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3-01-06 18:59:44 我要投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5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

  大家好!我是四年级二班的贺树葳,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我最喜欢的书——《草房子》。其实,提起这本书,还是先应该说说它的作者——曹文轩,就在今年,他在新西兰领取了国际安徒生奖,这是中国作家首次获此殊荣,就是因为这个新闻,我才对他的作品产生了兴趣,我要看看,他的作品到底好在哪里,于是,就捡起了这本《草房子》,没想到一下子就被它的文字深深吸引了。

  “草房子不是用一般的稻草或麦秸盖成的,而是用从三百里外的海滩上打来的茅草盖的。那些生长在海滩上的茅草受着海风的吹拂与毫无遮掩的阳光的曝晒,一根一根的都长得很有韧性。”“在这些草房子的前后或在这些草房子之间,总有一些安排,或一丛两丛竹子,或三株两株蔷薇,或一片花开得五颜六色的美人蕉,或干脆就是一小片夹杂着小花的草丛。这些安排,没有一丝刻意的痕迹,仿佛是这个校园里原本就有的,原本就是这个样子。这一幢幢房子,在乡野纯净的天空下,透出一派古朴来。而当太阳凌空而照时,那房顶上金泽闪闪,又显出一派华贵来。油麻地的草房子美得精致、美得纯粹。”作家的文字也是如此精致优美,把我带到这令人沉醉的诗画之中。

  书中讲述了少年桑桑跟随父母,来到父亲出任校长的油麻地小学读书,他喜欢异想天开,常常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事来。他为了让自己养的的鸽子有个像样的的家,把家里的碗柜改造成了一个鸽子舍;看到渔船上的人用网捕鱼,就把家里的蚊帐剪成了一张渔网;炎热的夏天里他看到卖冷饮的将冰棍裹在棉被里,就突发奇想将自己裹起来……《草房子》写的就是这样的一个桑桑,和他的朋友们、老师们之间展开的一系列生动有趣的故事。

  我常常幻想我就是桑桑,幻想我正在经历他的小学生活和一切,令我感到激动不已,我常常想象自己也象桑桑那样:去田垄上蹦蹦跳跳欢歌笑语,到河里自由自在嬉戏打闹,或躺在沉甸甸的麦堆上仰望蓝天,呼吸新鲜空气,感受大自然的美好。《草房子》用它神奇的文字,带给我无尽的快乐和遐想。

  怎么样?你也想感受这份快乐吗?让我们一起走进《草房子》的世界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

  说起这本《智慧儿童》,它已经伴随我多年了。记得我二年级的时候,有一天中午,我独自一人在家里写作业。突然,门“咔”的一声打开了,我跑出去一看,原来是妈妈回来了。妈妈瞧了瞧我,问:“敏敏,作业写完了吗?”“恩。”我说着,眼睛直盯着妈妈拎着的白袋子看,“咦!这好像是新华书店的袋子耶?”“恩,这是一本新书,刚出版的,拿去看吧。”妈妈说完,便把书放在桌子上,转身去做午饭了。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桌前,提起袋子,跑进房间,从袋子里拿出书。哇多漂亮的书啊!湛蓝的封面上画着七个可爱的小女孩,在小女孩的中间,众星拱月般地围着四的艺术字“智慧儿童”。在“童”的下面还有三个红色的小字:中外篇。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翻到目录,哇!好多故事呀。有《司马光砸缸》《曹冲称象》《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拿破仑以少胜多》《巧买“啊”和“哇”》……最让我惊奇的是《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了,为什么绑架案会藏在图书里呢?带着这一连串的疑问,我找到这个故事,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噢,我明白了,这个故事讲的是小罗宾很爱看书,他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名叫《横渡大西洋》的书,书里有好几个字被人挖掉了,他向管理员记下了这些字,回家以后把它们拼成了一句话:如果想保住你孩子的性命,就准备十万美元。不许报警,再联络。小罗宾一看,赶快上警局报了警,经过警察们的努力,终于破获了这一桩绑架案。真是太精彩了,我越看越入神,不出半天,一本书就被我“啃”光了。我小心翼翼地把它珍藏起来,每天时不时地把它拿出来看一看,翻一翻,生怕它哪儿脏了,哪儿皱了,把它当稀世珍宝一样看待,对它爱不释手,宝贝地不得了!现在,当我再翻开《智慧儿童》,翻阅着中外儿童的智慧精华,看着跟我同龄的孩子们惩恶扬善的事迹时,心中就会涌出一种激动,一种感慨:是啊!正是这本书,教会了我怎样做人,怎样用自己的智慧去战胜困难。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

