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作文

时间:2023-09-09 08:45:29 偶像 我要投稿

【合集】我的偶像作文15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的偶像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集】我的偶像作文15篇

我的偶像作文1

  提起“偶像”这个词,许多同学可能会联想起那些明星大腕。而我心中的偶像却截然不同,“他”就是起初默默无闻、后来家喻户晓的“两弹”元勋——邓稼先。

  邓稼先出生于一个书香门第,虽然家庭条件不错,但他并没有因此荒废学业,而是始终坚持不懈地奋斗着。经过自己的努力,终于在美国获得博士学位。这时候,他完全可以留在美国,快乐、幸福、自由自在地生活。然而,他并没有那样做,因为在他的心中,祖国永远是第一位!他谢绝了恩师和同校好友的挽留,毅然决定回国,进行中国原子弹理论的研究。他这种舍小家,为大家的优秀品质,值得我们学习。为了祖国,他愿放弃一切,这是多么伟大的.一个人啊!仅凭这一点,邓稼先就能成为所有人心目中的“偶像”。研制核武器,可不是一件容易而安全的事情,随时都可能会有生命危险。一次,航投试验时出现降落伞事故,原子弹坠地被摔裂。邓稼先深知危险,却一个人抢上前去,把摔破的原子弹碎片拿到手里检验。事后去医院检查,发现他的肝脏已被损,骨髓里也侵入了放射物。但是,敬业的邓稼先可不管这些,他坚持回到核试验基地,继续参加研究。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他都不会放弃,始终坚定信念。在邓稼先的领导下,我国第一颗原子弹横空出世;此后不久,我国第一颗氢弹威震山河。

  我不正应该像邓稼先学习么?面对挫折和困难,勇敢向前,决不放弃。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玄奘只身一人去“西天取经”;鉴真六次东渡日本;林肯历经磨难,当选美国总统;瓦特锲而不舍,发明蒸气机……这一个个成功的例子,充分证明了:一个人如果想干一件大事,最重要的是坚持下去,不放弃任何希望,只有这样才能够取得成功。我们克服一点儿困难也许并不难,难的是能够持之以恒地做下去,直到最后成功……。邓稼先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是我心中永远的“偶像”!

我的偶像作文2

  “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有纷争的地方就是江湖,人就是江湖。”每每读到这句话时,我都被他的气概所折服。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这是他一生成就的形象写照。“书到用时方恨少,肉到肥时方恨多。”这是他诙谐心境的完美概括。他与古龙不同,他是太阳,古龙是明月。他在他巅峰时封笔。他就是我的偶像——金庸。

  读他的文章,对我的影响是空前的。他的文笔,美得像一幅画,让我陶醉其中,是他告诉我,这个世界不只有眼前的苟且,更有诗和远方。他的书,更教会了我如何做人。

  记得那天,天灰蒙蒙的。我天性要强,有时甚至会钻牛角尖。一场原本欢欢喜喜的篮球赛被我硬生生地变成了一场吵架。刚开始我们球队的`优势很明显,可不尽人意的是上半场我们落后了。看着队员们一脸无所谓的样子,我内心的怒火直往上涌,不由脱口骂道:“能不能有点上进心,我们队输了……”

  由此为导火索,我们队开始内讧,而我们的对手则在旁边看笑话。正在争吵中的我脑海里忽然浮现出金庸先生的一句话:“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他横由他横,明月照大江。”我终于明白,打败我们的不是对手,而是自己。人应该有进取心,但更应该有一颗平常心。于是,我开始稳定大家的情绪,我们终于反败为胜,赢了比赛。“明白别人容易,明白自己甚难。”金庸先生的这句话,告诉我们,要做自己的知己,看清楚真正的自己。

  “世上哪有十全十美之事,一个人千辛万苦地去寻求一件物事,等得到了手,也不过如此,而本来拿在手中的物事,却反而抛掉了。”当我读到这句话时,我沉思了,它像一面镜子,照在我身上,让我明白,不仅要展望未来,还要珍惜当下。

  金庸先生为我们留下许多武侠经典的同时,也留下了更多宝贵的精神财富。他走了,但正如臧克家说的:“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我的偶像作文3

  如今,拥有一个偶像仿佛已成了一件很时髦的事情——电视明星、歌手、模特……然而,我的偶像,是一位十分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那便是毛泽东爷爷曾成为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的鲁迅。

  鲁迅这个名字,象征着中国文坛上的一个巅峰,他熠熠地闪着耀眼光芒,曾经唤醒了无数麻木、冰冷的中国人的心。最初的我,只是经常地听到鲁迅这个名字,心中感到无比的好奇:是怎么样一个人才能这样的有名,让人们无时地不忘称赞他呢?

