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书的作文

时间:2022-12-12 18:13:52 我要投稿

喜欢书的作文15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喜欢书的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喜欢书的作文15篇

喜欢书的作文1

  英国培根说:“书籍是在时代波涛中航行的思想之船,他小心翼翼地把珍贵的货物运送给一代又一代。”我最喜欢看的书是《小鹿斑比》。

  这本书的封面有一副美丽的画面,下面有“小鹿斑比”四个大字,那美丽的图画里有一只小鹿,我猜那一定是斑比吧!

  《小鹿斑比》叙述了一只名叫斑比的小雄鹿,在妈妈的呵护和教导下,他在森林中一天天健康成长。在成长的岁月中,斑比不断受到洗礼和冲击,目睹了森林里的四季变换,经历了与妈妈的生离死别,见证了友情与爱情的变化。通过与老鹿王的多次交流,他终于明白了生命的意义,变得更加成熟,最后成为新一代鹿王。

  我读了这本书让我深深体会到了小鹿的聪明、坚强、勇敢、机智的精神品质。我也要向小鹿学习,总有一天我们会长大,会离开妈妈的怀抱,想到这我会脸红,因为我想到了我曾经为清理书包而埋怨妈妈的事。

  有一天早上,我匆匆忙忙地赶时间上学,结果一到学校才知道忘带了语文书和笔袋,那时我们埋怨着妈妈说:“为什么不给我清书包呀?”等我看了《小鹿斑比》这本书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不怪妈妈,都是我忘了清书包,才会没有带语文书和笔袋的,我以后就要像小鹿斑比学习。

  同学们你们喜欢看这本书吗?

喜欢书的作文2

  每个阶段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书。小时候,我喜欢带拼音的绿野仙踪。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喜欢愚蠢的狼的故事。小时候,我喜欢《鲁滨逊漂流记》。

  小时候,我津津有味地读着《绿野仙踪》。我定期阅读这本书,并根据每天的阅读量。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每次读它,我都有新的想法。在故事中,他们在一起,给了茅草人头脑、铁皮人心灵、狮子勇气,多萝西和他的宠物被拖回了他们的家乡,两个邪恶的女巫消失在那个世界。

  我年轻的时候,读过一些愚蠢的狼的故事。我经常看着他们笑。我经常担心他们。我经常……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关于一只愚蠢的狼出生的有趣的事情。但是都有聪明的兔子可以帮忙。但是因为愚蠢的狼想见他的父母,他去找他们。这个故事以给我们无限遐想的结尾结束。

  《鲁滨逊漂流记》是我现在最喜欢的书之一。他喜欢航行,开始航行,被海盗抓住,逃离海盗的魔爪,继续航行,生活在孤岛上,开始在孤岛上建造别墅,种植食物,并在周五作为合作伙伴帮助船长夺回船只,返回家乡,回到岛上。的顺序。每一个环节都有自己独特的故事,我认为最奇妙的是他是如何生活在一个孤岛上,建造别墅,种植谷物,挖掘洞穴和建造墙壁的。他用生动形象的方式写了这些故事。最激动人心的部分是船长夺回了那艘船。以及海盗从岛屿的磨爪中捕获和逃脱的地方。最激动人心的地方,终于重获船上的欢乐。

  我喜欢的书将永远伴随我走过剩下的路。我会尽力振作起来。

喜欢书的作文3

  我家有许许多多的书,《未来科学家》、《军事科学》……,不过最吸引我的还是《儿童文学》。

  上周,我在《儿童文学》里看到这样一篇文章,一位叫张晨晨的女孩,在一次考试中她的数学考差了,妈妈便说了她,她一赌气便想着出去□妈妈的唠叨,可□之后她确发现妈妈也没有了爱,于是她又想要回唠叨,在之以后她就决定用自己的行动来去除妈妈的唠叨,留下母爱。这时,妈妈站在她的身后说:"去除唠叨,留下母爱。”林晨晨知道了妈妈在演一场戏,自己也会心的笑了。其实妈妈的爱是最伟大的,也是无处不在的,妈妈们让我们有个更好的环境,而辛苦的工作赚钱,空闲时间还得照顾我们的生活起居,为了我们的学习她们操足了心,唠叨只是想让我们变得更好,这些唠叨其实包含着更多的是爱。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尽量不要妈妈再让妈妈操心了,自然出就没了唠叨。