  古人讲:“布衣暖,菜根香,还是读书滋味长。”阅读是每个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对人类心灵的净化和捍卫。

  我曾拜读过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集,也曾迷恋过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草房子》等文学作品。但我最喜欢的是高士其爷爷写的《细菌世界历险记》。阅读这本书,犹如享受美酒加酿,回味无穷。在这书中,我们可以穿梭时空,遨游天下,领略别具一格的风景。

  作者把自己当作是恶毒的细菌,为自己辩白。又承认自己的罪过,使我详细了解细菌的习性。小小的菌儿神秘地告诉我,它是世界上最小最轻的一种生物。它小得让我们的眼睛看得见灰尘纷飞,却看不见它们夹在里面漂游。好几十万个它挂在苍蝇的脚下,轻的连苍蝇也不觉得重。因为菌儿的身体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最小的灰尘还轻100倍。小小的菌儿自豪地告诉我,虽然它们和蘑菇同样是菌类,但是它们却不像蘑菇一样被人类称为山珍,随时都有变成盘中餐的危险。小小的菌儿又偷偷告诉我,人类的肚肠是它的天堂。在那儿没有干焦冻饿的恐慌,那儿有吃不尽的粮食。它们心狠手辣,无恶不作,趁人不备,溜入人的体内,使人类患上可怕的肺炎,疾病,癌症等。

  人类时时刻刻都受到细菌的威胁,有无数人在它的魔爪下丧生。高士其爷爷在二十三岁时也遭到了它的突然袭击,导致全身瘫痪。但他并不屈服,他坐在轮椅上坚持为传播科学知识而奋斗着,成为世界上著名的科学家。科学没有国界,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像高士其爷爷一样的科学家在忘我的工作。他们告诉我们,病菌虽然可怕,但是随着科学事业的发展,人们渐渐地病菌的真面目,找到了它们的魔窟,及时地用消毒手段消灭他们。

  《细菌世界历险记》让我在妙趣横生的语言中进行了一次科学之旅,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感到了细菌世界的风采,更对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4

  冰心奶奶曾写过一句话: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我每天阅读各种各样的书籍,畅游在书的海洋里,读书让我心情愉悦。

  其中,有一本书让我印象深刻。这本书是《青铜葵花》,书的作者是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每当我读曹文轩的作品时,总让我感受颇深。这本《青铜葵花》也不例外。

  主人公青铜和葵花,一个是哑巴,向往正常人的生活。一个是孤儿,渴望得到家的温暖。他们各有各的不幸。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这两个人生活在一个家庭里,青铜是哥哥,葵花是妹妹。他们一起经历了虫灾、水灾、贫困等生活给他们带来的折磨,在风雨中顽强生活的故事。

  葵花是孤儿,从小就很懂事,来到这个家后,她刻苦读书照顾家人。她为了给家里省下烧油的钱,跑去同学家写作业;贫困的家庭条件连照一张照片都算一笔大支出,她努力抑制住心中的渴望;奶奶生病了,她瞒着家人自己坐船去江南捡银杏挣钱,希望能给奶奶治病。她是一个多么懂事又让人怜爱的小姑娘啊!

