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示例作文

时间:2021-08-14 09:51:04 故乡 我要投稿

故乡的示例作文3篇

  永远的老家

故乡的示例作文3篇

  这些年,我的梦里经常出现那个叫松弄的村庄,爷爷、奶奶已经离去二十多年,那间房子已经空无一人。对于我而言,那就是个符号,留着些念想而已,唯一给我的记号是如今我还在姓的姓,这是姨祖父的姓,读初中时为使两位老人不留有遗憾而改的,这个姓与我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

  前些年,我到这个村庄吊丧,特意去看了看已经破败的老家,房前屋后的桃李还在,熟悉的景致还在,但我已经基本上不认识这里二十多岁以下的人,见面已成陌生人,人们早不将我当这个村子的人。我读高中以后,由于奶奶、爷爷相继去世,就没有再进自己居住过的老屋,但爷爷、奶奶的相貌一直定格在我的脑海中,到如今也没有变样。

  我在公社读初中时,离这个村庄只有两公里路,奶奶隔三差五就到学校看我,给父亲和我带点蔬菜、鸡蛋之类的东西,周末要我回家放那一头水牛。我与爷爷、奶奶在一起的时候,爷爷坐在火床上吧嗒吧嗒抽着草烟,奶奶站在火床下生火做饭。我就在一边看着我的书,一家人很少说话,但吃饭的时候好的菜都到了我的碗里,任我怎么拒绝都不行。没有孩子的爷爷、奶奶是仁慈的,但无论他们怎么努力,我对这个家的感情远不如父母在的那个家。当时农村的人结婚早,十五六岁结婚的人不在少数,奶奶为了让我永远留在他们身边,几次对我说要去说合村中的一个少女,都被我一口回绝。其实,那个女子长得很漂亮,一双眼睛乌黑清亮,她的父亲当时有工作,家庭条件不错,一起放牛的时候蛮有好感,只不过我想读书不愿意过早结婚,让奶奶白操了心。

  爷爷、奶奶很勤劳,菜园里种了些草烟和蔬菜,水沟里栽了些菖蒲,菜地边种着排洋姜,一年四季都有新鲜的蔬菜,这在当时的农村来说,是属于会过日子的人。每到街天,奶奶都要背些蔬菜到集市卖,得来的钱一部分给爷爷买酒,一部分积攒着,每个街天总会给我几毛零用钱。我用奶奶给我的钱买了许多连环画,每本都工工整整写上大名。还让父亲给我订了《少年文艺》,在当时农村的孩子中,我属于幸运之人,基本上没有吃过特别的苦。有一年,国家进行棉布赊销,奶奶给我做了一床军被,这床军被一直温暖我到结婚时才被搁置。

  老家有一问土木结构的瓦房和一间木楞房组成,没有围墙。有一条沟渠从院边经过,简陋但温情,沟边有一排木瓜树和李树组成的天然篱笆,每到春天,红红的木瓜花与洁白的李花相互映衬,有些蒿草与苎麻长在下方。有一个村的人回家的路就从老家门前经过,几乎每天都可以见到远行的人,出行,回家,带着希望走,含着收获归,这正是山里人一生最有色彩的生存方式。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看这些行人,希望如他们一样从山里走出,寻求生活的出路。

  初中毕业,我考上高中,奶奶给我转了粮,嘱咐我好好读书。不久,奶奶、爷爷相继去世。高中毕业我考上了师专,一步一步离开那个村子。爷爷、奶奶留下的老屋还在那,有一户人家几次想跟我们买,为的是地基,我没有答应。因为在我的心中,依旧将那里当作我的老家。只要房子还在,菜园还在,就足以证明这一户人还在,那根就在。

  我不知道自己的女儿是否将那当作老家?但即便这个老家终结在我的身上,女儿还跟着我姓爷爷的姓,依旧有一些关系存在的。

  夜里幽梦忽还乡

  其实不管你爱不爱,故乡就在那里,这是你自己无法选择的事情。但是,我相信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都会热爱自己的故乡。因为自己的生命从那里开始,那里的山川草木和人情世故连接着自己的一生。渐到春节,故乡的风物旧事不只一次出现在梦中。

