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绩效考核数据分析报告

时间:2022-12-22 16:54:10 报告 我要投稿

三级医院绩效考核数据分析报告(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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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绩效考核数据分析报告(精选8篇)

  三级医院绩效考核数据分析报告1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健康上海建设总体部署,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和完善公立医院管理,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引导本市三级公立医院进一步落实功能定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落实本市以家庭医生制度为基础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性导向,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局。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和医务人员激励机制,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当前业绩和长久运营、保持平稳和持续创新相结合。强化绩效考核导向,推动医院落实公益性,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

  坚持属地化管理,做好市级层面统筹。国家制定统一标准、关键指标、体系架构和实现路径,以点带面,抓住重点,逐级考核,形成医院管理提升的动力机制。本市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对不同类别医疗机构设置不同指标和权重,提升考核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坚持信息化支撑,确保结果真实客观。通过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绩效考核数据信息的准确性,保证关键数据信息自动生成、不可更改,确保绩效考核结果真实客观。根据医学规律和行业特点,发挥大数据优势,强化考核数据分析应用,提升医院科学管理水平。

  (三)工作目标

  通过绩效考核,推动三级公立医院在发展方式上由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在管理模式上由粗放的行政化管理转向全方位的绩效管理,促进收入分配更科学、更公平,实现效率提高和质量提升,促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地见效。2019年,开展本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标准化支撑体系、市级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初步建立,探索建立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到2020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本市三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进一步落实,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医疗服务整体效率有效提升,分级诊疗制度更加完善。

  二、考核指标体系

  按照《意见》精神,对本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规定如下:

  (一)关于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此处的三级公立医院,包括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及三级公立专科医院(不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考核指标共计60个,其中指标第1-55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规定指标,指标第56-60是本市制定的5个绩效考核补充指标,包括政府指令任务完成情况、住院每病种组合指数费用的偏离率、落实医保卫生相关制度情况、医院不良执业记分和行风建设(见附件1)。

  (二)关于三级公立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指标共计73个,其中指标1-66来源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指标67-73是本市制定的7个绩效考核补充指标,包括政府指令任务完成情况、市级年度中医药质控结果、临床科室负责人中医药人员比例、住院每病种组合指数费用的偏离率、落实医保卫生相关制度情况、医院不良执业记分和行风建设(见附件2 )。

  各绩效考核指标权重另行规定。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8〕40号)要求,公立医院党建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建立后,医院绩效与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结果挂钩。

  三、支撑体系

  (一)提高病案首页质量

  三级公立医院要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规范填写病案首页,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各单位要加强病案首页质量控制和上传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管理,确保考核数据客观真实。

  (二)统一编码和术语集

  根据《关于启动2019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371号)要求,本市各级医院全面启用《疾病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2.0》和《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2.0》,并以临床版为基础,同时兼顾卫生统计调查制度及医保需要,完成编码字典库的转换工作,按照要求填写病案首页,确保数据采集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三)完善满意度调查

  根据《意见》要求,本市将应用国家卫生健康委满意度调查平台,将各三级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结果应用至绩效考核工作。

  (四)建立考核信息系统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建设的统一安排,本市将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与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以数据信息考核为主,必要现场复核为辅,利用“互联网+考核”的方式采集客观考核数据,开展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四、考核范围

  本市47家三级公立医院纳入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范围,考核医院名单见附件3。

  五、组织管理

  (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和申康医院发展中心联合成立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小组(以下简称“评价小组”),对本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二)市卫生健康委承担本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数据,指导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和各三级公立医院开展绩效考核工作。

  (三)指定各区卫生健康委分别组织实施区属三级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工作,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本市市级医院的绩效考核工作。

  (四)各三级公立医院负责本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通过成立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人事、医务、护理、药事等管理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组织实施对本机构的绩效考核。制定完善绩效考核方案和管理制度,明确本机构绩效考核相关工作任务和流程。

