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3-07-20 17:03:09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难免会突发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发展,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1

  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在事故发生后能够有序进行救援工作,降低损失,便于日后的调查取证,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北京市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制定该项工作预案。

  “预案”中所称重大事故,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损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 公司指挥部的组成及职责

  1. 公司指挥部组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任指挥长,是第一责任人;主管生产的副经理任副指挥长。

  1) 抢救组:由总工办、市场经营部、施工部组成。根据案情具体情况在指挥长的指挥下迅速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物资或投入救援工作。预案件启动时携带物品包括:氧气袋、急救箱、剪刀、绷带、担架等基础医疗设备,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由指挥部或医疗机构调配其他专业医疗器材。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快速组织抢救的同时,受伤者或附近人员应尽力自救,在公司范围内广泛进行自救知识技能宣传与培训就显得相当重要。自救知识技能培训包括处理简单外伤、轻微中毒及骨折固定、止血等力所能及的有效的救援技能,使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头脑能够保持清醒,在第一时间施救,待公司抢救小组到达后提供及时、详细、准确的'伤亡信息及救援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经济、人员损失。

  抢救组施救及个人自救需具的医疗常识详见附件。

  2) 警卫组:由警卫班负责。维持秩序,保证必经道路通畅,疏导现场人员,呼叫救护车辆。

  3) 联络组:由办公室人员组成。在指挥长的指挥下,根据事故情况及时上报区、派出所、急救部门,保障通信联络及所使用的工具、药品等供应工作。重大伤亡事故应按照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中程序执行。

  4) 安抚组:由财务部人员组成。接待受伤人员家属,做好安抚工作,保障应急资金,做好善后准备。

  5) 护送组:立即将伤员送往医院,办理治疗、住院等手续。

  2. 生产的预防和预警

  1)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公司各部室及各项目部要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狠抓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符合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平时的监督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做到“防范胜于救灾”。

  2) 各级领导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教育。各项目部要完善预防和预警机制,加强紧急抢险救援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应急工作预案。

  3) 做好购齐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准备,如药箱、绷带、一般急救药品、温度计、手术剪等。常用工具如扳手、钢钎、大锤、铁锹、铁镐、手电筒、大剪等,做好工具维护、保养、保证正常使用。

  4)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公司指挥部接到项目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奔赴现场,指挥、协助现场指挥部急救工作。确保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使突发性事件得到控制或终止,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所造成的灾害。

  5) 公司办公室(可携带公司警卫人员)与现场保卫人员组成突发事件现场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防止发生社会混乱。防止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逃逸。总工办、施工部配合指挥长实施抢救工作,避免救护人员伤亡,快速投入抢救工作。

  6) 抢救结束后由指挥长指派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在指挥长的领导下工作。做好伤、亡经济损失的统计,上报区建委指挥部。协助上级各部门调查、处理。写出事故报告,汲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对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

  二、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

  1.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除应按照以上程序组织救援外,还应立即报告区建委,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填写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

  2.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包含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和事故发生的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估计以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控制等情况。

  3. 由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工会主席、主管生产副经理、施工部负责人组成的事故处理小组配合由上级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展开调查。

  三、 预案启动

  公司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目击者或小组成员的事故报告后,预案即为启动。

  预案启动后由指挥部调配车辆,抢救组成员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将现场情况及时汇报给指挥部,本着高效原则组织抢救,尽量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抢救受伤人员。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2

  一、演练的目的

  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演练是为了检验、评价和保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能力及有效性。

  二、演练的作用

  1、可在事故真正发生前暴露预案和程序的缺陷;

  2、发现应急资源的不足(人力和设备等);

  3、改善各应急部门、机构、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4、增强职工应对突发事故救援的信心和救援意识;

  5、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熟练程度和技术水平,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岗位与职责。

  三、演练时间和地点

  20xx年 月 日 时的`在 施工现场进行。

  四、演练的类型

  全面演练:针对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部分应急响应功能,检验、评价公司应急组织的应急能力。

  五、演练的范围

  1、对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响应和救援。

  2、物体打击造成人员受到伤害时,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

  3、吊装设备倾覆造成人员受到伤害时,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

  六、演练的参与人员

  1、参演人员:在应急组织中承担具体任务,并在演练过程中尽可能对演练情景或模拟事件作出真实情景下可能采取的响应行动的项目义务消防员。

  人员组成名单:

  任 务:救助伤员

  2、控制人员:根据演练情景,控制演练时间进程的人员。

  人员组成名单:

  3、模拟人员:在演练过程中扮演、代替某些应急组织和服务部的人员或模拟紧急事件、事态发展的人员。

  人员组成名单:. (扮演受伤人员)

  (扮演外部的救助部门的人员)。

  4、评价人员:负责观察演练进程情况并予以记录的人员。

  人员组成名单:

  5、观摩人员:来自于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部的有关人员以及观看演练过程的观众。

  上述人员在演练过程中应佩带有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标志。

  七、演练过程

  1、准备阶段

  A、项目部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要求配备应急救援器材。

  B、各演练的参与人员明确、熟悉各自在演练过程中的任务、职责。

  c、项目部负责提供演练参与人员表明其身份的识别标志。

  2、实施阶段

  A、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响应和救援

  B、物体打击造成人员受到伤害时,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

  C、吊装设备倾覆造成人员受到伤害时,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

  八、演练结果的总结评价

  应急演练结束后,根据演练的实际情况、演练记录进行总结,详细说明在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不符合项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xx〕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安全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分类1。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划分

  1、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2、火灾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农机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2。按照事故原因划分

  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20种。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按照事故的等级划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应急预案体系

  1.5应急工作原则

  2、公司施工生产的危险分析

  2.1公司概况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2预警行动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5.2响应程序

  5.3应急结束

  6、信息发布

  7、后期处置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8.2应急队伍保障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8.4经费保障

  8.5其他保障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9.2演练

  10、奖惩

  11、专项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

  12、附录

  一、重大风险因素清单(公司级)

  二、应急组织体系图(公司级)

  三、应急响应流程图

  四、事故快报表

  五、通讯联络表(公司级)

  六、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5

   要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首先要对本辖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对于那些一旦发生事故以后给周边人员和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危险源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采取紧急救援措施,控制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地方政府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

   制定地方政府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包括三个阶段,即重大危险源的普查、预案编制、预案演习。

   1重大危险源的普查

   在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前首先应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彻底掌握本辖区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基本状况。

   重大危险源如如果缺乏系统、有效的监控管理,地方政府对辖区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的分布、分类和动态情况不清,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监测、控制、预警系统以及防范突发性事故的应急救援系统,则重、特大事故难免就会发生,并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进行重大危险源的普查成为防范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和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前提。

   危险源的普查程序是向本辖区内的企业发放重大危险源普查表以及相关的填表说明,由企业先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在此基础上对危险源进行分类,按危险源的指标体系进行填表、申报工作,最后由地方政府对本辖区内的危险源普查表进行汇总、统计、分析,以达到了解和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分布及其状况,从而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并为建立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打好基础,为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供依据。

   1)重大危险源分类

   重大危险源分类是重大危险源申报、普查的基础,科学、合理的分类有助于客观地反映重大危险源的本质特征,有利于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综合考虑多种因素,重大危险源分类遵循以下原则:

   从可操作性出发,以重大危险源所处的场所或设备、设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类;再按相似相容性原则,依据各大类重大危险源各自的特性进行有层次的展开。

   按上述原则重大危险源分为7大类:

   ①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贮罐区(贮罐);

   ②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库区(库);

   ③具有火灾、爆炸、中毒危险的生产场所;

   ④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建(构)筑物;

   ⑤压力管道;

   ⑥锅炉;

   ⑦压力容器。

   2)重大危险源普查的指标体系

   重大危险源普查指标体系应能全面反映重大危险源的客观状况以及影响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所反映的信息应能满足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以及快速评价分级的要求。

   重大危险源普查的指标如下:

   ①重大危险源所在地的基本情况

   重大危险源所在地的基本情况包括法人单位名称、单位代码、经济类型、占地面积、行业代码、主管机关、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所属委办、隶属关系、主要产品等有关重大危险源所在地基本情况信息的17个指标。

