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3-06-23 11:09:00 [第七单元]写一篇读后感 我要投稿

【实用】读后感的作文锦集6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作文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读后感的作文锦集6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我无意中领到了一本《蒂莉阿姨的魔法箱》,看到这本书十分高兴。因为之前我陪弟弟看过这本书,这本书我十分了解。书里讲到主人公大卫有一个十分疼爱他的蒂莉阿姨。他们一起生活,十分亲密。他的爸爸在巴西出差,妈妈又经常出去。所以他对蒂莉阿姨十分依赖。有一次,大卫出了车祸,在医院住着,蒂莉阿姨天天给他讲故事。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爱是无私的.,爱是伟大的,爱是神圣的,它让两个没有多少交集的人成为了胜似亲人的“好伙伴”,他们一起生活。可见爱的力量是无限的。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超越生死的友谊》是动物小说之父西顿写的“西顿动物记”系列中的第10个故事。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只重情重义的小狼“威尼”悲惨一生的故事。

  小狼的家人都被射死了,成了孤儿的小狼,在酒馆的院子里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人们都拿他消遣取乐,用棍捅它,连狗也欺负他,身上每次都被折磨的遍体鳞伤。只有小男孩吉姆可怜它、照顾、保护它,他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可是吉姆生病了,威尼寸步不离的守候在吉姆的旁边。温柔的添他的脸颊,听吉姆说他的心里话。吉姆因病去世了,威尼不停地舔着他冰凉的手背和脸颊,人们怎么也赶不走他,拉不开他。下葬时威尼流出了难过泪水,人们都被他感动了。想念吉姆的'小狼痛苦欲绝,整天都陪在吉姆的墓旁,绝不离开。

  威尼在晚上出去觅食,掠走鸡鸭鹅羊,还攻击醉汉和狗,因为醉汉和狗给它留下了抹不掉的伤痛。但是它从不攻击小孩还保护小孩。但是威尼还是躲不过兄弟姐妹一样的命运,最终被抢杀死了。

  我觉得小狼很可怜,对欺负小狼的人感到愤怒,想胖揍他们一顿。小狼在吉姆生病时陪伴他,吉姆死后冒着生命危险也在墓地陪着他。威尼真是一只即勇敢又非常重情重义的狼。小狼对吉姆的友谊超越了生死,真让人感动。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今天终于把《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看完了,我怀着极其复杂难以捉摸的情绪,开始写这篇读后感。

  从学校里接到涛哥阅读任务的时候,我并未在意,单纯这个题目也未深究,等到读到一半的时候,哦!才感觉到了葬礼-死亡的气息。主人公新月那甜美的笑容和脱俗的气质深深地攫住了我的心。我就想如果我会画画该有多好,把她那种超凡的微笑画出来,可是我又不忍,无奈,任何画笔都难以描摹新月那种美,还有那淡淡地忧郁。

  一代人,一家人,一个时代,两个民族。

  梁亦清,韩子奇,梁君璧,梁冰玉,韩天星,韩新月,这个穆斯林家庭;奇珍斋,“博雅”宅,燕大校园,这几个地方是主人公魂牵梦绕割舍不断的根基。哦,对了,还有楚雁潮,这个谈吐儒雅,细心热烈的年轻助教。

  一个人的生命难道如此脆弱吗?为什么灾难要一次又一次降临在这个纯洁美丽的十八岁女孩身上?为什么要让亲人离散,白发人送黑发人?韩子奇悲伤,韩太太悲伤,楚老师悲伤,悲伤的不应该仅仅是他们,还有那个时代!

  白手起家的小奇子,为了报恩,与师傅之女梁君璧结合,共同撑起了摇摇欲坠的家。但是,什么是爱情一直在韩子奇的心中打了一个问号。他只知道报恩报怨,从未体会过什么是真正的爱情,直到梁冰玉病重时的那一刻,当两双手相握,两颗心紧贴时,已到中年的已经有了妻室子嗣的韩子奇和正在青春热血的梁冰玉相爱了,这是一次不畏世俗的相爱,并且新月诞生,成为他们爱情的结晶,也是他们爱情的牺牲品!可怜的新月两岁便离开了生母,可爱的新月无忧无虑地成长,成长为老师眼中的得意门生,爸爸眼中的掌上明珠,得到了好姐妹陈淑彦所认为的“幸福”。要强的她没有填写第二志愿,直接考入了燕大,当然,也是她的“小姨”曾经就读的学校。她在二十七斋有了好姐妹,她在备斋有了亲爱的老师,爸爸是国家干部,哥哥是工厂工人,虽然不是非常富裕,但是在别人眼中也是相当perfect了。(起码我读到那里的时候是这么想的)