  到了小学,我们听到老师讲起了有关于鲁迅事情,心中对于这么一个“能够将笔尖化为利器的神人”有了几分的崇拜。直到后来,我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和《阿Q正传》等书,脑海中默默浮现出了一幅不管深夜还是白天,都不断的用手中的笔来挽救祖国的人,虽然并不能把意思完全弄懂,但我还是十分敬佩这个将当时社会现状毫无保留得写了出来的“勇者”。鲁迅是十分厉害的,他可以把自己心中对这个时代的诸多不满用小说、杂文表现出来。使得那些被他抽着痛处的人虽然恨得牙痒痒,却也不能对他怎么样——好生厉害!

  仅仅从书本中了解到的这位伟人还不足以满足我对他的好奇,于是我便开始对他用别的渠道来进行了解。网上对鲁迅的的评价褒贬不一,然而还是好的偏多。我看到关于评价鲁迅有这么说的:“为反对而反对的反对者”。这显然是贬义评价了,然而我却觉得这句话是十分有趣的,鲁迅他老人家对于这件事情持反对意见了,他便要反对;他想反对了,便要做出实际行动,所以他成了一名反对者。多有意义,多有道理!

  他没有那人们心中一个革命者的完美的作风,他有着不好的毛病,但也更加让他变得像一个平易近人的偶像。他喜甜,便自然地将男客人来访时接待用的'点心换成了落花生,虽然女客人仍然是用甜点来招待,不过还是可以体现出鲁迅对甜食的珍惜了。

  我的偶像是活活生生的印在我的心中的,关于他的事件多到数不清了。爱国、勇敢、坚强,“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他一生的为人准则,也是我们最该学习的。我会追随着鲁迅,守卫着我们的祖国!

我的偶像作文4

  从小学到初中,每当英语课上,我的脑海里便会闪现出一个别具一格的老头。整天凌乱的头发间点缀着几根“白毛”,好似一撮儿杂草其间洒落着几丝雪花。额头又高又宽,好像刻满智慧。他,便是我的课外英语老师——老吴。

  时光追溯到公元20xx年,正值四年级的我与老吴初见,一个不足50平米的简陋小平房便是他的执教“舞台”。四周墙壁的大黑板上密密麻麻的英语单词,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老吴穿着一件六十年代的白衬衫,极富年代感。高高的颧骨撑起又长又瘦的脸,抱着一沓大小不一的资料推门而入,聚集了同学们好奇的目光。下巴上布满了芝麻粒似的胡茬,正宗的达茂话让我们倍感诙谐:“大家好,我叫吴永忠,口天‘吴’,foever(永远)的‘永’,中心‘忠’,可不是民间相传的‘无影踪’啊!”同学们顿时捧腹大笑。就这样,在一阵笑声中,我们认识了吴老师。

  吴老师不但幽默,讲课时也绘声绘色。厚厚的镜片后那双明亮的眼睛滴溜一转,新奇的idea便冒了出来,这时,老吴又要在学习中与我们说笑了。有趣的谐音英语,奇特搞怪的“暗语”顺口溜,至今让我受益匪浅。

  吴老师还很喜欢讲故事,捣地鬼的故事令我们毛骨悚然;他自己年轻时的荒唐经历却逗得我们前仰后合。不错的,吴老师常能用幽默的语言把我们逗乐,在快乐中引领我们探索英语的奥秘,令我百学不厌。

  老吴也有“致命刑罚”,足以让同学们望而生畏。如果课上哪位同学被“瞌睡虫”侵袭,如果你的铁头功还算到家,尽可以踊跃尝试。只见老吴剑一般的两条眉毛竖起,犀利如刀的目光直射困意上头的同学,然后走到那位仁兄跟前拢起袖子,找准方位,在他后脑勺上用力一搓,教室中便传出嗷嗷惨叫,真是不亦惨乎,那瞌睡虫也早被吓得飞到爪哇国去了。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光如天上的流星般划过,一晃我已六年级了,要出师毕业了。与亲爱的,德高望重的`老吴告别的那天,吴老师像树枝一般干而瘦的手上托着一本珍藏已久的专攻英语的《葵花宝典》特意送给我。我接过来,心中万分感激,觉得这本书有千斤重,因为这本书中承载着吴老师对我学好英语的期望与鼓励。

  吴老师,我心中的偶像,是我对英语萌发兴趣的启蒙者,更是我追求梦想的奠基人!