  还有一篇文章让我印象很深,有一个叫谭传华的人,他想卖木梳挣钱,可他的木梳比不上塑料木梳,卖不出去。有天,在菜场他发现没有喷洒农药而全是虫洞的绿色青菜卖的最好的,他深受启发,木梳虽然寿命短,但它也绿色产物。于是,他把木梳的缺点写在木梳上,这反而受到了大家的表睐,之后“谭木匠”便在全国开了连锁店,口口相传,人人都知道了这个木梳。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有时候,瑕疵也是一种价值.其实生活中有很多这样有价值的瑕疵,当你正在为自己的瑕疵而苦恼时,不妨从瑕疵的另一面看,也许会发现这些瑕疵的价值来。

  我爱《儿童文学》,它不仅让我欣赏到许多的美文,而且还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喜欢书的作文4

  一个不说话的老师,如何能教学生事情?讲授自己所学,学生不懂的也必须一字一句慢慢的教导,如果只是比手画脚,那学生会懂老师的明白吗?但是有个不说话的老师,一直在我们身边,没有了它,连老师也不会教了,它就是“书”。

  有些书,需要我们细心的研读,细细体会书里所诉说的道理和知识,不说话的老师,潜移默化的让我们明白一篇又一篇的课文在表达的是什么,或是编者想要告诉世人的事。有些是文言文,有些则是一堆算式,不同的表达方式,给我们的知识也就包罗万象了。

  它是可以是课本,也可以是工具书,更可以是一个又一个凄美的故事,有时加上了画图,不仅让小朋友能浅显易懂,而这些故事里,往往都有更多要教小朋友做人处世的道理,它是薄薄的故事书。

  而用许多奇幻、爱情、神话的题材,让他们能发挥成无数个篇章,发扬光大,生动的描绘出场景,还有人物内心的感受,虽然故事很长,看起来很厚,却往往看完第一页,就舍不得放下它,或许小说,更扣人心弦。

  我喜欢任何一种书,只要是好看的,我就不挑食,故事书领悟的大道理,我会作为警惕;课本教导我的知识,我会想要记得滚瓜烂熟;而小说,我总会想再三咀嚼,一次又一次体会身历其境的感受。

  我喜欢书,它总能带我到另一个世界,而在看书的同时,我也常常会把耳朵关起来,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书不说话,却将自己所拥有的知识,倾囊相授。

喜欢书的作文5

  我最喜欢的书便是荒木老师笔下的JOJO的奇妙冒险。书中讲述了乔纳森。乔斯达家族几代人与仇人Dior。布兰登一伙的邪恶势力展开斗争的故事。

  书中角色无论是神态还是性格都刻画得栩栩如生,有坚信“绅士精神”的乔纳森,也有诡计多端的Dior……漫画将整整六部多元宇宙紧密联系在一起,以时间为线将其横纵沟通,调理十分清晰,即使是对许多配角这一类背景板的描写也十分感人,引人入胜。例如梦想成为不良分子的乔鲁罗和虹村两兄弟,这些小人物身上不可避免的带有性格缺陷,但就是这些缺陷吸引了广大的“JOJO迷们”

  书中除开人物描写的优点外,还格外注重契约精神,这也使得许多悲情人物在一片黑暗中开拓光明之道,绝非无脑牺牲,人类无法在欲望中控制自己的笑话。这些人物无法控制欲望,却能在生死关头出于大义的考虑放弃贪恋。

  这本书不光只让你看到正面角色令人悲伤的故事,反面角色也一样。在我看到的许多书籍中反派始终是衬托主角的光辉伟大的背景板式角色,而JOJO不同。反面角色也具有不一般的角色魅力。比如第五部的“大哥”普罗修特,他一直教导手下贝西,贝西的形象和性格,他是一个十分软弱胆小的懦弱的人,但普罗修特却高速贝西小队中的每一个人,每个人都与众不同,每场战斗都应该抱着必死的决心。就算前路多么危险,也要和敌人战斗到底。让自己的牺牲教导的那些最终贝西也成长了,他的眼充满了坚定与冷静,与之前判若两人,而被火车将双腿压断的“大哥”说到:“动手,贝西,荣耀会伴随你左右,而我也会见证你的成长。”