  故乡,是一个有三百多年历史的白族村子,我离开家的时候有四十多户,二三十年过去了,户数增加了二三十户,人口却没有增加多少,且有逐渐减少的趋势。故乡所在的地方属于滇西罗坪山余脉满崇山东北麓,村前有两条小河交汇,两条河交汇的地方曾经是生产队开垦过的沙滩,如今成为村委会的驻地,有一农村集市,村完小已经搬到这个地方,我们村子在集市的对岸。童年在村子生活的时候,有一条沟渠引到村中,不是雨季的时候,清悠悠的水长流,人们就吃这渠水,我们小孩喜欢在渠边走,有时会抓到鱼,几个伙伴一起去烧吃,特别有味道。当时的植被很好,村子头上是密密的高大的栗树,村子左边、右边都有几棵树龄在几百年以上的黄连木树,还有几棵古楸木,村北的沟里种植着一排竹子,还有几棵棕树,青瓦土墙的古老院落被火烟熏得黝黑,村子的公共道路都是用大块石铺成,整个村子连为一体,错落有致。与很多村子一样,我们这个村子除后来迁来的一户外,全村的人都是一个祖先的后代,大约在清初由洱海地区迁入。

  童年时一院老屋一般有两三家人,小孩多。我上有哥姐,下有弟妹,属于不上不下的位置,我是穿哥哥的衣服逐渐长大的。从五六岁开始,我就跟着哥哥、姐姐去割猪草,这是一件特别快乐的事,春夏能割的东西多,秋冬能割的东西少,但是总是能够得背回一筐,去喂自家的猪,到秋开始催年猪的膘,冬天就能有年猪的香味。我们尽管吃的是杂粮,常常还是半饱,但是野外四季都可以寻找到可以吃的野果和草根,找寻食物的过程就是一个快乐的过程。孩子多,伙伴多,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幸福,伙伴们上山、下河都一起出动,伴随着我们的还有我们亲密的伙伴――狗。雨季,我们清晨在泥泞中上山,采些木耳和蘑菇,木耳卖给供销社,蘑菇自家吃,一季可以卖上几十元,这在当时是一笔不小的收入,足可以为家庭减轻许多负担。

  秋冬是山里人最喜欢的季节,秋收以后,每家都分到些稻谷和玉米,生产队会在七月半和八月十五这两个节日杀些羊,按每家的人口去分,很是公平。每家在这样的日子里,都会煮上大米让孩子们吃个够。冬天,每个家庭都会杀年猪,不论个头大小。都要请亲戚邻居一起聚聚,给每家的老人送点肉尝尝鲜。最具特色的菜是血肉,是煮肥肉或五花肉,切片后回锅,加入水腌菜,再加入护心猪血,味道清香可口。每家都在这个时候灌点血肠、香肠,腌制些腊肉风干,等待着过年。孩子们则会在这个季节去采摘些火棘果,晒干,满足一年的零食所需。

  村子里的人尽管也有争吵,但总的来说是和睦的,每一家有事,全村人都会帮忙,即便家中老人病倒,守夜的人很多,用不着说都会来,民风很淳朴。我小时候,几乎吃过每一家的饭,我们大家都是在吃百家饭中长大成人的。父亲不是这个村出生的人,算为上门女婿,退休后回到这个村子,然后给我们建了一院房子,我们搬离了原来的百年老屋,其余几家也陆续搬出。童年记忆中的古屋已经所剩无几,如今的村子已经不是旧日的模样。父亲已经归山,已经在半山腰的那个山坳里找到了永远的归宿,在那里的还有村中的历代祖先。一个村的人不管生前关系如何?贫富如何?都一样在那里做伴,永生永世。 冬春是村子里热闹的时候,东家结婚,西家盖房,很多时候都是在一种热闹的团聚中。仪式中唢呐是不可缺的,在唢呐声声中,一对对新人拜堂,一间间新房上大梁,一座座坟墓上拱券,每一次仪式都要杀一只大公鸡,祭祀天地、祖先、各路神仙,求日子的幸福安康。记忆中的婚礼很热闹,当天晚上,都要摆上糖果席庆祝,男女双方的亲人对歌,祝福新人相亲相爱,孩子们则围在边上,等待分享那些糖果;罢席,就在火塘边开始对歌,人们这里一群,那里一对,歌唱着幸福甜蜜的爱情,很多人就是在这样的场合认识并定终身的。每个人记忆里的珍贵多在这时节。