  六、考核程序

  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按年度实施,考核数据时间节点为上一年度1月至12月。2019年11月底前完成本市第一次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2020年起,每年2月底前本市完成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一)医院自查自评

  三级公立医院对本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形成自评报告。2020年起,每年1月底前完成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自查自评工作。

  (二)医院报送数据信息

  三级公立医院要根据要求,将绩效考核自评报告、考核指标数据信息等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上传至国家及本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医院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给予年度考核结果降级处理。

  (三)抽查复核

  各区卫生健康委对区属三级公立医院上报的绩效考核材料进行复核。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对市级医院上报的绩效考核材料进行复核。必要时,本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小组可对相关绩效考核材料进行抽查复核。

  (四)绩效考核

  区卫生健康委对各区属三级公立医院进行绩效考核,制定初步考核等次,形成“区属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报告”,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对各市级医院进行绩效考核,制定初步考核等次,形成“市级医院绩效考核报告”,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

  (五)绩效考核监督及指导

  市卫生健康委对各区卫生健康委和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区卫生健康委和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报送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报告及考核等次进行初步审核,并报评价小组审定。

  (六)医院考核结果反馈、公示及上报

  市卫生健康委将“本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反馈至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及本市各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及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

  (七)国家监测分析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完成监测指标分析,并及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2019年12月底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完成2018年度监测分析工作。2020年起,国家卫生健康委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七、考核等次及判断标准

  (一)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1.市级医院。依据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由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对各市级医院评出初步绩效考核等次,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由评价小组审定。市级医院考核成绩名次按照百分比排序,考核成绩排名前30%为优秀(A),31%-60%为良好(B),61%-为合格和不合格(C、D)。

  2.区属医院。区卫生健康委对各区属三级公立医院进行绩效考核,制定初步考核等次。

  (二)关于直接判定考核不合格的标准

  发生因医院管理者严重失职或决策失误,造成医院发生重大安全生产(消防、治安、院感)事故、重大责任医疗事故、群体性违法违纪案件、重大或有严重社会影响的疾病暴发流行的不良事件;发生被媒体负面曝光,且被卫生健康委查实并对本市医疗卫生行业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事件,直接判定考核不合格。

  (三)考核不能评优的标准

  发生因未按照规范组织落实疾病监测、报告和处置要求,造成传染病传播巨大风险的不良事件;当年度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积达到10分及以上,其法定代表人被告诫谈话的,取消医院考核等级为“优秀”的资格。

  八、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公立医院主动加强和改进医院管理,加强内涵建设,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落地见效。要强化组织领导,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等部门要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及时出台政策措施,确保绩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监督指导本市三级公立医院落实病案首页、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医学名词术语“四统一”要求,加强质量控制。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建设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组织部门及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研究建立绩效考核结果应用机制,财政和医保部门结合绩效考核结果,调整完善政府投入和医保政策。

  (三)充分运用考核结果

  建立绩效考核信息和结果部门共享机制,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强化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同时与医院评审评价、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以及各项评优评先工作紧密结合。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参考,具体考核运用办法由各部门另行规定。

  (四)形成改革发展合力

  各区、各部门要把绩效考核作为推动深化医改政策落地、将改革政策传导至医院和医务人员的重要抓手,通过深化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问题。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政策。规范推进医联体建设,以三级公立医院带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鼓励探索应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开展医院管理。切实加强综合监管,使日常监管与年度绩效考核互补,形成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发展合力。

  (五)做好督导总结宣传

  市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本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总结经验、挖掘典型,结合实际不断完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同时逐步推开对所有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适时启动区域医疗服务体系绩效考核工作。加强宣传引导,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医院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级医院绩效考核数据分析报告2

  一、关于病案首页填报及上传的要求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要加强住院病案首页质量管理,提升首页数据质量。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含三级公立中医医院,下同)要按照要求认真完成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报及上传工作。

