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4-05-26 19:30:10 雪桃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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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精选12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总归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精选12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

  根据市政府《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20xx〕52号),结合建筑行业的实际,制定本专项预案。

  一、建立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简称指挥部)

  (一)市局指挥部指挥网络机构

  1、指挥:建设局局长

  2、副指挥:建设局副局长

  3、成员:办公室、质安处、城建处、建筑业处、规划设计处、综合计划处等处室负责人,安监站、质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筑管理处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

  4、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

  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主任、质安处、建筑业处、综合计划处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部指挥兼组长,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

  现场抢险组:由质安处、城建处、规划设计处、质监站、安监站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副指挥兼组长,质安处处长为联络员。

  善后处理组:由质安处、安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筑管理处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副指挥兼组长,安监站站长为联络员。

  应急救援专家库:从“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家库名单”中抽取选用。

  (二)各市、区建设局根据各自的特点设立管辖区内的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三)各施工单位根据企业规模、项目特点,按照市政府《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20xx〕52号)的精神,分别建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不断完善预案,进一步落实责任,健全组织。

  二、职责

  (—)、指挥部

  1、按照“预案”迅速开展施救工作;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具体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施救安全防范措施;

  3、迅速组织预测、分析和掌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质;

  4、制订抢险救援方案(包括紧急调用各类物质、设备、人员、占用场地),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报市总指挥部审定后实施;

  5、负责迅速组建、调集现场抢险队伍;

  6、负责统一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转送,物质转移;

  7、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8、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

  9、指导各市、区应急救援工作;

  10、办理市总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各应急救援组

  综合协调组:组织制订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制订抢险救援方案,报总指挥部审定;搜集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和事故信息,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告给指挥部负责人;负责与现场抢险组、善后处理组的对内联络;负责向总指挥部汇报情况,与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各指挥部(或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对外联系。

  现场抢险组:

  参与制订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和抢险救援方案,负责组织技术专家掌握事故动态,控制和减少损失;负责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施救队伍,实施抢险救灾;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群众撤离、伤员救治转送和物资转移。

  善后处理组:

  负责搜集事故现场有关的物证、资料,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现场摄影摄像,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协助市善后处理指挥部做好相关工作;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配合做好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三、本预案适用范围、施救程序与要求

  1、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重伤15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2、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单位或项目部应以最快速度立即上报,局各处室、单位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刻向局长和分管局长报告(局值班电话:xx),并迅速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xx)、市安委会办公室(值班电话:xxx)和省建设主管部门(值班电话:xx)。

  3、在接到总指挥部启动预案通知或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指挥部马上开展工作,由综合协调组、现场抢险组、善后处理组联络员通知有关组成成员和技术专家立即赶赴现场,按本方案履行职责、组织施救。

  4、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应全力以赴,配合指挥部工作,并提供全部资料和后勤保障条件。

  5、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担负救援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6、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支持的事宜,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

  四、本专项预案是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2

  一、起重机械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1、塔机司机和起重工必须经过培训,且有专机上岗证才能操作塔机,严禁擅离岗位或让非本机操作人操伯塔机。严禁洒后操作,严禁从高处向下投掷物件。

  2、司机上机时巡视一遍,检查供电电压是否达到要求,检视各机械传动结构部分的完好及润滑情况,根据需要加润滑,排除发现的故障。

  3、起吊重物的重量,必须严格控制在规定的回转半径的起重量内。禁止斜吊重物,禁止用吊钩挂重物。

  4、司机必须在得到起重指挥的信号后,先鸣铃,然后再进行操作。安全操作塔机必须做到“五好”和“十不吊”。

  5、操作控制器时,应从零位转动动到第一级,然后逐级增速,严禁越级操作,在吊钩提升及小车走近限位开关时,应降速,严禁起吊重物自由落下。

  6、如遇大雨、大雾和六级以上的大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暂时停止工作,并须锁紧夹钳。

  7、钢丝纟绳扭成麻花现象时应整理后方可继续工作,若麻磨损、断股超过规定标准时,应更换。

  8、收工时,吊钩下不得悬挂重物,将吊钩升上,小车驶回至塔身处。如遇大风,先将起重臂转向顺风方向,并锁紧大钳。

  9、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拉下配电箱总闸,关好操作室门窗,切断地面上电源开关。

  10、塔机操作人员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11、在非工作状态时允许塔机回转支承以上的部分随风转动,将吊钩起升至最高处,并将起重小车置于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位置。

  12、塔机在回转过程中不能未经塔机停稳就进行反方向操作。

  13、塔机使用时,如遇雷雨天气,操作人员应尽可能离开塔机,回到地面上。

  二、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发生后首先应立即停机,保护现场,并马上报告有关负责人。

  2、各负责人要立即调查,如实做好记录,同时上报有关部门。

  3、做以上工作的同时,应针对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及时请有关专业维修人员检修设备,如有人员的伤亡应尽快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力争将事故的`损失降到最少。

  4、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对违章作业、玩忽职守的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赔偿部分经济损失。

  5、对事故性质严重、恶劣的或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责任人,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并应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6、总结经验,杜绝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结合我镇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特制定《xx镇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编制《预案》的目的

  (一)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使承担危险救援的人员和队伍明确职责,应急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地迅速展开。

  二、《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安全生产事故,指在xx镇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一次死亡重伤合计3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类别包括:

  (一)建筑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大型机械设备倒塌;

  (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

  (四)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大安全事故。

  三、应急处理

  (一)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镇经发办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

  (二)成立xx镇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镇政府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建设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党政办、经发办、社事办、镇卫生院、镇派出所单位负责人组成。

  镇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

  四、应急处理指挥部职责

  (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事故抢救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五)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八)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

  五、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告和现场保护

  (一)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及时、如实地的报镇指挥部办公室,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镇政府。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企业规模;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部门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二)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镇指挥部并通知相关单位,同时派人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给镇派出所或社事办,请求应急分队给予支援。

  (三)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镇建筑工程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xxxx。

  报警电话:xxx。

  医疗救护报警电话:xxx。

  六、应急处理方案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指挥部主要领导,由领导确定是否上报。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建设开发单位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村或社区,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需要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七、其它事项

  (一)镇指挥部针对有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各建筑建设单位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的内容,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三)发生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4

  为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事故处理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迅速有效地处理重大建筑施工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降低或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结合我市建筑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重大事故的上报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将事故简要情况向我局及市安监局、公安局、总工会等部门报告。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12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和填写伤亡事故快报表,上报市建工局。市建工局必须在24小时内将伤亡事故快报表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安委会。

  (三)事故发生后,在建工程必须立即全面停工,发生事故单位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好标志,拍照或录像等。

  二、重大事故处理程序和措施

  (一)应急救援

  应急救援遵循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反应、积极自救、减少损失、抢险第一、大局为重的工作原则。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的领导和有关救援人员要及时到达现场,确定救援方案或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迅速抢救人员,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并积极开展自救、防止二次事故发生,争取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二)事故调查

  1、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四级重大事故,由市建工局牵头、会同市安监局、公安局、总工会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除特殊情况外,1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和事故调查报告。

  2、发生死亡2人的,根据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台建规[20xx]63号文规定,由市建工局上报台州市建设规划局组织调查,我局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3、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组织技术鉴定及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和建议;

  (2)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3)明确事故性质、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4)提出对事故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建议;

  (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三)事故处罚

  重大建筑施工生产事故的处罚执行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台州市工程建设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处罚细则》有关规定。

