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烟花爆竹宣传简报

时间:2023-01-07 16:00:51 简报 我要投稿

禁燃烟花爆竹宣传简报(通用21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人们运用到简报的场合不断增多,简报是传递某方面信息的简短的内部小报。那么你有真正了解过简报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禁燃烟花爆竹宣传简报,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禁燃烟花爆竹宣传简报(通用21篇)

  禁燃烟花爆竹宣传简报 篇1

  连日来,回民区组织镇、街道,村、社区集中开展各类文明实践活动,在辖区内掀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热潮。

  1月16日,在赛马场北路社区,社区党支部联合内蒙古北疆志愿服务联合会党支部、内蒙古北小疆志愿服务队、赛罕区金桥小学六三中队以及各小区物业公司在辖区开展了“零燃放”共筑“青城蓝”文明实践活动。

  活动现场,党员、志愿者、工作人员通过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倡议书》、悬挂宣传横幅、现场讲解实例等形式走进居民家中和沿街商铺进行宣传,向居民宣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提示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限时全域禁止燃放、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和堆燃旺火的通告》规定,支持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同时还与居民签订了《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攸攸板镇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参加此次宣传活动的干部群众深入大街小巷、居民社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的深厚氛围。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堆燃旺火的工作要求,回民区委、区政府加大宣传力量投入,组织各辖区、各责任单位印制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宣传单、条幅等宣传物品,向全社会倡导科学文明、健康清洁的生活方式,反对污染环境的不良行为。

  禁燃烟花爆竹宣传简报 篇2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减少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公共财产和居民人身安全,使居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春节。1月27日,文明社区组织志愿者积极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向居民群众发放《关于在县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讲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居民环保意识及安全防患意识。

  下一步,文明社区将持续做好宣传、监督工作,营造全民参与“禁放烟花爆竹,共建绿色家园”的浓厚氛围,引导居民群众用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度过春节。

  禁燃烟花爆竹宣传简报 篇3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加大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力度,防治大气和噪声污染,为居民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节日环境,近日,巩义市紫荆路街道政通路社区在辖区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系列宣传活动。

  该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深入辖区居民小区、商铺等场所发放《致全体市民一封信》,劝导居民和商铺从业人员遵守禁放规定,提高居民群众的大气污染环保防治和安全生产意识。同时让辖区各物业和各个商铺门店签订禁燃禁放责任书,压实禁燃禁放责任。引导辖区商户和居民做到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支持参与禁放工作,自觉抵制违规燃放。

  禁燃烟花爆竹宣传简报 篇4

  “爆竹声声除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我们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为了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减少环境污染,增强学生自身安全意识,20xx年12月28日,白古屯小学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

  首先,利用全体学生大会,向全体学生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使学生认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倡议广大学生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

  禁燃烟花爆竹宣传简报 篇5

  为营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高压氛围,12月27日,平舆县东和店镇组织20辆宣传车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由镇政府组织,应急办、安监办、派出所和各村委参加。

  宣传活动中,镇政府为每一辆宣传车张贴宣传车标、安装了宣传喇叭。上午八点,20辆宣传车由镇政府出发,对全镇12个行政村、77个自然村和集镇进行全面宣传。同时,宣传人员还深入到庄到户进行政策宣传讲解,做到宣传不漏一村一庄、不漏一组一户,达到人尽皆知的效果。

  通过本次集中宣传,使得全镇群众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为群众敲响了思想上的警钟。下一步,东和店镇将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常态化宣传,让群众的思想受警醒,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圆满完成。

  禁燃烟花爆竹宣传简报 篇6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减少城市的环境污染,清新区住房保障中心按照《关于加大20xx年春节期间禁燃烟花爆竹宣传力度的通知》要求,于春节前在清新区太和镇飞水公租房小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劝导、巡查工作。

  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在辖区内张贴宣传标语、宣传单张、上门宣传等方式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深入向住户宣传禁燃烟花爆竹的必要性,并引导住户们积极参与到这项宣传活动中来,参与活动的住户纷纷表示,他们将从自己做起,督促身边的家人朋友,不燃放烟花爆竹。