  (一)规范使用2011年修订版住院病案首页。各三级公立医院要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8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和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6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6〕24号)要求,规范填写住院病案首页,客观反映住院期间诊疗信息。各三级公立中医医院要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修订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1〕54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医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质量管理与质控指标和质控考核细则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7〕1号)要求,规范填写住院病案首页,客观反映住院期间诊疗信息。

  (二)使用统一的疾病编码和手术操作编码。各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面启用《疾病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2.0》(附件1)和《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2.0》(附件2)。其中各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同时要全面启用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全国统一的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和中医临床诊疗术语(另行印发),实现全国范围内的疾病编码统一和手术操作编码统一。全国所有三级公立医院要及时完成编码字典库的转换工作,按照要求填写病案首页,确保数据采集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三)使用统一的上传接口标准。全国所有三级公立医院(不包括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及三级公立中医医院要分别按照三级公立医院和三级公立中医医院首页数据采集质量与接口标准(附件3、附件4)要求,准确上传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至国家医院质量监测系统和中医医疗服务监测系统首页信息采集平台,确保住院病案首页信息上传无误。

  (四)上传内容及时间要求。全国所有三级公立医院要在2019年4月底完成上传2016、2017、2018年病案首页数据,2019年9月份完成上传2019年1—8月份的病案首页数据,2019年9月后每月完成上传前1个月的病案首页数据,2020年1月15日前完成上传2019年全年病案首页数据。

  (五)加强住院病案首页质量管理。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提高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编码字典库转换的重要意义,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强化组织领导,保障住院首页数据的上传质量。国家病案管理质控中心、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数据中心、各省级病案管理质控中心要组织开展住院病案首页质量督导检查、医疗机构编码转换质量抽查,监督指导属地医疗机构将首页数据质控和上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关于参与国家室间质量评价的要求

  全国没有参加国家室间质量评价的三级公立医院要在2019年7月底前完成国家室间质量评价工作,评估结果将纳入2019年绩效考核(已参加的医院评估结果将直接纳入)。全国所有三级公立医院要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2019年度的国家室间质量评价工作,评估结果将纳入2020年绩效考核。

  三、关于参与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评价的要求

  全国没有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标准评估的三级公立医院要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标准评估,评估结果将纳入2019年绩效考核(已参加的医院评估结果将直接纳入)。全国所有三级公立医院要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2019年度的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标准评估工作,评估结果纳入2020年绩效考核。

  四、关于上报麻醉和病理医师工作科室的要求

  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内,全国所有三级公立医院要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麻醉和病理医师工作科室填写上报工作。

  五、关于参与满意度调查的要求

  全国没有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满意度调查的三级公立医院需在2019年4月30日至6月30日完成在线满意度调查工作,评估结果将纳入2019年绩效考核(已参加的医院评估结果将直接纳入)。全国所有三级公立医院要在2019年9月30日至12月31日完成2019年度满意度调查工作,调查结果纳入2020年绩效考核。

  六、关于使用操作手册的要求

  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编写了《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19版)》、国家中医药局组织编写了《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19版)》(2份操作手册另行印发),明确了绩效考核所涉及指标的释义。全国三级公立医院要认真组织学习,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填写数据,确保绩效考核上报指标标准化、同质化、规范化。

  七、其他要求

  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将于2019年6月1日正式开放全国三级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全国所有三级公立医院经系统认证登陆全国三级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直接上传医院绩效考核数据。系统登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级医院绩效考核数据分析报告3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公益性导向,开展科学规范的绩效考核,引导三级公立医院进一步落实功能定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实现发展方式由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管理模式由粗放式管理向全方位绩效管理转变,促进收入分配更科学、更公平,不断增强三级公立医院可持续发展能力。2019年,全面启动我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探索建立绩效考核结果共享和运用机制。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二、考核范围

  考核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考核范围为全省执业登记的三级公立医院,包括国家卫生健康委及其他国务院部门、行业所属或管理的在鲁三级公立医院,大学附属三级公立医院。