  然而故事却不会朝着完美的方向发展,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波澜呢?我记得是这样的:天星操办婚事需要钱——韩太太逼迫丈夫卖掉乾隆翠——韩子奇重见乾隆翠悲愤交加意外出车祸——新月着急见爸爸心脏病发——新月在哥哥婚事后情加重——楚老师表白——韩太太阻止——姑妈突然离世——新月病危——新月抱憾而死——博雅宅覆灭——韩子奇离世——“小姨”回家,却是物是人非亲人离世——完

  还记得楚老师说过的话:“爱就是爱,它是人类自发的美好情感,我因为爱你才爱你,此外没有任何目的!不要用‘自我牺牲’这样的词藻来贬低我,我们双方都不是祭坛上的羔羊,我们付出了爱,也得到了爱,爱得深沉,爱得强烈,爱得长久,这就是一切!”

  我今年才18岁,我不懂什么叫爱情,当然更没有体会过。当我看到这段话的时候,我震惊了,不是因为它有华丽的辞藻,是它炽热的感情和真挚使我感动,爱不是自我牺牲,爱不是怜悯你,因为爱所以爱,不含任何的动机或者其他。

  ——当爱情叩动她的心扉的时候,却感到迷茫,“老师,这就是……爱情吗?我们之间是爱情吗?”

  望着这个纯真的少女,楚雁潮的心在颤抖:“新月,”他说,“爱情,是人类最美好的感情,当两颗心经历了长久的跋涉而终于走到了一起,像镜子一样互相映照,彼此如一,毫无猜疑,当它们的每一声跳动都是在向对方说:我永远也不离开你!那么,爱情就已经悄悄地来临,没有任何力量能把它们分开了!”——

  这是楚老师向新月表白时说的话,也许会有人认为这是一个老师给他病重的学生的安慰,是同情。前面我已经说了,他们的爱不存在同情或者怜悯,不允许梁君璧这种人来玷污。“一日为师徒,终生为父子。”老话说的没错,但是在这对炽热地向往事业与爱情的年轻人面前,不是所谓人们口中扯不清道不明的师生恋,而是对爱情的执着与追求!这份感情是梁君璧一辈子无法体会到的.,这是梁君璧的悲哀,也是封建传统妇女受生活逼迫的那个时代的悲哀!试想一下,多么青涩的面庞,当爱情撞击她的心扉的时候,她是何等的激动和忐忑,“老师,这就是……爱情吗?我们之间是爱情吗?”

  唉!我知道,新月不想走,她有她所热爱的事业,她有她所热爱的姐妹和亲人,她有她所思年的生身之母,更有她的爱——楚雁潮。但是没人能够救她了,包括她的楚老师,她受的苦还不够吗?!为什么这么多的身世迷茫这么多的冷嘲热讽要压在一个柔弱而又表面坚强的肩膀上!?公平吗!?

  偌大的北京城,偌大的中国,浩浩荡荡的历史洪流,不会铭记这个不起眼的小丫头,时代的脚步不会因为她而停留,甚至连她的“拉赫”(坟墓)后来也夷为平地。所有的这一切好像不是为了这个姑娘而准备的,她悄悄地从伦敦的产房里来,又悄悄地从简陋的“旱托”(尸床)走,留给世人什么呢?

  她热爱的翻译事业,她陶醉的小提琴《梁祝》,她的爱,也都随着临走前不安的喘息和羸弱的身躯一并进入了泥土。接受真主的审判,相信她一定能进天园的吧!摁,一定的!

  在这里,我不想大谈特谈见解,更不敢对爱情下个定论,只能浅薄的说一下我的理解。亲情爱情友情,人是感情动物,不能像老子庄子所倡导的那样“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而是生活在集体环境里,需要情感来浇灌,接下来就看处理这些感情的方式了。

  韩子奇性格难以捉摸,他可以让在牛津大学就读过的妹妹深爱,他可以让奇珍斋重现往日辉煌,他是玉王,是同行中的佼佼者,但同时他的懦弱和反复令梁冰玉愤而离去,令新月屡次受“妈妈”的伤害,对梁冰玉和梁君璧来说,他不是个称职的爱人,对新月天星,他也不是个称职的父亲。

  梁君璧是个封建家长制度的代表,她亲手筹划断送了儿子天星的幸福,而且亲手把新月送上了绝路,这一切的一切足以使真主愤怒,但是她却执迷不悟,一心以为自己这是为孩子好。难道她的命令比儿子的幸福更重要?她的面子比女儿哪怕是说外甥女的性命更重要?糊涂!