我的偶像作文5

  妈妈成为我心中的偶像,原因有很多:不必说她的一手烧菜技艺,让我恋上了家里的美食;也不必说她讲的风趣幽默的故事,让我爱上了阅读;单单是她日常行为中体现的优秀品质,就让我把她奉为我的偶像——我学习的.楷模。

  妈妈的孝顺是成为我偶像的原因之一。当奶奶还在世的时候,妈妈常买了大包小包的东西,带着我去探望奶奶。每当奶奶看到妈妈时,都会用小脚颤巍巍的跑上来,眼睛也因为兴奋而眯成一条缝,微笑绽放在满是皱纹的脸上,是那么甜蜜,那么欣慰。

  妈妈伺候奶奶的一举一动,我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我暗下决心,我也要尽一份孝心。于是每当我去奶奶家时,都会画一两幅幼稚的画给奶奶看,使奶奶不会寂寞,奶奶总是对我说:“这孩子,真孝顺!”

  妈妈的守信成为我偶像的原因之二。一次,我看到一本精品作文书,但没带钱不能买。后来,妈妈说是星期天一定给我买,结果,天公不作美,星期天大雨倾盆,老天不停地“哭”,我想妈妈一定不会给我买了。可是妈妈回来时手却拿着我喜欢的那本书。

  看到冒雨买来的书,我既高兴又生气地问妈妈:“书又不会长翅膀飞了,您为什么不等雨停了再去买呢?”妈妈说:“书当然不会飞,但信用就飞了。人活一世,最重要的是守信。”这一席话又使我对妈妈有了新认识。

  妈妈的坚强成为我偶像的原因之三。上初中后,妈妈开始给我讲述她的故事,她小时候很苦,家里穷,外公、外婆身体不好,她每天放学回家后,先做家务,然后再写作业;年轻时,爸爸在城里工作,妈妈在乡下,耕田、播种、收割,全靠妈妈一人操劳。现在回想起来,真不相信那么艰苦的日子,妈妈居然能挺过来。我要学习妈妈的坚强,敢于面对任何困难。

  当然,妈妈成为我偶像的原因还有很多——宽容、忍让、自信、体贴……

  妈妈是一位平凡的家庭妇女,没有渊博的知识,也没有与众不同的职业成就,更没有惊天动地的丰功伟绩;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她言传身教、言行一致,拥有“孝顺、守信、坚强”等优秀品质的她,却成为了我心中的偶像,成为了我学习的楷模。

我的偶像作文6

  他,是站在舞台上的人;他,是唱歌跳舞都接近完美的人;他,是总为别人着想的人;他,是我们触摸不到的人;他,是有演员天赋的人;他,……

  他是一个明星,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他热爱音乐,热爱舞蹈,同样也热爱表演。

  他,叫鹿晗……

  他精致完美的颜值羡煞了多少人,一看到他那天发呆的小表情就完全迷住了。

  纯天然的萌物一枚,很多人看到他的第一眼就情不自禁的喜欢上了他。

  一直以为他的年龄接近忙内,实际上他是个二哥,完全的逆生长。

  喜欢踢足球出一身的汗,拼魔方只要50秒就能搞定。很多不了解他的人会说他是花瓶,外表好看什么都不会。可惜那些人不知道他的歌唱哭了多少人,他的声音美好的让人哭泣,他喜欢用手捂着胸口唱歌,他说话时喜欢加“完了以后”这样的点缀。他很义气,很照顾弟弟们,喜欢给人带来温暖。

  鹿晗所有的感情,都放在歌里,唱歌的时候,他投入、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听到粉丝们的掌声,他笑了,感受粉丝们爱他的力量,他点头,露出最真诚的笑回敬;感受粉丝们为他的付出,他低头,再抬起头时,在灯光的照亮下,一层雾气蒙住他的眼。他哭了,他被感动了。

  一路上,会有太多的流言蜚语,太多的不真实,太多的困难。就像你们说的,weareone!所以,你不是一个人,我们千千万万的粉丝一起的力量!我相信,肯定可以粉碎一切。未来,是属于你的.!

