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老师成绩考核方案

时间:2022-12-23 15:19:23 方案 我要投稿

小学老师成绩考核方案(精选9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老师成绩考核方案(精选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小学老师成绩考核方案(精选9篇)

  小学老师成绩考核方案1

  为推进我镇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咸安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的指导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等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镇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三、考核对象

  实施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学校管理人员(校长除外)、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师风、承担教育教学、岗位管理工作、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五、考核方法

  绩效考核工作按规定的程序与学期考核结合进行,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工作表现情况由学校负责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其中“德”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0%;“能”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40%;“勤”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5%;“绩”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5%。

  (一)教师、工勤人员绩效考核由学校组织的考核小组负责。主要考核教师的职业操守、育人成效、专业水平、工作量、教学常规、教学效果、教研成效等。

  (二)学校管理岗位绩效考核由教育总支考核小组和学校教师考评。主要考核他们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果等方面。

  (三)班主任绩效主要由学校考核小组考核。主要考核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关爱学生度、学生教育、学生转化、学生评价、沟通家长、教学科研、日常管理、协调利用教育资源等方面。

  六、绩效工资分配程序

  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总额的70%)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总额的30%)。

  1、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程序,在考虑教师职称、地区差等因素情况下,由教育主管会计统一造册报教育局计财股后,直接按月划入教师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2、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专任教师工勤人员绩效、管理岗位绩效和班主任绩效三部分组成。

  班主任绩效按每班每月70元标准,以学期实际工作月数和学校班级数计算总额,具体发放标准由期末班主任考核结果来制订。

  学校管理岗位绩效按每人每月80元标准分学期计算总额,具体发放标准由教育总支考核和教师评价结果来制定。

  专任教师、工勤人员绩效总额为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核减学校管理岗位绩效和班主任绩效后,专任教师、工勤人员绩效依据学校考核小组量化得分进行分配。

  专任教师、工勤人员绩效=(全校专任教师、工勤人员绩效工资总额/全校专任教师、工勤人员考核分总和)个人考核分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考核小组核算后,报教育总支送教育局审核,分学期划入教师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七、考核结果的确定

  (一)、专任教师、工勤人员的考核:

  1.师德师风20分,其中教师师德基本得分5分、学生调查问卷5分(见附件一)、教师互评5分(见附件二)、总支及学校师德考核5分: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师德师风积分中扣5分:

  ①有严重失职造成安全事故及不良社会影响的;

  ②有体罚和并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③一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或病事假超过2个月以上;

  ④有工作日期间打牌、买码、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等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⑤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德师风积分中加分,本项加分不累计,以最高项为准,直到师德师风单项20分满分为止:

  ①获学校“师德标兵”、“师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加1分;

  ②获教育总支“师德标兵”、“师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加2分;

  ③获区教育局“师德标兵”、“师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加3分;

  ④获市级或市级以上“师德标兵”、“师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加4分;

  2.业务能力和工作量40分:其中业务能力20分、工作量20分。

  ①业务能力的考核计算办法:学生评教5分;教育总支及学校教学常规检查10分,期中占30%,期末占70%;参加各级各类教师业务能力竞赛、比赛、培训5分(本项累计得分,直到满分5分为止。其中:参加校级教师业务能力竞赛、比赛获奖,参加校级教师业务能力培训并完成任务1分;参加教育总支教师业务能力竞赛、比赛获奖,参加校级教师业务能力培训并完成任务2分;参加区级教师业务能力竞赛、比赛获奖,参加校级教师业务能力培训并完成任务3分;参加市级教师业务能力竞赛、比赛获奖,参加校级教师业务能力培训并完成任务4分;参加省级或省级以上教师业务能力竞赛、比赛获奖,参加校级教师业务能力培训并完成任务5分;

  ②.工作量的考核计算方法:语文、数学、英语为1.3,物理、化学为1.2,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为1.1,其他学科为1。初三各科均加0.1。教师个人工作量得分﹦个人得分÷全校人均工作量积分×20。公职工勤人员的工作量以全校人均工作量计入。

  3.考勤15分。以学校考勤记载为准。计算方法为:教师个人单项得分=个人期出勤次数÷学校期记载总次数×15。学校或上级抽查发现无故缺勤一次扣1分。

  4.教育教学业绩25分。其中教育科研业绩5分、教学业绩20分。具体评估由学校考核小组依据《汀泗镇中小学教师评估方案》对教师进行评估。

  ①教育科研业绩的考核计算方法:主要计算教师在论文、教案、教学案例、教学反思等教育科研的发表情况、教研专题的申报情况,可单项累计计算直到满分10分:获校级奖1分,获教育总支级奖2分,获区级奖3分,获市级奖4分,获省级或省级以上奖5分。同一篇论文、教案、教学案例、教学反思等在多级发表,只计最高奖项。

  ②教学业绩的考核计算方法:三个班级的年级第一名得20分,第二名14分,第三名10分,两个班级的年级第一名20分,第二名13分。所带多科教师按比例计入。一人带全整年级多班同科课程的教师以全校教师教学业绩的考核得分的平均分计入。

  (二)、管理岗位人员的考核:

  学校行政干部的绩效考核等次由教育总支根据总支考核和教师期末评价,从分管工作、工作态度、管理能力、工作业绩四个方面进行量化综合得分确定,其中,教育总支考核得分占终结性评价的60%,教师期末评价占终结性评价的40%,具体评价标准见《汀泗镇中小学管理人员岗位绩效评价表》。管理岗位绩效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原则上优秀等次不超过学校岗位的20%。分管工作出现了重大责任事故的管理人员直接评定为不称职。

  (3)班主任的考核:

  考核办法:学校班主任的绩效考核等次由学校考核小组和学生期末评价,从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关爱学生度、学生教育、学生转化、学生评价、沟通家长、教学科研、日常管理、协调利用教育资源等方面进行量化综合得分确定,其中,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分占终结性评价的90分:

