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1-08-27 18:55:13 我要投稿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合集15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合集15篇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我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传世佳作,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之一。

  这本书讲了一百零八个好汉行侠仗义、替天行道的故事。里面的好汉由三十六天罡与七十二地煞组成,他们性格迥异,各有其长:山主宋江能收服人心;军师吴用智谋超群;行者武松敢做敢当;大刀关胜、豹子头林冲武艺高强;小李广花荣百步穿杨;没羽箭张清飞石百步击人;花和尚鲁智深为人爱打抱不平;黑旋风李逵有万夫不当之勇在这些英雄人物当中,我最喜欢的是小李广花荣,他“齿白唇红双眼俊,双眉入鬓常清,细腰宽膀似猿形”,好一副俊俏模样。花荣不仅颜值高,而且武艺超群,“能骑乖烈马,爱放海东青,弓开秋月分明,箭去似寒星。”他的箭术强到能将百步外的小绳子射断,简直神了!他不像武松太铁血,不像李逵太野蛮,不像鲁达太刚烈,也不像杨志太倒霉。花荣是儒将和武将的融合,我很崇拜他。

  《水浒传》里还有许多引人入胜的情节,在我看来,三打祝家庄是梁山诸多战争中打的最精彩的一战:从石迁偷鸡,宋江出征,石秀、杨林探庄,小李广射灯,扈三娘捉王英,林冲擒扈三娘,孙立入庄,花荣战祝彪,孙立使木马计,到大破祝家庄,梁山好汉们英勇机智、团结一心,不怕牺牲的精神表现得淋漓尽致。唯一令人遗憾的是,战争结束后,扈三娘便被许与好色的矮脚虎王英,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虽然《水浒传》的结局让我唏嘘不已,但我仍然对此书爱不释手。《水浒传》让我懂得了不少道理,它是我的哲理启蒙老师。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自然万象》,这是一套科普类的百科全书,书中图文结合,不但可以通过文字去了解,还有精美的图片让我欣赏自然奇观,让我感到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懂得了更多的知识。

  打开这套书,我就像踏上了惊奇的旅程,去探索自然界的奥秘,书中的内容都是我从未听说的科学知识和道理,比如:天文现象、奇特地理、气象变化与奥秘、自然灾害等都是我最喜欢读的。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知道了我们所在的星系叫做太阳系,太阳位于太阳系的中央,是离我们最近的恒星,还包含八颗行星,一百多颗卫星以及数不过来的彗星、小行星,太阳的引力使其他的星体都围绕着它运行,大家一定认为我们生活的地球非常大,有着广阔的海洋与陆地,我们想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做飞机都要很长时间,但是地球在八大行星中才排第五,既然这样,那同学们肯定认为太阳系一定很大,那是你不知道还有更大的,上面还有个银河系,还有宇宙,和无边无际的宇宙相比,银河系简直是微乎其微,就像宇宙中的一粒尘埃,图片中的一个小黑点,这真的是太不可想象了,我们岂不是显得更加渺小,吓得我赶紧合上书本,望着天空陷入了沉思,我的大脑已经不敢想象了。

  宇宙太大,我怕迷路回不来,我又看了一些奇特的天文现象,知道了日食、月食、流星发生的原因,看到了世界各地奇特的地理面貌和人类利用现代科技怎样改变天气及地貌,这些新奇的知识,一下子解开之前的很多疑惑,让我对它更加爱不释手。

  这本书现在已经阅读完了,没看到它的时候,我就像那个坐井观天的小青蛙一样,只知道头顶上那片天就是整个天,不知道外面的世界那么大,现在,通过阅读这本我最喜欢的书,也已经跳出了井口,看到了更精彩的世界,学到了更多的知识。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学时读的一本书,名字叫做《阿大阿二穿错鞋》。