  的确,喜欢你这样的明星,就好像一个小孩,想要去摘天上的星星一样,遥不可及。但是,爱了,就是爱了,我会不顾一切。鹿晗你给我的一切,无论是感动,还是泪水,还是笑容,我都值得珍惜。

  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会对自己说把眼泪擦干,别折腾自己了,姑娘你还有未来,要像鹿晗一样不懈努力,上帝是不会辜负有梦想的人的。

  他总是默默的为粉丝买过咖啡、面包、炸鸡,在机场给粉线分过糖果!会在微博上和粉丝互动!他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粉丝、家人和兄弟,却唯独没想到自己,永远都是傻傻的笑着,傻乎乎的样子真让人心疼。

  这样的鹿晗怎么会不让我们所珍惜,时光请善待鹿晗。

  如果有一种梦叫鹿晗,那我宁愿永远在梦中……

我的偶像作文7

  你是否观看过这样一项运动花样滑冰。没错,在众多奥运比赛项目中,花滑是较冷门的一项运动,而我的偶像就在这项冷门且艰辛的运动中成为一颗悬挂在奥运会上最闪耀的恒星。

  我的偶像叫羽生结弦,或许你并不了解他,但他的事迹却享誉亚洲,2014年2月,年仅19岁的羽生结弦夺得了索契冬奥会金牌,成为亚洲首位男子单人滑冠军,自此后,他曾获得世界花样滑冰锦标赛、平昌冬奥会冠军。同时19次打破花滑世界纪录,是ISU认可的国际比赛中完成后外结环四周跳的第一人,而拥有这样一番成就的花滑选手如今仅26岁,实在让人惊叹不已!

  一曲《晴明》,一双冰刀鞋,平滑如镜的冰面上,一袭白衣,少年仿佛在一片白茫茫的大雪中翩翩起舞,他优雅地展开双手,绕着场地轻快地舞动着。随着跌宕起伏的音乐,我的心也跟着激动起来!容颜如玉、身姿如松,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这样的他怎能不让人爱!比赛结束,现场引发风暴般的掌声,观众们的喝彩声推向高潮。在平昌运动会中,羽生结弦在冰上完美演绎了这套动作,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闻而这背后的心酸却鲜有人知

  在此前的自由滑,7个跳跃动作中,羽生却因严密赛程,生活不规律发挥失常,于是,在那片洁白的冰面上,他一次次摔倒,一次次地爬起来,坚硬的冰面摔破他的头,瞬间鲜红的血液涌了出来,淌到脸颊,冰面洁白的冰上,染上了他的热血,他一次次的爬起,眉头紧锁的疼痛从头顶一直蔓延到全身,即使身体再度失控,他也紧咬着牙关不放弃,这种坚强的意志品格,值得我去学习。虽然这场比赛中他失去了冠军,但他的'坚强意志,不屈服的精神,将永远屹立在我们心中的最高峰!

  运动不分国籍,体育精神无价!我相信未来的花滑运动场上会有更多的选手,但羽生结弦,还有他的事迹,他的荣耀终将化成花滑场上一颗永远璀璨的恒星!

我的偶像作文8

  历史的长河源远流长,连绵不息,看天上云卷云舒,看地上花开花落。摊开历史的卷轴,品读那字字灼金,看古代帝王的执政之道,赏英雄烈士的高尚气节,评文人雅士的笔墨清雅。

  从古至今,英雄层出不穷,没人的脑海里都曾盘踞过一副画面,心中都会烙下一个身影。当然,我也不例外。

  我有一个偶像,他距离我有千年时光,生活在那遥远的西汉,是个骁勇善战的将军。

  他曾在茫茫戈壁上与月光共饮,与边境的匈奴奋勇抗击。因以少胜多而一战成名,十八岁就被封为骠骑将军,成为令匈奴闻风丧胆的战神。他就是霍去病。

  霍去病曾说过:“犯我大汉天威者,虽远必诛!”他只身携千骑深入匈奴腹地,在军营里一人同这隔壁的地形斗争到深夜,在地图上注满了密密麻麻的标记,只为里应外合取得胜利。人们只知晓霍去病天资聪明、武艺高强,可以从匈奴腹地突击,但却未曾看到过烛火下那充满血丝的双眼和疲倦不堪的身影。

  汉武大帝曾许诺予之高官厚禄,佳肴美姬。但霍去病胜利归来后只一句话:“匈奴未灭,何以为家!”就婉拒了武帝的奖赏。他的.淡泊名利,他的高尚气节,无不让世人对他称赞歌颂。我之所以喜欢他,敬仰他,不仅仅是因为他的骁勇,他的飒爽英姿,更是因为他的不屈权贵,高洁品性。

