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退换货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7 09:46:12 赛赛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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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退换货管理制度(精选12篇)

  在现实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销售退换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销售退换货管理制度(精选12篇)

  销售退换货管理制度 1

  一、合同签订:除零星客户外,所有外销矿粉和水泥必须由销售部签订合同。单价按合同商定执行,若市场价格发生变化,公司将以《调价通知函》的方式通知客户,双方确认后执行新的合同单价。

  二、货款支付:货款为预付款或现款现货。内部使用单位也必须同样执行预付款制度。特殊情况可按公司领导指示执行。

  三、发货通知:财务部收到货款后,立即通知销售部门,销售部员与业务经理确认发货量下达任务通知单,后将《任务通知单》加盖财务部"半成品调出许可"章传递到磅房。客户资金不足时,

  1.顾客在收到商品三天内,没有投入使用,对所购商品不满意,保无条件退货或者更换其它商品。但如果该商品受有关授权许可协议约束,将按该商品的`授权许可协议规定条款办理。

  2.顾客签收日期超过三天的商品,如果商品质量符合说明书(包括网页上说明)和厂商质量保的要求,不能进行免费退换。

  3.顾客在西部网上商城订购的商品,如果在质量保期内出现不能使用的质量问题,符合质量保要求条款的,可以直接退回或免费更换。

  超过商品保修卡说明的保修期限,金泉公司将协助解决质量问题,由此增加的费用由顾客承担。

  销售退换货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一、为维护公司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建立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直销员和各分支机构、服务网点及所有购买本公司产品的消费者。

  三、本制度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销售本公司产品的直销员和购买本公司产品的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对所属的直销员、直销员对其消费者负有告知义务。

  四、在处理完美公司、服务网点、直销员、消费者之间有关直销产品退换货的业务,应以本制度所规定的内容作为依据。

  第二章直销员退换货

  一、直销员自购买完美产品之日起30日内申请退/换货,可凭有效的《销售单》、发票或直销员证及未开封之产品向当地服务网点、完美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完美公司即在7个工作日(从收到直销员提出的退货要求之日算起)内按照《销售单》标明的价款办理换货或退货。

  二、直销员自购买完美产品之日起30日后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申请换货,可退回相应批次的产品,完美公司有权对直销员退回的产品进行检验,如确属质量问题,完美公司即给予无条件换货。

  三、直销员自购买完美产品之日起30日后至90日内申请退货,可将未开封、外包装完好无损具有销售价值的相应批次的产品退回公司,直销员凭相关的售货凭证或发票,向完美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或当地服务网点办理退货,即可获得在售货凭证或发票所标明的退回产品之价款的百分之五十,退货之运费由该直销员自行承担。

  四、直销员要求退换货,但不属于以上三点规定情形的,完美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办理换货和退货。

  第三章消费者退换货

  一、消费者自购买完美产品之日起30日内申请退/换货,且该产品是未开封、包装完好具有销售价值的产品,可凭有效的《销售单》或发票、身份证明向完美直销员、当地服务网点、完美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完美公司即可在7个工作日(从收到顾客提出的退/换货要求之日算起)内,按照《销售单》标明的价款办理换货或退货。

  二、消费者自购买完美产品之日起30日后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申请换货,可退回相应批次的产品,完美公司有权对顾客退回的产品进行检验,如确属质量问题,完美公司即给予无条件换货。

  三、消费者自购买完美产品之日起30日后至90日内申请退货,可将未开封、外包装完好无损具有销售价值的`相应批次的产品退回公司,消费者凭相关的售货凭证或发票、身份证明,向完美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当地服务网点或直销员办理退货,即可获得在售货凭证或发票所标明的退回产品之价款的百分之五十,退货之运费由该消费者自行承担。

  四、消费者要求退换货,但不属于以上三点规定情形的,完美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和直销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办理换货和退货。

