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的作文

时间:2022-06-12 15:16:29 我要投稿

精选养狗的作文7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养狗的作文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养狗的作文7篇

养狗的作文 篇1

  我家有一只黑狗,它是邻居送的。从它的身上我懂得到一个启示。

  每次喂饭的时候,它总会摇着不长也不短的尾巴,用"可伶巴巴"的眼神盯着我。每当我给它食物时,它都会接住,再摇着尾巴盯着我。狗摇尾巴跟人一样,如果别人给你一样东西,你总会礼貌的说谢谢。狗也一样,它摇尾巴就是向你说:"谢谢!爹爹对它很好,它的举动常引我"哈哈大笑"。

  每次爷爷都会把稀饭稠的那一部分给它吃,等它吃完了便摇着尾巴往爹爹身上扒。爷爷用手摸着它的小脑袋,它都会抬起头。我想它是想亲爹爹吧!

  每次我上学放学它都会来接我。上学的时候它跟着我一起走,走着还用着"可怜巴巴"的大眼睛瞅着我。等下楼梯的时候,它会跟着我下梯梯。我让它回去时,它都会依依不舍地回去。放学的时候,它都会等在楼梯口等着我。看到我回来的时候,它摇着尾巴不知道怎么才好。它躺在地上,让我给它挠痒。挠完痒,便跟着我一起回家。因为作业太多,每次我都会做到七点。

  每次我坐在椅子上写字的时候,它都会跑进来睡在我腿边,添添自己的毛便睡觉了。只要我写字一停,它都会冲着我摇尾巴。我睡觉的时候,它都会钻进床下睡觉。因为只有我一个人,我害怕,它都会陪着我。每当我害怕时看它一下,我就不害怕了。

  养狗让我懂得到一个启示:只要你对它好,它也会对你好。人和动物之和睦相处,你也会获得很多快乐哦!

养狗的作文 篇2

  记得在我十二岁的时候,去邻居的家里玩,看见他们家的狗下了好几只狗崽。看着小狗可爱的样子,我就想要一只来养。我的邻居知道了我的想法,就和我说:“看你这么喜欢这些小狗,就送你一只狗吧!”我高兴极了,就是不知选哪一只好!我选来选去,终于选中了一只小花狗。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花花,也是一只会下崽的母狗。我经常给它吃热腾腾的饭菜,而且还给它搭了一个属于它自己的狗窝。

  记得刚抱来的时候,“花花”对我没有什么感情,可以说是很陌生,渐渐的,在我们不断接触的过程中,在我喂它食物的时候,我发现“花花”越来越喜欢我了。人家都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是的,每次爸爸上班的时候,也是我最孤独的时候,都是这只“花花”陪伴在我的左右。

  后来,“花花”慢慢长大了,也慢慢变懒惰了,我问姐姐:“‘花花’为什么一天一天变懒了呢?”姐姐说:“因为咱家的‘花花’要下狗崽了。”我听了非常高兴,对“花花”就更加照顾了。

  放寒假的时候,我的小伙伴们都回家过年来,我跟他们说:“我家的狗要下崽了。”我的小伙伴们也很喜欢狗,也想跟我要一只狗崽,但我却对他们说:“不给,因为狗的妈妈会伤心的,就像我们人一样,都离不开亲情。”小伙伴们知道了我不给狗崽的原因,他们都很理解我,也就没再提要猪崽的事了。

  通过养狗的经历我明白了,狗和人一样都有亲情,所以从今以后我不再要狗,也不给别人狗了。

养狗的作文 篇3

  五年级时,爸爸给我买了一只小狗,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旺财。

  暑假时,爸爸把我和旺财送回了老家,回到老家它和我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假期。夏天很热,要不停的给旺财喝水,奶奶找了一个小盆往里面倒了点水让它喝,它用舌头往进卷,一次只能喝一点点水。

