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时间:2022-08-13 11:10:21 总结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因此我们要做好归纳,写好总结。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县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

  为切实保障清真食品的生产供应,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积极推动清真食品产业的发展,依法管理清真食品,我局对本年度清真食品管理工作进行梳理、总结,现将xxxx年度清真食品管理 工作总结 如下:

  一、领导重视,抓好组织协调,全力保障清真食品监管工作的开展

  一是召集进一步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社会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协调统战、工商、卫生、工业与商务、食品安全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全县清真食品整顿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明确由民宗部门牵头,各部门各负其责;二是聘请清真食品特邀监督员12名,要求他们熟悉掌握清真食品的有关知识,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严格按程序办事,提高清真食品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在牛羊肉屠宰加工市场、清真牛羊肉生产加工企业等主要食品市场张贴《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进一步提高群众和食品经营者对清真食品管理的认识。

  二、措施得力,全面加强管理,清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为了切实增强全县清真食品管理工作力度,促进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合法经营,结合全县开展进一步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社会环境活动工作,要求各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清真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形成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工业和商务局围绕清真食品生产企业的规范管理工作开展督促检查,落实宗源等清真牛羊肉屠宰企业中回族员工的比例要求,进一步加强清真牛羊肉屠宰加工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了我县清真滩羊肉的品牌。卫生、质检、民族宗教、工商等部门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行政执法相结合,认真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将清真食品品牌保护和规范清真食品经营行为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督促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网点及时办理、审验《清真食品准营证》。执法过程中,对违反《条例》经营的“豪宇火锅”依法取缔,对擅自悬挂“清真”标志的“天厨伊人火锅”,责令其立即去掉标牌上的“清真”字样,并进行了限期整改。在全县中小学生营养午餐工程管理中,由县宗教局牵头,实施前对6所有少数民族学生就餐的学校灶房进行现场指导,并从政府采购招标要求供货方必须为穆斯林、灶房从业人员中回族员工比例不低于3:1等重要环节进行了规范,按程序向宗教局申领了《清真食品准营证》,确保我县中小学生营养午餐清真;大水坑镇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开展,邀请清真寺阿訇及有威信的信教群众,组织成立了4个清真食品监督小组,对镇区内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点进行监督,有效维护了镇区内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三、落实责任,分类指导,确保清真食品安全管理不出问题

  一是对清真餐饮业中,有食用清真食品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所占比例偏低的,进一步限期增加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员工数量;二是要求把好清真食品原材料的进入关口和食品生产安质量关;三是对容易引起清真食品“不清真”疑问的场所进行了现场查看,及时消除群众顾虑。特别是重大节日期间,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并进行跟踪复查,对存在问题没有及时整改的,进行说服教育,并与清真食品特邀监督员保持联系,互通情况,确保清真食品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一年内,按照县食安会的要求,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为我县的食品安全工作做出了一定贡献。但是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少数民族清真餐饮业业主对清真食品管理工作认识不够,认为我们本身就是穆斯林群众,办不办理清真标志牌没关系;二是自我学习意识观念淡薄,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对清真食品管理方面的学习不够主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培训力度,每年开展1―2次集中培训,给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创造一个相互交流经验的思想平台,为我县营造良好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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