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应急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7 12:06:21 泽滨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应急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公司应急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公司应急管理制度 1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预警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中可能和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2、应急管理原则

  2.1、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应急预警和响应的指挥作用。

  2.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居安思危,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

  2.4、科学实用

  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2.5、分级响应:

  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

  3、应急管理机构

  3.1、领导机构

  在总经理领导下的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领导工作。

  3.2、办事机构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环部,负责制度起草、落实及日常管理职责。

  4、运行机制

  4.1、预警

  各单位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警机制,建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

  4.1.1、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三级:公司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站点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班组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

  预警信息包括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解除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可通过广播、信息网络、警报器等进行发布;特殊情况下目击者可大声呼叫或打电话的方式进行。

  4.2、应急处置

  4.2.1、信息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最迟不得超过5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注意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2.2、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救援人员在报告事故信息的同时,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4.2.3、应急响应

  4.2.3.1、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2.3.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4.2.4、应急结束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由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应急工作结束信息。

  4.3、恢复与重建

  4.3.1、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4.3.2、调查与评估

  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4.3.3、恢复重建

  根据事故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4.4、信息的报告与发布

  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按规定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报告或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

  5、应急保障

  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5.1、人力资源

  公司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安环部是应急救援的专职队伍和骨干力量。安环部负责日常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各部门要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动员全员有组织地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5.2、财力保障

  财务部负责保证所需资金。

  5.3、物资保障

  安环部负责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的储备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财务部要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

  5.4、医疗卫生保障

  办公室负责联系就近医院,确保医院能在发生事故后能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应急工作。

  5.5、交通运输保障

  办公室负责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援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5.6、人员防护

  各部门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6、监督管理

  6.1、预案演练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记录。

  6.2、培训教育

  由办公室牵头,安环部负责协助组织,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持培训记录。

  6.3、责任与奖惩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6.4、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公司应急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重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与损失,维护公司系统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方针,贯彻“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的理念。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规范公司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实施与评估等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单位健全应急体系,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实现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目标。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公司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社会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管理的在建项目部、运营项目部

  第二章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公司建立自上而下的应急组织体系。

  第七条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研究决定公司应急决策和部署重大事项,指挥公司较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指挥所属各单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八条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工程技术部。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和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有关决定事项。

  (二)对口联系重庆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等上级主管部门。

  (三)承担公司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对突发事件进行指挥和协调。

  第九条公司根据应急事项成立以下专项应急领导小组:

  (一)社会安全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新闻处置专项应急领导小组。

  (二)金融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

  (三)信息安全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

  (四)涉外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

  第十条公司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是其所负责领域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和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有关决定事项。

  (二)承担所负责领域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与信息汇总。

  (三)承担所负责领域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所负责领域的突发事件进行指挥和协调。

  第十一条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负责相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部门。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所负责领域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公司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有关专项预案,监督各专业部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工作,贯彻落实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有关决定事项。公司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职责。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值班人员。应急值班人员联系手机处于24小时开机状态,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承担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和记录、信息核实与汇总、信息分送和报告任务。

  第十四条各项目经理部要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应急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预案体系和应急管理机制,组织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第十五条各项目经理部要成立应急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委员会应当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集团公司应急管理规章制度,研究决定本项目部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指挥本单位应急处置实施工作。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如有变更要及时重新备案。

  第十六条核电项目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建立和执行核电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程序。按照本规定要求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实施与评估等工作。

  第三章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七条公司建立上下对应、相互衔接、完善健全的应急预案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各个阶段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第十八条公司本部及所属各项目经理部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成。三类预案应符合满足生产经营特点和要求,总体要求是:

  (一)综合应急预案应当从总体上阐述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

  (二)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突发事件类别(如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等)、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方案,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救援措施。

  (三)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者设施、岗位发生的突发事件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当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具体、简单、针对性强。

  (四)三类预案的内容要相互衔接、各有侧重。综合应急预案是处置突发事件的指导性文件,应当做到内容全面、职责清晰、程序严密、保障有力。专项应急预案应当突出专业应对,侧重救援程序和救援措施,力求简明和实用。现场处置方案应当突出具体应对,重点针对操作和程序,做到简单和可操作。

  第十九条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部门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

  (三)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且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四)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措施,并且能满足本部门的应急工作要求。

  (五)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六)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同时与上级单位和地政府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

  第二十条运营生产项目现场处置方案要赋予运营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第二十一条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必须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专家)进行评审。应急预案经过评审并修订完善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批准,发布实施。

  第二十二条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备案制度。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应急预案报公司备案,公司应急预案报集团公司备案。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安全监管、行业管理、应急管理部门另有备案规定的,必须报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安全监管、行业管理、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各级应急预案应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要有记录并且归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在二个月内予以调整修订:

  (一)法律、法规、标准修订或者变更。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变更。

  (三)单位、部门或者岗位发生较大变化。

  (四)地域、环境、气候、工艺流程等发生较大变化。

  (五)产业增加或者发生变化。

  (六)应急演练过程中或者实际应急响应过程中发现应急预案存在问题。

  (七)其他原因。

  第二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或者修订完成后,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四章应急培训与演练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项目经理部要加强应急培训管理,将应急培训纳入企业培训规划和职工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培训大纲和具体内容,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开展对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人员、从业人员等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

  第二十六条要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培训内容:

  (一)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

  (二)相关应急预案。

  (三)应急职责、应急响应及其实施程序。

  (四)危险有害因素识别,风险分析与后果预测,应急对策与防护措施。

  (五)应急设施、设备、器材的性能与使用方法。

  (六)应急救援知识与技能,个人防护、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

  第二十七条各项目经理部要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明确演练的形式、内容、频次、日程、经费等。

  第二十八条应急演练可以采取现场模拟实战演练或桌面演练等多种方式。演练要考虑本单位面对的各种突发事件风险,重点针对易发事件和主要灾害的薄弱环节开展。演练方式和内容要具有一定的覆盖面。公司及所属项目经理部每一年对本项目所有预案演练一遍。生产现场重要场所、设施和岗位每半年对现场处置方案全面演练一遍。

  第二十九条应急演练要聘请或者指定评估人员组成评估组,通过拍照、录像、表格记录等方法,对应急演练准备、应急演练组织和实施、应急演练效果等进行评估。评估人员可以由相应领域内的专家、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主管部门相关人员担任,也可以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第三方评估。

  第三十条应急预案演练对周围社区、邻近单位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一周前公示告知。应急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或者部门)要立即组织由应急演练组织者、控制人员、主要演练人员和评估人员参加的讲评会,由评估人员对演练执行情况、应急演练目标的实现情况、参演队伍及人员的表现、演练预案和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应急演练中暴露的主要问题等进行讲评。

  第三十一条应急演练结束后,评估组要汇总评估人员的评估资料,撰写评估总结报告,重点对应急演练的准备和策划、应急演练组织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和应急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形成应急演练评估总结报告。应急演练评估总结报告要于演练结束后一个月内报送本单位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应急演练评估总结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演练的背景信息。

  (二)对应急演练准备的评估。

  (三)对应急演练策划与应急演练方案的评估。

  (四)对应急演练组织、预警、应急响应、决策与指挥、处置与救援、应急演练效果的评估。

  (五)对应急预案的改进建议。

  (六)对应急救援技术、装备方面的改进建议。

  (七)对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培训方面的建议。

  第三十二条对应急演练评估总结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演练组织单位(或者部门)要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目标,落实整改资金和措施,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第五章应急保障

  第三十三条公司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供应保障体系,制定应急物资定额储备管理办法,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的区域联动机制,做到应急物资储备到位、调运顺畅、资源共享、动态管理。在应急状态下,由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统一调配使用。

  第三十四条公司要建立应急资源档案。应急资源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现有的应急装备物资种类、名称、数量。

  (二)联防区域内应急装备物资种类、名称、数量。

  (三)周边可利用的社会应急装备物资种类、名称、数量。

  第三十五条公司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可以与公司邻近的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第三十六条公司要将应急体系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资金预算,建立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保障资金投入机制,以满足应急预案制定与修订、应急培训与演练以及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的要求,保证抢险救灾、恢复和重建所需的资金投入。

  第三十七条公司要重视和加强应急值班工作的软硬件建设,配备良好的通信设施和相关设备,确保应急值班工作反应灵敏、应对迅速、处置及时。

  第三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突发事件风险趋势分析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

  第三十九条公司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明确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配备必要的监测监控设施,加强重点岗位和重点部位监测监控,发现突发事件预兆立即发布预警信息,采取有效防范和处置措施,防止突发事件发生和损失扩大,做到早防御、早响应、早处置。

  第四十条对国家、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集团公司、九龙公司和公司发布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要根据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一)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二)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加强值班和信息报告。

  (三)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设备、工具,准备疏运转移车辆,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四)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保护和保卫,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五)根据需要启动应急协作机制,加强与卫生、医疗、安监和应急救援队伍等有关部门、机构的协调沟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者有关应急处置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其他必要的防护性、保护性措施。