  在旺财喝水的时候我仔细的观察了一下它的外形,眼睛是蓝的,身体不大也不小,尾巴在后边摇来摇去,背上还有一个圆花纹,耳朵尖尖的,还有一个黑黑的小鼻子。

  中午吃完饭,我带旺财去田地上的路边溜达,它总是在我前面跑,然后跑到我身后,我身上有根火腿肠,我吃一半,它吃一半,我喂它的时候它立刻卧在地上,眼巴巴地看着我,不停地摇它的小尾巴,使我想笑。我把火腿它旺财吃,它还闻一闻担心是坏东西。

  它吃完了它一半,又一次眼巴巴地看着我,我还是忍不住给它吃,我把我的那一半给了它,它立刻埋头就吃了。

  后来,我们成为了好朋友,我们一起去河边玩耍。有时它“扑通”一声跳进了河里,我非常担心,而它却不在乎,好像在说:“没事,我会狗刨”。旺财上来后甩着它身上的水,给我溅了一身水,使我哭笑不得,就这样旺财陪我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假期。

  暑假结束后,我回去上学时,把旺财留到了老家,让奶奶照顾它。在回家的路上我不断的在想我们之间愉快的事,让我很开心!这就是养狗的乐趣!

养狗的作文 篇4

  我家有一只小狗。它很可爱,不过养它可不简单。

  养它要给它喝水、吃饭、还要和它玩。可是狗也很挑食,让它吃饭也很难。有时候遇见不爱吃的食物,它就马上躲开了。真是个挑食鬼。我家狗狗还特别不爱喝水,每天遛完它才肯喝水。它喝水用舌头舔,还发出很大的声音。和它玩时必须摸它的头、摸它的身子、遛它才能让它高兴。

  把一只狗养的既可爱又健康可真不容易呀!这就是我的课余生活。我就是爱养狗。

养狗的作文 篇5

  我爱狗所以也爱养狗。但还没有成为养狗专家,因为没有时间去研究和试验。我只把养狗当作生活中的一种乐趣,只要狗不生病,我就高兴。

  去年我五年级的时候,在爷爷家曾养过一条狗,这狗毛长的出奇,它全身都是黑的,只有胸前那一道是白的,像穿着西装带着领带的绅士,所以我就给它起了一个名叫“小黑”。

  他刚来的时候感到非常的陌生与胆怯,只要一有人从屋里出来,他就赶快跑到窝里去,生怕别人将他抓走,但过了几天,他熟悉了这里的环境,开始慢慢的胆大起来,一次我玩回来的时候看见了小黑,他一直跟着我,一路上助了我不少胆子。

  这只狗一天吃两顿饭喝三碗汤,饭菜不要太辣,也不要太咸。汤也不要太甜,摸着门道,狗养活了,而且三年五载老活着,养狗多么有意思啊!不是乱吹,这就是知识啊!多得些知识绝不是坏事。

  它虽然很可爱,也很会说话,但却被人领走了,我和小黑待在一起的时间已成为了一段美好的回忆。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即需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狗的乐趣。

养狗的作文 篇6

  养狗对于我来说,未必不是一件伤心事。

  家在乡村,自小在泥里打滚当作玩耍的我,喜欢养狗几乎就是与生俱来的一种天性。都是些土狗,来源也颇为轻易,似乎与到村口的路边采一朵野花那么简单。于是,至如今若要我说出一共养过多少只狗,却是记忆模糊了起来,因为狗的生命也似乎比路边的野花更轻贱,很容易的就夭折了,极为寻常。

  然而,我却忘不掉那满含苦痛的黑眼睛,黯淡无力的看着我······,那是一只小黄狗。这只小狗大概来自我的姥姥家,一满月就抱回来了,初,白天还好,绒球似的在院里跑来跑去,很是活泼可爱,一到夜静,便照例的耐不住寂寞呜咽个没完,一连三天过后,这才算习惯了新家,安稳了下来。我那时大概刚读小学二年级,贪玩得很,每天回到家,先将书包扔到一边,逗小狗玩一会才肯去写作业。小狗刚断奶,不大会吃食,我便一口一口的嚼碎了馒头,放在手心里喂它,待它柔软的小舌头舔到我的掌心,痒痒的。再者,就是抱住它翻来覆去的把弄,而它也很温顺的由我任意摆出各种好玩的姿势,好玩极了!