  三、其它

  本市各建筑安装施工(一、二级资质)企业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必须制定本企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建立组织和配备人员、设备,还要定期组织演练。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5

  主要是指地震、台风、工程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建筑物倒塌,在发生这类事故时,为了使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组员:各科科长校医。

  二、现场处置机构

  信息联络组:办公室

  医疗救护组:教务科、学生科、校医

  警戒维护组:校园管理组成员

  后勤器材组:教务科、办公室

  现场抢救组:其它科室及在校教职工

  三、各部门职能

  (一)领导小组: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现场救援、保卫、警戒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事故情况,做好现场安全疏导和人员紧急疏散工作,配合上级和其它职能机关开展救援行动。

  (二)现场处置机构

  1、信息联络组:及时把事故发展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保持信息畅通,做好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络工作。

  2、医疗救护组:承担现场人员的抢救和向临近医院疏散救治工作。

  3、警戒维护组:主动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危险区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群众离开现场,保障救护通道畅通;

  4、后勤器材组:提供抢救用具、车辆等。

  5、现场抢救组:其它科室及在校教职工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进行现场抢救。

  四、建筑物倒塌后应急措施

  1、事发现场的教师、学生第一时间内报领导小组。在场教职工为现场指挥员,现场指挥疏散、抢救工作。

  2、迅速拨打“110”“119”“120”等报警电话求助。

  3、领导小组及相关处置机构第一时间内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切断危险源,预防和制止破坏扩大。

  4、以救人为第一任务,迅速现场基本施救,先将重伤人员送往临近医院。

  5、保护现场,组织学生疏散,维护秩序,保障救护通道。

  6、阻止学生参加有危险的事故救援活动。

  7、各班主任、老师要做好学生安抚教育工作,确保学生安全撤离。

  8、用高音喇叭进行现场指挥疏散。学生按一楼、二楼、三楼、四楼、五楼的.顺序进行疏散,疏散地点一般以学校篮球尝操场为集结点,若遇紧急情况,直接疏散出校门。

  9、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做好善后工作。

  10、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汇报内容:

  ①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②简要经过、伤亡人数;

  ③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已采取措施和控制情况;

  ⑤汇报人姓名。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6

  一、编制目的

  当洪汛到来时应急救援人员能够第一时间赶到施工现场,及时控制和消除施工过程中洪涝灾害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避免或最大程度上的降低施工设备、物质、及在建既有工程的损害。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防汛方针,确保整个施工期安全渡汛。抢险时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实施责任区段划分,顾全大局,团结协作,行成项目全员防洪防汛的局面。

  三、工作目标

  强化汛期防护,消除或降低洪汛灾害事故,确保汛期安全施工。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项目部防洪防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及施工段工长

  2、职责:

  (1)组长:负责事故的决策和全面指挥,调动各工区的救援人员、设备、物质等资源。

  (2)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指挥,组织相关人员尽快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工作。

  (3)应急行动组:接到现场报警通知以后,第一时间向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汇报事故概况,并通知各组应急负责人做好应急出发准备工作。

  (4)疏散引导组: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现场闲杂人员及疏导交通,引导救援人员、物资车辆、设备进入救援现场,保护好现场。

  (5)现场技术组: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论证,组织现场救援人员落实施救措施。

  (6)物质设备车辆保障组:组织好救援物质、设备、车辆的`进场施救,协助抢险人员对设备进行维护,对抢险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

  (7)救护组: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紧急护理,拨打120急救电话,协助救援中心把受伤人员及时送到医院抢救。

  (8)外部协调组:与事故相关方面进行沟通。

  (9)后勤保障组:负责救援人员的食物和用水以及救护用品的保障。

  五、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1)应急物资的准备:现有的施工机械如挖掘机、装载机、抽水机、发电机、以及木板、钢管、槽钢、方木、铁丝、麻袋、碎石、黄沙等急救物资。

  (2)各种急救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六、预防措施

  1、各施工段负责人在项目经理部防汛防洪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编制防洪防汛应急预案,配备各种应急物资、设备、人员,发现汛情以后立即采取措施组织人员按预案进行实施。

  2、项目部负责人应时刻关注当地天气,并建立完善的汛期洪水预警机制,做到早预防、早预报,提前督促物资部门做好救援物质、设备人员的调配组织工作。

  3、接到有关洪汛紧急警报通知以后,防洪防汛领导小组的全体人员应立即召开会议,并组织项目经理部和工程队人员作好抗洪准备工作,督促做好防汛、防洪的各项应急措施,工区应加强巡逻检查,配好抢险器材和物质用品。

  4、各工程队按防洪防汛区域做好应急措施,使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畅通,停电并加固临时用电线路,保证通讯畅通。

  七、应急响应

  1、一旦发现洪汛险情,值班人员应立刻通知附近施工人员和附近村民,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项目部防汛防洪应急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接到险情以后立即报告上级管理部门,并立即组织救援人员按照预案进行抢险。

  2、项目部防洪防汛应急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往救援现场,并有序地组织施工现场的救援工作。成立现场指挥部,救援总指挥立即组织工程队负责人及记住人员对情况进行分析,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施工便道畅通、疏通道路的侧沟、并对是否疏散下游居民和施工设备、撤离施工人员、是否需要疏通下游河道做出正确决定。必要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以求得援助和指导,并及时向监理办、指挥部领导报告。同时应组织全体抢险人员根据灾害事故情况的特点,实施有效的应急措施,争取短时间内,努力将损失、不利因素降至最小程度或消除。

  八、回复生产及应急抢救总结

  1、抢险救援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写出《灾害情况分析报告》,并组织相关人员评审该应急救援预案的适应性,部分条款不适应则予以修订。

  2、组织建立单位、业主等相关单位召开恢复生产会,对水涝灾害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确定恢复生产应采取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施工措施。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7

  根据上级的文件指示精神与统一部署,为确保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渡汛,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汛情,能够及时有序、科学地采取相应有效措施,迅速排除汛情造成的危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生命与财产损失,特制定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预案。

  一、适应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我市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河间市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职责:服从河间市住建局的统一指挥与安排,负责全市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抢险救灾的指挥、部署、实施与督察;及时汇报抢险救灾情况,妥善解决、协调抢险救灾工作及善后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邢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办公室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汛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具体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灾情报告,及时通知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传达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关于防汛抢险救援的指示,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办公室下设应急抢险组、物资保障组、专家技术组、医疗救护组、宣传报道组。

  (一)应急抢险组:组长

  成员

  具体负责根据专家技术组的技术建议与事故现场情况制定的防汛抢险救援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二)物资保障组:组长

  成员

  具体负责落实防汛抢险抢险物资、器材与车辆到位的情况,并按照防汛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对防汛抢险力量进行统一调配,确保防汛抢险物资、车辆、器材及时赶赴防汛抢险现场。

  (三)专家技术组:组长

  成员

  具体负责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制定防汛抢险救援方案,并提出建议,为防汛抢险救援与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四)医疗救护组:组长

  成员

  具体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迅速展开对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协调120救护车将受伤人员转移到医院救治。

  (五)宣传报道组:组长

  成员

  具体负责向市住建局防汛领导小组汇报灾情信息,宣传报道抢险救灾中的先进事迹。

  三、应急预案的实施

  一旦发生重大险情,企业负责人在向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要立即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抢险自救,并迅速启动防汛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办公室要迅速查明汛情及受灾情况,针对事故现场的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立即启动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预案,制定抢险救灾措施。各应急小组按职责分工在最短的`时间内下达抢险救灾通知,组织调动抢险队伍与设备物资,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抢险救灾。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迅速上报住建局防汛领导小组,联系协调公安、消防、交通、医院等部门,积极做好抢险救灾与善后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办公室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汛情与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措施。检查指导各成员单位抢险队伍的演练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2)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灾机械、物资等必须时刻保持良好的使用性能与状态。

