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美德少年评选活动方案

时间:2022-01-21 14:44:29 活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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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百名美德少年评选活动方案

  百名美德少年评选活动方案【1】

关于2016百名美德少年评选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市委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积极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以“爱国爱城爱家”为主题的“感动江城人物”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让广大青少年在学习教育实践活动中不断

  提高道德素质,树立一批身边的学习榜样,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吉林市“百名美德青少年”评选活动。现制定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建立和完善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道德行为规范,在广大青少年群体中营造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通过树立未成年人身边的典型来推动整个未成年人群体积极参与到“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实践活动中,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评选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含职业学校、民办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凡符合参评标准的在校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标准(详见附件1)

  四、组织领导

  (一)为保证评选过程的严谨、规范、务实、节俭,增强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特成立吉林市“百名美德青少年”评选活动组委会。

  主 任: 陈 雁 吉林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主任: 于海波 吉林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总督学

  宋文君 吉林市文明办主任

  王识开 共青团吉林市委副书记

  成 员:宋 彬 吉林市校外教育办公室主任

  赵春媚 吉林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处长

  刘长泉 吉林市教育局基教处处长

  李卉坪 吉林市教育局职成处处长

  周国辉 吉林市教育局团委副书记

  组委会下设活动办公室(设在吉林市校外教育办公室)

  主 任:宋 彬(兼)

  副主任:刘 欣 吉林市校外教育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张紫茜 陆晓龙 孙 颖 李 红

  地 址:吉林市教育学院西五楼

  联系电话:62056020

  电子邮箱:jlsxwb2007@163.com

  (二)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成立吉林市“百名美德青少年”评选活动评委会。成员由组委会组成人员和相关教育专家组成,负责审核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中小学校推荐报送的参评人选事迹材料,评审确定候选人并上报。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直属各中小学校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的推荐、申报、审核、公示、向市组委会推荐报送候选人相关材料等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3月)。召开动员大会,下发活动通知,正式启动吉林市“百名美德青少年”评选活动。

  (二)推荐阶段(2012年4月1日—6月1日)。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直属各中小学校要按照活动的评选标准,广泛发动学校师生推荐候选人。各学校要以班级、年级为单位,采取自荐或推荐的方式,推选出年级美德青少年;年级候选人要在全校公布事迹,要组织全校师生进行民主评议,然后投票评选出学校美德青少年候选人;要在学校广泛宣传美德青少年的事迹,形成人人争当美德青少年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市教育局直属各中、小学校的候选人名单由各县(市)区组委会、市教育局直属各中小学校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凡报送的候选人相关材料请于2012年6月10日前报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三)评审考核阶段(2012年6月10日—8月31日)。

  确定候选人;事迹考核;征求意见和内部公示;推荐资格复核;上报候选人;社会公示;参评资格复核;确定人选。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2年9月1日—12月31日)。

  受到表彰的“百名美德青少年”将颁发由中共吉林市委、吉林市人民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证书。并由市委统一举办“感动江城人物”颁奖盛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评选“百名美德青少年”的重要意义,把开展此项活动作为加强未成年人德育教育的有效载体,认真组织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到推荐评选活动中来。

  (二)广泛动员,全面开展。各县(市)区、市教育局直属各中小学校要把评选百名美德青少年活动作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的延伸,与“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活动结合起来。要立足学校,突出“学生评、评学生”,使学生广泛参与,确保评选出的“百名美德青少年”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亲可信可学,使评选活动成为广大青少年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争做“美德青少年”的过程。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市教育局直属各中小学校要把“百名美德青少年”评选活动融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充分运用学校报刊、广播、网站,市级、县级报刊专栏、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加大宣传,广泛宣传学习“美德青少年”的先进事迹,宣传社会各界对评选活动的反映、反响、评价,宣传评选活动的进展情况和产生的效果,形成学“美德青少年”、争当“美德青少年”的良好风尚,扎实推动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入发展。

  百名美德少年评选活动方案【2】

  根据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关于运用重要时间节点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知》(文明办【2015】4号)以及《关于印发<关于运用重要时间节点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方案>》(佛文明办【2015】9号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我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期间,我校将开展“学习与争做美德少年”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崇尚向善、见贤思齐,培养良好道德行为,具体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5月29——6月7日

  二、活动内容

  (一)积极参加百位“美德少年”投票寄语活动

  5月29日至6月7日,3-6年级各班利用信息课,在信息老师的指导下登录中国文明网、央视网平台,学习美德少年事迹,开展“学习与争做美德少年”网上签名寄语活动。留言需注明学校和学生姓名。留言寄语可以个人名义,也可采用小组、团队、班级等形式进行。1-2年级学生在家长指导下以家庭的方式进行签名寄语活动。签名寄语内容要主题突出、健康向上,反映真情实感。具体链接活动页面如下:

  1、 中国文明网

  (http://www.wenming.cn/wcnr_pd/xxyz/201405/t20140526_1966105.shtml)

  2、央视网

  (http://kejiao.cntv.cn/special/2014mdsn/)

  (二)开展“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教育实践活动

  各班利用班队会、国旗下讲话、黑板报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学雷锋教育实践活动,广泛组织力所能及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学用结合、知行合一,树立远大志向,争做最美少年。

  三、活动有关要求

  1、各班要把“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活动与课堂教学、班级文化、社会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增强活动吸引力感染力。要突出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中国梦教育、三爱教育实践要求,增强活动的思想道德内涵,激励广大未成年人从自己做起、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2、各班利用班会、晨会开展身边的美德少年事迹报告会、座谈交流会等。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3、注重创新。各班要大力拓展活动内涵,把此项活动与中华传统美德和革命优良传统教育、艰苦奋斗和勤劳节俭教育、传承优良家风活动以及创建文明班级、三好学生等有机结合起来,以集中性活动带动日常性活动普遍开展。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不断增强活动效果。

  4、各班注意收集活动的有关情况和典型事例以及照片,并在班级博客中及时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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