  三、组织实施

  (一)明确考核指标。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意见》提出的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4个方面指标构成。省卫生健康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结合我省实际,适当补充医院功能定位履行、落实改革任务、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等考核指标,并将国家监测指标之外的考核指标作为省级监测指标。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绩效考核工作,直接采用国家绩效考核指标。2020年起,逐步运用我省绩效考核指标。

  (二)完善支撑系统。

  1.提高病案首页质量。三级公立医院要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规范填写病案首页。各级卫生健康管理部门要加强病案首页质量控制和上传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管理,确保考核数据客观真实。

  2.统一数据标准。2019年8月底前,各级卫生健康管理部门要组织三级公立医院完成电子病历的编码和术语转换工作,全面启动全国统一的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医学名词术语。

  3.整合数据资源。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病案首页、室间质量评价、电子病历系统分级评价、医师护士及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医院满意度调查、卫生健康财务年报和统计年报等数据资源,保障考核数据的连续性、稳定性和规范性,减少基层重复采集,确保数出一门、客观公正。

  4.强化信息支撑。尽快建立省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系统,实现与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及时准确汇总、收集监测考核数据和相关信息。通过利用“互联网+考核”方式,以数据信息考核为主、必要现场复核为辅,推进完善我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四、考核程序

  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年度实施,考核数据时间节点为上一年度1月至12月。2019年11月底前完成2018年度绩效考核工作。2020年起,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考核工作,3月底前完成省级监测指标的统计评价工作。

  (一)医院自查自评。各三级公立医院对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成对上一年度医院绩效情况的分析评估,形成自评报告,并将考核指标数据上传至绩效考核管理系统。2019年7月底前完成2018年度的自评报告和数据上报工作。2020年起,每年1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二)组织年度考核。省卫生健康委于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对2018年度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反馈属地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及医院,以适当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起,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三)综合评价分析。省级监测指标由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统计评价,2019年8月底前制定省级监测指标的统计评价标准,2020年起根据监测指标的变动情况进行调整完善。2019年12月底前完成2018年度省级监测指标的统计评价工作,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2020年起,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有效引导医院提升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省卫生健康委受省政府委托,负责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各市、县(市、区)协助做好本地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组织保障和统筹协调工作。卫生健康管理部门要发挥牵头落实及组织协调作用,做好绩效考核组织实施工作,强化对绩效考核数据的质量控制。卫生健康、财政、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大数据等部门要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确保绩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结果应用。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组织、机构编制等有关部门要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作为选拔任用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参考,与我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医院评审评价、区域医疗中心和医联体建设以及评优评先工作紧密结合。各三级公立医院要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方案,探索应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开展医院管理,通过外部考核倒逼内部考核完善,提升医院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做好督导宣传。省卫生健康委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逐步推开对所有医疗机构和区域医疗服务体系的绩效考核。注重考核方式方法,避免增加基层负担。加强宣传引导,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级医院绩效考核数据分析报告4

  一、工作目标

  以服务人民健康为宗旨,围绕社会关注热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创新监督执法手段,加强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现阶段医疗服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自查,认真落实整改措施(20xx年9月10月)。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迅速部署辖区内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依法执业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全面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以及依法执业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报送登记注册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20xx年11月20xx年7月)。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根据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情况,针对不同类型医疗机构,突出重点进行监督抽查或“双随机”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1.二级、三级医院(含妇幼保健机构,下同)。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违规开展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未经备案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以及是否开展明确按临床研究管理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2.一级医院(含未定级)、门诊部和诊所。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出具虚假医学文书、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按公示标准收费、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违规开展医疗美容、母婴保健、计划生育等技术和泌尿、皮肤性病等诊疗活动。

  3.干细胞临床应用。一是对已经按规定备案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的.医疗机构,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备案项目范围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以及是否存在擅自将开展的干细胞临床研究项目直接进入临床应用。二是对未经备案的医疗机构,以投诉举报和医疗广告为线索,严肃查处擅自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临床应用的行为。