  待它稍微长大了一些,嗨!简直是俊气极了,身形清瘦,尤其耳朵居然不是如其他土狗那样软塌塌的垂下来,而是直直的的竖起,像两面骄傲的旗帜,随着各种外来的声响而灵活的转动着,简直跟电影里面威武的军犬一模一样。我喜欢得很,常与它一起赛跑,且很不仗义的先忽然跑动起来,然后再回头唤它“狗幺”,它便急追上来,脚步欢快,往往很快就追上来,绕着我的腿脚忽左忽右的紧随不舍,若不巧,便会绊倒了我,一起连它也被压在身下疼得惊叫起来。我写作业的时候,它就安卧在我的脚边,写了几行字,便侧身歪头去瞅瞅它还在不在,有时用脚轻踢它一下,它便起身立在一边轻摇尾巴歪头莫名其妙的看我,瞧我半晌不理它了,又一声不响的斜靠在我的脚边躺下,它的毛发绒绒的,随着肚皮呼换气的起起伏伏,暖意也就源源不断的传递到我的脚背上。

  就是这样一条经常伴我飞驰快乐着的狗,一起与我出演想象中的英雄故事的狗,我挚爱极了的狗,很快的在某一天也照例的夭折了。大概是吃了什么毒药的缘故,它躺在院落的一角,抽搐个不停,嘴里冒出了白沫。我不相信它这样就会死去了,便蹲在一边轻轻的抚摸着它受冷一样颤抖着的小小身躯,一遍一遍的轻声唤“狗幺,----狗幺!······”它张大了眼睛,原本黑亮生动的眼睛却呈沉浊的颜色,无力抬起它的脖颈摇动它的尾巴来应和我了,只是用这一边的眼睛无望的看着我,也叫不出声了,仍然在呼呼的喘粗气,肚皮起伏不定,露出嶙峋的胸骨来,嘴角不断的冒出白沫。我也只好一声声的'唤:“狗幺,------狗幺!·····”然而,它,我的好伙伴,还是死了。

  我伤心极了,执拗着不肯将它抛入离村庄稍远的荒僻沟渠里去,那是与它一样大小一样厄运的同类的最终归宿地。我抱起它已经僵硬了的小小躯体,一个人到自家的田地里费力的挖起一个小坑,就此埋葬了它,为了表示郑重,还在它小小的坟头前,立下了小木板做的碑,歪歪扭扭的写下“小黄狗之墓”。是的,农家的狗,很少有名字,“狗幺”便几乎是所有狗的通用名字,幺是小的意思,也多少包含人们对这种动物的喜爱之情,好比鄂尔多斯草原上的汉家人称它们为“狗儿子”。它们判断是不是主人唤自己,也不仅仅听名字,更重要的是听那熟悉的声线而已。-----我阴沉着小脸,严肃的干完这一切,才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

  这是很奇怪的一种情愫,是不是?但也正是由此起,我对养狗便失去原有的热心了。爱有多真,伤有多深,这也许对一个小孩子来的有点早了吧!

