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后勤资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10 19:05:37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后勤资产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后勤资产管理制度(通用1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后勤资产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学校后勤资产管理制度1

  为了保证我院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本院财产管理,保护国家财产的完整和安全,使财产的购置、保管有章可循,使物尽其用、家底清楚、手续严密、帐实相符,促进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延长其使用时间,为学院节约资金,特制定我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部门负责、分工管理、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做到购置有计划、有论证、有审批,验收有标准、使用有责任,购进、领用、报废、报损手续完备清楚,保证帐卡记录健全,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同时加强固定资产的定期维修和经常维修,健全各项使用管理制度。

  二、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副主任由主管院长担任,办公室设在总务处,主任由总务处长兼任。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

  1、审批固定资产建设、购置计划;

  2、审批固定资产报废、报损;

  3、处理固定资产盘亏(盘盈);

  4、审批固定资产的调出或划拨。

  (二)、学院设总保管(总务处管理人员)和分保管(各处室财产管理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调拨、登记、检查和维修等工作。财产使用处室负责财产的日常保管和维护,分保管是各处室的财产管理直接负责人。

  (三)、总务处是学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单位,其职责是:

  1、负责全院固定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等工作;

  2、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产权管理,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使用标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学院固定资产总帐、分户分类帐的登记管理工作;

  5、负责办理学院固定资产的调剂、调拨、转让等具体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丢失、损坏、报废的报批及帐务处理工作。

  6、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固定资产的`范围

  1、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一般设备。

  2、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专用设备。

  3、单位价值虽然不满以上2条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图书馆的图书及电教器材不论金额大小,一概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四、固定资产分类:

  固定资产分为七类:

  1、房屋和建筑类:其中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学业务用房、住宅、师生食堂、锅炉房等。建筑类包括:地下通道、道路、围墙等。

  2、交通运输工具类:包括汽车、电车及各类非机动车辆。

  3、专用设备:包括教学仪器设备、微机设备、语音设备、电教设备等。

  4、一般设备:包括办公设备、家具类设备、通讯工具等。

  5、文物和陈列品:如古物、字画、纪念物品等。

  6、图书:包括图书室收藏和使用的图书和报刊合订本。

  7、其他:前6类未涉及的固定资产。

  五、固定资产的具体管理办法:

  (一)、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1、按照现行会计制度设立帐户,由财务处和总务处分别建帐进行帐务处理。财务处会计建立财产价值总帐和分类明细帐,总务处总保管建立财产价值数量总帐和分类明细帐,各处室分保管设价值数量分类明细帐。清查核对的程序是分保管将自管实物与帐核对,做到帐实相符。然后,分保管与总保管帐帐核对,做到帐帐相符。最后,总保管与会计帐帐核对,做到帐帐相符。

  2、对于职工办公室、宿舍和学生教室、宿舍使用的财产,均采用财产使用卡予以登记、控制,定期将实物与卡核对,保证财产的完整、完好。

  3、对低值易耗品出、入库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核算。并及时填写登记册。

  (二)、新增固定资产:

  1、新增固定资产必须有计划和可行性报告,并且报请学院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然后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办理采购事宜。

  2、新增固定资产的.计价标准必须正确、合规。

  ①、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计帐;

  ②、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帐;

  ③、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帐;

  ④、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帐,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⑤、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价值的,按照估价入帐;

  ⑥、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帐;

  ⑦、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帐,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⑧、用外币进口的设备,按当时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加上国外部分的运杂费及其它费用(外币应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再加上支付的关税、海关手续费等计价入帐;

  ⑨、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⑩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按原值入帐。

  3、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固定资产帐面原值:

  ①、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的;

  ②、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

  ③、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

  ④、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

  ⑤、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的。

  4、新增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合法,帐务处理必须正确。

  5、总保管负责固定资产的入库验收和日常使用管理工作。对于大型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总保管和分保管要会同有关专业人员,在财产主管的领导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填写“固定资产入库单”,固定资产入库单上必须有主管领导、会计、总保管、分保管、交物人填字后,才能记入固定资产帐,没有固定资产入库单会计部门不予报销固定资产支出费用。

  (三)固定资产的减少

  1、清理、报废固定资产必须论证,审批手续必须完备,作价要合理,残值变价收入要如实入帐。严禁固定资产先报废,后办理报废审批手续的做法。

  2、投资转出或出售固定资产,必须严格审批,经学院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市场价格,结合折旧办法正确作价,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转出或出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盘亏固定资产,根据实际情况,查明原因,报学院资产管理委员会处理,然后作减少帐务处理。

  4、固定资产的报废(损)处理:财产管理人员及时向资产管理委员会上报报废、报损单,资产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后,总保管、分保管及会计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审批意见,做固定资产减少帐务处理。

  5、对于已报废的物品要单独存放,定期集中统一处理。

  (四)固定资产的调拨、借用

  1、确因工作需要,部门之间固定资产及公物需要增减,一律通过学院总保管填写调拨单,并及时调整公物使用卡,使帐物相符,会计部门、总保管和分保管凭审批后的调拨单调整帐目。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将本处室的固定资产及公物(包括钥匙)随意调拨或转借,也不可将别处公物随意取用。

  2、正常开展业务由保管人员合理借出,并及时收回,妥善保管。

  3、院内借用公物,部门主管负责管理,校外借用公物分别由主管业务的处长初批,报主管财产院长批准后方可借给。

  4、离退休及因工作关系调动的教职工必须交清所借用的全部固定资产及公物后,财务部门方能办理工资手续。

  5、钢琴、电子琴、放相机、电视机、数码相机、录象机等一千元以上的固定资产,一律不予外借。

  6、收回借出公物时,保管人员要检验其有无损坏。

  7、凡是保管人员在业务范围外私自借出的公物,要追究其责任,如有损坏丢失的应加倍赔偿,并给予批评教育。

  (五)固定资产的维修:

  固定资产的维修,实行定期保养和日常维修相结合的办法。日常维修由总保管报财产主管及财务主管审批,视其情况进行维修,大型维修要报有关部门批准,必须有计划、审批单、填制维修合同。零星用工必需实行派工单制度,派工单必须经财产主管及财务主管批准,才能核报维修费。

  (六)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1、固定资产每学期全面抽查一次,年度全面清查一次,由学院有关领导、财务人员、总保管和分保管负责进行。

  2、在清查过程中,如有盘盈或盘亏应及时查明原因填写盈亏表,报学院资产管理委员会进行处理,根据增减分别登记固定资产帐。

  3、因管理人员工作失职丢失固定资产根据《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进行赔偿。

  4、固定资产保管员的手续移交由会计部门和总保管负责,总保管移交由会计部门、主管财产院长负责监交。移交清册经移交、接交、监交人签字后生效。

  学校后勤资产管理制度2

  第一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及分类

  第一条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含捐赠),凡产权属于学校的所有固定资产,都要按规定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入账,集中管理。

  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定为固定资产:

  (一)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

  (二)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品,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如图书、办公桌、文件柜、铁床、课桌、椅、工具用具等。