  (3)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对抢险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与抢险演练,提高实战能力,确保一旦发生汛情,迅速组织抢险,保证高效、有序、及时,并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4)保证通信畅通,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成员单位责任人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畅通的通讯联系。通讯电话如有变化,要及时通知办公室。

  (5)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值班室设在办公室,值班电话:。

  (6)各有关单位与相关人员都必须无条件听从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的指令,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对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擅离工作岗位,组织抢险工作不力,延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与人员伤亡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8

  校(园)建筑是教职工、学生聚集的场所,发生建筑事故后易导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制定完善的建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可在发生建筑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预案,实施有效快速的抢救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校(园)可根据本校的建筑结构特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实际情况制订本校的突发建筑事故应急预案。

  预案的制订依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全面消除和杜绝中小学危房的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下发的关于预防建筑安全事故的文件要求。预案适合于校内突发的建筑安全事故(如校舍建筑倒塌事故、校舍楼梯挤踏和坠落事故、实验室伤害事故、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紧急疏散等)。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校(园)建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一把手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组员:校医(保健教师)、学生处、总务处、体育组、班主任等。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应急处理工作预案,检查、督导各部门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修改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

  2、领导、指挥应急处理工作,提供保障服务。

  3、协调有关部门之间的合作配合,讨论决定应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制定系列建筑安全规章制度:校舍安全责任制度、校舍设施管理使用制度、锅炉房安全制度、校内教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等等。

  二、预防为主,加强建筑安全健康教育

  “预防为主”是校建筑安全工作的基本方针,也是安全管理的基本方针。各学校要大力加强建筑安全健康教育工作。

  1、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和方法普及校舍安全关知识,增强师生的建筑安全意识,组织全校师生加强突发建筑事故的逃生和自救行为演练。

  2、学校保健教师定期对教职员工进行急救培训,以做好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工作。

  3、宣传常用电话号码: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消防大队119医疗急救中心120。

  三、建立校舍安全预警

  各学校要坚持不懈地执行中小学校定期排查鉴定制度,做到经常检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如果发现存在建筑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及时解决处理。校(园)要安排专人常年维修维护,局部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时排除不掉的校舍,应及时封闭并停止使用,同时严禁师生靠近。

  四、应急反应

  校(园)突发建筑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程序

  (一)各有关人员接到事故处理后,做好抢救工作的准备,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向主管领导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性质、危害程度及救援请求等。

  (二)学校应急指挥中心应视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向公安、消防、医疗急救中心、交通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三)应急小组成员要严格听从现场指挥,树立全局观念,提高救援工作效率,同时抢救人员要保证自身安全,以免扩大伤亡。

  (四)应急启动要点

  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原因而定

  1、迅速控制局面,维持秩序,救治伤员

  如遇到校舍楼梯挤踏和坠落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立即通过广播(或手提喇叭):

  1.1命令事故现场人员立于原地不动,如外走廊或楼梯扶栏已损坏,应尽可能朝里站。

  1.2楼面上的人员有秩序的向后移动,为楼梯上的人员让出空间。

  1.3楼梯上的人员有秩序地后退(上楼),为营救创造条件。

  1.4救护人员全力抢救伤员,并打120救援。

  1.5在事故现场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避免拥护和混乱。

  1.6及时准备车辆

  2、及时报告,及时抢救,减小危害

  如发生实验室伤害事故

  2.1校医和实验室教师应当针对事故原因立即对受伤学生实施紧急救护,必要时送医院治疗。事故现场常见的意外伤害有:误服危险化学品,呼吸道中毒、急性皮肤吸收、割伤、烫伤和烧伤、化学烧伤、眼睛灼伤、炸伤等,各学校要在平时加强各种意外伤害的紧急救护知识培训。

  2.2学校应当保护现场,及时调查事故原因。

  3、大型活动紧急疏散应急程序启动

  如突发事故灾难,夜间大型活动中停电,突发自然灾害等。

  3.1报警和申请援救的同时,应急总指挥授权指挥发布疏散命令和确定疏路线。

  3.1.1疏散广播:“请注意,这是紧急疏散广播,请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沿指定路线撤离。”

  3.1.2疏散路线:

  (1)就近撤离原则,根据现场情况选择最短的通道撤离。

  (2)疏散引导小组按就近撤离的原则引导人员分流;警戒保卫小组建立警戒区域,阻止无关人员进入。

  (3)因场内骚乱等造成场内人员进出受阻的,现场指挥和疏散小组按应急预案的有关方案引导场内人员从既定路线和通道撤离现场。

  3.2通道管理

  3.2.1现场指挥应视情况确定现场各备用通道、备用门是否开启。

  3.2.2警戒保卫组织人员确保应急部门车辆进出畅通。

  3.2.3求助小组配合外援求助部门实施救护。

  五、应急预案的终止

  应急指挥视情况判断事故排除、险情结束、隐患清除后,宣布应急状态终止。原危险区域、事故发生点的警戒撤除与否,必须由应急总指挥决定。应急预案终止后,应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并就事故原因、事故过程、经济损失、经验教训等向上级部门出书面报告。对导致事故发生的相关人员及接到发生重大建筑事故紧急报告后,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致使造成更损失的人员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9

  1 目的

  为及时有效的做好安全事故发生的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对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保持社会稳定,维护项目部的施工环境,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结合建筑行业特点,特制订本预案。

  2 组织机构

  为了便于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救援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长: 项目经理

  副指挥长: 项目副经理

  成员: 项目部安全主任

  项目部总施工

  项目部施工人员

  项目部材料员

  2、1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2、1、1 督促做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组

  织救援演习。

  2、1、2 发生安全事故后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1、3 在有关部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救援工作。

  2、1、4 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组成与分工

  3、1 技术组

  组长:

  组员:

  其主要任务是预测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发展的趋势,及时提出救援或应急处理对策,为指挥部决策供科学的依据,并积极协助上级主管部门专家组工作。

  3、2 救援组

  组长:

  组员: (负责泥工班救援人员的抽调,10人)

  (负责木工班救援人员的抽调,10人)

  (负责钢筋班救援人员的抽调,10人)

  (负责水电班救援人员的抽调,5人)

  (负责架子班救援人员的抽调,10人)

  (负责机修班救援人员的抽调,4人)

  以上各班组人员如有需要随时增派。

  3、3 善后处理组、事故处理保障组

  组长:

  组员:

  负责善后处理及家属的接待、安抚工作,在指挥长的指示下合理调拨资金以保障事故处理的工作正常开展。

  3、4 事故应急救援联络员:

  在事故救援过程中负责各应急救援小组间的联络工作,在抢救伤员时负责交通工具、抢救医院等的联络工作。

  4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4、1 安全事故发生后,班组长及知情人员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向公司及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及救援所需的人员和设备。

  4、2 项目部救援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指挥长的指示启动本应急救援方案,并通知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工作。

  4、3 各相关小组都要到达现场。应急救援各小组负责人接到指挥部通知后立即组织救援队伍、抢险设备、器材、物资到达现场,由指挥部统一指挥立即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5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要求