  各地要在全市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医疗技术大排查行动的基础上,将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投诉举报集中、既往被多次处罚的医疗机构重点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医疗机构要从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出发,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本次监督检查采取医疗机构全面自查、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全面监督检查、省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督查的方式进行。专项检查期间,市卫生监督所加强对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工作的督导,市卫生计生委挂牌督办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并适时组织对各地进行督查。对自查和整改不认真、监管责任不落实、案件查处不到位的,将要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认真对照法律法规,全面开展依法执业情况自查和整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结合辖区实际,创新监督检查方法,积极探索采取“双随机”、飞行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的案件线索,要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实名举报要及时反馈,做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音。发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到位,决不可有案不查,包庇纵容。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吊销医疗机构相关诊疗科目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吊销相关人员执业证书。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地要将监督检查结果与医疗机构校验、评审、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等挂钩,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依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对不属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医疗广告、医疗服务价格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通报或移送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以罚代刑”或“有案不移送”行为。

  (四)发挥社会监督。各地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无锡市卫生监督所投诉举报电话:82827110),鼓励群众提供违法违规案件线索。有效加强与媒体的沟通,积极宣传有关工作进展,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查处大案要案时可邀请媒体跟踪报道,加大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力度。密切关注近期相关舆情变化,认真梳理和分析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专项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级医院绩效考核数据分析报告5

  一、机构基本情况:

  我县基层医疗机构共有8所乡镇卫生院、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50家、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分室37家。通过现场检查和资料查询,全县各及各类基层医疗机构都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从事医疗活动。

  二、机构人员基本情况:

  1、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县基层卫生机构在编人员80人,取得执业医师(助理)专业资格从事临床工作人员40人,具有护士及以上资格从事护理工作人员20人,其他具有药剂、检验技术、技士资格技术人员9人,工勤人员6人,具体临床类别中专以上学历在上级临床医师指导下从事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临床见实习人员5人;全县基层医疗机构聘用各类人员23人,其中具有执业助理以上资格人员2人、护士以上资格人员10人、药剂师及检验师资格人员3人,从事临床医疗护理工作,其他8人为后勤服务人员从事医院后勤服务;督查过程中,各类人员都具有执业资格,除2位护士外都进行了执业注册,从事相应医疗服务工作,未发现违规从事医疗活动,未发现超范围执业活动;

  2、村卫生室及分室:全县87所卫生室中,从事医疗活动人员94人,其中取得执业助理以上资格13人及具有乡村医生资格74人,从事卫生室的医疗活动;其余7人为具有护士以上资格人员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工作人员,检查过程中,各类人员都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并进行注册,未发现其他人员从事医疗活动和超范围执业。

  三、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方面

  检查中发现,我县各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都广泛开展了“三好一满意”、“抗菌素专项整治”、“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专项全员培训,强化了民生服务意识,确保了医疗质量。全县各基层医疗机构也都按照一体化管理的要求,健全落实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强化了院长负责制、科室负责制、卫生室室长负责制,并把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控制,纳入我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目前全县医疗服务氛围良好。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督查发现我县1所医疗机构的1位护理人员,未及时将执业地点变更到目前的医疗机构,从事公共卫生服务。

  五、下一步打算

  1、对检查中发现的1位护理人员未及时变更执业注册地点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外,要求立即办理注册变更,未办理执业地点变更之前不得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2、继续加强医疗机构制度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职工政策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为基层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3、我县将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监管,不定期组织医政、卫生监督、农合办及县二级医疗防保机构对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综合检查,把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作为常态化,确保全县医疗机构安全。

  三级医院绩效考核数据分析报告6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市支队及各区县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均制定了详细检查方案,对辖区各类医院进行拉网式检查,市支队按照辖区划分对将支队监督员分成3个检查小组,由市卫计委副主任、综合监督科科长和支队副支队长各带一组,并抽派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相关专家协助,分别对全城区的所有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及门诊部进行拉网式检查;各区县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带队参加检查。