  (三)房屋及构筑物。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分类:

  (一)不动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各种设施等。

  (二)专用设备:指直接用于教育教学的各种仪器设备、电子设备、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办公事务用的家具设备包括:文印设备、交通运输、行政办公设备等。

  (四)图书:包括图书馆、资料室藏书和保存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各种重要电子资料。

  (五)其它资产:包括家具、床上用品、服装等。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管理体制及机构

  第四条全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根据隶属关系和业务特点,设校(总务处)、处(部)固定资产管理单位,组成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管理队伍,形成固定资产管理网络。

  (一)在校长领导下,学校一级由主管副校长及总务处行使职能,负责固定资产总体管理(计划、购置、使用、维护维修报废),总务处直接管理学校房屋建筑、公用设施、各处(部)、服务部等财产。

  (二)处(部)为二级管理单位,并设一名兼职人员管理所属固定资产。各处部负责人是责任人。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职能部门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及有关制度、规定。

  (二)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清产核资、及实物账册的管理,并监督固定资产的验收和入库工作。

  (三)负责全校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工作,并对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统一调配,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果。

  (五)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拆除、改装和报废等工作。

  (六)对实物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对工作,做好增减登录,做到账实相符。

  (七)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体系,并为上级部门做好统计报表工作。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购置、审批、验收及入账

  第六条购置。全校固定资产的采购,统一归后勤处管理,本着经济适用的原则,各处(部)在购置固定资产前,编制固定资产的购置计划,填制《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纪检、学校财产(管理员)等的签名,按学校《物品采购制度》规定购置。

  第七条验收。所有购置的固定资产,严格按出入库登记管理,对招标批量采购直接进入使用部门的财产,事后也必须完美出入库手续,总务处要监督检查使用和发放登记情况。

  (三)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填写《学校固定资产入库单》和《学校固定资产领用单》时,所有项目必须填写完整、准确,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一定要与产品说明书一致,学校总务处检查执行情况。

  第八条入账。凡产权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都必须到总务处登记,到财务室办理有关固定资产的入账、登记手续,不得账外滞留。

  (一)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在报销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学校固定资产入库单》、《学校固定资产领用单》、发票和供货方提供的购置清单;

  (三)各单位不按以上程序办事,或提供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的,或购置价格明显过高时,总务处会同财务室有权不予办理出入库手续和报销手续,擅自办理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九条建立固定资产账目管理体系。后勤处负责建立全校《固定资产总台账》《固定资产分处(部)明细账》,各处(部)要有《固定资产登记簿》,库管员建立《出入库登记清册》。

  第十条建立对账制度。建立并不断完善各处(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账制度,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一)总务处的账目每年对账一次,各处(部)每学期对账一次,也可不定期与各使用单位核对账本,并督促、检查各部门资产使用情况,保证资产的完整性,从而保证总分类账户核算的正确性和账目登记的统一性。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调拨及维修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是指人员调动后固定资产随之在学校各处室之间发生的移动。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校内互相借用,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借用的固定资产必须按期返还,如有损坏或丢失,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凡涉及学校内部两个使用部门之间的调拨,都要办理有关调拨手续,并且变动部门和总务处须相应调整账目。

  第十四条对长期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后勤处有权进行调拨,回收库存管理。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未经学校许可不得私自出租或出借,一经发现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维修,能自行修理的都要自行修理,不能自行修理的,由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请单》,主管领导批准后总务处安排人员维修。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处置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的处理(报废、报损、丢失、积压、拆除、调出等),执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严格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各部门固定资产的拆除、报废和处理应填报《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集中统一办理有关资产处置审批手续,资产处置后,填写固定资产处置清单,总务处和财务室根据清单和实际交易价格分别调整有关账目,各使用单位也同时做好有关账务处理。

  凡擅自处理固定资产者,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对严重侵害国有资产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必要的经济处分,同时由有关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所引起的收入,如外借资产的一切收入所得,资产有偿调拨的所得收入,闲置、多余资产变卖收入、赔偿收入(含投保资产的保险赔偿金、责任个人赔偿费用)等,报废资产残体的收入,一律上交学校。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如丢失、损坏或发生事故,各单位必须立即查明情况,及时上报总务处,并在查明原因后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各处(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都要落实到人(兼职)、规定其职责和管理权限。

  第二十一条未经学校领导和总务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学校的固定资产作为它用或相互转用。凡固定资产需出校时,须持有总务处开出的出门证,校门卫方可允许出门。

  第二十二条工作变动或退休退职在离开前,应及时交清自己以前使用或管理的各种设备,完善手续。

  第八章固定资产清查

  第二十三条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第二十四条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第二十五条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毁损处理原则。

  (一)因管理人员不遵守规章制度,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按资产原值赔偿。

  (二)因个人责任造成损失的,个人应承担全部赔偿。

  (三)对毁损、丢失的固定资产,所在处(部)须立即上报,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四)对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出售、报废、报损固定资产的行为,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处室负责人的责任外,还要赔偿损失。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篇7

  为了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学校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由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组织学校固定资产清产和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2、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各部室管理员应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检测或者修缮,确保完好和使用。

  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对外出租或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出申请,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并且按照管理规定具备手续。收回时进行勘验。

  学校固定资产实行每期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开学初登记,中途检查,学期结束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个人的奖励,并且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3、固定资产检查与清理

  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清查和部分清点。由于这项工作量大、面广,一般在学校年终前面清查一次,也可以每学期进行一次部分清点,年终清理可为年终结算提供依据。

  没学年末,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总务主任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清理,要见物对账,按账清物,清理要有计划地进行,时间、人力要尽可能集中,清理完毕,应做细致的分类、统计、核实,账目核对要准确地核对增减,并编制财产清册,在账目核实后,要及时调账,并填报财产增减表。

  学校后勤资产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保障教学的顺利进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的资产是指本校占有的、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学校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学校购置的资产,局拨投入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学校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家具用具和植物等;低值耐用品,是指单位价格在200元以上(含200元)而低于500元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物品。

  第三条 :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总务处实行归口管理。其主要任务是:

  1、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的使用;

  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学校产权完整的职责;

  2、根据职责,组织实施学校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

  3、负责全校物资采购与报废等计划的综合平衡、计划变更与实施、对基建项目实行申报竣工后报请有关方验收;

  4、负责学校资产的清查、登记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学校资产的帐、卡管理,做到帐卡、帐帐、帐实三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四条 :分级管理机构与管理范围。学校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实行三级管理制。

  总务处为学校一级管理机构,在总务部门领导下负责规划、协调、管理学校资产。校产室为二级管理机构,安排兼职校产管理员,按分管权限做好每年计划的申报与落实,并进行日常管理。即对实物资产分类编号,设专门帐、卡予以登记,对大型、贵重、精密仪器专用设备按单件(台)建立技术档案。对各类资产的存量,增减变动分布等情况,及时,准确如实登记。做到家底清楚,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加强流动资产的管理,对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帐、物管理。各分管财产的保管员每半年核对一次库存情况。学校各组室为三级管理部门,分别管理好组内的资产。