  (七)根据事态发展,对预警级别和防范措施随时调整,直至解除。

  第六章应急实施与救援

  第四十一条各部门、项目经理部要明确责任,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工作流程,强化检查和考核,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准确上报。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第四十二条信息报告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单位、地点、事件类型、造成的后果、事因、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目前采取的解决措施以及是否需要增援等。对突发事件处置的新进展和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

  第四十三条特别紧急的情况下要先电话报告,之后迅速补报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

  第四十四条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防止事件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

  第四十五条对紧急调集、征用的设备、物资,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补偿。

  第七章应急管理总结评估

  第四十六条各相关部门、项目经理部每半年组织对本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编写半年度、年度总结评估报告,报送上级单位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总结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机构、应急平台、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事故救援情况、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检查工作情况。

  (三)预案编制、执行及演练情况。

  (四)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五)事故救援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六)应急管理培训及宣传教育情况。

  (七)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及对策、建议。

  (八)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经费投入情况。

  (九)形成的应急救援资产情况。

  第四十七条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公司负责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救援情况及时进行总结,编写救援总结报告,于救援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报送九龙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救援总结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生突发事件单位概况。

  (二)突发事件发生、报告及救援经过。

  (三)应急预案启动和执行情况。

  (四)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及组织情况。

  (五)专业救援队伍、装备调用情况,以及救援过程中发生的实际费用。

  (六)救援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救援过程中应用的装备及技术情况、专业救援队伍的搜救情况。

  (七)突发事件原因和性质的简要分析。

  (八)突发事件救援的经验和教训,包括应急预案、突发事件报告和救援组织、协调、指挥及救援队伍、专家、装备、技术等方面。

  (九)突发事件现场相关图纸资料,现场抢救的有关图片。

  第四十八条为及时掌握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的应急机构建设、应急演练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检查、突发事件救援以及应急救援队伍安全技术等情况,各项目经理部要认真填写相关季报表,按规定时间报送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第四十九条加强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各项目经理部应按要求定期编制应急管理季报表、总结评估报告,公司应急办负责汇总、整理应急管理报表和总结评估报告,并上报集团公司。

  第八章奖惩

  第五十条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奖惩依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规定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应急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产中大公用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环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物产环境防范和处置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物产环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企地衔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应急管理常态工作。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产环境本部、各子公司及所属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指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而开展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和应急评估等全过程管理。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相关规定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物产环境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总经理和分管生产安全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领导为小组成员,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营管理部门。

  第五条物产环境对本级及各单位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是本单位应急管理领导机构。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针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生产装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要害部位、关键生产环节、危险生产与作业场所、公共聚集场所及重大活动,开展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生产安全事件预防和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生产安全事件,编制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并建立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培训、演练和审核备案等管理制度。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建立本单位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条件的企业,应当与周边应急救援力量签订协议,为本企业应急救援提供保障。按要求购置和储备与应急处置救援需求相适应的应急物资装备。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应急管理方法、应急技术、应急装备的研究与推广应用。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保障应急资金列支渠道畅通,确保应急物资装备和应急救援响应资金及时到位,足额保障。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全员应急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培训和针对性训练,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针对不同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定期或有计划地分层级、分类别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及综合演练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并对演练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新制定或修订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应当及时组织演练。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于发现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高后果风险因素,应当及时组织开展隐患治理工作,加强事故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监测预警。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当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制度,接报信息后应当按照规定时限报送,落实领导批示,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准备,并做好事态跟踪工作和后续工作。

  第十六条各分(子)公司应当明确并落实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突发紧急状况下的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立即下达停止作业指令、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或组织撤离作业场所。

  第十七条事发单位应当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划定警戒区域,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响的周边居民和群众,劝离与救援无关的人员,对现场周边及有关区域实行交通疏导。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实行隔离保护,重要部位、危险区域应当实行专人值守。

  事发企业应当在不影响应急处置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收集现场照片、监控录像、工艺设备运行参数以及应急处置过程等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毁损或隐瞒事故有关资料。

  第十八条事发单位或现场应急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及上级单位报告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当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级组织开展现场应急救援时,事发单位或现场应急机构应当接受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级组织的统一指挥,并持续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九条事发单位应当及时对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过程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上报事故调查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考核奖惩

  第二十条物产环境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纳入业绩考核,按照年度《安全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所属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结合企业实际,修订完善应急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公司应急管理制度 4

  为完善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和正常的经营秩序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公司的突发事件是指公司的正常经营受到影响甚至无法继续经营,公司财产、人员以及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失,造成区域性甚至全国性影响的公司风险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主要股东单位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3、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4、公司资产被主要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无法调回;

  5、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

  6、事故灾难,指企业内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造成公司正常经营受到影响;

  7、公司发布的信息出现重大的遗漏或错误,对市场造成了影响;