  5、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工作要落实,切实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

  5、2 熟悉方案、组织演练,各应急救援小组平时应经常组织训练或演练,做到调得动、拉得出、上得去,能够保证完成抢险救援任务。

  5、3 现场抢救时要分清事故类别及注意方式、方法,防止在危险因素来排除时盲目抢救,以免在抢救过程中造成抢救人员及伤员的二次伤害。

  5、4 如人员触电时,必须先切断电源,方可去接触受伤者,以免造成多人连续触电伤亡。抢救触电受伤人员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开展,视呼吸及心跳有无情况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在运送触电人员时应注意受伤人员的呼吸道必须保持畅道。

  5、5 当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时,指挥部首先要判断是否有事态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并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组织力量进行保护和抢救,控制事态的发展,努力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5、6 在抢救伤员、排除险情时,还必须注意保护事故现场,为了救人可以移动现场的材料设备,但要立即恢复原状,以便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

  6 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特别注意稳定职工情绪,对全体职工进行事故防范教育。对全工地进行安全防护的全面检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复工。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0

  1总则

  1.1目的

  为了保护西安市临潼区(以下简称本区)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在发生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施工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健全机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依法规范,职责明确。反应及时,措施可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工程建筑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西安临潼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辖区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施工生产过程中各类突发建筑工地安全事故。

  1.5分类分级

  根据建筑工地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将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事故等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Ⅰ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Ⅱ级)事故:是指造成10人~30人死亡,或者50人~100人重伤,或者5000万元~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Ⅲ级)事故:是指造成3人~10人死亡。或者10~50人重伤,或者1000万元~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Ⅳ级)事故:是指造成1人~3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在临潼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临潼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全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由区建设局副局长主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总指挥: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建设局局长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区建设局、区委外宣办、区安监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发改委、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电信局、区气象局、公安临潼分局、技监临潼分局、质监临潼分局、环保临潼分局、药监临潼分局、供电临潼分局等

  2.2应急职责

  2.2.1应急指挥部

  制定本区应对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指挥协调与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的应急联动行动;向应急领导小组、区政府和市应急办报告应急救援情况。

  2.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收集分析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相关信息,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监控和预防工作;负责与上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联系工作,及时上报现场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协调和调动相关成员单位应对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开展相应应急工作。

  2.2.2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区建设局

  负责收集分析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相关信息,参与组织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实施应急处置及应急救援行动。

  区外宣办

  负责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

  区安监局

  指导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组织建筑工地的定期检查;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施工宣传教育。

  区交通局

  负责保障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现场区域交通道路畅通,必要时可实行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协调有关部门作好抢险救援车辆有序通行并协助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组织配合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抢险物资、器材的运输。

  区卫生局

  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治、救护,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人员抢救情况。

  区财政局

  负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资金保障及管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区人事局

  做好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善后处置有关工作。负责处置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中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奖惩工作。

  区发改委

  负责重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项目计划的协调安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资金。

  区监察局

  监督检查处置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各单位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及工作效能等情况,依法追究对事故的防范、发生、处置有失职、渎职等情形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责任。

  区民政局

  协调有关部门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中受灾施工人员及周围群众开展临时性生活救助,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组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中受伤人员保险理赔相关工作。

  区电信局

  负责协调相关通信部门保障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畅通;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快速修复损坏的通讯设施,及时恢复通信畅通。

  区气象局

  提供雨情、水情等灾情预报;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的'安排提供决策保障。

  公安临潼分局

  负责组织本区建筑工地突发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查处工作;参与本区建筑工地突发事故的救援抢险行动。

  技监临潼分局

  负责协调处置建筑工地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突发事件。

  质监临潼分局

  负责组织协调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工作;定期检查建筑工地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环保临潼分局

  负责建筑施工工地及周边环境污染的监测和实时报告;组织污染源的排查,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废物等有害物质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供电临潼分局

  负责协调相关电力部门保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电力供应;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快速修复损坏的供、配电设施,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药监临潼分局

  组织协调建筑工地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负责收集、处理建筑工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信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预警信息包括建筑工地施工突发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主要发布途径有电视台、广播、各类公共显示屏、短信息、互联网、内部有线和无线通信手段等。

  3.2预警级别

  根据建筑工地施工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将事故预警信息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来表示。

  3.3预警发布和解除

  预警信息由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发布和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4.1.1 Ⅳ级响应行动

  一般(Ⅳ级)事故应急响应:本区范围内发生一般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首先报告建设局,并按照应急处置方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建设局接到报告后,应迅速指派相关管理人员前往事发现场调查,并报告区应急办。建设局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分析研判,认为必要时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建议启动本预案。领导小组依据建设局报告的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决定启动本预案时,由建设局牵头,成立临潼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全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4.1.2 Ⅲ响应行动

  较大(Ⅲ级)事故应急响应:本区或邻近区域发生较大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首先报告建设局,并按照应急处置方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建设局立即报告区应急办,由区应急办上报市应急办,由市应急办组织应急处置工作。与此同时临潼区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由建设局牵头,成立临潼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在市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参与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4.1.3 Ⅱ级响应行动

  重大(Ⅱ级)事故应急响应:本区或邻近区域发生重大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首先报告建设局,并按照应急处置方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建设局立即报告区应急办,由区应急办上报市应急办和省应急办,请求启动省级相关应急预案。与此同时区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由建设局牵头,成立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在上级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参与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4.1.4 Ⅰ级响应行动

  特别重大(Ⅰ级)事故应急响应:本区或邻近区域发生特别重大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首先报告建设局,并按照应急处置方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建设局立即报告区应急办,由区应急办上报市应急办、省应急办及国务院应急办,请求启动国家级相关应急预案。与此同时区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由建设局牵头,成立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在上级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参与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4.2.3事发单位

  (1)事发单位要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织抢救受伤或被困的人员。

  (2)事发单位要随时将事故处置情况报告区应急办和建设局。

  4.3成立应急工作小组

  应急指挥部可根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组织成立以下应急工作小组:

  4.3.1抢险救援组

  由事发单位和建设局有关人员组成。依照专家组制定的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抢险力量实施抢险救援。

  4.3.2安全警戒组

  由公安临潼分局和区交通局等部门组成。组织人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4.3.3 专家咨询组

  由建设局邀请有关专家根据建筑工地事故现场情况对事故应急救援和防范次生灾害提出技术措施,制定抢险救援方案,为建筑工地事故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3.4信息发布组

  由区委外宣办负责组织收集相关信息,按照指挥部指令,实事求是、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的原则以新闻发布会和听证会的形式对外发布信息。

  4.3.5医疗救护组

  由区卫生局和120急救中心有关人员组成。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救援,迅速展开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送入就近医院进行治疗。

  4.3.6事故调查组

  由区安监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同时积极配合国家、省市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4.3.7善后处理组

  由财政局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确定伤亡人员的赔偿标准,确保伤亡人员得到及时赔付。协调事故单位通知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等项善后处置工作。

  4.4安全防护

  (1)抢救方案可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迅速调集汽车吊、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抢险及抢救伤员行动,并及时调查现场情况,如有施工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围观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及时与市120急救中心和附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行动中,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在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5扩大应急

  根据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事态发展,若事故严重程度超出本区应急处置能力,需要区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处置时,区应急办应立即向市应急办或邻近区县应急主管部门报告请求紧急支援。

  4.6新闻发布

  区委外宣办负责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

  4.7应急结束

  当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业已完成,伤员已得到妥善救治,事故现场发生次生灾害的可能已经消除,由应急指挥部发布应急结束的指令。