  学校各相关人员归口管理各类专用资产。分别是:财产保管员负责学校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和家具用具等方面资产的管理,各类仪器设备和低值耐用品方面资产的管理;图书馆负责所有图书资料方面资产的管理;各资产使用部门均为三级管理机构,对所使用的资产进行具体使用保管。各使用部门要加强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设备要定专人管理。操作人员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完好。

  第二章采购制度

  第五条 :物资采购坚持计划采购的原则,杜绝物资采购的随意性和无序性,尽可能发挥资金与设备的使用效率;凡无计划均不得进行物资采购。

  第六条 ;采购计划制定采用先下后上,上下结合的程序。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先提出书面报告,定期集中报总务处,由总务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后,报学校领导审核。

  第七条 :凡因原计划遗漏、临时急需或计划用途变更,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到总务部门办理追补计划或计划变更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除局拨外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由总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由使用部门和教学管理部门拟出购置计划草案;由总务部门综合平衡报校长审核。

  2、行政设备、设施,首先由使用部门提出初步计划,再由总务部门综合平衡报报校长审核。

  3、低值易耗品亦采取集中采购的原则。各部门所需要的低值易耗品按计划额度(或指标)及使用进度,由总务部门在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定期采购,批量发放,争取做到零库存。

  4、大型设备的购置及重大建设项目须经充分论证,报局审核。

  第三章资产登记与建帐

  第八条 :各类资产必须坚持“谁经手形成谁负责入库”的登记制度,即资产在形成之后,其经手形成的部门或个人必须及时到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验证、登记、建帐(卡)手续。

  第九条 :学校财务部门凭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验证签章,给予付款结算。

  第十条;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会签后的有效凭证,进行学校资产登记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

  第十一条:学校各资产使用部门应认真建立并做好本部门所占用学校资产的流水帐和分类明细帐。

  第四章资产的使用及处置

  第十二条:资产使用部门对其占用的资产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使学校资产在规定的使用时限内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若出现难以修复的故障,应及时呈报总务部门安排专人修理,恢复其使用功能。

  第十三条:资产使用部门对其占用的资产不得自行转让,出租、出借。如有多余闲置不用或不需用资产,应主动报告总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剂,资产管理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办理资产的调拨、无偿调出,有偿转让,出租、出借等手续,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学校财务室。

  第十四条:学校资产个人不得长期占用。教职工在校内调换工作岗位,必须向总务部门办理清交手续;调出学校时,应如数归还所占用的学校资产,没有所在部门财产管理员和总务部门的共同验证签字,人事部门不得放行。

  第十五条:学校资产实行优化配置原则。为提高资产利用率,充分发挥其使用功能,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对各类资产统筹安排,合理分配。

  第十六条 :资产处置的形式无偿调出、出售、报废、报损。学校资产在正常情况下,使用寿命已到确已丧失效能的;质量太差或损坏至无法修复或无修理价值或市场缺少主要零配件不能修复的;由于某种原因已丧失使用价值的能源消耗或污染环境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又难以改造的可申请报废。

  第十七条:资产处置程序

  1、由使用部门提出处置申请。

  2、资产管理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3、报校务会审核;再申报局基建站有关部门审核。

  4、回收残值上缴财务,核减固定资产。

  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学校资产丢失和损坏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按损失额的一定比例由过失人赔偿。

  第五章资产清查与报告

  第十八条:各资产使用部门对其所占有、使用的学校资产每年要自行清查一次,核对帐(卡)物相符情况,并将自查结果归口上报各二级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学校二级资产管理部门对其归口管理的资产实行报告制度,按规定的报表格式和内容如实填写资产变动情况表,经与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按时报送资产管理处。

  第二十条:资产管理部门对报表进行逐项核实汇总,最终编制出学校资产统计报表呈报校务会审核。

  学校后勤资产管理制度4

  1、资产责任人因工作调动式因故离职,必须与接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与调动

  2、办理资产移交时,资产责任人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安成已经受理的记账、登记工作

  (2)整理移交有关固定资产明细账薄等各项资料,对尚末办理完成的事项要求写出书面材料。

  (3)在帐册封面上注明移交日期。

  (4)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指定监交人负责交部门财产责任人移交,由部门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监交。资产管理员移交,由学校派员监交,总务主任和主办会计参加监交工作

  (5)移交人员要按照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逐项核对点收,对固定资产等财产物资应逐件清点,如果不符,接替人员有权拒绝接收,移交人员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6)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均需在移交清单上签名式盖章并在移交清单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单页数以及需要证明的问题和意见,移交清单一般应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7)不准封包移交,封包接收,也不能重造账册。

  3、前任移交的问题,后任有责任协助清理,原资产责任人调离仍必须对原单位式个人管理的资产负责,有责任配合说明资产的去向或追回流失的实物。任何人不得以调离原单位或原岗位或不在负责该项工作为由不配合资产管理工作。

  学校后勤资产管理制度5

  一、财产的购置

  1、财产的购置必须提出申请计划,逐级上报由学院批准,统一采购。

  2、申请计划必须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全面考虑统筹安排,精打细算,力求节约,提高计划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新购买的资产或物品,经验收清点后,在凭证上签字。

  二、财产的保管、领借、检查与赔偿

  1、各部门有计划领取物品,并及时登记。

  2、各部门所有财产,统一编号造册登记,分部门保管使用,离校时按交接管理方法交接,清查财产。

  3、学院内财产定期检查,凡人为损坏,视其实际情况折旧或按原价赔偿,凡因失盗损失的,视其责任大小情况,由学院商量后作价赔偿或报销处理。

  4、领借物品必须在领物本上签字,归还时注销,保管员要认物不认人,借物签字不漏记。

  5、宿舍、教室的财产,实行包干管理,如有损坏,由直接损坏者赔偿或共同承担赔偿。

  学校后勤资产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学校的资产管理,杜绝浪费,节约开支,培养师生爱护公共财务的良好习惯,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固定资产,房屋的固定配备和清洁用具、资料电器、录音、录象、磁带价值不限。均属本制度管理范围。

  二、学校资产由总务部门专职人员及各办公室专人管理,清理查点,登记造册,安排使用。

  1、记好两本资产帐:固定资产总帐,固定资产分类帐。

  2、资产使用,根据学校行政领导意见及各科老师所需和条件的可能进行安排。

  3、每年暑假清点一次,漏帐的资产要补记入帐,同时会计一定要把好记帐关及审批制度,报废报损要办理注销手续(需经严格的行政审批手续,方可注销)

  三、资产的计算,一般按原价记帐,无原价的全部估计记帐,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维修等其他费用不记入资产原价。

  四、资产原则上不出借,如需借出,需经领导审批,外单位借用资产,一律凭单位介绍信经同意后,方可借出,同时要适量收取一定的折旧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贵重物品概不出借。

