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的作文

时间:2022-05-22 16:37:10 错误 我要投稿

有关错误的作文六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错误的作文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有关错误的作文六篇

错误的作文 篇1

  每个人都会犯错,错了改正过来就好了。坦桑尼亚作家沙班·罗伯特说过:“可怕的不是错误,可怕的是错误的对待错误。”

  我犯过这样错误……

  有一天,我照例买完早餐去拿碗吃完饭,洗碗去了,一边洗碗一边闭着眼唱歌,那些碗儿就像是一条条调皮的泥鳅,从手中滑落了,只听见“啪啪”的一声,我急忙睁开了眼,看见一些碗摔成了几瓣,我着急“死”了,我把这些东西用一些黑色的塑料袋装好,藏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心里总算是安静下来了。

  过了几天我似乎感觉妈妈发现了这件事,但是妈妈并没有说这件事啊,一天我和弟弟在那个不为人知的地方玩:沙子花园,我上了个厕所,一件令我害怕的事情发生了,弟弟既然拿铲子把“尸体”按了出来,我看见了,连忙从弟弟手中夺了过来,弟弟鬼哭狼嚎的声音,引来了妈妈,妈妈看见了问我你又把弟弟怎么样了?我回答说没有啊,他自己摔倒了哦,你们继续玩吧,妈妈说完就走开了。

  后来,我想了想,算了,向妈坦白吧,说了也没事,像妈说的路程中,我心想做错了事就要承认,不要像小偷那样偷偷摸摸的,到了妈面前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后来,我受到了激发。我说:“妈妈我要跟你说一件事情,我把一些碗摔碎了,对不起,我没有及时跟你说,我保证我以后会小心的。”

  “向雨,你知错就改就是好孩子,还有我说咱家碗还少了许多,我还以为是小偷拿走了呢,你不说,我还被蒙在鼓里呢。”妈妈说。

  从这一件事情,我得到了一个结论:“做任何事情,做错了就要及时说出来,不要藏着掖着的不说出来。”

错误的作文 篇2

  曾经有一位哥哥很喜欢弹钢琴,曾经有一位弟弟很喜欢玩足球。但是一场事故他们分别失去了双手与双脚,命运的罗盘使他们的命运互换:最终哥哥成为了足球教练,而弟弟成为了一位出色的钢琴家。

  花有盛放凋零,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当我们痴迷于完美圆满的开始,叹惋于悲凉凄迷的结局时,我们会知道,错误也是一种美。正如哥哥与弟弟的故事,他们失去了飞往梦想的翅膀,那他们便将这种错误进行到底,如果没有这场美丽的错误,哥哥不会知道他有这样的足球天赋,弟弟也不会知道他有这种音乐才能。也许,错误是一种隐藏在完满世界的别样的美。

  在生活中,错误也是一种美。在某个著名的时装秀之中,女模特的左臂袖子开了,但她并没有害怕,眼神里更没有恐慌,她坚定地走着,任凭那不听话的袖子摆动着,左边的袖子是开着的,右边的袖子是合上的,反倒显出了一种不规则的美。几个月过后,这种穿法反倒成了一种时尚。所以说,有时错误是可以转化为完美的。

  在我们这个世界里,没有错误就像没了成长,只能永远像雏鸟一样看着雄鹰飞翔;没有错误就像没有了成功,只能像个胆小鬼一样害怕失败,而不敢直面面对!

  然而,正是因为生命的旅途中有这样那样的错误,才让我们发现了饱满人生的另一面,让我们体验世界的美,情感的美,灵魂的美,让我们以深邃如川的眼光和平静如水的心情,去看待生活,看待生命,看待这个哪怕拥有错误也幸福的多元化世界!