  ①安全20分,班级管理中未出现了重大安全卫生事故的班主任得20分

  ②卫生20分,以学生会记载为准,各班卫生得分=全期卫生得分率×20,在上级检查中受批评或通报批评的班级直接扣2分。

  ③班主任工作考勤记载得分20分,班主任工作考勤记载得分=班主任工作考勤出勤率×20

  ④班级控辍保学得分20分,流失2人(含2人)每加一名流失扣3分,扣完为止。

  ⑤班主任配合学校工作成效10分。以班级各项任务完成率×10计入。

  学生评价占终结性评价的10分,具体评价标准见《汀泗镇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评价表》和《汀泗镇中小学班主任工作问卷调查表》。班主任绩效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原则上优秀等次不超过学校班级数的20%。班级管理中出现了重大安全卫生事故的班主任直接评定为不称职。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期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①、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故意不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

  ②、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③、离岗退养人员。

  ④、不属学校指派,个人外出脱产学习的。

  ⑤、因工作失职及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

  八、考核结果的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视不同的考核结果发放。要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绩效考核的结果同时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依据。

  九、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根据上级要求,成立汀泗镇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十、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是中小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考核,以考核促进学校发展。

  2、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考核领导小组要参考本方案,考核小组成员要原则性强,办事公正,懂学校管理,熟悉教育教学业务,同时要正确掌握考核标准,公平公正地做好考核工作。

  3、制定方案,认真实施。学校实施方案必须在经过学校教代会或教师大会上讨论通过(有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到会,且得到与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同意)后,报教育总支送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实施方案一旦经过教代会或教师大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

  4、健全制度,完善体系。我镇绩效工资实施后,学校要建立学校所有岗位的工作职责,健全考核制度,每期对本校教职工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要积极探索、创新绩效考核的机制与方法,规范考核程序,完善考核内容,不断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加强我镇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5、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如教师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较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其拥有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的权利。

  小学老师成绩考核方案2

  为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评价多元的绩效考核制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为评优树先、年度考核、职务评聘和绩效工资发放等提供客观依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学校全体在职在编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及正式签订合同的职员)。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定量与定性、一般与特殊评价方式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统一考核、分类量化、适当向一线倾斜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标准及办法

  绩效考核包括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出勤和工作业绩四部分,实行千分量化。其中,职业能力为400分(工作量200分,专业能力200分),工作出勤为100分,工作业绩为500分,职业道德作为前置条件是其它三项考核总分的系数与否决项。

  个人绩效考核成绩的核算办法:个人绩效考核成绩=〔职业能力(工作量分+专业能力分)+工作出勤分+工作业绩分〕×职业道德系数。

  1.职业道德

  (1)考核内容和标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所列内容及标准和潍坊市教育局“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0条”。

  (2)考核办法:见附件1《昌乐县方山小学教职工师德考评办法》。

  2.职业能力

  (1)考核内容和标准:考核内容包括工作量(能干多少)和专业能力(能干什么)两部分。有能力承担足量的教育教学任务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考核办法:工作量考核办法见附件2《昌乐县方山小学教职工工作量考核办法》;专业能力考核办法见附件3《昌乐县方山小学教职工专业能力考核办法》。

  3.工作出勤

  (1)考核内容和标准:学校考勤管理办法中要求教职工做到和遵守的内容及规定。

  (2)考核办法:见附件4《昌乐县方山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4.工作业绩

  (1)考核内容和标准:班级管理团队和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确定的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

  (2)考核办法:见附件5《昌乐县方山小学教职工业绩考评办法》。

  四、考核周期

  以学期为单位进行,分别在暑假、寒假进行。其中上学期原则为自放暑假之日开始到放寒假之日结束,下学期自放寒假之日开始到放暑假之日结束。

  五、组织领导

  考核由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经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并成立相应的工作委员会(经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负责具体考核,其成员由校两委成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考核结果经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查无异议后向全体教职工公示3天,期间负责解释、接收查询,对查实的错误进行更正。

  六、绩效结果的使用

  1.评优树先的依据:按照规定时限将绩效结果相加排队,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及分配指标,由学校根据符合条件人员单独组织评选,或以此提名但经全体教职工会议表决占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进行推荐。

  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评优树先推荐资格条件:

  ①师德考核优秀等次之外的;

  ②教学成绩在学校二档之外的或者为全县三分之一名次之外的;

  ③工作量达不到全校教职工平均水平的;

  ④拒绝承担学校安排工作任务的。

  2.年度(届满)考核优秀指标分配的依据:按照当年年度绩效成绩排队,两个学期排名均进入全校教职工总人数二分之一以内的具有年度或届满考核优秀推荐资格。

  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或届满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条件:

  ①工作量达不到平均水平的;

  ②继续教育学分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③师德考核达不到优秀等次的;

  ④应参加交流而不服从交流安排的;

  ⑤拒绝承担学校安排工作任务的;

  ⑥在本学年度受到教育局及以上机关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

  3.职称评聘年度业绩计算的依据:按照职称评聘文件规定及时限,结合学校职称评聘方案,先分学期将绩效成绩进行折算,再将各学期成绩相加计算平均分。

  4.教师聘用、岗位调整、干部推荐的依据:根据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聘用、岗位调整的依据;换届、新设岗位或出现岗位空缺时,符合干部选聘基本条件基础上绩效成绩优秀者优先考虑。

  5.教师层级确定的依据: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层级确定的基本依据。

  6.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和第十三个月工资部分分别以最低数额作为绩效工资二次分配的基数进行核算,依照绩效考核结果分值发放。