  第四章服务网点退换货

  一、服务网点可通过来人、来函、传真、电邮等多种方式向完美当地分支机构递交《退/换货申请表》。

  二、完美分公司自收到服务网点递交的《退/换货申请表》之日起,三天内回复服务网点批复结果。

  第五章退换货产品寄出方式

  一、退换货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消费者可通过邮寄、托运、自带方式将完美产品连同有效《销售单》或发票一起退回向其推销产品的直销员、当地服务网点或完美分支机构。

  二、退换货申请经公司批准后,直销员可通过邮寄、托运、自带方式将完美产品连同有效《销售单》或发票一起退回当地服务网点或分支机构。

  三、退换货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服务网点可通过邮寄、托运、自带方式将完美产品连同有效《销售单》或发票一起退回完美当地分支机构。

  第六章退换货服务联系方式

  一、顾客可通过来电、来函、来邮或亲临服务网点、当地完美分支机构。

  二、完美分支机构地址(可在完美公司网站查询)。

  三、完美服务网点地址:可致电4008701828 / 95105998查询。

  销售退换货管理制度 3

  为规范商品销售退换货流程运作,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退换货原则

  1、所有退换货一律由服务台统一受理。

  2、凡退换商品须凭电脑购物小票或发票办理。

  3、退换商品范围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顾客退换商品公约》执行。

  二、退换货程序

  (一)受理:

  1、顾客要求退换货,服务台受理人应根据顾客提供的电脑购物小票检查退换商品是否属于公司退换范围。

  2、顾客要求退换商品属于公司退换货范围内的,由服务台受理人填写《商品退(换)货申请单》一式三联:第一联服务台,第二联收银员, 第三联存根。

  3、受理人提出处理意见,并将顾客退回商品暂存服务台,将原电脑小票收回;对一票多品种电脑小票,由受理人在上面注明所退商品后,并将流水号及收银台号填写到《顾客退(换)货申请单》,复印电脑小票后,将原电脑小票返还顾客。

  4、顾客无电脑小票或发票但能提供其它证明的,退换货须经门店店长助理以上人员审核同意签字后交服务台受理。

  (二)审批:服务台值班员审批《顾客退(换)货申请单》后,办理退换货手续。

  (三)退换货

  1、 非开单销售柜台:

  (1)退货:

  ① 值班员通知柜组长或带班到服务台验收商品,并在《顾客退(换)货申请单》上签字且注明实收数量后在防损员监督下将商品带回超市。

  ② 值班员在指定的收银台输入授权密码后,将手续完备的《顾客退(换)货申请单》交收银员签名后录入电脑,打印出退货电脑小票;值班员在电脑小票上签名后交收银员退给顾客货款。

  ③ 值班员将原购物小票(或复印件)及退货电脑小票第三联贴于《顾客退(换)货申请单》收银联上。退货电脑小票第二联由服务台留存。

  (2)换货(同编码、条码商品):

  ① 受理人通知柜组长或带班到服务台验收退回商品并在《顾客退(换)货申请单》上签名且注明实收数量后将商品带回柜台。

  ② 顾客与柜组人员一起到柜台挑选新商品,并由柜台人员陪同到服务台经值班员检查后将商品交顾客。

  (3)换货(不同编码、条码商品):

  ① 值班员通知柜组长或带班到服务台验收退回商品并在《顾客退(换)货申请单》上签名且注明实收数量后将商品带回柜台。

  ② 顾客到柜台挑选好商品后由柜组长或带班陪同交值班员。

  ③ 值班员在指定的'收银台输入授权密码后,将手续完备的《顾客退(换)货申请单》交收银员签名后录入电脑打印出退货电脑小票,并由值班员在电脑小票上签字后交收银员收、付换货差价。

  ④ 值班员将原购物电脑小票(或复印件)及换货电脑小票第三联贴于《顾客退(换)货申请单》收银联上,换货电脑小票第二联由服务台留存。

  2、 开单销售柜台:

  (1)退货:

  ① 值班员在顾客原电脑小票上加盖服务台退换货专用章,顾客将盖章的电脑小票交柜台。

  ② 柜台人员凭盖章的电脑小票填制退货(红字)手工购物单,并陪同顾客将其交值班员,同时在《顾客退(换)货申请单》上签名且注明实收数量。 ③ 值班员在指定的收银台输入授权密码后, 将手续完备的《顾客退(换)货申请单》及手工购物单交收银员签名后录入电脑,打印出退货电脑小票;值班员在电脑小票上签字后交收银员退给顾客货款。

  ④ 值班员将原购物电脑小票(或复印件)及退货电脑小票第三联贴于《顾客退(换)货申请单》收银联上,退货电脑小票第二联及收银员盖章后的手工购物单交柜台留存。

  ⑤ 柜台人员将顾客退回商品及退货电脑小票带回柜台。

  (2)换货(同编码、条码商品):

  由值班员审核后在原电脑小票上签名并盖上退换货专用章后交顾客直接到柜台换货。

  (3)换货(不同编码、条码商品):

  ① 值班员在顾客原电脑小票上加盖服务台退换货专用章,顾客将盖章的电脑小票交柜台。

  ② 柜组长或带班陪同顾客到柜台挑选好商品,同时柜台应分别对将退回、换出商品填制红字、蓝字手工购物单。

  ③ 柜组人员随顾客将盖章的原电脑小票手工购物单交值班员, 同时在《顾客退(换)货申请单》上签名且注明实收数量后将原商品带回柜台

  ④ 值班员在指定的收银台输入授权密码后, 将手续完备《顾客退(换)货申请单》及手工购物单交收银员签名后录入电脑,打印出退货电脑小票, 并由值班员在电脑小票上签字后交收银员收、付换货差价。

  ⑤ 柜台人员凭收银员盖章后的手工购物单及换货电脑小票第二联发货给顾客。

  ⑥ 值班员将原购物小票(或复印件)及换货电脑小票第三联贴于《顾客退(换)货申请单》收银联上。

  三、 收、付退换货款要求:

  1、 收款:换货时新选商品价值高于原商品时,其差价款顾客直接交收银员。

  2、 付款:在发生商品退货、商品换货(新选商品价值低于原商品)这两种情况下,收银员应遵循以下规定办理退款手续:

  1) 现金购物退货:由收银员直接支付现金给顾客。

  2) 提货凭证购物退货:50元以内(含50元)由收银员支付现金给顾客;50元以上由收银员支付现金给值班员,值班员向门店财务办理等值购物凭证退还顾客。

  3) 银行卡购物退货:退货金额在相关金融机构规定限额以内的(含限定金额),由财务确认款已到帐后通知收银员直接支付现金给顾客;超出限额的,值班员在《顾客退(换)货申请单》“服务台处理意见”栏注明“银行转帐退货款”字样,并填制一式两联《银行卡退货转帐通知单》一并交门店财务,由门店财务向银行办理转帐手续。

  4) 同时以现金、提货凭证或银行卡购物退货分别按①、②、③执行。

  5) 退款时,必须要求顾客在《顾客退(换)货申请单》退款金额栏后签名确认。

  四、 单据传递:

  1、服务台必须于当日营业后将退换货原购物电脑小票(或复印件)、退货电脑小票及《顾客退(换)货申请单》收银联交门店安防部。

  2、门店安防部对服务台交来的《顾客退(换)货申请单》、退货电脑小票及《收银异动明细表》所有项目内容逐一核对,核对完毕后于次日退还服务台。

  3、服务台传门店驻店财务报账。

  销售退换货管理制度 4

  为完善公司服务系统,提高服务质量,健全管理体系,本着客户至上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公司产品退换货制度:

  一、总则

  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产品的优良性,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保证销售过程中的公正性,制定本制度。

  二、退、换货对象

  所有购买权健自然医学产品的顾客,自购买产品30日之内,在具备权健自然医学健康服务中心开具的购货凭证、所退换产品的外包装,同时保证原始包装完好无损,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情况下,皆可在原购买处均可享受退换货。

