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采购规章制度

时间:2023-09-15 07:02:11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的采购规章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的采购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的采购规章制度

学校的采购规章制度1

  (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实验室管理员负责管理。

  (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登记、交接、检查、出入库、领取清退等管理制度,要建立帐目,帐目要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

  (三)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指定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一定保管知识的专人负责管理。要严格安全措施,严格危险物品存放、使用审批制度。

  (四)除实验室等教学需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外,教室、宿舍、图书馆、计算机房等场所禁止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五)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根据物化特性分类存放,严禁混存。

  (六)地下室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高层建筑严禁使用和存放瓶装液化石油气。

  (七)危险物品存放地点严禁闲人进入,保管人员工作结束离开前要进行安全检查。

  (八)易燃易爆、剧毒品、强酸等易发生重大伤害事故的化学危险品,要严防发生丢失、被盗和其它事故。一旦发现危险品有丢失、被盗现象,应立即向校长或分管副校长报告,要立即追查落实,并按有关规定严格整顿处理。

  (九)学校应制订危险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出现紧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学校的采购规章制度2

  1、新购物品要随时验收、账物要相符,财务和总务要同时造帐登记,做好注册工作。

  2、学校各处的物品要分别列帐,各处要有专人负责并保管,如有遗失,要随时上报,并追究责任。总务处每学年末和学年初各清点一次,结果由责任人签字,如有遗失和损坏,要追究责任。

  3、非正常使用损坏物品要按价赔偿,由总务处确定赔偿金额,由财会收取现金并出示收据。

  4、正常使用损坏的`物品或消耗品由学校更新,但需要到总务处说明并以旧换新。

  5、外借物品由领导签字,贵重物品由校长签字。学校所有物品没有领导签字而擅自动用或带出校外,一经发现按偷盗学校财务处理。

  6、学校大门处要加强外出管理,特别是携有物品物资外出人员和车辆,要有综治办和总务处的批条或批示。学校内的财产和物资任何个人和部门无权拿出校外。

  7、校园各处户外物资如配电照明设施,排水排污设施,清洁设施等,任何人不得乱动,因擅自乱动而造成损失和后果的,由乱动者完全负责。

  8、调离人员离校前,要到各处室领导处签字确认已无借用学校物品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9、报废物品要由总务处批准,报财会室备案。

学校的采购规章制度3

  大宗物资采购:为了规范我校物品采购程序、增加透明度、保证物品质量,特成立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小组:

  一、成了大宗物品采购小组

  1.政府采购办相关人员

  2.学校采购小组

  组长:学校纪检监督组组长(党总支副书记或工会主席)

  副组长: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直接采购成员组成: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后勤中心和申购部门人员及教师代表。

  二、采购金额及范围

  根据政府采购办的要求,5元- 2元以内的办公用品由学校采购小组报教育局组织采购;2#元以上的办公用品由学校报政府采购办组织采购。2元-5元以内的维修由学校报教育局组织采购;5元以上的由学校报政府采购办组织采购。

  三、采购小组职责及采购程序

  1.由申购部门填报申购单交校长审核签字,采购小组在二日内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2.采购结束后,由采购小组写出采购情况和验收报告,采购小组成员签字,将资料整理归档。

  3.采购过程中,要严格把好三关:质量关、价格关、廉洁关。

  4.如采购小组不严格把好三关,造成损失或较坏影响的,按学校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批量的办公用品采购:为进一步加强办公用品采购管理,规范办公经费的支出行为,保证办公经费有效使用。

  (一)、适用范围

  小型文化建筑设施;全单位日常办公所需的各种文具、物品等低值易耗材料及器具,均纳入定点采供范围。

  (二)、职责分配

  1.大宗物资实行政府采购。采购小组负责组织招标、评标确定我单位办公用品定点采购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督促供应商在我单位办公用品供应中履行合同;受理各部门《办公用品领用单》备案;定期向供应商统一结算办公用品费用;组织大批量办公用品采购。

  2.财务负责向供应商统一支付办公用品费用。

  3.各部门填写并由部门领导核批本部门《办公用品领用单》相应栏目;提取所需办公用品。

  4.供应商按合同要求保证办公用品供应。

  5.采购小组负责参与、监督确定供应商的招标、评标工作。

  (三)、运作规程

  1.每月需用的打印纸、复印用纸、墨盒、墨粉、墨水等通用物资的型号规格、数量,由各需用部门填写领用单领取。

  2.采购小组牵头组建有相关处室领导和教师、财务室等部门派员参加的供应商招标小组。

  3.招标评标小组组织招标,并根据投标商的.资质、服务承诺、让利多少从中评选确定2—3家中标商。中标商与我单位签订办公用品供应合同后成为我单位办公用品定点供应商。

  4.各部门需用办公用品时,填写统一制定的《办公用品领用单》相关栏目一式二份,经由本部门领导核批,加盖本部门公章后,由经办人凭该单去定点提取。

  5.财务室根据入库单和发票向相关供应商付款。

  6.一年之后,原招标评标小组在收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各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评审,确定是否续约。

  7.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或严重违约时,依约终止合同。招标评标小组重新招、评标确定新的供应商。供应商履行合同期满,且无违约现象发生时,可以续约。供应商不愿续约时,招标评标小组重新招、评标确定新的供应商。