  七、说明

  1.对编制关系在本校但未在本校工作的人员学校不进行其绩效考核。

  2.除公务、工伤、产假外假期达到一学期的人员本学期绩效成绩按0分记。

  3.公务、工伤、产假达到一学期的人员,本学期不再分项考核,绩效考核结果按全体教职工绩效考核成绩的平均分记。

  4.专业人员与非专业人员绩效考核同时进行,结果单独排列,奖励性绩效工资单独计算。

  5.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小学老师成绩考核方案3

  一、专项绩效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

  成员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中层干部、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具体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实施范围、时间

  绩效工资实施的对象为在圩塘中心小学工作的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含聘用制教师)。

  发放原则

  按照局“总量核定、评估考核、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倾斜”的原则,体现“专项绩效”的特性,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突出对班主任、超工作量教师和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优秀教师的考核奖励。对考核合格的班主任,适当增加班主任岗位专项奖励;其他一线教师,由于学校根据工作量、工作实绩等情况综合考核奖励,不与职称、工龄挂钩、不搞平均分配。

  发放办法

  基于《常州市圩塘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xx年1月)已将上述发放原则执行其中,故本次专项绩效考核发放兼顾以上分配方案执行,具体如下:

  1.根据区按照教师20xx年基础绩效月份核发本次专项绩效总量为978124元(其中校级领导62158元,根据区拨款数按实发放)。

  2.教师个人20xx年度专项绩效基本绩效奖励:

  (1)满工作量2000元;

  (2)师德师风2000元;

  (3)安全2000元;

  (4)校本培训2000元;

  (5)集体荣誉1000元。

  3.教师个人20xx年度专项绩效考核绩效奖励:

  (1)20xx年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20xx年度我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教职工个人20xx年专项绩效系数;

  (2)教师20xx年专项绩效系数×20xx年教师专项绩效考核奖励金额=20xx年个人专项绩效考核绩效奖励。

  以上2、3三项内容均以区基础绩效中核定的工作月数核算。

  4.教师个人20xx年度专项绩效奖励总额=基本绩效奖励+考核绩效奖励

  发放要求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发或减发专项专项绩效奖励:

  因有偿家教、体罚学生等行为被查实,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的,不予发放。

  年内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受行政刑事处罚的,不予发放;正在被审查、调查的,暂缓发放。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正常工作安排及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不予发放。

  长病休等不在岗的,不予发放。

  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按本人考核后专项绩效奖励的50%计发。

  旷工、病事假人员,按相关规定减发(在教职工个人20xx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已做减发处理)。

  2.其他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次学校制定专项绩效奖励考核方案必须先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再由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小学老师成绩考核方案4

  一、基本原则

  1.遵循政策,依法依规;

  2.突出导向,有效激励;

  3.控制总额,量力而行。

  二、实施对象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对象是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非在编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此方案核算,另行发放。我校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凡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的,不得享受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绩效总量

  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度由区人社局按照区政府批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标准核算,全校合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不能超过区人社局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并根据学校财力实际控制在1.4倍总额范围内,量力发放。

  四、考核内容

  (一)岗位绩效奖(本项由校办室组织考核,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数据)

  1.全体教职工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在岗爱岗,从业敬业,全年出满勤,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和师德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和其他学习任务,按时参加教师例会和业务学习、教研活动,党员教师按时参加党员集中学习和活动。符合以上条件的,按照职称等级发放岗位绩效奖。职称等级岗位绩效奖的总量按全校奖励性绩效总额度的30%计算。

  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到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党纪、政纪处分的,扣发全年岗位绩效奖。没有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每次扣发岗位绩效奖1000元。没有按规定完成其他学习任务、晒课任务的,每次扣发岗位绩效奖500元。

  3.全体教师按时参加教师例会和教研活动,按时上课;专职教辅人员和全体中层干部要按时考勤,工作日每天上下午两次打卡。迟到、早退的,每一次扣10元;考勤未打卡、例会缺席、教研活动缺席或其他应参加的集体活动缺席的每一次扣50元;旷课一节扣100元。

  事假按天扣除岗位绩效奖,病假(住院除外)按事假标准的一半扣除岗位绩效奖。每天岗位绩效奖标准为本人职称等级岗位绩效奖÷270天。

  4.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没有履行教师一岗双责,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发全年岗位绩效奖的一半或全部。

  (二)工作量绩效

  1.定量:学校实行满工作量工作法,全体教职工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校的工作安排。

  教师工作量标准:语文、数学、外语每周正课10节为满工作量,物理、化学每周11节,其他学科为每周12节。中专部专业课各学科工作量参照高中部相近学科执行。超工作量的享受超工作量奖。

  男教师56—58周岁、女教师51—53周岁坚持从事课堂教学的每周分别多计1个课时工作量;男教师58周岁以上、女教师53周岁以上坚持从事课堂教学的,每周分别多计2个课时工作量。

  2.定标(每年按实际教学周期计算,有新提高的标准从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①正课标准:基本课时奖:高中部6元/节;中专部8元/节;超课时奖:25元/节。

  ②晚自习标准:15元/节。

  ③周六、节假日上课:30元/节。

  ④期中期末考试:监考、阅卷30元/场,巡视、收发25元/场,命题每套150元。(第①②③④项由教务处核算。)

  ⑤班级管理绩效:

  班主任管理绩效由基本绩效、早自习绩效、考核绩效三部分组成。基本绩效300元/月,早自习10元/节,考核绩效根据《亳州五中班主任量化考核方案》计算。自2020年9月起,班主任考核绩效调整为优秀占比30%,400元/月;良好占比50%,300元/月;合格占比20%,100元/月。(第⑤项由政教处核算)

  ⑥校务管理绩效:

  校长800元/月,副校长700元/月,中层正职400元/月,中层副职、年级部正副主任280元/月,专职教辅人员、教研组长150元/月,备课组长80元/月;校务管理绩效不重复享受,行政兼职人员取最高项发放。

  学校为课时不足的教师设有党建员、实验员、宿舍监管员、视频检查员等兼职教辅岗位(兼职教辅岗位设置由校党总支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兼职教辅岗位每月100元。