  三、退、换货条件

  1、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不予退换)。

  2、促销、清仓商品不得退、换货。

  3、所换商品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商品未污损;

  所退商品的包装完好无损(包括内、外包装),且不影响二次销售;

  随产品附带的资料完好无损(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

  随该件商品附送的赠品及公司手册、宣传资料、促销用品、公司内部资料等完好无损。

  相关单据齐全(包括:送收货单、签收单、发票等)。

  四、不予退换货情况

  不是在权健自然医学公司及服务中心购买的产品。

  无购货凭证,且不能提出必要凭证和有说服力的线索,或票据与货不符或涂改凭证的。

  因不正当使用、保存及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产品破损。

  在权健自然医学公司或服务中心特价购买的产品。

  五、退、换货时限

  所有货物自购货30日内可办理退换货手续。

  每周的周三为办理退、换货时间。

  公司或服务中心应于退换、货业务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所换货物或货款退还客户。

  六、退、换货手续

  凡符合退、换货条件规定的,请在退、换货前与所属供货服务中心或分公司联系,提供所需退、换商品的品名、数量、地址等相关资料,经核实确认后方可办理退、换货。

  或登陆本公司网站下载《退、换货登记表》,如实、准确填写后传真至所属供货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在收到《退、换货登记表》的一个工作日内安排售后服务人员与退、换货人取得联系,经核实确认后方可办理退、换货。

  七、退款的处理办法

  由退货产生的退款,公司或服务中心在收到所退货物并验收无误后,将其返还给顾客,顾客也可直接使用此资金选购其他同类商品。

  八、退、换货的注意事项

  所有因退、换货产生的运输费及包装损耗费由申请退、换货人承担。

  相关细则及流程可拨打本公司的售后服务热线电话进行咨询。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销售退换货管理制度 5

  依照《直销管理条例》及南方李锦记有限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退换货制度。公司、分支机构、服务网点以及直销员在处理直销员或消费者的退、换货要求时,均应严格依照本制度的规定。

  1、消费者退换货:

  消费者自购得产品之日起30天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公司开具的发票或者购货凭证向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向其推销产品的直销员办理退换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直销员应当自消费者提出退货或者换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按照公司开具的发票或购货凭证标明的价款办理换货和退货。

  2、直销员退换货:

  直销员自购得产品之日起30天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公司开具的发票或者购货凭证向公司以及分支机构或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办理退换货。公司以及分支机构和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应当自直销员提出退货或者换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按照发票或购货凭证标明的价款办理退货或换货。

  3、消费者或直销员购买公司产品后,已开封使用的产品,如在产品保质期内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经公司质量检测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鉴定,确系产品质量问题的,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退货或换货。

  4、退货的产品在购买时如为优惠装或捆绑的促销品,则需将已优惠或赠送的产品/物品一并退回。

  5、不属于以上规定情形的,消费者、直销员要求退货或换货的,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销售凭证上的.约定办理退货或换货。

  6、下列情形不接受退换货:

  (1)产品属遭蓄意破坏、损毁或被错误使用,则不可退换;

  (2)未能出示购货凭证或购货发票;

  (3)所提供的购货凭证或发票与产品不符

  7、售后服务部门:

  消费者或直销员均可通过此电话咨询公司的退换货制度,或进行投诉。

  8、投诉及退换货处理程序:

  9、补充说明

  由退货、换货引发的本公司与本公司的直销员或消费者之间的纠纷,由本公司承担举证责任;

  (1)由退货、换货引发的直销员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由直销员承担举证责任;

  (2)本公司如因故停业,仍然负责相应的退货、换货责任;

  (3)随着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我们将针对具体情况,不断完善、细化退货、换货制度,有效的保护消费者和直销员的权益,做到对直销员负责,让消费者满意。

  10、本制度由南方李锦记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11、本制度自公司直销经营申请获得批准之日起实施。

  销售退换货管理制度 6

  为规范药品的退货操作过程,加强对购进退出和销后退回药品的质量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管理部

