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员工的规章制度

时间:2023-05-12 11:32:08 制度 我要投稿

餐饮员工的规章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餐饮员工的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餐饮员工的规章制度

餐饮员工的规章制度1

  为营造良好的员工就餐环境,规范员工餐厅就餐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餐厅实行就餐刷卡制度,刷卡后方可就餐,餐厅不得收取现金;

  二、就餐时间:按公示时间就餐;

  三、员工就餐管理制度:

  1、员工凭餐卡到餐厅就餐,新员工凭人力资源部通知单办理餐卡,收取押金20元。员工餐卡丢失后应及时到行政部挂失并办理新卡,补办新卡收取10元补卡费。

  2、员工不得将餐卡借给外单位人员使用,发现一次,处罚50元。

  3、员工进入餐厅后,必须遵守就餐秩序,按排队顺序刷卡就餐,不得拥挤、严禁打闹和大声喧哗。

  4、就餐员工不得将餐具、食品外带,如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经行政部领导同意后方可带餐。

  5、员工应注意按本人饭量取拿食物,不得浪费。发现浪费现象每人次给予50元处罚。

  6、员工就餐时,要注意保持餐厅内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杂物、严禁在餐厅内吸烟、做到文明就餐。

  7、员工应爱护餐厅内公共物品,不得损坏餐桌、餐椅和餐具,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8、除经公司领导特别许可外,员工一律不得在餐厅内饮酒。

  9、为保障食品安全,除餐厅工作人员外,所有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厨房操作间。

  10、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餐饮员工的规章制度2

  一、扣分制度:

  1、上班时,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1元

  2、开单不规范(台号、特殊要求、不分菜单、价格),造成损失按售价7折赔偿。

  3、由于点单时没有复述单子,或没提醒客人点了同类菜品造成客人退单,点单员按售价7折赔偿。

  4、偷吃客人遗留食品或本店食品。5元

  5、由于工作疏忽造成客人跑单,由当班服务员按售价7折赔偿。

  5、迟到、早退、请假、旷工扣除全勤。

  a:迟到10~20分钟5元/次,迟到20~30分钟10元/次,迟到30分钟以上做旷工处理。

  b:请事假按1:1、5倍工资扣除,病假按1:1倍工资扣除。

  c:旷工按1:3倍工资扣除。当月旷工3天做开除处理。

  6、站姿要正确,不可倚靠吧台,不得打闹,争吵,大声喧哗,唱歌。1元

  7、上班时间手机调成振动,不得玩手机,在指定地点接听手机,接听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5元

  8、上台、撤台未使用托盘者。2元

  9、大扫除、集体活动时请假。20元/次

  10、对客人不礼貌或与客人争吵。2元

  11、发表虚假或诽谤性言论,从而影响同事的声誉者。5元

  12、未经管理人员批准私自调班者。1元

  13、损坏公物,主动上报,照价赔偿,若私自隐瞒不报者按成本10倍赔偿。

  14、当班期间不注意言谈举止,大声喧哗,讲不雅语言,做不雅动作,聚堆聊天。2元

  15、做到客走关空调、电视机、电脑。2元

  16、上下班不能擅用店内设施及物品(杯子1元、书报2元、电脑10元)。

  17、员工用餐时不可倒饭,禁止浪费。1元

  18、送食品时出现差错。造成的损失由上台人员按售价7折赔偿。

  19、下级必须服从上级,上级有错也要先服从后投诉,不得顶撞,争吵。5元

  20、工作期间不要嚼口香糖,不要吃零食,在任何时候都要维护自身的`形象,不要发脾气。2元

  21、上下班不得进入吧台,不得围在吧台看吧台制作。2元

  22、开餐前未按要求进行摆台,摆有脏或缺口的餐具。2元

  二、奖励制度:

