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管个人总结

时间:2021-03-01 15:44:38 总结 我要投稿

煤矿安全监管个人总结范文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做出带有规律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让我们来为自己写一份总结吧。你所见过的总结应该是什么样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煤矿安全监管个人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煤矿安全监管个人总结范文

  煤矿安全监管个人总结1

  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领导及各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与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发展、科学发展”为主线,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等精神,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不断加大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使其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现将20xx年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绩

  1、全年未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

  2、强化基础管理,着力推进安全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龙岗镇赶场路煤矿于今年3月31日通过二级质量标准化验收;

  3、严把节后复产(工)验收关,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对“春节”、“五一”、“国庆”期间进行重点监管;

  4、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5、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6、认真执行县政府批准的执法检查计划。

  7、举办了2期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共完成煤矿从业人员培训300余人;

  8、对全县非法小煤窑进行全面的排查,并对已关闭的煤矿进行巡查及责任包保;

  9、指导煤矿企业严格按照省相关部门批复的《开采设计方案》和《安全专篇》进行建设。

  10、做好了贵州省煤矿安全专项技改项目申报工作,并为赶场路煤矿申报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获得项目资金30万元。

  11、全年报送信息简报22篇;

  12、开展“四帮四促”活动取得一定成效。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年初编制的执法计划联合相关部门采用日常监管、重点检查、巡回检查等方式相结合,并将每次检查情况纳入档案管理,全年共出动车辆150余次,600余人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97余份,整改指令书89份,复查整改意见书85份。查出隐患224条,已整改201条,整改率达95%,查处违法行为2起,通过强力排查治理跟踪整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二)强化煤矿基础管理,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进度。

  按照省煤矿安全监管指导意见的要求,小型煤矿要求30%达三级以上标准。督促煤矿企业着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今年3月31日,龙岗镇赶场路煤矿已取得二级质量标准化验收过。并于8月16日获得联合试运转资格。

  (三)严把复产关,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根据国家及省、市、县对煤矿节后复产作出的各项指示要求,对全县煤矿严格督查,及时向煤矿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在企业整改过程中做好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同时严格要求各煤矿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抓好各项整改工作,我县允许生产和建设的两家企业是龙洞沟煤矿和赶场路煤矿,年初严格按照省市的要求,下发了《关于印发〈20xx年煤矿节后复产(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安办字[20xx]18号),按照该方案的要求对两家煤矿进行复产复工验收。针对龙洞沟煤矿未认真整改隐患进行了再次验收,确保了复产复工的安全。

  (四)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大检查,清除事故隐患。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县及召开煤矿安全季度工作会议及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并及时传达省、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开安办字[20xx]9号)、《关于全国“两会”期间全县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开安办字[20xx]34号)及转发省、市相关文件等,对全县15家停建煤矿进行巡查及对两家生产和建设的煤矿进行安全监管检查。切实做到服务于企业,指导及督促企业,及时发现煤矿隐患并建档消除,提高了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保证了煤矿安全生产和建设。

  (五)认真抓好水害、瓦斯和顶板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1、水害防治工作:督促企业根据辖区内矿井水患的具体情况,及时开展以矿井防治水为重点的水害调查和治理。督促指导煤矿企业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探放水措施,探放水必须经工程师、矿长和煤矿驻矿监管员上现场验收确认并签字认可后方能掘进的水害治理保障措施,有效预防水害事故的发生。

  2、瓦斯治理工作:瓦斯防治工作是煤矿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瓦斯治理领导小组,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相关人员的成员的治理小组。对煤矿的“一通三防”、通风构筑物、设备设施及局部通风现场管理等针对各煤矿存在的问题及时掌握,认真督查煤矿企业进行整改。督促企业瓦斯防治工作有效,监测监控运行正常。

  3、顶板管理工作:根据贵州省安监局、贵州煤监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小型煤矿顶板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安监管办字[20xx]224号)文件进行检查,全县煤矿已全部取消了木支护。在掘进工作中严禁空顶作业,督促加强支护,采面要保证支护到位,其迎头必须实现前探支护,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认真做好“雨季三防”工作。

