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生产部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选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产部考勤的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别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部所有员工。
二、考勤内容
1、公司考勤实行由办公室管理的手工考勤表及机器打卡制度。
2、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员工必须遵守公司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3、员工按规定时间到(离)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按旷工论。
三、考勤须知
(1)10分钟以内为迟到,提前10分钟以内下班视为早退。
(2)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日论。
(3)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半日论。
(4)因偶发事件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经办公室查明属实可准予补办请假。对旷工者,应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并按处罚制度罚款。
四、考勤表管理
1、办公室要进行严格的考勤记录,登记当日考勤表,不得后补,须使用统一的假期符号。
2、每日上班时间为(早8:00),下班时间为(晚17:30)准时到打卡出报考勤,缺勤者按迟到或旷工办理。
3、办公室不定时到生产部查岗,应在岗而不在岗者,按旷工半日。
4、员工因工作需要内部调动时,考勤表应由办公室办理调整。
5、因公出差,应于出差前到办公室办理人工考勤,出差结束后,需到办公室报到。
6、考勤表由办公室汇总后于当月月底上交财务部。
五、休假及其福利
1、生产部门每月可休假一天,休假时需提前到办公室申请。
2、其他假期需填写《员工请假条》并经总经理审批。
3、每月事假不得超过5天,事假当天扣发当日工资。
4、病假经公司指定医疗单位证明后,根据实际情况,由总经理审批。
5、凡是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依法为员工购买五险,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种社会保险。
6、工资实行月薪制
标准工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交通)+福利津贴+绩效工资
标准工资为员工的合同工资:生产部门第一个月2800元,第二个月3400元
7、奖金公司设立全勤奖和优秀员工奖,每月全勤奖200元,通过绩效考核优秀员工每月奖励100元
8、工龄奖
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公司设立工龄奖每月增加工资200元
9、婚假、丧假、产假、病假需相关证明合格后,总经理审批。
10、出门必须到办公室打出门证,出门证由直接领导签字,并注明事由、出门时间和返回时间
11、请假流程:
A请假员工到办公室领取《请假条》
B请假员工持单到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C总经理审批
D请假员工持单到办公室做考勤备案。
生产部考勤的管理制度2
一、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工厂每周工作六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为工作时间。生产期提前十五分钟上班,作为交接班时间。
2、考勤
(1)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厂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a、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b、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请假
(1)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00—8:30致电车间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工厂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车间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二、岗位制度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及工艺要求操作,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
2、工作时间禁止睡觉、串岗、聊天等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罚款50元。
3、严禁越岗操作,不经车间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调节设备重要参数、阀门、开关等,违者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严禁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违者处以50元罚款。
5、各岗位操作工相互监督、协调配合,紧密协作。
6、严禁在生产车间饮用食物。
7、严格按规范化生产和程序,加工制作每件产品应做到坚固、外表美观。
8、生产车间应保持整洁,下班前清理、打扫卫生,整理原材料,规整摆放,成品、半成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
9、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衣冠整洁,不准穿拖鞋进入生产车间。
10、严禁在生产车间内吸烟或使用非工作需要的明火。
11、生产车间员工禁止酒后上岗。
12、未经允许不得带非厂内人员进入生产车间。
三、奖惩制度
1、服从车间主任管理、调动和各项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从管理、调动和工作安排的,轻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办公室报到学习。
2、对车间提出合理建议,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采纳,给予表彰奖励。
3、上班认真、负责,且本岗位不出现重大失误和设备故障的给予表彰奖励。
4、无责任心,造成设备故障、原材料浪费、影响生产的,给予一定处罚。
5、在生产中,爱护公共财产,对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每次奖励50元,并通报表扬。
6、在生产中及时发现机械故障、报告或及时维修者,每次给予奖励50元。
7、按工厂要求及时完成任务或提前超额完成的各项任务指标者,每月奖励50元。
8、偷窃他人财物及生产工具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9、在工作和生活中,无故吵闹打架者,引发事故,当事人除负责医疗费外,双方各罚款100元。影响较坏者,予以辞退。
10、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者,立即予以辞退。
四、卫生安全规定
1、加强车间安全防火防盗工作,每天下班后各生产车间电源全部关闭,所有车间关门、上锁。
2、为了确保消防设备安全性能,生产车间配备的所有消防设备不得随意动用,或作为它用。
3、员工在生产工作中应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操作制度和安全管理。发现不安全情况应及时上报,予以排除,保障生产安全。
4、车间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5、工厂全体员工应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
6、车间员工在每天下班前半小时进行生产车间的消毒清洁,保障环境整洁卫生。
7、生产废物必须每天清除出厂,保障卫生安全。