  青铜也是“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在大雪纷飞、天寒地冻的严冬,他守在镇上卖芦花鞋,为了给家里添一份收入,把自己穿的芦花鞋也卖出去,最后光着脚踏着雪回去;他处处让着葵花,家里只能供一个人上学,他耍小把戏把机会给了妹妹;他不让葵花受欺负,每天赶牛接葵花上下学;葵花失踪的那些天,他提灯整夜整夜的守在她失踪的桥上。

  苦难虽然折磨人,但是也能使人成长,青铜和葵花在相处的过程,心灵也受到了洗涤,读者们也一样。

  青铜葵花在如此艰苦的环境中成长,我也受到了感触,我觉得,我可以帮家里分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可以孝敬长辈,在爸爸下班后给他倒一杯水,在妈妈休息时为他捶背……我想类似的行动有很多。

  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是一次次被震撼、被感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5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像一位深邃的智者,帮我开启智慧的大门;书又像一杯浓烈的美酒,沁人心脾。它似一个跳跃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面。

  《安徒生童话》让我和白雪公主相见、与美人鱼相聚和七个小矮人玩耍;《十万个为什么》让我知道为什么月亮有圆有缺,星星为什么不会从天上掉下来;《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知道盘古开天地的神话和钻木取火的传说。品《三国》让我看到了“智”;品《水浒》使我明白了“义”;品《红楼》使我懂得了“情”。

  至今《海伦·凯勒传》我一直把它珍藏着,因为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它让我有了方向有了目标。

  书中的主人翁海伦在出生19个月后,因生病失去了宝贵的听力和视力。她的发声器官由于无法接受学习和模仿的刺激而不会说话,导致她又盲又聋又哑。然而她的父母没有放弃她,专门为她请了一个老师——沙利文。沙利文老师不但打开了海伦心灵的窗户,更改变了她的一生。

  从只会用手语表达意思到可以独立阅读甚至可以用语言与人交流,海伦付出了比常人多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努力。海伦说:“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当我第一次说出‘天气很温暖’这个句子时是何等惊喜,虽然他们只是断断续续期期艾艾的几个音节,但毕竟是人类的语言,我意识到有一种新的力量让我从灵魂的枷锁中释放”。

  “我的任务是练习、练习、再练习。失败和疲劳常常将我绊倒,但我一想到在坚持一会就能让我所爱的人看到我的进步,我就有了勇气,我急切想看到他们为我的成功而露出笑容”。

  就是在这种精神的支持下,是她在20世纪初期就顺利地从美国哈佛大学毕业,最终成了出色的演说家和著作家。

  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得到涤荡,忽然间全身涌出无穷的力量:海伦,你真了不起!我要把你当作榜样!

  一本好书能让我分清善恶美丑;一本好书能让我明白事理,丰富人生。“假如你的眼睛明天将要失去光明,你今天要看看什么”,海伦的话又在我耳边响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6

  书,伟人毛泽东曾经说过:饭可以一吨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读书就是一场心灵的旅行,我们可以在旅途欣赏到各种风景,扩大我们的眼界,获取很多知识。所以读书非常重要!你有一本你最喜欢的书吗?我有,那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写的,首先我觉得她的句子很美,比如“总是会有山风吹过,那山风带有林中的一切气息”这句话让我好像也从山风中感受到了那林中的生机,好像我也像她那样闭着眼睛站在山上感受到那山风拂面。

  让我感到最精彩的是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因为她写出了珍惜时光。她说:她的第一天先要看家人朋友和生命一切深爱的人,要仁爱和温柔陪伴我一生的人,比如我的父母姐妹。我要看安妮·莎莉文·梅西夫人,她的盲文老师,很细心很有爱的一个个盲文不厌其烦的教给她,改变了她的一生。

  她说她的第二天要在巴黎起身,去看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她要去仰望太阳用光明唤醒沉睡的地球。我想,正常的我好像从来没有注意过这个世界的美!突然感觉自己很幸福,这个世界什么都可以看到,而她却只有相信中三天的光明,而且只有三天……。