  学校安排的全天24小时护校值班和节假日、寒暑假值班80元/天。

  运动会、职业技能大赛等大型活动工作人员100元/天(由活动组织部门提前上报至校办室报备并需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提交名单到办公室)。(第⑥项由校办室核算)

  (三)教学教研成果绩效奖

  1.教学成果奖:按《亳州五中高考奖励办法》执行。

  2.教科研成果奖:按《亳州五中教科研奖励办法》执行。

  3.教研组考核奖:按《亳州五中优秀教研组考评方案》执行。

  五、发放办法和解释权

  奖励性绩效奖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由办公室汇总,经分管校长、校长审批后交会计室发放。此方案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在校党总支。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要控制在学校财力可承受范围内。如遇政策调整、生源变化影响到绩效工资总量的变动,党总支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此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小学老师成绩考核方案5

  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校园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校园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校园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用心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范围:

  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时间:

  每一学年或每学期以教育局规定时间进行考核。本考核为一学年计分,若以月考核作相应折算。

  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杨在初

  副组长:孙金和、杨永华、王席陶。

  成员:杨子镔、许卫、程大俊、年级组长、魏玉仲、杨清华、梁安生、武斌。

  四、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五、绩效考核资料及量化计分办法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10分,出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一)师德(10分)。政治方向明确,教育思想端正,职业道德高尚。

  1、理论学习(2分)

  ①用心认真参加群众(教研组学习、校园政治业务学习、校外学习)学习,主动自学自悟,记好记全学习笔记。学习期间无迟到、早退、缺席,并认真做好笔记者得满分。

  ②无故缺席一次扣0.2分。

  ③早退、迟到一次扣0.1分。

  ④笔记不全者视状况扣0.2分。

  2、职业道德(8分)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到达者得满分。有如下状况者扣分或加分:

  ①言行违背规范,打架、污辱他人人格等现象,每次扣1分。

  ②有乱收费、乱订资料状况,每人次扣1分。

  ③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每人次扣2分。

  ④学期内受党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者扣5分。

  ⑤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礼貌者发现一次扣0.1分。诸如:穿奇装异服,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短裤进教室,染指甲,在教室内吸烟,坐课桌,随地吐痰,扔杂物,说话粗野等不礼貌行为。

  ⑥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师德得分为0。

  ⑦把学生赶出课堂,每人次扣0.1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如殴打、漫骂学生等),每人次扣0.3分。留惩罚性作业,每人次扣0.1分。

  ⑧教师为人师表,行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用心影响,加0.2分。

  ⑨不分份内份外,用心主动关心校园各项工作,完成其他临时性任务,维护校园声誉,为群众做出贡献的教师,酌情加节0.2分以上。

  ⑩学生测评合格率在90%以上者得1分,不合格一票扣0.01分。

  (二)、出勤(10分)。忠于职守,工作用心主动,一丝不苟,完成任务好。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顾全大局,有职责心,愉快理解临时性工作,用心参加义务活动。

  1、工作纪律(5分)

  ①一学年病事假在八天内不扣分。在八天以外,病假3天扣0.5分、事假1天扣0.5分、旷工1天扣3分,出勤的10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不假离校以旷工计。

  ②本人结婚婚期7天内不扣分,产假90天内不扣分,本人的直系亲属婚丧在5天内不扣分。公派学习、公假不扣分(学历函授学习、外出培训等)。

  ③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绩效补贴。

  a、本学期累计旷工达20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以上的;

  b、脱产学习的;

  c、解除聘用合同的;

  d、停发工资的;

  e、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2、工作态度(5分)

  ①违反工作纪律,如课内时间闲谈、玩电脑游戏等,发现一次扣0.1分。

  ②强调个人原因,不完成校园工作,工作被动,推推动动,应付差事,每次扣1分。

  ③上班时擅自离岗,每次扣0.2分。

  ④擅自调课每次扣0.1分,上课迟到,每次扣0.1分,上课时间无故接听手机扣0.1分,中途脱堂,每次扣0.1分。

  ⑤全勤:按学期考核,若无事假、病假与迟到等缺勤的算全勤,加3分。

  (三)教育教学工作量(30分)

  1、教师课时数

  (1)与教学资料有关的

  ①课时折算办法

  a、学科教学科时数

  单班语文、数学、英语=1.2,单班物理、化学=1.15,九年级单班政治、历史、四五年级英语=1.1,单班政治、历史、生物、地理=1.05,单班体育、音乐、美术、微机、小学思品、科学及地方课程=1.0,跨年级的学科只一次性另加1.0课时。

  b、教学自习课时

  自习课=0.8。

  c、教学辅导课时数

  所有学科辅导=0.6。

  d、在学期进行中,因教学任务需要,临时安排接(代)课时,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门主课,所接(代)课的=1.5,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一个头的主课,所接(代)课的=1.4,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的主副课,所接(代)课的=1.35,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的副副课,所接(代)课的=1.3,自习课=1.1,学科辅导=0.9。

  ②教师课时数

  以一周每位教师课时总量与①中权重计算出每位教师的周课时数。

  (2)与授课班级内学生人数有关的

  (班级人数/校园班平均人数-1)÷2+1

  (3)与学段有关的

  ①一、二、三,=0.85

  ②四、五年级,=0.9

  ③六年级,七、八年级,=0.95

  ④九年级=1.0

  (4)其中(1)、(2)、(3)的相应的权重的积为教师课时总数。其中副校级另加平均工作量的2/3,主任、会计另加平均工作量的3/5,主任、出纳另加平均工作量的1/2,幼儿教师以平均工作量计入,后勤人员由考核委员会评定工作量。

