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4-02-10 11:26:12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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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篇[经典]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篇[经典]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书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所以热爱读书的人很多,当然,每一位热爱读书的人都会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这本书,作者是元末明初的罗贯中。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三国时期魏、蜀、吴、的故事,其领导人分别是曹操、刘备和孙权。三国之所以混乱,是因为东汉末年出现许多割据势力,其中魏国、蜀国和吴国是最具有实力的割据政权,他们相互制约,明争暗斗,让东汉以最快的速度灭亡,从而出现混乱的三国时代。

  这本书读起来的心情是紧张的,我还懂得了人心险恶,读起这本书,仿佛自己也进入了书里的战场上,读了这本书,我们不仅能了解历史,还能使自己的写作水平提高许多。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片段是第四十六回片段草船借箭,这一回主要是说周瑜因妒忌诸葛亮的才干,便想设计陷害诸葛亮。让诸葛亮在十天之内造好十万支箭,诸葛亮却说只需三天,于是诸葛亮在第三天大雾天的时候前往曹军水寨,利用自己晓天气、懂地理、识人心的`本领成功从曹操那里借到了十万支箭。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也是诸葛亮,因为他足智多谋、心胸宽广、顾全大局,我也要向他学习。《三国演义》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会把这本书珍藏好,将来让我身边的更多人去知道和了解到这一本书,同时,我也很感谢罗贯中创造出了这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书是带我们走进知识大门的一把钥匙,书是带我们遨游智慧海洋的潜水艇,书是带我们走向光明,明白道理的领航人。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不仅内容精彩,引人入胜,还能让每个读过它的人都受益匪浅。

  《鲁宾逊漂流记》主要写了鲁宾逊在一次出海中不幸遇上了海难,一整艘船上只有他幸运地活了下来。后来他又漂流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在困境中他没有放弃,而是靠自己的双手和坚定的求生欲望存活了下来。在这二十八年在漫长时光中他靠自己的努力,自力更生,种小麦,做陶器,烤面包……在这过程中他还救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最后他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用木头造了一艘船。在1868年回到了祖国,如愿以偿地回到了家乡。

  这本书它告诉了我无论在怎样困苦的环境下都不能放弃,要坚强不屈,不能向命运屈服,不能向困难低头。我以前遇到困难只会逃避。还记得一年级时,我有一道题不会做,就空等着,等着老师来讲评,但是现在我会自己的.问老师,请教同学,直到自己真的弄明白了。

  阿斯图里亚斯曾写到:只有那些勇敢镇定的人才能熬过黑暗,迎来光明。那么我想说:只有像鲁宾逊那样有着坚强不屈精神的人才能承受一切黑暗迎来胜利的曙光。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这本书是我刚刚看完的,名叫《宝葫芦的秘密》,我对它爱不释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王葆的小孩儿,它很想拥有一个宝葫芦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一次偶然的机会,王葆终于得到了宝葫芦,让他变出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王葆一直在问这些东西怎么变出来的,宝葫芦却死活不说,因为这是它的一个秘密。在王葆去借《科学画报》的时候,突然,它就莫名其妙的变到自己的书包里,为了不让同学们发现,王葆只能躲着同学。原本以为能让自己心想事成的宝葫芦,原来都是骗三岁小孩儿的!因为:“直到有一天,王葆发现了宝葫芦的秘密,原来,这些变出来的钱、食物、玩具、工艺品,都是从别人那里‘偷’回来的”。王葆只能把这个事瞒着。可是纸是包不住火的,还是被发现了。情急之下,王葆被迫说出了秘密,说完之后王葆好像放下一个千斤重的`担子,异常轻松。后来,王葆被惊醒,噢,原来是个梦呀!

  我觉得王葆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他只是被自己的欲望蒙蔽住了双眼。只要王葆能踏踏实实的学习,成绩肯定不会差。

  我很喜欢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我们不能不劳而获,我们也不能像宝葫芦那样,为了讨好主人,为了讨主人的欢心就去偷别人的东西,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要付出辛勤的劳动,不能不劳而获。”

  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暑假里,老师向我们推荐了几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宝葫芦的秘密》等,本来我并不是特别喜欢看“白字文”,看也是三分钟热度,一会儿思绪就飞到九霄云外了。可是当我拿起这本书时就已经爱不释手了,它不仅讲得津津有味,而且绘声绘色。它就是——《宝葫芦的秘密》。