  5后期处置

  5.1应急恢复

  现场应急救援行动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单位人员进行建筑工地事故现场清理工作,撤除警戒装置和人员,为恢复生产和施工做好准备。

  5.2善后处置

  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物价局等单位会同事故单位开展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等事项。应尽快消除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伤人员及其亲属,维护本区社会秩序稳定,尽快恢复正常施工。

  5.3保险

  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结束后,区财政局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相关保险机构及时受理受灾企业和人员的保险理赔工作。

  5.4调查总结

  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行动结束后,由区安监局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顾问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将调查评估报告报送区应急办。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结果;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责任认定等结论性意见;事故处理结果或初步处理意见;事故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改进工作的建议和应对措施等内容。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本区应急通信网,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确保通信畅通。确保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应急队伍成员通讯畅通,确保与省、市应急办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通讯联络。

  6.2资金保障

  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要求按期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户存储;必须按照要求提取安全专项措施费用;必须依法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并支付保险费,保证救援资金和对伤亡人员的经济补偿。

  6.3医疗保障

  由区卫生局牵头,本区各主要医院配合,对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提供医疗救护的相关医疗人员、医疗设备、药品和医疗设备等。

  6.4交通运输保障

  由公安临潼分局和区交通局负责救援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到位。

  6.5宣传、培训和演习

  区建设局、区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应组织加强对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和培训,不断提高本区建筑施工人员的应急自救、互救能力。

  临潼区应建立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制度。建设局应组织各成员单位通过桌面(模拟)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等形式,及时发现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建设局负责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修订或更新。

  7.2奖励与责任

  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建筑工地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建设局负责制定和解释。

  7.4预案实施日期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1

  一、指导思想

  为了保证建筑施工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要作用,保障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使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二、建筑施工的主要特点及事故隐患的分布

  建筑施工是一个技术复杂,隐患众多,事故多发的行业,它有与工矿企业明显的不同特点:

  1、产品(建筑物、构筑物)形式多样,很难实现标准化。结构、外形多变,施工方法必将随之改变。

  2、产品位置固定,生产活动都是围绕着建筑物、构筑物来进行的,这就形成了在有限的场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工人、建筑材料、设备和施工机具进行作业,而且各种机械设备、施工人员都要随着施工的进展而不停的流动,作业条件随之变换,不安全因素随时可能出现。

  3、产品点多、面广,施工流动性大,这给施工管理增加了困难。

  4、产品高、大、深,露天高空作业多,施工周期长;施工人员在室外露天作业,工作条件差危险因素多。

  5、建筑结构复杂,工艺变化大,规则性差。每栋建筑物从基础、主体到装修,每道工序不同,不安全因素也不同,即使同一道工序由于工艺和施工方法不同,生产过程也不同。而随着工程进度的发展,施工现场的状况和不安全因素也随着变化。

  6、手工操作为主,机械化程度低。

  可见,建筑施工是一个特殊的、复杂的生产过程,是一个各种因素多变的生产过程,存在的危险因素甚多,因此,建筑业是一个事故多发的行业。据全国伤亡事故统计,建筑业伤亡事故率仅次于矿山行业。

  通过对事故的类别、原因、发生的部位等进行的统计分析得知,高处坠落、触电事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等五种是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5%以上,因此,这五种事故称为“五大伤害”。此外,中毒和火灾也是多发性事故,所以,我们在日常生产活动中要加强对以上多发性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三、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分工

  (一)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质安处)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

  办公室电话:

  (二)成立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

  每个工程项目开工时,由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组成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项目经理任小组长。每个小组需配备一名经过培训的卫生急救人员和保健医药箱及必需的急救器材。

  (三)职责和分工:

  企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日常工作由公司生产部兼管。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或紧急情况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立即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公司生产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新军任总指挥,主管生产、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康涛任副总指挥。如董事长、总经理不在企业时,则由副总经理任总指挥;如董事长、总经理不在企业时,则由公司XXX任临时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事故的现场抢救和应急处置及报警工作。

  (四)训练和演习

  公司针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组织分公司、项目部每年(或每工程)至少进行一次模拟演习,保证一旦发生事故,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的排除险情,控制并消灭施工,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四、各类事故的预防措施

  (一)个体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触电事故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触电伤害事故的环节

  在建工程与外电高压线之间不达安全操作距离或防护不符合安全要求;临时用电架设末采用TN—S系统、不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雨天露天电焊作业;不遵守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照明灯具金属外壳末作接零保护,潮湿作业末采用安全电压;高大机械设备末设防雷接地;非专职电工操作临时用电等。

  (2)预防措施

  ①施工现场做到临时用电的架设、维护、拆除等由专职电工完成。

  ②在建工程的外侧防护与外电高压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达不到要求的,要增设屏障、遮栏或保护网,避免施工机械设备或钢架触高压电线。无安全防护措施时,禁止强行施工。

  ③综合采用TN—S系统和漏电保护系统,组成防触电保护系统,形成防触电二道防线。

  ④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下方施工、搭设工棚、建损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⑤坚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箱、开关箱要合理设置,避免不良环境因素损害和引发电气火灾,其装设位置应避开污染介质、外来固体撞击、强烈振动、高温、潮湿、水溅、以及易燃易爆物等。

  ⑥雨天禁止露天电焊作业。

  ⑦按照《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接地或接零保护,保证其安全使用。凡移动式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⑧坚持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2、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的环节

  临边、洞口防护不严;高处作业物料堆放不平稳;架上嘻戏、打闹、向下抛掷料;不使用劳保用品,酒后上岗,不遵守劳动纪律;起重、吊装工末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龙门、井架吊篮乘人。

  (2)预防措施

  ①凡在距地2m以上,有可能发生坠落的楼板边、阳台边、屋面边、基坑边、基槽边、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基坑口等高处作业时,都必须设置有效可靠的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②施工现场使用的龙门架(井字架),必须制定安装和拆除施工方案,严格遵守安装和拆除顺序,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在运行前,要对超高限位、制动装置、断绳保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经确认合格有效,方可使用。

  ③脚手架外侧边缘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搭设脚手架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操作层的跳板必须满铺,并设置踢脚板和防护栏杆或安全立网。在搭设脚手架前,须向工人作较为详细的交底。

  ④ 模板工程的支撑系统,必须进行设计计算,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⑤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具有力矩限位器和超高、变幅及行走限位装置,并灵敏可靠。塔吊的吊钩要有保险装置。

  ⑥严禁架上嘻戏、打闹、洒后上岗和从高处向下抛掷物块,以避免造成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3、机械伤害事故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机械伤害的环节

  机械设备未按说明书安装、未按技术性能使用;机械设备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失效;对运行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调整,未按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设备带病运作。

  (2)预防措施

  ①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②按规范要求对机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③机械操作工持证上岗,工作期间坚守岗位,按操作规程操作,遵守劳动纪律。

  ④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⑤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

  4、中毒事故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中毒的环节

  人工挖孔桩中,地下存在的各种毒气;现场焚烧的有毒物质;食堂采购的食物中含有毒物质或工人食用腐烂、变质食品;工人冬季取暖时发生煤气中毒。

  (2)预防措施

  ①人工挖孔桩中,要进行毒气试验和配备通风设施。

  ②严禁现场焚烧有害有毒物质。

  ③工人生活设施符合卫生要求,不吃腐烂、变质食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暑伏天要合理安作息时间,防止中暑脱水现发生。