   ②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依据重大危险源分类,分别制定各类重大危险源的普查指标。

   a.贮罐区(贮罐)

   贮罐区(贮罐)包括贮罐区基本情况和贮罐情况两部分。

   贮罐区基本情况包括贮罐区名称、面积、贮罐个数等9项指标。

   贮罐情况包括:

   a)贮罐:包括贮罐形状、形式、贮存物质、最大贮存量等16项指标。

   b)进料管道:包括直径、设计压力、实际工作压力等7项指标。

   c)出料管道:包括直径、设计压力、实际工作压力等7项指标。

   b.库区(库)

   库区(库)包括库区基本情况、库房情况以及库房间距3部分。

   库区基本情况包括名称、面积等4项指标。

   库房情况包括:

   a)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形式、结构等7项指标;

   b)储存物品:包括名称、状态、最大存储量、包装形式等4项指标。

   c.生产场所

   生产场所包括危险单元、危险物质以及单元间距3部分。

   危险单元包括名称、面积、正常当班人数等4项指标。

   危险物质包括名称、工艺过程中的物质量、存储的物质量、废弃物量等4项指标。

   e.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建(构)筑物

   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建(构)筑物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建(构)筑物概况和安全状况两部分:

   a)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建(构)筑物概况:包括名称、用途、面积、高度等16个指标。

   b)安全状况:包括与建筑物安全状况相关的11个指标。

   f.压力管道

   压力管道包括压力管道概况、调压站(箱)概况和安全状况3部分:

   a)压力管道概况:包括名称、编号、类别、输送介质等23个指标。

   b)调压站(箱)概况:包括名称、类别、位置、数量等14个指标。

   c)安全状况:包括与压力管道安全状况相关的29个指标。

   g.锅炉

   锅炉包括设备概况、移装记录、事故记录和检修、改造记录4部分:

   a)设备概况:包括型号、名称、编号、介质出口温度等13个指标。

   b)移装记录:包括日期、验收报告摘要、经办人等3个指标。

   c)事故记录:包括日期、事故原因及损坏情况摘要、经办人等3个指标。

   d)检修、改造记录:包括日期、检修、改造内容摘要、经办人和定期检验日期等4个指标。

   h.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包括名称、编号、容积、介质、安全状况等级等32个指标。

   3)重大危险源周围环境的基本情况

   重大危险源周围环境的基本情况包括危险源周边环境情况和周边情况对危险源的影响两个大项,主要考虑危险源一旦发生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周边环境中危险因素对危险源的影响。

   ①危险源周边环境情况

   危险源周边环境情况包括可能灾害形式、最大危险区域面积和周边地区情况。

   周边地区情况主要考虑住宅区、生产单位、机关团体、公共场所、交通要道以及其

   他。主要指标是数量、单位名称、人数和与危险最近距离。

   ②周边情况对危险源的影响

   主要考虑的危险因素是:火源、输配电装置及其他。

   4)其他信息

   重大危险源普查往往是使用专业机构设计好的表格,由危险源所在单位在对危险源进行辨识的基础上,填报危险源信息表。危险源其他信息包括危险源所在单位负责人、填报部门负责人、填报人、填报日期、联系电话等5项内容。

   2.地方政府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在完成本地区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工作以后,地方政府就可着手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建立应急组织

   应急组织包括事故应急指令系统、事故报警系统、指令执行程序、应急指挥中心、事故处理主要负责人(总指挥)的姓名、现场主要指挥者或代理指挥和关键岗位人员名单。

   2)保持通讯网络畅通

   事故发生以后,保持通讯网络的畅通是非常重要的。应该确定公安、消防、急救、卫生、安全监督管理、新闻等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完善通讯设施、通讯网络、电话表等,以便及时掌握事故发展的最新动态,做出快速反应。

   3)特殊应急设备和设施的调度

   应列出重型提升、挖掘设备和特殊消防设备的名称、型号大小、数量、存放地点、负责人及调用方法等。

   4)建立专家咨询系统

   设立专家咨询系统,应由和事故有关的各个领域的专家组成,包括专家名单及联系方式。

   5)发动志愿援助组织

   在事故应急抢救过程中,只依靠生产经营单位或政府部门都难以取得成效,还需要社会各界志愿组织单位的共同协作,发动各种志愿援助组织的参与能够起到重要作用。计划中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各种的志愿援助组织的名称、电话、规模等。

   6)提供危险源的危险信息

   应包括重大危险源所贮存和使用的化学危险物质的并说明和它们有关的其它危险情况。

   7)得到气象信息服务

   应和当地或国家的气象部门密切配合以得到事故发生当地的气候条件、天气预报等情况,以利于科学安排救援行动。

   8)保证救援物资的供应

   应提供尽可能充足的救援物资如交通工具、医疗器材、药品和衣物、食品、临时避难场所、资金等。

   9)公开事故信息

   接待新闻媒介并告之特大事故发生发展情况以及事故救援、伤亡情况。

   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估

   收集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检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一方面的有效性,以利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进一步修改、补充和更新。

   (2)地方政府、应急总指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1)地方政府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职责

   ●统一安排、组织特大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实施;

   ●确保让所有在参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人员知道他们应尽的职责;

   ●指派应急总指挥,应急总指挥应和生产经营单位经常保持联系,使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断得到更新。如果地方政府管辖区内存在一个以上重大危险源,地方政府应对每一个危险源的场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协调做出安排。必要的话,应编制一个总体事故计划。

   2)应急总指挥的职责

   ●应急总指挥应确保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各单位和组织熟悉他们的职责和任务,并能顺利完成任务;

   ●和生产经营单位制订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部门密切配合,保持联系,充分了解现场危险源的情况,编制出切实可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并寻求他们的帮助;

   ●应急总指挥应定期使现场和场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结合进行演练,并根据演练经验补充、修改和更新现场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对于发生重大气体或液体危险化学品溢出和其它严重危害环境的物质泄露事故时,应急总指挥应迅速组织有能力处理和消除事故危害的组织和单位进行处置;

   ●应急总指挥应和事故现场的主管人员在整个事故应急过程中保持密切联系,定期通报事故现场的态势。

   3)生产经营单位在政府制定区域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时应做好如下配合工作

   ●向地方政府部门提供事故现场的可能情况、对生产经营单位周边环境的可能影响情况、事故后果和其它的一些可能发生的情况等以利于政府完善现场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向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提供技术咨询,以使这些组织做好事故应急准备;

   ●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将危险源或现场的危险物质的变化情况及时通报政府部门,以利于及时修改、补充和更新区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确保让所有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需发挥作用的人员和组织知道他们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职责;

   ●指定事故应急协调主任,具体负责与政府和有关机构的联络。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机构及其职责

   健全的组织机构是控制特大事故及其所造成的影响的组织保证。

   实施区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机构主要有公安、消防、卫生等机构及专门的救护组织及急救中心等。其在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职责为:

   1)公安部门

   ●在事故发生后负责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负责交通和运输管理;

   ●控制旁观者进入事故现场和事故危险区域,负责事故可能危及的地区内的人员疏散和撤离,确定死亡人员姓名、身份,通知死者和伤员的家属。防止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刑事案件。

   2)消防部门

   ●与事故发生生产经营单位消防人员密切配合,扑灭火灾;

   ●控制火灾、爆炸和毒物泄露事故的现场;

   ●为完成以上任务,消防人员应预先熟悉本辖区范围内的的重大危险源附近的易燃易爆危险物质、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和设备的位置等的存放位置。

   3)卫生机构

   ●卫生机构中的医院、毒物中心、救护中心及其医务人员负责事故受伤人员抢救;

   ●卫生机构应熟悉在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事故以后的应急抢救程序、事故短期和长期对人们造成的危害;

   ●卫生机构应熟悉重大危险源存在的危险物质或对危险物质进行操作时对环境和人体造成的危害情况、掌握抢救和治疗受到危险物质危害人员的方法;

   ●对特大事故的抢救,仅仅依靠医疗机关现有的医疗设备和设施往往还不够,所以,卫生机构应充分考虑和其他机关和部门的合作,共同做好事故救援工作。

   4)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向政府提供重大危险源的;