  韩天星那种性格外弱内强,是个有责任心的老实人,他顾家顾父亲顾母亲顾妹妹,但是为什么不果断制止母亲对新月的偏见?(当然,我说这些可能肤浅了,我暂时未能真正理解更深层的原因,我相信作者霍达前辈一定有她自己的写作目的的。)

  而最perfect的新月却是一个最最最弱势的人,把光辉集中在一个最柔弱最容易摧毁的人身上,可能也是一种手段吧!她清纯可爱,我看来是那种不施粉黛便能使周围的人神清气爽的女孩儿,楚老师谈吐文雅,而又积极上进,他表面的文静衬托的是内心的刚强与炽热,他热爱诗人拜伦,尊敬导师重视执教,又不放弃自己额外的翻译梦想。鲁迅的《铸剑》开始翻译的时候,新月刚跨入燕大,是何等的活泼可爱健康,而当故事新编中最后一篇《起死》结束的时候,新月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早早的告别了这个世界,这个令她留恋又使她心生畏惧的世界,走时带着生母不曾见面的遗憾和对爱情的希望。

  《起死》中:“庄子为什么要给五百年前的骷髅‘起死’?”

  “也许,是要他重新生活一次。人生虽然艰难,生命毕竟可贵。庄子认为人生应该像鹃鹏展翅,扶摇而上九万里,绝云气,负青天!”

  那么,请你再给新月起死吧!!!!!

  悠扬的小提琴在回族公墓响起,一首《梁祝》,或许在地下长眠的新月能够感受到楚老师那凄婉的琴弦吧……

  题外话:为什么悲剧才会让人铭记?《哈姆雷特》里的莪菲丽亚,《罗密欧与朱丽叶》里的朱丽叶,牛郎与织女,千百年来重复的一个话题——悲剧。或许悲剧才会引发人们对人类自身的思考,对时代的反省吧!写到这里不禁佩服这本书的作者——霍达

  感谢她写了这部奇书,有人曾说:“读一本书改变一个人。”今天,我宁愿接受这改变,受一次人格与智慧的“大净”。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窗边的小豆豆》是日本著名作家黑柳彻子的代表作,受到了各国人民的喜爱。

  《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了作者在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作者因淘气被原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人人都能接受的孩子,并奠定了她一生成就的基础。

  读了这本书后,我仿佛已经看到了一排排整齐的电车教室,小豆豆最喜欢的月票,那只咬掉小豆豆耳朵而又被小豆豆保护的茶色小狗,小豆豆可爱、活泼、开心的模样……

  这一幕幕象电影一样出现在我的脑子中,美代、朔子、阿泰、悦所爱子的故事,我太喜欢了。

  小豆豆和她的伙伴互相尊敬,美代是校长的三女儿,她和校长一样喜欢小孩子;朔子是小豆豆上学第一天的时候,见到的第一个同学,那天她穿了一个带着一个小兔子的连衣裙;阿泰总是不肯娶小豆豆做他的新娘,而小豆豆一样为他削铅笔;悦所爱子在小豆豆眼中总是一位文静稳重的小姐,但她却是一位一年级的时候就失去父亲的小姑娘;木青惠子可以饲养出在空中飞的鸡……

  读了这本书后,我想起了爸爸给我讲的一个故事:古时候有一个人叫周处。周处年轻时,为人蛮横强悍,任侠使气,是当地一大祸害。义兴的河中有条蛟龙,山上有只白额虎和周处一起祸害百姓。义兴的百姓称他们是三大祸害,三害当中周处最厉害。

  有人劝说周处去杀死猛虎和蛟龙,实际上是希望三个祸害相互拼杀后只剩下一个。周处立即杀死了老虎,又下河斩杀蛟龙。蛟龙在水里有时浮起有时沉没,漂游了几十里远,周处始终同蛟龙一起搏斗。经过了三天三夜,当地的百姓们都认为周处已经死了,轮流着对此表示庆贺。

  结果周处杀死了蛟龙从水中出来了。他听说乡里人以为自己已死而对此庆贺的事情,才知道大家实际上也把自己当作一大祸害,因此,有了悔改的'心意。

  于是便到吴郡去找陆机和陆云两位有修养的名人。当时陆机不在,只见到了陆云,他就把全部情况告诉了陆云,并说:“自己想要改正错误,可是岁月已经荒废了,怕终于没有什么成就。”陆云说:“古人珍视道义,认为‘哪怕是早晨明白了道理,晚上就死去也甘心’,况且你的前途还是有希望的。再说人就怕立不下志向,只要能立志,又何必担忧好名声不能传扬呢?”周处听后就改过自新,终于成为一名忠臣。

  不管犯下什么错误,只要肯改过自新,一样能受到别人的信任。

  三字经中说的孟母三迁的故事讲道,孟子是战国时期的大思想家。孟子从小丧父,全靠母亲倪氏一人日夜纺纱织布,挑起生活重担。倪氏是个勤劳而有见识的妇女,她希望自己的儿子读书上进,早日成才。