错误的作文 篇3

  1、复制话题

  作文的出题者只是提供一个写作的由头,意在考生能发表新议论,展开联想来讲述新故事。所以写作文的时候不能把以前看过的文章素材照搬不误,要通过描述自己的亲身体验或讲述新鲜的故事,这样才能让阅卷老师眼前一亮,作文的分数自然而然地得到高分。

  2、转移话题

  一篇文章如果前言不搭后语,驴唇不对马嘴,谁知道你到底想表达的意思是什么呢?虽然一篇作文可以议论,可以记叙,可以说明,甚至可以编写出小小说或短剧,形式非常自由,但是都应该围绕一个中心来写,这样才能做到主题明确。

  3、文意散漫

  一般来说,话题作文提供的是写作范围,并没有规定写作的主旨。所以,在写作规定的范围内还是要提炼自己文章的中心思想。如果在写作的时候不在这方面下功夫,没有考虑好究竟要写什么,要表达什么意思,就匆匆忙下笔,就有可能东拉西扯,多头指向,文意散漫,不知所云。

  高考作文向来被视为语文高考的“半壁江山”。如何稳住这半壁江山,就应该避免用到上面所写的错误方法。还要根据文章的实际需要,以最能发挥出个人才能,显示出个人才华,最能引起阅卷人的注意和兴趣为出发点,随文而悟,灵活运用即可。

错误的作文 篇4

  错误并不一定就是失败的、丢人的、不可饶恕的。相反,错误其实也可以是美丽的。

  一个沙漠小国的首相去访问某大国,访问期间,他与大国总统以及其他政府要员的会晤非常融洽。在送别宴会临近散席的时候,按照大国的礼节给每位用餐的人端来一盆水,让他们洗手。可是小国首相看到这清澈如银的水,便端过来一口气喝了下去。众人顿时目瞪口呆,不知所措。就在这时,大国总统竟然也不慌不忙地端起水盆照着那位小国首相的样子喝了下去,众人随之也都学着总统的样子喝下了这盆清澈的水。访问至此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也许你会笑话那位首相,甚至会嘲讽那位总统,但我想,只要你对这件事细细品咂品咂,你就会发现自己大错特错了。

  小国的首相为何会将用于洗手的水不问青红皂白地一口气喝了下去?难道是因为他愚蠢、孤陋寡闻吗?我想不是,因为该国的外交部长在首相出访前,一定会就有关礼仪对首相有所提点。为此,我们似乎还应该看到问题的另一侧面:这位首相一定十分关心国计民生。试想,这个沙漠小国虽然缺水,但身为首相,缺水似乎也轮不到他的头上,但是这位首相却能时刻以缺水的姿态珍惜着每一滴水。如果他不是一位时刻把国计民生放在心头的首相,他又怎么会作出如此有违外交常识的举动呢?对这个“错误”背后的“美丽”,我们是不是更应该化惊愕、嘲笑为肃然起敬呢?

  再说大国的那位总统,他实际上完全可以停下来,委婉地规避眼前这个尴尬的局面,如说上一句“这盆水是敬献给最尊贵的国宾喝的,其他人象征性端一下水盆就可以了”,但是他没有丝毫犹豫就一饮而尽。难道说这位大国的总统是要讨好这位小国的首相吗?恐怕也未必。对此,我们似乎更应该看到这个“错误”背后的那颗“美丽”之心——一颗包容之心,一颗设身处地为他国、他人着想之心。正是源于这位总统的将错就错,尴尬的局面顿时化为圆满的结局。

  两个连锁的错误,折射出两颗美丽的心,也成就了外交史上的一段佳话。从这件事中,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感悟到:尽量不犯“错误”的人是聪明的,而主动去犯“美丽的错误”的人是“仁爱”的,但有时“仁爱”比“聪明”更难做到,因而也更显可贵。

  喜欢它体现出的中国文化中那种虚静的时空观,一壶茶与已散去了的友朋,卷起的芦帘和屋外的月色,有着李泽厚先生所言的禅的意味:“对时间的'某种顿时的神秘领悟,即所谓‘永恒的瞬刻’或‘瞬刻即可永恒’这一直觉感受。”从喧闹繁华的大街中回到自己栖居的小屋,从疲惫而又烦躁的文字操作中停下来,看见它,我便会沉静下来,面对它真是有一种在瞬间的直观中获得万古长空般的永恒之感。

