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简报

时间:2023-01-18 10:34:20 简报 我要投稿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简报(精选22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简报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简报是简要的调查报告,简要的情况报告,简要的工作报告,简要的消息报道等。你知道简报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简报,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简报(精选22篇)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简报 篇1

  为积极响应上级部门下发的《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近日,杨岔路小学举行了“禁鞭,我们一起行动”校园广播知识宣讲活动。

  政教处主任丁艳梅宣读了《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并告诉同学们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不仅污染空气,还会影响清洁卫生。同时爆炸声如雷贯耳,成为噪声公害。每逢春节,由于燃放鞭炮而引起火灾,炸伤手臂、面部或眼睛的事故屡见不鲜。丁主任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拒绝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并劝告自己的亲友、邻居不放烟花爆竹,众人合力,共同维护我们的生存环境,打造健康的家园。

  据悉,早在元旦放假前,杨岔路小学就已启动了“禁鞭”主题教育活动,并将此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落实。除广播宣讲活动外,学校还通过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及电子显示屏宣传,发挥学生的辐射带动作用,与家长共同学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简报 篇2

  进入冬季以来,保定市雾霾等污染天气屡有出现,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负面影响,防污治霾关系每个人的生活,更需要齐心协力、全民参与。

  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是有效改善市区空气质量的措施之一。自20xx年11月7日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在市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来,保定市公安局超常举措,协调联动,始终把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来抓。

  结合河北省北方地区和保定市秋冬季节雾霾等重污染天气多发的特点,自今年9月份以来,市公安局联合市区各分局先后组织了吉日禁炮、排雷净空等13次统一行动,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2起、行政拘留12人、行政处罚20人,及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57起。

  结合正在开展的`“秋收10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市公安局与市区各分局把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作为工作重点,采取了多种举措,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条幅、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通过入户走访、发放明白卡、面对面座谈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以文明安全的方式举行庆典活动,通过在市区烟花爆竹固定销售点落实实名购买流向登记制度的手段控制烟花爆竹销往市区,通过典型案例的曝光警示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确保非法燃放行为逐步减少。

  做好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除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的.努力外,离不开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根据规定要求,除春节期间(即农历腊月二十三0时至正月十六24时),市区二环路以内的所有区域(不含二环路和保定市殡仪馆周边300米范围内)均为禁放区域。警方提示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市区禁限放规定,文明举办婚庆、丧葬、庆典活动,为改善保定市环境贡献一份力量,感谢广大市民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互相监督,及时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线索。举报电话:110。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简报 篇3

  春节临近,为加强辖区禁燃禁放工作,营造浓厚的禁燃禁放宣传氛围,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水平,近日,亳州高新区第二社区管理中心对辖区内的商超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督查行动。

  督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禁燃禁放一封信》发放到商超负责人手中,同时重点检查商超是否存在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在小区出入口宣传栏和单元口张贴《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辖区居民加强对身边人的宣传,强化禁燃禁放监督。

  通过开展督查,加强了禁燃禁放宣传,取得了宣传和督查双重效果,有力促成环保问题人人关注、环保工作人人参与、环保成果共同享受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辖区生产生活安全稳定。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简报 篇4

  近日,曲阜市防山镇中小学校就将正式迎来寒假,为确保全镇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和谐的`寒假和春节,有效预防和坚决杜绝各种校园安全事故,防山镇教委号召广大学生抵制烟花爆竹进校园。

  年末岁尾是校园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各学校高度重视寒假和春节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在假前以安全讲座、校园广播、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等形式,对师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着重提醒学生们假期期间注意外出安全,严守交通规则,严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的车,防止发生交通意外;安全饮食、不到河湖滑冰、遵章守纪及社会公德等教育。此外,开展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按规定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在学生中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同抵制烟花爆竹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简报 篇5

  2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区)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加强空气污染防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时制定科学、有效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按照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确定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和品种,并提前对外进行公布;要严格审批各类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合理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环保烟花销售比重;要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和污染物扩散条件,加强对空气质量状况的研判,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加强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巡查检查,严惩非法燃放行为。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的专项整治活动,对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

  通知还要求,各市(区)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科普和教育,让市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影响,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践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积极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和空气质量良好的节日环境。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简报 篇6

  近日,沁阳市公安局沁园派出所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全力以赴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将安全理念深深扎根于群众心中。

  该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滚动播放电子屏、利用基层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广泛向群众宣传禁燃禁放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倡导群众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良好氛围。