  8、其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突发情况;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公司的应急预案以切实可行、积极应对为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公司将成立突发风险事件领导工作小组,负责公司突发事件的管理以及处置工作,其中公司董事长任组长,组员由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担任。

  其中:

  (一)组长职责:

  1、负责公司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批准和终止本预案;

  3、组织指挥突发风险处置工作;

  4、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对一些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5、协调和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

  6、负责保持与各相关部门或政府的有效联系与关系;

  (二)组员职责:

  1、各相关组员按照其分管的工作归口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督促、落实领导的批示、指示及有关决定;

  3、收集、反馈突发风险事件处置的相关信息;

  4、指导和协调下属各部门或各下属单位及分支机构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等工作;

  5、负责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工作的.善后和总结工作;

  6、负责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披露工作;

  7、履行突发事件的值守等职责。

  各组员实行24小时值班,手机必须随时保持畅通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报告,并按照指示进行处理。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预警和预防制度

  公司各部门、各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责任人作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工作第一负责人,定期检查及汇报部门或公司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

  (二)预警信息的传递及处置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公司的预警信息传递的渠道主要有两种,正常情况下由公司各部门、各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责任人负责向分管领导进行汇报,然后由分管领导协同有关人员对信息进行分析及调查,确定为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予以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必要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另公司总部设置了24小时值班电话,公司的任何人均可作为信息的报告人,值班人接到电话后立即向公司行政部负责人报告,行政部负责人接到信息后向分管领导进行汇报,由分管领导按上述工作程序进行处理。

  当预警信息被董事会秘书确定为需披露的信息后,则按照有关《信息事务披露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披露。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发生本预案选用范围的突发事件后,启动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分别制定了不同的应急处置措施。

  (一)信息报送

  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稳定的突发事件后,现场第一责任人应在1个小时内将事件情况、已采取的措施、联络人及联系方式等通过电话报有关公司领导工作小组成员,同时应在2个小时内将事件的详细情况书面报有关公司领导工作小组成员。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涉外突发事件以及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可随时上报。

  (二)先期处置

  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本单位制订的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三)应急处置

  领导工作小组确定突发风险事件后,应根据突发风险事件性质及事态严重程度,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决定启动本预案。同时针对不同突发风险事件,成立相关的处置工作小组。处置工作小组在领导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制定突发风险事件处置方案,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及时开展处置工作。

  (四)后期处置

  突发事件结束后,应尽快消除突发风险事件的影响,并及时解除应急状态,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同时总结经验,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评估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五)善后事宜

  由公司经营班子拟定关于善后事项的处理意见,包括遭受损失情况以及恢复经营的建议和意见,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执行。

  五、附则

  (一)负责机制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表彰奖励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责任追究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预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五)本预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公司应急管理制度 5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的各类应急管理。

  3、职责

  3.1安全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性管理工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组织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监测工作。

  3.2财务部负责救灾资金的应急拨款工作。

  3.3其他单位按照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履行应急救援职责。

  3.4生产车间负责组建本车间应急队伍,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参加应急救援行动:负责本车间的应急管理工作。

  4、内容与要求

  4.1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4.2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4.3成立以企业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为副组长,各单位负责入为成员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办公室,并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4.4企业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企业的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生产管理部门。企业成立应急救援队伍:抢险救援组、警戒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和善后处理组,分别由各单位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组成;组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提高应急人员应急素质和能力。

  4.5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4.6按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综合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编制应急预案包括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应急能力评估、编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评审6个步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4.7根据有关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顶案管理办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评审、发布、培训、演练和修订。

  4.8企业按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4.9企业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应急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4.10安全办公室制定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强化员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并对应急演练的效果进行评估,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4.11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根据事故的影响或潜在危害,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安全办公室接各单位或事故现场报警后,立即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经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企业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均应按照应急预案和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要求,做好人力、财力、物资、通讯以及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12应急救援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夫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应急结束后,应编制应急救援报告。

  4.13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周边企业预案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4.14应急管理费用由企业总经理审批,财务部予以保障。

  5、附则

  5.1本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不一致时,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规定。

  5.2本规定由企业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5.3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6、未尽事宜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

  公司应急管理制度 6

  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本公司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的概念

  1、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规定的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

  2、公司系统中以后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类别中的压力管道分为三种: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工业管道,其中公用管道中压力范围在1.6~100Mpa,且公称直径≥200mm的燃气管道属于重大危险源。

  二、重大危险源控制要求

  公司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监督与控制全面负责,因此,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制定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全面负责。

  1、建档备案: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立管理档案,在每年3月底前将有关资料报送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申报登记备案。

  2、报告与核销:对本单位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情况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申报登记备案;对于已经不再构成的重大危险源的,也要到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及时核销。