8、生产车间及其周围必须不定期进行除虫灭害,防止细菌滋生,危害生产人员。
9、员工不得在生产车间内私拉电线,以保障用电安全。
10、工厂内所有电路电线应符合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修。
五、其他
本规章制度自下发之日起适用于本工厂所有员工。
生产部考勤的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车间生产正常进行,让员工做好本职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厂全体工作人员。
三、具体制度
(一)考勤管理
标准考勤时间:办公室人员:上午07∶30—11∶15,下午12∶00—17∶00;生产人员:上午07∶30—19∶30,晚上19∶30—07∶30。
1、严禁迟到或早退、不打卡或代人打卡。如果出现代人打卡者,双方违反当事人扣除当月全勤奖。
2、如果出现因考勤机故障或员工卡不能正常打卡的,则由本人到车间进行登记,并由直接上级签字认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3、上班时间超过半小时到达车间均属于迟到,30分钟以上未到岗位也未请假视为旷工一天,每迟到或早退一次,10分钟以内罚款10元。迟到10—30分钟(含30分钟)的每次均罚款50元。一个月内累计迟到的次数达3次者(含3次),记旷工一天。
4、若一个月内累计迟到的次数达10次以上(含10次),或半年内累计迟到的次数达20次以上(含20次)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将予以辞退。
(二)班前会、班后会
1、早晨07∶20及晚上19∶20召开交接班会议。
2、如果有事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提前给班长打电话说明原因。
3、交班班长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尽量在本班解决,为下一班的安全生产打下良好基础,如问题未能解决,做好详细交班记录,并上报车间主任,在交接班时与接班负责人解释清楚后方可下班。
4、交班时交班班长必须如实反映生产状况和设备运行情况,不得对存在的问题隐瞒,接班者要严肃认真,仔细检查,做到交班清,接班严。
5、如果交班者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或有意违反规定,虽然接班者已接班,但发生的后果视情节严重由双方共同承担。
6、交班人员应明确回复接班人员提出的问题,并和接班人员共同核实,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7、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因故未到现场,或未完成接班检查工作前不得擅自离去。
8、接班人应按交接班内容逐一检查核对,符合实际情况即可交接班,不得无理刁难或无故不接,由于接班人检查核对不周而引起的后果,由接班人负责。
9、接班人员发现交班人员未认真完成工作,或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向交班人员提出,如交班人员不能给予明确回复,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并报上级领导处理。
10、当交班人员检查工作完成,并且接班人员无任何疑问后,交班结束。接班人即可在交班记录表上签字,记录交班时间,让交班人员下班。
11、班后会由当班班长总结本班生产运行情况,产量、点检、岗位纪律等,如果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要对其进行分析和讨论,或向上级反映。
(三)工作纪律
1、上班时生产人员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安全帽、胸卡;禁止穿拖鞋上班。仪表应保持整洁、大方、得体。
2、上班时间员工应该坚守工作岗位,需暂时离开时应与同事交代,工作期间未经班长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进行电话或口头请假方可离开岗位。
3、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工艺指标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流程和指标。
4、操作记录要认真填写,不得乱写乱图,填写内容必须和实际相符合。
5、工作时间严禁打瞌睡,睡岗。如果发现,当事人罚款50元,当班班长罚款50元。
6、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串岗、打私人电话、玩手机、吃零食、闲聊等。
7、没有特殊情况未经车间主任同意吃饭时间不得回食堂就餐。当送饭人员送到岗位时,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前去拿饭,必须有两人留守岗位。
8、在生产区内,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将打火机、火柴等点火用具带入。一旦发现罚款50元。
9、严禁在生产厂区内吸烟,如有违反,车间将其本人除名并送至人力资源部。
10、如果因有事需要请假则提前24小时请假,不允许事后请假或电话请假。一天内则先由班长批准后交车间主任审查,4天以内(含4天)最终由部门经理批准。4天以上需总经理批准。
11、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12、送样人员严禁在化验室逗留和闲聊,不能随意自动用电脑,或私自更改结果。
(四)生产过程管控
1、生产任务:车间负责人按生产任务单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有计划的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如完成不了,应即时向上级主管汇报,以便协调;同时切实安排好车间生产,保证各组的正常生产,避免衔接不良、产生误工。
2、产品质量:保证产品零配件符合质量要求和物料正确与齐备,尤其是确保产品首件质量的前提下,在生产过程中要时刻关注产品的质量,巡检人员应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巡检、抽检,避免常见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的发生,发现质量问题应现场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要迅速向上级主管反映,以便尽早解决。
3、安全生产:每日上班时,先检查全车间的电源、电线和机器设备,保证无安全隐患方可生产;工作人员不得离开机台并严密监视机器操作情况,在下班时,关掉车间内所有电源,严禁在无人状态下机器仍在运转。
4、生产协调:在日常工作中,员工应积极与主管进行沟通协调,确有难度的,可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请求支持。
(五)工具管理
1、工具箱钥匙由班长进行保管,领用工具和别人借用时要进行登记。
2、领用货架上的配件必须进行登记,需注明领用人,型号规格和数量。
3、点检人员要定时对工具箱内工具和货架上的配件进行清点,并对其进行整理、整顿。
四、其他
本规章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生产部考勤的管理制度4
一、公司形象
1、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2、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6、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7、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二、生活作息
1、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
2、作息时间规定
1)、夏季作息时间表(4月——9月)
上班时间早9:00
午休12:00——13:00
下班时间晚18:00
2)、冬季作息时间表(10月——3月)
上班时间早9:00
午休12:00——12:30
下班时间晚17:30
3、员工上下班施行签到制,上下班均须本人亲自签到,不得托、替他人签到。
4、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5、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签退后方可离开公司。