  在她的第三天,她还会迎接黎明并渴望发现新的喜悦,因为眼睛看得见的人,每天的黎明都是一个永远重复的美景。她还给我们讲了一个小小的故事:她有一个朋友去林子里玩,等她回来了海伦凯勒就问她树林里有什么?可是朋友说没有什么好看的,海伦凯勒很奇怪,你出去一个多小时也没发现什么吗?一个人仅仅有双眼没有心灵的“眼睛”依然感受不到世界的美好,而一个即使没有光明的眼睛有了心却感受到更多的美好。

  我觉得海伦凯勒这一本书写的太好了,好在优美的语言,好在内心情感的丰富细腻,好在她虽然是一个***却让我感动和震撼,送给我们一个美好的世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7

  这是一个传奇的故事,需要用心去感受,它的名字叫《哈利波特》。

  一张古老、神秘的羊皮卷,仿佛用一根充满魔法的魔法棒在羊皮卷上轻轻一挥,于是开启来一段惊人地、充满危机的魔法之旅。像一个光点在羊皮卷上快速地移动。他们见山爬山,见海过海,没有大浪、大险能阻挡他们前进的步伐。他们相信,不畏艰险,只要有勇气。没有慧质,只要肯努力。不怕困难,只要不放弃。

  他,出生时父母双亡,凭着自己天生的勇气和坚韧的毅力与魔鬼较量,拨开重重谜团,打破预言,取得了胜利,战胜了伏地魔,他就是哈利·波特。她,出生在毫无魔法的麻瓜家庭,但她不相信命运,靠着十倍的努力与信心,与命运搏斗。在学校里学习的科目最多,汗水流的最多,可她始终没有放弃,只是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滴汗水,慢慢地走向成功之路,她就是赫敏·格兰杰。他,虽然出生在魔法世家,家境贫寒,但他没有放弃。他不理睬别人的嘲笑,只为做最好的自己,他就是罗恩·韦斯莱。逆境中,他们三个人组成了铁三角。在与恶魔斗争的路上从未放弃,从未停下,只为能打败恶魔,换来整个世界的和平。

  他们不怕,他们还有千千万万的友人在帮助他们,他们为了世界和平,甚至可以奉献自己的生命。七年之中无数的艰难,无数的险阻,无数的磨难,他们都没有害怕,没有退缩。因为,黑暗终究会散去,光明终究会笼罩大地。

  想知道这个奇幻的魔法世界是什么样的吗?来吧,与我同行,一起探索这奇妙的世界。

  教师点评:小作者采用总分总的结构,抓住印象深刻的人物和自己从书中感悟到的人生哲理来写明推荐理由,理由具体明确,条理清晰。开门见山,开头直接点名这是一个神奇的故事——《哈利波特》,结尾设置悬念,引起别人的阅读欲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8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取材于唐太宗贞观年间,僧人玄奘去竺(古代印度)取经的事迹,由明代文学家吴承恩集合民间传说、话本、戏曲等资料,经过艰苦的创造改写而成,是我国古代最有代表性的神话小说,具有惊人的艺术成就。

  鲁迅曾评价西游记: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世故。小说以天马行空的绮丽想象向人们展示了唐僧师徒四人在茫茫西行的取经之路上遭遇的种种艰难险阻,并将这些艰难万险幻化为险象环生的九九八十一难。

  师徒们还没有取经时都是大名鼎鼎的妖神,首先说师傅唐三藏,在天庭是顶天立地的金蝉子。孙悟空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一只妖猴,出来后当了花果山的大王。猪八戒是天蓬元帅,因为调戏嫦娥,被逐下凡间为猪妖。沙悟净本是沙河的妖怪,当唐僧取经时,成为了第四名取经人。最后一个白龙马,是海里的一条龙,化身为马。每一个人物都非常鲜明。

  我最喜欢的一个片段就是孙悟空闯入龙宫获取金箍棒。猴儿们整日操演武艺,日子过得好不逍遥。一日空想,大王怎能没有兵器?猴孙们说龙宫里的宝贝很多,要什么有什么,孙悟空便跑去龙宫向龙王要兵器。龙王拿出一杆三千六百斤重的九肢叉来。孙悟空试试说不够重太轻了。龙王又台出一柄七千二百斤重的画杆万戟。孙悟空又试了试说还是太轻了。孙悟空看到龙宫外有一根柱子,龙王大叫,那是定海神针,不能拿,一向不服输的孙悟空,过去直接把它拨起,变成针放进耳朵就获得了金箍棒,从此,用它护送唐僧去西天取经。