  书中有一位叫王葆的初中学生,他无意中拥有了一个神奇的宝葫芦。宝葫芦要飞机有飞机,要星星有星星。之后宝葫芦认王葆做它的主人。王葆每一次的想象都能变成真实的。王葆以为拥有了它就会很幸福,可谁知宝葫芦变出来的`东西都是偷别人的,还给王葆带来了麻烦。甚至有一次数学考试,宝葫芦竟偷了同学的试卷给王葆,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嘲笑。各种烦恼都扑向了王葆,他也非常的懊悔。正当他伤心的时候,妈妈叫他起床了,原来是一场梦。哈哈,结局是不是很惊喜呀!

  这虽然只是一场梦,但也让我们知道:做什么事情都要靠自己,自己也动手动脑,不能不劳而获。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过不劳而获的时候,就说我小时候吧。那时我也可以称做为呼风唤雨,要什么有什么,因为我有一个绝招——哭。我一哭,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就会给我买。后来爸爸给我送到了少林寺待了一个月。在那里哭也没有人会照顾你。在那个时候,我才懂得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真正含义,懂得了靠人人会跑,靠山山会倒的道理,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我们不能向往不劳而获的生活,要让自己成为一个爱劳动,珍惜别人劳动成果,诚实的孩子。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每当我打开书柜,总会看见那本我珍藏许久的一本书——《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让他们当上狼王,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的故事。

  每次读起这本书,我总是会泪流满面,我被母狼紫岚伟大的母爱深深地感动了。它为了梦想一次又一次接受打击,最后变得丑陋,还为了狼孙的安危与“金雕”同归于尽,母狼紫岚对孩子们的爱远远超过爱自己。我反复阅读这本书,上面的每个故事情节我都非常清楚。

  记得有一天晚上,我写完作业已经很晚了,我看爸妈都睡着了,便偷偷地关上门,打开灯继续阅读这本书,结果被妈妈发现了,她把我训斥了一顿,还说再也不给我买书了,我吓得赶紧钻进被窝睡觉了。但是我却做了一个梦:我来到“紫岚”生活的草原,亲眼目睹了“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的场面,然后我就被吓醒了。我回忆做的那个梦,想到“紫岚”非常可怜,一生就为了丈夫的`遗愿、孩子的安危,只为了别人而活,从未想过自己。

  这本书被我翻阅过很多次,里面的故事情节我都非常清楚,现在我的学业重了,也没有时间再看了。但这本书是我最珍贵的东西,我会永远保存着它!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我的书房里就有一个我非常喜爱的朋友。

  我的朋友名叫《淘气包马小跳》,作者是杨红樱,我给你们推荐就是这本书,作者杨红樱头发是红色的,头发很长,非常漂亮,马小跳的爸爸是马天笑,妈妈是宝贝儿,大家都叫她天真妈妈。

  这本故事书非常好看,里面有很搞笑的老爸,比如说每一次马小跳在学校里调皮的时候,老师让家长开会,都是马天笑来开会,每次马天笑来开会,都会说非常搞笑的事情,大家笑得吵吵闹闹,老师生气都快喘不过气了。

  还有温柔的老妈和善良的老妈,漂亮的老妈,每次老妈见了肚子,真的,妈妈都会说女孩子家家的必须要化妆,这样不画的,就会非常丑,所以每次老妈出门都会化妆,穿得干干净净,也很爱美。

  对了,还有我的表妹肚子她真的很笨,看起来好像很淑女的样子,其实非常笨,又什么都不懂,就像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小鸟,但是她喜欢小动物,比如什么狗呀猪呀,像那些又懒又笨又可爱的花花狗狗,她也都喜欢,最讨厌吃蔬菜。

  最后一位是名气又高又严厉的老师,就是马小跳的班主任梁老师,他是又老又严厉的老师,其实他也要退休了,可他还是坚持上课。一双火眼金睛,无论你在哪里做小动作?或是吃什么东西他都能知道,老师,还有一个很厉害的武器,就是顺风耳,无论你在说什么,他都能知道。

  这就是我最喜欢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我爱读书,所以读过许多书,有《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海底两万里》、《汤姆叔叔的小屋》、《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爱的教育》……其中我最喜欢《外国名人快读》这本书了。