  五、外单位借用教室、会场等必须收取租金,本系统按实际情况酌情收费。本校教师借用须经领导同意,酌收费用。

  六、本校教职工借阅图书,根据图书馆管理条例处理。但期末需全部归还,外单位人员一概不出借图书。图书清理和赔偿按图书室规章进行。

  七、固定资产的购置,根据学校财力和教学需要,大件由各部门提出申请,交总务处编排计划,开列清单,报校长室审批,方可购买。

  八、教室及办公室财务实行责任保管制,教室保管由班主任负责,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专用教室及团队等室与教导处联合另订器材管理使用制度,公物除正常损坏,如有人为损坏,按赔偿制度照价赔偿并教育。

  九、有关校舍校产管理和维修、物品领发和出借,公共财务损坏赔偿,应有总务处负责,并订出相应的管理制度。

  十、学校物资出门,需由总务处同意,否则门卫有权阻止。

  十一、配备教室用品按常规由总务处统一发放,学期结束各班要妥善保管或交总务处统一保管。

  十二、每年暑假,学校对各教室、办公室进行维修。修理费由学校负责。

  学校后勤资产管理制度7

  一、总务主任岗位职责

  总务主任是校长管理总务工作的主要助手,在分管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的总务工作,为教学工作服务,为师生员工的生活服务,具体负责学校的总务工作,为教学工作服务,为师生员工的生活服务,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学年及学期计划,制定并实施总务工作计划,经常对照检查,定期总结工作,学校各项后勤工作制度。

  2、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健全财务制度,节约开支,使有限的经费发挥较大的效益,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学校财务管理。

  3、负责组织教学用品的采购和供应;按计划订购和发放师生教学用书、课本、作业本以及教师办公用品,并负责购买图书、资料、教具仪器、体育器材和医疗用品。

  4、订阅校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维修好校舍设备,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和校产的登记、添置和维修,督促师生执行校产的使用和保管制度,建设管理好学校多功能室,对外出物品签发出门单。

  5、美化、绿化和净化校园,负责组织和管理学校环境卫生工作,为教学提供安静、舒适的环境,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6、关心师生的生活,协同工会搞好师生的生活福利,办好食堂,管好公共福利事业,逐步改善教师学习、工作、生活条件。

  7、负责总务处教职工员工的管理和考核,加强后勤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搞好卫生保健工作。

  8、加强学校基建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质量第一、安全第一。

  9、做好学校水电管理工作。

  10、合理配备学校的季节性临时工,保证各岗位工作的高效率。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2、副主任协助正主任开展工作,并分工负责有关工作,总务主任不在学校时代行其职责。

  二、总务工作管理制度

  1、认识规律,保证供应。

  2、强化法规,有效控制。

  3、勤俭办校,开源节流。

  4、完善管理,服务至上。

  5、合理用人,做到人尽其才。

  6、善于理财,做到财尽其效。

  7、科学管物,做到物尽其用。

  8、珍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9、抓好信息,畅通各方渠道。

  三、卫生保健员岗位职责

  1、贯彻<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提出学年的学校卫生工作计划,并负责执行过程中的检查和总结。

  2、树立以人性化管理的服务意识,对师生中的偶发急病,应随喊随到,及时处理;需转送医院的,要陪护前往。

  3、贯彻预防为主的医疗方针。经常向师生宣传卫生常识和季节性、传染性疾病的预防知识;培训好班卫生员;督促师生搞好环境卫生、个人卫生,注意教室的采光和照明设施,抓好眼保健操,预防近视;指导学生定期服药,防止蛔虫等寄生虫病,积极防止和坚决扑灭疥疮等疾玻

  4、负责学生的身体健康检查。建立和保管学生的健康档案,掌握研究学生的健康状况,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及时向班主任汇报患病学生的情况,建议在学习、劳动和生活上给予应有的照顾 。

  5、利用讲座、电教等多种形式,向学生进行青春期生理卫生常识的教育。特别要做好女生经期的卫生指导工作;协助学校做好教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

  6、经常检查监督食堂卫生和教学卫生;对危害学生健康的现象有责任进行劝助直至报告校长出面制止。

  7、努力消灭蚊、蝇孳生场所,消灭虱子、臭虫。

  8、负责采购药品,帐目要清楚;妥善保管药品和医疗器械;严格消毒,严格按药物和剂量使用药品,杜绝医疗事故。

  四、校产专管员职责

  1、严格执行财产保管制度,为学校管理好财产。

  2、认真做好财产登记工作,并认真记好财产帐,做到字迹工整,无涂改现象,数据正确。

  3、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对调拨或自购物品,先按据验收,进行分类,记入分类账、总帐,并在发票后签好名,然后调入各室、库,并要求各室记好明细帐,做到帐帐相符。

  4、每学期对各室的帐目查对和结算一次,并向总务处作一次汇报。

  5、严格执行报损报废制度,做好损坏或破旧无用物品和仪器的报损报废工作,并做好退帐手续。

  五、事务员(采购员)工作职责

  学校事务员(采购员)在总务主任领导下,负责一般事务性工作和采购工作。

  1、不断钻研、不断学习、精通各种仪器、设备、用品的性能和用途。

  2、树立为师生的服务观念,待人热情,态度和蔼、及时办理,服务周到。

  3、负责全校有关物资采购和运输工作(指可以个人负担的)。

  4、要凭批准的请购单采购物资不得擅自采购。在采购前,应广泛听取使用部门的意见。购置物资时,要精打细算,注意质量,不符使用者要求应予退货。

  5、采购物品应及时报帐,发票与实物相符,同时交财产管理员验收。

  6、事务员是总务处的内勤人员。事务工作与财产管理员的工作必须密切配合,要全面负责校舍设备的安排和修缮等管理工作。

  7、负责文教办公、劳防用品及清洁用具的领发管理,登记等事务性工作。

  8、关心学生学习和教师工作环境的改善,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合理地安排好教学用房、生活用房和一切设备,主动安排好各种集会、突击活动的场所和设备等物质条件,以保证教学、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9、完成总务主任委派有临时性、偶发性、突击性的工作和本室清洁卫生工作。

  六、食堂内部管理制度

  1、加强食堂内部管理及经济核算,力求做到饭菜多样化,价廉物美,经济实惠,为广大师生服务。

  2、食堂采购蔬菜,鱼肉类等物品,须有两人同时操作,一人付款,一人记帐,所购物品有管理员根据发票上物名、数量、单价进行验收,各类单据上要有经手人、验收人及总务处分管负责人签名,方能报销。

  3、严格食堂饭菜核价制度,食堂管理员根据当天市场行情,按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进行核价出售。

  4、食堂未煮熟的食品须经管理人员和分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出售。

  5、食堂炊事员和管理员进行轮流值班,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处理好食堂内一切事务。

  6、食堂人员每天购饭菜,实行记帐制,本月底结算,并要克服多吃多占的不良风气。

  7、食堂会计、出纳对食堂往来、帐目结算清楚。做到:每周一评,每月公布一次。

  8、食堂仓库管理员,应该把好仓库钥匙,货物进出手续健全,并认真做好往来货物的`进出仓帐。

  七、广播管理员岗位职责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熟悉广播设备的用途及使用方法,胜任广播器材简单的维修,保护设备的安全。