6、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8、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的权利,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时间内做好本职工作。如公司要求员工加班,计发加班工资及补贴;员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请,准许后方可加班。
三、卫生规范
1、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
2、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3、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4、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
5、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按月进行考评。详见《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3、公司内所制定的《员工日程表》是衡量员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据,要求员工每天要认真、详尽的填写,作为公司考核员工工作量的标准。
4、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5、加强学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培训将施行签到制,出席记录和培训考核也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部分)。
6、经常总结工作中的得失,并参与部门的业务讨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7、不得无故缺席部门的工作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
8、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员工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10、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料和办公用品。
11、员工要保管好个人电脑,按公司规定进行文档存储、杀毒及日常维护,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五、保密规定
1、员工须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业客户资料、数据等信息。
2、管理人员须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备份及存档工作,并妥善记录网络密码及口令。并向总经理提交完整的网络口令清单。
3、任何时间,员工均不可擅自邀请亲朋好友在公司聚会。
4、员工及管理人员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发展计划、策略、客户资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发现,除接受罚款、辞退等内部处理外,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人员管理
1、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整体管理,包括职务的分配及工作内容的安排。
2、员工须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导进行工作并主动向上司汇报工作情况。
3、员工有关业务方面的.问题须及时向部门主管或经理反映,听取意见。
4、涉及超出员工权限的决定必须报经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
5、员工不服从上级指挥,目无领导,顶撞上级,而影响公司指导系统的正常运作,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6、管理人员应团结互助,努力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鼓励并带领好员工队伍,时刻掌握员工的工作情况,确保公司整体策划顺利进行。
7、公司是一个大家庭,员工应团结互助,为公司发展做出努力。
七、物品管理
1、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综合管理部专门人员负责定期购买;
2、每月10日之前,个人将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填写在公司【购物申请单】上,由管理部专门负责人提交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由专门负责人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发放。
3、若急需某类办公用品,也应先填写【购物申请单】后,交由专门负责人,经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4、新进人员到职时由综合管理部门统一配发各种办公物品。
八、电脑管理
1、使用者应保持电脑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2、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网络上相应的位置上。
3、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4、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
5、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由公司资料管理员至少每周备份一次;重要数据由使用者本人向资料管理员申请做立即备份。
6、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7、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九、网络管理
1、工作时间内禁止浏览与自己工作岗位或业务无关的网站。
2、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在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如:上网聊天),也决不允许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出现在网络上。
3、严禁在公司网络上玩任何形式的网络游戏、浏览图片、倾听音乐等各种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4、禁止利用公司网络下载各种游戏及大型软件
5、公司网络结构由网络工程师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维护,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个人电脑及服务器设备等所用ip地址必须按网络工程师指定的方式设置,不可擅自更改。
生产部考勤的管理制度5
公司制度已经规范化,为迎合公司的规章制度,适应公司发展,生产部需进一步加强管理,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现规定生产考勤制度如下:
1、生产部人员和各车间主任,休班或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写明请假原因并需经过直接领导的签准,若直接领导不在可经过间接领导的批准签字,然后将请假条附件交予生产统计员,届时核对考勤,休班无请假条者记录者,按旷工处理;
2、车间各班组长以及重点岗位休班或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写明请假原因并需经过直接领导签批,若直接领导不在可经过间接领导的批准签字,然后将请假条附件交予生产调度员,届时核对考勤,休班无请假条者记录者,按旷工处理;
3、各车间内普通员工,休班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并告知班组长,由班组长签批,生产调度人员不定时进行抽查考勤,考勤不符者处罚相关班组长,且员工按旷工处理。
以上考勤制度需生产部及各车间全体员工必须执行,违者必究!!