  这一次,不知怎么了,我在体会它的意境的同时注意起了它的细部,而过去我从没有这样注意过——只要有着基本的天文知识,都可以知道画上的月亮根本不是新月,而是残月。一般的人不知道农历的日子,只看月相很难分清怎样的月相是新月,怎样的月相是残月。对于这一点,有一个简单的办法,是小的时候老师教给我的。他说残月的时候,月亮看起来正好像是“残”字拼音的字头“c”,新月的凹面则与残月相反,所以只要记住残月的形状,自然也就知道了新月的形状。

错误的作文 篇5

  今天妈妈有事出去了,我肚子有点饿,心想﹕妈妈不在我又肚子饿,这可怎么办啊?我左思右想,突然一个念头出现了,家里不是还有剩菜剩饭吗,我可以自己盛起来吃啊,哈哈哈哈,我真聪明。想着想着,我便干了起来,慢吞吞的盛起了一碗饭,突然我脚一打滑,就这样摔到了地上,而那碗饭也摔在了地上,碗破裂了,我心想;怎么办,万一被妈妈发现了我可就惨了。不如把碗藏起来吧。我环顾四周看到了冰箱,心想;不如放在冰箱里吧,反正妈妈一般都不怎么用冰箱。我小心翼翼的把破裂后的碗放了进去。这时,妈妈回来了,她见我鬼鬼祟祟的,便一步步的逼问我,终于,我只好把事情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训斥了我。

  从那天起,我再也不会那样了,这个错误使我时时刻刻铭记在心。

错误的作文 篇6

  一

  战国乱世,七国争雄,战火连年,生灵涂炭。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我叫荆轲,是投奔于太子丹门下的一名流浪剑客。如今,秦军破赵,势如破竹,且挥师北上,燕国危在旦夕!

  “投我于木桃,报之于琼瑶。”为报太子知遇之恩,我决定刺杀秦王!秦王一死,秦军群龙无首,必然不攻自破!既拯救天下黎民于水深火热之中,又为太子报“见陵”之耻,岂不痛哉?

  樊将军为助我刺秦,竟当面自刎献身!对我荆轲何等之信任与支持?秦王不死,愧对樊将军在天之灵!

  二

  易水河岸,西风古道,秋风萧瑟,落叶飘舞。

  今日,便是我赴秦之日。

  太子与众多门门客白衣相送,箫鼓想励。而我,我在等。等一个隐士。他曾送我“天下”二字,我似懂非懂,但是刺秦的决心却动摇了:是否秦王一死,战火就能熄灭?生灵便不再涂炭?他--那个隐士,便能给我完整的答案。

  太子见我迟迟不走,问我:“日已尽矣,卿欲何为?卿岂无意哉?”太子在怀疑我,怀疑我贪生怕死!我荆轲岂是怕死贪生之辈?胸中涌起一股热血,越上马背策马扬鞭:“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驾。”

  我知道,这是一条成败皆死的不归之途。

  三

  咸阳正殿,朝服九宾,秦王在上,霸气逼人。

  秦王终于招我入殿,我却没有丝毫的兴奋与激动。“天下”与“刺秦”不断地在我脑中徘徊。

  刺秦!我把心一横---我忆起了樊将军。

  我捧着城池地图一步一步慢慢地走进秦王,发现步伐却重若千斤,难以挪移。

  近了,近了!秦王接过我手中的地图,并缓缓地将其展开。就是现在!我迅速从地图中亮出匕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秦王的胸口刺去,就在这一发千钧之际,匕首似乎顿了一下。

  一击不中,再击不中。

  我知道,我还是失败了。绝非剑艺不精,实是天命不可违。在刺向秦王的那一刹那,心中一丝顿悟:真正熄灭战火的方法只有一个--一统天下!只有秦王才能一统天下啊!为了天下,我失败了。刺秦,一开始便是个错误......

  荆轲刺秦,错!错!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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