  “金戈铁马”形容的就是霍去病的一生,他的荣辱生于疆场。但这位本应一生卫国的将军却在正值壮年时早逝,虽让人感到扼腕痛惜,但他在历史的卷轴中却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传说,令后世都为之震撼的神话。他曾身披血迹斑斑的盔甲征战于马蹄踏踏的战场;他曾在月朗星稀的漫漫长夜里与月光共饮;他曾在巧取豪夺的官场上淡泊名利。

  他是我的偶像,但他也是一位赫赫有名的将军。他那飒爽、骁勇的身影将盘踞在我的脑海里,他那金戈铁马的峥嵘岁月也将被后世敬仰、铭记。他虽是一名有着气吞山河志向的名将,但他也只是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作文9

  “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虏灰飞烟灭。”苏东坡的这句词,赞美的就是我的偶像——周瑜,周公瑾。

  很多同学不理解,问我为啥不喜欢活跃在荧屏上的小鲜肉,却喜欢一个历史上的人?更为重要的是,周瑜是个小肚鸡肠的人,嫉妒诸葛亮,没有一点风度,为啥我要做他的粉丝?毋庸置疑,他们一定没读过《三国志》,只看过《三国演义》,受罗贯中的毒害太深。我喜欢周瑜自然有我的`原因。

  第一:长得帅。在这个颜值控当道的时代,长得好看的明星都被捧到天上去了,周瑜也是那个时代非常有名的帅哥。杜牧诗有云:“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能被称为“郎”的男子,长得肯定帅气,至少也是玉树临风,气宇轩昂。在吴宇森的电影《赤壁》中,扮演周瑜的是梁朝伟,这就看得出,当年周瑜是个多么英俊潇洒的人。不信,还有人这样说过,“吴中皆呼为周郎”。

  第二:有才华。周瑜文武双全,并且精通音律。传说他到别人家中赴宴,人家安排歌舞以助酒兴,有女子弹琴时,因为过于关注周瑜,不小心弹错了一个音符,周瑜在喝酒中依然听出了错误,情不自禁地回头看了那个女子一眼,留下了“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的典故。从这可以看出来,周瑜满腹才华,绝对不输于诸葛亮。

  三:有计谋。赤壁之战前,东吴分为两派。一派是周瑜为首的主战派,一派是张昭为首的投降派。曹操号称八十万大军,看上去气势汹汹,无法抵抗。但周瑜分析到:曹操的军队多是北方人,从未有水战的经验,在水战中就是一群“旱鸭子”,很容易被击败。再加上曹军这段时间一直在征战,长途奔袭,舟车劳顿,水土不服,必然没有很强的战斗力,只要东吴上下一心,全力迎战,出奇兵,用奇谋,一定能取得胜利。他接着提出用“苦肉计”“反间计”“火攻”等计策,稳定了军心,并且完美地上演了一出以弱胜强的著名战役。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多年以后,隔着历史的烟云,我们重读东坡先生的《念奴娇》,依然能感受到周瑜的胸有成竹与镇静淡定,也能感觉得到他与小乔恩爱甜蜜的幸福生活。像他这样一个在战场、官场、情场场场春风得意的人,又怎么不能成为我的偶像呢?

我的偶像作文10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偶像,他可能是大明星,也可能是名人……而我的偶像却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工人。

  星期天,家里垃圾桶里垃圾堆成了一座小山,恶臭不已。于是,我便将垃圾打了个包,拎起来哼哼唱唱地下了楼。

  来到垃圾堆旁,只见有一个白色人影蹲在桶旁边忙活着什么。我凑过去,只见一个老爷爷面前放着两个桶,一个是绿色的,另一个是黄色的。老爷爷用铁丝捆缚着,我好奇地问:“老爷爷,你在干什么呀?”

  “小朋友,倒垃圾吗?”老爷爷抬起头,答非所问。这时,我才仔细打量起眼前的这位老爷爷:花白的头发,皱纹像一条条纵横交错的小道爬满了黝黑的皮肤。背微微有点驼,年纪虽然一大把,说话的.声音却依旧洪亮。

  “哦哦,我是来扔垃圾的。”说话间,我一使劲,垃圾袋像长了翅膀一样,往垃圾堆飞去。

  “哎,等等……垃圾袋里有电池吗?”