  (二)火灾、化学物品爆燃或爆炸应急预案

  1、火灾事故

  (1)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主要环节

  电气线路超过负荷或线路短路引起火灾;电热设备、照明灯具使用不当引起火灾,大功率照明灯具与易燃物距离过近引起火灾,电弧、电火花等引起火灾。电焊机、点焊机使用时电气弧光、火花等会引燃周围物体,引起火灾;民工生活、住宿临时用电拉设不规范,有乱拉乱接现象。民工在宿舍内生火煮吃、取暖引燃易燃物质等。

  (2)预防措施

  ①做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根据电器设备的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导线架空敷设时其安全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②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要压牢、压实。

  ③现场用的电动机严禁超载使用,电机周围无易燃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④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子,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3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60w的灯泡。

  ⑤使用焊机时要执行用火证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在易燃物体,并配备防火设备。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⑥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做好防雷接地工作。

  ⑦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2、易燃、易爆危险品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1)施工现场由于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引起火灾、爆炸的主要环节

  施工现场的使用油漆、松节油、汽油等涂料或溶剂;使用挥发性易燃性溶剂稀释的涂料时使用明火或吸烟;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的距离过小;

  (2)预防措施

  ①使用挥发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现场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烟,同时应加强通风,使作业场所有害气体浓度降低。

  ②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三)土方坍塌应急预案: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坍塌事故的环节

  土方施工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挖土;积土、料具、机械设备堆放离坑、槽小于设计规定;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深基坑末设专项支护设施、不设上下通道,人员上下坑槽采踏边坡;料具堆放过于集中,荷载过大;模板支撑系统末经设计计算;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等。

  (2)预防措施

  ①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进行土方施工。

  ②基础工程施工前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按照土质的情况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基坑深度超过5m有专项支护设计。对基坑、井坑的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于挖出的泥土,要按规定放置,不得随意沿围墙或临时建筑堆放。

  ③施工中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在楼层或屋面的堆放数量和重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造成楼板或屋面断裂。

  ④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冲刷土壁边坡,造成土方坍塌。

  (四)暴风雨应急预案:

  (1)施工现场由暴风雨引起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强风高处作业(阵风六级、风速10。8m/s);基础土方施工由于无排(降)水措施导致土方边坡失稳;

  (2)预防措施

  ①基础土方施工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有效的排(降)水措施

  ②六级以上大风严禁登高作业,塔吊、施工电梯等应按规定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

  (五)地震应急预案: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地震、水灾灾害,由于地震导致建筑物损毁、人员伤害。

  (2)处置措施

  组织人员紧急疏散。

  (六)水灾应急预案: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地震、水灾灾害,由于水灾导致建筑物损毁、人员伤害。

  (2)处置措施

  组织人员紧急疏散。

  五、各类事故的处置程序和抢险措施

  (一)处置程序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应根据当时的情况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进行现场抢救,同时要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报警,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救排险,并根据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尽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公司及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制定出本单位的安全消防通道及安全疏散道路路线图,并确保通道的畅通,遇突发紧急事故时,由专人指挥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根据不同的事故,明确疏散的方向、距离和集中地点。

  (二)报警和联络方式

  一旦发生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在进行现场抢救、抢险的同时,要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进行报警,如有人员伤亡的,要拨打“120”急救电话和公司报警电话;如果发生火灾,应拨打“119”火警电话和公司报警电话。

  公司报警电话:

  (三)各类事故的抢险措施

  1、触电事故的抢险措施

  一旦发生触电伤害事故,首先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用干燥的绝缘木棒、布带等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将触电者拨离电源),其次将触电者移至空气流通好的地方,情况严重者,边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压法抢救,同时就近送医院。

  2、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的抢险措施

  工地急救员边抢救边就近送医院。

  3、坍塌事故的的抢险措施

  一旦发生事故,应尽快解除挤压,在解除压迫的过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进一步伤害,现场处理各种伤情,如心肺复苏等。同时,就近送医院抢救。严重可能全身被埋,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应先清除头部的土物,并迅速清除口、鼻污物,保持呼吸畅通。

  4、机械伤害事故的抢险措施

  (1)对于一些微小伤,工地急救员可以进行简单的止血、消炎、包扎。

  (2)就近送医院。

  5、中毒事故的抢险措施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中毒事故,让病人大量饮水、刺激喉部使其呕吐,立即送医院抢救,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保留剩余食品以备检验。

  6、火灾事故的抢险措施

  (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时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2)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保持一定充分距离,抢险人员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扑救。

  (4)气焊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将火熄灭。

  (5)一般情况发生火灾,工地先用灭火器将火扑灭,情况严重立即打“119”报警、讲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2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包括两站两区间,“两站”为北京地铁10号线二期分钟寺站和成寿寺站,“两区间”为十里河站分钟寺站区间、分钟寺站成寿寺站区间,其中分钟寺站和成寿寺站均为两层三跨明挖车站,两个区间均采用盾构法施工。

  1、成寿寺站

  ⑴地理位置及地面环境

  成寿寺站位于朝阳区小红门乡南旗杆村,石榴庄路(东西向)与成寿寺路(南北向)交叉路口以东的规划石榴庄路下方,呈东西走向。规划的石榴庄路将由车站上方通过。

  ⑵成寿寺站概况

  成寿寺站为地下二层双柱三垮箱型框架结构,岛式车站,明挖顺做法施工。位于规划石榴庄路下,车站设4个出入口和1个疏散专用出入口,成寿寺站长度204.8m,车站宽度20.9m,车站站台有效长度113m,站台宽度为11m,总建筑面积11604m2,主体建筑面积为8636.8m2。

  ⑶现况道路及交通状况

  成寿寺站位于成寿寺路与石榴庄路的丁字路口,在规划的石榴庄路东沿位置下,成寿寺站现在已改造完工,交通压力不大,施工期间对成寿寺路和石榴庄路没有影响。

  ⑷地质及水文情况

  ①地质

  成寿寺站开挖中穿越的土层为粉土填土①层、杂填土①1层、粉土③层、粉质粘土④层、粉土④3层、粉土⑥2层、粉质粘土⑥层。

  ②水文

  成寿寺站近3-5年上层滞水最高水位标高在34.4m,潜水水位在22.95m。车站底板位于上层滞水、潜水之下。

  2、分钟寺站

  ⑴地理位置及地面环境

  分钟寺站位于分钟寺站位于朝阳区和丰台区相交处,车站3/4位于丰台区分钟寺村,现状分钟寺大街及小红门路路口南侧,规划龙爪树路道路下方跨路口布置,呈南北走向。车站北侧为朝阳区分钟寺菜市场以及规划的居住区,车站西侧为待拆迁的规划居住用地,东侧邻近规划的交通枢纽。

  ⑵分钟寺站概况

  分钟寺站为地下二层双柱三跨箱型框架结构,岛式车站,明挖顺做法施工,位于现况龙爪树村的平房区,车站设4个出入口和1个疏散通道;分钟寺站长度206.4m,车站标准段宽度20.9m,车站站台有效长度118m,站台宽度为12m,总建筑面积11584m2,主体建筑面积为8850m2。