生产部考勤的管理制度6
强劳动纪律的管理,特制订本考勤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2、员工必须正常出勤,不得无故缺勤,否则以旷工论。员工出勤必须由车间填写,禁止其他人员填写、考勤不得乱涂乱画,否则视为无效。
3、上班不允许迟到、早退。发现一次罚款20元/人,当月发现第二次罚款50元。
4、请假严格按请假制度执行(请假制度凡需休班者要按规定填写请假单,三天以上由经理签字,如果特殊情况尽早设法说明)旷工一日,罚款3倍当日工资
5、运转班人员,普通员工未经班组长批准禁止随意替班,班组长未经上级领导批注禁止随意替班,否则替班当事人均处20元罚款,班组长加倍。
6、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睡岗,脱岗,串岗,一经发现严格执行公司管理制度。
7、交接班时接班班组长负责查对交班人员在岗情况,有异常及时与车间联系,隐瞒不报者对接班班组长进行处罚。
生产部考勤的管理制度7
根据公司和矿委会议精神,为迎接四季度的安全大检查,确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一停四不停”人员(监控、电工、瓦斯员)执行“三八制”考勤制度;风机房、检身员、门房人员执行轮班制度。
二、凡入井人员必须执行二人同时入井,如不入井以井上工资发放,调度室安排其他工作,按入井对待。(夜班除外)
三、除“一停四不停”人员外,其他人员签到时间为早7:40—8:00,签退时间为第二天早8:00—8:30签退。
四、考勤办法以调度室盖章为准。
五、因病假或事假需请假人员,写出请假条。二天以内由调度室负责人签字有效,二天以上五天以下由值班副矿长签字有效,五天以上由矿长签字。未写请假条按旷工处理。
六、当月考勤工作结束后,调度室应将所有人员考勤汇总,并将汇总表在当月22、23、24日公示三天。
七、考勤表公示结束后,调度室确认无误,经矿长审批并存档。
八、本制度从2010年10月22日起执行。
生产部考勤的管理制度8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员工的考勤管理由生产主管负责实施。
第四条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30-5:30
第五条 迟到、早退
1、上班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六条 请销假员工请假一天至两天的由生产主管批准,两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批准,所
有请假人员都须在生产主管处备案。
第七条 病假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生产主管批准,月累计超过
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第八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生产主管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上班以前请示生产主管),如实说明原因,经生产主管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旷工
1、未向生产主管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十条 加班如公司有加班任务需无条件执行,违者一次警告,二次上报公司人事部门,并解除劳动合同。
生产部考勤的管理制度9
为加强项目部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项目部所有成员。
二、项目部考勤规定
项目部实行打卡统计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
(1)本项目部员工实行每月休息3天制度,尽量在工程不是很忙或现场不能施工作业时休息。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超过三次迟到早退扣款50元,旷工一天罚100元。
(3)迟到早退旷工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到解除劳务合同。
2、旷工:
(1)未向项目部主管领导书面申请请假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销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2)未通过批准擅自离开岗位者,项目部将进行严肃处理。
3、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两天以内的由项目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的需经工程处主要领导批准;所有的请假人员都需在办公室主任处备案,并提前一天认真写好请假条,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4、违纪处理:
(1)项目部办公室人员和各部门考勤员应认真做好登记、统计、上报工作,如有徇私或失职,经查实后,严肃处理。
(2)项目部办公室考核统计人员根据各部门考勤员工的考勤情况,依上述规定,核算员工的工资,经项目部经理审核后上报局机关。
生产部考勤的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学院的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学院教学、行政、后勤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劳动纪律考勤做如下规定:
一、 基本要求
1.1职工应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严格遵守学院劳动纪律和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1.2工作时间不准带小孩,不准做私事,不准嬉戏取闹、打架,以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
1.3全院教职工,除本学期任课专任教师外,一律实行坐班制(包括实验室、实习厂)。
1.4教师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言传身教,要按照学院规定的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和其他集体活动。教师在教学和其他活动中,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和早退。