  通过这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群众对禁售禁放禁燃烟花爆竹规定的知晓率,积极倡导文明、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禁燃烟花爆竹宣传简报 篇7

  1月4日下午,高淳区古柏街道的网格员、公共法律工作者和新时代文明志愿者等在区域内对“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进行宣传。

  近日,高淳区发布公告,该区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进行了调整。调整后,从2023年1月15日起,包括高淳区南北干线以东,砖墙与安徽交界线以北,固城湖与漆桥河东岸线至朝阳桥、朝阳桥至宁宣高速转盘高淳与溧水交界线以西,石臼湖与防洪埂以南合围区域内(含淳溪街道、古柏街道全域,砖墙镇、阳江镇、漆桥街道部分区域),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精神和街道的工作要求,连日来,高淳区古柏街道网格办、司法所和综治中心组织网格员、公共法律工作者和新时代文明志愿者等深入禁放区域集中开展禁放宣传活动,在辖区内掀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热潮。

  通过此次宣传让更多的群众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增强辖区内居民环保意识及安全防患意识,营造浓厚的禁燃氛围。村民们纷纷表示,他们将从自己做起,督促身边的家人朋友,不燃放烟花爆竹。

  禁燃烟花爆竹宣传简报 篇8

  春节即将到来,为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让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12月30日,岳程街道安监办、环保所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广场、企业向群众发放《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据了解,《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的主要内容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消防安全、防范一氧气化碳中毒等安全知识。此次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群众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等安全知识的知晓率,还大大提升了群众参与度,营造了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岳程街道将继续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保障辖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禁燃烟花爆竹宣传简报 篇9

  2月10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平率区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到大佛街道督查禁燃禁放工作开展情况,办事处主任卢勇猛陪同。李书记一行对辖区内“禁燃令”的张贴情况以及禁燃禁放宣传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排查了辖区内各集贸市场是否存在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情况。李书记指出,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要严格把关安全条件,坚决依法取缔烟花爆竹非法零售点,积极劝导群众在禁燃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2月10日,为了贯彻落实禁燃禁放工作,保障春节期间辖区内的安全祥和,大佛街道开展高香集中整治工作。办事处工作人员对乌尤寺附近买卖高香的零售点进行集中整治,共计清理高香10车,有效地整顿了辖区内的香烛市场,消除了安全隐患,保证禁燃禁放工作落地落实。

  2月10日,大佛街道政法委员组织安办到新场社区及青衣坝三家烟花爆竹销售点开展节前安全检查。高委员对辖区内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进行逐一检查,重点查看了各零售点是否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存放点是否符合规定以及督促各零售点做好安全措施及销售台账。高委员要求各零售点负责人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强化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春节期间“零事故”。

  禁燃烟花爆竹宣传简报 篇10

  春节期间,万家团圆。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有效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城市环境雾霾,共建共享绿水蓝天的生活环境,20xx年2月10日9:00城东社区在辖区范围内积极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引导辖区居民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在宣传过程中,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张贴禁放禁燃宣传广告、广播喇叭、志愿者巡逻等形式进行宣传,在居民小区、沿街店铺等人员密集场所,宣传关于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带来的危害、火灾预防及逃生自救常识等安全防范措施,让辖区居民树立了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产品的意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开展禁燃禁放宣传,旨在引导社区居民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新春佳节。居民们纷纷表示支持,要从我做起,并且积极参与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中来,共建和谐安全的社区,争做文明守法公民。

  禁燃烟花爆竹宣传简报 篇11

  为进一步消除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隐患,保障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养马街道联合成都东部新区应急安全管理局、养马派出所、村(社区)在辖区开展烟花爆竹集中销毁工作。

  为保障此次销毁工作安全有序推进,养马街道认真组织、细化措施、严格落实。一是提前安排专人深入销毁点进行现场踩点,确定运输路线和销毁点位;二是采取现场分批次点燃销毁方式进行销毁,降低安全隐患;三是销毁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妥善清理、处置,确保安全无隐患。

  此次集中销毁,共计销毁烟花爆竹约100公斤,有效提高了社会公共安全意识,防范了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事故。下一步,养马街道将持续做好宣传、巡查、监督工作,确保辖区社会发展和谐稳定。