   ●检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编制和准备了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告了地方政府,如果没有,应采取必要措施督促其完成;

   ●检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对特大事故发生后的所有可能紧急情况都制订了预先应对措施;

   ●检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模拟演习和演练;

   ●特大事故处理结束以后,决定需要妥善保护的现场部分,应就事故现场和受事故影响地区可否人员进入等问题,向生产经营单位和应急协调主任提出建议;

   ●评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性;

   ●事故调查的组织管理工作。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者在编制过程中由于经验、理论水平的限制,完全预测出未来可能发生事故的现场的具体情况是不可能的,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往往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模拟演练可以检验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以后,应保证让所有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关的人员以及应急机构都知道。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应和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起进行,根据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检查、修订和完善,检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期间通讯系统是否能运作;

   (2)人员是否能安全撤离;

   (3)应急服务机构能否及时参与事故抢救;

   (4)能否有效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

   以上论述了地方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原则、内容、方法和步骤,不难看出,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以危险源普查,评估和控制为基础,以系统管理为手段,以减少事故危害后果为目的。因此,地方政府在制定特大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时应委托专业机构或组织本地专家经过大量艰苦的工作后,制定出切合实际情况并能在事故抢险中发挥作用的预案,切不可草草行事,悔之莫及。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6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规范全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预防、控制和处置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及时有效地实时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辽宁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丹东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振安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分类分级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一般讲安全生产事故分为四级:一级(特别重大事故)。是只可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级(重大事故)。是指可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级(较大事故)。是指可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级(一般事故)。是指可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分级标准是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我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较大或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其他需要启动本预案进行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组织体系

  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和镇有关部门组成。下设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应急指挥部)、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以下简称应急救援专家组)、医疗救治组、通信与信息组、公众疏散与警戒治安组、后勤保障组等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

  2、指挥机构及职责

  成立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九连城镇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镇分管副镇长担任,成员包括镇宣传、安监办、民政办、财政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城建交通所、镇派出所、镇卫生院、镇农电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组织、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1)总指挥职责

  批准本源的`启动与终止;决策救援方案;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动;确定现场指挥人员;协调事故救援有关工作;负责新闻管理。

  (2)副总指挥职责

  协调总指挥完成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工作,或受总指挥委托代替总指挥完成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3)成员职责

  指挥部成员由指挥根据事故需要指定。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完成各项任务;提供救援决策依据。

  3、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镇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与实施;及时向镇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贯彻落实镇政府有关决定事项;指导和协调企业及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负责事故的接报,传达领导指示;对出现紧急状况需要镇应急指挥部援助时,及时跟踪、核实有关情况,并报镇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进行紧急状态下各应急组织间的协调工作。

  4、现场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预案启动后,由镇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并出任现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主要负责救援方案的确定和实施;指挥、调动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完成镇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5、医疗救治组及职责

  组长由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工作;及时为事故发生地提供药品、医疗设备、器械等。

  6、消防与抢险组及职责

  镇应急指挥部下设消防与抢险组,组长由镇公安派出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部门有镇交通、城管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指挥救援、抢险方案的实施;指导各部门按各自职能开展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参加事故的调查工作。

  7、通信与信息组及职责

  组长由镇政府办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确保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通信的畅通;提供必要通信设备;保证信息的畅通。

  8、公众疏散与警戒治安组及职责

  组长由镇派出所相关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是:确保安全可靠避难场所,制定疏散方案;组织有关力量对事故现场周围地区生命可能受到威胁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撤离和安置;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区域的警戒、交通管制;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控及逃逸人员的缉捕。

  9、后勤保障组及职责

  组长由财政所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事故救援的物资保障、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保障、社会动员保障,保证应急救援后勤供给。

  10、新闻组及职责

  组长由镇宣传委员担任,主要审定新闻发布方案,决定新闻发布内容,接受记者采访,及时向上级汇报情况,调整公共关系,塑造政府形象,消除不利影响。

  11、生产经营单位及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依据单位自救和政府实施救援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行业安全管理规定,编制应急预案,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建立应急机制,储备应急物资,保证应急投入,做好应急准备。

  三、预警预防机制

  1、预警预防行动

  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并制定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

  2、信息检测与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要按下列要求做好事故信息的报告:

  (1)事发现场人员要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同时开展自救和互救。

  (2)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救援,并在1小时内如实报告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当发生四级以上且需现场救援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镇、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3)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核实情况,并及时上报区安监局,需要启动本级预案的应迅速启动预案组织救援。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当发生三级以上事故,且需启动本预案救援的,报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3、预警级别的确定及发布

  根据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量、受事故影响的范围等,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

  一级预警:可能发生一级事故及险情,用红色表示。

  二级预警:可能发生二级事故及险情,用橙色表示。

  三级预警:可能发生三级事故及险情,用黄色表示。

  四级预警:可能发生四级事故及险情,用蓝色表示。

  四、应急响应

  1、接警与处警

  镇应急指挥部接警时应做好事故详细情况和联系方式等信息的了解和记录,报警得到确认后,立即建立与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专家的联系,并向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总指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预警或启动应急预案命令。

  2、先期紧急处置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启动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应当视情况决定启动本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并立既调动就近应急救援力量,尽快控制事态发展。

  3、响应分级标准

  按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分为四级:一级响应(特别重大事故)、二级响应(重大事故)、三级响应(较大事故)、四级响应(一般事故)。

  4、镇应急指挥部的响应

  四级以上应急响应时,镇应急指挥部按预案做好以下响应:

  (1)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拟定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经镇应急总指挥批准,及时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

  (3)派出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4)需要上级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提出请求。

  (5)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6)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5、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响应

  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后,根据镇应急指挥部的命令,立即会同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对事故发生现场进行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做好以下响应:

  抢险救援、现场监控、医疗卫生救助、交通管制、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群众的疏散和防护、工程抢险、物资资金保障、调集征用、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现场检测与评估、现场应急结束。

  五、保障措施

  参与救援的部门、队伍及有关人员,投入救援的车辆、装备、设施、设备等,要尽快恢复、补充、维修,在48小时之内恢复预警状态。

  各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负责本单位、本部门应急工作宣传,积极开展应急法律法规、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识。

  各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部门要做好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习。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7

  一、事故的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上报。

  2、事故发生后不隐瞒、不谎报、不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

  3、民工、临时工、合同工发生死亡事故一律按正式职工上报。

  二、应急救援组织措施:

  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负责制,就近就快实施。

  1、本施工项目遇突发性时间盒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并全面动员,组织施救,公司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必须首先赶到现场,组织人员、物资、经费施救工作。

  2、项目办在接到建筑施工重特打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总公司指定的应急救援,并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施救,迅速向当地政府和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安全部门报告。

  3、总公司在接到建设工地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时间报告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立即通知综合协调组,起动应急救援系统,迅速实施应急救援动员,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会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救援。并迅速向区政府和市、区建设局报告。

  三、现场施救具体注意事项:

  1、请医护抢救人员携相关器械药品赶赴现场,并依相关医院做好抢救准备。

  2、请公安人员、城管清人员现场维护治安,疏散围观群众,设置警戒线,确定警戒范围。

  3、清点人数

  4、确定施救方案,落实施救人员安全措施和标志,排除重大险情,有序组织施救,监督相关单位落实施救物质和伤员救治经费。

  5、清理现场,清点现场人员,撤离现场。

  6、小结、分析。由专门人员向公众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四、应急救援远的重大意义: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把人员的'救助和疏散摆在首位。施救工作应采取科学的态度,在保证施救人员安全的条件下进行,切忌蛮干。避免造成新的伤亡。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锅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使应急安全有序、高效实施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安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此预案适用于本单位锅炉事故、火灾事故、(或者有可能发生)锅炉爆炸的事故。