  2、广播器材(包括录音机、磁带、唱片、麦克风、扩大器、喇叭、音响等)要分类编号妥善保管,建立广播器材账本,做到账物相符。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外借。

  3、负责学校集会和重大活动(如纪念大会、报告会、运动会、庆祝会等)有线广播的安装、播放、拆卸工作,做到随叫随到。

  4、负责每天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的播放工作。

  5、由于器材损坏且未及时向主管部门申报而影响学校活动的开展,学校将追究责任;属正常消耗性损坏,必须及时填报报废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及时增补。

  6、播音室不准外人任意出入,除播音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在播音室住宿,播音室内,不准用任何炊具烹煮食物,不得在播音室内就餐。

  7、注意播音室卫生、机件上无灰尘,房间要每天打扫,箱柜要经常擦抹。

  八、水电工岗位职责

  1、认真做好学校水、电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管线通畅。发现故障,及时维修、调换,确保正常的用水用电。

  2、周一至周五,每天不少于一次巡视,对水、电管路运行状况作好记录。对维修情况作好记录。使学校的水、电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3、对室内外和公共场所的电线、插座、灯头、开关及其他电器设备,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要避免和防止因电器设备有明显问题而发生触电或断线伤人等事故。

  4、保证屋顶储水和厕所水箱不漏水。对各处水龙头,要经常检查维修。对全校电铃,要经常进行检查维修,要保证音响正确,效果良好。

  5、加强对水电材料的管理,坚持领用登记制度,避免浪费,做到帐目相符,负责对用户水电用量的统计登记工作。

  6、初冬时节,要安排时间做好自来水管路的保暖防冻工作。

  7、对学校电风扇、空调设备做好养护工作。

  8、做好领导布置的临时性工作。

  九、锅炉房管理制度

  为确保锅炉房安全,正常运行,特订下列规定:

  1、贯彻执行劳动人事部门颁布的<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锅炉正常运行;

  2、锅炉房设计资料应保持完整,每年一次定期报市检验所进行检验,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3、设专职或兼职管事管理员(报劳动局锅炉处备案),切实做好落实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机构下达的安全指标。

  4、司炉工必须经市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在取得相应类别的司炉操作证后,才能独立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5、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定接班制度,安全保卫制度,清洁卫生制度。

  6、如果锅炉发生故障事物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局锅炉处报告,待处理后方可作用。

  十、清洁工岗位职责

  1、每天对包干区内的.厕所盥洗室、走廊、楼梯等公共部位清扫,做到干净、清洁。

  2、每天对包干区内的办公室、会议室打扫干净。

  3、每天对走廊、楼梯、厕所地面用拖把拖一次。

  4、定期对公共部位的墙体清扫灰尘,确保墙面清洁。

  5、负责会议室的会前、会后清洁工作,确保会议室的整洁。

  6、做好领导布置的临时性工作。

  十一、绿化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校园内的绿化管理工作,平时做好施肥、除草、灭虫、浇灌、整枝、保暖等工作。

  2、管理好学校的花圃,根据不同季节,培植好盆景和花卉。

  3、对学校重要部位及办公室、会议室提供必要的花卉盆景,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好学校一些重大活动的场景花卉盆景的布置。

  5、对学校的绿化要不断优化和美化。

  6、认真做好领导布置的临时性工作。

  十二、门卫岗位职责

  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有利于学校工作的顺利开展,特作如下规定:

  1、门卫人员必须坚持常备不懈的斗争观念,严防外来人员的捣乱破坏,如遇上述情况应严肃加以制止,无理取闹者交派出所处理。

  2、闲人不准入校,来访来客先向门卫人员办理登记手续,经门卫人员许可,方能入校。

  3、上课时间,学生不能离校,如遇特殊者,必须持有班主任批准的假条。

  4、学校财产、建筑材料等物资出门,必须出示出门证。

  十三、食堂工作人员岗位制度

  1、轮到当班人员早上五点到校,准备早餐及各办公室和学生开水,下午开好晚饭以后方可下班。

  2、不当班人员早上七点到,做好各类菜的切洗工作,中午开好午饭并搞好清洁卫生方可下班。

  3、做好点心,为广大师生服务。

  4、食堂管理人员把好质量关,购进各类菜进行验收,并根据不亏损、不盈利原则核算好当天每类菜的价格。

  5、食堂会计及时结算当天伙食收支帐目,做到天天清、月月结。

  6、凡是不合格菜、变质的菜,坚决不出售。

  十四、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本校教职工、学生及临时工的自行车,一律存入车棚内。禁止乱停、乱放。

  2、外来机动、非机动车辆入校时,必须按规定地点停放整齐。

  3、教室和走廊、办公室、工作间不准存放自行车。

  4、严禁在校园内骑自行车,学生上下学不准骑摩托车、三轮车、助动车、电瓶车。

  5、凡违反上述规定或不听从管理人员劝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理。

  6、门卫室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监督、纠正违章。

  十五、会计人员工作职责

  会计员在总务主任领导下,负责学校的会计工作。

  1、学校会计应根据会计制度和学校会计工作的任务负责统一管理学校全部会计工作。

  2、学校会计应当事先收集、提供编制财务预算计划的有关资料,并参与编制和严格执行上级批准的学校财务预算计划。合理地供应资金,并监督节约使用,检查资金的使用效果,以促进少钱多办事,使事业计划与行政任务得以顺利完成。

  3、学校会计应当熟悉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带头执行并做好宣传督促工作。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收支或手续不全、凭证不实的有权拒付,并及时报告总务主任或校长处理。属于明显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必须坚决抵制,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4、根据政策规定,遵守各项收入制度,积极组织有关收入。经常检查和防止设立“小钱柜”,对各项公款及收入保证及时足额入帐,按时完成上缴任务。分清资金渠道、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正确合理安排和管理好各项预算外资金。

  5、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各种会计帐册。做好算帐、记帐、报帐、用帐和预决算的编制等具体工作。做帐时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书写整齐、登帐及时、日清月结、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6、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每月、每季、半年、全年)检查,分析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总结单位预算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及时提出建议。

  7、定期核对固定资产、教学及其他主要设备。做到帐物相符、帐册相符、帐实相符。

  8、学校会计对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来本单位了解检查财务会计工作,要负责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学校后勤资产管理制度8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深圳市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范围和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设备仪器、交通工具、家具用具等。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在的大批同类物资,不属于固定资产,由学校加强实物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钢琴、电子琴、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七类。

  二、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职责

  (一)校长的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校长对我校国有资产管理负完全责任。严格管理、有效使用、保证财产安全完整是校长任职期内重要的经济职责,也是审计和考评的重要指标。

  2、固定资产管理是学校重要的经济岗位,校长当任用德才兼备、认真负责、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的管理人员,不得聘临时工担任保管员。

  3、组织建立有效的内部财产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并有正常途径了解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相关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以保证其管理意图的实施。