  二、具体检查情况

  1、检查的基本情况

  在监督检查期间,全市共出动监督员461人次,车辆128台次,对全市各级各类医院143家进行了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了以下内容:一是医疗机构资质是否合法,使用卫生技术人员资质是否合法;二是医疗执业行为是否合法。是否严格按照执业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三是精麻药品管理、临床用血等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使用保管书写病历、处方等;四是开展医疗技术是否合法,是否严格按照核准范围开展相应的医疗技术,医疗设备及器械的使用、维护、清洗消毒、卫生防护、质量检测等是否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出具检查、检验报告是否真实规范。五是医疗安全工作:医用电梯的维护,医用氧气瓶使用及存放,饮食安全等工作是否按要求执行,整改不安全隐患。大英县在这次检查中,除了检查上述必检内容外,还结合本年度重点检查工作计划对各类医院的综合管理、医疗文书质量、合理用药以及院内公共场所管理进行了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在全县进行了通报。

  2、存在的问题

  (1)医疗机构资质方面

  全市各级医院绝大部分医疗机构具备较强的`依法执业意识,机构和相关人员基本都具备合法资质,能做到严格按照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射洪县发现1家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技术工作,目前已经立案调查,射洪县部分一般乡镇卫生院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对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和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大英县发现5家乡镇卫生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及时进行校验,且未亮证、悬挂在医院醒目位置。

  (2)医疗执业行为方面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严格按照执业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精麻药品管理较为规范,做到了专人管理,开具精麻药品的医师均通过了培训,考核,取得了处方资格,个别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未建立专门精麻药品出入库登记薄;临床用血方面,各临床用血单位均成立了由相关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临床用血相关工作制度较完善,均制订了临床用血管理制度手册。但部分医疗机构特别是二级以下的医疗机构,例如部分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疗机构存在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履行职责不到位的现象,主要表现在:未定期召开临床输血专题会议,没有总结、通报本单位临床用血情况,没有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没有临床用血会诊、指导用血记录。临床用血无有效计划,未结合实际用血情况科学合理贮血等。医疗文书方面,绝当部分医疗机构出具检查、检验报告等医疗文书真实规范。但也存在个别医疗机构文书书写不规范,比如项目填写不齐全,处方字迹潦草、医生签名无法辨认或漏签名等。部分医院外科手术病人未签署授权委托书;风险告知内容没有条理性,起不到知情谈话预防风险的作用。医疗机构放射科、检验科方面,射洪县发现1家医疗机构涉嫌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活动,执法人员发现个别医疗机构放射科防护设备未正常使用,一些医疗机构特别是部分乡镇卫生院的`检验科设备未按国家规定要求校准和年度强制核定,检验科阳性标本处置不规范。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未使用专用容器。另外部分医疗机构门诊候诊大厅未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针对存在的问题,监督员均发出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并对8家涉嫌违法的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取证,目前全市共计对8家涉嫌违法的机构进行立案调查。

  下一步,全市卫生监督机构还将继续加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检查的力度,特别是对医疗机构的检验科、影像科、妇科、医疗美容科、不孕不育专业等重点科室的执法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将严厉查处,进一步提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意识,不断促进医疗服务市场的规范化,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的就医安全保驾护航。

  三级医院绩效考核数据分析报告7

  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自查领导小组

  于4月19日召开了医疗机构整顿工作会议,学习贯彻《xxx市20xx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全院医务人员开展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把《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规范》等规范和学习列入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中。成立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就卫生院规范依法执业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开展自查自纠。

  二、坚持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范围

  1、卫生院各科室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范围》从事执业活动,无超诊疗科目行医现象。

  2、卫生院现有工作人员48人,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13人,执业护士14人、药剂师6人、医学影像技术人员2人、检验技术人员1人,严格无证及非卫生技术人员单独从事医疗活动。

  3、卫生院会诊严格按《医疗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4、没有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5、取缔未经许可擅自开设的口腔科门诊。

  6、规范医疗文书的书写与管理,医疗文书及时、准确、完整、规范。病历、处方、护理记录必须照卫生部制定的《病历书写基本规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得随意变更格式或简化项目、内容、不得延误完成时间。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进行规范书