  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走到放童话类图书的书架时,我的目光立刻被这本书吸引了。它的封皮是两只大大的不同的鞋。我从书架上把书拿下来,翻到第一页,第一个故事就把我吸引住了,我目不转睛的读了起来。第一个故事讲的是一对夫妻有一块面,这块神奇的面可以无休止的发酵。把它放进房子里,你的房子就会膨胀变大,把它放进足球里,足球里的气会越来越多,直到皮球被撑破。这对夫妇要把这块神奇的面藏起来,不让别人知道。有一天,他们买了一注彩票,然后把面放在彩票上,彩票就多出了厚厚的一沓。他们拿着所有的彩票去兑奖,幸运的是竟让中出了一等奖。这对夫妇高兴坏了,晚上喝完酒,跟邻居聊天时,他们不小心把这块面的秘密说了出来。邻居听了之后特别惊讶,又告诉了别人。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不久,大家都知道了这个秘密。有一天,警察来找这对夫妇,告诉他们用面发酵出彩票是违法的,所以这块神奇的面要被销毁。这对夫妇没有了办法,不得不把面块放在水里,面块越来越软,最后清水变成了浑浊的面水,那块神奇的面块也消失了。

  我沉浸在书中,感觉自己也到了故事里一样,随着作者去看了那块神奇的面块。妈妈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就毫不犹豫的把这本书为我买下了。回到家里,我饭都顾不上吃,一口气把书读了一半。《阿大阿二穿错鞋》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带着你在童话的世界里自由的遨游。正是因为这本书,我爱上了读书,爱上了写作。

  现在,这本书已经很难买到了,我会一直把它珍藏在我的书柜里。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过五关,斩六将,我怎么会不知道这个英雄人物呢?那是威风凛凛的关羽。”我看着老师的练习,脱口而出。哎!谈到关羽,便令人想起《三国演义》,那可是我最爱看的书了。

  记得我刚买这本书是为了免受妈妈的训诫——不看书,只爱看电视。没意思地把它买了。好几个月了,一个字,一段文也没看过,可以说是糟蹋了它。我只把它当作显示我爱看书的工具。

  不过那一天,我终于懂得珍惜它,爱护它。

  当时的我,因好朋友的逝去而感到低落,也没意思去读书,总是分心于悲痛中。我躲在屋里哭,为了不哭,我从旁边的书中拿出了这一本《三国演义》,认真地看。晶莹的泪珠干涸了,只有安静,只有孤零零的我在看书,萌动着我枯干的心灵。

  我忘却了任何事,一心看书,慢慢地,对里面的精彩的故事开始感兴趣,一天不看,总觉得浑身不舒服,沉迷书中的故事甚至超出晚睡时间。人物的生动描写,故事的内容我最为关注,威武的张飞,仁义的刘备,坚毅的关羽,我无不熟悉。特别是关羽那威风形象——身长九尺,胸飘胡须长有二尺,面如枣红,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更甚者,面对割肉,面不改色;面对死亡,视死如归,令我万分感慨。而每次打开《三国演义》,我总是先看篇章,特别留意我佩服的关羽。自然,我便对《三国演义》产生浓厚的兴趣。

  每一天,我都要仔细地看三章故事,不然,吃不安,睡不着,自然也对《三国演义》有了感情,直到我把这本书看完,才放下心来回到过往快乐的生活。但,我依然对《三国演义》念念不舍,便给自己做了些关于《三国演义》的问题,自己作答,使我对这本书有了更深认识。随后,我还买了其它的名著,认真去看。渐渐地,我爱上了看书。

  《三国演义》,是你把我从沉郁中救出来,是你让我感到了看书的快乐。我喜欢你,你让我从此走进广阔的书籍世界。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最喜欢的读的其中一本书是——《三国演义》,它是四大名著之一,书里讲了二百多个人物,他们有刘备、关羽、张飞、曹操、诸蔼亮等。此书内容主要讲了魏、蜀、吴三国之间发生的斗争。

