳幼儿园安全制度

  1、幼儿入园时,要认真检查幼儿是否带有危险品,如有发现要立即收管。

  2、幼儿需要服药的,教师要请家长亲自登记有关事项(姓名、药名、剂量、次数等),并按时准确地为幼儿服药。

  3、幼儿进餐前教师对幼儿进行安全卫生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如:烫伤、噎食等。

  4、教师组织幼儿有秩序地上下楼及进出教室以免摔伤、挤伤。

  5、幼儿的一日活动一定要在教师的视线之内,器材及游戏的选用安全系数要高。

  6、活动室、休息室的危险隐患一定要及早发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

  7、经常对幼儿进行防火、防电等安全知识的教育,严禁幼儿自己玩火、玩电。

  8、班内不要放置比较危险的学习用具和物品:如剪子、实验器皿、劳动工具等。非幼儿用品应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9、小型颗粒状物品教育幼儿不要放入口内,耳内或吞食。

  10、出现事故一定要与学校联系,紧急处理。

  11、幼儿入园离园时,教师与家长必须面对面交接。

  12、膳食管理人员进货时,严把食品质量关,防止食物中毒。

  13、注意房屋、玩具、电器设备、电源开关的使用安全,避免触电、砸伤、烫伤等事故发生。

  14、安全保卫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定时开锁大门,严禁陌生人入内。

  15、园领导及教师要定期检查大型玩具及班内物品、玩教具,发现损坏及时维修,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15、院内禁止各种车辆入行。

  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幼儿教育逐步走向了市场,公办、民办、私立及合资,多种办园体制纷纷涌现,导致幼儿园管理的价值取向(即幼儿园管理者对其所从事的管理活动具有某种重要意义的选取和指向)也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势,以经营的意识指导幼儿园管理已经成为共识和发展趋势。

  幼儿园管理是为了实现预定的目标而合理组织和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的过程,其根本目的在于提高效益,这里的效益包括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营是管理学上的一个专业术语,它是指人类进行物质财富生产和分配的经济活动,包括整个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的全部活动。川在幼儿园管理中引入“经营”的概念,用企业经营的哲学来进行幼儿园的管理工作,在我国是一件新鲜事,它是教育产业化理论的产物,也是对教育产业化理论的进一步探索。但是,鉴于教育产业化理论越来越受到人们的质疑,企业经营的哲学是否适用于幼儿园的管理等也就成为值得讨论的问量。企业经营的模式对幼儿园的发展是否有价值。有多大的价值?

  一、经营模式对幼儿园管理是否有参考价值

  经营模式是以一定的经济理论为指导思想,以经济效能为核心目标的活动形式。现代经营模式有三个基本特点:

  1.企业运作。企业是从利润动机出发,以承担风险为条件,集合各种生产要素。为社会提供产品(包括服务)的单位。它拥有经营自主权,实行独立核算和自负盈亏,直接接受市场的调节,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强弱分化。所谓企业运作就是指以企业为主体进行各种社会活动。

  2.市场调节。就是指以市场机制实行资源的组合配置。市场机制的主导原则是价格原则,资源配置实行价格优先,而出价高的生产经营者往往是效益高的企业,这样就可以使优质资源流向经济效益好的部门和企业,从而使资源发挥最佳效益,避免资源的浪费。市场机制运作原则的实现是建立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通过供求、竞争和价格的波动刺激生产,调节供求,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3.尽可能地追求大于成本的预期收益。经济效能是所有经营活动的核心目标,衡量经济效能高低的标准是单位投入(单位成本)的产出(收益),优胜劣汰,只有产生高经济效能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所以尽可能地追求大于成本的预期收益是经营活动的本性。

  那么经营模式引入幼儿园的管理是否有价值?如何在幼儿园管理中融入“经营”的意识呢?