  3、重新评估: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运营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结果要及时报告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

  4、资金投入:单位主要负责人(投资人)要落实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5、人员教育: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其熟悉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6、信息告知:要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危害后果、应急救援和逃生措施等信息告知周边单位和个人。

  7、安全评估:至少每3年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届期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进行安全评价并符合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要求的,可以不必进行安全评估。

  8、设施管理: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警示牌,并加强对现场检测监控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9、检查、检测:要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以及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检验、检测;并做好记录。

  10、隐患整改:要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责任人、期限进行整改。

  三、重大危险源的事故应急救援

  1、应急预案:要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应报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备案。

  2、应急设施:应明确指挥中心的位置、设施、通讯方式、物资场所,列出应急设备清单,描述与武警、消防、卫生、防疫机构的关系及抢险已具备的基本设施,描述现场及随身携带的可用的危险监测设备及使用人员和保存场所,列出可用于抢险的个体防护装备和保存场所,列出与有关机构应急联防签订的互援协议。

  3、培训演练:确定培训设施、内容和方式,制定年培训、演练计划;按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应急培训,并确保合格者上岗;描述定期检查演练的步骤和责任;描述进行公众通告的计划,及执行计划和确保效果的责任;描述对需要现场应急人员进行培训的方法和确保效果的责任;描述需要更新安全宣传材料、检验通讯设施和抢险设施的频度和责任;每年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4、预案维护:每年进行一次维护,明确维护负责人及其责任,确定年更新和修订预案的方法和检查标准。

  公司应急管理制度 7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应急队伍管理,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的战斗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故及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分工、素质要求、应急响应程序、应急保障和奖惩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

  3、职责与分工

  3.1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3.1.1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和环境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3.1.2组织制定、修订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救援队。

  3.1.3审批用于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救援的检测仪器、防护器材、救援器材。

  3.1.4检查、督促做好应急救援器材的维护和保养,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3.1.5发布和解除环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3.1.6向上级和友邻单位报告危险化学品事故及环境应急救援情况。

  3.1.7组织事故调查,总结环境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

  3.1.8负责公司内职工危险化学品事故及环境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3.2技术质量部职责

  3.2.1负责应急救援过程内部和外部的通讯联络工作。

  3.2.2编制危化品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公司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3.3财务部职责

  负责公司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等所需资金的筹措。

  3.4办公室职责

  负责公司应急救援所需通讯及运输车辆等的.保障工作。

  3.5生产车间职责

  负责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按计划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4、内容与要求

  4.1应急救援队员素质要求

  4.1.1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身体条件,并有遇事“不慌、不乱、不怕”的心理素质。

  4.1.2热爱本职工作,忠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具有奉献、敬业和团队合作的精神。

  4.1.3能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4.1.4纪律严明,服从指挥,听从命令。

  4.2应急救援队员应履行的义务

  4.2.1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培训和应急救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及不参加。

  4.2.2在应急救援过程中要听从指挥,不得擅自做决定实施救援。

  4.2.3要如实汇报并记录救援事项和过程,并做好救援工作总结。

  4.2.4时刻准备好,随时待命。

  4.3应急救援队员享有的权利

  4.3.1对不清楚、不明了的应急救援知识,应向上级部门申请相关的学习。

  4.3.2当缺少应急救援装备时,有权拒绝参加应急救援作业。

  4.4应急救援响应程序

  4.4.1突发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通知应急救援队员和技术人员立刻待命。同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4.4.2救援队员接到通知后,迅速集合队伍奔赴现场,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具,切断事故源;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命令,迅速抢修设备和管道,控制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4.4.3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调集救援所需的设施、器材和物资。如果需要疏散和转移人员,要立即发出通知警报。要严格控制好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情况。

  4.4.4应急救援结束,或者危险因素消除后,指挥部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4.4.5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员,要及时进行救治;紧急调用的物资,要及时给予补充;监督有关部门做好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4.4.6应急救援结束后,要对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4.4.7应急救援的总结和各项记录,由技术质量部负责整理归档。

  4.4.8有关事故信息的发布,按《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执行。

  4.6应急保障

  4.6.1人力资源

  生产车间应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并动员全员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4.6.2财力保障

  财务部要确保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包括应急救援检测仪器、防护器材、救援器材的购置,以及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所需资金的准备和筹措。

  4.6.3通讯和交通运输保障

  办公室要确保救援所需通讯和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确保通讯畅通,确保救援物资和人员的及时、安全送达。

  4.6.4人员防护

  要指定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难场所,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地疏散。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严格按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4.6.5应急设施和器材