  2、教师工作量学年得分

  教师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师学年度人均教育教学工作量×30分。

  (四)教育教学过程(20分)。岗位专业知识及基本功扎实、过硬,工作中具有不断创新潜力;主动获取新知识、新信息,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掌握运用现代化教学或办公手段的潜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潜力和文字表达潜力,善于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对校园、班级、学科工作组织、管理、协调潜力;具有教改实践、教学评价、教研科研的潜力。

  1、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①不按时限制订工作计划,或虽制订但任务不明确,重点不突出,措施不具体,无创见,进度不合理,扣0.5分。

  ②不重视工作中的信息反馈,个人实践资料积累不及时,期末无必须价值的总结或报告,期末查无记录,扣0.5分。

  ③不用心参加各项教科研活动,每缺1次扣0.1分。

  ④认真备课,教案能体现现代教学理念,超前备课,教学目标明确,有实现目标的教学过程,有教学反思和强化训练题及板书设计;有创意不照搬教师用书。由教导处对每次检查的教案评出abcd四等级,每次b等级扣0.1分,c等级扣0.2分,d等级扣0.3分。

  ⑤无学生平时成绩记录(建立过程性评价记录)、成长活动记录不齐全,经检查有一项扣0.5分。

  ⑥对学生要求不严,学生作业缺交严重,且书面脏乱、潦草,任课教师无改善措施,批改不合要求。由教导处对每次检查的教案评出abcd四等级,每次b等级扣0.1分,c等级扣0.2分,d等级扣0.3分。

  ⑦所任课堂学生纪律差,教师维持无效,以致逐渐构成乱堂,每发现一次扣0.1分。

  ⑧教导处等的常规检查送检不及时,每次扣0.2分,缺检每次扣0.5分。

  ⑨教师学期累计听课少不于15节,每少1节扣0.2分;教研活动无故缺席1次扣0.1分。

  ⑩监考: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期间,不离开考场,不随意走动,监考时宽严适度,学生不能出现徇私舞弊,否则扣2分;阅卷:按要求阅卷,保质保量地批阅试卷,不能出现人为抬高得分或压低得分。否则扣2分。

  2、公开课或校考评小组采用推门进课堂方式对教师听评课,一次或多次听评取平均分。由教科室学期结束时对教师的上课状况确定abcd四等级,b等扣1分,c等扣2分,d等扣4分。

  (1)教学过程

  ①以新课标为依据,吃透课本内涵。

  ②课堂资料适当,重点突出,难点突破适宜。

  ③讲课思路清晰,节奏适当。

  ④鼓励独创的教学风格,鼓励创新思维的培养。

  ⑤注重学生思维品质的培养,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潜力,培养收集处理信息的潜力。

  ⑥鼓励培养学生的动手潜力、实践潜力,鼓励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学习和生活的联系,加强学科之间的整合。

  (2)教学方法:

  ①强调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

  ②教学方法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课堂生动、活泼,有利于学习资料的理解和潜力的培养。

  (3)教师基本功:

  ①衣着得体、教态自然、有亲和力。

  ②语言规范、标准,富于表现力和感染力。

  ③能处理教学过程中随机出现的问题。

  ④板书工整合理,规范科学。

  3、未及时完成校园各处室交办工作一次扣1分。

  (五)教育教学业绩(30分)。育人成效明显,学生综合学业水平提高,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实现自我积累。

  1、教育教学质量(20分)

  (1)学校设立三级教学成绩质量指标。

  (2)教学成绩以期末统考为考核对象,以期中考试为参考。达到一级指标积分20分(a率6分,b率6分,c率6分,全b率2分),视为教学成果显著;达到二级指标,积分18分(a率5分,b率6分,c率5分阶段,全b率2分),视为教学效果良好;达到三级指标,积分16分(a率4.5分,b率5分,c率4.5分,全b率2分),视为教学效果一般;教学成绩低于三级指标,积分10分(a率3分,b率3分,c率3分,全b率1分),视为教学效果较差。a率:一年级和二年级为总分的92%,三、四为总分的85%,五为总分的`82%,六年级、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为总分的76%;b率:一年级和二年级为总分的75%,三、四、五为总分的65%,六年级、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为总分的60%;c率:一年级和二年级为总分的60%,三、四、五为总分的50%,六年级、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为总分的40%。

  注:①、若教办有统一进行成绩分析或教育局对有些年级进行成绩分析时,以此数据为准进行考核。

  ②、若中途接班以接班的基础为基数,根据升降酌情加减分。

  (3)任教两科或两科以上得分综合取平均值。

  (4)凡未参加学业期末质量检测的学科,视劳动纪律、工作态度、完成状况、活动开展等由考评委综合评定等级。a等:18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10分。

  2、教育教研成果(10分)

  ①所教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学生学习行为习惯好。由考评委定出abcd四个等级,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计3分。

  ②评为优质课、说课、优秀教案、教学案例、评选的获奖论文、课件及科技作品、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获教育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模范班主任、等加分区、县、市、省、国家各为1、2、3、4、5分。

  ③班主任、教研组长工作职责心强,工作及时到位,成绩突出者加2分。

  ④获校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值周等荣誉称号的记1分。

  ⑤有课题实验并有实验方案及实验记录材料的教师加2分,取得成果的,按等级区、县、市、省、国家各为1、2、3、4、5分。

  小学老师成绩考核方案6

  一、指导思想

  z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校园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职工用心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职工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强化岗位职责制,根据《交城县校园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贴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充分体现教师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工作,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潜力。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科学管理、程序规范,实事求是、民主公开,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绩效考核资料

  (一)教师绩效考核资料

  教师绩效考核的资料主要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校园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状况进行全面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对教师“德”的考核资料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重点考核教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校园规章制度的状况,个性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等状况。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2.对教师“能”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潜力、教学潜力、科研潜力等方面。教育潜力主要考核教师在日常管理和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潜力;教学潜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提升课堂教学效能等方面的潜力;教育教学科研潜力主要考核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撰写科研论文、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潜力。