  4、协调、处理财产管理的重要问题,处罚或处分违规违纪、玩忽职守的有关责任人。

  5、校长可以亲自主管财产管理工作,也可以书面授权其他负责人代理行使该管理职责,但应当对其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

  (二)管理教师的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管理教师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组织管理责任。

  2、在校长授权的范围内积极主动做好固定资产的计划、购建、验收、分配使用、维护、清查、报废等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3、拟订有关制度、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执行制度及规程。

  4、建议任用认真负责并具有专业基础的财产管理人员并指导其工作。

  5、经常检查单位财产管理各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汇报,对单位财产负具体组织和管理的责任。

  6、校长授权的其他管理职责。

  (三)报账会计的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按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报销工作,对入账财产的验收、领用、调拨、盘点等单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告知财产管理员纠正。

  2、每年十一月份为单位的财产清查月,在财产清查中,报账会计负责与财产保管人员进行账账相符的核对工作,指导财产管理人员编制账账、账实核对单。特别是协助保管员做好与会计核算中心主管会计的对账工作。

  3、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财产管理和监督职责。

  学校后勤资产管理制度9

  一、学校固定资产应实行分工管理,做到权责统一。教学设备、电化教学设备由教导处确定专人管理,房屋、建筑物和管理用具由总务处管理,一般家具、器具在统管与分管的基础上实行定位置、定数量、定管理人员。

  二、学校必须建立固定资产的账卡制度,做到学校根据每一件固定资产的不同特点设立账卡,予以登记,使用单位或个人也要按品名登记明细账卡,以便查对。

  三、学校房屋建筑物应合理使用与及时维修保养。

  四、对学校专用设备

  一)是制定技术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检验与修理,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可用;

  二)是做到不经批准不准拆改;

  三)是专项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娴熟操作技术,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四)是主要教学设备(含电教设备)、辅助设备和动力设备等要始终保持其成龙配套的完整体系;

  五)是对精密机械仪器应制订操作规程、使用制度、维修保养与交接制度,各学科、各部门对此应组织协作共用,提高其利用率;

  六)是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设备的教育,提高其爱护设备的责任感。

  五、对交通工具应妥善维修保养,围绕教育、教学、科研和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合理使用,并建立有效管理制度,以杜绝不正之风。

  六、学校图书应设置管理部门——图书室,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使其为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防止图书资料的损坏和丢失。

  七、其他财产也应区别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管理要求。

  学校后勤资产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发挥学校财产的教育功能,保证学校财产的安全和使用,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培养广大师生爱护公物的责任意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产内容

  (一)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根据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规定: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课桌椅、图书、学生用床)等资产,也应按固定资产管理。此外,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使用期限在两年以上的仪器设备都作低值耐久品进行管理。

  (二)非固定资产

  各类办公用品、学生实验用药品、器皿等消耗品。学校正常维修购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体育教学用各类易损器材。

  二、资产管理流程图

  1、固定资产的管理流程图

  2、非固定资产的管理流程图

  三、资产的购买

  1、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增加,由使用部门提出,总务处汇总,校长室审批后,列入下一年度预算,以批准后购买。年度预算没有但使用部门又急需的办公设备,按预算变更程序申报,经批准后购买。

  2、采购计划制定采用先下后上,上下结合的程序。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先填写《物品购置申请表》,经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总务部门,总务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后,报学校领导审批后,由总务处和相关负责人购买。

  3、总务处购买的物资要及时入库。学校财务部门凭资产管理员或物品保管员的入库签名,给予付款结算。

  4、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出售单位的帐面原价、调拨价等记帐。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价值凭据记帐。

  四、资产的登记与建帐

  1、学校固定资产由总务处负责管理,总务处配备国有资产管理员一人,统一管理学校的所有固定资产财产帐,财产帐须设置总帐及按部门分户帐.

  2、固定资产管理员要根据资产购入、入库情况,按国有资产管理局的要求做好资产总台帐工作,真实准确,做到帐帐相符(资产台帐与财务台帐相符),帐物相符(资产台帐与入库物品相符)。并把各项财产移交给各个使用部门,各个使用部门也建立自己的台账,每年与总账校对一次。

  3、物品管理员要及时做好学校资产的入库工作,并做好资产领用的登记工作。保证入库帐目与出库帐目相符。如临时使用,要负责及时收回,妥善保管。

  4、各部门、班级、教职工在学校办公、教育教学所需的用品,按学校规定的标准,到服务部门、物品仓库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物品。

  5、维修工作人员从物品仓库领取资产后,做好资产领用维修单的登记工作,服务对象做好签名,明确实物的去向情况。维修工作人员对签名后的资产领用维修单要及时上报物品管理员。物品管理员要做好统计汇总工作。

  五、资产的核查管理

  1、学校的资产实行定期核查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开学初的资产管理登记情况,结合教学工作中资产的增减情况,建立新的台帐。以一个学年为单位时间,在学期末总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处室、各部门、教师个人负责的财产进行核查。实验室、信息技术管理中心、体育器材室、总务保管室等资产管理部门,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在学年末做好资产的盘点工作。

  2、资产使用者与部门对学校配备的设备、用品有责任进行日常管理,保证资产的完整,并做到与资产登记册相符。固定资产管理员定期把资产使用情况公示在校园网上,随时供责任人查看核实。

  3、教职工因工作岗位变动,资产使用人变更时,使用人应及时通知固定资产管理员,及时办理设备清交手续。教职工调离或退休时,办公室应通知固定资产管理员(包括图书管理)为其办理资产清帐手续。

  4、固定资产管理员每学期初对全校各班的资产进行登记,期末对班级资产进行验收,根据对资产的使用、保管情况,评出ABC档,供期末班主任考核量分。

  六、资产的报损、报废与维修

  1、因达到使用期限报废的固定资产和损坏不能使用的资产,使用者要及时上报固定资产管理员。固定资产管理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实登记,并及时回收、更换。固定资产管理员每年定期将学校固定资产报废情况进行汇总,经总务处主管人员检查核实,报校长批准后,填写资产报废报告单,写好固定资产报废报告,报市教育局技术装备部、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处批准后再行报废处理。

  2、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学校的一切资产。

  3、实验室、信息技术管理中心、体育器材室等资产管理部门,对报废资产要做好登记工作,并妥善保管好报废资产,在一年一度的资产核查中,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收回入库。同时保证帐物相符。

  4、总务处对各处室、部门财产要执行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维修制度。为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平时维修人员要及时维修、更换。量大、影响面广的维修集中在寒、暑假进行,确保办公、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5、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维修或更换,因失误或人为造成损坏、丢失的,应酌情赔偿。

  七、资产的借用

  1、学校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外借,如特殊需要,须经校长批准。出借时必须有书面借条,注明借用时间、归还日期。由财产保管员办理借用手续,凭总务处开具的出门单方可出校门。

  2、凡借出的公物,到期统一由批准人和经手人负责追回,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八、资产的赔偿