  这本书选取了外国古今近百名著名人物,着重介绍了他们对国家、科学、人类做出的突出贡献,其代表性成果的内容和意义等。其中他们成长的故事对我激励很大。他们从小就发奋学习,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很多人还经历了无法承受的磨难,最终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比如《轮椅上的美国总统——罗斯福》讲述了罗斯福在三十九岁时得了小儿麻痹症,双腿瘫痪了。可是他没有气馁,在医生的指导下刻苦锻炼,终于依靠固定在腿上的铁架站了起来。轮椅从此成了他行走的另一双脚,他的轮椅几乎走遍美国。他身残志坚的精神使自己赢得了第二十二任美国总统,为世界和平做出了伟大贡献。当我读完文章后,我想:我很健康,更要坚强,发奋学习,将来为祖国做出贡献。

  还有奇迹的化身——海伦·凯勒。海伦在她八十七年无光、无声、无语的生命历程中以其勇敢自强的精神震撼了世界。她四处奔走,建起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将慈善的'双手伸向了全世界。当我了解了海伦的成长经历后,同样被她勇敢自强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要向海伦学习,长大以后成为社会有用的人,为人类造福。

  这本书太精彩,太感人了!有机会你也读读吧,它会叫你懂得很多做人的道理。我最爱这本书了,所以百看不厌。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我有一本很喜欢的书,这就是《三毛流浪记》。因为这本书有一种精神一直鼓舞着我:热于助人、忠诚、善良的品质。

  当我第一次拿起这本书的时候,我就想:这个三毛,是一个什么样的孩子,他到底有什么美好的`品质呢?每当我做好作业或有时间,我就会拿起这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

  有一天,我读到三毛奋不顾身跳下江救一个不小心掉下江的五岁的孩子时,那个孩子的爸爸赶到,看见三毛救了自己的孩子,为了感谢三毛就带他回到自己家里住。这时我就想:我要向三毛学习帮助别人、勇敢的美好品质。从这也让我想到好人有好报。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领悟到了做人一定要学会帮助别人,不能撒谎,要诚实。这本书有许多趣事:比如,墙上粘着很多海报,三毛把海报撕下来,一半做垫子,一半做被子。一位有钱人家走过来,一个烟头扔下去,把三毛的“被子”烧着了。还有一件事就是一位50多岁的老人,在喂一只大狗,三毛摸了摸自己咕咕叫的肚子。为了一个包子也学习当一只小狗,把自己的脖子套狗的项圈里,让那位老太太给自己一个包子,老太太看见了一个孩子可怜就给了他一个包子,刚拿到手,大狗追了过来。他只好把包子扔给了那只狗,大狗叼着包子走了。三毛的肚子还是空空的,一口也没吃。

  读完这本书后,给我带来了许多欢乐与变化。让我学会了帮助别人,勇敢地面对困难。我懂事且长大了许多。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今天中午,我找了一本书叫《狼王梦》,故事中讲了一只狼从小被欺负。

  故事中主要人物有,双毛,紫岚,紫凤,还有狼王巨猛,《狼王梦》是主要讲了狼族之间的故事。

  双毛和紫凤是紫岚的孩子,双毛从小就被欺负,连紫岚和紫凤都欺负他。

  一次,双毛它们去捕猎,双毛找到一只鹿并把它咬死在地,双毛把它拖到紫岚和紫凤身边,让它们先吃,它们毫不客气的吃完之后只留鹿的骨头给双毛吃,双毛每天都吃不饱。

  一天双毛没捕到猎,伤心的回到狼巢,回来后紫岚听到双毛没有捕到猎,便和紫凤扑去狂咬双毛,双毛到处都是咬痕,除了头部没事。

  双毛在紫岚的养育下,逐渐成了一只真正的'大狼。双毛捕猎时遇到了阿力,阿力是头棕色的狼,体型比双毛大而且还带来了狼群,双毛这次又被欺负,紫岚看到了跑到双毛面前并赶走了狼群,回到狼巢紫岚又咬了双毛,双毛又受伤了。