  3.对教师“勤”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和校园兼职以及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等方面的状况。教育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任课状况;教学常规主要考核教师“教学六认真”状况(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作业,认真辅导,认真测试,认真反馈),出勤主要考核教师遵守校园作息制度的状况;校园兼职主要考核教师承担校园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及履行职责的状况;教师个人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参加教研活动和备课活动的表现以及继续教育等方面的状况。

  4.对教师“绩”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效果、教学效果、教研业绩等方面的资料。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状况;教学效果主要考核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所教学生的学科成绩、学科素质发展、综合素质发展、创新潜力发展、班级进步以及帮忙学困生等方面的状况;教研业绩主要考核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课题研究成果、教学竞赛、论文撰写等方面的状况。

  5、班主任的工作是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班主任工作的考核,主要考核班风建设状况,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组织班群众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状况。

  附:师德考核中凡有下列状况之一者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1)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3)动员、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补课及从事各种有偿补习活动、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类补习班的;

  (4)向学生摊派、推销教辅资料的;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有价证券、托学生家长办私事的;

  (5)当年所带班级发生较大安全等影响事故的;

  (6)散布非法言论,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的;

  (7)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8)无故不履行相应岗位职责,不服从校园工作安排的;

  (9)其它违反师德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10)不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校园组织的教师交流和支教安排的;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统筹协调绩效考核各项工作。

  组长:夏冬兵

  成员:柯先明

  成员:夏日红王自贵许成法吴信保夏左胜

  五、附:双山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庐江县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定《双山小学教师绩效考核量分细则》,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师风师德(10分)

  (1)、政治思想:不按教育方针办事,在学生和社会中散布反动言论或歪理邪说,造成恶劣影响,有损校园形象和政府或国家利益经查证属实的扣3-10分/次。

  (2)、职业道德:对学生变相体罚扣0.1分/次,体罚扣0.5分/次,严重体罚扣2分/次;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扣2分/次;乱收费、乱办班、乱订资料等“三乱”行为的扣1-5分/次。

  (3)、为人师表:在公开场合语言不礼貌,拨弄是非,语言有损校园或他人形象,影响团结,查证属实的每次扣2分,穿戴、举止不端庄;乱吐乱扔等行为,扣1分/次。

  (4)、敬业精神:不服从安排,工作推诿,敷衍塞责等扣1分/次。未完成规定教育科研任务扣1分/次。因非客观原因推迟完成的扣0.5分/次。如课题研究,参加各级教研活动,论文撰写、计划总结、质量分析、辅导学生参赛等。

  (5)、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直接考核为不合格。上级另有规定的,按上级的规定执行。第二部分:考勤考课(30分)

  全体教师务必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保证在校时间。

  (1)考勤实行一日四签。教师务必按时签到,不得代签。签到时间:按《白山镇小学作息时间表》为准,教师务必在正课前10分到校,班主任上午务必在早读前到校。

  (2)实行书面请假制度。教职工有事请假需填写请假条,并委托校务工作及教学工作。若遇急事,可先口头或电话请假,但事后务必及时补请假条。请假期间请假人委托的工作失误由委托人负责。

  (3)会议、集会、集中学习、值日等每缺席或缺位一次扣0.5分。

  (4)病假3天扣0.5分,事假1天扣0.5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1分,旷课一天扣2分旷课一节扣0.5分。

  (5)特殊状况2—4倍扣分。如:突击工作缺勤,迟到、早退造成工作失误,上班时间离岗,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等。

  第三部分:工作量考核(30分)

  量化出本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班主任工作以每周5课时纳入总工作量中)。全体教师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全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师总数,得出全校教师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校园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30分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1)教师周人均工作量=校园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2)教师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

  第四部分:教育教学过程、业绩考核(30分)

  即考核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状况,重点要考核工作态度和工作职责心,以及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取得的教育教学业绩。重在考核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组织考试等常规教学落实状况和教学研究、教学研究活动参与状况以及教师在学科教学中教学成绩等,并量化为分数。

  教师所所工作在校园和中心校园的各项检查中存在明显问题或被通报批评将酌情扣2、4、6分。

  所任学科在期中、期末的考试中均分不及格或在全镇中等以下,将酌情扣除1~5分。

  第五部分:其它考核(加分减分)

  1、信息报道所发表文章按镇、县、市、省分别奖0.2、0.3、0.4、0.5分。每篇以最高奖计入。

  2、参加教育科研、教研活动及教研论文发表交流,获奖的按镇、县、市、省、国家分别奖励0.2分、0.5分、1分、1.5分、2分。

  3、因有特殊贡献受到各级政府表彰的分别给予1、1.5、2、2.5、3分奖励。

  4、校园另行安排的值日工作以及突击性加班,根据工作事务的轻重,酌情奖励,每次最高可奖励1分。

  每人在考核期内,4项加分累计可超过10分。

  5、各类公开教学活动教师主动开课的,以校、镇、县、市分别给予每次0.5分、1分、2分、3分奖励。

  上列奖项加分各种证件由个人带给,教导处备案。且只在每学期末时使用一次,下轮考核期间不再加分。

  校园在学期末将根据个人得分上报,发放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

  小学老师成绩考核方案7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义务教育持续、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增强教师爱岗敬业的用心性为导向,建立健全贴合教育规律、有利于教师成长、设置科学、考核体系完善的校园及教职工考核评估制度,全面提高校园整体办学水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

  二、成立组织

  成立马集中心校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实施对象

  各中小学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退休、退职、退养人员均执行生活补贴。其中,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由县人事、财政部门确定,按月发放;退职人员按照同职级退休人员标准的70%确定;退养民师按照在职教职工绩效工资增加平均额的70%执行。

  四、考核原则

  1、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因各中小校园情差异很大,不便于集中统一管理,把校园分成四个层次:两中学、三小学、五村小、五教学点。