  督促煤矿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工作并作好了统计工作。遇恶劣天气环境,及时通知企业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并督促企业根据矿区内矿井水患的具体情况,及时开展以矿井防治水为重点的雨季“三防”(即防雷电、防排水、防洪)专项检查,协助煤矿企业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完善雨季信息预报制度,督促煤矿严格执行探放水措施,严格执行《xx县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并督促煤矿企业认真抓好落实,有效提高了煤矿的安全生产能力。

  (七)加强煤矿驻矿监管员队伍建设,提升一线监管水平。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安全监管局等单位贵州省地方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书(黔安〔20xx〕100号)文件要求,及时拟定的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招聘的有关请求和方案。严格按照《xx县煤矿县级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试行办法》文件要求,不断强化煤矿驻矿安监员的管理,严格执行煤矿驻矿安监员考核办法,并定期组织煤矿驻矿安监员进行业务知识学习,严格落实轮岗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工作日报制和交接班制度,驻矿入井现场验收探放水工作等,确保一线驻矿监管切实发挥作用。

  (八)加大打非治违力度,确保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取得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4月17日全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孙国强副省长在全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贵阳市煤炭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工信发[20xx]96号)和《xx县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开府办发[20xx]55号)、《xx县煤炭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安办字[20xx]60号)文件,集中开展了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打非治违”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模式,确保了打非治违工作“不降温”局势。至“打非治违”工作开展以来,打非治违工作共出动车辆50次,200余人次检查,下达现场检查记录35份,责令改正书15份,强制措施决定书1份,复查意见书14份,查出隐患100余条,现场整改率95%,检查覆盖率达100%。

  (九)及时召开煤矿安全会议,推动煤矿安全工作。

  为了能将煤矿在生产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根据联合检查情况和各站反馈的情况结合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以安全例会的形式进行贯彻落实。全年共煤矿召开安全专题会6次,安全生产紧急会议3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3次,安全生产季度会4次。每次会议都对前阶段的安全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对下步工作的开展提出具体的要求。

  (十)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以及全县煤矿实际,深入煤矿企业举办煤矿安全教育培训班,举办了4期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共完成煤矿从业人员培训400余人,全面增强职工安全防护能力,督促煤矿企业抓好煤矿全员培训、复训工作,对全县煤矿职工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十一)全面完成各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存在问题

  (一)煤矿企业业主对煤炭产业政策发展趋势不清楚;

  (二)安全监管队伍专业人员较少;

  (三)部分煤矿矿群矛盾难以解决;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对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达贵阳市煤矿生产建设关停计划的通知》要求停下来的煤矿,帮助协调解决在兼并重组中关停整顿中存的困难和问题,使其尽快恢复生产和建设;

  (二)抓好煤矿整合和电煤供应工作;

  (三)继续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四)继续抓好打非治违工作;

  (五)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加强执法监管,提提升执法水平。一是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查找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落实的问题加以整改,努力提升执法水平。二是加强驻矿安监员的管理,强化安全知识培训,真正发挥一线监管作用。

  (七)继续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设,从抓基础工作入手,督促、引导、帮助煤矿在软、硬件设施以及管理等各个方面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全县煤矿安全管理更上一个新台阶。

  (八)加大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切实提升从业人员操作技能。

  (九)积极配合县有关部门、乡镇做好煤矿矿群矛盾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为煤矿技改扩能营造良好的环境。

  (十)督促各煤矿加快“六大系统”的建设步伐。

  煤矿安全监管个人总结2

  20xx年,在安监局党组、行政和煤管局的大力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通过煤管局全体同事的共同努力,我区煤矿安全监管围绕今年煤矿安全中心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监管执法计划,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质量,增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公信力,塑造和维护良好的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形象”为指导思想,以“打非治违”和宣贯总局《七条规定》为工作主线,以“零安全事故”为目标,采取形式多样的监管手段,有力打击了辖区内煤矿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取得成绩

  (一)计划监管,有的放矢。

  年初,围绕我区20xx年度煤矿安全生产中心工作,针对辖区内煤炭企业具体实际,结合现有监管力量,制定了年度监管计划,获区政府批准,并报重庆煤监局备案,每个月还根据煤监部门及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编制了煤矿安全监管月度计划。做到了监管执法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实施。

  (二)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水平

  1、积极推行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十步流程”

