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书的作文

时间:2022-05-23 12:25:07 我要投稿

有关喜欢书的作文7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喜欢书的作文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喜欢书的作文7篇

喜欢书的作文 篇1

  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金像背后》。

  在这本书中,我了解到西方科幻片从鼎盛到衰落的历程,认识了科幻小说的两大鼻祖——凡尔纳和威尔斯,懂得了神话与科幻的根本区别;看到了西方文明的畸形儿——恐怖片,明白了西方很多人为什么花钱去寻恐怖、心甘情愿地去担惊受怕的原因;窥见了西方社会在传统的有规律的生活节奏里、在和谐幸福的假象背后隐藏着的尖锐的矛盾。传统的伦理观念已经淡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体贴的可贵感情已经相当程度的丧失;银幕上的西方政治事件让我感到触目惊心;漫话美国戏剧片使我对卓别林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今日好莱坞三代人的生活,使我懂得了资本主义生产决定于利润。带着文化与技术双重性质的电影工业和电影文化都受到资本主义必然规律的制约,它的前途是暗淡的,无论什么人、什么力量,都无法挽救它必然衰退的命运;在金像背后,隐藏了形形色色的内幕;英格丽·褒曼和费文·利两位影星的自传,燃起了我的影星梦。

  我从小着迷于科幻电影,于是在得到这本书时,便如获至宝、欣喜若狂地读起来。在我漫游了那向往已久的神秘世界后,存于心中的迷团一个个被解开。我不仅对科幻片产生的背景、科幻片的制作及其所产生的社会效应有了深入的了解,还了解到了一个令人吃惊的事实:我国虽有几十万“科幻迷”,但从事科幻影视的却不足十人,年产科幻片还不到一部。总产科幻片12部,有十部还是翻译的。科幻片创作史也极为短暂,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初便销声匿迹了。这与西方科幻片制作者数以万计、年产科幻片数十部的现实比起来,真是九牛一毛,让人感到寒酸。因此,我便立志要从事科幻影视业,用我们自己的科幻片来填补那数以万“科幻迷”的脑海,从而展示我国工业、文化的发展。

  《金像背后》这本书将陪伴着我,激励我不断地前进!

喜欢书的作文 篇2

  我的家里有四个书架,一个在书房,一个在大厅,一个在楼梯旁,还有一个在我屋里。

  但不管是哪个屋子,哪个书架,甚至是哪个书架的格子里,我始终最喜欢的一套书都是——《恐怖的世界地理》。

  我很喜欢这套《恐怖的世界地理》。因为它很搞笑,每几页都会布置一个笑话,但它们并不是毫无意义。这些笑话都是专业的地理用词编成的,让你不仅可以快速地记住地理词汇,还可以让你在很闷或很烦恼的情况下也能读的津津有味。不仅仅是这样,它的每段文字间还都配了清晰的插图,用清楚、严谨的语言来表达,让你一读就懂。

  这一套书是上个学期妈妈当做一个惊喜送给我的。当时,我一看到这套书就惊喜万分,立刻把它抱上了楼去。接着,就把其中的一本书,匆匆忙忙地抽出来,迫不及待地就读了起来。我刚读了一个开头,立刻决定把它放到我的书包里,我要利用每天在校车上的时间去读。因为我每天坐校车来回需要一个小时,以前我都是发呆来打发时间,这一套书改变了我在校车上的时光。

  我这套书已经在读第三遍了。记得,我们的课本上有一篇课文——《煮书》,就是说要把书读熟读透。我想我还会继续读这套书的,甚至还要读第四、五、六、七、八次,将来我也要当一名地理学家。

  我要多读书,因为“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喜欢书的作文 篇3

  在我思想里,狼是极其凶猛残暴的物种,让我为之改观的,是我读到过的一本书《狼国女王》。

  这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沈石溪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可想而知,故事有它神秘有趣之处。

  大多数时候,我们意识到狼捕杀弱小动物,场景惊心动魄。其实这只是它们必不可少的生存方式,是生存之道,是无奈之举。只有不惧生死的挑战和防卫,才能成为生物界威严而可怕的存在。狼异常勇猛,对于任何物种而言,虽比不上人类的进化,却有着独特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沈石溪笔下的紫葡萄,是帕雅丁狼群唯一的女狼王。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狩猎的危险和外族的入侵,王者的责任感让它奋力突破极限,一次次创造了奇迹,树立自己在狼群中的威信。

  故事中,一次虎口夺食,狼王盔盔不幸遇难,母狼紫葡萄临危受命,成为了帕雅丁狼群的首任女狼王,狼群命运自此改写。紫葡萄经历无数灾难和痛苦,危险和挣扎,无奈和坎坷,柔情和关爱,却凭借着自己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出一段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我不禁为紫葡萄呐喊,我感受到它对待生命的态度是一种手段,也是一种智慧!为狼群而欢呼,也为紫葡萄这位称职的狼国女王而欢呼!这是一只带领狼群历经生死,不退缩,不逃避,直至打败对手的狼。

  紫葡萄是一个杰出而伟大的领袖,它靠的不单是汗血、武力逼迫,才赢得团队的跟随和支持,靠的是有正确的领导方向和可行性的决策方针,从而征服个人及群体,展示对自己和对每一个人的尊重。

  狼的世界,让我不禁心生敬佩!