  禁燃烟花爆竹宣传简报 篇12

  我市相关部门通过全面清理、突击巡查等方式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为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事故发生,1月27日上午,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军埠镇政府到军埠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军埠镇百货商店、纸烛店、文具店等经营性场所,检查商户是否存在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无工商执照等情况,对店铺及仓库、存储室等地方逐一排查,并向商家铺户宣传我市禁炮有关规定,详细讲解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要求各经营单位依法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减少火灾、伤人等事故和扰民问题的发生,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节日氛围。

  春节临近,为了防止非法生产、非法销售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死灰复燃,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1月27日下午,南溪镇镇长杨钊柳、分管领导陈树文带队开展节前烟花爆竹专项检查行动,南溪镇派出所、市监所、执法队、钟堂村干部等单位参加此次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镇区沿街商铺是否存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检查经营性场所“四加一”落实情况;并发放全市禁炮宣传单,教育商铺业主不能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切实增强了商铺人员的安全意识,下一步南溪镇将继续加强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我市禁炮有关规定的宣传力度,确保辖区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禁燃烟花爆竹宣传简报 篇13

  澄江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路居镇人民政府以及云南绿竹烟花集团玉溪昌茂花炮有限公司,在路居镇上坝社区上龙潭村开阔地段,对2019年在我县没收的非法生产、经营以及不符合相关标准的烟花爆竹,进行为期2天的集中销毁处理。

  工作当天,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李伟刚和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李富春,就烟花销毁做了动员和进行了安全销毁注意事项的着重强调。本次销毁工作共出动20余人,销毁2019年在我县没收的非法生产、经营以及不符合相关标准的`烟花爆竹900余件。本次销毁工作分工明确:云南绿竹烟花集团玉溪昌茂花炮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实地销毁工作;路居镇人民政府负责销毁的场地工作以及周边治安秩序维持,组织当地消防站做好防火事宜;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执行。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县应急局会继续坚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加强多职责职权部门协作执法,做好相关安全生产监督、查处工作,确实提升我县人民群众的安全满意度。并为即将到来的“两节”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提供有效保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能够购买燃放合格烟花爆竹,保证人身安全,欢度佳节。

  禁燃烟花爆竹宣传简报 篇14

  除夕晚上,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润到城区各查处烟花爆竹执勤点检查指导开展打击查处非法运输及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苏志华,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梁惠钦,云城街、高峰街、市公安局云城分局以及派出所有关负责同志等陪同。

  在马岗社区,李润同志带领社区干部、派出所民警走街串巷深入社区每个角落,呼吁市民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欢度文明环保春节;在高峰街综治中心,利用综合指挥平台实时调取查看重点村(社区)视频监控画面;还先后到新世纪广场、碧桂园小区、东方时代广场、市府广场等执勤点现场了解工作情况。李润同志对公安部门以及有关镇(街)、村(社区)前阶段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取得了明显成效,并就继续做好打击查处非法运输及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继续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呼吁安全、文明欢度春节;二是继续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充分发挥社区干部、执勤民警、网格员等专群力量,实现巡逻全覆盖;三是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买卖、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零容忍”,坚决打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攻坚战。

  李润同志对节假日仍然坚守在岗位的执勤民警、社区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送上亲切的慰问祝福。

  禁燃烟花爆竹宣传简报 篇15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2月6日上午,福山区安监局执法大队对回里镇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点开展专项检查,回里镇安全生产执法中队工作人员陪同检查。

  执法人员抽查了回里镇善疃村内的两家烟花爆竹销售存放点,主要查看了销售点的销售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齐全,相关制度和相关警示语是否上墙,烟花爆竹是否为正规渠道采购等方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签字,并责令限期整治。

  下一步,回里镇将采取多项措施,坚持“全覆盖、无缝隙、地毯式、零容忍”的原则,对辖区内经营销售点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全镇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稳定。

  禁燃烟花爆竹宣传简报 篇16

  自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以来,唐王街道把禁放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立足本职,积极作为,加强烟花爆竹管理。