  同类校园之间透过协商一致的原则尽可能制定基本统一的标准。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在此基础上,照顾到教师之间不宜拉得过大。

  3、激励先进,注重实绩。建立考核体系,完善考核资料,对于师德师风、安全工作、单位的农远管理与应用实行一票否决,个性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贡献。

  4、导向驱动,杠杆调节。绩效工资考核分配,要向一线倾斜,向学习反思型教师倾斜,向善管理会创新的班子成员倾斜,个性要向在魅力德育和高效课堂等办学特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班子成员、教研组长、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倾斜。

  5、客观公正,便于操作。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程序规范,公平公正;简便易行,利于操作。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1、中心校奖励基金:每学期按10000元左右设立奖励基金,用于在魅力德育、高效课堂和各种全乡性教育教学活动的奖励。

  2、各中小校园长绩效工资:教学点、村小和五大校校长(含中心校办公室人员)分别按马集乡实际人均水平的1.1、1.2和1.3设立基金,由中心校统一组织对以上人员的专项考核。

  3、切除以上两块后,中心校按各校上岗教师数,并结合教师余缺数和马集乡人均水平等有关状况,分配到各校园作为班主任(含管理人员)、考勤、工作量或超课时、教育教学过程和成果等奖项津贴资金。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

  1.奖励性绩效工资设为班主任(含管理人员)津贴、考勤津贴、工作量(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过程与成果等奖励项目,具体项目和标准在中心校指导下按校园分类协商确定。

  2.班主任津贴根据校园层次和实际运作状况,由同类校园协商确定。

  3.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一个分值,此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全校绩效补贴总额÷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4.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上半年(1-6月)和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打入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5、各中小校园长、中心校办公室人员的绩效工资,由中心校根据他们的绩效考核结果统筹确定。

  其他管理类人员由各中小学制定统一标准,组织考核实施。

  七、绩效考核办法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状况。病假、事假都要扣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校园(单位)考勤记载。

  2.工作量。量化出校园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校园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校园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校园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校园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分值

  各校园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周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状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状况、工作态度、职责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状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状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用心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教育教学业绩。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状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专任教师兼有其它社会工作的,要根据兼职状况将本项考核分值按照必须比例分解为教学分与兼职分,分项考核计算本项得分。

  5.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绩效考核为0分,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课时、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2)在编不在教育教学现岗位的;

  (3)经组织批准,脱产进行学历学习的;

  (4)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5)有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各中小学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量化考核细则,规范办学行为,树立良好形象。

  八、组织实施

  1、各中小学要根据以上考核指导意见完善具体考评方案(细则),考评方案(细则)务必在经过职代会或教职工全会讨论透过(有半数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员同意)。考评方案(细则)一旦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全会透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有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透过上述程序透过。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理解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务必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职责部门务必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各中小学要成立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工作机构由校园领导和教职工代表3-9人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组成员可由校园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透过的方式产生。

  校园考核组成员,务必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状况的,将从严处理。

  九、纪律要求

  1、实行本办法后,各中小学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挤占校园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发放津贴补贴,不得利用校园其他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2、中心校把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各校园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资料,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中心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校园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状况进行督查。

  3、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校长、分管校长和财务人员的党纪政纪职责。

  小学老师成绩考核方案8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1.县公立学校编内人员

  2.县待入编教师

  3.县聘编外合同教师

  二、考核办法

  我县现行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内容与《福州市属学校教师年度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试行)》大致相同,是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出勤、工作量、业务能力、专业发展、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为减轻学校、教师工作负担,不做重复考核,直接运用现行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按考核结果分档奖励。

  三、分配办法

  1.县财政按每学年人均4000元安排年度奖励性绩效经费,县教育局按人均4000元核拨到学校,学校按教职工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档发放。考核优秀的教职工发放4800元,考核合格的教职工发放3800元。

  2.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奖励性绩效考核或考核未合格的人员均不参加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全县优秀人数控制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

  4.新招聘人员当年考核不定等次,按合格等级、实际在岗月份计发。

  5.减少人员按学年度实际在岗月份计发。

  6.根据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四、执行时间

  按学年度发放,从2020年9月起执行。

  五、其他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成人教育服务中心、县电化教育馆等执行中小学工资制度的县属教育事业单位也参照本办法执行。

  小学老师成绩考核方案9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教育法》《教师法》为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突出激励”的原则,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依法保障和改善教师工资待遇,提高教师社会地位,鼓励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更大程度地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考核及分配对象

  全区公办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街镇中心校及局下属二级单位(事业)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原则。考核方案的制定,要尊重教育发展规律,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等特点。

  2.坚持“以德为先、注重表现”原则。要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在制定考核和分配方案时,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公正实效,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考核和分配方案必须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5.坚持“全面统筹、激励先进”原则。在制定考核和分配方案时,要重点向班主任、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同时,还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考虑学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后勤人员等工作实际。

  6.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原则。制定绩效考核方案要立足学校实际,充分考虑学校工作各个方面,力求考核方案科学合理。

  四、考核内容

  (一)单位(专项)负责人考核

  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中心校校长主要考核其在办学方向、办学行为、依法治校、德育工作、学校管理、队伍建设、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安全稳定、教研教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报账中心主任及局下属二级单位(事业)负责人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完成工作任务方面的实绩。

  (二)行政管理、工勤人员考核

  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实绩。

  (三)专任教师考核

  主要考核其教书育人的工作表现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其他工作任务的实绩,考核内容应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职业道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特别是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的实际表现。

  2.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方面的实际表现,包括业务学习进修、教育教学研究及改革、业务水平提高情况等方面。

  3.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对于教师的请假、旷职、离岗等,要严格按照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同时要在绩效考核中予以体现。

  4.工作量。主要考核教职工承担工作劳动量情况。考核时要充分考虑教职工所承担工作的实际工作量(包括体力和智力、显性和隐性等各方面因素)。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合理计算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工作量。同时在安排工作时,要合理分配,尽量使教职工工作量均衡。