  从开始的“桃园三结义”这个故事,让我对刘备产生了敬佩之情,刘备对兄弟善良的情意深深地打动了我。同时刘备为了成就一番事业不怕苦不怕累,就以“三顾茅庐”来举例:刘备为了一统天下,只因缺少足智多谋的人才,这时,元直临走前将诸葛亮推荐给了刘备,经三次拜访才请到大名鼎鼎的诸葛亮出山来辅佐自己。刘备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有一次上体育课,老师让我们测试四百米长跑,要求我们在一分三十秒内跑完,轮到我了,哨子一响,四个同学开始飞奔起来,一圈两圈………我双脚发软,呼吸急促喘不过气来,实在是跑不动了,眼看着只有一百米了,必须得把这短短的一百米跑完,这时我想起了刘备的坚持不懈,一鼓作气,冲了上去,啊,终于在规定时间跑完了。

  人无完人,刘备有个缺点就是不够沉着冷静,当关羽和张飞二位兄弟遇害后,他十分恼怒,不听军师诸葛亮的劝告,点起所有兵将讨伐吴国,被陆逊之计所害,损失惨重!如果当时他能冷静一点也就不会造成后来失利的局势了。

  还记得不久前数学老师让我们带一枚色子去学校,色子家里有,不用担心。当时妈妈在检查作业,我在一旁玩色子。突然,妈妈看到一个错误,让我来订正,错误订正后好收拾文具时却发现色子不见了,一下我变成了热锅里的蚂蚁——团团转……突然,我想到了刘备不冷静的下场,使我立马冷静了下来,开始仔细回忆细节慢慢找,还真的在书桌下的角落里找到了色子。

  《三国演义》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示就是对朋友要真诚相待,对学习和生活要不怕吃苦不怕受累,遇到事情了要沉着冷静!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今天我要跟大家分享一本书,它让我真正体会了什么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本书用眼睛告诉我祖国江山如此多娇,用脚步丈量祖国的山河如此波澜壮阔,用心灵带我飞跃祖国山河的上下五千年历史。

  这本书用了大量的诗词、史记、故事等描述了我国西域喀什、都江堰、莫高窟、江南等祖国的文化山河,看了这本书你会觉得书中的地方就跟你就置身在当地一样,感觉山河的鬼斧神工,悠悠异域风情文化,也让我徜徉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愿出来。同时书里面还用了大量的拟人、排比、比喻的修辞手法,甚至是几种一起用,对于我作文、造句实在是太实用了。

  最重要的一点要跟大家分享的就是这本书的作者,他是一位很有名的文学家,但是却辞去原有舒适的工作,孤身一人去考察中华文明诸多被埋没的重要遗址。他冒着生命危险贴地穿越数万公里考察人类重要的文明故地。这种探索勇气,这种冒险精神,这种文化传播决心,也深深震撼着我的内心。当看到这本书那细腻的文字,我仿佛听到一位长者在给我娓娓道来,我感受到了他内心的忧思,他内心的无奈,他内心的勇气,他不放弃,他想去挽救,他想传承的决心。

  是的,这就是余秋雨先生和他写的《山河之书》。从人到书的内容都让我非常震撼,通过他笔下的文字,让我不只是读一本书,而是让我了解了祖国的历史、文化、地理,也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余秋雨先生对于祖国江河赤诚的热爱。这也深深影响着我。我想将来有一天,我也要去走余秋雨先生走过的路,去感受当时先生的心境,那颗深深热爱着祖国的赤子之心。

  大家和我一起来阅读和感受吧,余秋雨《山河之书》!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我读过的书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数也数不清,不过有一本书让我印象深刻,它就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叔叔写的《狼王梦》。《狼王梦》这篇小说讲述的就是一匹母狼为了将自己的孩子培育成狼王的可歌可泣的故事。它教会了我许许多多的大道理,对我的成长有了很大启发。

  《狼王梦》教会了我要理智。狼群会明智地选择攻击自己可以打败的动物,不会盲目攻击比自己强大的动物。这就告诫我们,做事情要量力而为,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所以,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也学会了这个方法,得到了许多的益处。

  《狼王梦》教会了我要执着。狼在确定自己的猎食目标后,会一直追逐动物,从不轻易放弃,直到追到猎物才罢休。坚持不懈、锲而不舍的精神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是一种最重要的品质。我们少年儿童也一样,在成长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很多挫折,你选择一遇到困难就气馁就放弃,还是坚定信心去克服呢?我想只要我们拥有执着的恒心,就一定会坚强乐观地去面对困难,打败困难!