  这一路上,他们求取芭蕉扇,翻过火焰山、三打白骨精……历经了千难万险,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妖魔鬼怪的阻挠,终于取到了真经成了仙。这本书通过这些故事,体现出孙悟空不达到目的不罢休的追求精神。在历经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杨苏磊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书,那就会变得灰暗无比。

  在众多书中,还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令我百看不厌。这本书讲述了海伦·凯勒的坎坷故事,只要你翻开这本书,一定会为海伦女士感到怜惜。这本书出自马克。吐温的笔下。在海伦年幼的时候就拥有不同寻常的本领,她在出生以后几个月,就学会了站立,在一两岁就发出“茶、茶、茶”的声音,在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的时候,但还有一个“水”字令她记忆犹新,想想这些一定会让你感叹万千。在一个万物复苏的好日子里,年幼的海伦女士突然高烧不退。家里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最后医生诊断后宣布没救了,她感到万分沮丧,一个灰暗漫长的夜晚终于过了,一个风和日丽、鸟语花香的早晨缓缓来到我们身边,海伦女士的高烧竟然奇迹般的复原了,这件不知来龙去脉的离奇事件,让海伦家人欣喜若狂,可这已经夺走了海伦的双目、双耳。

  在这以后的日子,海伦·凯勒只能坎坎坷坷过完这一生,大家想想双目失明,双耳失聪,整天的生活能有趣吗?能过好吗?这对一个人来说是非常沉痛的打击。最后海伦女士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能拥有三天光明,第一天,海伦女士不知道什么是灵魂之窗,所以第一个目标是看人,从容貌看出他们善良、淳朴,看出他们的友谊,使自己的生活值得一过;第二天,她想看看祖国的美好景色,人类的飞速进步的奇观,看那变化万端的万古千年;而这第三天,也是最后一天,她想做一天正常人,去正常人经常奔波的地方,所以城市的各个角落,成了海伦女士的目标。海伦女士只想拥有三天光明,而我们呢?每天都成长在阳光下,她的身体虽然不自由,但她活得那么坚强。纯粹是身残志坚。而我们呢?每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虚度每一寸光阴,不觉得惭愧吗?

  我们只要花到海伦女士十分之一的时间,你就能成为栋梁之才,大家千万不要虚度时光,做一些有意义的事,让自己的生活更加绚丽多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0

  友谊,我认为它可以带你驶过汹涌澎湃的大海,也可以帮助你劈山填海,它是一种仅次于亲情的感情。《夏洛的网》正是向我体现了友谊的伟大。

  虽然书中很多细节一笔略过,但是仍然可以感受到夏洛对威尔伯的爱,那种包含了不舍,却远胜于不舍的爱。那些爱透露在:夏洛为威尔伯织得每一个文字上,透露在夏洛鼓励威尔伯活下去的每一句话上,透露在夏洛默默地为了她最好的朋友付出的一点一滴。在夏洛生命的尽头,她依旧为她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的一个朋友编织了最后一个词:谦卑。

  或许在夏洛心中,威尔伯就是一个极其完美的人。夏洛很开心威尔伯可以做她的朋友。而夏洛的身影在威尔伯眼里也日渐伟大,她并不是那么残忍,那么冷血,那么冷酷无情,她已经成为威尔伯世界里的一部分,既特殊有重要的一部分,就好似树叶与叶脉,没有叶脉,树叶就无法吸收阳光和养分,无法生存。威尔伯不在意名利、权力、金钱、荣誉,他只在意夏洛与生命,是夏洛给予了他生活的希望,在夏洛承诺说:“我救你。”的时候,心里一定是波澜万千的。在夏洛的最后,生命的尽头,没有任何一个谁陪在她身边。但是我相信,夏洛一定是怀着希望死去的,因为她做完了她要做的事。而夏洛也知道,她的寿命,蜘蛛的寿命,是那么短暂,仿佛一片枯黄的落叶轻轻飘落在寂静的湖面上,浮出一阵阵淡淡的涟漪。她也许只是威尔伯的一部分,可是,威尔伯却是她的全部。