  当前幼儿园走向市场化以后,公办、民办、私立及合资幼儿园并存,而幼儿园应该说是一个特殊的消费市场,孩子选择哪所幼儿园由家长决定,因此,吸引家长,赢得生源,往往成为众多幼儿园管理者的主要任务。如何在这种市场竞争的背景下求得生存和发展,显然这里有经营的思想在里面。如何让幼儿园的资产不断增长。如何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即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如何使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提高有一定的财力保障,如何打遗自己的品肆市囊,这些都要求幼儿园管理者拥有一定的经营思想和策略。

  虽然幼儿园不能也不应该以追求利润和经济效能为其基本目的,但它所提供的社会性服务同样接受着市场的调节,在市场竞争中接受优胜劣汰的考验。它的资源利用同样存在着经济效能上的合理配置问题。此外,幼儿园追求经济效能和幼儿园管理中追求经济效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幼儿园作为教育实体,主要承担着教育的功能和其他的一些社会性功能,如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的公平托进步等。但幼儿园管理工作却不能不讲经济效能,只有在管理中讲求经济效能,才能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才能保障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幼儿园管理中引入经营的意识是现实的需要,是有价值的。

  但经营模式引入幼儿园管理的价值是有限的,因为经营模式是以效益为取向的,它跟教育的公平取向有着冲突的一面,如果无限制地扩张其价值,将会给整个教育乃至社会的发展带来灾难性的影响。比如当前由于市场竞争而产生的幼儿教育的分层现象,以及为了生源以牺牲儿童的利益为代价来迎合家长的青睐,这些就是在经营模式引导下出现的教育误区,它必将影响到整个教育的公平性和社会的平等法则,影响到新生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因此,我们要提倡在幼儿园管理中引入经营的理念,但是也要防止在幼儿园管理中全盘套用企业的经营模式。二、幼儿园管理中是否能引入企业经营的哲学

  企业经营有自己的哲学,其基本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五个基本取向:

  1.市场取向。满足市场的需求是企业的根本立足点,企业只有适应并不断开拓市场,才能增产、增销、增收,确保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2.竞争取向。竞争是指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争夺自身经济利益的活动。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是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它们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必然在部门内部以及部门之间进行产品、价格、销售和服务等方面的竞争。

  3.效能取向。企业必须合理利用人力、物力和财力,以尽可能少的消耗资源,来生产尽可能多的适销对路的产品,实现资金最省化、成本最低化、利润最高化.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4.服务取向。赢得用户就赢得市场,因而企业必须站在用户的立场上.本着一切为了用户利益的原则,为用户提供周到、即时的服务。

  5.创新取向。在市场竞争环境下谁能创造出新的有效管理制度、有效生产销售和服务技术、新的性能更优产品,谁就拥有了市场主动权、拥有了更大的利润空间。所以创新是企业发展的不二法宝。

  那么,企业经营的哲学和其价值取向是否适用于幼儿园管理呢?幼儿园是以儿童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为其服务目标的,它要求幼儿园的管理活动要重视发展幼儿的创新能力和发挥教师的创新精神,幼儿园管理必须进行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的创新;由于多种幼儿园实体的存在,幼儿园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市场竞争,其管理中也必须引入竞争的机制;幼儿园管理也强调效能,强调效能才能保证教育的质量和幼儿园自身的发展。

  但是幼儿园和企业之间毕竟有很大的不同:

  1.企业只有在市场化中才能获得其主体的地位,企业经营必然具有市场取向。而幼儿园所从事的是教育活动,教育的本质特征在于培养人,它具有很强的公益性,是以促进社会的公平为其教育的基本目标。而公益性和社会的公平目标与市场机制具有天然的不适合性。市场机制造成的垄断,市场不能有效地提供公益性的服务,市场不能解决收入不公平的问题,以及市场调节本身的盲目性和滞后性等问题决定了幼儿园不宜完全市场化。

  2.幼儿园的管理哲学和企业的管理哲学都有效能取向,但企业强调的是经济利益,实质是一种经济效益取向,而幼儿园的效能取向则主要是社会效益取向,它主要追求社会效益,这是由教育的本质所决定的。