  负责监督该制度的实施,销售部、质量管理部对本制度负责。

  二、退货药品的管理要求

  1、药品购进退出的管理要求

  ⑴因质量缘由需要退货的,必需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退货,其中内在质量问题(包括假劣药)不得自行退货,应通知供给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⑵非质量缘由需要退货的按要求填写《药品退货通知单》办理。

  ⑶购进药品退出必需根据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

  2、药品销后退回的管理要求

  ⑴销售退回的药品必需是本公司所售出的药品。

  ⑵销后退回的药品必需经过验收才干办理正式入库。

  三、药品的退货程序

  1、药品的购进退出处理程序

  ⑴联系退货:采部凭下述购进退出依据与供货企业联系退货事宜:

  a、药品在验收时拒收的,依据《《拒收单》》。

  b、储存养护、出库复核发觉经质量管理部确认的不合格药品,依据《药品质量复查确认报告》。

  c、销后退回的不合格药品,依据注明“验收不合格”,并有验收员签名的《销后退回通知单》。

  d、非质量缘由如滞销等的药品退货,⑵退货药品出库

  a、选购部填写《药品选购退货通知单》。

  b、质量管理部通过计算机关联打印《选购退货单》,由业务、保管、财会办理。

  c、保管人员按《选购退货单》清理预备好退货药品,填写《购进退出药品台账》,保存三年以上。

  d、退货发运,发运人应做好记录备查。

  2、药品的销后退回处理程序

  ⑴销后退回通知

  a、《药品退货通知单》是销后退回药品的收货依据,由业务部签发,签发时必需核实其品名/剂型、规格、生产企业、批号、有效期是否与本公司出售的相符,并确认是本公司售出的药品。

  b、销售部凭《药品停售通知单》按要求召回的药品,由业务部核实后签发《药品退货通知单》。

  c、客户要求退货的,由业务部核实后签发《药品退货通知单》。

  d、《药品退货通知单》的内容包括品名/剂型、规格、生产企业、批号、有效期,退货缘由等。

  ⑵验收及收货

  a、将退回的药品放置销后退回区,保管员填写《销后退回药品申验通知》。

  b、验收员凭《药品退货通知单》和《销后退回药品申验通知》,按《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规定的验收标准,对药品举行检查验收。

  c、验收合格的,验收员将数据录入计算机,关联形成《销售退货验收记录》,同时打印《销售退货单》。

  d、验收不合格的,验收员在《药品退货通知单》上注明“验收

  不合格”,按不合格药品处理。

  e、保管人员凭验收员签字的《销售退货单》核对实物,确认全都后入库,并在《销售退货单》上签字,收款员结账。

  ⑶保管员将验收合格的药品按储存要求,存放于相应的合格品区。

  ⑷保管人员依据《销售退货单》,建立《销售退回药品台账》,保存三年以上。

  销售退换货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加强对不合格产品举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内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和处理。

  三、职责

  食品安全小组

  1、负责原辅料、产品的质量标准标准制定,并负责对公司内控标准的终于解释;

  2、理化或微生物指标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如有须要小组需共同与质监部举行评审;

  质检部门

  1、负责对不合格产品、原辅材料的鉴定及信息传递工作;

  2、保存不合格品的检测记录;

  3、核实处理打算的执行状况;

  各生产车间

  1、执行质检部门处理打算;

  2、负责不合格原辅材料及产品的隔离、存放过程中的标识、退货和销毁;

  3、制订订正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仓库

  1、负责对不合格原辅材料的退货;

  2、负责向供方转达不合格原辅材料的质量缺陷和处理打算;

  3、负责索取供方产品的相关技术资料和证件。

  销售退换货管理制度 8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客户服务,同时防范退货风险,并明确各部门相关职责,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退货申请

  1、业务收到客户退货要求时在OA中发起退货申请;

  2、退货申请需注明退货的客户名称、退货原因、品牌、料号、数量、价格及金额;

  3、不良品退货需事前与PM沟通,经PM审核确认后根据PM意见在OA中提交退货申请;