  ⑶现况道路及交通状况

  分钟寺站坐落与分钟寺村,站位在小红门路东侧。现况小红门路宽度6m,宽度较窄,交通比较混杂

  ⑷地质及水文情况

  ①地质

  分钟寺站开挖中穿越的土层为粉土填土①层、粉土③层、粉质粘土③1层、粉细砂③3层、粉质粘土④层、粉细砂④3层、粉土⑥2层。

  ②水文

  分钟寺站水位地质情况与成寿寺站类似,潜水水位标高为22.95m。

  3、成寿寺x分钟寺站区间

  分成区间主体结构全为盾构法隧道,全长807.6m。分钟寺站成寿寺站区间穿过龙爪树地区的大量12层破旧房屋,向西拐入规划的石榴庄路下,在成寿寺路口东侧到达成寿寺站。

  本区间安排两台盾构机,从成寿寺始发,到达分钟寺站后接收。区间设联络通道一座。

  4、分钟寺十里河站区间

  十分区间主体结构全为盾构法隧道,全长1639m。十里河站分钟寺站区间,从十里河站出发,沿东三环东侧绿化带南行,在穿越京津快轨、京津塘分钟寺立交后,南行约730m后向西,拐入规划的龙爪树路,在穿越大量的低矮房屋后到达分钟寺站。

  十里河站分钟寺站区间风道位于规划龙爪树路下。

  本区间安排两台盾构机,从分钟寺站始发,到达十里河站后接收。区间风井兼联络通道一座,位于K27+308.5,采用明挖法施工;独立联络通道2座。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公司管理体系要求,并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防控专项方案。

  本方案针对的火灾事故包括:施工工地、现场办公区、现场生活区、库房、钢筋及木工加工厂发生的火灾事故。

  三、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完善防火工作各项制度,降低系统风险,发生火灾事故后正确地实施抢险救灾活动,减少因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项目部开展施工生产经营活动保驾护航。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人员和职责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人员

  1、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张志刚(项目经理)

  副组长:白郁明(主管经理)

  祝显学(副总工)

  张国良(副经理)

  组员:霍岩、段志刚、白云、刘星旺、张淑英、王文庆、刘杰、赵东华佟曾林、闫瑞生、孙孝涛、孟庆玉及工程部相关负责人。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部,日常工作由安全保卫部部长负责,具体工作由安全保卫部消防干事负责。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指挥组、现场保卫组、灭火行动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善后处理组。

  2、指挥组

  项目经理张金锁任组长。成员由项目生产副经理、行政副经理、安保部、工程部、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3、灭火行动组

  项目经理张金锁任组长,项目生产副经理、行政副经理、安保部部长任副组长,工程部、安保部、办公室等部门人员组成。

  义务消防队由25人组成,共分2个小队,分别由张国良、白云任队长。

  4、现场保卫组

  由安保部部长白云为组长。成员由项目部安保部、办公室人员及现场保卫人员组成。

  5、医疗救护组

  由项目部行政经理张国良任组长,项目部办公室和志愿人员组成。一处行政部配合。重大事故服从总公司或公司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6、后勤保障组

  由项目生产副经理;白云名任组长,项目部工程部、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项目部物资、机械、行政等部门人员组成。

  7、事故善后处理组

  项目经理张志刚任组长,行政副经理任副组长,安保部、工程部、办公室等部门人员组成。

  2、灭火指挥组:

  1)发生火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指挥部成员,制定灭火方案,指挥灭火工作。

  2)根据火势及预测后果果断决定是否向消防机关报“火警”,并及时通知公司主管领导、主管部门,以及应该通知的其他有关部门。

  3)对火灾现场被困人员积极组织救援,同时做好周边人员的疏散工作。

  4)组织义务消防队灭火。消防车到达后组织现场人员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火灾现场的保护和起火原因的调查工作

  6)统计火灾损失,做好火灾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3、现场保卫组

  1)发生火警后迅速集结保安人员赶赴现场,对现场实行封闭。负责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对现场进行保护,调查起火原因,进行现场拍照取证;

  3)对火灾现场被困人员组织救援,指定一至数名疏散引导员安装疏散标志,指定疏散线路,引导人员安全撤离。

  4)维护现场交通,保障救援物资安全、顺利到达目的地。

  4、灭火行动组

  1)接到“火警”报告后,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及有关人员赶到现场。

  2)在总指挥的指挥下,带领义务消防队进行灭火。

  3)在总指挥不到位的情况下,组长代行灭火总指挥的职责,决定是否向市消防局“119”报告火警。组织对被困人员进行救援和疏散,指挥灭火。

  4)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关的灭火工作,介绍起火部位,火势情况,周边环境,组织现场人员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医疗救护组

  1)组织对火灾现场被困人员的救援,组织对烧伤、窒息人员的现场急救;

  2)对重伤人员联系转院治疗,并负责转院途中的护送工作。

  3)负责对被困人员、疏散群众、义务消防队、火灾救援人员的防火措施指导和安全监护,指导大家采取正确方法保护自己、抢救伤员。

  6、后勤保障组

  1)为实施救援工作提供相应的设备、设施、仪器、材料等。

  2)负责处理火场区域的供电、管线、结构物安全问题。密切注视火场附近电力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切断火场的电力供给。关闭火场及附近区域内的然气管道阀门。做好消防用水、用电的供应及设备的抢修工作。并就停电、停气、停水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及附近用户。

  3)做好工程结构物的防火保护工作,以及火灾后的检查、修复、补救工作。

  4)负责救援人员的生活保障(食品、饮水、应急用品供应)。

  5)负责组织现场施工人员(外施队)集结待命,随时准备增援。

  7、事故善后处理组

  1)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提交相应的调查和处理报告;

  2)组织内部教育和整改,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预防措施等,组织恢复生产;

  3)对火灾救援期间租用、借用的设施、物资、场地等进行清偿和恢复;

  4)负责事故遇难者的善后处理及受伤人员的后期治疗、救助;

  5)对事故责任及责任人进行认定、处理,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并在一定的范围公布。

  6)协助项目经理及有关部门调查因火灾、灭火材料、灭火措施对周边环境、水源、空气造成的污染程度,按项目经理的指示,采取相应措施消除污染。

  8、消防干事:

  1)接到“火警”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查看火情,分析原因,根据火势向灭火指挥部提出救火方案。

  2)在总指挥的指挥下,带领义务消防队员展开灭火行动。

  3)负责指挥接警。即时指定义务消防队成员引导公安消防队员进入火灾现场灭火,介绍火情。同时向其提供附近消防栓的位置、数量。

  9、夜间值班人员:

  1)接到“火警”报告后,应迅速通知安保部部长、项目经理,同时迅速通知保安人员、项目部在场人员迅速赶赴起火部位。

  2)在领导小组人员不到位的情况下,有权根据火势、火情决定是否向市消防局“119”报警。

  3)命令院内其他人员,坚守重要岗位,迅速进入灭火状态,关闭空调、天然气等,并根据火情下达部分或全部断电命令。

  4)坚守值班电话或办公室电话,保证联络畅通。

  10、保安、警卫人员:

  1)在岗人员应忠于职守,加强戒备,听从灭火指挥部的指挥,严格控制出入现场的人员,阻止其它与灭火无关人员进入灭火现场。

  2)不在岗人员接到“火警”报告后,迅速集合,赶赴火灾现场,听从项目部的统一指挥。严禁擅自行动。

  3)要害部位值守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戒备,没有命令不准擅自脱岗。

  4)灭火初期,协助救援人员引导被困人员从安全出口撤离至安全地域。

  5)火势较大时,严禁单独进入火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入时,应先报告火场指挥人员,征得同意方可进入火区。

  6)灭火后,听从指挥,保护好起火现场,配合清理火灾现场,保护公物不被继续损坏和丢失,协助查明起火原因。

  11、财务部人员:

  1)火灾对财务部门无直接威胁时,所有人员应坚守岗位,保管好各种现金、票证、帐目及贵重物品。

  2)火灾对财务部门有直接威胁时,迅速整理好各种现金、帐目、单据、票证及贵重物品,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准备疏散。

  3)接到疏散指令后,携带好各自负责的物品,锁好门窗,迅速撤离,不能带走的文件、磁盘要统一锁在保险柜内,并保管好钥匙。转移途中及转移后要负责保管好各种物品,防止丢失。

  12、其它工作人员:

  1)火灾对办公区无直接威胁时,收好重要的文件、贵重物品,关闭所有电源,切断天然气开关,锁好门窗。听从灭火指挥部的指挥,参加灭火行动。

  2)火灾对办公区有直接威胁时,迅速整理好重要文件、磁盘及贵重物品,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按指挥部的命令疏散。

  3)利用院内消防设施积极扑救,控制火势发展,降低火灾损失。

  4)协助保安、警卫人员看管好物品,维护现场秩序,保证灭火通道的畅通。

  5)协助行政部门做好伤员救护工作,配合急救部门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

  (二)针对主要火灾危险源的预防措施:

  1、落实消防责任制,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及相应的组织,按区域指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消防预案的落实工作。

  2、对项目部本部及参加施工的单位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根据季节、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政治活动等开展消防安全活动。

  3、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备。所有办公场所、生活区、施工现场以及风险点均按照国家、北京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器材按规定分组摆放。

  4、消防设施、通道的维护。消防设施、消防栓、疏散通道设明显标识,任何人不准擅自挪用、拆除和破坏。严禁占压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确保消防通道、人员疏散通道的畅通。

  5、缺水和远离消防水源的场所和施工现场,利用消防水箱、沙箱、水池、水桶等储备消防用水。

  6、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和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指派专人定期维护保养,建立消防设施、器材台账,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更换过期和使用过的灭火器材,维护保养要有记录。

  五、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一)报警程序

  1、对火警的判定:

  1)避免误报

  对异味、烟气、火光的来源未得到确切证实,以及人为原因或装置的过度敏感或失灵都可能产生误报。发现现场有火灾可疑迹象应调查清楚,得不到满意的解释时应加强巡视和监督,避免误报。

  2)可控制的小火。可控制的小火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可以判断为孤立的,周围没有易燃物不太可能蔓延的;

  (2)一个人或几个人用人力、灭火器或其它简单工具能够扑灭的;

  (3)不需要动用消防栓,可方便地使用灭火器灭火。

  确信为可控制的小火时,不必拨打“119”报警。应迅速报告项目部,或现场人员当即采取措施扑灭火灾。

  3)可能失控的火情(具备下述条件之一时),可由第一目击者或机关值班员直接向“119”报警。

  (1)多点报警或火源判断不清,且周围易燃物较多;

  (2)烟、火较大,伴随有劈啪声响;

  (3)无法控制火情。

  2、报警:

  1)员工及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及巡查中,一旦发现火警应立即使用火场附近的电话向安保部报警。

  2)对可能失控的火情,由总指挥、安保部部长或夜间值班人员决定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声音要清楚,说明起火地点、燃烧物质的种类,是否有人被围困,火势情况及是否正在采取扑救措施等,然后再报报警人的姓名、岗位,并倾听消防中心或安保部的补充询问,认真回答,经允许后方可挂断电话。

  3)报警后,及时关闭火场附近的电源开关、煤气开关及门窗。引导火场附近的人,从安全通道撤离。切勿在火场附近高喊“着火了”,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4)在消防人员未到达火场时,报警人应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使用火场附近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扑救。

  (二)疏散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时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能够正确指挥、及时有序的疏散火场内的人员,尽量避免火灾对人身造成伤害,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损失,为消防机关提供最佳灭火时机和必要的条件。疏散时间依据燃烧物质挥发的有害气体对人员的危害,一般为6分钟,最晚15分钟。

  疏散程序包括:疏散指令、疏散顺序、疏散路线、疏散要求。

  1、疏散指令:

  根据火势,灭火指挥下达疏散指令,起火处人员疏散由指挥当场宣布,并有权指挥其中身体条件好的人员协助义务消防队参加灭火。火场周围相关人员的疏散命令则由指挥或安保部部长下达。

  进行消防广播或喊话,声音要洪亮,吐字要清楚,紧张而镇定,不要因语气不当而在人员中造成恐慌。

  2、疏散顺序:

  为避免烟火对人员造成危害,疏散顺序应从起火部位开始疏散,最后疏散起火相关部位。

  3、疏散路线:

  在疏散引导员或疏散广播的引导下,沿疏散标志所指方向或现场决定的安全路线迅速向安全出口疏散。

  4、疏散要求:

  1)必须阻止烟火向安全出口扩散,保证人员安全疏散。

  2)疏散指令下达后,疏散引导员应立即到位,查看疏散路线是否畅通,并及时引导职工沿指令方向迅速离开危险地域。

  3)疏散人员应服从灭火指挥和消防机关的指挥,自觉地为扑救火灾赢得有利时机。

  4)疏散时严禁携带大件物品,以免堵塞疏散路线。

  (三)灭火方案

  1、壹号方案—适用于可控制的小火

  1)立即动用简单的灭火工具(灭火器、自来水、沙等)进行扑救。使用灭火器灭火时应尽量喷射火焰根部,同时观察火情变化,一旦有失控的可能即转入贰号方案。

  2)火被扑灭之后,要对现场进行堪察,必须确认全部火已被扑灭,并且引起火灾的原因已经查明。

  3)必要时保留现场。

  4)安保部写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交主管领导和经理,其中要分析原因,确定要采取的措施,并向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发出纠正措施通知单。

  2、贰号方案—适用于已形成的火灾

  1)首先拨打“119”报警。同时启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灭火指挥部自动成立。在项目经理未达到现场时,安保部领导或现场值班员代行指挥权。根据火灾事故类型,确定灭火措施及所使用的灭火器材。

  2)项目部安保部在总指挥的指挥下,立即对现场进行封闭。组织受困人员沿着安全路线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并观察现场有无人员伤亡、失踪,立即判明方位,实施救援。

  3)义务消防队人员立即切断火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参加灭火的人员首先要注意保护自身的生命安全,原则上应顺风灭火。

  4)接警员引导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进行灭火或救援,义务消防队人员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灭火、救援。

  5)指挥组密切注意现场火情,及时调动救援力量组织扑救。必要时可通知体健员工增援,防范灾情扩大。

  6)现场救护组立即将伤员运送到安全地带进行抢救。伤员要转院治疗时,现场救护组负责送往医院途中的抢救和护理。

  7)火灾扑灭后,组织清理火场,做好火灾经济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的统计工作,并如实上报灭火指挥部。对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清点、复位,并将使用、损坏情况上报项目部或安保部,以便及时维修、更换,保证器材设施的完好率。

  8)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待原因查明或取得物证、拍照后,方可恢复施工或放行。

  六、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为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地处理事故,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平时必须落实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组织落实、装备落实、教育落实、制度落实、训练有素。具体要求:

  1、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义务消防队伍,并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

  2、义务消防队伍每年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演练,并做好拍照、记录。

  3、领导小组负责对下属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以强化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人员的救援知识和自救能力。

  4、项目部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负责人会议,研究应急救援工作。

  5、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对查处的隐患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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