  我羡慕威尔伯,因为他有一个肯为他付出的夏洛,我喜欢夏洛,因为她无私的付出、坚定的信念感动了我,就像夏洛对威尔伯说的那样:“你要活下去,威尔伯!”《夏洛的网》讲述了夏洛的全部,友谊的伟大,永恒的精神。书中那些感人的片段使我喜欢它,我相信,夏洛是永恒的,而她也从未后悔过,那个承诺:“我救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1

  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汪洋大海中的灯塔,为我们照亮前行的方向。

  ——题记

  书籍诱发了人的思绪,使想象超越时空。书籍丰富了人的思想,如接触博大智慧的老人。书籍,拓展了人的精神世界,使人生更加丰富多彩。

  在我读过的书籍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飞向太空港》。这本书的作者是李明生。这本书讲述的是中国“长征三号”运载火箭首次发射外国卫星----美国“亚洲一号”的故事。书中既有中美专家携手合作的秘密和友情,也有中西方文明的碰撞和冲突。它向世人展示了中国航天科技的辉煌成果。

  厚厚的一本《飞向太空港》终于读完了,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我把左手放在胸膛上,感受着心脏的剧烈跳动,心中久久不能平静。《飞向太空港》这本书,起初我对它并无特殊感受,翻看了几页之后却不感兴趣,就随手把它放到一边去了。等再次翻开它时,却只因一次偶然。可这次偶然的翻开,却让我欲罢不能,一口气把它全部读完。此时此刻的我终于体会到了什么是“心潮澎湃”。

  在“长征三号”火箭运载着“亚洲一号”卫星成功升空的那一刻,我和书中那群欢呼跳跃的科研员一样欢呼着,雀跃着。我竟没想到,这部年纪比我大上许多许多的书,竟能让我感动如斯。书中塑造的中国专家们都是心怀祖国,并且具有同一个飞天的梦想。为了实现这个梦想,他们是那么的崇高和伟大,让人心生无限敬意。在他们遇到困难感到彷徨时,他们没有放弃,而是一同努力解决问题,想方法出解决方案。

  这本书中最让我感慨的是一个“难”字。改革难,谈判难,拿到发射订单难,建发射基地难,发射卫星也难。在这么难的情况下,中国科研员克服重重困难,度过重重难关,最终成功地发射了卫星。更何况,这难中还掺杂着中国民族近代近百年来的屈辱,包含着华夏子孙对祖国强大的希冀,这份沉甸甸的期盼,似乎压得人喘不过气来。但“长征三号”运载火箭的发射成功向我们证明了一切。

  遇到困难却不消极,也不怨怼,而是面对困难勇敢的解决困难。书中的这种精神一直感动着我。这令我心潮澎湃的精神和力量,激励我们去克服一个又一个困难,去创造一个又一个奇迹,直到取得最后的成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2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爸爸从小教育我要满怀希望,不怕困难,要有不服输的精神,如今这句话成了我的座右铭。我看了《根鸟》这本书,更加把这种精神深入到了我的灵魂里。

  《根鸟》讲述了一个住在菊坡里的孩子,他叫根鸟。他们家非常穷,经常到深山里打猎。连续几天,他做了同一个梦,梦见了一个大峡谷,里面有一个女孩,十分孤独,她名叫紫烟,她请求根鸟救她出去。根鸟把梦告诉了父亲和家乡里的人,但他们都告诉他,这只是梦,不是真的。最终他还是决定,他要去寻找那个长满百合花,有白鹰在上面飞的大峡谷。经过了几年之后他终于到达了那个久违的大峡谷。