  此外,民警们走进辖区商铺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商铺经营者进行了安全防范提醒,重点宣讲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自觉守法经营,防止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近日,辖区居民主动将家中的.鞭炮上交到派出所。该居民说派出所的民警走村入户,开展了耐心细致的宣传,他也深刻认识到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熟知了禁燃禁放的政策,他在搬家整理时发现自家的杂物间竟然还放有以前的少许鞭炮,他主动上交,以实际行动支持禁燃禁放工作。

  警方提醒: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增强安全、环保、文明意识,不销售不燃放烟花爆竹,呵护蓝天,如有发现非法销售、燃放、运输等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简报 篇7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营造平安和谐的节日氛围。1月1日,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走进小区、商铺等为群众讲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从防火、安全、绿色、环保等多角度对群众进行宣传。并用真实案例为商户讲解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呼吁大家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从自己做起,积极行动起来,共同维护安全、环保、宜居的太康城市环境。

  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战斗员李三振说:“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立足实际,不断提升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开展面向全县人民群众的禁燃禁放宣传活动,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营造平安祥和的浓厚节日氛围。”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简报 篇8

  为营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高压氛围,近日,河南开封尉氏县水坡镇组织40辆宣传车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由镇政府组织,应急办、派出所和各村委参加。

  宣传活动前,镇党委政府为每一辆宣传车张贴宣传车标、安装了宣传喇叭,34个村村支部书记签订水坡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目标责任书,并一一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永利递交,40辆宣传车由镇党委政府政府出发,对全镇34个行政村和镇街进行全面宣传。

  同时,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走访沿街门店,向商户宣传发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并向过往行人普及禁燃禁放常识,引导群众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养成禁放良好习惯,做到宣传不漏一村一庄、不漏一组一户,达到人尽皆知的效果。

  通过本次集中宣传,使得全镇群众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为群众敲响了思想上的警钟。下一步,水坡镇将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常态化宣传,让群众的'`思想受警醒,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圆满完成。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简报 篇9

  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将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按照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求,为倡导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桂林市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

  加强宣传和严格管控是禁限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宣传活动从1月20日开始至2月23日结束,宣传方式主要是“一广五进”,即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集中进幼儿园、中小学校、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宣传活动期间由市环保局牵头向全市人民发出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在桂林生活网及桂林人论坛开展题为“春节期间你会燃放烟花爆竹吗?”的倡议书响应投票及个人承诺活动,并通过桂林电视台、桂林日报、桂林晚报等载体集中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倡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在社区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在宣传栏公告禁限放区范围及禁限放时段,在禁放区张贴悬挂标识标牌;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召开主题班会、征文比赛及签名活动,并在媒体宣传报道。

  严格管控方面推出“五项举措”,一是减少和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点,暂停四城区市区范围内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的审批;二是对市区范围仍在有效期内的经营(零售)许可证,城区安监部门和工商部门要进行核验,进一步优化调整销售网点的`布局;三是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和运输行为;四是加强对在禁放区内、禁放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的监管和处罚;五是加强监控,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预警程序,并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过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及严格管控措施,争取广大市民对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持,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简报 篇10

  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让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12月30日,菏泽鲁西新区岳程街道安监办、环保所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广场、企业向群众发放《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据了解,《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的`主要内容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消防安全、防范一氧气化碳中毒等安全知识。此次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群众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等安全知识的知晓率,还大大提升了群众参与度,营造了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岳程街道将继续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保障辖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简报 篇11

  1月13日上午大课间,八一路小学全校师生,齐聚学校运动场,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促进文明城市建设”为主题的“禁鞭”大会,为落实《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和《襄阳市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做宣传动员,营造学校“禁鞭”活动气氛。学校领导在动员讲话中,详细阐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和“禁鞭”的必要性,强调工作的`严肃性,明确我校“禁鞭”工作形势、工作任务、工作思路,最后表示学校一定会把“禁鞭”工作做实做好。会议气氛隆重,对学生和教职工触动很大。全校教职工在会议现场签订了“禁鞭”承诺书。

  除此之外,学校制作禁鞭宣传栏和3条禁鞭横幅、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宣传教育,在学校大门口和家属楼单元门口张贴“禁鞭”通知及宣传贴,向职工家属发放宣传单,向学生家长发放《关于襄阳市市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育告家长书》,并将回执回收存档。

  在此次”禁鞭“宣传教育活动中,八一路小学反应快、力度大、方法多、面积广。做到了宣传教育不漏一人一户。活动强化干部职工、师生和家属的禁鞭意识,确保禁鞭工作按要求落到实处。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简报 篇12