  5.教育教学过程。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工作过程中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包括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备课、课堂教学、自习及课外辅导、作业批改、质量检测、实践指导等教育教学工作环节表现情况以及实施素质教育等内容。

  6.教育教学业绩。主要考核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包括学生整体学习水平、培养优秀生学习水平、质量提升幅度等方面,但坚决不允许把升学率作为考核指标。

  (四)班主任考核

  主要考核班主任的工作态度与水平、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引导、班级管理(含安全管理)、班队活动、家校沟通、控辍保学、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五、考核办法

  1.单位(专项)负责人考核(总分300分)

  中心小学以上校长、中心校校长、城区完全小学校长、报账中心主任及局下属二级单位(事业)负责人的考核采取主管部门与学校(单位)教代会测评相结合的办法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考核结构及自评范围具体见附件)。教育局考核、测评由区教育局采取股室评价相关业务和组织人员实地考察、测评的方式进行,自评由学校(单位)教代会组织相关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测评。自评结果报教育局确认后,由教育局按比例折算总分、确定等次。

  农村其他完全小学校长的考核由中心校组织进行。

  2.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检查员考核

  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检查员的考核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照岗位职责,分别制定具体考核方案,对其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3.班主任工作考核

  班主任工作考核由学校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考核。

  六、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改革性和奖励性三部分,基础性和改革性绩效工资经考核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单位绩效考核具体情况发放。绩效工资必须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分配,要根据考核结果合理拉开分配差距。

  (一)基础性、改革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完成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经考核结果在合格以上的,全额发放基础性、改革性绩效工资。考核不合格的参照陕人社发〔20xx〕171号文件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农村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其余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考核和分配。

  2.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工作过程奖励和工作实绩奖励两部分,其额度分别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60%和40%。

  3.工作过程奖励部分可单独设立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等项目,具体项目及标准由单位根据实际确定。

  4.工作过程奖励由学校根据实际,以月或学期为单位发放。工作实绩奖励以学期为单位分配,寒暑假工作实绩奖励按上、下学期进行考核分配。

  5.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成立的考核分配实施机构核算,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经单位考核分配领导小组研究通过,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发放。

  6.单位(专项)负责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的确定,以本校教师绩效工资平均水平为基准,按照教育局确定的绩效考核等次对应相应比例(A:140%、B:120%、C:90%、D:80%)确定,以学期为单位发放。

  7.中心小学及以上校长、中心校校长、报账中心主任及局下属二级单位(事业)负责人,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不得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或一线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最高标准。学校其他领导、管理人员、后勤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不得高于本校专任教师或一线工作人员的平均水平。

  8.经教育局批准借调到区级其他部门、区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工作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本校在岗人员对待,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校平均水平、但不高于本人职务同级核定标准发放,不参与学校内部分配。

  9.按照管理权限,经批准的法定假(婚、丧、产、计划生育等),在法定期限内,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本校在岗人员对待,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校平均水平、但不高于本人职务同级核定标准发放,不参与学校内部分配。

  10.死亡、调出系统人员按当年实际工作月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到龄退休人员从到龄次月起执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不再发放绩效工资。

  11.请事假、病假人员及脱产进修人员,请假、进修期间原则上不发给奖励性绩效工资。

  12.在编不在岗、旷职、超假不归、未经教育局批准私自借调到其他学校(单位)或离职进修者,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和奖励性部分)自发生之日起,不予分配个人。恢复时,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查,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恢复发放。

  13.有违法行为、重大违纪行为和存在“师德一票否决”行为的,由学校提出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意见,报教育局审批后执行。恢复时,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查,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恢复发放。

  14.发生重大不安全事故、严重失职或渎职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者,或有违纪现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学校领导及责任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教育局调查处理结果予以扣减。恢复时,由本人提出申请,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恢复发放。

  15.扣除的绩效工资全部纳入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进行分配。

  16.离退休人员不纳入绩效工资实施范围,在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前,对离退休人员发放一定的补贴。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补贴发放仍按陕人发〔20xx〕21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按国发〔20xx〕104号文件规定办理了退职手续的人员,其补贴标准按照本单位同职务退休人员补贴标准乘以本人的退职比例确定。

  17.原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规定高出30%的部分及单位自行发放的津补贴、奖金纳入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七、有关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的组织工作。组建绩效考核的相应机构,具体负责绩效考核的实施工作。组建领导小组和考核实施机构时,要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推选产生成员。成员既要有学校(单位)领导,也要有学校(单位)方方面面的教职工代表,确保考核、分配工作客观、公正、公平。中心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所辖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分配工作,加强对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组织、管理。

  2.科学民主制定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各校(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紧密结合本校(单位)实际,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科学、合理制定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并经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确保考核方案和分配方案符合政策、符合实际、符合广大教师利益。在制定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时,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使方案具有良好的指导性和激励性。同时,严禁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上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考核方案和分配方案正式确定后,农村小学、幼儿园以中心校为单位,其余学校、单位独立上报(一式二份)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审批备案后执行。

  3.认真细致做好考核和分配工作。各校(单位)要实事求是、认真细致地实施考核工作,力求做到项项有考核,天天有记载,月月有小结。根据考核结果认真核算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并将结果在本镇校公示,经教职工签字确认,上报教育局审批后,及时、足额向教职工发放。对于在考核、分配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挟私报复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区教育局将严厉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责任,在全区通报批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扣减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4.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应专款专用,分科目核算,按规定周期及时全额发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截留滞留。绩效工资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不得发放现金。基础性绩效工资和改革性绩效工资按规定程序直接划拨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公示、教师确认,教育局审批后打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5.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与规定的津补贴项目和标准之外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6.各校(单位)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注意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坚决维护学校及教师队伍的安定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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