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

时间:2023-03-10 10:17:09 松涛 方案 我要投稿

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通用12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通用12篇)

  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 篇1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规范城乡建设秩序,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经局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整治工作,实现和完成以下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依规进行建设的意识;

  (二)全面遏制违章建筑势头,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秩序;

  (三)实现违章建筑整治与农房改造、建设用地复垦等工作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全面整治我县城乡违章建筑,建立和落实违章建筑长效管理机制。

  二、整治对象

  1、全县各乡镇范围内未依法取得规划和土地批准文件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2、未按规定期限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3、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建设的建筑。

  三、实施步骤

  整个整治工作计划分4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

  (1)建立组织机构。局成立由徐采兵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熊春生、武装部长彭国红任副组长,执法大队、乡建股、质安站相关人员为成员。“农村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执法大队邓克华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农村违章建筑的整治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抽调人员集中开展整治工作。乡、镇整治违章建筑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情况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扎实推动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2)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要召开农村违章建筑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对全镇开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专项行为进行部署,提出要求,明确任务和责任。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橱窗、发放资料等手段,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常识和开展农村违章建筑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及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使整治工作的法律政策和决策部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集中处理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有四方面的工作内容:一是调查复核。在违章建筑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分片、分组上门进行一次全面的复核,全面掌握违章建筑的性质和类别;二是政策制定。审核确定审批对象,暂缓对象和拆除对象,制定具体的`违章建筑处罚措施;三是送达文书。对审核确定予以拆除的违章建筑,向当事人发出责令拆除处罚决定书;四是依法审批。对因政策调整变化后符合审批条件的违章建筑依法依规集中审批,办理相关手续,对一时不符合条件但经规划调整后符合条件的列为暂缓对象,待规划批准及条件成熟后逐步给予审批办理。

  3、实施拆除阶段。

  (1)限时主动拆除。鼓励帮助违章建筑户主动拆除违章建筑。有违章建筑的单位和个人,自整治工作开始之日起,应主动向所在村申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在自拆阶段,各村要主动上门宣传政策、分析鼓励形势、讲清道理、晓以利害,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群众因拆除而出现的生产生活困难,为自行主动拆除违章建筑提供良好环境。对愿意拆除,但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各村应当全力帮助拆除。

  严格实行一户一宅制度,推行拆旧建新政策。对农村确因客观原因造成、家庭符合建房条件、属基本居住需要、符合村庄建设规划或对村庄建设规划影响不大的的违章建筑,在控制用地、不影响公共设施等条件下,可以保留新房拆除旧房。

  (2)强制集中拆除。强制集中拆除一批严重违反土地法和规划法的违章建筑。对应当拆除,又不愿意自行拆除,且在执法程序到位后,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违章建筑户,要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县相关部门将对其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强制拆除按照一户一预案,严格依照法律程序组织实施。

  4、巩固提高阶段。

  (1)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机制,实行目标管理,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坚决杜绝新违章建筑的发生。对在违章建筑整治活动期间顶风抢建的,各乡镇(场)要立即组织拆除,控制蔓延势头。同时加强违章建筑拆除后的项目建设、景观绿化、土地整理和复垦工作。

  (2)各乡、镇整治违章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城乡违章建筑整治工作的验收和总结工作,巩固成果,督促村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组织协调和责任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江西省城乡规划实施条例》的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查处违反规划行为的责任主体。城乡违章建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工作量大而复杂,必须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整治违章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乡、镇违章建筑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五、工作要求

  城乡违章建筑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任务重、要求高,必须集中全镇的力量,下最大的决心,采取最有力的措施,创造最灵活的机制予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整治违章建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力以赴,务求实效。各乡镇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依照责任分工,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解决问题;建立上下联动、城乡联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农村违章建筑整治工作快速、有效推进;要制定工作方案,安排精干人员专门从事此项工作,做到“三定三包”即:“定人员、定地段、定时限,包拆违、包安置、包稳定”;要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重要作用,将基层的责任明确起来,力量运用起来,积极性调动起来。

  (二)精心操作,维护稳定。既要严格、公开、公正执法,做到统一政策,统一尺度,不允许乱开“口子”、擅自突破政策界限,又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先礼后兵,做到把道理讲在前,把关心摆在前,把保障做在前,把疏导措施备在前,消除对抗,争取理解,先易后难,有序推进,重点突破,全面铺开。要提前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预案,妥善处理矛盾复杂的违章建筑拆除案件,防止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而激化矛盾,影响社会大局稳定。

  (三)强化宣传,广泛动员。坚持舆论先行,充分利用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整治违章建筑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因违章建筑带来的负面影响和不良后果,为开展农村违章建筑整治攻坚战创造舆论氛围。及时掌握动态,编发工作简报,搭建政策指导、信息沟通、推进工作的平台。深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向违章建筑户讲清形势、讲透政策、讲明危害。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配合、积极参与整治行动,同时对于典型违章建筑案例邀请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做到整治一处,教育一片。

  (四)严肃纪律,问责问效。乡,镇机关干部、村两委成员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整治违章建筑工作中要做到“三带头三不准”,即带头支持整治违章建筑工作,不准说、不准做不利于整治违章建筑工作的话和事;带头做好本单位职工和亲朋好友的工作,不准为违章建筑户说情、打招呼、写条子;带头拆除自己的违章建筑,不准拖全县开展农村整治违章建筑专项政治工作的后腿。要加大责任追究,实行严格问责。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而影响整治工作进度和成效,以及因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参与或教唆他人阻碍违章建筑整治工作的党员干部,严格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巩固成果,长效管理。坚持完善“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城乡违章建筑整治工作管理体制,建立压力传递机制;坚持从快、从重、从严查处违章建筑,进一步完善违章建筑巡查机制,建立健全村级规划或土地协管员和乡国土监察巡查员制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有效制止、快速拆除;进一步强化城乡违章建筑整治基础工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目标考核奖惩机制,将城乡违章建筑整治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乡、镇、村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作为干部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 篇2

  为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确保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建设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新增违建零增长的目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根据《城镇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和省、市、县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依据打防结合、疏堵并举的原则,规范农房建设秩序,结合国家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严格落实“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设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具体规定,严厉打击不符合规划建设、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杜绝占用耕地尤其是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建设行为。

  二、管理办法

  (一)严格落实农村住房等各类建设行为规划审批制度

  进一步理顺乡村建设规划审批体制,完善镇、村两级管理体系,完善农村住房建设备案管理制度,规范建设流程,辖区内建房等所有建设行为必须经过规划审批,需提前向村两委进行申请,由村两委向镇乡建办上报,由乡建办组织工作区、村、国土和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审核符合条件并经党政联席会初审,在5日内出具书面意见,并建立备案台账,定期对外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建立三级巡查机制

  建立三级巡查机制,对镇辖区内各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动态巡查。

  一是村级巡查。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各村网格划分对村内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实时巡查,并将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制止并上报。违法建设上报要坚持“第一时间”和“四个同时”,即从违法建设行为开始24小时内必须上报;在向所在工作区工作区书记上报的同时,要一同向乡建办、执法部门、联系工作区班子领导和镇党委办公室上报。

  二是工作区巡查。由工作区巡查辖区内各村违法建设情况,对各村巡查情况进行督导,并将巡查情况及时上报执法中队和分管班子成员。工作区对村内违法建设行为不掌握的视为组织领导不力、未履行职责。

  三是职能部门巡查。由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执法中队、乡建办等部门分区域对全镇进行巡查,并及时处理巡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问题。

  三、责任追究

  (一)村:各村是本辖区打击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村党组织书记、自然村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村违法建设行为的排查、上报、制止及拆除。

  1、一年内新发生1起违法行为未按期拆除或查处后继续实施的,村主要负责人在全镇大会公开检讨,扣发全体村“两委”成员6个月的绩效工资。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或未按照“四个同时”要求上报的,加扣罚村居主要负责人200元、网格员200元,扣除当月村级综合考核量化分4分。

  2、一年内新发生2起违法行为未按期拆除或查处后继续实施的,镇纪委监察室约谈村主要负责人,相关村党组织书记是专业化管理的按程序退出专业化管理,不是专业化管理的取消本年度晋升专业化管理的资格;扣发全体村“两委”成员全年绩效工资,取消所在村所有人员年终评先树优资格;村居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或未按照“四个同时”要求上报的,加扣罚村居主要负责人500元、网格员500元,扣除当月村级综合考核量化分8分。