  年关将至,为倡导文明新风,减少环境污染。12月14日,内江市市中区城西街道大洲广场社区开展禁燃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市政府最近发了通告,五年禁燃烟花爆竹……”活动中,社区网格员、民警、楼栋长、志愿者到辖区居民小区、商铺等场所,与群众签订禁燃禁放承诺书,压实禁燃禁放责任,引导辖区商户和居民做到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通过LED屏滚动播放、小喇叭、横幅等方式在辖区内营造浓厚禁燃禁放宣传氛围,鼓励、引导大家动员身边亲朋好友从自身做起,积极劝阻他人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主动举报。

  “通过社区宣传,我们了解了最新的禁燃政策、规定和燃放烟花爆竹存在的安全隐患,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空气和人居环境,还存在扰民后果,且容易引发火灾。”居民曾女士说。

  大洲广场社区党委书记、便民服务站站长何英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在辖区内进行巡逻排查,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让广大群众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意识,营造自觉禁燃禁放良好氛围。”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简报 篇13

  春节期间,万家团圆。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有效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城市环境雾霾,共建共享绿水蓝天的生活环境,20xx年2月10日9:00城东社区在辖区范围内积极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引导辖区居民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在宣传过程中,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张贴禁放禁燃宣传广告、广播喇叭、志愿者巡逻等形式进行宣传,在居民小区、沿街店铺等人员密集场所,宣传关于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带来的危害、火灾预防及逃生自救常识等安全防范措施,让辖区居民树立了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产品的意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开展禁燃禁放宣传,旨在引导社区居民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新春佳节。居民们纷纷表示支持,要从我做起,并且积极参与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中来,共建和谐安全的社区,争做文明守法公民。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简报 篇14

  岁末年终,正是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旺季。新湖街道近期全面落实有关烟花爆竹摸排宣传工作,切实做到将安全隐患发现在早、遏止在先。

  新湖街道网格员深入辖区三边地带及城中村,紧盯辖区废旧房屋、山林、废弃厂房等,检查是否存在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设施;地毯式摸排辖区各类零售店等,加强社会面流动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巡查上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移交有关执法部门。截至1月4日,网格员累计摸排“三小”场所600余家,仓库工棚、废弃厂房等40余处。

  同时,网格员坚持巡检和宣传相结合,向各“三小”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普及有关烟花爆竹管理的法律条规,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同时向店铺管理主体发放居家安全提示卡等宣传资料,对安全用电用气、防火防爆等进行宣传,强化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简报 篇15

  记者从沙坪坝区燃管办获悉,沙坪坝区今年将继续按照《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力施行禁放烟花爆竹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沙坪坝区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在沙坪坝区行政区域内运输烟花爆竹,应当按照《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取得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的运输许可,未经许可不得运输。承运单位运输烟花爆竹必须携带许可证,严格按照核准载明的.品种、数量、路线、有效期限等规定运输。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条例》规定。对违反《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沙坪坝区燃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突出禁放宣传广泛教育引导、隐患排查整改、源头管控、打非专项行动、重点时段管控,让广大市民知晓禁放区域范围。

  同时,加大对违反规定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的曝光力度。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

  尤其是在除夕夜、大年初一、元宵节等关键节点,将按照网格化管控要求,对重大危险源、重点单位,逐级“一对一”派驻力量,严格现场监管防控,确保禁放区域安全监管措施不留死角。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简报 篇16

  为推动全镇域内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维护全镇群众的生产生活正常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不断改善射桥镇的空气质量,连日来,平舆县射桥镇抓住重点场所,通过宣传引导、排查整治,加强监管,全力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前录制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录音,全镇14个村(居)委通过村务大喇叭每天早、中、晚循环播放、宣传车流动宣传、张贴宣传明白纸,微信群朋友圈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镇的安全意识,确保全镇群众家喻户晓,共同举报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多途径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排查整治。加强督导检查,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对闲置院落、废弃厂房、出租屋和沿街经营等重点区域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不放过每个院落、不放过每间房屋、不放过每处经营门头、不放过每间废弃厂房。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人物的重点管控,对集贸市场等聚集区域以及往年烟花爆竹零售点逐一进行排查。

  大力度打击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等违法行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各个环节安全监管,严惩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安全检查横到边、纵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妥善处理收缴的`非法制贩和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制品,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简报 篇17