  为规法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行为,健全完善闭合执法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开展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提升监管执法的宽度和深度,严格按照渝煤监办〔20xx〕68号的要求,做到“严标准,依程序,重细节,求闭合”的执法原则和“定方案、抓细节、查路径、严处理”的执法方法。基本做到了监管执法“十步流程”。

  2、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检查活动。

  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煤矿安全工作实际,今年以来,我们围绕“打非治违”、宣贯总局“七条规定”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了依系列的专项检查活动。我们开展了春节复工复产验收;以“一通三防”及瓦斯治理为主题的专项检查;机电设备专项检查;“雨季三防”为主题的专项检查;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检查;开展了“领导带班下井”、“六大系统”等专项检查活动。专项检查针对性强,专业性强,使隐患查处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全方位整治了事故隐患。

  3、推行矿井矿级领导约谈制度。

  但凡发生事故的矿井,除“四不放过”外,我们还推行了矿级领导查找隐患和约谈制度。事故矿井在停产整顿期间,与监管人员一道到其它煤矿进行隐患查处,一方面是为了学习其它矿井的管理经验,提高事故矿井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也是警示被检查矿井高度重视安全,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隐患查找结束后,对事故矿井的矿井领导和业主进行约谈,分析总结事故教训,查找问题根源,明确目标,增添措施,加大投入,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对日常检查发现安全管理混乱的煤矿,我们也推行了矿井领导约谈制度。帮助其发现问题,查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及时扭转安全管理被动局面。

  (三)严查事故隐患,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

  我们始终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坚决贯彻落实渝煤监办〔20xx〕176、179号文件精神,加大了对煤矿企业的检查和处罚力度,1—12月,计划检查298矿次,实际检查352矿次,超出检查计划30%左右,共查处事故隐患条,共立案调查例,处罚款万元,其中处元以上的案件7起,定期对检查处罚情况在全区煤炭行业进行通报,做到了公正公开执法,透明处罚,在全区煤炭企业中形成了强大的影响力和威慑力。

  另外,还加强了对煤矿企业的明查暗访,防止煤矿突击生产、违章冒险蛮干等行为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监管仍处于被动局面。

  我们的监管水平还没有提升到对辖区煤矿事故处于可控的高度,安全管理仍然处于“见子打子”的被动局面,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二)煤矿企业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依然严重。

  从日常检查查出的事故隐患原因分析,煤矿企业现场管理不力,从业人员习惯性违章、冒险蛮干等行为依然突出。

  (三)部分镇街监管不力

  部分镇街对煤矿安全监管的重视不够,投入不够,办法不多,监管乏力,长期处于被动监管局面。

  (四)煤炭市场疲软,业主的技术改造和推新推先积极性受挫。

  今年以来,煤炭市场行情持续走弱,煤炭行业已经进入了寒冬,大部分煤矿企业出现亏损现象,对煤矿企业的技术改造,推行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等工作带来了很大影响,对提高辖区煤矿企业的本质安全带来了不小的阻力,这将是今后几年我们所面临的新的问题和困难。

  三、明年工作打算

  明年,继续以“零事故”为奋斗目标,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效果”为要求,开展好以“一通三防”为主的专项整治活动,增添监管办法和措施,继续加大事故隐患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帮助煤矿企业规范管理,引导企业发展壮大,切实保护广大煤矿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从而促进我区煤炭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煤矿安全监管个人总结3

  20xx年,是安全生产的“落实年,攻坚年”,按照“夯实基础、增强服务、强化监管、提升水平”的工作思路,强化了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开展了“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整治”等活动,狠抓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程的贯彻实施,推进了非煤矿山采选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全市共发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死亡事故9起,死亡15人,重伤2人,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7人,直接经济损失380余万元,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20xx年有所增加,但安全监管工作基础得到了夯实,整体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安全基础进一步提升

  20xx年初我局印发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十六条》(攀安监办[20xx]1号),各企业结合实际,加大了安全投入,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设立了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积极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主动开展隐患整治,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完善。

  1、企业增加安全投入,安全基础条件得到改善。

  随着企业安全意识的不断增强,企业安全投入的自觉性和力度随之增加,20xx年企业安全投入总数超过千万元,安全隐患得到治理,安全基础条件得到改善。

  2、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

  企业对照《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不断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企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部分企业还将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列入职工工资考核,建立安全工资制度,借以提高职工安全作业自觉性。