  “有,有呀!”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只见老爷爷快步走到垃圾堆上,伸出手来,将垃圾都倒了出来,顿时臭气熏天,我不由自主后退了十几步,可是老爷爷却全然不顾,用小树枝一个一个地拨弄寻找着。“啊,终于找到了!”老爷爷欣喜若狂地叫道。我捂住口鼻,走到垃圾堆旁,只见他手里拿着一节电池,两眼放光。我不以为然:不就是一节电池吗,我家里多的是。

  只见老爷爷将电池扔到绿色的垃圾桶中。我疑惑不解地问:“老爷爷,你为什么将这电池扔到垃圾桶中亚?”

  “你不知道,如果将一节纽扣电池埋入土中,会使一平方米的土地寸草不生;如果将一节电池扔到河里,污染的水相当于人一生的水量。”老爷爷神色有些凝重。

  我听了大吃一惊,后背涌起阵阵凉意。老爷爷又在红色的桶上写道:“纸,塑料,小电器,铁丝等。”我好奇地问:“老爷爷,你为啥这样写?”

  “这些东西都可以回收利用的,如果将塑料埋在土中,百年不化,那么就破坏了土地的透气性,严重污染了环境啊!”

  “哦”。我若有所思。

  “那老爷爷,您是这小区的管理人吧?”

  “哦,不,不,不,我只是一名普通的老工人,退休了,找找事情干。”老爷爷乐呵呵地说。

  顿时,我对老爷爷肃然起敬。此时周围的绿色在跳跃,在燃烧,在蔓延……

我的偶像作文11

  其实在《极限挑战》孙红雷这个明星就被我们所熟知,而看了《极限挑战》以后,可能大家对他的印象更加深刻了。以前在我们看来,孙红雷就是一个比较高冷的人物。而在《极限挑战》以后,我们开始觉得他很搞笑,特别搞笑。可是他搞笑背后的另一面是我们小不出来的。

  或许在我们眼里,孙红雷现在拥有如此大的成就。他的家庭背景应该也是很好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他的家庭条件并没有那么好。这他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他的母亲下班后还要去捡破烂来补贴家用。他的母亲也曾让他放学后和他一起去捡,而作为小孩子的他肯定会拒绝的,这很正常。可是从那以后,孙红雷就开始变得孤僻,沉默。而终于有一天,在他放学的时候,看到母亲正在朝别家借钱的时候,那一家一听到这些就马上关门。他决定要和她的母亲一起去捡破烂。而捡破烂的,条件比较艰苦。对于现在很多人来说,都无法忍受那份脏的。看到这里,我无法想象我们面前的这个搞笑的"颜王"是如此的`心酸。

  而还好,他的幸运也应该对得起他的努力,所以他考上了中央戏剧学院。他的母亲也是揣着自己比较不舍得用的钱来北京去看望儿子。当时孙红雷的同学都吵着要她的母亲请客。而她高兴的答应了。因为那些学生的家境都比较好。也点了不少菜。可是他母亲毫无不舍之意。但是他请了他们吃饭之后自己回家买的票都是硬座。特别远的路,他为了自己的儿子愿意受这份苦,所以有这样好的母亲,才练就了这么好的孙红雷。

  慢慢的,孙红雷发展好了,变成了一线演员。当然他肯定也让他的母亲享福了,可是好景不长,还没过几年,他的母亲因为病重永远离开了他。失去了母亲的他当然是非常痛苦的。可是生活还是要继续。他知道对他母亲最好的报答就是让自己变得更好。所以,在他失去了母亲之后,他的演技变得更好。他开始突破自我,尝试不同的角色,也在角色里注入崭新的东西。他对于演戏变得更加执着,演技也成熟了不少。也获了不少奖。

  现在我们所看到的"颜王"孙红雷就有一种喜感,他也向我们传递了很多正能量。可是他背后艰辛我们所知道的只是一些,可能更多痛苦只有他自己知道吧。不管怎样,希望他一直开心。

我的偶像作文12

  她,短短的头发,白白的皮肤,高高的鼻梁上挂着一副蓝紫色的眼镜,还有一张迷人的樱桃小嘴,粉红粉红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涂了口红,她就是黄雨霏。

  开学那天看见她时,她正静静地坐在我后面,那副蓝紫色的眼镜和樱桃小嘴最为突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没有想到的是,在安排位置时,她就坐在我的前面,让我觉得我和她真是有缘呀!