  未离家远出前,我父亲养的一条狗经常会赖在我的家不走,这让我的父亲很是愤怒,手持木棍撵了几次也没奏效。我的妻子却不满了,“咱大,根本不舍得喂狗,还说狗不回去看门了!”她直到如今还在为那狗儿抱不平。是的,农村人过日子向来以俭省为美德,做的饭也刚刚好是够人吃饱罢了,狗么,也就只好常常饿肚子了。而我的妻,一直都算不得“会过日子”的好娘们,大大咧咧的惯了,吃好吃坏,反正是连狗也不肯饿着。再则,虽然说是分家了各过各的日子,可每天都来来往往的也实在稠密,连狗也闹不清楚哪家才是真正的主人了。

  这是一只纯黑色的狗,体型不大,却很威猛,这得益于它有一身浓密的毛发,耳朵也是尖尖的竖起的,咆哮起来,呲出雪亮的利齿格外的慑人。其实它并不会真的下嘴咬人,只是威吓警告而已。我一个人外出打工的时候,妻子自己带着一双小儿女独居在小院里,乡村农闲时最是空寂,想一想还有这么一条忠实威猛的狗在伴着她们于静夜里,心里实在也踏实了不少。

  我一家既然都远去了,这狗自然也就归建到我父亲的家里了,一别有两年吧,我独自回了家,远远地便看见这黑狗卧在父亲的家门口,听到了我的脚步声,一下蹦了起来,“汪汪”的大声咆哮起来。我轻轻的嘘出了哨音,它愣了一下,很快就欢快的摇起了尾巴,快跑上来迎接住我,亲热的在我左右蹦来跳去的伴我跨进了院门。我与父母在小院里聊天,黑狗就趴在不远处安卧着,我若扭头望它,它便也抬眼与我对视,轻轻的摇动蓬松的大尾巴,倒像一把扫帚将身后的砖地都扫得干干净净的。

  可是我并不能在家久住,过了几天,便又悄然的离去了。有一年冬天,再回老家时,它还在,不过是又到了我的叔叔家里伴随我的老奶奶去了,因为我的父母帮我弟弟照看孩子已搬到了县城。这时的黑狗已很有些老态,毛发没有以前黑明油亮,也很消瘦的样子,这是很当然的一件事,我的老奶奶照顾自己也是勉强有余,更不舍得多费些饭菜喂它了,而农村也一直并不如城市那样能有许多垃圾可供觅食。它站在清冷的阳光地里,歪头凝视着我,轻轻的摇动着尾巴,我伸手摸它的脑袋,它便反过来温柔的添我的手。吃饭的时候,我将啃了几口的骨头,趁奶奶不注意,悄悄的扔给了它,它立刻扑了上去衔起,躲到院子的角落里贪婪的大嚼下去,似乎是被骨头噎住了,接连的发出了几声很大的声响,这才算努力的吞咽下去。看着它,不知为何,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

  最后一次听见它的消息是前两年的一个深夜,忽然的接到老家打来的一个陌生电话号码,我很惊讶,对方却是一下叫出我的名字,然后才似乎不太好意思的告知我:“你家的狗咬住我家的孩子了,找不见你大的电话,就打你这了。”我一下子紧张了起来,问清孩子的伤势无大碍后,隐隐觉得我家黑狗的命运有些不妙。果然,不久之后,与父亲通电话,父亲说,那狗围绕着手拿食物的孩子转来转去,小孩子不高兴了狠狠的追打它,它急了眼便下嘴咬伤了那孩子。“没啥事!我领那孩子打过防疫针了。”父亲安慰我道。“狗哩?”我追问。“卖了。它咬人还管养哩?!------也老了,前些日子也不知道被谁把后腿给打断了,也就是不中了。”父亲淡淡的说道。

  这是我最不情愿面对的结局了!听到后来,我几乎有些颓丧心灰下来。不想再聊下去,便草草的挂了电话。我很是黯然的呆坐了许久,默默无语。空有利齿为护主,难脱扒皮入油锅。狗的命,就该如此悲惨么?生被人欺,死入人腹,难道就是它们注定中的宿命么?! 都是这片土地上相依生存的生命,一份情,竟如此轻薄,连一张纸都不如!可怜!

