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3-10-24 09:35:55 我要投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篇【通用】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篇【通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一年级的小豆豆》。这本书是哥哥送我的很多课外书里边的'一本,这本书的作者是狐狸姐姐。

  这本书是狐狸姐姐写给我们低年级学生的校园幽默小说,让我们看了又看,笑了又笑。我最喜欢里边那个小鬼当家。里边讲的是爸爸妈妈都不在家,小豆豆一个人在家所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因为爸爸妈妈不在家,家里就只有小豆豆一个人。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他吃了很多的东西,有冰淇淋、巧克力豆还有冰镇可乐。吃完东西天黑了,他躺在沙发上看起电视,不知不觉睡着了。可一个人在家,他看到了恐怖的电视画面,感到非常害怕,把阳台晾的衣服误当成鬼怪,在恐惧中等待妈妈回来,妈妈回来听说后笑小豆豆是一个胆小鬼。

  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如果爸爸妈妈不在家我们要听从妈妈说过的话,不能乱吃东西,也不能做不让的做危险事情。看电视要看适合儿童看的。不要在脑子里想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自己吓唬自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有人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也有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坐在书桌旁,也是我最愉悦的时光。

  我读过许多书,有文学类、科幻类、漫画类、故事类。而读了这么多的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变形单车》,这本书读起来感人肺腑。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变形单车》写的是杨哥家里有一辆破旧的单车,名字叫奥斯卡。这辆车呀,除了铃不响,什么都响。可是你可别小瞧它,它会变形,能变成像变形金刚那样的机器人。它还会弹钢琴、辅导作业、教训坏人,在迟到时长出翅膀带着杨哥飞到教室。它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妻子。但是为了拯救世界,为了人类的和平,它的妻子却献出了生命。

  这本科幻小说,让我的思维在紧张的学习之余得到扩展,也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做什么事都要自己完成,不要贪慕虚名,朋友间要互相帮助,要爱护家人。

  书籍是广阔的天空,浩瀚的海洋,我们一定要好好读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相信大家读过不少书吧。今天我要介绍的一本书就是《不要咬嘲笑的鱼钩》他给我的印象极为深刻。

  故事讲的是:对西蒙来说。今天是个倒霉的日子。原因是他的姐姐嘴里的口香糖掉了然后他发现口香糖居然在——西蒙的头发里。他试着把口香糖从西蒙头上剪下来时,不小心把西蒙的头发剪下来了,西蒙的头发被剪之后像被狗啃过。西蒙带上帽子就跑了出去。

  他不想让任何人看见确实谁都没有看见西蒙的头发……直道摔了一跤,帽子掉了,大家看到了西蒙的头发都一一的嘲笑他,他往家的'方向跑。他差点撞上了露丝奶奶,他知道了西蒙今天发生的就告诉西蒙一个故事:很久以前有一个非常著名的垂钓之地,人们从四面八方来到这里用的鱼钩逗弄鱼,当鱼咬住鱼钩时钓鱼的人就会收回。鱼钩时钓鱼的人就会收线,许多人鱼都被抓住了,鱼儿们向年长的鱼总结了几个道理:

  一什么都不做或视而不见。

  二同意,他说的话。

  三换一个话题是开个玩笑。

  四开个玩笑。

  五远离他。

  这个故事不错吧,不读课外书,就像你吃饭没有菜话说你读过哪些课外书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书是《昆虫记》,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

  《昆虫记》封面上不仅有蝴蝶、七星瓢虫,还有一些花草树木。

  通过这本书我还知道了,蛹化成蝴蝶需要两个多星期。从毛毛虫化成蝴蝶时,毛毛虫还要做一个小房子,名叫“茧”。

  《昆虫记》非常有意思。它讲了很多种动物的习性,外形。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七星瓢虫。它向我介绍了只有七星瓢虫没有毒性,一星瓢虫毒性最大。我第一次知道,竟然还有二十四星瓢虫呢!