  一次双毛大胆的要挑战狼王巨猛,并想得到狼王的称号,结果双毛被巨猛打的到处都是伤痕,落荒而逃,双毛走过的地方都是血。

  回来紫岚把双毛打到石头上,并狂咬双毛的尾巴,双毛眼泪直流,之后双毛爆发出了自己的潜能,并把紫岚咬伤,原来紫岚在几年起就得知双毛有很大的潜能。

  双毛到了阿力的地盘,阿力带着狼群向双毛冲去,狼群和阿力身上受重伤,双毛向狼王挑战并打败了狼王,成为了新一届狼王。

  这本书既让人感到悲伤,又让人感到敬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每个人都有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我也不例外,有人喜欢科技类的书,有人喜欢童话类的书,还有人喜欢漫画类的书,而我喜欢的是一本神话类的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它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它的作者是吴承恩。

  这本书有四个重要的.角色,分别是孙悟空,猪八戒,唐僧与沙和尚。

  孙悟空原本是一只石猴,有一天,他从石头中飞出来遇见了猴王,那天,水淹没了大地,猴王与他的妻子活生生地被水淹死了,只有二十几只小猴跳在了几棵大树上,其中孙悟空也在,有一只猴子说:“谁可以从花果山的瀑布中穿过去,就拜他为王。”可谁也不肯飞去,孙悟空听见了便飞向那里,之后所有猴子都叫它美猴王。

  还有一回也让我难以忘怀,孙悟空三打白骨精那一次,白骨精十分狡猾,抓来了一个老奶奶,老爷爷与一位姑娘,白骨精用了这一位姑娘的身体,结果被有火眼金睛的孙悟空发现,打败了白骨精,白骨精又用的老奶奶的身体,可还是被看穿了,白骨精又用了老爷爷的身体,这次唐僧不知道念了多少次紧箍咒,可孙悟空还是打败了白骨精。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西游记》。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我有一本书,叫《每个孩子都应该做的101件事》。
  这本书里有一个目录,每做一件事情就在前边的方格里打一个“√”。这101件事情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成长篇—让孩子终生受益的32件事;第二类是探索篇—让孩子感受自然与科学奥秘的34件事;第三类是欢乐篇—让孩子像个孩子的35件事,而且每一类都有“重点推荐”。那里面的内容特别有趣,比如说:成长篇中的“每年写一封‘回忆信’”、“和爷爷一起去看体育比赛”、“交个笔友或网友”、“参加家庭聚会”、“独自呆一会儿”、探索篇中的“画一幅自画像”、“去首都旅游一次”、“有自己最喜欢的书或睡前故事”、“拥有自己的个人图书证”、“做一次蛋糕,然后吃光它”、欢乐篇中的.“在炎炎夏日的傍晚吃上自制的冰淇淋”、“玩吹肥皂泡的游戏”、“吹泡泡糖直到它爆炸为止”、“去一次庙会、联欢会、或游乐场”、“相信那些看不见的‘神秘事物’”等等。记住了,赶快行动,不要光看哦!
  最后,顺便提一句,这本书是在书城里买的,我很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书,是人成功道路上的推进器;书,是一个无所不有的百宝匣;书,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宝贝……我读书,我快乐;我读书,我成长;我读书,我明理……让我们一起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吧!

  我读过的书,如天上的星星一样数也数不清,如沙滩上的贝壳拾也拾不完,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红楼梦》。

  《红楼梦》是我8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拿到书,我先翻开第一页,上面有妈妈那工整的'字迹:宝贝,希望你好好读这本书,了解真谛。接着,我便津津有味地开始读。

  我认识到了美若天仙,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林妹妹”林黛玉;风流倜傥,文武双全的贾宝玉,以及幽默的史湘云和文采飞扬的薛宝钗……我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吸引。

  这本书主要讲了:贾、薛、史、王四大家族的兴衰过程,以及贾宝玉和林黛玉那纯洁的爱情。故事以悲凉的笔调,引发了我无穷的阅读兴致。

  其中。令我最记忆犹新的故事:那天,贾宝玉随父贾政外出,林黛玉重病在身,卧床不起,她饱含泪水,将自己与宝玉所写的诗集扔进火堆,随后便悲伤地去了。宝玉回来后,没发现林黛玉,以为她回家乡了,也伤心地哭了。这个情节令我潸然泪下。

  书,果真是一个无所不有的百宝匣,那一个个小故事,串联起来就是一个大道理,令人受益匪浅。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我喜欢的一本书,名字叫《查理九世》。书里的内容是:五个人物和一只狗,组成了一个被称为“五人一狗”的小队,一起去探索许多人们不知道的惊人事件。