  《狼王梦》还教会了我要团结。狼,它们是群居动物,在这个庞大的集体里,它们分工明确,互帮互助,猎取动物。我们大家也是如此,在班级这个大集体中,同学们在相处过程中,可能也会产生小摩擦,如果班级里有人闹矛盾了,你该怎么办?袖手旁观?不,你应该帮助他们,比如:劝架、报告老师等等。把班级当作自己的家,把同学们当作自己的兄弟姐妹,这样一来,大家在这个大集体中每天都可以快乐地学习和生活。

  《狼王梦》让我们看到了狼的另外一面,那就是勇敢、冷静、理智、执着和团结,沈石溪叔叔用自己细腻、生动的笔触改变了大家对狼的偏见。这本书给了我很多成长的启示,也教会了我很多生活的道理,把我稚嫩的心灵变得成熟了,让我从一个无知的小孩蜕变成阳光少年,感谢沈石溪叔叔,感谢《狼王梦》!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书是一朵玫瑰,能够散发出沁人的香气;书是一条小船,可以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无言的老师,教会了我们无穷的知识。自从懂事以来,我看了很多书籍,其中有一本是我最喜欢的书——《哈佛家训》。这本书涵盖面比较广,讲述了关于友谊、友情、梦想、感恩等故事,运用了许多哲理故事,编织了一张爱的网,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受益非浅。

  书中有个令我印象最深的事《5分钟》这个故事,它主要讲了美国诗人、小说家、钢琴家爱尔斯金充分利用短时间的故事。在他14岁的时候在学习练钢琴,老师问他:“你每天练习钢琴多少时间?”他回答每天至少半个小时。老师说这样不行,你要学会养成利用短时间练习的习惯,应该做到一有空就去弹琴,要学会用5分钟的时间练习,把练习时间分散在一天里,弹琴就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后来,爱尔斯金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他想兼职写作,但是上课、阅卷、开会等事情把他的时间沾满了,差不多两年的都没有时间动笔写东西了。一天,爱尔斯金想起了卡尔。华尔德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5分钟时间,就要充分利用起来。爱尔斯金每当有空闲的几分钟,他就坐下来写一两百个字或几行字,一学期下来,他已经积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爱尔斯金利用积少成多的方法,将无数个几分钟的时间进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学界、钢琴界的地位。这也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阅读了《哈佛家训》,让我从中感悟到了学会利用短时间的重要性,我们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不要让时间白白的从我们身边流失了。只有懂得充分利用时间的人,才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五年级的寒假,我从春秋书店买回了一本《重返狼群》,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人和一只狼的母子缘。

  去草原的作者就回了,面临死亡的小狼被小狼认做了妈妈,作者带小狼回到了城市,不过三个月,混凝土的森林已容不下这只来自荒野的狼,作者几经考虑,毅然带小狼去到草原,在朋友的狗场中,安了生,而当小狼逐渐长成大狼时,作者更是不顾一切,随着小狼走进荒野,过上了野人的生活,经历多次生命危险之后,狼找到了家人,作者却再也舍不得这相伴两年的狼子,但是作者依旧把小狼放了回去……

  这本书我早已读过许多遍,可当我再一次去细细品读,作者与小狼的感情,解放小狼天性,努力让小狼拥有和野狼一样能力的时候,眼泪依然像第一次读一样,源源不断的滚落,作者不顾生命危险獒口救小狼,小狼在作者重病时,在那个粮食极度缺少的时间里,把自己唯一的野兔存粮给了作者,那时的小狼也有四五天没吃肉了,那感人的描述多次让我心中也泛出朵朵感动的浪花,这样难能可贵的感情,又有谁能不为所动?作者生病的时候,小狼再也不与别的同伴玩耍,整日趴在窗口,不论风吹雨打,就算有一次一天都是狂风暴雨也是依旧,像他这样做的原因,却只为每天可以在作者吃药时见她一面,狼一直是对敌人,对自己更狠,多少人说狼的无情,却不知他们把所有最真挚的感情,给予了爱自己的亲人。