  应急救援人员要认真做好救援器材和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施和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4.6.6医疗保障

  会同120急救中心,积极组织现场救援,及时把伤员送到医院抢救。

  4.7监督管理

  4.7.1培训教育

  生产车间要组织生产员工,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忧患意识、社会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队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应急专业技能。

  4.7.2预案演练

  生产车间要按照公司制定的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素质和应急保障能力。做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交技术质量部存档。

  4.7.3奖惩制度

  4.7.3.1在应急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队员和生产员工,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4.7.3.2应急队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处分:

  a)未做好应急装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准备工作,导致事态扩大影响恶劣的。

  b)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c)不服从指挥机构对突发事件的指挥擅自行动的。

  d)应急救援工作中因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救援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要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应急管理制度 8

  1、目的:

  为保障应急救援装备、物品、药品处于良好状态,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应急救援装备为消防器材和设施、标识或图标、呼吸器、防毒面具等。物资包括抢险时所需的物品。药品包括因中毒或灼伤等治疗时所需的药品。

  3、职责:

  3.1、安全行政部负责消防设施和器材、防毒面具、呼吸器、标识和图标等的日常管理。

  3.2、行政部负责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卫生室为具体负责单位。

  4、检查与维护管理

  4.1、管理要求

  4.1.1、非火灾或事故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物资。特殊情况(非事故)确需使用时,需经安全行政部门许可。药品类必须保证在有效期内,并定期更换。

  4.1.2、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4.1.3、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标示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号召全体员工检举破坏消防器材、设施和标示的行为。

  4.1.4、按有关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按照治疗要求合理配备应急药品。

  4.1.5、由安全行政部对消防器材和设施、防毒面具等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4.2、维护管理:

  4.2.1、日常检查

  4.2.1.1、设备或设施、防护器材的每日应检查由所在岗位执行,所在车间主任为主要负责人。检查器材或设备特别是气体泄漏报警警铃的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应在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4.2.1.2、电工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4.2.1.3、仪表组每周要对消防通信设备的检查,应进行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电话通话试验,电话插孔通话试验,通话应畅通,语音应清楚。

  4.2.1.4、安全行政部每周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是否齐备,并处于安全无损和适当保护状态。

  4.2.2、报警警铃年度检查试验

  每年对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全面检查试验,并填写年检登记表。

  4.2.3、消火栓系统定期检查

  消火栓箱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和其它损坏。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

  4.2.3.1、消火栓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不应有渗漏现象。

  4.2.3.2、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应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

  4.2.3.3、消火栓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4.2.3.4、消火栓、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4.2.4、灭火器材的定期检查

  每周应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4.2.4.1、外观检查

  4.2.4.1.1、检查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已经开启后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充装。充装后应作密封试验并牢固铅封

  4.2.4.1.2、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应查明原因,检修后重新灌装

  4.2.4.1.3、检查可见部位防腐层的完好程度,轻度脱落的应及时补好,明显腐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耐压试验,合格者再进行防腐处理

  4.2.4.1.4、检查灭火器可见零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松动、锈蚀(如压杆)和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4.2.4.1.5、检查喷嘴是否通畅,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

  4.2.4.2、定期检查

  4.2.4.2.1、每半年应对灭火器的重量和压力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应及时充填

  4.2.4.2.2、对干粉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出粉管、进气管、喷管、喷嘴和喷枪等部分有无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体内干粉是否结块。

  4.2.4.2.3、灭火器应进行水压试验,一般5年一次。化学泡沫灭火器充装灭火剂两年后,每年一次。加压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并标注检查日期

  4.2.4.2.4、检查灭火器放置环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器的保护措施是否正常。

  4.2.5、防护器材的定期检查

  防毒面具及滤毒罐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剐伤和其它损坏。每半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

  4.2.5.1、防毒面具有无破碎及剐伤,看是否老化。

  4.2.5.2、检查滤毒罐体有无锈蚀,是否失效。

  4.2.5.3、对空气呼吸器的检查,应检查压力表指示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4.2.5.4、任一项不合格,都应尽快更换。

  公司应急管理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力企业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电力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本办法所称电力企业是指以电力规划设计、生产运行、检修试验以及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网厂协调的原则。对涉及国家机密的应急预案,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负责对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电监会派出机构负责对所辖区域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电力企业是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完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修订等工作,保障电力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预案编制

  第六条电力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各级各类电力应急预案,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立覆盖全面、上下衔接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电力应急预案体系一般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第七条电力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和风险种类等特点,组织编制企业综合应急预案,作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

  第八条电力企业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和社会安全事件类等各类突发事件,以及不同类别的事故或风险,组织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具体应急处置程序、应急救援和保障措施。