  有一次,我英语默写错了很多,好多都不会订正,但黄雨霏默了100分。我想让她教教我,她那粉红的'唇微微一抿,爽快的答应了。有时,她给我讲难题,讲了几遍我都听不懂,但她还是耐心地教导我。她的声音很甜,粉唇总是微微上翘,那微笑的样子让人感觉很是亲切。当我终于明白了题目的意思,她总会温柔地向我笑,那粉唇就会绽开一朵美丽的花,我觉得有一股暖流涌进了我的心头,她真善良、耐心、乐于助人呀!

  在语文课上呢,只要老师提出问题,她总是积极思考,第一个举手发言,别看她嘴巴小小的,个子矮矮的,其实能说会道得很,我看,差不多整个课堂气氛都是她激发出来的,真是一个‘假小子’,活泼开朗,让人佩服。让我不禁想给她点个赞,向她学习!

  在合唱比赛前,我们要排队形,她的眼镜衬托出了她的白皮肤,而白白的皮肤上又衬托出了那粉红色的樱桃小嘴,她当仁不让站在了第一排。在合唱比赛前,我们要化妆,但她的白皮肤和粉唇让许多阿姨都认为她涂过粉和口红了,她尴尬地说:“阿姨,我什么都没有涂呢!”阿姨才回过神来,边涂边说:“你的皮肤好白呀!”说得她很不好意思。最后才谦虚地说了一句:“没有你说的这么白啦!”而我在一旁也十分羡慕,因为我的皮肤比较黑,如果我也有这样的白皮肤该多好!

  她,黄雨霏就是我的偶像,不仅成绩好,长得好看,刻苦认真,更重要的是,她有乐于助人、心地善良、自信的品质。

我的偶像作文13

  关于偶像,不一定要是在舞台上闪闪发亮的明星,在我们的身边那些不起眼的人也可以成为我们的偶像。

  在我住的小区里,每一户人家前面都被放置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垃圾桶,而每一片区域都有一个专门的负责人。而这些人大多都是老人,但是这门工作每天都要很早起床,工资也不高,而且每天都需要工作,大多数老人也不太愿意做,但住在我家附近的王奶奶却日复一日的做着这份工作。

  王奶奶年纪大约60多岁,她有一头灰色的'短发,皮肤黝黑,脸上有些皱纹,但她每次笑起来却很慈祥,一双大眼睛也是水灵灵的,让人感觉会很亲切。王奶奶说话声音很温柔,对所有人都很好,很愿意帮助他人,生活一直很朴素,我们都很喜欢她。

  一天早晨,我被妈妈叫去扔垃圾,我一开始很不情愿,因为外面天气很冷,风吹在脸上让人直打颤,但无奈说不过妈妈,便只能拿着垃圾袋硬着头皮去了。

  我刚走出门外,果不其然,外面的风吹得我冷的得发抖。这时,王奶奶也正巧骑着三轮车来准备倒我家的垃圾,她看见我后,露出笑容对我说:“小姑娘,这么冷的天,帮忙倒垃圾呀,这真懂事。”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夸奖惊讶到了,我紧张的回答了一声:“嗯”。

  突然,一阵强烈的寒风吹来,冷得我打了一个喷嚏。这时,王奶奶说:“现在的天气还真冷!”说完,就对手上呼了几口热气。此时我惊讶地发现王奶奶戴的手套竟然有几个小洞,上面也布满了污垢,已经看不出原来是什么颜色了。我好奇的询问:“王奶奶,你这手套都这么破了,为什么不换一副?”但王奶奶却又笑了笑说:“节约一点咯,还可以戴,不要这么浪费。”

  听到这话的我心里还有点小震惊,王奶奶家并不贫困,根本不需要这么节省,仔细一想王奶奶的生活这么朴素,而我在生活中却一直都在浪费,压根没有想过节约。原来王奶奶不仅心地善良,还有着节约的美德。

  而王奶奶也成为我心目中的偶像,希望我也可以拥有她的美好品质。

我的偶像作文14

  周末书店。我穿梭于书架间,寻找《且介亭杂文集》。我的目光落在旁边的书架上,便走了过去。

  身后有人叫我的名字,回头一看,是同学,她手中正拿着一本郭敬明的小说,看见我手中捧《鲁迅文集》,很是惊讶,又略带不屑“你还看这种冷冰冰的书?”

  我楞住了。

  环顾四周,大多数的人都在梁实秋、刘墉等人的闲适小说前流连,根本不在意那偌大的一个书架上的鲁迅作品。

  难道先生的精神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就不需要在弘杨了?难道他的“民族魂”仅仅是文学意义上的,可以轻轻地一笔带过?