  3、一年内新发生3起及以上违法行为未按期拆除或查处后继续实施的,或发生1起影响恶劣违法建设的,对村居主要负责人免职,并视情节移交纪委监察室、组织部门对村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党政纪处理。扣发全体村“两委”成员全年工资,直至按规定整改验收通过;取消村集体和个人年终评先树优资格。

  4、对历史违建图斑,如村级按期自行整改完毕并通过上级验收,可不计入违法总量;未按规定完成拆除复耕、验收不达标的,每个图斑扣当月村级综合量化分4分,即日起扣发村两委成员工资,直至整改验收完成。

  5、原则上所有违建拆除费用一律由违建户承担,个人不配合的,由村委承担。

  6、如发现并查实村干部收受财物,私自授意、默许、纵容违法建设行为的,镇纪委监察室进行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工作区:工作区是本辖区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责任主体,工作区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行为的排查、上报、制止及拆除。

  1、一年内新发生1起违法行为未按期拆除或查处后继续实施的,责令工作区书记在全镇大会上公开检讨,扣罚工作区2000元。

  2、一年内新发生2起违法行为未按期拆除或查处后继续实施的,镇纪委监察室对工作区书记进行约谈,扣罚工作区4000元。

  3、一年内新发生3起及以上违法行为未按期拆除或查处后继续实施的,或者发生1起影响恶劣违法建设的,对工作区书记进行组织调整,扣罚工作区6000元。

  4、工作区工作人员在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建设过程中,组织领导不力的、未履行职责的或者履行职责不力的,有应问责情形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如发现工作区人员收受财物,私自授意、默许、纵容违法建设的,镇纪委监察室直接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相关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乡建办、执法中队等部门是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建设的巡查、监管责任主体,执法中队是执法责任主体,相应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1、对各类基层上报、群众举报、上级交办、日常巡查等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应查处的违法建设行为按照职责要求没有及时打击处理,或推诿扯皮、未按时完成任务、履职不力的予以问责。经调查,存在隐瞒不报或未及时处理的,一经查实发现,存在1起的,责令执法责任部门负责人在全镇大会上公开检讨;存在2起及以上的,对执法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2、如发现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乡建办、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因收受管理对象财物,私自授意违法建设的,镇纪委监察室直接立案查处,视情节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四)其他人员

  1、对联系包扶工作区的领导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分管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在打击违法建设过程中,组织领导不力的、未履行职责的或者履行职责不力的,有应问责情形的,情节较轻的.做出书面检讨,情节较重的给予约谈,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违建涉及公职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的,限期未自行拆除的,由纪委监察室、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理。

  3、违建涉及村干部、党员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在全镇通报批评,限期未自行拆除的,由党委政府研究后统一处理。

  四、有关要求

  1、各村要加大日常巡查,发现违法建设要第一时间上报工作区和执法中队并现场处理。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执法中队、乡建办发现违法建设要及时查处并通知工作区和村。工作区、村和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坚决打击违法建设行为。

  2、工作区、村作为违建拆除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党委、政府的指令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力量,保质保量完成违建治理任务。凡是村主要负责人、工作区书记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并积极处置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每人次加罚1000元。

  3、设置打击违法建设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XXX。举报线索经查实为新建的,给予第一举报人500元的奖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举报人信息,如有泄露,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刑法》等依法严肃处理。

  4、执法中队建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台账,及时跟进拆除整改,每10天汇总台账,于每月月底前将问题台账报送镇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镇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台账逐一落实核查销号,10日内仍整改不到位的,强化督导,并根据以上责任追究办法于次月10日前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请党委政府研究执行。

  5、违法建设治理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进行,同时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各有关部门在治理过程中既要大胆工作、严格执法,又要防止简单、粗暴、野蛮执法;工作区、村要全面做好重点、难点对象的矛盾化解工作,认真做好各项预案,加强对拆除施工的安全监管,保障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安全,防止发生极端事件,真正把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抓实抓好。

  6、违法建设管控及处置情况,作为各类评先树优重要依据。

  7、对于特殊情况存有异议的,由党委政府统一研究决定。

  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 篇3

  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专项清理整治“攻坚月”行动及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对全镇20xx年1月1日以来的农村建房行为进行专项清理行动,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的不法行为、不良倾向和发展趋势。经党委政府决定特制定本方案,请各村严格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切实守住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维护农民利益,为建设我县的“一区三地、红色通江”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落实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专项清理整治“攻坚月”行动落实落地,我镇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以各村的联村领导、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副主任、各村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

  三、目标任务

  坚持“八不准”“七个坚决”和“六个严禁”,各村要对我镇20xx年1月1日以来的.所有农村建房行为进行一次拉网式全面排查,分类建立台账,严厉打击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行为。一是对20xx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日的农村违法建房行为进行专项清理。其中因历史原因造成的违法违规乱占乱建行为,各村负责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因事施策,协助完善用地审批等相关手续。二是对2020年7月3日以来的新增违法建房行为,按照“三个凡是”(即凡是建房审批手续不全的一律坚决予以查处、凡是虽然取得建房审批手续,但超过建房最后期限的一律坚决予以查处、凡是顶风作案的一律坚决予以查处),采取铁的手腕,分类建立台账,一件一件依法依规处理,绝不姑息。

  四、实施步骤

  (一)清理排查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

  各村组织专人对本辖区内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分20xx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3日至今两个阶段,分别建立清理排查登记台账,于11月1日前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处。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1日—11月5日)

  各村根据排查情况,分类建立问题排查移交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治工作,逐一销号,于11月5日前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处。

  一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流转)耕地建房、2020年7月3日以后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等必须拆除;二是以“乡村振兴”“美丽村”“新农村建设”“设施农业”“易地搬迁”等巧立名目,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的必须拆除。三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予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符合“一户一宅”的,各村应组织完善手续;“一户多宅”情况要及时收回宅基地。四是违法占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特别是耕地建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相关买卖不受法律保护,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五是农用地转非农用地等用地审批,由相关单位依照法定权限及法定程序审批。六是对2020年7月3日以后出现的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的,及时收回无效批准手续,并对相关人员严肃追责。

  (三)检查复核阶段(11月5日—11月20日)

  我镇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检查组,对各村摸排及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摸排不精准、整改不落实的村,进行通报处理,涉及违规违纪的移送镇纪委严肃查处。各村要及时收集掌握农村宅基地使用、农房建设施工等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压实责任,明确谁负责、谁分管、谁摸排、谁整改。整改措施要具体到违法建房户,根据每户具体情况拿出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工作实效。

  (二)加强协调,严厉打击。镇级各牵头部门要主动对接各村,实时掌握工作进展,严格工作流程。对发现的违法建房线索,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从严快处,该制止的必须制止,该拆除的必须拆除。对涉嫌公职人员违规批地、用地等情况,一案双查、顶格处理。

  (三)加强保障,长效运行。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危害性。落实至少1名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区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我乡耕地保护,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确保耕地总量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和省、市、区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全力抓实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

  二、目标任务

  按照“保护耕地,遏制新增;分类处置,有序推进;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保障权益,确保稳定”要求,重点围绕20xx年以来我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坚决遏制住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和依法依规处置好存量问题,全力确保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无新增和省下发我乡疑似图斑得到全面整改销号。

  三、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20xx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内容包括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违反国家“八不准”规定的行为。同时,在整治工作开展期间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八不准”(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和“十个一律”(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限期恢复耕种条件;强占多占耕地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一律按照非法占地依法处罚;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一律实行“双惩处”,既追究转让方责任,又追究受让方责任;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记,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依法处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一律实行“双追究”,既追究违法审批者的责任,又依法追究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八不准”之外的其他乱占耕地建房,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坚决依法依规给予处分;乱占耕地建房涉嫌犯罪,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听制止顶风违法,一律从严处罚和问责;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监管执法不力,一律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要求,特别是对2020年7月3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后,对新增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凡发现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一律按顶风违法从严处理。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处置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特成立六盘水市水城区新街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处置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典军

  副组长:王龙朱琨涂开义

  成员:各村支书、主任,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业务指导、公益诉讼、现场维稳、追责问责等5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所。

  (一)办公室

  主任:朱琨涂开义

  成员: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全体成员、国土资源所全体成员

  职责:负责统筹、指导、督促各工作组、各村、各有关单位开展好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处置整治各项工作。