  我简直对这本书爱不释手,因为里面的故事非常精彩、感人,而且书中语句优美,读完这本书,我收获了不少。我知道,根鸟是一个坚韧不拔的孩子,在探险的道路上,他经历了种种磨难,父亲的去世也让他有沉重的打击,不过这都没能阻挡他前进的动力……回头想一下,假如我们就是根鸟的话,在经历几次困难之后,很有可能就打退堂鼓了,对于我们孩子来说,从小锻炼自己持之以恒的精神是非常重要的。而我们现在生活条件变好了,天天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却还是不满足。想想根鸟,在这么困难的情况下,依然坚持自己的梦想,去拼,去追,我们现在有几个能做到呢?他做到了持之以恒,那么我们也可以做到有一颗毅力的恒心,在学习的时候,不懂的一定要当天弄懂,不要总是靠老师靠父母去给我们解决问题。在家里,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多帮妈妈干家务活,像根鸟一样有恒心,就不怕做不好了。

  我觉得根鸟最后到达了大峡谷不是偶然,因为,“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只有有足够的信心和恒心,才能完成自己想要的事情。我要把书推荐给更多的同学看,让我们像根鸟一样,经过自己的努力,获得成功的果实!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3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神通。我是个爱读书的孩子,从小在不知不觉中对历史书产生了兴趣,从开始的《五千年文明故事集-金戈铁马风云》,到后来的《三国演义》、《史记全集》……但让我最爱不释手的是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

  历史是什么?历史仅仅是那些发黄的书本吗?不,绝对不是。“历史原来很精彩呀!”当年明月大喊一声。“很精彩呀,很精彩呀……”声音逐渐消失。前面那座古庙里有点动静,一个小和尚好像刚睡醒,慢腾腾的伸了个懒腰,抖落了身上厚厚的尘土。噢!那不是朱重八吗?他朝四下看了看,然后向当年明月走来了。那边还有人,朱棣骑着马,风尘仆仆,身上浸着汗水,也向这边赶来。后边是方孝孺,一脸正气,拉着朱允炆,有点嫌他走的太慢;沮丧的胡惟庸,骄横的蓝玉,都来了。远远的,过来一个瘦了吧唧的人,一看就知道是朱厚照,还是那样儿,站没站相,坐没坐相,走路也一摇一晃的……这么多人都围上了当年明月,一下子就热闹起来,就这样,《明朝那些事儿》诞生了。

  对我来说,《明朝那些事儿》这套书是欢乐、高兴,也是陪伴。每天放学写完作业后、睡前的一段时间、周末的闲暇时光,都是这本书伴随我。刚开始看了它的封面,觉得这是一本严肃、无趣的书,但不是,这是一本极其详细,并带有欢乐语句的书。通过7册的描述,了解了明朝三百年的历史,展示了明帝国十七位皇帝及王公贵族和小人物的全景,详细讲了明帝国的建立、昌盛、衰退的全过程。

  而在充满欢乐的历史书中,也有好多的悲情人物。让我印象尤其深刻的是第五册中讲述的明朝内阁首辅,上柱国正一品大师,内阁大学士,吏部尚书张居中。他是考成法的创办者,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在没有去世之前就得到太师的官员。他去世后,被政敌反攻倒算,长子自杀,次子充军。我不明白,不就是政治上的不合吗?为什么非要闹的对手家破人亡呢?他们的良心会不会痛呢?但是,后来张居正还是恢复了声誉,谥号为“文忠”,名垂青史。

  读完了这套书,我有许多感受,它让我了解了丰富多彩的历史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好多深刻的道理,其中最值得坚持的,那就是走上了正确的路,就不回头,虽然前面荆棘丛生,仍要克服困难,勇敢前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4

  在西方,有这样一本书。他曾被18世纪最出名的思想家卢梭这样评价:“每一位成长中的青少年都值得一读”那么这本书到到底怎么样呢?