  不,不应该这样!他的作品也许不如梁实秋那样的闲适,周作人那般有趣,然而在六七十年前,假如人人都来闲适,都来寻找趣味——谁来斗争?难道就看者中国“国将不国”吗?

  鲁迅先生是喜欢刚猛式的,然而荸荠当年的众多人人,他是最敏感地捕捉到了刚猛中那猛如风暴的力量。他从来不去“闲适”,比起那些“闲适”文人,他有着更大的真爱,只因天下人都在品味人生,而他却在洞察人生。

  曾经有位同学问我的偶像是谁,我知道,他期待着从我嘴里听到某个“星”的名字——而我,平静的告诉她,是鲁迅先生,当时她一脸惊诧,还有鄙夷之色:我愤怒了,先生空谷足音般的话语又在耳边回响“忘记我!”可是啊,先生,我们不能忘记!麻木的中国人被你用笔唤醒:今天生活安逸的人们,也改重读鲁迅!

  读先生的文章仿佛有一种刻刀划过石板,犀利迅疾,石粒四处飞扬,偶来的一阵大风,又把历史洗澡得彻底的感觉。先生笔锋如刀,直劈封建精神文化。先生之言:凡是愚味麻木的国民,病死多少并不必以为不幸的`。此言何曾偏激,行尸走肉的生与死又有什么区别呢?

  其是先生的杂文,总觉得火气太盛,使人胸闷、心跳、激动。先生不能长寿可能也在于此。他是学医的,自然知道其中的厉害,却仍然废寝忘食地写,大约是抱着“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念头。想到此,我不禁惭愧,这是何等的崇高啊!

  真的希望,书店了鲁迅作品架前,人人如潮,先生不在寂寞。

我的偶像作文15

  “冲啊!杀啊!”罗马的旁边,出现了数以万计的军队,杀得罗马军队惊慌失措、节节败退,而带领这群军队的将军,是第一次让罗马感到害怕的大将军——“汉尼拔”。

  出生于迦太基的汉尼拔,爸爸是个大将军,因为输了一场重要的战役,让国家抬不起头来,人民都过着苦哈哈的生活;所以,汉尼拔从小就被爸爸教导成一位勇猛的战士,也叫年幼的汉尼拔发誓,要将罗马视为永远的敌人。当他九岁时,就和爸爸一起去打天下了。随着年纪的增长,汉尼拔也学到了不少战术,在他二十六岁时,就开始准备大反攻,来个出奇不意,杀得罗马军片甲不留。

  当时,能进攻罗马的路线有三条。第一,是从海路进攻,但是罗马的海军个个是菁英,汉尼拔的爸爸就是吃了罗马海军的亏,所以这条路线是完全不可行的选项;第二,是从陆路进攻,但走路第一定会经过夺马的`殖民地“马赛”,所以罗马就在马赛部署大量的军队,要给汉尼拔一个迎头痛击,但他却不走这条路线。在罗马军的眼里,他已经走投无路了,但他却选择了不可能的第三条路线,那就是攀越“阿尔卑斯山”。从来没有人成功攀越的“阿尔卑斯山”来进攻,罗马在意大利,四周被险峻的阿尔卑斯山群所包围,但他毫不畏惧,他知道,唯有勇敢冒险出奇兵,才能报仇成功。

  当时罗马的元老们,都不相信汉尼拔有那么大的本事,等着看笑话,但汉尼拔锲而不舍的精神,让他穿越了阿尔卑斯山,直攻罗马城;当时罗马人万万没有想到西边会杀出迦太基的军队,连防守都来不及,就吓得落荒而逃,虽然他终究没能攻下罗马,但他勇于挑战的精神,虽败犹荣,而名留青史。

  对攀越阿尔卑斯山对现代人来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汉尼拔,不只是一个人爬山,还带了一群人和战象、战马,就算现在科技再怎么进步,除非把座山炸掉,不然连现代人一看到阿尔卑斯山,也敬而远之的打退堂鼓,所以历史学家对他那么高的评价,绝非浪得虚名。

  现在的人,唯一缺少了汉尼拔的勇气和信心,有了勇气,世界没有所谓的到不了的地方;有了信心,世界没有所谓的不可能。所以,汉尼拔会远近驰名,享誉古今;所以,汉尼拔的挑战精神,是犹太人的骄傲,也是后人所要尊敬和学习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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