  3.企业创新的自标是为了拥有更大的利润空间,幼儿园的创新是为了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更好地促进幼儿的身心发展并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发展。

  有研究表明,幼儿园管理的价值取向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发展阶段:

  1.市场支配,谋求生存的市场取向阶段。幼儿园管理的价值取向由市场所左右,起主导作用的是幼儿园管理的经济价值,这样的管理很难顾及幼儿园管理的教育价值,具体的表现为:受“应试教育”的影响,为满足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需求,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突出:因重视系统学科知识的传授,教育教学的随意性强,导致“成人化”倾向明显。

  2.制度管理,特点突出的教育价值取向阶段。幼儿园管理重视经营的特色,树立自己的“品牌”,扩大幼儿园的社会影响力。

  3.理性思考,科学办园的创新和服务取向阶段。“一切为了孩子”成为幼儿园管理的主导价值取向,管理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通过教育价值来实现。

  因此。企业经营的哲学对幼儿园管理只具有部分的适宜性,幼儿园管理中可以引入“经营”的意识,但这种“经营”的经济含义是有限的,幼儿园的经营是在保证高效优质教育的前提下,是在保证幼儿这一独特主体得到身心健康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的经营,教育的公平性和公益性是其质的规定性。

  三、如何看待和规范幼儿园的经营

  幼儿园管理中引入经营意识之后,幼儿园在其经营过程中就可以追求一定的赢利。这里的“可以追求一定的'赢利”在我国的《民办教育法>中已有规定,它包含三方面的含义:

  1.幼儿园可以追求赢利。幼儿园的经营就是幼儿园管理者通过特定的方式使用各种园内外资源以促进幼儿园发展的活动。由于资源使用方式不同,资源的可用范围以及资源的使用效率就不一样。科学合理的使用方式一方面能拓宽资源渠道,另一方面能降低资源损耗和防止资源浪费,因而其一定的资源投入所获得的产出,与不合理的资源使用方式下资源投入所获得的产出相比,肯定要多。在同一地区同一发展时期的社会平均教育成本的作用下,前者的教育成本低于社会平均教育成本,自然产生赢利:后者的教育成本高于社会平均教育成本,可能会发生经济亏空。为了鼓励幼儿园用足用好资源,政策上应该允许这种在幼儿园经营中合理生成的赢利。

  2.幼儿园不能以追求赢利为主要目的。幼儿园的主要目的是实施教育而不是赢利。赢利与教育是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活动,赢利可以不必太多地顾及人道主义原则,但教育则必须恪守人道主义原则;赢利可以不太关注社会公平问题,但教育则必须关注社会公平问题,必须对弱势群体进行公平补偿。

  3.幼儿园只能有适度的赢利。我国的幼儿园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收费的自由度应该比较大。从市场的角度来说,以质论价,似乎合情合理。但是赢利的示范效应极强,所以对幼儿园的赢利必须有谨慎的法律限制。尽管从经营的角度看,赢利的产生是幼儿园管理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各种园内外可用资源的结果,但是赢利的最终经常性来源中很大的一部分是幼儿园收费,幼儿园过多的赢利同时就意味着幼儿及其家庭过重的经济负担,并且很容易形成幼儿阶段的阶层划分,这样就有失社会的教育公平性原则。所以,必须从法律上对幼儿园收费进行规范,而一旦从法律上对幼儿园收费进行规范,幼儿园赢利在客观上就不可能很大,即使经营得当,其利润也只能是适度的。

  总之,从以上的分析可知,幼儿园管理中引入“经营”的理念是可行的,也是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的。但是,由此又有如下建议:

  1.管理者在“经营幼儿园”的过程中,始终要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去维护教育的社会性功能,始终要从幼儿这一特殊的教育主体出发。国家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明确指出: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这是我们应该坚持的办园方向和根本宗旨。

  2.政府要从法律上去规范幼儿园的合理经营。

  3.可以借鉴国外的管理委员会模式,把社区、家长、教师引入到幼儿园的管理机制中,以增加幼儿园经营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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