  书里面有好几个主人公我都很喜欢,有墨多多、扶右、查理九世、虎鲨等等。

  墨多多是一个爱冒险的人,被作者称为“问题多多”,也是这个小队的.副队长。他在一次次的冒险中,鼓励队中的每一个成员鼓足勇气,最后战胜了困难。

  扶右是一个喜欢创造东西的小发明家,他的成果常常帮助队员发暗号、照明、武器等等……并常常提醒队员做该做的事。

  查理是小队里的队长,婷婷一见到它就抱着它。它的主人是墨多多的爷爷,墨多多的爷爷给了它一个领结,让他可以和人说话。这是只懂得享受的小狗,常常一边看电视一边喝,奶,还常常独自去探险,像个小侦探。

  接下来说说虎鲨吧,他是一个体育小霸王,身体肥嘟嘟的。一见到有人想要挑战他,就拳头一握,一下子把对方吓傻了。其中有一次,一个小鬼跑到了他的前面,他刚要挥起拳头,那鬼就吓得撒腿就跑。大家看了,都夸他说:“这么厉害,是不是过去在少林寺学习过。”

  这就是我爱看的书——《查理九世》,它告诉了我们:遇到困难,只要认真思考,一定会获得成功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在我的生活中,有许多温馨而惬意的事,我最喜欢的还是读书,在休闲时,最自在的莫过于一边喝茶,一边躺在摇椅上阅读书籍了。

  书房的书柜里,有成千上万本书。许多有趣的书我都已经全部阅读完了。而有一本书,我已经爱不释手地读了又读,读了又再读,这一本书就是冰心奶奶所著的书《小桔灯》。

  冰心奶奶原名谢婉莹,是非常有学问的女作家。她的许多作品都与孩子有关。她一直保持着一颗童心,她所写的文章都富有童趣。给予孩子们对未来的.希望和向往,赞扬儿童的天真浪漫是她所有作品都想表达的初衷。这一本《小桔灯》就是她去郊外拜访朋友时所写下的一个小故事。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冰心在郊外拜访她的朋友时,看见了一个小女孩在给医院打电话。她家里的妈妈病了,冰心带着自己在街边买的桔子探望小女孩。小女孩用桔子做成了小桔灯给冰心提着回到山下去。冰心十分地感动,写下了这一个小故事。

  这本书是由很多个创意出奇的小故事组成的,而“小桔灯”这个故事最为感人和出名,所以书名叫《小桔灯》。

  冰心的写作十分优美,以平淡的手法,不加烘托。不会给人有虚构编织,或喜剧上的冲突性的感觉。又能给我带来生活乐趣的体验。所以我喜欢这本书。我将这本书推荐给大家。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我喜欢读很多书。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叫《长袜子皮皮》。 皮皮有很多朋友,其中有一个男孩子和一个女孩,男孩叫杜米是个勇敢活泼的孩子,女孩叫阿妮卡表面看起来是个文静的孩子。但是,他们每次都和皮皮一起去冒险。皮皮是个力气很大的孩子。有一次,皮皮的爸爸也就是船长,带着皮皮、杜米和阿妮卡来到一个岛上。他们一起去游泳,突然,前面来了一条大鲨鱼,皮皮急忙上前去举起大鲨鱼扔的.远远的。可见皮皮的力气好大啊,而且乐于助人,怕鲨鱼伤害到伙伴们了。

  有一次,皮皮的爸爸给了她一大袋金币,她可以随便花,不料被小偷打听到了,小偷便想去偷,到了晚上,小偷悄悄的来到皮皮的房间里。不料,刚进屋就被机灵的皮皮发现了。小偷没有偷到金币,反而被力气超大的皮皮给揍了一顿,真是个勇敢的孩子。皮皮经常把金币拿去买些糖果和金钱送给镇上贫困的小朋友,她真是个善良、乐于助人的孩子。 皮皮是个勤快的孩子,她经常做家务都把刷子绑在脚上,走到哪拖到哪,她打扫卫生很快,也很干净。她没有妈妈,只有爸爸,而且经常不在家,皮皮却把家照顾的很好,自己做饭,自己做家务,自己起床!我很敬佩皮皮一个人独立生活,而我却是个什么都想依赖爸爸妈妈的孩子,饭不会做,衣服不会洗,一天除了学习,家务活不会做的孩子。

  读完这本书后,给我感触很深,想到了皮皮的勇敢善良、独立、乐于助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