  JOJO这部作品虽然从外观上看去勾不起人的兴趣,但是在荒木的笔下却充满了生机。陪伴了我整个夏天。

喜欢书的作文6

  我喜欢书。不仅仅喜欢书里的妙趣横生的故事,还喜欢书里那淡淡的油墨的芳香……

  我什么书都看,童话、小说、自然百科等等。我常常看到忘我的境界。我喜欢长篇小说。因为它总是耐人寻味,让我抱着一颗有着悬念的心继续读下去。主人公后来怎么样了啊?是不是死了?……不知为何?这些问题总是可以激发我的兴趣继续读下去。

  我喜欢童话。尤其喜欢郑渊洁和杨鹏的童话,常常见缝插针的看。有的书妈妈不愿意给我买,我就废寝忘食的在“喜马拉雅FM”里听,再不然我就会利用我的好人缘去借上一两本我爱看的书。

  书籍让我享受到无穷的快乐,我只要手中一有书,就没有了饥饿,在心灵的花园里只留下了快乐。当我看到悲惨的情节时,我会泪如雨下,当我看到高兴的情节时,我会哈哈大笑……各种各样的书带领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宇宙未解之迷》激起我探索宇宙的兴趣,《三国演义》让我了解了三国那段不寻常的历史,《一百个感恩故事》让我学会了感恩,《非洲历险记》让我明白了要像酷酷猴那样机智勇敢地去面对任何事,《鲁滨逊漂流记》让我深深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

  我喜欢书,因为书给我们带来了智慧。如果世界上没有书,人们就会愚昧、无知。

  啊!书,你是我无声的老师,你能解开人们心中的迷惑,给我们带来知识,我喜欢你。

喜欢书的作文7

  今天,我想推荐一位法国作家维克多&米德多。雨果的作品。巴黎圣母院。

  这个故事发生在15世纪的巴黎。克劳德&米德多特,巴黎圣母院副主教;作为一个教堂的牧师,弗洛认为爱是邪恶的。但是当他看到美丽的吉普赛女孩埃斯梅拉达时,他想尽一切办法占有她。但是在负罪感的压迫下,他的追求变成了疯狂的迫害。巴黎圣母院敲钟人卡西莫多丑陋且身体残疾。他年轻时被弗洛收养。他也崇拜埃斯梅拉达。然而,这种爱是无私和高尚的,与弗洛形成鲜明对比。当邪恶的目的无法实现时,弗罗洛用陷害埃斯梅拉达的方法残忍地将她送上了绞刑架。与此同时,原本忠于弗洛的卡西莫多被他主人的残忍和无耻行为激怒了,他把弗洛从教堂的高楼推了下去。

  这部小说以巴黎圣母院为背景,歌颂了被压迫者的正直和善良,揭示了当时神职人员的真正虚伪,证明了爱、善良和善良将战胜僵化的宗教和说教。

  从这部小说中,我看到了世界上的美与丑,也知道判断美与丑的方法不在于外表,而在于灵魂。就像卡西莫多一样,他有一颗善良的心,高尚,纯洁和无私的爱,敢于为他所爱的人而死。然而,与巴黎圣母院的副领袖卡西莫多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克劳德&米德多;弗罗洛。在成千上万人尊敬的外表下,他有一颗极其丑陋的心,这使他走上了不归路。他的养子,被他抚养了20多年,结束了他的生命。谁该受责备?卡西莫多,他还在他心爱的时钟上。

  这真是一本非常好的书,我希望你能喜欢它!