  (二)业务指导组

  1.住宅业务指导组

  组长:柏发君

  成员: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全体成员

  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各村处置整治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住宅,审核并“乡级上报”疑似新增占耕建房系统中的住宅类“月卫片”图斑。

  2.非住宅业务指导组

  组长:李安江

  成员:新街国土资源所全体成员

  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各村处置整治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房中的产业类、公共服务类、其他构筑物类等非住宅类房屋,审核并“乡级上报”疑似新增占耕建房系统中的非住宅类“月卫片”图斑。

  (三)公益诉讼组

  组长:王龙

  成员:杨孔云、片区法律顾问

  职责: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出现的突出问题,要提供及时、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确保法律适用准确,在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基础上,依法严惩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做好移交强制执行案件的受理审查工作。对各行政机关在耕地、违建有监管职责但相互推诿的,要及时下达建议书,督促各单位依法履职,并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明确监督对象,实现精准监督、精准起诉。

  (四)现场维稳组

  组长:王龙鲍安吕

  成员:派出所全体人员、群众工作站全体人员

  职责:要提前安排部署,做好涉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期间的重点问题、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的滚动排查,组织有关单位及时开展矛盾纠纷化解,防止赴省进京非访、群访和极端恶性的事件的发生;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拆除中暴力、恐吓事件作应急处置,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违法人员,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督查问责组

  组长:唐钰嵋

  成员:隆如冬

  职责:持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不重视,宣传不到位,管控处置不力,工作缓慢,推诿扯皮的,立即进行督查通报;对组织不力、监管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置的',或存在压案不查、隐瞒不报、失职渎职等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抓落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是是守牢耕地红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是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保障群众合理建房的迫切需要。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来,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全面摸清存量,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二)要强化责任抓落实。领导小组各副组长要按照“管行业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聚焦省下发的疑似图斑,切实加强对所分管领域涉及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的督促处置。业务指导组要将各村明确包保责任人,落实好包保责任,指导好和督促好各村依法依规将乱占耕地建房及省下发疑似图斑问题处置整治到位。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制定包保方案,建立整治台账,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全面抓实乱占耕地建房及省下发疑似图斑问题整治;同时,要立即成立巡查处置专班,每天对所辖区域开展巡查排查,并同步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十个一律”等相关政策宣传,一旦发现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线索,经核实并确认的,一律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坚决拆除或采取动员违法群众自愿自行的方式限时拆除,并及时将整治情况上报系统,确保全部“清零”。农村公共设施、公益和产业等项目,要对接主管部门和涉及平台公司,要强化项目合法用地监管,对本部门和本行业领域内的违法占用耕地的情况,特别是省下发的疑似图斑,要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整治,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真正整治一项销号一项。

  (三)要形成合力抓落实。各村、各单位、各驻新街乡企业要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指导下,结合自身职责,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扎实开展好宣传发动、矛盾化解、法律服务、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严防推诿扯皮、踢皮球等现象发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村、各单位、各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一日一调度、一天一通报”,并将当日数据汇总后报乡委乡政府。同时,各村务必于20xx年11月26日前将本村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包组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保护耕地,坚决制新增违法用地违规建设行为,形成全面整治的长效机制,维护全市土地利用管理秩序,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等有关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违法行为对加强耕地保护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采取断然措施,形成工作合力,严防新增违法建房行为重复发生,为下一步实事求是分类处置、全面整治整改、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尊重历史、分类处置、消化存量、严控增量”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突出重点、依法治理”的工作思路,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各类违法违规用地综合整治行动,全面规范建设秩序,维护法律严肃性,提高政府公信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到2020年底,全面清理整治我乡违法用地违规建设行为,实现“增量零容忍、存量全处置”的目标任务,使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建设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违法用地监管、查处、拆除、复耕等政策体系,为解决农村乱占耕地问题提供法律、政策、人员等有力支撑,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助推乡村振兴。

  三、整治范围

  (一)突出重点,坚决整治“八不准”乱占耕地行为。各行政村和乡直相关单位对标中央要求,突出“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速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八不准”问题类型。摸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审批情况、占地情况、建设情况和使用情况。根据不同房屋类型,采取相应技术路线,明确调査内容,建立分类清楚、要素完整、内容准确的全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台账。

  (二)消化存量,遏制增量。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加强日常执法,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行为。结合卫星遥感监测图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路域环境整治、耕地保护、“一河两路”清查整治、双违整治、大棚房整治、违建别墅整治等专项行动,全面排查违法用地行为,严厉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消除违法存量,遏制违法增量,进一步规范全乡自然资源管理秩序。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凡违反规定、顶风违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通过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方式,形成强大的震慑氛围,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

  四、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

  各村负责人要严格本辖区新增违法建设行为,确定专人负责片区,加强村巡查,确保“早发现早制止早上报”。

  (二)上下联动原则

  树立全乡“一盘棋”思想,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网格化管理,加强乡村两级动态巡查,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基层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执行双拆法律政策,自觉抵制制止违法建设行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确保步调一致,形成合力,营造拆违控违声势。

  (三)多管齐下原则

  广宣传、奖举报、重巡查、强监管,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有效遏制各类违法建设的发生和蔓延。

  (四)依法整治原则

  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统一政策、统一尺度,公正公开透明,对确定的应拆违法建筑做到坚决拆除,做到应拆尽拆、一拆到底,在拆建过程中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

  (五)疏堵结合原则

  对合理的建设要求,尤其是农民建房申请,要正确引导、认真对待;符合规划和土地管理要求的,要及时疏导解决,对不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要求的建设行为要讲明道理,严格管控,真正做到无规划不建设、先审批后建设、顶风违建、钻政策调子等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要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五、责任分工

  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常务副组长、乡党政班子成员、公安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有关乡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武功乡各类违法用地违规建设清查整治暨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王战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全乡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

  (一)乡纪委监委负责对专项行动中相关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效能监察,对不能按时完成专项行动整治任务的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实施问责;对参与、支持、包庇“双违”“八不准”行为及违规办理相关证照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党员干部依法追究责任。依据20XX年《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有关要求,就移送问题线索的范围、程序时限等进一步明确要求。在查处工作中发现党员涉嫌违反党纪、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根据党纪和政务处分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移送。

  (二)乡党政办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督查,并定期发布效能督查意见。

  (三)乡供电所、水利站负责按照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意见和书面通知要求,对违法建筑依法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并做好供电、供水监管。对偷电、供电、供水的,要依法查处,从严追究责任。

  (四)乡公安派出所负责配合各行政村及乡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部门对破坏耕地、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施工场地进行查封,维持拆违秩序。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行为进行打击查处。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等农用地面积较大、符合刑事立案标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乡财政所负责各行政村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日常经费等。

  (六)乡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对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认定,制发相关法律文书,配合各行政村做好停工、拆除、补办手续等工作,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项目办理相关手续。

  (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我乡建筑领域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统筹管理拆除计划和处置计划,科学安排集中整治,依法处理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设行为。

  (八)乡村振兴办负责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相关行为进行认定,制发相关法律文书,同时配合各行政村做好停工、拆除等工作;负责对破坏耕地的立案查处工作;负责对违反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的违规“设施农用地”进行认定,发相关法律文书、特别是对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及在设施农用地备案中出现的“大棚房”等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并形成长效机制;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推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等盘活利用工作。

  (九)乡水利站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做好排查登记工作,依法对河道、河床、河堤、水库、湖泊等禁止建设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认定,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按照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依法做好停工、拆除工作,明确责任人,配合乡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项目办理相关手续。

  (十)乡林业站负责对违法占用林地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十一)乡信访办负责做好信访群众的接待、教育、说服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化解矛盾纠纷。

  (十二)各行政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清查整治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组织或配合实施本辖区内违法占地建设行为的停工控制、拆除、清理、复耕复绿等工作;对照严肃查处“八不准”行为,积极做好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的清查、登记工作,分类甄别,限时处理。同时,做好群众信访稳定工作。

  (十三)其他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能做好配合、积极参与、并完成乡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网格管理,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共同参与、上下联动”的原则,对耕地保护实行网格化动态监管,建立乡、村两级纵向监管网络。各位包村片长即是该行政村区域内的各类违法用地违规建设清查整治工作的总负责人。各行政村要切实担起属地管理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专项行动的`直接责任人。各村要做好分包地块,确保每一寸土地“有人看、有人管”,做好日巡查日报告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处置违法占地建房行为。乡直各相关单位要落实行业监管职责,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网格管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做好信访维稳,维护秩序稳定。要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做好群众来访接待、教育安抚、舆情处置、解释疏导等工作,确保我乡违法用地违规建设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序推进。