  作者更是为了小狼在藏獒口中把小狼解救出来,藏獒那巨大的爪子,锋利的牙齿划破了作者的手臂,那可怕的浑身是武器的藏獒有多少人害怕着,作者也曾是其中一员,可为了狼,却什么也不顾了。这样深深的母子情,这样令人感动的人狼缘,这样饱含感情的书,有谁能不喜欢呢?

  我一向是粗心的人,但这本书,却是完好无损,如同刚买回来一样。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我最喜欢这本书里的其中一篇作文,题目叫《说出来不怕你笑话》这篇小作文里我知道了主人公是张涛,他的事迹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被送到了全封闭的寄宿学校,由于张涛平常在家与妈妈睡惯了,到了寄宿学校睡不惯没有妈妈陪伴的日子,故事就从这里展开了。第一天张涛在睡觉时翻来翻去,一点儿也睡不着,可听着同学们均匀的呼吸声,就不知不觉的睡着了。睡到半夜生活老师来了,见到张涛连忙把他叫醒,张涛迷迷糊糊的说:“生活老师怎么了?”“你睡在地上了。”张涛这才睁开朦胧的双眼,一看,自己真的在地上躺着呼呼大睡,手里还抱着枕头,原来是张涛把枕头当成妈妈了。这个晚上生活老师来看了张涛三次呢!

  第二天,赵涛晚上喝水时不小心洒在被子上了,生活老师让他跟上铺的王磊一起睡,在这天晚上,张涛做了一个美梦:自己回家了,恳求妈妈不要再送他去寄宿学校,妈妈答应了,张涛非常高兴,便不停地亲妈妈。

  今天早上叠被子的时候王磊用慕名奇妙的眼神看着他,张涛迷惑不解的问:“你怎么用这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张涛,你昨天是不是做了一个梦,梦见你回家见到妈妈了,然后你恳求妈妈不再送你去寄宿学校,妈妈答应了,你非常高兴,一个劲的亲妈妈,对么?”“你怎么知道我的梦?”“好你个不害臊的张涛,昨晚你可把我害惨了。你昨晚一个劲的亲我,我越推你你搂得越紧,还一个劲的亲我。”“一听到这我的脸羞得全红了。”

  没想到,晚上给同学叫妈,还能引来这么多同学的喜欢。就这样,是我轻轻松松的打破了这个习惯。

  我推荐的这本书怎么样怎么样?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世界上的书无穷不尽,应有尽有,而要说我最喜欢的书,

  那就是是杨鹏写的《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如果你要问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请继续往下看。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里面的内容天马行空,想象丰富,里面的发明也非常吸引人,有时候内容还很感人。

  我第一次看这本书,是因为题目吸引了我,当我看这题目时,无数的问题就冒出来,为何爸爸会装在口袋里?是爸爸很小还是口袋很大?他爸爸是怎么变小的?变小的过程是什么?我为什么变成了巨人?强烈的好奇心吸引着我,让我不由自主地翻开简介。我终于明白了。杨歌爸爸经常被他妈妈骂,骂一次就缩小一厘米,骂一次就缩小一厘米,被骂了N次以后,就变成了姆指小人,待在杨歌口袋里,监视杨歌学习。

  我读得很快,图囵吞枣,走马观花,也看得津津有味。

  杨歌爸爸发明了一个变大药丸,本来想自已吃,却被杨歌误食了,变成了巨人。他做了许多事,帮了许多忙,但大多是帮的倒忙。最后地球来了外星人。因为地球的一只巨无霸母鸡吞了它们的星球,它们要来报复,要用核弹炸毁地球,必须将缩小丸交给它们。看到这,又让我泪落如珠。杨歌爸爸夜以继日的'研究缩小丸