  2月10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平率区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到大佛街道督查禁燃禁放工作开展情况,办事处主任卢勇猛陪同。李书记一行对辖区内“禁燃令”的张贴情况以及禁燃禁放宣传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排查了辖区内各集贸市场是否存在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情况。李书记指出,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要严格把关安全条件,坚决依法取缔烟花爆竹非法零售点,积极劝导群众在禁燃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2月10日,为了贯彻落实禁燃禁放工作,保障春节期间辖区内的安全祥和,大佛街道开展高香集中整治工作。办事处工作人员对乌尤寺附近买卖高香的'零售点进行集中整治,共计清理高香10车,有效地整顿了辖区内的香烛市场,消除了安全隐患,保证禁燃禁放工作落地落实。

  2月10日,大佛街道政法委员组织安办到新场社区及青衣坝三家烟花爆竹销售点开展节前安全检查。高委员对辖区内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进行逐一检查,重点查看了各零售点是否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存放点是否符合规定以及督促各零售点做好安全措施及销售台账。高委员要求各零售点负责人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强化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春节期间“零事故”。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简报 篇18

  近日,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街道水韵社区积极落实市区会议精神在辖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据了解,社区开展此次“禁烟”和消防宣传活动的目的是让社区居民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点旺火的'危害,意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增强居民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安全,共同创造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社区组织社区安监员、网格员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者走进辖区各小区张贴通告,向居民发放告知书,让更多居民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引导居民用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度过春节,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添砖加瓦。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简报 篇19

  为保障春节期间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全力保障辖区内居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1月24日,合肥市蜀山区三里庵街道龙河路社区提前谋划,工作做在前面,除加强节日前后战备值班、外出巡逻外,社区还组织辖区志愿者组成禁燃义务宣传队在辖区内各小区内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向群众发放《致全市居民的一封信》,向辖区居民讲解合肥市出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义,以及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处罚法规政策、有奖举报办法等相关内容,倡导广大市民遵守禁售禁放规定从我做起,减少燃放污染空气净化城市环境人人有责,并鼓励广大市积极举报在禁放区域内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在辖区各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和人员密集场所悬挂禁燃横幅,发放禁燃倡议书,在辖区内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让更多的居民意识到烟花爆竹的危害,自禁燃放工作开展以来,广大居民纷纷表示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觉带头禁燃禁放,不给社区添堵,共建和谐安全社区。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简报 篇20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会形成大量的烟雾和污染物,既严重污染环境,又危害人体健康。随着春节日益临近,临湘市五里牌街道多管齐下开展了一系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活动,为辖区人民营造了安全、干净、安静、文明的环境。

  近日来,五里牌街道组织网格员结合防疫、消防等工作,开展“敲门行动”,上门宣传禁放工作。共发放禁炮告知书4000多份,张贴禁炮公告750份,并发动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商家滚动播放禁炮标语。街道、村(社区)出动16台宣传车,巡回宣传巡查,一旦发现有放炮行为立即制止,共劝导制止2起丧家放炮行为。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遵守禁燃禁放工作规定,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为确保禁燃禁放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街道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打非办、五里派出所共30人,分3个组开展清缴行动,共查处非法销售点3个,收缴烟花爆竹6箱。

  五里牌街道坚持城乡一体、全域发动、多维宣传,全面推进禁放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禁售禁放禁燃烟花爆竹规定的知晓率,努力营造了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简报 篇21

  春节临近,为进一步深化辖区内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减少城市环境污染,倡导文明新风。1月26日,甘州区北街街道公共安全办联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组织志愿者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倡导大家共同营造和谐安全低碳生活环境。

  活动中,志愿者向过往居民发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资料,张贴《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的`通告》,共发放宣传资料900余份,以此增加禁燃禁放知晓率,使辖区居民养成良好的安全防患意识。同时,利用微信群、LED电子显示屏和环卫车辆向居民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了解相关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禁燃”意识,倡导广大居民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和监督者,为辖区居民群众创造一个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在辖区内营造了人人争当文明市民、共建和谐安全小区的浓厚氛围,使辖区居民群众养成了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简报 篇22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城市环境污染,连日来,驿城区人民街道各社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入户宣传、张贴宣传单、居民微信群、深入物业企业对工作人员进行条例宣讲等方式,向商户、居民宣传禁放烟花爆竹规定的重要意义,使更多的居民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增强辖区内居民环保意识及安全防患意识。

  通过多样性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商户、居民对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保护了环境,营造了自觉禁放烟花爆竹的氛围。

  记者了解到,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于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违反行为,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均有权制止、劝阻、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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