  (三)强化监督考核,狠抓问责问效。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日调度、周排名、月通报、季考核制度,专项整治存量处置情况周报表,由各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每周四上午下班前报送到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行政村专项整治工作第一周综合排名后2名的,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约谈警示通知;连续2周综合排名后2名的,对各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连续3周综合排名后2名的,对各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村书记专职负责专项整治工作;连续4周综合排名后2名的,对村书记进行组织处理。专项整治工作认识占位高、整治效率高并提前完成整治任务的,给予该行政村用地政策奖励、财政资金支持及任用干部优先考虑。同时,对工作中违反纪律、未尽职责、不服从统一指挥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依规严处理;对个别干部带头违建或包庇、纵容违建、充当“保护伞”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加强源头防控,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乡政府、各行政村及乡直相关部门参加的“双拆”行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新发生违法行为的处理意见并督办落实,形成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确保落实的工作格局,严防出现新的“违建”行为;二是建立邀请人大代表巡查、乡政府挂牌督办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三是建立乡、村两级组织纵向监管+相关职能部门横向巡查网格化动态监管制度,实行24小时巡查、12小时上报、8小时处置机制。四是乡纪检监察办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发现推诿扯皮,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简称“两违”问题清理整治)的系列文件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我镇“两违”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维护法律尊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章县开展农村建房“两违”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政办函〔2022〕7号)文件,按照“严控增量、消化存量”的要求,摸清基本情况,协调联动推进,分类施策整治,切实解决好我镇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村建房秩序,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全镇农村建房步入规范化轨道。

  二、清理整治时间和目标任务

  从2022年3月至2024年2月底,开展为期二年的清理整治,按照“拆除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办证一批”的工作要求,达到全镇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基本处置到位的目标。

  三、清理整治范围和对象

  (一)清理整治的范围

  玉溪镇农村集体土地范围内未取得用地、规划许可或未按用地、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行为。其中,县城规划区3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范围内“两违”问题清理整治按照《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章县中心城区国土领域历史遗留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政办函〔2020〕16号)《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县中心城区国土领域历史遗留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意见》(宜政办发〔2020〕4号)处理。镇域内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由县清理整治办处理。单位或者个人以交易或经营为目的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上的建房,上报县清理整治办依法转为国有出让土地处理。

  (二)清理整治的内容

  从198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至2020年7月3日国务院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期间,对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包括:未批先占(建)、少批多占(建)、批低建高、批此建彼的行为;以及非法建设经营小产权房、非本村村民购买集体土地私自建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房等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2022年3月)

  召开镇、村两级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村(社区)发布《宜章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告》,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新闻媒体报道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清理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抵制和制止农村建房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调查摸底(2022年3月至2022年4月)

  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农村集体土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地毯式摸排和初步认定,详细统计排查摸底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并按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各村(社区)排查摸底工作要在2022年4月15日前完成,排查情况、工作台账等相关资料汇总上报玉溪镇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清理整治办公室(简称:玉溪镇农村“两违”清理整治办),不得漏报、瞒报、虚报,否则将视情节对村(社区)和相关人员启动问责程序。

  (三)分类处理(2022年4月至2023年12月)

  根据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对清理出来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相关单位及个人主动申报并自行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由玉溪镇按照既定方案统一进行处理,情况特殊的上报县农村“两违”清理整治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处理意见。对影响恶劣又拒不自行整改的,依法依规坚决实施强制拆除。对符合规定的,按照有关政策进行处罚,在缴清罚款及相关税费后,由玉溪镇及时补充办理审批手续。对阻挠或煽动老弱病残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辱骂殴打执法人员的,要严格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通过清理整治,达到“拆除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办证一批”的目的。

  (四)回顾总结(2024年1月至2024年2月)

  清理整治工作结束后,玉溪镇农村“两违”清理整治办、相关部门、各村要将清理整治情况、处理结果等相关资料汇总归档,为县农村“两违”清理整治办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做好准备。

  五、工作要求

  1、组织机构,加强领导。成立玉溪镇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玉溪镇党委书记姚高练任顾问,党委副书记、镇长谢小军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刘松,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姚金财任副组长,驻村领导和镇纪委、镇农村“两违”清理整治办、镇建房办、镇自然资源所、镇林业站、镇财政所、镇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区)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司法楼三楼,由陈锋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调度和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不再进行调整,由接替其工作岗位的人员继续负责履行工作职责。各村(社区)要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和巡查队伍,并明确一名“两违”清理整治专干,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将名单和联系方式在3月15日前报镇“两违”清理整治办公室。

  2、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大力宣传“两违”整治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原则,一是要组织召开好三个会议:召开镇党政联席会议统一班子思想,召开全镇干部职工和村(社区)支部书记会议部署整治工作,召开各村(社区)的两委会、党员会及村民代表会议开展宣传发动。二是镇政府及村(社区)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横幅标语、网络等方式开展“两违”整治宣传,各村(社区)要利用微信、网格化管理、标语以及“村村响”等方式开展宣传。三是要积极开展“两违”整治正面宣传,曝光顶风抢建的`违法违规建筑典型案件,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形成建房户自觉依法申请、村民自觉相互监督、监管队伍自觉履职、违法建房从严查处的良好氛围。

  3、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各村(社区)要认真明确职责,镇联系村(社区)领导是“两违”清理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负责人是本辖区“两违”清理整治工作直接责任人,驻村(社区)干部是各村(社区)“两违”清理整治工作相关责任人,真正做到分管领导具体抓,联系村领导、各村负责人、驻村干部分村抓。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能职责,做到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从而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4、强化督查,严格奖惩。一是实行目标管理。“两违”清理整治工作将纳入镇党委政府对各村(社区)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凡有不认真履职尽责、不遵守纪律、不按时完成“两违”整治工作任务等的,由镇纪委进行严肃查处。如有触犯法律法规的,将依法依规处理;对授意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对有功人员将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在年终按各村(社区)完成“两违”清理整治收入(不含税收)的5%安排工作经费。二是严格监督检查。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及其农村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支持“两违”清理整治工作,带头做好亲朋好友的工作,带头拆除自己的违法违章建筑。对参与“两违”行为和妨碍执法而不配合查处的,各村(社区)和镇直各部门不按工作方案开展工作的,对摸排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填报数据不认真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由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问责。三是严肃责任追究。镇“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和不定期对“两违”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书面通报,对弄虚作假、谎报事实的予以全镇通报;对查处“两违”行为不作为、查处不及时、处罚(处置、处理)不到位且造成负面影响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肃问责。

  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 篇7

  区启动实施了新农村“百村万户”小康住宅建设工程,计划利用3年时间,全区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100个新农村住宅建设示范点,改造新建农村住宅10000户,其中整体推进5000户。

  新农村“百村万户”小康住宅建设工程,以“城郊向城市集中、近郊向小城镇集中、远郊向中心村集中”基本思路,按照“推广不同模式、打造标准户型、发展特色民居、建设文明家园”为总体要求,突出抓好“选点、规划、建设、管理、提升”五个关键环节,以区境内主干公路沿线为重点,集中打造农村小康住宅建设新亮点。

  截止目前,去共完成示范点规划119个,确定建房农户6121户;动工示范点101个,动工4913户。已完工20xx户。动工示范点中,建设户数在51100户的示范点9个,100户以上的示范点8个

  一幢幢整齐别致的楼房,一个个整洁舒适的农家院落,一张张幸福欢乐的笑脸。

  一流的发展速度、整洁的村容村貌、崭新的精神面貌以及新型农民不是城里人胜似城里人的生活;

  听到超前的机遇意识、强烈的发展欲望、执著的创业精神和清新的建设理念;

  议论的.差距、眼界的开阔、思想观念的滞后还有今后发展的方向和思路。

  区新农村建设工作具有突出特点,一是建设规模大,二是示范点相对集中,三是建设标准高,提出的拆建并举,兴商建镇,坚持走产业化提升农业、城镇化推动农村、城乡一体化发展”路子等许多新经验十分值得我县学习和借鉴。

  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 篇8

  为深入贯彻省委“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方针,大力推进我镇统筹城乡发展及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作,按照省、市、县新农村建设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评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任务

  20xx年全镇启动建设7个一般自然村新农村建设村点(详细名单见附件2)。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大力开展村庄整治建设,积极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配套公共服务,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着力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全面推动新农村建设发展升级。