  日前,已进入全时段禁燃禁放阶段,唐王街道加大检查防控力度,派出所、城管执法中队、城管科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检查工作制度,包村干部、村干部24小时值班值守,加大驻村检查力度,如发现违规燃放行为,将严肃处理。

  据统计,截至目前,我街道派出所共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危险物质事件两起,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及三日的行政处罚;收缴违规销售烟花爆竹价值两万余元。

  禁燃烟花爆竹宣传简报 篇17

  《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者昨日了解到,市公安局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危爆物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主动联合安监、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全面开展各类商品市场、商店、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收缴取缔一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在执法上,着重整治以下行为:在禁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域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输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的。

  与此同时,充分发挥韶关公安检查站和治安卡点作用,在主要交通要道,部署开展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查控行动,全面查处一批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坚决堵截烟花爆竹非法入城源头关。

  为此,市公安局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韶关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以文明、环保的方式庆贺节日。

  禁燃烟花爆竹宣传简报 篇18

  按照天津市公安局的部署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治安乱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春节前夕,市公安局治安部门进一步加强了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工作中,治安部门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法定职责,从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严把烟花爆竹运输末端监督关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关,加强对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侦办工作,不放过任何一起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积极配合安全监管等部门,做好查处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工作。行动期间,组织专门警力,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等部位进行重点摸排,及时发现从事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的“黑作坊”和“黑窝点”。针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需要外购引火线、氯酸钾、硫磺等原材料及半成品的特点,进一步加大路面巡查和重点抽查力度,充分发挥治安卡口的屏障作用,坚决防止非法原材料流入本市,从源头上遏制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此外,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有效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在认清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危害性的基础上,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形成了全民参与遏制非法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禁燃烟花爆竹宣传简报 篇19

  1月1日至3日,江西省黎川县公安局联合安监、工商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整治行动,共检查企业55家,发现整改隐患12处。

  黎川县公安局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作为安全生产重中之重来抓,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要路口和重点路段布置警力,对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严格检查,确保非法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不流入市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和现场监管,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火灾防控措施。各乡镇派出所及各相关部门逐村、逐户、逐部位展开拉网式排查,不放过安全死角。

  禁燃烟花爆竹宣传简报 篇20

  2022年春节期间,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近日,黄堽派出所与黄堽镇政府工作人员联合督导检查辖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对辖区内卖烟花爆竹商户进行安全知识宣传。

  活动过程中,黄堽派出所与村委会积极进行对接,广泛发动群众组成宣传队,通过社区、村微信群、积极主动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确保辖区内不发生违规燃放行为。

  民警深入村庄、街道、以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安全常识、接受群众咨询等多形式对辖区居民和过往群众进行宣传,确保辖区居民知晓禁放政策和有关法律责任,倡导广大群众不买卖、不燃放烟花爆竹,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建平安和谐辖区环境。

  下一步,黄堽派出所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禁放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和谐。

  禁燃烟花爆竹宣传简报 篇21

  为切实做好农村“上灯”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2月20日晚上,水寨镇会同大坝派出所等部门深入梓皋片各村开展检查工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朱清辉带队检查。

  检查组驾驶宣传车沿途滚动播放宣传广播,并利用无人机进行空中巡逻,同时,利用无人机喇叭,带队领导以通俗易懂的宣传口号向村民“空中”喊话,通过创新方式有效提升了宣传效果。

  在村内,检查组徒步对各片区开展巡逻,重点对山边、田边住户开展“敲门行动”,耐心地讲解全域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对发现私自燃放“仙女棒”、小鞭炮的儿童及其家长进行了批评教育。

  9时许,一村民对宣传“听而不闻”,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派出所民警、镇应急队迅速上前制止,将其带至村委会进行严肃地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写下禁放烟花爆竹保证书。

  在此,呼吁广大群众共同遵守规定,禁止燃放所有类型的烟花爆竹,自觉做一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监督者、宣传者!

【禁燃烟花爆竹宣传简报】相关文章: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简报(精选15篇)01-05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通用6篇)01-05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范文(精选5篇)01-06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简报范文(精选7篇)01-05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简报(通用15篇)01-04

禁燃烟花爆竹倡议书范文01-26

2023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01-03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01-04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2023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