  有一次,我跟邻居家的'小朋友说世界上还有二十四星瓢虫呢,可他们都不信,说我吹牛。于是,我回家找出了《昆虫记》证明给他们看,他们还说我聪明呢。

  读书能让我的知识面变得更广,通过读其它的书我还学会了很多名人名言,如:“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所以我要多读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培根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一个高尚的人在谈话。所以,只要有时间,我都会到书海里细心品味一番。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笛福。书里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热爱航海的航海家,在一次暴雨中翻船,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后来他被海水冲到了一个孤岛上,不过他靠着坚强的`意志和超强的生存能力在这里很快生存下来,也渐渐适应了岛上的生活,从最初的身无分文到盖了一座城堡,而且他的羊圈里还有了不计其数的羊。

  星期五——是鲁滨逊在这里收的奴仆,有次鲁滨逊看见一群野人在欺负另一个野人,于是上去帮忙打跑那一群野人,结果他们两个变成了好朋友。

  鲁滨逊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星期五,还把他教化了成了一个正常人。有一次,他们两个在探查孤岛地形的时候,星期五看到了野人的船停在边上,他马上报告给了鲁滨逊,他们一起找到野人,成功打败了野人,解救了两个受伤的人,他们一个是星期五的爸爸,一个是西班牙的大叔。

  后来,在他们一起努力下,鲁滨逊回到了英国,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鲁滨逊漂流记》就是这样一本情节跌宕起伏,充满神秘色彩的文学名著,你难道不想读一读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读什么,怎么读,才能让孩子心里充满阳光,具有一种健康的人格,将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让我和小伙伴们一起走进书的世界!

  信鸽阿诺克斯,执着,坚强,它的英雄历程充满千难万险;乌鸦领袖银斑,聪明,能干,他领导的呀群组织性强,纪律严明;棉尾兔“破耳朵”,虽然瘦小,却凭借着勇敢和智慧,成为那沼泽地上最后的胜利者;山谷中最后一只松鸡红脖子,有勇有谋,重情重义,他有曲折惊险的成长历程,他有令人心痛的悲剧结局……这些野生动物,他们有着丰富的情感,有着顽强的.生命力,有着值得我们人类学习的高贵品质。

  这本书的作者是加拿大作家西顿。

  动物是我们的朋友,保护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你只要阅读红脖子这本书,就能培养坚强不屈,锲而不舍的好品质!

  我希望小伙伴们读完这本书,能从中发现野生动物世界的精彩和神秘,更加热爱大自然,热爱野生动物,成为一名光荣的大自然小卫士!让天才的种子,在阅读名著中萌芽。

  我相信只要行动就有收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我有一本《格林童话》,这本书里面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篇叫做《卖火柴的小女孩》的。

  故事里讲的是,过团圆节的那天,外面大雪纷飞,大家都围在火炉旁吃东西,热闹极了……

  有一个小女孩,大家都叫她卖火柴的.小女孩,她为了在这个节日里卖出去多点的火柴,光着脚在街上走着……她躲在一个角落里,点亮了一根火柴,她看见了火炉,用手摸了一下,火炉就消失了。就这样,她点亮了一根又一根火柴,火柴慢慢变少。最后,只有最后一根火柴了,一点亮,她就看见了她的妈妈,妈妈是最疼爱小女孩的人了。就这样,小女孩和妈妈一起飞上了天堂。

  看到这里,我的眼泪已经流出来了。这个故事让我学到了,不能依赖爸爸妈妈这样或那样,你觉得这应该吗?我觉得不应该。我以后要做一个有用的人才,同时也要帮助一些人。我相信,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我非常喜欢《格林童话》这本书,你喜欢吗?快去书店看看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我叫王一鹏,我最喜欢和好朋友们去图书馆看书了。有时会在上完兴趣课之后,楼下刚好是汉唐书城,我就拉着妈妈的手一起去看书;周末也会邀上同学汪佳琪、刘忠珉一起去安康图书馆去看书。我们会围坐在一桌拿着自己喜欢的书聚精会神认真的看着。

  我最喜欢的书是《晴朗的一天》和《恐龙对战》。《晴朗的一天》作者是诺尼。霍格罗金,《恐龙对战》这本书我是在图书馆看的`忘记名字了。我最着迷的是恐龙比高矮,比如说美甲龙和甲龙,前者要矮,后者要高,样子很可爱;我感觉狐狸很勤劳,虽然偷喝了老婆婆的牛奶,但是勇于承担错误,并且为了要回自己的尾巴,努力的完成任务,最终成功。