  1.4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我公司热水锅炉事故的综合与处置相结合的预案体系。

  1.5应急工作原则

  快速反应,统一指挥,专业救援抢险与单位自救相结合。

  2、锅炉概况

  本单位生产锅炉,现有大气直燃热水锅炉CQZS-0.7/95/75燃气锅炉8台,;锅炉房建于厂区西南侧。

  3、报警

  (1)锅炉在运行中,如发生锅炉缺水,锅炉超压、锅炉爆管等安全事故,经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及事故处理措施处理后,事态仍继续扩大而无法控制,发生锅炉爆炸或可能发生锅炉爆炸时,第一发现人即向值班人员报告,说明事故情况,目前应急救援处理情况等,值班电话: -

  (2)通过电话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指挥部根据事故程序,决定是否需要外部援助,如需要拨打119、110及120。

  (4)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事故应立即指挥和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4.应急处置

  进入现场的各支队伍要尽快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开展抢救工作。

  4.1现场指挥部

  尽快开通通讯网络;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危害程度,制定抢救方案;根据事故灾情严重程度,决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组织指挥抢救行动。

  4.2着火源控制

  消防人员穿着消防服进行火灾扑救,如果火势过大,就将着火点分割, 分片进行扑救。

  4.3现场警戒

  警戒疏散组根据划定的危害区域做好现场警戒,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识,禁止其他人员及车辆靠近。

  4.4现场医疗急救

  4.4.1医疗救护组在事故初起阶段就应与医院、说明事故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做好紧急救护的准备。

  4.4.2医疗救护组必须在第一时间对伤员在现场进行处理急救,急救时按先重后轻的原则治疗。

  4.4.3经现场处理后,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

  4.4.4送医院时作好伤员的交接,防止危重病人的多次转院。

  4.5疏散撤离

  4.5.1事先设立安全区域。

  4.5.2警戒疏散组组织和指挥引导污染区人员撤离事故现场。

  5.应急结束

  事故得到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现场应急结束。消防工作办公室负责对事故进行总结,对值班记录等资料进行汇总、归档,并起草上报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上报。

  6.后期处置

  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救过程应急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7.保障措施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公安:110 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

  7.2厂为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厂长安全员,关键岗位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

  7.3应急物资

  消防器材、工具、沙袋、铁锹、水泥、手套等防护用品。

  8.培训与演练

  8.1培训:年初制定生产计划时,同时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包括:防火知识辅导、防火有奖知识问答、灭火器的使用等。锅炉安全操作规程,锅炉事故的处理。要求每名职工有自我保护意识。

  8.2演练:各岗位每季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至少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必须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总评、有考核。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并上报安全负责人。

  全厂每年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一次全厂范围的综合模拟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检验指挥系统现场指挥能力;检验疏散、抢救组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将全厂员工撤离、疏散到指定位置;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人数;检验应急抢救组是否熟练操作抢救器材(如:堵漏和消防工具);是否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是否分为多个抢救梯队有组织的救火;是否能迅速准确的切断电源;是否进行自我保护。检验后勤保障组是否在不同险情的情况下,对抢险救灾所必需的物资供给保障工作及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卫工作。

  各抢救小组成员必须熟悉各自的职责,做到动作快、技术精、作风硬。根据实际演练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

  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及时修正及弥补应急预案制定的缺陷。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9

  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情况

  本企业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公司总部设置急应预案实施的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工程项目经理部设置应急计划实施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1、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2、应急预案副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③保持与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④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⑤组织公司总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⑥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⑦根据各施工场区、加工厂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3、现场抢救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抢救现场伤员;

  ②抢救现场物资;

  ③组建现场消防队;

  ④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对各施工现场及加工厂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②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

  ③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的合理的、准确的依据;

  ④落实周边协议应急反应共享资源及应急反应最快捷有效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报警联络方式,为应急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反应支援措施;

  ⑤确定各种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反应现场指挥中心位置以使应急反应及时启用;

  ⑥科学合理地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5、技术处理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根据各项目经理部及加工厂的施工生产内容及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而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

  ②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6、善后工作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

  ②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③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④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7、事故调查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保护事故现场;

  ②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③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④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8、后勤供应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协助制订施工项目或加工厂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项目施工生产厂场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收集和建立并归档;

  ②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物资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源数据储备;

  ④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施工现场,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二)、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1、事故现场副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所有施工现场操作和协调,包括与指挥中心的协调;

  ②现场事故评估;

  ③保证现场人员和公众应急反应行动的执行;

  ④控制紧急情况;

  ⑤做好与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的联系;

  2、现场伤员营救组的职能与职责

  ①引导现场作业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

  ②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

  3、物资抢救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抢救可以转移的场区内物资;

  ②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资到安全地带。

  4、消防灭火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启动场区内的消防灭火装置和器材进行初期的消防灭火自救工作;

  ②协助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的辅助工作。

  5、保卫疏导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的工作;

  ②疏散场区内外人员撤出危险地带。

  6、后勤供应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迅速调配抢险物资器材至事故发生点;

  ②提供和检查抢险人员的装备和安全防护;

  ③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

  ④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给的物品,并及时输送后勤物品到抢险人员手中。

  (三)、应急反应组织机构人员的构成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在应急总指挥、应急副总指挥的领导下由各职能股室、加工厂、项目部的人员分别兼职构成。

  1、应急总指挥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2、应急副总指挥由公司的副总经理担任;

  3、现场抢救组组长由公司的各工程项目经理担任,项目部组成人员为成员;

  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组长由公司的总工担任,总工办其他人员为成员;

  5、技术处理组组长由公司的技术经营股股长担任,股室人员为成员;

  6、善后工作组组长由公司的工会、办公室负责人担任,股室人员为成员;

  7、后勤供应组组长由公司的'财务股、机械管理股、物业管理股长担任,股室人员为成员;

  8、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公司的质安股股长担任,股室人员为成员;

  9、事故现场副指挥由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或加工厂负责人担任;

  10、现场伤员营救组由施工队长担任组长,各作业班组分别抽调人员组成;

  11、物资抢救组由施工员、材料员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12、消防灭火组由施工现场或加工厂电工,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13、后勤供应组、施工现场或加工厂由后勤人员、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四、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公司总部、施工项目部及加工厂的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一级应急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二级应急组织每一项目开工前或半年进行一次培训;

  3、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1、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2、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

  3、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4、事故报警;

  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6、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二)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公司总部人员、加工厂人员每年演练一次。施工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后演练一次,根据工程工期长短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报告指定机构人员、联系电话

  公司的质安科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联系人:。质安科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救援器材、设备、车辆等落实公司每年从利润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根据公司施工生产的性质、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有选择地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不得挪作他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公司的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统一纳入应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和终止后工作恢复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总指挥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10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二)救援装备保障。

  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救援装备情况。

  (三)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政府和大中型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加强现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四)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部门应对各类运输工具的数量、车型或船型进行统计并建立动态数据库。应保障公路和水运设施的'完好、畅通,公路设施和水运设施受损时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良好状态,做好运输保障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紧急处置交通安全保障的组织与实施,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制。

  (五)医疗卫生保障。

  事故发生后,必须快速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在市、县(区)卫生局指导下,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院前急救转运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同时要根据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消毒隔离和卫生防疫准备,并严密组织实施。

  (六)物资保障。

  市发改委、经委、商务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救援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的储存、供应。紧急处置工作中救援物资的调用,由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掌握应急物资的生产加工能力储备情况。

  (七)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视情况由事故责任单位所在县(区)政府或市政府协调解决。

  (八)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根据防灾、避灾的要求,城市建设部门应根据城市发展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特殊情况,在大型城市广场、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和人防设施等项目建设时应考虑增加应急避难场所的功能。

  (九)技术储备保障。

  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专家组,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

  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五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三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12

  一、编制目的

  为了防止施工现场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在工程项目发生事故状态下,迅速有序地开展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扩大,提高救援效率,特制定本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达州项目部溺水事故的应急救援。

  三、应急预案体系

  本项目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和10个专项应急预案(《高空坠落应急预案》、《脚手架坍塌事故应急预案》、《高温中暑应急预案》、《模版坍塌应急预案》、《土方坍塌专项应急预案》、《施工现场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溺水事故应急预案》、《触电事故应急预案》、《火灾应急预案》、《中毒应急预案》)组成,预案中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三、应急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紧急处置,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建立项目部、施工分部应急救援体系,做到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确保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能够迅速、快捷、有效的启动应急系统。