  这本书名为《鲁滨孙漂流记》的书故事情节并不复杂,相反还有些简单。本书主人公――鲁滨孙出生在一个商人家庭,他的父母自幼便劝告他要过着安定的生活,幸福而平淡的过一生。但天生热爱冒险的鲁滨孙并没有听信父母的话,反而偷偷搭乘远航的商船去冒险。

  一路上,鲁滨孙遇到无数的威胁与困难,他甚至被海盗绑架,在侥幸逃脱后,他那酷爱冒险的心并没有停止,反而更加强烈了。但不幸的是,在一次航行中,他乘坐的船被海浪拍翻了,船上只有他一个幸存者。他一个人在岛上顽强生存了28年,积极自救。最终重返文明社会。

  在孤身一人流落荒岛时,鲁滨孙并未一蹶不振。他搜寻工具物资来帮助自己生存。没有房子,他自己造;没有食物它便打猎和种田;遇到野人危机时,他积极寻求方法,企图自救。鲁滨孙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和顽强的意志在渺无人烟的荒岛上创建了一个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双重王国。

  在看完这本书后,我不禁陷入了沉思。鲁滨孙毫无疑问是伟大的,他是一位孤独而又顽强的冒险者。他无惧困难与挑战,敢于一个人面对一切艰难工作。但我自己呢?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无能,自从我们出生后便走上了一条平坦而又舒适的大路,我们从出生到长大,一直生活在父母与社会的呵护下。没有遭受过真正风雨的考验。我们无疑是幸福的,但同样我们也是不幸的。因为我们没有真正品尝过生活中的苦涩与挫折。

  鲁滨孙还教给我们要学会满足,我们常常因为缺少什么东西而不满足,是因为我们对已经得到的东西失去感激之情。只有体验过更恶劣的环境,才会越发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正如拿破仑所言:最困难的时候也就是离成功不远的时候我们应该学习鲁滨孙那种顽强的精神与感恩的品质,相信明天更加美好,只有这样才能迎来更加光辉的未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5

  喜欢读书,喜欢在书中体验自我,感悟人生!《爱迪生》这本书是我挖掘出自己。

  小时候,外公指着夜幕下千家万户亮起来的电灯,出谜语让我猜。那时,我还不知道似瓜似梨的电灯是谁发明的。自从读了《爱迪生》这书,才知道电灯是美国科学家爱迪生发明的。

  爱迪生出生于劳动人民家庭,一生只在学校里读过三个月的书。然而,他一生出了发明电灯以外,还发明了留声机、电影摄影机等一千三百多种东西......

  我合上我心爱的书,心中就像静静的湖面上吹来一阵强风,久久不能平静。为什么没有受过正规教育的爱迪生,对人类做出如此巨大的贡献呢?他成功的奥秘是因为他是天才吗?

  一句熟悉的话在我脑中盘旋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我明白了,一切成就的取得在于辛勤的劳动,在于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于孜孜以求的精神啊!

  想想爱迪生,比比自己,我惭愧得很。就拿我的作文来说吧:起先我在老师的辅导下写了上百篇习作,可一篇也没能发表,我灰心了,我放弃了,不想继续练笔了。后来,经过老师的教育、同学们的鼓励,我又充满了信心。我不断地写啊写。终于辛勤的耕耘迎来了收获,我的习作发表了很多篇,而且在“增城市首届中小学生作文竞赛”中,荣获三等奖,在小小的成绩面前,我沾沾自喜,学习劲松懈了,我的作文水平也有所下降。老师抚摸我低下的头,并且递给我一本书----《爱迪生》。

  “如果爱迪生遇到困难,遇到失败时,灰心了,后退了,他能取得科学成就吗?如果爱迪生取得一点成就就满足了,不再勤奋了,不继续在科学道路上求索了,他还能成为“发明大王”吗?”我想着,我觉得自己的脸像火烧一样。当别人问到当时84岁的爱迪生什么时候退休时,他回答:“在我出殡的前一天!”我仿佛看到了结束生命前还在办公桌前勤奋研究的爱迪生。

  《爱迪生》使我最喜爱它是因为它使我明白很多道理,使我懂得做事要坚持、努力和创新......总之,《爱迪生》使我终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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