  读书能让我认识很多字,比如绘本里的故事非常好听,让我入迷;也可以提高写作水平;还有如果我生气了,我就会读书能让我变得安静下来。

  高尔基先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要读更多的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人人都有自己爱看的一本书,只要我们用心看的话,就会知道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怎么样的道理。我想你们肯定期待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老师推荐给我的,它就是《名师教你同步作文》。这本书里有许多优美的词语、句子,我们可以把这些好词句积累下来。这本书里面的作文都是关于我们语文课本里要求写的作文,这本书可以让我写作文的时候,把作文写得很好。这本书也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有时需要我们自己去发现,去体会;有时短文的后面有对这边文章的感悟。比如说有这样一篇短文,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做什么事都要努力,不怕苦,不怕累,要坚持。这本书里的短文有的需要会背,我们老师挑选了几篇让我们背,我们班的'有些同学都不想背,但是不管怎样,我们还是坚持着不放弃。我发现我可以把作文写的更长了,得的优也越来越多了,这就说明我的作文又提高了。所以我要继续努力,争取让我的作文水平更上一层楼,就这样,我一直在看这本书,不知不觉地就喜欢上了这本书。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有这样一句诗:“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所以我以后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不然老了,就没有机会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有《军中兽王》、《金银岛》、《斗罗大陆》、《鲁滨逊漂流记》……但是我最喜欢看的还是那本《金银岛》。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史蒂文森写的,听了我的.推荐,相信你一定会迫不及待地想要读一读这本书。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书中那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讲述的是少年吉姆从海盗比尔的遗物中找到了一份藏宝图,得知海盗头子,费林特在一个荒岛埋藏了一大笔财宝。乡绅特里劳尼买下一艘帆船,带上吉姆和医生里弗西等人一起寻宝。在航海途中,吉姆偶然得知26名船员中,竟有19名是海盗,而且大部分是费林特的手下,他们正在密谋叛乱,企图抢夺财富。不料被躲在苹果桶里的吉姆听到,并告诉了医生等人。于是,船上暗自形成了代表“恶”的费林特一派和代表“善”的医生一派。医生里费西足治多谋,吉姆机智勇敢,几经较量,医生一派终于战胜了人数上占绝对优势的费宁特一伙儿,载宝而归。

  我喜欢看这本书的理由是吉姆这个孩子机智勇敢,有胆量。用自己的力量加上运气还有智慧把船夺了回来。

  书中像这样精彩的故事情节还有很多,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被吸引了呢?那就赶快行动起来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读书就像和位高尚的人在谈话,今天我要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河南寻宝记》。

  这本书主要是讲关于河南的地理常识,例如:豫菜、河图洛书、牡丹……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豫菜。

  豫是河南的简称,豫菜是指河南名菜例如:牡丹燕菜……牡丹燕菜原名为假燕菜,这作假的典故跟武则天有关。有一年秋天,洛阳长出一个三尺高的大萝卜,人们视这萝卜为祥物敬献给武则天,武则天非常高兴,命御厨拿去做好菜。但是萝卜能做出什么山珍海味呢?御厨只好硬着头皮将萝卜掺入山珍海味制成羹。武皇吃后非常满意,觉得很像燕窝,便赐名“假燕菜”,从此上自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纷纷效仿,都把假燕菜作为餐桌上的一道菜……

  三不粘也是豫菜中的'十大名菜之一,同时三不粘还是豫菜的佼佼者……三不粘背后其实也有一个故事。

  皇帝经过安阳时,想品尝安阳的风味小吃,就让厨师炒了一盘桂花蛋,献给皇帝,皇帝吃后非常高兴,观这道菜一不粘盘子,二不粘筷子,三不粘牙齿,当即就下了圣旨,赐名为“三不粘”……

  读了这本书,我收获了很多地理常识,当然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怎么能不喜欢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爸爸从小就培养了我爱读书的好习惯,家中我的书就占了一个大书柜。有童话故事、历史人物、科幻小说……而我最喜欢《贝壳》。

  《贝壳》讲述了两个女孩的故事,一个叫林贝壳,一个叫shell林(shell代表贝壳);名字是相同的,命运却千差万别。林贝壳的父母是公务员,shell林是单亲家庭,母亲是军人家庭出生,但因母亲远离家族,又被父亲抛弃,后来致疯。由此造成了她们个性迥异:一个活泼开朗,一个内向独立。终有一天,命运的绳索让她们相遇,风云变幻,暗潮汹涌,一次次的波折过后,痛苦过,彷徨过,失望过,快乐过!林贝壳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考进重点高中,shell林也成了特长生,她们用行动证明了自己!