  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㈠、应急组织体系: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对本标段高空坠落事故工作的人员、机械、车辆、物资进行指挥、调度,做到分工明确、纪律严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朱奕儒

  副组长:夏东、李桥

  组员:贺正才、田钰涛、唐枭欢、罗霜、郭正豪、白德根、王轩沅、秦晓东、曹冰城

  组长:项目经理朱奕儒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第一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指挥工作。副组长由项目安全负责人夏东,总工李桥、现场负责人贺正才担任,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工作,组长不在或授权时,副组长按序行使组长的权力。成员由项目部各部(室)人员组成。

  2、副组长职责

  ⑴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以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等报告事故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并接受其领导,落实指令。

  ⑵审定并签发本项目应急预案。

  ⑶下达预警和预警解除令。

  ⑷下达本项目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

  ⑸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统一协调应急资源。

  ⑹检查督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的工作。

  ⑺负责对外联络,向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⑻负责检查监督应急准备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教育及应急预案的演练、操练和讲解活动。审批并落实项目应急准备及救援资金。

  四、预防与预警

  1、预防:施工现场交通安全预防措施及疏导方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其他绕行路线交通压力,道路不能进行全幅断交施工,所以采用半幅断交施工方案,既维持原交通路线不变,利用分隔带变双幅双向通行为单幅双向通行。安全围护和交通疏导措施:施工区间采用封闭式施工方法,既用警示防撞水马和防撞桶将施工区间围挡,水马两侧粘贴反光警示膜,围挡顶部每间隔50m悬挂24V警示红灯,两侧放置警示爆闪灯及安全警示标志牌,施工区间两侧24小时专人维护、疏导,保持围档和安全警示标志的整齐和完好。道路两侧有行人车辆通行的路口,采用活动围挡,并安排专职人员24小时看守,保证行人及车辆的通行安全。半幅通行车道道路中间用用警示防撞水马和警示路锥将之分开,两侧车辆各行其道,保证车辆行人安全。在各个相关路口分别设置车辆绕行标志牌,施工路段两端200米范围内分别设置施工温馨提示牌、限速警示标志牌、安全警示标志牌、减速慢行告知牌等。同时与市交警支队取得联系,施工单位与之配合,共同进行交通管控与疏导,确保施工期间交通安全。如遇重大活动及现场交通路段由于车流量大半幅通行不满足通行能力要求造成交通严重堵塞时,立即启动交通堵塞应急预案,保证施工段落交通畅通。

  1、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⑴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⑵建立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⑶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胶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⑷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

  ⑸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架设和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的规定。

  ⑹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⑺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分级保护。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气元件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各类开关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需统一样式,统一配置,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所有配电箱必须使用定点厂家的合格产品。

  ⑻工地所有配电箱都要标明箱的名称、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

  ⑼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然出事。

  ⑽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的TN-S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⑾在采取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⑿为了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确保现场的照明不中断,配电箱内的动力开关与照明开关必须分开使用。

  ⒀开关箱应由分配电箱配电。严禁一个开关控制多台用电设备,每台设备应有各自开关箱,以保证安全。

  ⒁配电箱及箱内不得放置建筑材料和杂物。

  ⒂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⒃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它所控制的电气设备相距不得超过3米。

  ⒄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有专人负责。

  ⒅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2、物体打击事故预防措施

  ⑴认真执行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克服麻痹思想,人人有责消除物体打击伤害事故,牢固树立“三不伤害”和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

  ⑵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间不得嬉闹、开玩笑,以免影响注意力。

  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生产现场或作业场所,应按规定着装,不得穿高跟鞋、凉鞋、拖鞋、背心、短裤,不允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

  ⑷安全防护措施要齐全得力,安全注意事项要有针对性,现场监护人要坚守岗位。

  ⑸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标志及必要的围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⑹使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熟知设备特性,掌握操作要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⑺多人作业时,必须指定一人为安全负责人。

  3、车辆机械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⑴加强机驾人员安全教育,定期对机驾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并考核。

  ⑵加强机驾人员机械操作技能培训,提高操作人员操作水平,减少因操作不当造成的机械事故发生。

  ⑶严禁“三违”现象发生,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驾驶。

  ⑷加强班前检查制度,车辆使用前必须对转向、制动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病机、病车”施工上路。

  ⑸操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车辆倒行时,注意观察机械轮边距,以防侧翻、后翻等机械事故发生。

  ⑹加强安全考核与淘汰制度,激励操作手提高自身意识及操作驾驶技能。

  ⑺对机械车辆要定期保养、维修,保持良好运行状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和调试,消除机械设备的不安全因素。

  ㈡、预警

  ⑴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进行预警培训。

  ⑵发现不符合施工规范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险情;或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电器漏电触电事故、机械车辆伤害事故、火灾事故、物体打击事故等情况按信息报告与通知程序进行汇报。

  ㈢、信息报告与通知程序

  发现上述险情后,立即通知现场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现场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应迅速采取措施,撤离人员、确定可能波及范围并设置警戒,同时报告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进行现场指挥和协调,并根据现场情况向上级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安全监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汇报和求得援助。如在非工作状态发现险情,发现者应迅速直接向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从外部获取的有关周边险情后,获取人应立即向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确认信息属实后,及时通过广播等快速手段告知全体作业人员,并组织相应的预警行动。在接到事故救援电话后,询问事故地点、事故类型、事故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向安全副经理和事故救援小组汇报,并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救援。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应在1小时内按程序上报,要将事故地点、事故类型、事故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向高监办、指挥部进行报告,并在事故救援结束后,将事故详情进行及时详细汇报。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同时按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条例的具体规定处理上报当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组织,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单位、时间、地点、伤亡人员情况,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等。

  五、应急响应

  ㈠、响应分级

  超出本级应急救援能力时,要及时上报,进行扩大应急。凡上一级应急救援响应启动的同时,下一级应急救援响应也要启动。

  ㈡、响应程序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报告或拨打项目24小时值班电话,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或值班人员应立即向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事故简要信息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如果是火灾事故,必须同时拨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2、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根据本预案适用范围进行判定,如符合则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通知各副组长及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组长,通知各施工分部组织救援力量到达事故现场。同时向公司以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3、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组长应立即通知本小组各成员,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携带相关应急物资按要求到达指定地点,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按各自职责分工及相关应急处置措施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副组长应到达现场指挥,协助、协调、指导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及各方救援力量做好抢险救援、安全疏散、现场救护、现场警戒等工作,并及时向高监办、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公司以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汇报事故应急救援最新动态,并向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传达其相关指令,统一协调应急资源。

  ㈢、应急结束

  1、应急解除判别指标

  ⑴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处置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标准;

  ⑵危害已经消除,对周边地区构成的威胁已经得到排除;

  ⑶现场抢救活动(包括搜救、险情及隐患的排除等)已经结束,被紧急疏散的人员已经得到良好的安置或已经安全返回原地。

  2、应急结束程序

  ⑴应急结束后,项目安全主管部门即安全部在24小时内按照公司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编制事故简况报告并填报相关事故报表,经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后上报。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人数,伤亡人员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调查、善后组织工作及初步分析的原因等。

  ⑵安全部应配合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置,并在30日内将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及有关资料上报总监办、指挥部、公司。

  ⑶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分析;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⑷向事故处理小组移交资料内容包括: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物证、人证材料;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等。

  六、后期处理

  1、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善后安置组应按照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部署,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安定,及早消除事故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努力消除事故带来的各方面影响。

  2、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还须组织对应急救援行动进行详细总结分析,对本项目的救援力量进行评估,对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修订,并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七、保障措施

  ㈠、通信与信息保障

  项目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成员必须保证应急救援所需的通信设备、工具正常,并24小时畅通。各应急救援机构人员以及当地医院、救援机构。

  ㈡、应急队伍保障

  本项目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由项目主要领导组成,指挥中心办公室为项目安全部,下设5个应急救援工作小组由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现场人员组成,各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㈢、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项目安全部应按照本应急预案配备相关应急物资,建立责任人清单,明确贮存地点,并定期检查,保持状态完好。主要应急物资包括:

  1、救护人员的装备:安全帽、防护靴、防护手套、安全带、安全绳、救生衣,防毒、防尘面具,雨衣、雨鞋等;

  2、消防器材:干粉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桶、铁锹等;

  3、通讯器材:移动电话:原则上每个管理人员一人一个;

  4、其它物资:救生网、担架、手电筒、编织袋、工字钢、探照灯、喊话喇叭等。

  ㈣、医疗保障

  由于本项目所处省道出海路抚宁县杜庄镇附近,距离秦皇岛市抚宁县柳江医院较近,因此安全保卫部与相关医疗机构保持联系,确保伤者能得到有效救治,现场救护组应清楚了解医院地址及最便捷路线、联系电话等。

  八、培训与演练

  ㈠、培训

  1、项目安全部应制定相关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2、项目开工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针对应急预案对项目各应急组织成员进行培训,并将应急预案予以公布。

  3、项目安全部应半年组织一次全体人员应急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⑴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等安全技能。

  ⑵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隐患,异常情况的鉴别及上报、报警(包括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

  ⑶事故的应急处理,紧急情况下各类人员的防范措施,各种救援器材和工具使用知识。

  ⑷现场自救与互救知识,防护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

  ㈡、演练

  ⑴在项目开工后,项目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结合本项目特点按工程内容分别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演练至少组织一次并根据工程进展不定期举行,当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

  ⑵应急救援演练前,安全部应做好详细的策划工作并编制具体演练方案,针对演练的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组织方式、情景模拟及需注意的安全事项等提前进行安排和要求,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效果及时进行总结,并对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对存在问题予以修订完善,保存相关记录、影像资料。

  九、周边可用资源及联系方式

序号周边资源联系方式用途备注
1匪警110治安事件报警救援
2火警119火灾事故
3医疗120人员伤亡急救和救援
4道路事故122道路事故报警
5气象121气象信息
6查号台114电话号码查询

  十、项目部所有人员联系方式

达州片区高速公路专项养护工程项目经理部人员花名册
姓名职务电话备注
朱奕儒项目常务副经理13688044317
夏东项目副经理安全科长15198224789
李桥项目总工18708108050
贺正才工程科长15528802113
唐枭欢工程资料15281143286
田玉涛达万工区长18582316850
罗霜安全内外业18113007551
白德根综合办后勤13808048749
王轩沅工程现场13688260964
郭正豪安全现场15883595496
陈荣实验室15282297575
秦晓东工程现场18282730823
曹冰城工程现场15597027027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13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

  提升事故

  1.2 危害程度分析

  在煤矿生产死亡事故中,矿井提升运输死亡事故仅次于顶板事故而位居第二位,这主要是人员违章及作业环节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和环境安全保护措施有缺陷造成的。矿井发生的提升伤亡事故基本上可以分为作业人员自伤和人员收到意外伤害两种。立井提升主要用于升降人员、运送设备物料、矿井排矸、提升煤炭,立井发生的事故有断绳、蹲罐、过卷及人员物体坠落、物体打击、火灾、其他伤害等。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救援工作要把抢救遇险人员生命放在首位,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总指挥负责指挥、协调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副总指挥及有关部门科室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现场自救互救和等待救援相结合,充分发挥现场人员自救互救作用。现场无法安全自救互救时,遇险人员要树立信心,等待救援。

  (4)预防为主,科学救援。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救援与预防相结合。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条件,提高救援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水平,增强井下职工应急救援意识和能力并发挥其作用。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灾害预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3.1.1总经理、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负责组织实施“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每季度亲自组织检查灾害预防的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以保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及隐患。

  3.1.2总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工程师对预防灾害事故负技术责任,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并贯彻“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负责每季度对本计划进行修改、完善。

  3.1.3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对预防灾害事故负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本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及各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落实情况。

  3.1.4其他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本计划及业务保安责任制,对分管业务范围内预防灾害事故负责,督促所分管业务部门按本计划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3.1.5生产技术部的职责及任务

  贯彻有关矿井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政策、三大规程、《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设计规范要求正确设计,从设计上要保证工程设计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负责“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相关的管理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掌握规程的执行情况,正确地协调安全生产。

  具体负责井下顶板、水、运输等事故“预防措施”的监督落实,及时安排施工单位落实好预防措施。

  负责运输管理。

  负责地测防治水管理,负责制定并落实防治水设计、措施及计划。

  3.1.6调度室的职责和任务

  对生产中出现的灾害事故要迅速掌握情况,并按有关程序及时汇报,并在有关领导指挥下,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命令,迅速调动人员、材料、设备、车辆,组织救灾工作。

  负责牵头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中有关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保证技术措施齐全、有效。负责协调并监督各有关单位把水、火、瓦斯、煤(矿)尘、顶板等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进一步落到实处;

  负责督促落实各单位抢险救灾储备材料的储备情况。

  负责落实雨季三防冬季三防计划相关内容的实施工作。

  牵头组织矿井救灾演习。

  3.1.7通风管理部的职责及任务

  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及《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

  负责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瓦斯、火灾、煤(矿)尘、煤与瓦斯突出的“预防措施”组织实施及督促落实,保证通风、瓦斯、火灾、防尘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牵头制定矿井反风演习措施,编制“演习实施报告”。

  矿井发生灾害时,要协助矿总工程师提出在通风方面要采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负责井下火工品的管理,负责矿井井下爆破工的统一管理;负责爆破使用的发爆器、爆破母线的统一管理、发放;瓦斯检查员参与“三人连锁放炮制”的实施;负责对施工单位协助参与爆破人员进行培训及证件的发放。

  负责爆破作业过程中灾害预防措施的监督落实。

  负责对监测监控系统的监督工作。

  负责按照防火要求编制井下防火措施,落实井下各配电点、材料库等场所要按要求配齐灭火器材。

  3.1.8机电管理部的职责及任务

  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分管的“预防措施”组织实施;牵头全矿的机电管理工作(机电技术管理、机电安全、机电质量标准化等)。负责协调各单位之间机电工作存在的问题。

  负责供电管理,使之安全可靠、正常供电,并根据实际情况按时绘制供电系统图及电气设备布置图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

  保证矿有的大型设备、供电设备日常维修和保养,达到设备完好,不失爆,正常运行。监督施工单位的大型设备管理,达到完好要求。

  负责督促监测监控队对监测监控系统的仪表仪器按规定校验,负责牵头矿井安全监测监控业务指导,监督按照《安全监测规范》设置监测探头,并按标准进行管理。

  负责督促监测监控队建立安全监测数据库,将安全监测获得的信息反馈到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督促监测监控队井上、下通讯畅通无阻。

  负责各种高压供电设施的电气保护检验工作及冬季三防、雨季三防计划相关内容的实施工作。

  参加重大机电事故的追查、分析工作。

  3.1.9安全监察部的职责及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要求、指示、指令、通知等。对各单位各部门煤矿三大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负责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所涉及到的“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各部门、各单位“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实施和落实,并按有关要求进行考核。

  负责对生产中出现的各类事故,要及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追查,充分吸取教训,避免同类事故发生。

  牵头负责矿建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

  负责监督各类隐患的落实及处理。

  负责编制事故案例及预防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下发矿属各有关单位,做到超前防范。

  3.1.10保卫科

  负责监督地面消防仓库配备的防火、防洪等设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督促物资供应部门落实消防器材的购置。

  建立健全地面消防网络,负责制定地面防火措施,落实各项消防措施。

  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3.1.11 计划财务部的职责及任务

  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落实。

  3.1.12 土建工程部的职责及任务

  根据地面防排水要求,具体落实疏水、防洪和排水系统工程,修筑堤坝、沟渠或采取其它防排水措施,确保地面防洪安全和地面水不流入、渗入井下。

  负责落实建设安全“三同时”。

  3.1.13 后勤管理部的职责及任务

  负责全矿水源日常管理。

  负责所辖管理范围防火措施的落实。

  3.1.13医疗急救站筹备办公室

  负责灾害发生后的人员抢救工作,按规定配备急救器材和急救药品,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一旦有人员负伤能及时抢救,要保证上井人员能够及时得到治疗。