  1、编制建设规划。以村为单位编制新农村建设点规划,重点做好村庄整治建设和产业发展规划,努力实现村民“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侧、住整洁房、居优美村”目标。规划要预留发展空间,使村庄能够建成农民永久居住点。

  2、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搞好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栏。积极开展筹资筹劳工作,建设点通组路、通户路硬化率达100%以上,自来水入户率达100%以上,水冲厕普及率100%以上,无破烂旧房和人畜混居。

  3、公共环境建设。重点开展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及拆除破旧栏厕等“三清一拆”工作,搞好垃圾处理和村庄绿化等。生活垃圾实现专人收集、转运或集中处理,保洁制度完备,村内干净整洁。

  4、活动场所建设。根据村庄规划和现有条件,充分利用空地和空闲房屋,建设理事会办公及村民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如图书室、老年活动室、健身广场等,丰富村民文化体育生活。

  5、“一村一品”培育。有产业基础特别是有特色产业的村庄,要大力发展一村一品,积极培育专业大户,推进合作经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二、考评办法

  设新农村建设工作考评分值100分,按照新农村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根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由镇新村办按照“一支队伍、一把尺子”要求组织人员,到点逐项逐户核实工作进度,并定期通报结果,详细考评标准及内容见附件1。

  三、考核措施

  1、召开流动现场会。以不同阶段工作重点在5月30日和9月xx日两个时间节点的工作进度为依据,召开两次流动现场会。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和相关站所分别到工作进度最好和最差的两个村召开现场调度会,工作好的介绍经验,工作差的作出检讨说明原因。5月30日前的工作重点是理事会组建、管理规划和环境、厕所整改;9月xx日前全面完成新农村建设工作。

  2、注重平时考核。从4月份开始,对各村点实行一月一考评制度,由镇新村办工作人员按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并排位。对连续两次倒数第一或连续两个月无工作进展的村,由镇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对村书记进行诫勉谈话。第三个月仍然倒数第一或无工作进展的,对村书记给予组织措施处理。同时,视全镇工作进度,不定期对工作落后的.村进行书面通报批评。每通报一次在村级目标考评总分中扣5分。对在年终考评“三改”未达100%的村点给予一票否决,取消年终各项评先评优。

  3、实行重点扶持。对在4月30日前达到准入条件的村,即完成三清一拆、成立理事会及有理事会办公场所,镇政府将预先拨付2万元启动资金。5月30日前未达到准入条件的不予拨付启动资金。对工作积极、进度较快且工作有特色有亮点的建设点,镇党委政府将给予资金倾斜,重点打造。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迅速启动。新农村建设工作是一项民生实事,是我镇实施基础设施扶贫工作的重要平台和渠道。各点务必高度重视,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迅速启动三清一拆三改等工作。

  2、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为了抓好建设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按照驻村包片的原则,每个村点明确了抓点领导和干部(详见附件2)。各抓点领导和干部要深入建设点,真正沉下去,督促指导好建设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3、创新创特,打造亮点。各建设点要结合各点实际和特色,围绕新型社区、精准扶贫、公共服务等方面工作,科学布局,创新创特,打造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特色和亮点。

  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 篇9

  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小雄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保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紧紧围绕自加压力、争先进位、负重拼搏、重振雄风,精心打造“平安小雄、生态小雄、活力小雄、潜力小雄”的发展思路,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目标任务

  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是:“五新一好”,即以村镇规划为龙头,建设新村镇;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发展新产业;以提高农民素质为根本,培育新农民;以农业产业化为动力,组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以创建文明村镇为主导,塑造新风貌;以“亲民、为民、富民”活动为抓手,创造好班子,使村镇基本达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安康,环境整洁优美,思想道德良好,公共服务配套,人与自然和谐的文明村镇标准。

  三、具体方法

  积极借鉴“项目推进年”活动的成功经验,树立新农村建设项目化管理理念,按照以“群众需求定项目”的工作思路,深入调研、精心策划项目库建设,以下发《新农村建设情况调查表》和《拟建项目调查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上门征询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党员干部、专家意见,集众人智慧,抓好项目的排查、筛选和论证工作,以明确项目目标要求、具体措施、投资概算和相应责任人等为重点做好项目库的策划和细化工作。同时分类指导、量力而行,在产业发展、新村建设、社会事业、民主政治建设上,结合各村建设现状、经济实力、资源优势,将全镇项目分为基础性项目、提高性项目和开发性项目。对于基础性项目,重点要解决群众目前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如“三清四改”、农业设施等基础项目。对于条件较好的村,鼓励其建设提高性项目,促进新农村建设标准向更高层次发展。

  四、主要措施

  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政府引导、以民为主的原则,突出“富裕农民、改善环境、社会和谐”三个重点,积极实施四大工程。目前小雄镇各村初步确定五年规划项目共678个,计划总投资5019万元;列入镇级项目45个,其中产业项目16个,新村建设项目8个,年内实施项目26个。

  1、实施农民增收“千元”工程。按照产业发展五年规划编制要求,充分发挥我镇滨海丘陵、滩涂、山林等资源丰富优势,进一步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培育项目库规划中总投资2164万元,91个项目的发展,主要是以放养锯缘青蟹,脊尾白虾,缢蛏、牡蜊等水产品养殖业基地和青蟹品牌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工作为依托,以蜍下村大棚西瓜基地、塔坑村竹笋两用林基地、官塘村西兰花基地、毛洋村盆景基地和东湾村苗木基地、上董村罗汉松种植基地、西岑等村“乌牛早”茶叶基地进一步巩固扩建为抓手,加快推进特色水产、特色水果、特色蔬菜等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大力发展獭兔、长毛兔等特色畜牧业养殖,培育高效生态农业,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发展农技示范户,提高抵御市场风险和推广市场营销的能力和水平。

  积极发挥环浦坝港工业聚集区的区位优势,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狠抓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推进鞋业“回归工程”,引导小雄籍外出办厂能人回家乡创办企业或以其他方式为小雄的经济发展出谋划策,有选择地发展特色工业和家庭作坊式生产。当前重点是要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加强农民素质培训,切实增强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千元”目标的实现,把“生产发展、生活宽裕”落到实处。

  2、实施新村建设“126”工程。继续利用土地整理、十百工程等有关政策导向,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实施新村建设“126”工程。即镇政府各办公室分别联系一个重点村,每村完成两项以上新农村建设项目,全镇每年完成60个以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前期调研,列入今年开始实施的项目共435个,重点是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饮用水改造工程,同时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建立畜禽集中饲养点,建造公厕,建立村庄卫生保洁长效机制,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继续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力求把“村容整治”真正落到实处。

  3、实施“文化兴镇”工程。大力发展农村科教文化事业,促进村民各方面素质的全面提升,选派镇属

  机关单位、中小学中的文艺骨干到各村担任村级文化指导员,开展以“我爱我家”为主题的娱乐比赛、文艺汇演等活动,使村民增强对家乡发展的使命感、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和激情。继续推进村级文化俱乐部建设,同时积极发挥现有农村文化俱乐部的作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并尝试扩展、延伸农村文化俱乐部的功能,把俱乐部改造成村级农民培训站,加大农民的素质培训力度,培养新一代高素质的新农民。同时大力支持共青团、妇联、老人协会在农村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镇文体活动中心的建设,把“乡风文明”落到实处。

  4、实施“一对好搭档”工程。以协调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关系为重点加强村级两委班子建设,进一步明确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职责,理顺关系,强化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同时贯彻好民主集中制,积极推进“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建设,规范决策程序。通过党校培训、交流、外出考察等形式培养和强化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科学理论素养和政治素养,唱好“将相和”,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村两委的战斗力。进一步规范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村级重大事务票决制,村级财务联审联签和村帐镇代管等工作。同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队伍建设,以村级综治工作站建设为龙头,建立为民服务长效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治安防范应对机制,努力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农村社会新秩序,确保“管理民主”落到实处。

  五、组织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整合资源。组建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决策新农村建设行动的重大事宜,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6名镇里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具体负责新农村建设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同时,实行办公室分片包干和脱产干部联村责任制,负责指导各村新农村建设工作,从而形成工作有人管、措施有人抓、问题有人解决的良好创建局面。