1.5教职工不得旷工,无故旷工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
二、 假期的种类、期限和待遇
2.1寒暑假
学校每年放寒、暑假各一次。放假期间,学校仍有一些具体工作必须利用假期进行。各部门在有计划地安排并完成新学期各项准备工作和组织人员值班处理本部门日常事宜的前提下,可安排加班;寒暑假工资及地方补贴(同城待遇、生活补贴)照常发放,院内岗位津贴停发,出勤补贴停发;对寒暑假加班人员学院付加班费。
2.2国内探亲假及有关待遇
凡工作年限满一年的教职工,与亲属不在一地生活,且符合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的人员,可给予探亲假。路途遥远的,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1)已婚教职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不超过30天;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假期不超过20天。
2) 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不超过20天。
3)教职工探亲假在寒暑假享用,需探亲职工必须事先到人事处办理探亲请假手续,否
则不予报销路费。有特殊情况在非假期内请探亲假者,必须提出申请,部门同意,经主管院长批准,到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
4) 教职工在学徒、见习期间(研究生除外),不能享受探亲待遇。上述人员在上半年见习期满的,下半年可享受;下半年期满的,从下一年度起开始享受。
5)职工在工作期间(非寒、暑假期内)请探亲假,均按请事假对待。
6)符合享受探亲假条件和有关规定的往返路费(硬座)可以报销。其中: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时,本人职务(等级)工资、事业津贴、二项之和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费用由本人自理。
2.3 出国(出境)探亲假及有关待遇:
1)教职工配偶或子女如系公派在国外(境外)工作或留学一年以上的,可申请出国(出境)探亲,出国(出境)探亲假不超过三个月,如本人提出申请延期,经批准后可以延期一次,延长时间不超过三个月;教职工配偶或子女如系自费在国外(境外)工作或留学一年以上的,可申请出国(出境)探亲,出国(出境)探亲假不超过一个月,如本人提出申请延期,经批准后可延期一次,延长时间不超过二个月;未经学院批准而擅自出国(出境),或出国(出境)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2)符合出国(出境)探亲条件的,在规定探亲期内的基本工资照发,但均须在按时回校后领取,不按时回校不补发。地方补贴(同城待遇、生活补贴)、校内岗位津贴、出勤补贴停发;批准延期期间基本工资、各类津补贴全部停发。
3)符合出国(出境)探亲条件的,国内段路费报销至其出入境口岸,国外(境外)段自理。
2.4病假及有关待遇
2.4.1教职工因病请假,须持有校医出具的病假证明;校外就医的要有医院出具的证明经校医签署意见,并办理请假手续。生急病的教职工,未能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待病情缓解时,要补办请假手续。见习期人员在此期间病休的,其见习期延长。
2.4.2休长病假(三个月以上)或患传染性疾病的教职工病愈后要求上班者,需个人书面申请,出具医院证明,交学院卫生所审批后,试工三个月。如在试工期间旧病复发,需要继续休病假的,其病假时间应与试工前的病假时间合并计算。
2.4.3有关待遇
1)工资
①病假在二个月以内:全额发给国家规定的原本人基本工资(职务等级工资、津贴、职务津贴、综合补贴。下同)。
②病假超过二个月不满六个月,从第三个月起: 工龄不满10年的,职务(等级)工资、津贴、职务津贴发90%;工龄满10年及其以上的,本人基本工资全额发。
③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 工龄不满10年的,职务(等级)工资、津贴、职务津贴发70%;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务(等级)工资、津贴、职务津贴发80%;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职务(等级)工资、津贴、职务津贴发90%。
2)地方补贴(同城待遇、生活补贴)
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停发地方补贴(同城待遇)。
3)上述规定癌症患者除外。
4)校内岗位津贴
病假期间按《岗位津贴实施办法》执行,癌症患者可发放基础津贴。
5)出勤补贴
病假期间停发出勤补贴。
2.5事假及有关待遇
2.5.1事假
教职工原则上应利用业余时间和节假日处理个人私事,确因私事请假,必须提前写出请
假报告,经系、部、处、室领导同意后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院长批准,请事假三天以上必须经系、部、处、室领导同意后交主管院长批准,人事处备案)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校。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时,应事前以口头形式向所在部门领导请假,并征得同意,返校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凡不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无故旷工。中层干部请事假,必须经主管院长批准,人事处备案。
2.5.2有关待遇
1)工资
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每年可累计享受有资事假10天(每月不能超过三天),超出部分按无资事假处理(无资事假每天扣除本人基本工资的5%)。当月事假累计超过20天及以上的,扣除本月本人基本工资的30%,超过30天停发工资。
2)地方补贴(同城待遇、生活补贴)
当月事假超过七天及其以上的教职工,停发当月地方补贴(同城待遇)。
3)院内岗位津贴
事假期间按《岗位津贴实施办法》执行
4)出勤补贴