  第九条电力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现场的实际情况,针对特定的场所、设备设施和岗位,组织编制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为应对现场典型突发事件制定具体处置流程和措施。

  第十条电力企业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应当符合《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和《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的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电力企业应当全面分析本单位的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客观评估本单位的应急能力和应急资源。分析评估结果应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第十二条电力企业编制的本单位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预案评审

  第十三条电力企业应当按照分级评审的原则对电力应急预案组织评审。

  第十四条预案评审由电力企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涉及网厂协调和社会联动的应急预案,参加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电力监管机构和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电力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评审意见应当记录、存档。

  第十五条预案评审应当注重电力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六条电力应急预案经评审合格后,由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印发。应急预案印发文件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声明内容及签字应当作为应急预案批准页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预案备案

  第十七条电力企业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将应急预案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一)电监会城市电监办辖区内的电力企业向城市电监办备案,未设立城市电监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电力企业,直接向所在区域电监局备案。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区域电网公司向区域电监局备案。

  中央电力企业、资产跨区域的电力企业(集团公司或总部)向电监会备案。

  (二)需要备案的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至少包括《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附录中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体系目录所列内容。

  (三)国家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备案另有要求的,应当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电力企业向电力监管机构报备应急预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应急预案文本目录;

  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第十九条电力监管机构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电力企业做好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并对电力应急预案的备案情况和备案内容提出审查意见。对予以备案的电力应急预案,应当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并建立预案库登记管理,对于不符合备案要求的电力应急预案,应当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

  第四章预案培训

  第二十条电力企业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资源保障情况以及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第二十一条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将应急预案培训列入电力安全监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应急管理人员的预案培训工作。

  第五章预案演练

  第二十二条电力企业应当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预案演练,以不断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技能水平。

  第二十三条电力企业应当制定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增强演练的计划性。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应当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应当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四条电力企业在开展应急演练前,制定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演练范围、演练步骤和保障措施等。

  第二十五条电力企业在开展应急演练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进行评估,并针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评估和修订意见应当有书面记录。

  第六章预案修订

  第二十六条电力企业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预案修订结果应当详细记录。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企业应当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相应修订:

  (一)企业生产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或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的;

  (二)企业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指挥体系、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人员或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或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提出整改要求的;

  (七)电力监管机构或有关部门提出要求的。

  第二十八条电力企业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后,应当及时向电力监管机构和有关部门或单位报告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程序重新备案。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九条对于在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电力监管机构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条电力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实施电力应急预案管理有关工作的,由电力监管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电监会派出机构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辖区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电力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和《电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电监会统一制定。

  第三十三条核电站涉及核事件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不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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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贵州长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突发风险事件是指对集团及所属各公司、各平台的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使员工人身安全、公司正常经营和信誉面临损失、损害的各类内、外部突发风险事件。

  第三条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生产营销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二章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四类:

  (一)治理类

  1、公司主要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大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讼,或出现明显分歧;

  3、公司与社会、股东、员工之间存在纷争诉讼,包括因劳动争议引起的职工群体上访或罢工事件;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5、决策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6、公司资产被大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无法调回;

  (二)经营类

  1、公司董事会出现较大的决策失误;

  2、公司的经营班子出现较大的经营失误;

  3、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

  4、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5、公司主营业务不清晰,或无持续经营能力;

  6、其它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

  (三)环境类

  1、国际重大事件波及公司;

  2、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公司;

  3、自然灾害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影响;

  4、事故灾难,指企业内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造成公司正常经营受到影响;

  5、公共卫生事件及社会安全事件等;

  (四)信息类

  1、报刊、媒体对公司问题集中或不实报导;

  2、社会上存在不实的传言或信息,给公司造成了影响;

  3、公司发布的信息出现重大的遗漏或错误,对市场造成了影响;

  4、可能或已经造成社会不稳定,引发投资者群体上访或投诉事件等。

  第三章组织体系

  第六条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处置以切实可行、积极应对为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七条公司应成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是公司突发事件的管理以及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就相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本公司对外发布事件信息,主要职责包括:

  1、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处理系统;

  2、拟定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3、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4、协调和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

  5、负责保持与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有效联系和衔接;

  6、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其它事项。

  第八条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担任组长,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员组成。

  (一)组长职责:

  1、负责公司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批准和终止应急预案;

  3、组织指挥突发风险处置工作;

  4、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对一些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5、协调和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

  6、负责保持与各相关部门或政府的有效联系与关系。

  (二)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进行有关突发风险的处置工作;

  2、指导公司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3、综合协调信息收集、情况汇总分析等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三)组员职责:

  1、各相关组员按照其分管的'工作归口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督促、落实领导的批示、指示及有关决定;