  也自此始,我面对别人眼热心爱的所谓大补之物:狗肉!总是觉得难以下箸,即便勉强的吃下一两块,也吃不出一点好滋味来,只好放下筷子看他人心满意足的大快朵颐了。

  久在异乡,也算是为了安全起见吧,岳父从老相识处讨要来一只小狗,据说是德国黑背呢。可它刚来的时候,又瘦又小,实在像极了一只大老鼠,不够可爱!照例的呜咽了三夜后,又格外的多哼哼唧唧了好几天,才算安生了下来。原本都不看好它,以为很难养活大的,却不料一直养到了现在,很威猛,咆哮声浑厚有力,吓得房东收房租都不敢进院了。虽然是一直生活在城乡的接壤处,我却也不敢有丝毫的放松,一直都用粗铁链锁住了它,只有每天傍晚才会换上一条长长的细链 ,带它到空旷的地方遛一遛,时间久了,它也养成了习惯,每到傍晚就开始不安分的吼叫呜咽起来,这是唤我呢!我也很识相,赶紧给它换链子,对急乎乎的它低声喝道:“老实点!灰灰”·····

  出了院门,它几乎是一路急拽着我往前走,我却不得不眼光八路耳听八方的留意着来往的行人,尤其是小孩子 ,每当要与他人撞面,便一边收紧链绳,一边招呼行人注意。他们也多半是有些惊怕的样子:“哎呀!这狗也太凶了,吓死个人了。不咬人吧?”“不咬!就是够吓人。”我一笑。

  不过,说真的,有时候我还真的很是为它忧心:假设将来的某一天,我又因生活所迫,不能够再照顾它了,该如何呢?-----这是个很难逃脱的命题,在这片已经很熟悉了的土地上,我依然不过是个飘泊者,未来的事情,也的确难说。始乱而终弃,也不是我愿意面对的又一结局,所以,我才不肯接受那些挺可爱的流浪狗猫,因为自知无力照料它们许久,不能为,休相扰,这样也好。

  唉!人类所谓文明的脚步也踉踉跄跄一路够久了,但上天最初在生命里刻下的野蛮烙印:弱肉强食!却还在我们的灵魂深处时时闪着冰冷的光,与脉搏里滚烫的血形成鲜明的反差,却一起的并存,一代代遗传下去,没个尽头。善良的,多情的,忠厚的,这些貌似鲜花一样的品质,虽会带来极大的愉悦,但只要是处于柔弱的地位,每逢厄运来临,往往总是最无力的。不好!-----也许只有无畏无情狡诈凶残的豺狼才能活的更超脱快意吧!

  虽不信鬼神,也且默默祷祝:愿年年如今日,花好日日红。虽知是妄言,也且嘴角上翘,但作一声凉笑!

养狗的作文 篇7

  一个星期天,我在路边发现了一只雪白的小狗。一抱它,它就汪汪叫,我这才发现它受伤了,顾不上妈妈对小动物的厌烦,我把它抱回了家。

  我把小狗放在床底的纸箱里,这个“秘密”可不能让妈妈发现。我每天都小心翼翼的,唯恐妈妈发现。从小我就喜欢小动物,这只小狗又这么可爱。可是妈妈从小就不让我养小动物,尤其是小猫小狗之类的。我问妈妈为什么,妈妈说:“它们太脏了,还有跳蚤,被病毒传染了怎么办?”可我不往这方面想,小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它可以帮助人们看门什么的,这样一来,有坏人就不用怕了……

  可是,纸是包不住火的,这天,我出去拿了一根香肠,刚从床底拉出纸箱,妈妈突然袭击,吓了我一跳。我立刻把纸箱推进了床下:“干什么呢?”妈妈问,我一下紧张了起来:“我……我……找鞋子呢!”妈妈看我不对劲儿,就把纸箱拉了出来“啊——”这声音,震耳欲聋!

  最后,小狗被送给我同学,妈妈为这件事,说了我两天,唉,小狗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