  三、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

  xxx卫生院全部药品均为国家基本药物,辖区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药品供应由医院统一网上采购配发,实行零差率销售,无假劣、过期、失效药品。

  四、落实消毒隔离制度,杜绝感染事故发生

  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杜绝医疗用品复用。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并建立记录。严格落实医院感染和传染病报告制度。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进行无害化消毒、焚化处理,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

  总之卫生院对规范执业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为提高医疗质量打下扎实的基础。

  三级医院绩效考核数据分析报告8

  一、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基本情况

  (一)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制定了医疗质量及安全管理方案与考核标准,健全完善各项医疗管理制度职责,定期进行督查。设立专科和专业疾病的诊治流程,特别是有创检查和治疗(如介入性诊疗操作的流程),严格按照流程和诊治指南开展临床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加强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教育,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

  通过各种学习形式,对科室成员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加强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培训和考核。

  (三)健全了防范医疗事故纠纷,防范非医疗纠纷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的预案,建立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机制。

  (四)在护士管理方面,能严格的按照《护士条例》规定实施护理管理工作组织护理人员认真学习《护士条例》,确保做到知法、守法、依法执业。

  (五)根据国家《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任务要求,加强了对院感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医院感染控制和消毒隔离意识。

  二、切实加强护理安全质量教育

  (一)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大力倡导变被动为主动思想。

  (二)明确岗位职责,总结经验,建立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提高护理工作水平。

  (三)加强护理“三基”的学习考核。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及理论知识,加强新业务新技术的学习。

  (四)严格执行医嘱执行制度,加大督查力度。

  (五)加强无菌操作规程的培训,加强无菌物品的管理。

  (六)落实各项制度,加强医患沟通增进医患理解以及认真落实各种知情同意书的签署。

  三、存在的不足

  (一)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有些不到位。

  (二)病历书写及护理文书存在缺陷。

  (三)医疗纠纷预防处理机制有待完善。

  (四)护理管理方面有待改进。

  四、具体的整改措施

  (一)认真贯彻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核心制度进行强化培训,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障方案考核各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以医疗质量管理为核心,以严格执行各项医疗制度、措施、规程为重点,抓好病历质量,基础医疗质量和医疗操作规范。并开展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反复强化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利用晨会和平时业务学习时间进行法律知识与防范医疗纠纷案例的讲课,并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议。

  (二)建立和完善医疗废物处理管理、院内感染和消毒管理、废物泄露处理方案等有关规章制度。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等进行完整记录,定期开展消毒效果监测。加强院内感染监管,认真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医院感染管理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医院感染病例的监测、消毒灭菌监测和医院感染报告制度,持续改进医院感染控制管理。

  (二)加强临床合理用药,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加强处方管理,落实处方点评制度,保障合理用药。

  (三)加强病案监管。建立健全病例全程质量监控、评价、反馈制度,重点加强运行病例的实时监控与管理,提高病历书写规收集整理范。参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对医务人员进行病历书写培训,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规范书写病历。

  (四)建立医疗纠纷防范机制和处理机制,完善报告制度,及时处理和妥善解决医疗纠纷,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各专项整治拖拉,未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的要追究责任。落实医疗安全责任制。按照安全工作“从上到下,一级抓一级,从下到上一级保一级”的原则,层层落实,具体到人。做到主动报告护理不良事件,完善专项护理质量管理制度,如各类导管脱落、患者跌倒、褥疮等。能够运用对不良事件评价结果,改进相应的运用机制与工作流程,工作制度。

  (五)严格按照《护士条例》规定实施护理管理工作、制定及安全的护理工作制度、岗位制度、护理常规、操作规程等,并保证实施。制定并落实护士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规范临床执业行为。建立护士绩效考核制度,根据护士完成临床护理工作的数量,质量以及住院患者满意度,将考核结果和护士评优评先相结合。建立完善的护理管理组织体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职责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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