  1、工作积极,乐于帮助。2元

  2、努力工作为本店的经济效益作出重大贡献者。20元

  3、发现菜品或吧台产品中有异物。2元

  4、拾金不昧者。2~10元

  5、工作出色经常得到客人、同事、上司表扬者。5元

  6、顾客故意刁难,受到委屈。10~20元

  7、有提高服务质量的建议,并有显著成效。5~10元

  8、卫生。

餐饮员工的规章制度3

  一、检查工具、用具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二、按岗位要求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三、爱护公物,不吃、拿后厨食物及原料。

  四、值班期间保管好后厨物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后厨。

  五、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制度,确保后厨的设施、设备食品原料的安全。

  六、遵守工作纪律,有事提前一天请假。

  七、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讲评。

  1.1为维护小师兄的企业形象,使分店工作服的发放、领用、使用工作规范化,特制订本规定。

  1.2分店各岗位员工必须着工作服上岗工作。

  1.3员工服装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储存和发放。

  1.4本规定适用于分店全体员工。

  2.1工作服统一由小师兄总部根据小师兄VI方案和单店的文化特点进行设计或聘请专业服装设计公司进行设计。

  2.2设计方案由分店董事会和小师兄总部运营中心共同审议通过后,由总部物流中心交供应商统一制作。

  2.3分店开业时,服装订购的数量应为实际编制人数的120%。

  2.4分店服装的补充订购由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经分店总经理批准后上报总部物流中心订购,一次性补充不得少于单类10件套(例如:订购女服务员服装10套)。10件套以下急需的由分店在当地按照原设计方案自行定制。

  3.1管理岗工作人员所发放的夏装一套、西装一套,1年发放一次,不回收。如有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3.1.1穿用不满一年者,按50%交服装成本费。

  3.1.2满一年者,免交成本费。

  3.1.3管理岗位任职人员到岗,已经自有与公司规定款式、颜色一致的服装时,可以免发服装。公司补贴服装费150元,不另行定做,原服装视为工装,并纳入工装管理。自主放弃补贴服装费的,其服装可不纳入工装管理,但上班时必须着装。

  3.2服务员、传菜员、收银员的工作装夏、冬各二套,每2年发放一次。

  3.3厨房工作人员工作服每1年发放一次。

  3.4维修岗维修人员及勤杂工的工作服,每2年发放一次。

  3.5除管理人员外,所有人员均许交纳服装工本费,因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一律交回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退还服装工本费。

  4.1员工入职三天获准进入正式适用期后必须领用工作服。

  4.2工作服领用须由领用人填写领用申请单,由所在部门经理签字,经由人事管理员审核同意后,由仓库保管员发放并登记。

  4.3员工服装必须善意使用,不得故意损坏。

  4.4员工工作期间必须按当日规定着装,不得冬夏混穿。

  4.5服务人员不得穿工作服外出。

  4.6员工工作服由分店统一清洗,每三天换洗一次,必须保持整齐清洁。

  4.7工作服丢失者,必须到综合管理部办理报失手续并以成本价重新购买。

  4.8因岗位调换者,其工作服作相应调整,综合管理部收回原有岗位工作服,按调整后岗位另发工作服。

  4.9因身材原因,没有合适工服的.,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订做,订做期间,员工可以不着装参加工作,但起着装要符合员工规范要求。

  5.1员工不按规定着装上班的,其上级有权要求其立即纠正,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如确实不能按规定着装的,按迟到处理;态度恶劣,拒不服从者按矿工处理。

  5.2员工上班着装不得有污渍,工作期间不慎染渍的,要及时处理,处理所需工时不得超过10分钟,超过按迟到处理;不按规定交清洁造成污渍没有得到及时处理的,其直接上级可以勒令其停止工作,直到纠正为止,所需工时按旷工处理。

  5.3故意损害工装造成不能继续使用的,由领用人照价赔偿,并处50-100元罚款,在工资中扣除。

  5.4员工离职交还的工服存在损害,但能正常使用的,扣除工本费的50%作为补偿。

  5.5员工离职不能按规定交还工服的,服装工本费不予退还

  6.1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制订,总经理审核,报分店董事会和小师兄总部运营中心批准,修改时亦同。

  6.2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6.3本规定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定自行终止。

  6.4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餐饮员工的规章制度4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处理食物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生食物后;

  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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