喜欢书的作文8

  我许多喜欢的书,例如《非常妈妈》、《福尔摩斯》、《蓝天下的课桌》等等。而我最喜欢的是《第56号教室的奇迹》。

  这本书是由“美国最好老师”——雷夫?艾斯奎斯写的。这本书里讲述了雷夫老师的教学方法和一些在第56号教室里发生的事情。

  这本书最开始讲了雷夫老师在上科学课时为了帮助一位学生点燃酒精灯,把自己的头发都烧起来了。之后,雷夫老师与学生们互相取得信任,用信任取代了学生们的恐惧,做学生,孩子们可以信赖的依靠。讲求纪律、公平、并且成为孩子们的榜样。

  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在记录雷夫老师的56号教室中发生的有趣的事情和他独特的教学方式。

  读完了这本书,我对学习有了新的认识。以前,感觉学习是枯燥、无趣的。而读了这本书后,感觉学习不一定无聊,只要对学习没有恐惧,与老师和同学取得信任,学习就会变得有趣而快乐。

  刚开始读的时候,感觉自己身临其境,老师可以为了帮你点燃酒精灯使自己的头发烧起来,而自己却浑然不知。也可以在你没带本子时信任你并让你知道自己的缺点。

  这本书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学习的魅力。也让我体会到了老师的付出。所以我非常喜爱这本书,它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还让我体会到了学习的乐趣。

喜欢书的作文9

  我喜欢书,是因为书是一件很美好的物件,令我情不自禁地想抓住它,抓住了,便迫不及待地翻开看,忘了时间,忘了地点,忘了一切。

  书是知道的海洋,看数学,我仿佛就是海底探险家,不知下一步会怎么样,是对是错?看课外书,让我充分领略一探险带来的刺激。我从中感受到冰心这位伟大的女性是一个和平主义者,从《繁星》中看到这位作家爱自然,以及诗中流露的富含人生哲理,从《寄小读者》中又看到作者是一个爱小朋友,关心小朋友的人。

  看她的文章,我体会到句与句的优美,有时透着一股淡淡的忧伤,我会情不自禁默然……体会句中微妙的感情,散发若有若无快乐的气息,我会因主人公的欢笑,也会因主人公悲伤而悲伤……

  让我难忘的书是《鲁滨逊漂流记》,我为鲁滨逊的命运感到不公,但同时又为鲁滨逊感动庆幸,当鲁滨逊找到“星期五”时,我为他高兴不已。

  随着时间的增长,书带给我的乐趣与知识也不断增多,我也从中总结了不少的经验:

  失败乃成功之母。

  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

  使人高贵的是人的品格。

  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这些经验让我遇到困难倒下时,又爬起来,鼓起信心向前走去。

  书,我喜欢,它带我畅游在知识的海洋中,让我找到经验,我会继续在书中海洋乘风破浪,奋勇前进的。

喜欢书的作文10

  在家里,我读过很多很多的课外书,这些课外书有的很搞笑,有的很刺激,还有的很感人,唯一有一本课外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课外书——《倒霉的男子汉马鸣加》让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吧!

  这本书既是《窗边的小豆豆》男生版,又是《大头儿子》的升级版,你们说,这样的书是不是很特别呢?既然特别,那内容肯定也非常的有趣。

  这本书里面有很多角色,让我来给你们介绍介绍吧:苏多,个子跟马鸣加一般高,看上去很可爱;周密,个子高高大大的,眼睛大大的,很帅,可能是因为个子太高大,看起来总像马鸣加班上的留级生;丁转转,喜欢吃巧克力和巧克力饼干,他只要闻到巧克力的味道就会兴奋的原地转圈。

  这本书里面主要是介绍了马鸣加童年时候的点点滴滴,马鸣加跟我们一样,有时候,马鸣加非常的幸运,有时候非常的倒霉,还有的时候非常的难过,这一本书就介绍了马鸣加的倒霉事件。

  其中我觉得最好玩的一篇就是《植物园的厕所》,为什么说这一篇好玩呢?让我来慢慢跟你们讲:马鸣加他们班要去春游,去植物园,马鸣加和妈妈买了很多很多的零食,马鸣加在集合的时候,还有坐车的时候一直在吃零食,终于,在下车的时候已经把零食吃完了,这下好了,零食吃完了,马鸣加也完了,马鸣加的肚子痛的不得了,老师让丁转转陪马鸣加去上一个厕所,等马鸣加上完厕所了,肚子不疼了,马鸣加正准备和同学们玩,这时,只听老师一吹哨,集合了,在回家的车上,同学们都谈论着自己记得的植物等等,马鸣加记得什么呢?马鸣加只记得植物园里的厕所。

  这里面还有很多很多好玩的故事,有机会你一定要看一下哦,保证你会笑翻天!