  8.采购小组对办公用品定点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杜绝违规行为。

学校的采购规章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物资采购管理,规范物资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物资采购效率,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单位、机关部处及直属单位使用学校预算内、外资金以及自筹资金采购的单件或批量物资。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物资指国务院《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家具及低值耐用品等,以及规定之外的材料、试剂等。

  第四条 学校的物资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五条 学校物资采购工作由学校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以下简称资产后勤处)统一归口管理。各单位应确定主管物资采购工作负责人和经办人,负责本单位的物资采购工作,特别应做好贵重仪器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

  第六条 物资采购应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技术建设物资采购管理系统,力争做到质优价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采购效率。

  第二章 物资采购组织形式

  第七条 学校物资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学校集中采购”和各单位“自行采购”。

  第八条 政府集中采购。是指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组织实施的,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活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编制确定并公布。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物资采购,均应按政府集中采购办法执行。

  第九条 学校集中采购。是指由学校组织实施的,纳入学校集中采购目录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由学校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采购活动。学校集中采购目录由资产后勤处编制,每年初公布一次。

  第十条 单位自行采购。是指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学校集中采购范围之外的,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的采购活动,或者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而提出、并经学校批准的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的采购活动。单位自行采购目录由资产后勤处编制,每年初公布一次。

  各单位自行采购范围的物品,也可以委托资产后勤处采购。

  第三章 学校集中采购实施

  第十一条 学校集中采购,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对各项目所确定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第十二条 学校集中采购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一)招标采购,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二)竞争性谈判;

  (三)单一来源采购;

  (四)询价;

  (五)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十三条 学校物资采购招标、谈判与询价小组由资产后勤处、监察处、申购单位及相关专家等组成。

  第十四条 国家明文规定的招标范围内产品,单台或批量超过20万元人民币(含)的国内物资,单台或批量超过40万元人民币(含)的进口物资,均要通过招标采购方式进行。其他的可通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进行。各种采购方式均按《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五条 符合招标采购范围,因特殊情况无法实施招标采购的,申购单位可向资产后勤处提出申请,经学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采用下列采购方式。

  (一)属于学校招标采购的范围,并有下列情况的.'采购项目,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由资产后勤处按《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程序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并组织相关人员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

  1、招标公告发布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的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功;

  2、出现了不可预见的急需采购;

  3、对高新技术含量有特别要求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4、不能实现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5、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属于学校招标采购的范围,但具有标准价格或价格弹性不大的单项或批量采购的现货;或者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货物,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询价采购小组由申购单位、资产后勤处及相关人员组成,按《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程序向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书并让其报价。

  (三)属于学校招标采购的范围,但有下列情况的单台或批量采购的物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在遵循有关法律规定的原则、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

  1、招标失败;

  2、采购标的来源单一,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有权,且无其他合适替代标的;

  3、研究、实验或开发合同;

  4、重复合同;

  6、设计竞赛;

  7、紧急需求的采购;

  8、属于原采购项目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9、预先已说明需对原有采购进行后续采购的;

  10、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申购与审批

  第十六条 不论采用何种形式组织的采购,各单位在采购前均需认真填写《厦门大学货物申购清单》(可自行采购的材料除外),贵重仪器设备采购须附《厦门大学购置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学校集中采购的申购单报送资产后勤处作为执行购置计划的依据。属学校集中采购目录的物资如需申请自行采购,必须填写申购单并附自行采购说明,经资产后勤处审核,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属自行采购目录内的物资采购,申购单作为固定资产登帐及财务报销凭证。

  第十七条 在执行采购过程中,购置计划若有重大修改,需重新办理报批与申购手续。

  第十八条 凡属政府部门规定的安全监督类或有特殊管制要求的物资购置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采购合同

  第十九条 学校采购的所有物资必须签订商务合同与技术协议。

  第二十条 资产后勤处是学校授权管理物资采购合同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学校集中采购合同的审查、签订并监督合同的履行。各单位自行采购的仪器设备,由各单位负责与供货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并监督合同的履行。

  第六章 验收和索赔

  第二十一条 物资的验收和索赔按《厦门大学物资验收管理办法》、《厦门大学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厦门大学进口科教用品采购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境外采购要在索赔期内完成验收工作。

  第二十二条 物资到货后,各单位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七章监督和责任

  第二十三条 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对采购活动和参与采购的相关人员进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采购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有权向学校纪委、监察部门举报。参与采购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本办法必须进行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集中采购。政府采购活动中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资产后勤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学校的采购规章制度5

  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是对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气体、液体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易燃易爆物品在保管、发放、使用过程中不发生意外事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学校危险物品主要包括保管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

  2、学校危险物品的配备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在实际教学中确需该类物品须经学校领导批准,派专门的.教师外出购买。

  3、危险物品的采购、存放、保管由学校安排一名责任心强的教师负责,该教师要严格保管、经常检查、检测、严格领取、使用、销毁登记制度。

  4、负责对危险物品管理的教师要作到防火、防盗、防晒、防光。

  5、学生使用危险药品进行实验时,必须严格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要一切行动听指挥。

  6、若因有关人员不按上述要求去做,发生的后果将由其本人负全部责任。

【学校的采购规章制度】相关文章:

学校采购管理规章制度06-02

学校采购标准规章制度09-05

采购规章制度08-23

采购的规章制度07-02

设备采购规章制度04-28

采购管理规章制度09-09

药品采购的规章制度01-03

酒店采购规章制度12-05

公司采购规章制度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