喜欢书的作文 篇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这本书很好看,让我明白昆虫的许多知识。

  比如说萤火虫,一般的人都知道萤火虫,这个小昆虫,即使你没有见过,至少也听过它的名字。别看萤火虫外表弱小,可它却是个食肉动物,是猎取野味的“猎人”,而且在获取猎物的时候,手段是罕见的恶毒---它先给猎物蜗牛注射麻酸,使它失去知觉再美餐一顿。读到这儿时,我惊呆了。那年我去乡下游玩,捉了十几只萤火虫,它看起来很可爱,一闪一闪的,真没想到它是个食肉动物。

  橡树干时常有条条蛀痕,这些都是天牛幼虫犯下的罪恶;松毛草专吃松树叶子,可你知道吗,他们竟然能预感严寒和风暴。

  还有红蚂蚁,这种蚂蚁很少见,可法布尔却见到了,通过反复观察,他得知红蚂蚁视力很差,但记忆力却非常好。

  《昆虫记》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读了它,你会觉得昆虫的世界也很奇妙。

喜欢书的作文 篇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秦琼传》。小说主要讲了隋朝末年,皇帝昏庸无道,瓦岗寨众义士揭竿而起,辅佐李世民打江山,以求国泰民安的故事。

  且不说其中跌宕起伏的情节,个性鲜明的人物。单说英雄们的武艺都足以引人入胜。

  故事中的瓦岗寨英雄都是武艺高强,行侠仗义的结义兄弟。他们各有各的绝招,各有各的独门武器。老二秦琼,骑的是忽雷驳马,用的是四棱金装锏,双锏使得是出神入化,智勇双全,无人能敌;老四人称“混世魔王”程咬金,用的是一双板斧,虽仅有三招,却有万夫不当之勇;老八罗成,胯下是闪电白龙驹,臂力过人,使得是五钩神飞枪,更是神勇。总之瓦岗寨兄弟个个都是好汉!

  我也曾幻想着,有朝一日也练成像他们那样的功夫,仗义执言,扶弱济困,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那该多给力!

  后来我明白了,高强的武艺不是一天练就的,是经过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勤学苦练才练成的。如果没有坚强的意志,没有持之以恒的毅力,没有程门立雪的虔诚,没有虚心求教的谦逊,恐怕很难练就一身本领。练功是这样,学习又何尝不是这样的呢?

  还是那幅对联说得好:宝剑锋自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喜欢书的`作文 篇6

  也许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英雄梦,梦想着自己拥有超乎常人的能力去拯救地球;梦想着自己像英雄那样,斩妖除魔;梦想着自己学会了七十二变,一个筋斗就能飞越十万八千里……这些绝技我在《吹牛大王历险记》这本书中都见过,它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是由德国著名作家拉斯伯·华尔格创作的。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快乐无比的冒险家,也是一位赫赫有名的吹牛大王。他的传奇经历令人不可思议,却又牢牢地抓住了我们每一个小读者的心。

  《吹牛大王历险记》是一本充满想象力的书。你见过被牛奶环绕的乳酪岛吗?你见过一只角上长了樱桃的麋花鹿吗?你体验过骑着耐热鸵鸟去火星旅游吗?你试过拉着自己的辫子连人带马拖出沼泽吗?这些神奇的现象在这本书中都表现得淋漓尽致,它们是不是已经让你按捺不住、心潮澎湃了呢?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

  《吹牛大王历险记》不仅是一本拥有活力的书,书中的历险故事更精彩更刺激,它满足了我们少年儿童的好奇心。这又是我喜欢它的另一个原因。

  那次,他在河边打猎,眼看着河里的游动着的野鸭,双手摸着自己那咕咕叫的干瘪的肚子,他眼珠一转,突然想起口袋里的一块肥油……他心想:“如果我利用了这块肥油和鱼竿,说不定会……”他边想着,也就干了起来,他先将袋里的那块肥油挂到了鱼竿上,再将肥油和钓鱼线一起甩到了河里,准备将那些野鸭全部搞定。

  来了!第一只野鸭正朝这块肥油游过来,它没有任何防备地吞下了那块肥油,那肥油经过它的大肠、小肠、胃以及其他内脏,最后还是从屁股中掉了出来。当然,这只野鸭成了瓮中之鳖。好,第一只野鸭中计!吹牛大王可开心啦,读到这里时,我也随着他一起欢呼。随后,其它鸭子也陆陆续续游来,这块肥油一一在它们每一个的肚子里做了一次次的特殊旅行。每次这位幽默的冒险家看到野鸭上钩、肥油掉出后,他都拉起鱼竿。最后,收获了一群野鸭,大饱了一次丰盛的烤鸭大餐。

  当然,孤掌难鸣、独木难支,一个再优秀的人没有伙伴是不可能成功的,吹牛大王也是一样,他在旅行中,认识了“千里眼”、“顺风耳”、“大力士”、“吹风手”和“神枪手”。他们齐心协力共同完成了艰难的冒险之旅。

  如果没有广阔的想象力,一篇冒险故事又能走多远?我相信这本语言幽默、内容风趣、情节生动的名著,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个华丽的惊喜!

喜欢书的作文 篇7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想必大家都很爱读书吧!下面,我来为大家介绍一本好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要做好孩子》。

  这本书里讲了一个天真、可爱的小主人公——金铃。详细资料是“金铃,女,刚过11周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哈哈,读到这里,我我就会禁不住哈哈大笑,同时还觉得,这个金铃根本就是我的原型,数学成绩提高不上去,身材胖,也刚过11周岁生日。我俩真是太有缘了。

  当我读到第五部分,我就很疑惑,为什么家长就觉得去哪个学校上学很重要,难道是还怕丢了面子吗?还是怕影响孩子的前途?我认为呀!还不如让孩子自己选择合适的学校,不能强迫他们。我有读到第六部分时,又想为什么数学这么难做呢?想到这里,我便想起了我们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信心,什么事都能完成的!

  这本书,让我尝到到了知识的甜味。也是这本书,让我真正体会到了生活是多么美好啊!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多读书,多做数学题,争取在六年级的学习生涯中争取更大的进步,收获更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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