  时光如水,我已经成为中年人,一些风俗已经逐渐淡去,但村子还是那个村子,依旧有着血脉连着的至真亲情,还有那熟悉的泥土味道,催促着我赶路。

  乡村的滋味

  每年都去表弟家做杀年猪客,可口的炙肉不停地塞进嘴中,舌尖上充盈着浓浓的香味,一种亲人间欢聚的安乐在院子中上演。这时,不需要什么天才的导演,每一个人都是喜剧的主角。每年我都要这样行走在山村很多次,用舌头品尝山村生活的幸福。

  每一个人都会热爱自己的故乡,都希望亲近这片赋予自己灵气的土地,我也不例外。从小求学离开家乡,尽管没有走远,但已经脱离了土里刨食的生活,骨子里边对家的依恋却比先前更深,我想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故土情结。因为我找不到别的方式,只好抓住手中的一只笔,用文字的来点播我心中的爱,只是没有什么收成。

  与村中许多孩子不同的是我的父母都曾是教师,父亲是公办教师,母亲是民办教师,所以我的童年是在山村学校度过的。对于集体生产的记忆是母亲回村以后,就那么三四年,但那几年生活的苦却让我记忆终身。每天清晨,生产队长就会爬上村子中央的房子头上派工,大人早出晚归,一年苦到头,分到的口粮还不够吃,分红的钱只能买一两件衣裳,这大概就是当时中国农村的普遍生活状态。很多家庭杀不起年猪,因为杀吃头猪,要给国家交一头任务猪,如果不交一头任务猪,那就交一半留一半,我们隔壁的五保户交售的那一半才有贰斤五两,成为我们全村的集体记忆。我们家每年都交一头任务猪,自然每年都可以杀吃一头,比那些交半留半的肉食是要丰富些。但即便在那样艰苦的岁月,村里人家杀年猪,都要请亲人邻居来,每个人烧吃一点,满足舌尖的期待,共话永远的乡情。

  艰苦的生活,不停的劳动,这是山里孩子的少年。我回村以后跟着母亲,学会了砍柴、种包谷、打连枷,挥汗如雨是经常的事。小学一年级我读的是早班(早上上学,下午放猪干活),学习成绩属于中等偏下,二年级我意外考了一次第一名,完小奖励给我十本作业本和几只铅笔,母亲很高兴,我的学习从此走上正轨,第一名的成绩一直保持到小学毕业。小学毕业,我考了全公社的第一名,被县一中初中部录取,由于家庭供给困难,读了一段时间以后,父亲便将我转回乡村中学。这些年中,家里杀年猪的时候我很少在家,基本是在学校,但父母总要给我带些年猪肉,把爱和思念全都寄托在辛苦喂出的猪肉中。

  父母希望我有出息,满足了我不读中专考大学的要求,但是我没有考上好的大学,师专毕业以后回乡教书,比父母进步一点的地方是没有教过小学。几年以后,进了县城,安家,有了孩子,但我身上的那身土味怎么也改变不了。回村,人们对我的称呼从来也没有改变过。让我感觉我从来就没有脱离那个群体,始终就是他们当中的一分子。我的那些童年、少年的伙伴没有人脱离他们耕作的土地,有几个人已经成为爷爷。我最好的老友到四十说不上年轻媳妇。就娶了一个死去丈夫的寡妇。接收了俩女儿,请我做杀年猪客的时候,看着我大口地吃,痛快地喝,说:“怎么一点都不变!”我说:“我的口味怎么会变呢!”憨厚的他满意地笑了。

  回乡与亲朋在一起的时候,总会有些共同的话题,童年的记忆,白云、炊烟、土地、耕作,一说到这些,大家一下就亲近起来。但生活总是有些距离的,这正是人们进行比较的原因。与这些亲戚、伙伴不同的是如今我不用锄头,整天面对的是一台电脑,尽管劳动的方式不同,但对生活的追求从骨子里其实是一样的,我们都是些务实的每天都在耕耘的人。可能有些不同,我的这些亲戚与伙伴或许并没有体会到故乡的美丽。我们生活的这个地方,属亚热带气候,有山有水,是一片适合居家的乐土,只是由于地缘的因素,比发达的地区经济要落后一些,生存是要艰难一点,可我们还拥有着最质朴的民风。有着相互关爱的伦理秩序。这是这片土地保持安乐的基础,世间还能有什么比这些更珍贵呢!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是喜欢乡村,这是因为乡村还有着最香的年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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