  4、其他原因退货需说明情况及所退货物的处置预案;

  第三条退货物流

  1、物流部根据OA中收到的退货申请单,主动与业务联系,安排快递/物流公司上门取货,原则上不接受退货到付;

  2、未经销售总监通知,物流部不得接收未经审批的客户退货;

  第四条退货流程中各部门职责

  业务部:了解客户提出退货的原因,负责在OA中提起申请并跟进退货处理;

  商务部:所有退货流程需通知到对应商务助理,商务助理协助业务进行退货的系统处理及事后的客户对账等事宜;未取得审批的退货申请,不得录入系统;

  采购部:负责不良品的跟进、检测、供应商的协调处理等,与采购相关的责任认定及物控对退货物料的后续处理跟进;

  销售部:指导业务的后续跟进、非不良品的责任认定、对造成损失的相关赔偿要求,对减少损失的直接人员进行奖励等;

  物流部:负责退货物料的运输,根据退货申请单进行退货验收入库;

  财务部:核算退货损失,根据责任认定等审批意见进行奖惩跟进;

  人力行政部:负责系统流程设置,根据审批意见进行监督执行。

  第五条提高流程处理时效

  1、为了提高OA审批效率,或情况紧急时,发起人可电话或其他形式通知相应审批人;原则上OA流程在审批人处的.停留时间不超过3小时,但当天的流程当天必须处理完毕。

  2、经销售总监通知,物流部先接收客户退货但尚未走完OA退货申请的,最迟需在客户下一个对账日前完成退货审批,否则直接按发货逾期未对账处理,暂停发放业务奖金。

  第六条客户应急处理

  为了加强对客户的紧急诉求处理,防止因退货流程未完结而有可能导致客户的停产、停线,业务可在退货金额的额度内紧急下单,而不受信用限制,商务开单发货。业务应在客户对账日前完成退货审批及入库手续,否则直接按发货逾期未对账处理,暂停发放业务奖金。

  第七条本规定自20xx年12月1日试行

  第八条附《采购退货流程》《不良品退货流程》

  销售退换货管理制度 9

  第一条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柔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依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本经营单位内对已经进入销售领域的食品,发觉其质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违法问题,实行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整改、销毁、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场的行为。

  第三条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该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纳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会的虚假表示或使用肯定宣扬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违背法律、规矩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伤害的。

  第四条发觉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刻停止销售该食品,并实行下列措施:

  (一)立刻清点不合格食品,并记下造册;

  (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协作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同有关部门举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第五条对已出售的严峻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应挑选能够笼罩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第六条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举行常常性检查,发觉不合格食品应立刻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经营单位。

  第七条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允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销售退换货管理制度 10

  第1条 目的。

  明确退货条件、退货手续、货物出库、退货回收等规定,及时收回退货款项。

  第2条 退货条件。

  验收人员应该严格按照企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不符合企业验收标准的货物视为不合格货物。不合格货物应办理退货。