喜欢书的作文11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名人高尔基说的。是的,书让我们人类进步了不少,而让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将遇良才,对手给我的力量》。

  这本书是妈妈送我的。书到我手上时,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看。这本书描述了一个人,因为有了对手,才不断强大,不断成长。书中有一句话让我印像深刻。这句话是:“如果说没有了对手,你就会失去危机感,警惕性变得‘不堪一击’!如果没有了对手,就像羊没有了天敌狼一样,不再有那种被狼追逐的紧迫感,需要奋力奔跑的感觉,羊就会变得软弱,变得懒散,没有危机感。所以,我们不能没有对手。

  一次,我与朋友打球,那是个六年级的大哥哥,打球技术非常高明!开打了,我拍着球,冲到篮筐下准备投篮,可是那个大哥哥一个扣篮,把球抢走了,并迅速的跑向篮筐,我则负责拦截。可他左闪右躲,我根本摸不到球。最终,我以11:52输给了他。心里的那些不服气,渴望赢的感觉统统涌了上来,并发誓一定要赢他。后来,我每天不管风吹日晒,都坚持练球。两个月后,我又向他发起了挑战。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我赢了那个大哥哥,虽然我很高兴,但是我更要感谢他,因为有了他这样强的对手,我才能变强。

  还有一次,我们班的考试卷发了下来,我十分紧张,脚不停地地抖,试卷发到我手里时,我一看,才73分,而全班第一的竟然是林志章!我心里暗暗想,下次一定要超过他。于是,我天天努力复习功课,每次累的时候,我都会想:我一定要赢他!当再一次考卷发下来时,我考了100分,全班第一,我一蹦三尺高,同时,我感激对手,是他让我变强!

  这本书给了我成功,还教了我一个道理:当你成功时,一定要感谢对手,因为他们是你成功的阶梯。

喜欢书的作文12

  我最喜欢的书《一千零一夜》了,它又叫《天方夜谭》。这本书里最著名的故事《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了。

  这个故事讲得是:在从前城市叫波斯。个城市里有兄弟,两都很穷。叫高希睦,弟弟叫阿里巴巴。高希睦娶了个很有钱家的女儿做老婆,而弟弟阿里巴巴却没有那么幸运了。阿里巴巴家里唯一值钱的那三头小毛驴。每天早上阿里巴巴都要去砍柴,把它卖掉,一家人就靠砍柴为生。可高希睦却没有管过......弟弟阿里巴巴用自己的勇气和智慧得钱财,而高希睦却银滩才丢失了性命。

  《天方夜谭》这本书是阿拉伯的聪明才智的结晶,这本书中酸甜苦辣样样都有。作者把每个故事公介绍详细,剧情很生动,把当时的影像栩栩如生的描绘在你面前,也是把故事写活了,出你。

  那为这本书叫《一千零一夜以前》呢?相传很久有国王每天都要娶妻子,天就杀掉。姑娘想要阻止他的做法,就嫁那个国王。他给那个国王讲故事,国王要杀她的时候,她讲故事最精彩的部分,国王继续听故事不杀她,就这样这个姑娘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感动了最后把她放了。

  这本书教育了我们我们遇到,都要发挥我们的聪明才智,走出困境。

喜欢书的作文13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是的,一本好书就是你前进道路上的一盏明灯,将你的前程照亮;一本好书就是你前进道路上的一叶小舟,带你驶入知识的海洋。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美国作家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述一个叫圣地亚哥的老人独自出海捕鱼,途中经历了种种困难和挫折,但他并没有屈服,终于在出海第 85 天钓到了一条比小船还要长的大马林鱼,但在他返航时又遭到鲨鱼、鳄鱼的强大攻击,等到老人最后上岸时,那条大马林鱼只剩下一具空空的骨架。整部小说情真意浓,充分体现了人的浩气和坚强不屈的精神,特别让我难忘的是老人在海上说的那句话:“马林鱼啊,你能支撑两天两夜,那么我们人类就能支撑三天三夜!”刚劲的话语中充满了老人战胜大鱼的决心和勇气。