  1、学校资产是国家财产,为教育教学服务,学校教职员工无偿使用,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办法。对非正常损坏和遗失的公物,照价赔偿。

  2、班级资产包括课桌凳、电教、语音设备、玻璃门窗等,开学时按班级实有人数与教学需要进行配备,并对全校各班的资产进行登记,期末对班级资产进行验收,有意损坏者照价赔偿。

  3、学生宿舍中设施设备,学生无偿使用,有意损坏者照价赔偿。

  4、体育器材、实验器材、电教设备、图书、教学设施等,全校师生有责任妥善保管和爱护,人为损坏要酌情赔偿;如果丢失要照价赔偿。

  5、全校师生应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严禁随意采摘,有意损坏使花草树木致残者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6、校园内一切建筑与设施都为学校资产,每个师生都有责任爱护与保管,如故意损坏者照价赔偿。

  学校后勤资产管理制度11

  一、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1、每年要合理编制学校预算,达到收支预算平衡。

  2、严格经费收入管理,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

  3、坚决不设帐外“小金库”,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指标。严格遵守现金使用规定,不套取,不挪用现金。

  4、财政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出,不得虚列虚报。

  5、严格履行审批、报销手续,凡购买物品需要预先提出经费审批,专款专用。报销要有符合规定的手续和凭证。

  6、外出人员一定要按指定地点办事,不准借机探亲、访友、游山玩水,发现不正当的旅费,不予报销。外出丢款由个人承担。

  7、严格审查购物单据。对购买物品,要三章俱全,验收登记入帐,禁止白条子上帐。

  8、要及时上好帐,每月终了将记帐凭单装订成册。对手续不完备、支出不合理的单据要予以纠正。

  9、教育经费不准外借,如有人生活发生困难,可向工会互助金借款。财务人员如自行借款要追究责任。凡是到市内或省外医院就医的,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按经费开支范围执行。

  二、教学楼管理与使用制度

  1、班主任是教学楼使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学校要建立检查制度,落实到人。

  2、学校对各班公物实行包干责任制、财物损坏赔偿制,所有楼内财产由学校登记。财产物资正常的损坏由学校及时修理,各班要及时汇报财产物资使用的情况。故意损坏的由当事人按照学校规定赔款后修理。

  3、使用人要爱护楼内一切设施,做到:手不摸墙,身不靠墙,脚不踩墙,不在楼内玩球,不把墨水、脏水撒在墙上,不在墙上乱涂、乱画、乱贴;不准乱敲黑板;不准乱开、乱关日光灯、电视机,不准乱推、乱拉铝合金门窗,不准踩蹬楼梯扶手。

  4、各班的卫生、门窗的开启、灯、黑板等公物的使用,由值日生专人管理,班主任具体负责财产的使用保管检查工作。

  三、学校物品购买制度

  1、采购设备、物品必须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和财务支付能力,本着勤俭节约、优质优价的原则,货比三家、精心选购。

  2、采购设备、物品必须在学校年度财务综合预算范围内,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请购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交后勤分管校长审核签字后方可采购。采购价格5000元以上,除后勤校长签字外,还必须有校长签字同意;采购价格10000元以上,由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属政府采购项目的,应根据年度采购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

  3、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项目由采购部门负责询价比价,询价一般不得少于三家并填写好询价记录,推出信誉好、质量优、价位低的单位,报后勤分管校长审批确定供货单位;5000元以上项目由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供货单位。

  4、采购人员购回物品后,必须连同请购单及原始凭证,到后勤办理登记验收入库手续。属于固定资产的,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属低值易耗品的,填写低值易耗品验收入库单。总务处应严格把好验收关,对于所购物品与请购单计划不符、所购物品价格明显不合理或者存在质量问题,应拒绝办理入库手续。

  5、采购人员持请购单、入库登记单、原始发票交主管校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部门报销。财务人员应将请购单、入库登记单(记帐联)、发票收作记帐报销凭证。

  6、如违反本制度,财务人员不予办理报销手续,如采购中弄虚作假、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经办人责任。

  四、学校物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1、根据工作需要,购买办公用品及杂品。做到有计划性和适用性。并认真履行审批手续。

  2、严格按限额进行发放,坚持超支不发、节约留用的原则。

  3、除办公用品及杂品外的其它固定资产均由各部室主要负责人领取,如有丢失、损坏,应及时报告,以便酌情处理。

  4、清单所有入库办公用品,都必须一一填写入库清单。

  5、保管员必须清楚地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与清扫,必要时要实行防虫、防腐等保全措施。

  6、盘存办公用品仓库应定期清点。清点工作由总务处主任负责。清点要求做到账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查找原因,然后调整清单,使两者一致。

  7、印刷品与各种用纸的管理按照盘存的清单为准,对领用的数量随时进行记录并进行加减,计算出余量。

  五、班级物品管理制度

  1、班级物品实行管理责任制,由班主任负责组织领导,检查督促。

  2、班级由班委会指定专人监管班内各种物品的管理工作。

  3、班内的物品实行“谁用、谁管、谁负责”的办法,各种物品做到责任到人。

  4、学校由专人对班内物品进行管理,学期初登记数量,签定责任状,学期末进行检查验收。并把班级物品管理情况做为考评班任工作业绩的条件之一。

  5、学校物品必须严加爱护,损坏物品必须赔偿。具体数额,可视情节实际情况赔偿(原则是按成本计算,对有意破坏者可适当赔罚)。

  六、学校环境管理制度

  1、不准随便砍伐、挖掘、搬移树木。如确因基建修缮需要者,必须与学校联系,报校领导审批同意。

  2、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拉铁丝、拉绳或直接在树上晒衣服。不准将自行车等物依靠在树干上。

  3、不准在绿地上堆放物品、停放自行车和进行体育活动,更不准践踏草坪。

  4、不准采摘花朵、果实、剪折枝叶。

  5、不准向草坪、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杂物、吐痰、泼倒污水。

  6、不准在草坪上、廊亭内、园林桌凳上吃饭、饮酒。不准在校园内吸烟。

  7、各班定时打扫室外卫生。

  七、校园绿化制度

  1、学校每年春季要按计划购买花种、花苗,及时做好绿化工作。

  2、种植花草树木要及时浇水、修剪、培土、扶正、治虫等,要及时提供营养,保证长势良好。

  3、花坛、草坪内要保证清洁无杂物,无枯枝烂叶。草旺盛期应适当增加除草次数,修剪的杂草、废枝应及时清理处置。

  八、门卫收发室管理制度

  1、教职工及学生(学生家长)一律不准在门卫收发室逗留。

  2、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无事谢绝其他人员进入校园。

  3、各种报刊、书信、公函等由收发人员统一收发,及时送达,任何人不准乱动乱拿,如发现违章人员,门卫收发人员有权制止,并向全校师生公布。

  4、本校师生和临时工及外来人员没有领导批条,而携带公物出校的,门卫有权检查、没收扣留,不听劝阻者,经记录后,报请学校领导处理解决。

  5、门卫接班时间为教师上班前一小时上岗,教师下班后一小时退岗,中午不休息。

  九、水房管理及太空水使用制度

  1、水房管理人员负责水房物品的管理、检验工作。

  2、为师生打水提供方便,确保按时开门。

  3、经常打扫卫生,保证室内清洁。

  4、如发现有水龙头等损坏问题及时报告,学校及时维修。

  5、检查太空水厂家是否具有三证,方可接收。

  6、定期做好饮水机卫生的检查工作,防止二次污染。

  7、不许将太空水做为它用,如:拖地等。

  十、安全“四防”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顺利进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师生不受意外伤害,特制定此制度。