  3、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得到加强。

  全市240余家企业均配备了专兼职安全员,规模较大的公司还设立了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

  4、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为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范意识,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减少了"三违"现象发生。

  二、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监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1、关口前移,加强安全基层监管工作。

  乡(镇)政府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实现了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重心下移。今年各非煤矿山重点乡镇都设立了安全监管机构(米易县率先在全县12个乡镇建立了安监所),使非煤矿山基层监管工作得到加强。

  2、加强源头监管,减少杜绝新安全隐患。

  严格执行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制度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今年对8家新、改、扩建项目进行了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验收的备案、审查和许可,对4家不按安全“三同时”规定进行新、改、扩建的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并督促企业健全安全设施、完善审查备案手续,减少杜绝了新增安全隐患。

  3、强化过程监管,及时发现处理安全隐患。

  结合春节后复产检查、汛期专项安全检查和日常例行检查、重点抽查,全市的市、县(区)安监部门共检查非煤矿山采选企业231个,监督检查487次,发现安全隐患502处,提出安全管理建议300余条,下达检查建议书35份,整改指令书xx0份督促整改隐患418条,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9家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处罚,对4家企业暂扣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改。

  4、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企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20xx年仅市安监局就指导19家非煤矿山企业完善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督促了部分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对近300名企业负责人、安全员进行了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及救援知识讲座。

  5、严肃处理事故,避免同类事故发生。

  20xx年全市非煤矿山共发生9起安全生产事故,死亡15人,都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责令事故单位进行停产整改。针对"3月27"尾矿库漫顶事故组织专家分析原因,制定安全措施,“8月31”花岗石矿放炮事故,还组织县(区)非煤矿山重点企业负责人60余人召开了“8月31”事故现场分析会。安全培训或安全工作会上把发生的事故都作为案例进行教育。

  三、积极推动重点工作,安全监管执行力进一步加强

  1、积极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

  市、县安监局认真执行国家及省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制定“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工作宣传动员和布置,为更好地推进工作,市安监局组织各县(区)安监局到取得标准化认可的攀钢兰尖矿学习,还组织了部分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国家安科院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全市明确了104家,(其中地下矿山5家,露天矿81家,尾矿库18家)要在下阶段实现标准化。

  2、积极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整治工作。

  市、县安监局严格按照国家总局及省安监局关于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及时在全市8家地下矿山开展机械通风整治。此项工作已组织专家于12月进行了验收:2家通过验收、2家限期整改完善后再验收、2家在矿山基建过程中且局部通风能满足巷道掘进需求、2家因资源不明已停止生产。

  3、积极开展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国家安监局及省政府要求,市局代市政府草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攀枝花市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攀办函﹝20xx)204号),此项工作将进行至20xx年6月底结束,目前各部门正在按实施方案开展尾矿库检查。

  四、加强宣贯力度,安全理念进一步提升

  1、抓好《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宣传贯彻。今年来市、县(区)安监局分别组织各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300余人进行了“二个条例”的集中培训学习,发放“二个条例”单行本500余本。督促各个企业按“二个条例”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规范了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2、狠抓安全教育培训。20xx年非煤矿山共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共211人,尾矿库工66人,其它矿山特种作业人员500余人。在对企业的安全抽查中,将企业新入厂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作为检查重点。

  3、召开监管工作及事故分析现场会。为使相关企业认真吸取事教训,避免同类事故的发生,市安监局实行了典型事故现场会制度。20xx年针对“3月27”尾矿库漫顶事故和“8月31”花岗石矿放炮事故均召开了事故现场分析会。

  五、强化服务,安全监管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1、认真处理信访工作。非煤矿山业全年共接到来信3件,电话举报9件,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2、加强服务力度。认真践行“在监管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监管”的理念,积极为企业搞好协调服务工作。

  3、坚持安全例会工作制度。安全监管工作做到年初有工作安排会,半年有阶段总结会,年未有全年总结会,尤其是坚持了安全监管工作例会制度。

  4、推行了三个谈话制度。为进一步督促企业负责人提高安全意识,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监局对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负责人进行“预警谈话”、对发生事故的企业负责人进行“戒免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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