  无论多难,多坎坷,多心酸!她们凭借着顽强的毅力坚持下来,这正是我的感动!

  其实,每一枚贝壳的'形成,又何尝不是一个少年内心的成长?风雨过后,终有一天,我们要为自己披上“刀枪不入”的铠甲,用来抵御一切外来伤害我们的势力!

  在这个过程中,委屈甚至是挫折总是有的,但要用微笑、坚忍不拔的生命力面对一切!就算哭,也要嘴角上扬!

  人生的路还在延伸,为自己插上梦想的双翼,无所畏惧,振翅高飞!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整本书中,我彷佛看到“大我”和“小我”不停的在拔河,“大我”没错,“小我”也没错,就错在“大我”和“小我”同时存在时,就可能会造成利益冲突。

  “野犬姐妹”之间长年来培养的手足之情,在患难中见真情,没因冲突同而消失,在生死之际,没有选择大难临头各自飞;两姐妹表现的是一种至爱,族群生存的难关依旧在,就是因为有情有爱,而找到生存的`平衡点,看完这本书,凡是住在太平富裕地区的我们,真该庆幸现在的我没有求生存的压力,可以丰衣足食,追求学问,没有烦恼。

  妈妈常说,人世间凡事都要以爱为出发点,有爱才能体谅别人,宽恕别人,凡事都不能强求,是自己的要争取,不属于你的,千万不可以争夺,要做到凡是尽力而为,但求无愧于心”,虽然我还不是很明白其中的道理,但我都是一直用真心去对待我周围的人、事、物,我不犯人,人不犯我,做好自己的本份,努力用功,学好学问,将来才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每当周末,我就在“补充”我的精神食粮——读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狮童》。

  《狮童》中最感人的故事就非“黑眼睛”莫属了。

  “黑眼睛”是一只小藏羚羊。它的妈妈和它的同伴们被猎人无情地射杀了,并被剥去了身上的皮,它是唯一留下来的幸存者,实在是太可怜了!黑眼睛特别可爱,它非常依赖救它的藏族队员,大家也把它当做宝贝来看待。但最终,小藏羚羊还是停止了呼吸。作者非常伤心地写道:“它永远回到荒原中去了。在那里,不再有枪声和杀戮,还可以找到妈妈。”看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

  在周五的阅读馆讨论会上,我们每个人都拿出了自己心爱的压岁钱捐给藏羚羊保护组织。

  他们的回信使我很惊讶:巡山队有时一天只能行进12米,一碗方便面几个人分!

  他们可以做条件好的工作,却选择了如此恶劣的`自然环境,去做这份慈善工作。真是太伟大了!

  我觉得每一个人都要爱护动物,哪怕是一只蚂蚁。无论怎样都一定要做一个善良的人。看那些藏羚羊很可爱,可是也许它们的妈妈就失去了生命。

  爱护动物,从点点滴滴做起。我爱读书!因为读书不但让我长知识,还让我学会了很多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我喜欢很多的书,比如《青蛙王子》、《十万个为什么》、《小学生优秀作文选》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安徒生童话》里的一篇文章《卖火柴的小女孩》。

  这篇文章讲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她穿着妈妈的'大拖鞋,去卖火柴。突然,一辆大马车向小女孩冲去,一下子撞飞了小女孩,拖鞋也丢了一只,另一只拖鞋被一个穿着大棉袄的人捡走了。小女孩只能光脚走路。她还在卖火柴,但是没有一个人买她的一根火柴。她冷极了,坐在角落里,她擦亮了一个火柴,看见了火炉,她正要暖她的脚时,火炉不见了。她又擦亮了一根火柴,看见了好吃的,有蛋糕,烤鹅,最奇妙的是烤鹅正在向她走来,正当她要吃时,烤鹅不见了,火柴灭了。

  小女孩真可怜,如果小女孩来到我身边,我会给她钱,给她好吃的,给她穿温暖漂亮的衣服。和小女孩相比,我实在是太幸福了。

  我喜欢这篇文章是因为里面的小女孩很勇敢。以后我也要好好学习,听爸妈的话,听老师的话,做个好孩子。听了我的介绍,你喜欢这本书的话,就请你也读一读《卖火柴的小女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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