  3、收集、反馈突发风险事件处置的相关信息;

  4、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等工作;

  5、负责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工作的善后和总结工作;

  6、负责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披露工作;

  7、履行突发事件的值守等职责。各组员实行日常值班制,手机必须随时保持畅通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向副组长报告,并按照指示进行处理。

  第四章预警和预防机制

  第九条公司应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的监测结果对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进行评估,以便采取应对措施。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作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工作第一负责人,定期检查及汇报部门或公司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各部门应按各自工作性质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按规定进行预警和传报。

  第十一条公司相应岗位人员应保持对各类事件发生的日常敏感度,不断地监测社会环境的变化趋势,收集整理并及时汇报可能威胁企业的重要信息,并对其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进行评估。

  第十二条公司总部设置值班电话,公司的任何人均可作为信息的报告人,值班人接到电话后立即向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到信息后应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汇报。

  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十三条预警信息的传递及处置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公司预警信息的传递主要由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责任人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进行汇报,然后由组长、副组长协同有关人员对信息进行分析及调查,确定为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须予以高度重视,必要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第十四条当预警信息被董事会秘书确定为需披露的信息后,则应当及时按照有关信息披露制度进行披露。

  第五章应急处置

  第十五条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制订的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第十六条信息报送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在1个小时内将事件情况、已采取的措施、联络人及联系方式等通过电话报证监会有关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同时应在2个小时内将事件的详细情况书面报证监会有关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涉外突发事件以及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可随时上报。

  第十七条先期处置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本单位制订的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第十八条应急领导小组确定突发事件后,应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及事态严重程度,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决定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并针对不同突发事件,成立相关的处置工作小组,处置工作小组在领导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制定突发风险事件处置方案,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及时开展处置工作。

  (一)治理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对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及大股东之间存在的纷争诉讼,应约见大股东负责人员,请其予以配合,并详细了解事情的进展情况;

  2、对公司有关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进行谈话,了解目前公司“三会”的运行情况;

  3、深入了解公司的资产状况,对转移资产的详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必要时报警处理;

  4、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应协助司法部门做好案件的查处工作;

  5、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应对投资者咨询、来访及调查;

  6、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经营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彻底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

  2、查清公司经营班子及董事会的日常经营管理及决策是否违反了《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若存在此情形,则及时调整或更换公司的经营班子及董事会成员,情形严重者诉之法律处理;

  3、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及控制;

  4、暂时停止公司的重大投资等经营活动;

  5、对于公司经营亏损或面临退市,积极与各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沟通,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如定向增发、重组;

  6、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环境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深入调查、了解目前环境,包括国际、国内重大事件、政策变化、自然环境详细情况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程度;

  2、公司召开经营班子会议,讨论在上述情形下,如何最大限度地避免对公司造成影响;

  3、公司经营班子及时提交有关处理意见,并上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予以调整经营策略及投资方向;

  4、对于自然灾害、社会公共事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件,如对经营项目已经造成严重影响,公司应立即派出相关领导亲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上报现场处理情况;

  5、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信息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联系有关媒体负责人,将真实情况进行沟通和告知,并商议处理方案;2、立即对不实信息做出澄清或更正,尽量减少不良信息的影响;正确引导社会新闻媒体,迅速平息舆论风波;

  3、追查相关责任人,并要求其改正,情形严重者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4、安抚投资者,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

  5、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第十九条经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公司可以邀请公正、权威、专业的机构协助解决突发事件,以确保公司处理突发事件时的公众信誉度及准确度。

  第二十条后期处置。突发事件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尽快消除突发事件的影响,并及时解除应急状态,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同时应分析和总结经验,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评估突发事件处理的效果。

  第二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充实应急预案内容,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十二条善后事宜。应急领导小组拟定关于善后事项的处理意见,包括遭受损失情况以及恢复经营的建议和意见,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人员要恪守保密原则,有关突发事件处理工作中的情况,不得随意泄露;要忠实履行职责,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决服从公司统一安排,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及形象。

  第六章应急保障

  第二十四条公司下属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工作需要和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的顺利实施。

  (一)通信保障。公司的值班电话及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必须保证畅通,确保与各部门的联系。

  (二)队伍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有权利根据突发风险处置工作的需要,随时召集参与处置人员,被召集人必须服从安排。

  (三)物资保障。公司相关部门应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物资保障,准备好相关的设施、设备及资金、交通工具等等。公司财务部门和内审部门负责对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四)培训保障。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等常识,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人员,要有计划地进行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的专业培训工作。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五条负责机制。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二十六条表彰奖励。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七条责任追究。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公司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转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三十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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