  1.对于数量上的.短缺,采购员应该与供应商联系,要求供应商予以补足,或价款上予以扣减。

  2.对于质量上的问题,采购员应该首先通知使用部门不能使用该批货物,然后与使用部门、质量管理部门、相关管理部门联系,决定是退货还是要求供应商给予适当的折扣。

  3.经采购部经理审批后与供应商联系退货事宜。

  第3条 退货手续。

  检验人员应在检验不合格的货物上贴“不合格”标签,并在“货物检收报告”上注明不合格的原因,经负责人审核后转给采购部门处理,同时通知请购单位。

  第4条 货物出库。

  当决定退货时,采购员编制退货通知单,并授权运输部门将货物退回,同时,将退货通知单副本寄给供应商。运输部门应于货物退回后,通知采购部和财务部。

  已入库的存货办理退货,仓管员应立即编制红字采购入库单,用红字记录存货入库明细账,并将相关单据单独整理后交到财务部。

  第5条 退货款项回收。

  1.采购员在货物退回后编制借项凭单,其内容包括退货的数量、价格、日期、供应商名称以及贷款金额等。

  2.采购部经理审批借项凭单后,交财务部相关人员审核,由财务经理按权限审批。

  3.财务部应根据借项凭单调整应付账款或办理退货货款的回收手续。

  第6条 折扣事宜。

  1.采购员因对购货质量不满意而向供应商提出的折扣,需要同供应协商来最终确定。

  2.折扣金额必须由财务部审核,财务经理审核后交总经理批准。

  3.折扣金额审批后,采购部应编制折扣通知单。

  4.财务部门根据折扣通知单来调整应付账款。

  销售退换货管理制度 11

  1、目的:

  为了加强对门店退货药品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

  《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

  门店退货过程质量管理实施过程。

  4、责任:

  门店质量负责人实施本制度。

  5、定义:

  5.1、药品退货:指顾客退回药品、进货退出药品、既在进货验收、在柜养护、销售复核、顾客退回各项环节发现的有质量不合格的、配送中心通知退货的、滞销的药品。

  6、内容:

  6.1、各环节退回药品相关规定:以下情形在质量无异情况下,门店应及时将货退回公司:

  6.1.1、上级有关部门明确规定不准经营的品种;

  6.1.2、自购进三个月以内的滞销品种;

  6.1.3、公司通知收回的相关品种;

  6.1.4、顾客有过敏、不良反应情况的.品种。

  6.2、以下情形公司不予退回:

  6.2.1、药品包装有污点、陈旧、退色的;

  6.2.2、原包装已拆封过的;

  6.2.3、批号不符,无随货票据的;

  6.2.4、门店自已要求购进的,活动期间一次性购进的;

  6.2.5、由于门店自己保管不当引起质量不合格的。

  6.3、门店顾客退回药品是指顾客购买后退回的药品。门店在销售过程中,应坚持药品一经售出,非质量原因概不退换原则。

  6.4、门店进货验收、在柜养护、销售复核顾客退回各项环节中发现不合格品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6.5、配送后由总公司召回的,由公司质管科出具“药品召回通知单”各门店收到后,填写“退货通知单”退回配送中心;(一式三份记录,其中一联留门店备查)。

  6.6、滞销品种退货:由门店负责人填写“退货通知单”及时退回配送中心,退出药品应记录于“退回记录”表中,此记录留存5年备查;

  6.7、要求门店质管员负责做好批号管理、效期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因管理不善,致使药品过期失效品种,一律不得退货。

  7、相关表格:

  售后退回药品登记表、药品召回通知单、退货通知单

  销售退换货管理制度 12

  为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对公司经营药品各环节不合格品举行有效控制提供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各相关岗位负责本岗位不合格药品控制。

  二、不合格药品是指:药品内在质量、外在质量、包装质量及标识不符合《药品管理法》、相应的法定质量标准、《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规矩的药品,各级药监部门发文禁止使用或收回的药品,抽检不合格及全部符合假劣药条件的药品。

  三、不合格药品确实认由质量管理部负责,包括:

  1、选购来货验收时发觉外观质量及包装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2、在库养护检查和出库复核时发觉包装破损、霉烂变质的及质量可疑的.药品。

  3、销后退回阅历收人员验收不合格的药品。

  4、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检不合格的药品。

  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文通知禁止销售使用的药品。

  6、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四、在入库前验收环节发觉的不合格药品,验收员不得验收入库,应将不合格药品存放于不合格品区(不属质量缘由拒收的存放于退货区,挂购进退出标志),同时填写相关单据,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在养护、保管或出库复核过程发觉不合格药品时,应立刻停止销售和发货,同时报质量管理部。

  六、上级药检部门抽检判定为不合格药品或药监部门公告、发文通知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刻停止销售、发运,追回售出药品,并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品库,待处理。

  七、不合格药品按规定的程序报损和销毁。

  八、已确定为不合格药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严峻后果的,按《药品管理法》规定予以处罚。

  九、对不合格药品数量和金额较大的,应查明缘由、分清责任、准时制定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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