  3.1.15 物资供应部

  负责按有关规定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的保养,保证完好并及时供应。负责爆破材料库矿用爆炸物品的保管、领用、退库的管理。

  3.1.16 行政办公室

  负责事故应急的车辆协调工作。

  3.1.17 工会

  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3.1.18各部门、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学习“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要求做到人人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使每个职工真正熟知在自身工作范围内发生水、火、瓦斯、顶板等各种事故时,都能够采取相应对策,并能够迅速、准确地撤离事故现场。

  3.1.19 施工单位具体负责落实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预防措施,发生事故后根据公司的命令,参与事故抢险工作。

  负责将所属各施工队把水、火、瓦斯、煤(矿)尘、顶板、运输等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职责和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并实施监督。

  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要在规程措施中明确预防水、火、瓦斯、煤尘、顶板、运输、瓦斯监测监控等重大事故的措施,要在规程措施中明确各作业地点工作人员的避灾路线,做到安全可靠、万无一失。

  施工单位负责人每季度亲自组织检查灾害预防的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3.1.20 各单位还应对本单位的安全设施等进行经常性自查,保证完好有效;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各自分管的“预防措施”的实施。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1)建立健全提升管理制度,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

  (2)严格落实提升质量检查制度,发挥各级的检查作用,及时处理运输隐患。

  (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由专职机构对提升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并实地进行各项保护试验。

  (4)操作人员严格落实操作规程,进行开机前检查试验。

  4.2 突发事故前的预兆

  4.2.1.1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或钢丝绳安全系数不能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钢丝绳断丝磨损、锈蚀超过规定;松绳、过卷、过速、限速等保护装置失灵;在特殊情况下钢丝绳打弯、挤压、撞击变形、重物砸击或受猛烈拉力伸长而不能及时更换;摩擦轮多绳提升钢丝绳各绳张力不均或不按规定更换等。

  4.2.1.2制动装置不符合规定;液压站油质过滤不良,杂物多,回油管堵塞造成回油不畅、阀组拒动致使不能可靠制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电气制动失效;超载运行引起制动失灵;摩擦式提升机钢丝绳打滑;人的不安全行为等。

  4.2.1.3操作或防护不当、保护失灵、管理不善、违反规定等造成人员、设备、矿车从罐笼坠入井筒的事故。可能导致设备损坏,人员伤亡。该事故可能发生在上下井口人员乘罐时,也可能发生在人员、设备、物料提升过程中。

  4.2.1.4机电设备不防爆、无“MA”标志或存在失爆现象,电气设备不完好、电缆不阻燃、老化、短路或电火花等引起的电气火灾,可能导致电气设备损坏、人员伤亡。该事故发生地点为车库、上下井口或井筒。

  4.2.1.5由于防护不当、设施不健全(如冬季无暖风设施,井架、井筒结冰坠落伤人)、违章作业等在井口或井筒坠物导致物体撞击事故。

  4.2.1.6在立井提升过程中还可能存在触电、雷击、突然失电、过速提升容器卡阻,带绳下滑等危险、有害因素,造成设备损害,人员伤亡。

  4.3矿井提升事故预防措施

  4.3.1绞车司机、信号工必须按照规定配备齐全,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4.3.2为防止过卷事故出现,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4.3.2.1井口到位开关、磁钢固定牢固,无脱落,性能可靠,确保到位停车。

  4.3.2.2每日对过卷、闸间隙、过速等保护进行试验,确保保护设置或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4.3.2.3每周检查井筒减速点开关,保证提升过程减速可靠。

  4.3.2.4定期更换提升机制动系统液压油,清洗制动闸、系统阀组,保证制动系统安全可靠。

  4.3.2.5加强对提升系统各岗点的岗位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岗位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素质,杜绝人为误操作。

  4.3.3为预防提升钢丝绳断绳及坠罐事故,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4.3.3.1确保提升钢丝绳日检时间和日检质量,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定期更换提升钢丝绳。

  4.3.3.2加强提升机的维护和检修,避免提升机出现紧急停车。

  4.3.3.3杜绝井筒坠物的发生。

  4.3.3.4加强滚筒摩擦衬垫的检查,保证钢丝绳间的张力差不超过10%。

  4.3.3.5定期检查钢丝绳张力平衡装置,确保工作状况良好。

  4.3.3.6定期检查托罐装置和防过卷、防过放装置,确保其完好。

  4.3.3.7每天要对提升容器的连接装置进行检查,并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探伤试验,有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4.3.3.8制动系统的制动力距、空动时间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检查、校验。

  4.3.4为预防平衡尾绳断绳事故,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4.3.4.1确保平衡尾绳周检时间和周检质量,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定期更换平衡尾绳。

  4.3.4.2杜绝井筒坠物的发生,定期检查分绳木。

  4.3.4.3加强对提升系统检修,避免过卷、过放事故的发生。

  4.3.4.4及时排干井底积水,清理杂物,避免井窝杂物缭绕平衡尾绳。

  4.3.4.5加强提升系统各岗点人员的巡检力度和巡检质量。

  4.3.5为预防主提升钢丝绳滑绳事故,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4.3.5.1加强检查滚筒衬垫,摩擦衬垫摩损及摩擦系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4.3.5.2提高对提升机安全保护装置的检修质量,保证二级制动性能可靠、动作灵敏,保证提升机运行过程中紧急停车时二级制动可靠。

  4.3.5.3下大件时,要严格按照提升机最大允许提升重量对下大件重量进行限制,并对空罐进行配重,同时严格按规程要求控制提升速度。

  4.3.5.4加强对钢丝绳的日检、井筒装备的定期检修,保证提升系统工作可靠。

  4.3.6为预防卡罐事故,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4.3.6.1每天对立井上下井口安全门、摇台、阻车器、罐笼及推车机与提升信号间的闭锁进行检查、试验,闭锁应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

  4.3.6.2每周对立井井筒装备检查一次,保证运行罐道及稳罐罐道无松动,罐道接头间隙、错茬符合要求。

  4.3.6.3每年对立井井筒罐道间距、罐道变形、锈蚀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测量、检查,确保罐道安装质量。

  4.3.6.4每天要对罐笼的罐耳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可靠。

  4.3.6.5冬季,井口加热设施必须保证正常运行,确保井筒温度符合规定

  4.3.7为预防罐笼内人员、车辆安全事故,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4.3.7.1上下人员时,罐笼必须设置完好、可靠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罐帘,并保证规范使用。

  4.3.7.2、罐笼运行时,罐内人员身体的任何部位和随身携带的工具,不得伸出罐笼或靠近和接触运行部位。

  4.3.7.3、上下车辆时,必须使用完好可靠的阻车装置将车辆进行可靠稳阻。

  4.3.7.4、一般不得单独上下零散材料、物件等,确实需要时,应经把钩工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放置稳固、可靠,方可进行。

  5 信息报告程序

  5.1事故信息来源

  作业人员发生矿井提升事故时,要在第一时间向综合调度室报告事故情况,调度室要立即向矿领导汇报,并通知机电部、运行工区、调度室,对提升事故情况进行侦查。

  5.2信息报告

  发生矿井提升事故后,要核实矿井运输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情况和被困人员数量,矿井提升事故发生时间、范围等信息,事故情况迅速报告晋煤集团值班室,晋城市安监局值班室和有关单位。

  综合调度室接到发生矿井提升事故信息后,通知公司应急指挥部成员、应急救援相关人员到调度中心集结待命。

  5.3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矿领导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公司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胡底煤业应急预案响应程序,公司综合调度室自动转换为矿井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公司应急指挥部成员和应急工作组人员立即到指挥中心集合,根据人员在位情况,明确指挥部、各应急救援工作组的具体组成人员,部署事故救援任务,实施应急救援。

  6 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可能伤害人员的数量,依据胡底煤业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中确定分级响应原则,确定应急响应级别。

  政府级:在确认矿井运输事故伤害人员在10人以上时,公司指挥部要按照规定程序向晋煤集团公司、晋城市安监局报告,并实施先期应急救援。

  公司级:在确认矿井提升事故受伤害人员在10人以下时,公司指挥部要按照规定程序向晋煤集团公司报告,并实施先期应急救援,同时报告晋城市安监局。

  矿级:在确认矿井提升事故无人员受伤害时,公司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应急救援,组织井下人员撤离。