  这本书带给我心灵极大的震撼,每当我遇到困难想灰心、懈气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书中的老人圣地亚哥克服重重困难的情景,如果我被眼前这一点点困难所吓倒,那我不是太懦弱了吗?所以我就咬紧牙关,勇往直前,从不轻言放弃。因此,我获得了不少荣誉,也取得了一些骄人的成绩。

  然而,只有我知道,在我不断进取的道路上,是这本书给我无穷的力量,是圣地亚哥老人坚强不屈的精神和永不言败的信念始终激励着我,让我一次又一次的战胜了困难,超越了自我。

  要是别人问我最喜欢干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当然是看书喽!”我的生活里可不能少了书,不然就少了许多的乐趣。

喜欢书的作文14

  是它,让我懂得了"逆境出人才"是它,让我领略了成功的涵义;是它,让我懂得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是它,让我领悟了海伦的坚强;是它……它,就是我最喜欢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我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海伦·凯勒,喜欢她以乐观的心态去生活;喜欢她的坚强不屈,从不向任何挫折低头;喜欢她广阔的视野,不局限于自己的小世界;喜欢她对友情的珍惜;我喜欢这本书中的莎利雯小姐,她以超强的耐力成就了海伦的辉煌人生,她关爱海伦如同关爱自己;我喜欢这本书的语言,竟能把故事描述地如此扣人心弦;我喜欢这本书的……

  我喜欢这本书中的这样一个故事:海伦因热血来潮写上《霜王》一文,并把它作为生日礼物寄给安纳诺斯先生,可后来有人说《霜王》和康贝尔小姐的著作《霜仙》几乎雷同,但海伦并不记得她曾读过《霜仙》,这样可怜的海伦就永远被人误解了,同时她也失去了安纳诺斯这位朋友。我很同情海伦因记忆混乱而被人误解。但可喜的是,海伦以乐观的心态度过了这道难关,而且从此更加热爱写作。我很佩服海伦乐观的心态,也很佩服她敢于正确面对现实的精神。

  我喜欢海伦·凯勒的坚强不屈,所以我时常提醒自己不要气馁,要想想自己的榜样海伦;我喜欢莎利雯小姐的耐力,所以当我想放弃做一件事时,总会想起莎利雯小姐,重新振作起来;我喜欢这本书的语言,所以我时常会在阅读时把好词标注并记下来,学习其中的用法等。

  我很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因为它告诉了我很多,给了我学习的榜样。

喜欢书的作文15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喜欢上了书。

  也许是从三岁时起,爸爸妈妈为了培养我看书的习惯,买了许多故事书和漫画书。但我最喜欢的却是妈妈放在餐桌上的那本家常菜谱的画册。也许是我天生好吃的缘故,每当我翻开那本书,看到那一盘盘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就忍不住流口水。就缠着妈妈做给我吃。妈妈逗我玩说:‘‘如果你能说出菜的名字和做法,我记做给你吃。’’于是,让爸爸教我上面的字。说来也奇怪,我很快就记到一个名叫‘‘酱肉丝’’的菜,妈妈果真给我做了这道菜。从此,我经常拿着这本书来让爸爸来教我认上面的字,久而久之,这本书上的字我都能认出来了。

  后来,我上了幼儿园,幼儿园里发的书我都能认出来了,幼儿园的阿姨直夸我聪明,就连园长也说我像是个小神童,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

  从此,只要一有时间,我就捧起书来读。读到卖火柴的小女孩冻死了之后,我的眼泪流了下来;读到丑小鸭变成北天鹅之后,我兴奋极了。这一个个故事吸引着我,让我哭,让我笑,让我忧,

  时间从我身边悄悄溜走。转眼间,我上了五年级。在和老师和同学们的交流中,我知道了“不动笔墨不读书”的道理。我现在读书也会拿起笔来,摘录出好词好句,还写下自己的感受呢。

  在书的海洋里,我就像一条小鱼,自由自在的畅游。在书的原野上,我就像一匹骏马,在文字田地里无拘无束的奔驰。在书的天空里,我就像一只快乐的小鸟无拘无束的翱翔着!

  书像一座宝库,我尽情的探索着,品味着,收获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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