  一次,孟母看到孟轲在跟邻居家的小孩儿打架,孟母觉得这里的环境不好,于是搬家了。

  又一天,孟母看见邻居铁匠家里支着个大炉子,几个满身油污的铁匠师傅在打铁。孟轲呢,正在院子的角落里,用砖块做铁砧,用木棍做铁锤,模仿着铁匠师傅的动作,玩得正起劲呢!孟母一想,这里环境还是不好,于是又搬了家。

  这次她把家搬到了荒郊野外。一天,孟子看到一溜穿着孝服的送葬队伍,哭哭啼啼地抬着棺材来到坟地,几个精壮小伙子用锄头挖出墓穴,把棺材埋了。他觉得挺好玩,就模仿着他们的动作,也用树枝挖开地面,认认真真地把一根小树枝当作死人埋了下去。直到孟母找来,才把他拉回了家。

  孟母第三次搬家了。这次的家隔壁是一所学堂,有个胡子花白的老师教着一群大大小小的学生。老师每天摇头晃脑地领着学生念书,那拖腔拖调的声音就像唱歌,调皮的孟轲也跟着摇头晃脑地念了起来。孟母以为儿子喜欢念书了,高兴得很,就把孟轲送去上学。

  可是有一天,孟轲逃学了。孟母知道后伤透了心。等孟轲玩够了回来,孟母把他叫到身边,说:“你贪玩逃学不读书,就像剪断了的布一样,织不成布;织不成布,就没有衣服穿;不好好读书,你就永远成不了人才。”说着,抄起剪刀,“哗”的一声,把织机上将要织好的布全剪断了。

  孟轲吓得愣住了。这一次,孟轲心里真正受到了震动。他认真地思考了很久,终于明白了道理,从此专心读起书来。由于他天资聪明,后来又专门跟孔子的孙子子思学习,终于成了儒家学说的主要代表人物。

  我看了周处,学了三字经,再想想我刚刚读了的《窗边的小豆豆》我知道了,人的成就受环境的影响,受周围朋友的影响有多少大,也让我知道了,象小豆豆、孟子和周处一样,只要努力去学习,积极向上,一定会成为一个成功的人。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读了《圆明园的毁灭》我的心情有悲痛又有憎恨。还有自豪。

  圆明园位于北京西北郊,是一座举世闻名的皇家园林,其中的田园风光让人神往,它的建筑充满了诗情画意,里面收藏着最珍贵的历史文物和各种奇珍异宝。这样举世闻名的皇家园林是中国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这值得我们炎黄子孙骄傲自豪,为我国园艺术的辉煌成就拍手称赞。

  是啊,美好的'。有价值的东西让人爱不释手,可是这么美丽的皇家园林却让一群强盗毁掉,真让人痛心。我们在强烈的谴责强盗行径的同时,也应该进行自我反思,我们少先队员在旅游的时候,不保护环境,果皮。纸屑。塑料袋到处乱扔,还有的到一处刻字留名,让我们的旅游胜地伤痕累累。我们不应该这样,因为它们和圆明园一样也是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我们应该保护它。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在人类的奥运史上,有许许多多的杰出人物。最让我敬佩的人是王义夫。他从小就爱玩枪,从纸枪、木枪,直到父亲给他买了一支民用气步枪。他进了省队就开始刻苦地训练,顶着夏天炎炎的烈日,冒着冬季凛冽的寒风,他埋头苦练,心中只有准星和靶子。但是,王义夫也有“走麦城”的惨痛教训。1980年他去菲律宾参加亚洲射击锦标赛,以他当的水平和赛前状态,夺标的希望最大,谁知由于对气候的不适应加上操之过急,他竟然一塌糊涂地败下阵来。这一次失利让王义夫刻骨铭心。他总结了经验教训,继续努力,终于在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上一举成为冠军。最让人感动的是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王义夫内耳道发炎引起头痛头晕,一段时间以来身体疲惫虚弱。

  抵达亚特兰大时,他是被担架抬下飞机的。那几天在奥运村中他也是边训练边治疗。比赛时,他像是一名耗尽了体力和精力的马拉松选手,射出每一发子弹几乎都是慎之又慎,多次举枪瞄准又放下重来,直到有把握才击发。他在比赛中领先了对手3.8环,却在最后一枪时眼前突然一片漆黑,时间又所剩不多,只得凭着感觉打了最后不走运的一枪:6.5环,结果以0.1环之差失去蝉联冠军的机会。国际奥委会执委何振梁以及教练张恒很快走上去安慰他:“你已经尽了全力,大家认为你是好样的。”王义夫脸色苍白,喃喃自语:“我没有打好,最后一枪我什么都看不见了。”几分钟后,他休克倒在场地上。虽然王义夫这次比赛没有获得金牌,但他是我们中国人民心中的.英雄,是中国人民的骄傲!我从王义夫的身上看到了他的努力、刻苦和坚强,以后,我要把他当做自己的榜样来学习。最后,我祝愿北京奥运会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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