  6.2 响应程序

  提升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向总指挥汇报,根据响应级别,启动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1应急指挥

  6.2.2事故应急救援处理程序

  6.3 处置措施

  (1)当发生提升运输事故时,迅速切断电源,设置警戒标志。

  (2)事故单位班区长得到事故情况及时赶到事故地点进行指挥应急处置,对受害人进行有效的救助。

  (3)现场的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积极有效的自救和互救。对于轻伤者应现场对其进行包扎止血,将其抬放到安全地带。而对于骨折人员不要轻易挪动人员,等待专业救助人员的到来。

  (4)调度人员接到事故汇报后,要及时做好车辆的调度和人员的接送工作。将伤员及时运到井口,副井底信号工要按伤员提升规定做好联络工作,及时将人员运送到地面救治。

  6.3.1自救互就

  (1)救援人员应按规定携带必要的救援工具。

  (2)在救助处置时要设置事故警示牌,禁止行人通过、禁止其它作业。

  (3)在进行抢险救援时,需切断电源、设置警戒人员、固定提升运输设备,以保证救援人员和遇险人员的安全。

  6.3.2处理事故时的注意事项

  ?

  7 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和程序

  7.1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

  (1)事故得到控制;

  (2)受伤人员得到救治;

  (3)死亡人员得到处置;

  (4)现场清理,无次生事故隐患;

  (5)抢修组人员进入现场,开始恢复生产维修作业。

  7.2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

  (1)应急救援指挥人员组织进行事故现场检查,确认符合应急结束条件;

  (2)抢修队伍进入现场、抢险人员离开现场,双方进行信息交接;

  (3)公司应急指挥部下达应急结束指令。

  应急结束后,公司应急指挥部对事故应急救援情况进行总结,对值班记录等资料进行汇总、归档,并起草上报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向晋城市政府有关部门上报。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14

  第一章综合预

  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要求,特制订检修一区事故救援预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组织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

  1、组织领导:组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成员:职能人员

  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1、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逐级上报。火警火灾拨打119请求救援。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但不管是哪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2、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向组长汇报。岗位人员拨打“119”救援电话请求救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根据着火部位、性质也可用现场备用的防火沙、土、水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变压器、油罐等用水冷却时,人要远离,严防爆炸伤人,待消防专业人员赶到后,在专业人员指挥下配合灭火。

  3、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现人员要立即向安全专管员、逐级上报后,还要通知120抢救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若伤者属擦伤、碰伤、压伤等要及时用消炎止痛药物擦洗患处,若出血严重,要用干净布料进行包扎止血。若伤者发生骨折要保持静坐或静卧。若发生严重烧伤、烫伤,要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以上。若伤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脏,待医生到达后立即送医院抢救。

  4、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同时停止设备运转,处理事故时,要有专人监护,严格执行检修程序和停送电确认制度,防止打乱仗,冒险作业。

  5、发生爆炸事故,要立即关闭爆炸源,若有人员伤亡,按人员伤亡预案救援。

  6、发生各类事故都要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分析。

  第二章专项应急预案

  1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立企业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孙秀义

  安全专管员:翟树林

  成员:王永波、赵树文、翟生、韩立光、刘俊华

  2企业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企业突发安全事故含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工程设危房安全事故、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安

  事故造成1人死亡、集体损伤3人以上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3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企业一把手负责制

  2、企业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组长

  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

  业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员工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企业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或视情节轻重追究法律责任。

  4具体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1、发生重大火灾安全事故,企业应指挥员工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组长、消防大队

  2、企业组织员工按顺序疏散,及时将员工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组织员工参与救火,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打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1、严禁超速行驶和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指挥员工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报组长、交警大队、保险公司。

  2、企业要迅速抢救受伤员工,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员工送至救治,及时报打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第三章应急处置方案

  为了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目的: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处置,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2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3事故报告程序:

  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事故岗位人员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向组长汇报。

  1、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应急救援机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和119报火警救助。

  2、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3、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负责指挥调动企业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4、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协助企业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在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5、不得随意拖延和瞒报,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6、应急救援小组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的调查,企业办做好伤员医疗及善后工作处理,事故单位抓紧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7、根据生产现场的特点,特确定以下为可能引发生产事故的类别:

  1灼伤;

  2高处坠落:包括从行车、架子、卸料平台、屋顶坠落以及从平地坠落地坑等;

  3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4物体打击:指落物等碰伤伤害;

  5火灾爆炸;

  6中毒、中暑;

  7车辆伤害;

  8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等。

  8、应急准备中应遵循的原则:

  1工作前应制定好防止发生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可能发生事故现场应配备的器材;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2加强业务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应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

  3根据作业场所、储存、运输物品的数量、品种的不同,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应急器材。应急器材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15

  1总则

  1.1目的

  为应对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事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和完善应急响应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我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3工作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快速、有序的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到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和范围:

  凡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适用本预案。

  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2.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和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2.2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的副市长、市委委办主任、市政府办主任、市安委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目督办、市总工会、市团委、市妇联、市维稳办、市发改局、市信访局、市教体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林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科技局、市广电局、市卫计局、市扶贫移民工作局、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市防灾减灾局、市政局、市项目促进中心、市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警戒保卫组、现场救援、医疗救护、环境监测、物资供应、善后处置、维稳处置、宣传报道9个组,其主要职责是:

  2.3.1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各项工作。由安监局和行业监管部门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2警戒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实施工作由公安局牵头,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3现场救援组:根据事故类别由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其职责和权限是执行总指挥的命令,组织指挥前方救援,反馈现场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如情况紧急来不及报告,可先行处置后报告。

  2.3.4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抢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紧急调用救护所需药品。实施工作由市卫计局牵头负责,各乡镇卫生院配合,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5环境监测组: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别,利用各种环境监测设施,及时对有毒有害物质给空气、水源、人体、动植物、土壤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其它危害,迅速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实施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牵头负责,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和部门配合,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6物资供应组:根据事故类别,协调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街道)或企业提供各类应急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膳食,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实施工作由市政府办牵头,财政局、发改局、经信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配合,具体工作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7善后处置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长、副指挥长的统一安排部署,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工作组,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组织开展事故单位及其所在乡镇、部门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善后处理动态。

  2.3.8维稳处置组: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及时消除事故可能导致的稳定隐患,防止死伤者家属过激行为发生。由市维稳办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9宣传报道:负责引导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由宣传部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

  2.4.1指挥部职责

  2.4.1.1发布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4.1.2按照《预案》程序组织、协调、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2.4.1.3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2.4.2办公室职责

  2.4.2.1按照指挥长、副指挥长安排,协调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救灾;

  2.4.2.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在指挥部领导的安排下,完善应急预案;

  2.4.2.3配合上级部门抓好事故调查、处理的协调工作;

  2.4.2.4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2.4.2.5组织对《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2.4.3通讯联络

  见附件《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通讯联络表》

  3.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3.1事故报告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3.1.1立即将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向110或119紧急报警,同时报告市委应急办、市政府应急办和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市安监局)及归口管理部门。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10分钟内向总指挥及副总指挥长报告。

  事故应急上报和联络电话和传真

  市委应急办电话和传真:2874366

  市政府应急办(市防灾减灾局)电话:2876778传真:2876779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和传真:2832844

  3.1.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3.1.2.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报告人;

  3.1.2.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

  3.1.2.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3.1.2.4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3.1.2.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3.1.3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对外报告和公布,由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

  3.2事故现场保护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进入事故现场的部门在组织抢险救援工作的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记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4.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立即组织开展工作,指挥部及下设各组有关负责人要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4.2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要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3公安部门要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4卫计部门要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医药公司要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险配合工作。

  4.5发改、经信、交通运输等部门在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下,要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5.其它事项

  5.1本《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5.2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5.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各成员单位应结合实际和本行业特点,制定出相应切实可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应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5.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需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无理阻拦或拒绝。有关部门接到指挥部下达任务后,因玩忽职守,应提供的物资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而延误时机,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5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所在地党政一把手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5.6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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