  我关上书,细细的品味刚才的片段。我仿佛就是杨歌,看着爸爸在外星人的飞船里研制缩小丸,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终于,杨歌爸爸将缩小丸交给了它们,外星人飞离了地球。

  我看书太入迷了,等书店人都走光了,我才反应过来。我依依不舍地走出了书店。一步三回头,还想着《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你说我爱不爱它?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三国演义》让我明白了智慧与友谊;《史记》让我了解了中国古代历史;《红楼梦》让我看到封建社会一个家族的兴衰,然而使我受益匪浅的书便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主要内容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前往西天拜佛取经,取经路上,斩妖除魔,历尽千辛万苦,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在这贯穿故事始终的四个人物中,我敬佩孙悟空的勇敢;我喜欢猪八戒的憨厚;我仰慕沙僧的忠诚,但最值得我学习的还是唐僧的珍爱生命、善待他人和持之以恒的为人与做事。

  唐僧不杀生,珍爱生命。每当孙悟空要将妖怪变成的村姑、农夫、孩童等人打死时,总是被看不出妖魔,误认为是百姓的唐僧拼死拦住,并惩罚孙悟空。唐僧有修养、与人为善。唐僧师徒取经途中,每次夜晚在寺庙或村民家借宿时,他不是粗鲁的喊叫,而是不厌其烦的轻轻叩门,在征得主人同意后,才礼貌地入室。唐僧有追求,持之以恒,唐僧带领徒弟西天取经,途径千山万水,没有阻拦住他;路遇妖魔鬼怪,没有吓退他。特别是女儿国王看中他,承诺与他荣享福贵,都被他严词拒绝,可见唐僧为了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标,有一种持之以恒的韧劲。

  唐僧之所以修成正果,正是坚持这些精神,难道唐僧的这种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么?当然值得!我一直在坚持,如有一次,我在做练习册的时候,发现有一道难题非常难,我总是解不开,我的心里就打起了退堂鼓,突然,我想到了唐僧那持之以恒的韧劲,立刻来了精神头儿,终于,这道题我解开了。我想《西游记》真是我的良师啊!

  我真为有《西游记》陪伴在我身旁而感到欣慰和充实!它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还教做人、做事的道理,它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啊!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就像黑暗中的指明灯,让你在迷茫中找到方向;书就像沙漠中一缕清凉的泉水,让你在干渴中获取营养。我喜欢看书,我看的书有很多,可是我最喜欢看的是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们可以在这本书里知道为人处世的方法,吸取更多优美的词句……

  《红楼梦》是清代曹雪芹的名著,此书又名《石头记》。里面的主人公有两位,以为是阆苑仙葩林黛玉,一位是宝玉无瑕贾宝玉,这本书说了林黛玉到了贾府后,因为无依无靠,孤身一人,所以非常的多愁善感,喜怒无常,她和其他的姐妹们还有贾宝玉天天在一起玩耍,赋词,她和贾宝玉本就是一对,可是世事难料,最后贾宝玉却娶了薛宝钗,林黛玉由于悲伤过度,临终前就说了一句:“宝玉,你好……”话未说完就悄悄地走了,她走时,居然贾府无一人知晓,大家都在普天同庆,因为贾宝玉和薛宝钗成亲了,热闹的场面更衬的林黛玉的无助与孤单。一段凄凉、悲惨的爱情故事就结束了,人们无不为贾宝玉和林黛玉遗憾和叹息。