  二是广泛动员、营造氛围。要采取有力措施,利用标语、板报、宣传广告栏、广播电视宣传新农村建设工作意义,营造人人关心新农村建设、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大合唱”,真正让老百姓认识到新农村项目建设主体是群众,得益的也是群众,从而变“要我建”为“我要建”。同时充分利用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组织村干部参观学习示范村建设经验,通过典型引路,让农民看到新农村项目建设的具体成效,以点带面,激发农民积极性,为开展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 篇10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农村经济产业化、农村建设新型化、人居环境优美化、公共服务社会化、农民教育组织化、稳定机制长效化、村务管理民主化、乡风民俗文明化为标准,广泛动员,全面发展,逐步把周坑村建成为拥有现代文明生活的新型新村,把农民培养成为适应新形式要求的有文化有技能有道德高素质的新型农民。力争把村建成为村民、集体双富,物质、文化生活宽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规化原则

  1、坚持要充分开展利用农业资源和自然资源,发展生产,把获取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又要注意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高。

  2、坚持“资源持续利用”的原则。要把建设合理的生态环境和发展合理的经济有机地统一起来,找准发展的结合点。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构筑生态家园。以确保生态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

  3、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要立足高起点、高标准。规化既要体现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更要突出前瞻性和先进性。因此,乡村发展的各个项目都必须根据本地的具体特点和社会经济条件,搞好建设规划。

  4、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要按照每个阶段不同的目标要求确定近、远的实施目标分解落实。遵循可执行性、可操作性原则,突出重点,分布实施。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期限

  新农村建设规划期限为5年,即20XX-20XX年。

  2、规划范围

  周坑行政村所属的8个自然村。

  三、村庄建设规划

  建设因地制宜,规划以人为中心,以整体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三者统一为基准点,着意刻画优质生态环境,强调全村建设的整体性,包括:功能布局、住宅分布、道路系统、绿化系统与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形成整体。为村民营造自然优美、舒适便捷、卫生的安全之地。

  1、功能布局

  通过对现状用地布局的调整,提高土地利用率,使之达到科学合理的使用土地、创造舒适的居住环境,使村庄用地面局规划有利于改善村民的生活居住条件,有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村部设村民活动文化中心、村民广场、公共设施等,便于村民休闲、医疗;新村道路采用棋盘式道路系统;排水通过暗渠集中处理排出。

  2、住宅规划

  充分考虑到现状和经济条件及可操作的原则,对村住宅及外部空间采取既保留又更新的规划模式。

  (1)、保留:对砖混结构,质量较好,与村庄环境与整体规划冲突不大的,采取保留措施,维持现状。

  (2)、整治:对建筑质量尚好,但建筑风貌和外观与村庄环境有冲突或平面布局部分不适应,对其外立面及内部平面进行整治和改造。

  (3)、拆除:简陋建筑、质量较差建筑及因为规划需要改变,或对村庄风貌有较大负面影响、建筑质量差的建筑,采取拆除的措施,特别是受暴雨及周边山体滑坡直接影响到的危房,于20XX年前全部拆除。

  (4)、新建:新村新建住宅以集中建设布置,住宅原则控制徽派特色。

  3、道路交通规划

  (1)、充分尊重道路原有脉络,同时满足区内通达性和安全性及消防等要求。

  (2)、道路建设为三级:

  新村大道:宽8米。

  旧村内小道:宽2米。

  (3)、道路建设

  南北走向:

  新村大道宽8米,采用水泥路面,与进村主干道连接,并配套白色高杆立柱单排路灯。

  东西走向:

  东西走向道路,宽均为3米。路面采用底层砂砾石,上面浇筑C30混凝土,配套白色高杆立柱单排路灯。与进村道路连接。

  (4)、排水管网规划

  排水系统呈网状,与道路建设相配套,所有村道靠山一侧挖排水沟,宽60厘米,高60厘米,砖混结构,生活污水通过排水暗沟,由环村排水渠集中,经处理后排出。

  (5)、环境保护与环卫设施规划

  ①、改水改厕。根据村庄地理位置较高,取水不便的实际,实施安全饮水工程,村里投资在新村建造过滤池及蓄水池,让村民吃上洁净的自来水。积极引导旧村村民改建新型卫生厕所。

  ②、垃圾箱(桶)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大于70米,并在适宜的位置设置垃圾收集点,在规划范围内设置多个点。每半个月清理一次,收集的.垃圾运送到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

  ③、环卫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稳定的环卫保洁队伍,负责路面清扫、绿化维护、村容村貌整洁等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形成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的共识和行动。

  (6)、绿化规划

  ①、原则上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乔木、灌木,用材树种、经济树种合理搭配,绿化、美化有机结合。

  ②、新村在已栽植花木的基础上,栽植黄杨球,树间砌花坛,设计栽植合欢、大丽菊、美人蕉、月季等常规花卉。

  ③、新村广场建设绿地,建花圃,铺草坪,选用四季常绿花木品种。

  ④、庭院绿化尊重个人意愿,由村里无偿提供葡萄、柿子、香椿、石榴、月季、无花果、海棠等品种。

  (7)、公共设施规划

  ①、学校建设。继续根据教育发展要求,在满足学校发展的基础上,规划修筑标准化幼儿园。

  ②、在村部办公大楼内开辟科技、文化活动中心。

  ③、村民绿地广场。建设新村广场,内置石凳石桌、健身器械及代表本村文化的标志性景观,以供村民休闲娱乐。

  ④、村民医疗卫生室。建设高标准卫生室。

  ⑤、文化宣传设施。村部建设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栏;在村口、村部、新村广场建设《村规民约》宣传牌,设置读报栏,统一刷写大街两侧墙壁上的标语和宣传画,使其容颜更加美化。

  四、经济发展规划

  1、在周坑与汪坑之间划分一块约300亩的苗木种植基地,由村集体统一规划,村民个体经营。

  2、建养鸡、养猪场。鼓励村民养鸡、养猪建场,鸡、猪粪便是优质肥料,从而减少农民化肥资金投入。

  3、养蚕是我村部分村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继续增加种植桑树面积,以提高产量,增加农民收入。

  五、村民社会保障规划

  1、在保持目前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90%的基础上,大力宣传,鼓励村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2、循序渐进地实行村民养老保险金制度,争取乡民政部门支持,将所有五保老人实行集中供养,每月发放一定金额的资金给贫困户。

  3、村集体每年拿出一定资金,提高对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的优待标准。

  六、制度及管理规划

  1、修订党务、村务各项规章制度和村规民约,制作高标准、观赏性较强的制度牌子并上墙悬挂,同时,统一制作《村规民约》小册发到各家各户。

  2、健全完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议事会,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环境卫生管理小组,治安维稳监控小组,以及计划生育协会、老年人服务协会、移风易俗理事会等群众自治性组织,规范村务和社会事务管理机制。

  3、推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双文明户星级管理、党员和村民代表包片联户等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村内管理秩序。

  4、规范完善村级档案标准化管理。将村务文书资料、村级财务资料进行系统整理,规范组卷建档。同时,以每一个家庭为基本单位,统一建立村民档案并集中管理,条件允许时,增配计算机,建立村务、财务、村民电子档案。

  5、规范完善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运行机制,使其成为全镇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点的“点中点”。

  6、加强对村民的思想教育。建立以村“两委”干部为第一责任人、党员和村民代表广泛参与的村民教育工作队伍,健全以集中培训、分批轮训、联户施训为主,利用广播喇叭宣传、板报栏宣传等为辅的宣传思想工作机制,努力营造好宣传教育的舆论环境。

  七、规划实施的政策建议与措施

  合理的政策引导、合乎当地实际情况的保护和建设措施是新农村建设规划顺利实施的保证。

  1、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按照“农民为主、政府帮助、干部服务、社会参与”的原则,多层次、全方位推进新农村建设。

  2、政府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对新农村建设,给予一定的财力扶持。

  3、成立由村和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新农村建设推进工作,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领导。

  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 篇11

  按照西集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规划,根据交通、区位、资源、经济优势及群众素质,通过调查研究,借鉴赣州模式,以甘南县兴十四村为榜样,结合常兴村8个自然屯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立志用三年时间把常兴村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做好常兴村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任务和要求,以增加农民收入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通过“转变、拓展、提升”三大战略,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深化农村改革,强化公共服务,切实加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镇新农村建设探索一条切实可行的发展思路,为全镇建设社会主义和谐农村积累丰富的经验。

  二、作为试点村的优势和典型性

  常兴村位于西集镇的南部,东至少凌河,西至漂河,北面与西集镇城区隔路(哈肇公路)相望。东距巴彦县城17公里,西距哈市79公里,有8个自然屯,总耕地面积22000亩,总户数1148户,人口4302人,人均住房面积17平方米。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典型示范要求,具有以下四点优势和典型性:

  1、具有良好的交通优势。村屯之间均由四级砂石路连接,北侧又有省级公路哈肇公路通过,与其它村屯相比,出行便利,交通优势明显。

  2、具有小规模的产业优势。近几年,在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的工作中,为扩大农民增收渠道,成立了大葱基地一个,大蒜基地一个,绿色大米生产基地一个,黄牛养殖基地一个,这四大基地的建设,很大程度地调整了常兴村的'产业结构,目前已初见成效。

  3、具有良好的基础优势。目前,已有2个自然屯吃上了自来水,其它村屯也在进行中。在行业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电力、电讯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备。常兴村房屋砖瓦化率、自来水入户率、电话入户率,分别达到42%、35%、80%。如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悄加规范引导,可迅速提档升级。

  4、有良好的旅游优势。驿马山公园的建设和灵隐寺的落成,给常兴村的尚家屯带来了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为农民增加收入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5、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常兴村在60年代就是省级红旗单位,自70年代到现在,始终是县乡的农村先进典型,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与时俱进的发展观念。现代文明生活方式的潜移默化,使广大群众对改善生产生活环境的愿望十分强烈和迫切,享受现代文明的积极性和热情非常高涨。

  三、建设发展目标

  1、村民人均收入每年的递增速度要在10%以上,2006年人均收入实现3700元;2007年人均收入实现4100元;2008年人均收入实现4500元。

  2、村政府所在地通白色路面,屯内巷路全部达到硬化。

  3、农民住房全部砖瓦化。

  4、自来水普及率100%。

  5、屯屯通电话,入户率达到95%。

  6、屯屯上有线电视,入户率达100%。

  7、四周绿化率达到100%。

  8、畜禽养殖小区化,不进入小区的全部建生态猪舍或鸡舍。

  9、厕所改造达到100%,建室内厕所或建室外封闭卫生厕所。

  10、垃圾、粪便、柴草全部出屯,垃圾、粪便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作为有机肥料。

  11、建立新经济组织,成立蔬菜、种植、养殖、加工等各类协会。

  四、工作任务

  1、修通村白色路面1条12公里,修村屯主道38条16828延长米,修村屯巷道30条6395延长米。

  2、有线电视入户95%。

  3、自来水06年新入户3个自然屯,07年入户3个自然屯。

  4、改建村办公室,建立档案室1个,图书阅览室1个,公共活动室1个,建立并规范村级卫生所1个,建妇幼保健站1个。

  5、修防洪大堤24里,环山拦水壕10公里。

  6、利用驿马山前坡2条大沟绿化造林80亩。

  7、绿化8个自然屯四周。

  8、新建卫生厕所1148个。

  9、村上出机动地、专项资金,把养殖大户向屯外搬迁,集中圈养。

  10、配合政府村村通广播。

  五、完成时限

  利用20XX年至20XX年三年时间,基本达标。

  六、主要推进措施

  (一)建设新农村,首先从基础建设抓起

  建设新农村,要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成效的事情抓起,不断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增进农民福祉,具体是做好“三清三改、一修一建”工作。

  1、开展“三清”活动。利用春播前的空闲时间重点对村容、村貌进行综合治理,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达到柴草出屯、垃圾出屯、边沟整洁、道路畅通。

  2、开展“三改”工作。即改水、改厕、改路。改水将群众生产生活所用的小井地表水,改造为深井自来水。采取政府补一块,村民筹一块的办法,打深水井5眼,将供水管线及相关附属设施完善,使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改厕,建室内厕所或室外封闭厕所,改厕总数达到1148个。改路,主要是硬化村屯内外道路,便民出行。通过通村公路改造工程,向上争取资金和“一事一议”自筹的形式,修8个自然屯巷路68条13323延长米,在三年内基本硬化。

  3、搞好“一修一建”工程。常兴村位于少凌河与漂河交汇处三角交叉口,抗洪排涝是粮食稳产增收的关键,我们要采取向上争取资金和“一事一议”相结合的方式,修牢防洪堤防。俗话说“再穷不能穷教育”,孩子是我们的希望和未来,为给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宁静、舒适的学习环境,我村要改造一所1栋324平方米的教室。

  (二)发展新农业,必须从拓产增收抓起

  只有发展富民产业,使农民增收致富有保障,才能支撑起真正意义上的新农村。我们深挖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广辟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途径,形成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一方面,我们在继续做大、做好葱、蒜、黄牛、绿色大米四个基地的基础上,再从生猪养殖和两瓜种植上下功夫。葱、蒜种植面积800亩,黄牛饲养量1800头,绿色大米种植5098亩,生猪饲养量15000头,两瓜种植面积50亩。另一方面,大搞农村剩余劳动力长年或农闲时输出,预计输出劳动力800余人,实现劳务收入480万元。

  (三)培育新农民,核心从农民素质抓起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提高农民素质。因此,依托农民技术培训学校,以培养新型务工农民和产业农民,提高农民科技致富能力,市场竞争力和自主发展能力为目标,以实用技术,务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大力实施“农民知识化”工程,利用周六周日在农村小学成立培训学校,每年培训农民骨干2000人,通过典型带动和渗透,力争使户户都有科技明白人。

  (四)塑造新风貌,倡导从科学文明抓起

  在开展“三清三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清理废弃房、猪牛栏和厕所,推进人畜分居,建养殖小区和生态型圈舍,尽快改变农村“脏、乱、差”的现象,争取三年内村屯道路基本硬化,自来水普及率100%,实现人畜分离。同时,扎实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改变农村的各种生活陋习,对村民展开普法教育,反对一切邪恶组织,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创造一个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物质文明生活丰富多彩,人与人和谐相处的良好环境。

  (五)提倡新民主,着力从村民自治抓起

  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机制,统筹推进农村各项改革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的首创精神,全面增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活力,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增强村干部的公共服务意识,搞好“一事一议”,确保广大村民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六)崇尚新健康,主要从防疫治病抓起

  当前有句游行话,农村人怕得病,城里人怕失业。这虽是一种社会现象,也是当前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农民的医疗问题已刻不容缓。为解除农民的治病难、疑难病治不起的困扰,首先我村要建1个村级规范卫生所,方便农民就医。其次,在2008年实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健全农村医疗医保服务体系,彻底帮助农民解决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问题。最后,为保证村民有一个健康有序的生活环境,我村下大力气、加大投入,抗击高致病禽流感等动物疫情,促进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和管理。

  七、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试点村建设领导小组。

  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 篇12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部署,着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升级,打造和谐秀美新农村,根据省市要求,结合铜鼓实际,制订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扣中央和省市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围绕“突出山区特色,培育支柱产业,建设和谐秀美乡村”的工作思路,按照“培育中心村、打造旅游村、整治一般村、提升特色村”建设定位,以规划为先导,以中心村建设为重点,采取集镇联中心村、中心村带一般村的“镇村联动”模式,结合乡村旅游开发和整体推进有机农业县建设,大力开展村庄整治建设,积极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配套完善公共服务,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升级。

  二、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大力推进中心村(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

  中心村是指村镇规划布局确定的,山区人口规模300人以上且相对集中连片的农村永久性居住点。

  中心村建设实行“一次定点、一村多点、两年建设、两年资金安排”。通过建设,使中心村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管理配套功能逐步健全,发展带动能力明显增强,成为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和谐宜居新农村。今年中心村建设还要紧紧结合乡村旅游开发,按照彰显特色、打造亮点、传承文脉、提升品位的建设要求,着力打造特色乡村旅游示范点。主要突出以下工作重点:

  1、突出“七改三网”建设。“七改”:改路,硬化美化主干道、进户路、巷道,建设三级以上标准旅游公路;改水,安装安全卫生自来水;改房,统一风格进行房体改造,室内(包括厨房、附属房)装修改造,檐阶、水沟统一硬化,除应保存的传统建筑外,危旧房、影响观瞻的断垣残壁、障碍性围墙全部拆除;改厕,高标准建设“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两块板”旧厕必须填埋,景区建无害化公厕;改栏,禽畜栏舍统一规划改造,做到人畜分离;改环境,村内及路旁菜园、篱笆、影响观瞻的晒架、路障全部拆除,平整地面;改河塘,村内水塘、过村河道、沟渠按观赏要求,进行浆砌硬化、桅栏建设等工程改造,村内排水建下水道排泄。“三网”,指电力、广电、电信网络建设。一是重新整理铺设各类户外网线,有条件的尽量做到管线隐蔽布设;二是建设照明路灯,开通闭路电视、互联网。