事假期间停发出勤补贴。
2.6婚假及有关待遇
1、婚假
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可以享受三天法定婚假。初婚并符合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的,另增加婚假12天,双方不在一地的,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教职工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一年内一次性休完。
2、有关待遇
婚假期间基本工资、地方补贴(同城待遇、生活补贴)照发,院内岗位津贴的发放按《岗位津贴实施办法》执行,出勤补贴停发。
2.7产假及有关待遇
2.7.1孕期、产假(生育假)哺乳期及其工资待遇
1)一般情况女教职工休产假,可享受90天。符合晚育条件、产后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其中产前假15天,同时给予男方3—7天的护理假。女教职工生产时,如遇难产或多生的,凭医院证明,难产可增加产假时间15天,每多生一胎增加假期15天。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2)女教职工按计划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予30天的产假;三至七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产假42天;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的产假。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3)无计划生育者,产假期间基本工资不发,一切费用自理。
4)女教职工按计划怀孕,经过医师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病假待遇的规定办理。
5)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教职工,8小时工作时间内给予2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以合并使用。
6)女教职工在哺乳期内上班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可休半年哺乳假。哺乳假期间基本工资按80%发放。
2.7.2地方补贴(同城待遇、生活补贴)
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产假和男教职工护理假期间地方补贴全额发放;产假期满,经批准后的哺乳假(含照顾假)至子女满一周岁的,哺乳假期间地方补贴发80%;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在处分期间地方补贴停发。
2.7.3院内岗位津贴
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产假期间院内岗位津贴的发放按《岗位津贴发放办法》执行,男教职工护理假期间院内岗位津贴发放基础津贴。照顾假、哺乳假期间停发院内岗位津贴。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扣发一年的院内岗位津贴。
2.7.4出勤补贴
产假、护理假、照顾假、哺乳假期间停发出勤补贴。
2.8丧假及有关待遇
(1)丧假
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教职工本人去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有关待遇
丧假期间基本工资、地方补贴(同城待遇、生活补贴)全额发放、院内岗位津贴发放基础津贴,出勤补贴停发。
2.9工伤假及有关待遇
教职工因工负伤而必须治疗和修养的,由校医出具证明可给予工伤假(根据国务院令375号文件规定工伤期间工资福利正常发放,原则上休假时间不超过12个月,如有特殊情况经研究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三、说明
1、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准而擅自离岗的,不究原因,按旷工处理。若假期不够,必须在到期前办理续假手续。未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者,也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停发工资、出勤补贴、当月地方补贴(同城待遇、生活补贴)等一切福利待遇。院内岗位津贴则每旷工1天扣发1个月;一个学期累计旷工满3天(含3天)以上,扣发6个月;全年累计旷工满5天者,扣发12个月。此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旷工者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2、教职工因打架、斗殴等造成的病假一律扣发工资、各类津贴,医疗费由本人承担。
3、教职工在请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其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和福利待遇,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4、教师在不影响教学工作的情况下,因事离开南京市区的,无论有无课务,都必须向本部门办理报告手续。
5、请假期间如遇到节假日、双休日,假期天数应连续计算。
6、各系、部、处、室,应指定责任心较强的考勤员认真负责地为本部门作好考勤记录,将每月考勤表在次月5日前报送人事处。并望全体教职工认真贯彻执行考勤制度,部门负责人应加强监督检查,若有弄虚作假,将扣除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当月岗位津贴。
7、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文件执行,我院以前发文中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8、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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