  读完了整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林黛玉和刘姥姥了,我们先来说林黛玉吧。她留给后人的更多的是小家子气。大家却不知道她是为了贾宝玉,林黛玉的诗书情怀尤其令我敬佩,她作的诗有时像牡丹一样雍容华贵,让人啧啧赞叹,有时又想茉莉一样清新淡雅,让人怜惜,她长长因为一件小事而哭泣,可是我们为何不为她想想呢?自己孤身一人在偌大的贾府里,自己是多么渺小,多么微不足道,再一想到自己的身世就更伤心了,就像茉莉能比得了牡丹吗?所以我想她爱哭、多愁善感、喜怒无常也是正常的。再来说刘姥姥,一个懂得讨好人的人,经常被贾府的人当做笑料,但她毫不在乎。但她却是一个懂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人,还记得贾府被抄家后,她将巧姐救了下来吗?正说明了她懂得报恩的特点。

  我才《红楼梦》中懂得了许多,所以它是我最喜欢的书,多读些好书吧,读书会使你明智。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有一句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多读一本书,就多一条活路,比如说你出去野生的时候,你这时看了一本关于在外出的时候遇到危险如何自救?这时你就又多了一条活路。

  我就很喜欢一本书本,书的作者是张天翼这本书就是围绕着主人公王宝的南柯一梦展开,虽然就是一个比较低年级的人读的一本书,但是我也觉得张军爷爷写的十分的好,能让我进入到这个书中的画面里去,读到哪就想到哪,这个画面就不由得在我的脑子里呈现出来。

  他和宝葫芦的相遇是在一次钓鱼当中,有一天王葆他去钓鱼的时候,十分意外的捞到了一个宝葫芦,这个宝葫芦可以帮他实现很多的所有的愿望,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想要吃的就会有许多好吃的出现在他的面前,里面的其中一个故事,让我替王葆同学捏了一把汗。

  这个故事的小标题名字叫考试风波,有一天,王葆来到了教室,第一杰克要数学考试,王宝不知道,第一节课要考试,而且最近的心思也没有放在学习也没有复习,一题也不会,于是王葆盯着面前,那张白白的卷子,一题也没有,难不成宝葫芦坏了?王葆生气了,这时刷刷刷地一阵笔声,三个同学把卷子交了上去,但是这时卷子突然出现在了王堡的秘密,面前上面他的那张卷子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原来是宝葫芦使用了魔法偷了同学苏鸣风的试卷写上了王葆的名字这让王葆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嘲笑。

  读一本书就多一条活路,我很喜欢张天翼爷爷写的这本书能让我学到关于童话的知识书这种东西多读只会越来越好,我想起了毛爷爷说的一句话,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由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所著的《飘》,《飘》是她短暂的一生中惟一一部小说作品。《飘》以南北战争的南方社会为背景,以郝思嘉的三次婚姻为主线,谱写了一部壮美动人的爱情史诗。 全书最让我感动的是面对塔拉困苦的境况,郝思嘉倔强的精神。这是战后美国精神的象征。在面对被战火烧毁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馁,重头再来。她爱土地,并像塔拉的那块红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全书中郝思嘉是一名美女。她是任性而又自私的,她的骨子里流淌着爱尔兰人爱冒险,勇敢的精神品格,当塔拉被烧毁时,那些奴隶都逃走时,郝思嘉不再是从前的那个大小姐,她发动了全家人摘棉花,她原本纤纤的玉手如今长满了又红又大的水泡和茧。在亲人去世时,全家人挨饿时她没有气馁,跑遍了全村去找吃的。她放下了从前的架子,重新去看待战后的社会。

  全书中另一位值得我敬佩的人是媚兰。这样的人即使在现在的社会也并不多见,她有着宽广的胸怀和一颗金子般仁慈的心。正因为这样,卫希礼才对她钟情,白瑞德才对她尊敬,连郝思嘉对她也是像母亲一样爱的。她对每一个人都是那样的和蔼,外表柔弱,内心却如钻石般坚强和美好。她就如同一个善良的天使对每个人微笑,那样的闪闪发光。

  我喜欢《飘》这本书,不仅因为它是一部壮美的爱情小说,同时也是一部反映人民自立自强的小说。它刻画诸多不同品格的人物,教会我如何面对生活,应对生活,征服生活。《飘》伴我们成长,随我们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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