  2、突出“三绿二处理”。“三绿”,即村庄绿化、庭院绿化、景区绿化。村内古树名木统一标准圈围,村庄、庭院、景区用草皮、盆景、树木绿化,规划种植景观树。“二处理”,即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要完善垃圾处理设施,聘请保洁员,建立卫生保洁长效机制。通过下水管收集并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净化处理。

  3、突出公共服务设施“十个一”建设。即建一个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高标准体育休闲活动场所;一个永久性文化宣传长廊,展示地方文化特色和现代精神文明;一个游客服务中心;一个文化活动室(文化书屋);一个便民服务中心,开设科技、就业、调解、咨询、法律、缴费等服务项目;一所幼儿园;一家卫生室;一处停车场(公交站);一个便民超市;一套管理服务体系,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以旅游服务和各类自治组织为支撑的村庄治理新模式,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突出旅游项目建设。根据地方旅游资源和自然禀赋,充分利用景区条件优势,着力开发旅游资源,发展乡村旅游。鼓励扶持农民或通过招商引资、股份合作等形式,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农业特色产业、农俗文化体验、农家餐饮服务业等。特别要把农俗文化体验、观光农业项目作为景点建设的重要内容精心规范设计,要求乡村旅游示范点开发4处以上游览点,能提供不少于4个活动项目,村内或周边有容纳30人以上住宿设施,有同时容纳100人以上用餐的餐饮服务,使村点旅游接待配套设施和功能逐步完善,将新村点打造成江西省AAA级乡村旅游示范点。

  (二)切实抓好一般自然村建设

  一般自然村建设周期为1年,实行一次定点、一次性规划、一年内建成。

  1、重点抓好“六改”项目建设。改路,水泥硬化村庄主干道、进户路;改水,安装干净卫生的自来水;改房,外墙进行粉刷,室内(包括厨房、附属房)进行装修改造,油漆门窗、吊楼,硬化院坪、檐阶、水沟,拆除危旧房,整治空心房;改厕,统一建设“三格式”无害化水冲厕,厕所用瓷板贴面,旧厕必须填埋;改栏,改造畜禽栏舍,做到人禽分离,有条件的村统一规划建设栏舍区;改环境,统一标准圈围村内菜园、古树名木、浆砌池塘、土墈,平整地面。

  2、全力抓好“三绿一处理”工作。搞好村庄周围、村内道路、农户庭院绿化。同时抓好垃圾处理,完善垃圾处理基础设施,聘请保洁员,建立卫生保洁长效机制。

  3、扎实抓好公共服务“四个一”建设。即一个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体育休闲活动场所;一个永久性文化宣传长廊;一个文化活动室,创建“一村一品”特色文化,抓好新型农民培育,加强农村和谐文化建设;一套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理事会为主体,各类服务组织为支撑的村民自治组织,建立村民自己管理、自己约束、自己服务的长效管理机制。

  4、着力抓好产业项目建设。以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区域农业产业布局和整体推进有机农业县发展要求,根据各地产业优势,着力培植主导产业,夯实新农村建设产业支撑,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方法步骤

  1、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新农村中心村建设的目的、意义和工作要求。要充分发动群众,激发参与热情,主动出谋献策,发挥主体作用,要增强大局意识,积极配合支持,服从整体规划,自觉筹资投劳开展新农村中心村建设,特别是中心村农户,要树立高标准建设理念。要积极引导社会各界能人和经营主体以各种形式参与旅游开发和农业产业建设。

  2、调查摸底,搞好规划。各乡镇、工作推进组和相关部门会同各村对村点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详细了解村点基础设施、旅游项目、产业特色、村容村貌、文化传承、风俗民情等情况,再由城建局牵头,新村办、旅游局配合,聘请专业规划队伍,按照“适度超前、量力而行、尊重民意、彰显特色”的原则和“五图二表一书”(中心村现状分析图、布局规划图、道路横向规划及工程管线设施规划图、近期整治规划图、鸟瞰图、中心村基础公共服务设施与建筑面积控制一览表、农民房屋建筑一览表、规划说明书)的基本要求,编制中心村建设规划,对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筑风格、院落布局、社区配套、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文化保护等,要有详细规划和具体标准,规划要预留发展空间,以满足村庄人口变动、产业发展等需要,使中心村建成农民永久居住点和农村新社区。5月1日前,初步完成规划编制,5月15日前组织专家会同相关单位、乡村进行规划评审,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规划切实可行。一般村在3月底前完成整治建设规划。

  3、规范操作,稳步推进。一是明确实施主体。中心村(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由村“两委”操作,理事会配合。一般村建设在村“两委”指导下,仍由理事会操作,充分发挥理事会和农民的主体作用。二是坚持建设标准。各村一定要严格按新农村、中心村(乡村旅游示范点)的规划建设标准进行项目建设,不能粗制滥造,马虎了事。三是确保时间进度。两年完成中心村建设,一年完成一般村建设。特别是中心村建设工程项目多,要制定计划、分解任务,预算工期,确保进度,旅游景点开发和农业观光旅游项目开发要同步推进。四是规范项目招投标。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行政村组织农民参与建设;10-50万元的项目,由乡镇负责,进入乡镇资源交易站进行招投标,乡村监管实施;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乡镇负责,进县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由县乡村监管实施。五是加强财务管理。各村新农村建设资金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定期公布帐目,严禁截留、挪用、挤占项目资金。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中心村(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标准高,要求严,难度大,为推动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成立以董晓明同志任组长,宗旅旅同志任常务副组长,涂婷婷、金四清同志任副组长,农工部、旅游局、城建局、发改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水产局、林业局、水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扶贫和移民办、国土局、商务局、文化局、环保局、教育局、卫生局、体育局、移动公司、电信公司、供电公司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心村(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委农工部。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农工部负责联络协调;旅游局负责旅游项目建设规划;城建局负责中心村规划编制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持;发改委负责“以工代赈”项目支持及相关项目的申报、审批等;财政局负责整合相关项目资金;交通运输局负责改路设计和项目支持;农业局、水产局负责村点产业和农业观光产业项目支持;林业局负责绿化规划设计和项目支持;水务局负责农村改水和河塘改造项目支持;扶贫和移民办负责移民项目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办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和基本农田改造项目支持;国土局负责土地开发项目支持;商务局负责农超对接项目支持;文化局负责农村文化(农家书屋)建设项目支持;环保局负责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支持;教育局负责小学及幼儿园项目支持;卫生局负责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项目支持;体育局负责村活动场所体育设施项目支持;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负责互联网安装和户外线路整理;供电公司负责户外线路改造。

  同时,各村成立以县挂点领导带队的以乡镇和县直包村干部为成员的帮扶服务工作组。相关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2、整合资金,保障投入。一是省市县直接统筹资金分别根据工程进度,按每个中心村两年120万元,一般省建点30万元,县自建点16万元标准分批安排资金,该资金主要用于村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旅游项目建设。二是整合交通、水利、危房改造、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土地整理、“一村一品”、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电网改造、“以奖代补”农村环保、农村“一事一议”、“森林城乡、绿色通道”造林绿化等项目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重点倾斜中心村。各项目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有关乡村要积极申报,尽早落实。三是排埠镇、三都镇、大段镇、带溪乡政府安排对应的中心村不少于10万元扶助经费,一般省建点和县建点由所在乡镇政府安排扶助经费1万元以上。四是部门(包村单位)帮扶中心村资金2万元以上。五是鼓励农民筹资投劳开展新农村建设,各村点每户交纳押金3000元以上,中心村(乡村旅游示范点)农户另行交集资每人500元以上。六是引导社会资金进行旅游和有机农业开发,并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

  3、加强督查,严格考核。新农村建设和中心村(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月一督查、每季一通报督查制度,并采取领导现场办公、部门联合督查、现场会等形式强力督促推动。对态度消极、工作被动、效果不明显的村由县主要领导亲临督导,对重视不够、干部不力、群众积极性不高、推进难度较大的村,按省新村办要求,对一般村采取调整换点的处置措施,对省评估不达标的中心村取消建设资格。在督查过程中,要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完善举措,狠抓落实。制订目标考核方案,根据平时督查情况和年终考评结合兑现奖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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