  1、学校应经常对师生开展教育和宣传活动,增强防火、防盗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

  2、对教职员工进行经常性电器使用和管理方面的指导,使全体员工懂得电器使用常识,增强防火意识。

  3、未经学校领导的批准,任何人不许私自使用电暖风、电水壶等非教学用电器,一经发现给予批评和罚款。

  4、学校食堂专人负责,保证人走火灭,食堂把好卫生关,严防食物中毒。

  5、冬季取暖,教师应教育学生不踩暖气片、暖气管,发现漏水及时报告,不许私自拧、堵暖气阀门。

  6、加强对值日、值宿人员的监督检查,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好值日、值宿日志,管理好护校学生。

  7、经常检查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灯等消防器材,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与清除。

  十一、安全防火制度

  1、学校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由主管综合治理的领导、后勤相关人员、各科室负责人、班主任组成,负责安全防火教育及日常工作。定期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及培训。

  2、昼夜设值班人员,值班人员按时上班。上班后不准脱、溜岗,对各部要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掌握防火措施,明确防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4、经常检查各部位的电源、电线、水源、暖气等,发现问题后及时处理。

  5、实验室、仓库等重点部位要有防范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办公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私拉电线,使用电炉子、电暖风等电器,不准将烟头、烟灰、火柴杆扔到地上。

  6、经常教育师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领导对安全工作要十分重视,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位,领导包片,重要部位要专人负责。

  7、学校领导包师生、老师包学生。消灭一切不定期安全事故发生。

  8、值班期间严紧外单位人员入校,一旦发现对值班人员严肃处理。

  9、交接班要认真做好交接手续。

  10、学校要备好消防器材,如:锹、桶、钩、灭火器、消火栓等。

  11、易燃易爆物品由库管员放在仓库保险地方,不与其它物品混放。

  12、一旦发生火警,要及时采取紧急措施。

  火警电话:119

  匪警电话:110

  十二、安全用电制度

  1、学校用电要指定专人负责,其他人不许随意动用。

  2、非管理人员严禁随意拆卸设备或带电移动设备。电器指定专人负责,其他任何人不许随意动用。

  3、管理人员应随时注意检查供电线路的可靠性、安全性及稳定性,若有故障应及时排除。

  4、人员离开时,应检查电源总开关是否切断,所有设备在无人情况下应该断电。

  5、随时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教育(特别是新生)

  6、各科室未经批准,不准使用电器取暖,不准用电饭锅、电熨斗、电吹风等非教学用电器。

  7、及时核对用电量和费用,并及时购电。

  十三、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必须向区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卫生许可证。

  2、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设施好,生产用水、个人卫生、生产用具、贮存、消毒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3、食堂的生产经营人员按规定经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4、师生用餐采用新鲜洁净原料制作,严禁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用的食品供师生用餐。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规定。师生集体用餐不得直接供应未经加热的食品,制售凉拌食品菜肴必须保证卫生质量。

  5、学校设有学生洗手、餐具清洗、消毒设备和符合卫生标准的饭菜、餐具暂存场所。

  6、学校要设专职人员负责学校师生饮食卫生的管理工作,制定详细管理方案,明确各部门和各人员职责,强化监督、检查,预防学校食物中毒、投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7、学校到指定地点购买食品,食品必有“三包”。

  十四、食堂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知识培训,掌握有关的卫生知识及消毒方法。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提高素质,学习各项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工作,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

  3、工作人员必须参加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做好本职工作。

  4、学习的有关知识要在平时工作中运用。如不能按各项要求去做,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勒令下岗。

  十五、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1、要保持厨房清洁,经常清扫。

  2、厨房用具(刀、案板、盆、筐、抹布)要做到生熟分开,洗刷干净。

  3、餐具要按规定消毒,要有防蝇、防鼠等措施。

  4、不购买和加工变质发霉的食物。买来的熟食要加热处理后再吃,要严格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5、搞好师生的进食卫生,饭前工作人员及师生要用肥皂流水洗手。

  6、炊事员要坚持上灶前洗手,入厕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操作时不吸烟。

  7、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持证上岗。工作人员每年要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及其他传染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十六、锅炉暖气管理制度

  1、雇用的司炉,必须是经过培训的持证人员。

  2、司炉工人,必须坚守岗位,不脱岗,不窜岗。

  3、严格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精心管理,随时进行维修和排除锅炉、暖气故障,保证锅炉设备的安全。保证教室温度在13—15摄氏度,确保教育教学正常进行。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前和班中不饮酒,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5、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采暖期不灭炉,不冻坏一片暖气。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6、正确处理锅炉设备及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7、要做到文明生产,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十七、卫生责任区负责制度

  1、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区。

  2、坚持每天四次清扫。

  3、保持责任区物见本色。

  学校后勤资产管理制度12

  1、学校现有固定资产,按用途分拨,交由各部门使用,专人管理。

  2、所有固定资产,要造册登记,须做到帐物相符,交由有关部门核对备案。

  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要定期检查,因年久损坏,无法修复,经管理人员填写报废单,经有关部门有关领导签署意见和批准进行极废。

  4、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凡不是因公造成的损失要由使用人员负责赔偿,属因公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按责任的大小进行教育处理。

  5、学校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一律不得随便借给他人。属特殊情况必须借用时,须经主管校长批准,属外借的,外借单位要有正式介绍信,并按时归还,如有丢失,要照价赔偿。

  6、新购置的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

  (1)新购置固定资产,必须经使用单位审定申报,经主管校长批准,然后交由采购人员购置,所购置的物品,须由使用部门验收入库入帐。

  (2)新购置的固定资产的报帐手续,须经会计和使用单位登记入帐,签署意见,交由主管负责人签证,方可报帐。

  (3)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与现有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一样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学校后勤资产管理制度13

  后勤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保障。为了加强学校后勤工作的管理,依法依规做好后勤方面的工作,促进学校的发展,特制订后勤工作管理制度如下:

  一、财务管理规定

  学校的财务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依法依归作好财务每项工作,做到规范行为,民主理财,公平、公正、透明,使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严肃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财务制度,特作如下财务管理规定:

  1、收费工作

  学校收费严格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依法依规,坚持原则,不乱设收费项目,不增加收费标准。健全收费手续,加强收费过程的管理,增加透明度,每期收费由班主任经手收费,做好登记造册,开好收据工作,同时由学校教工代表参与清理;财会人员要及时将现金上交银行进财政笼子。

  对少数特困生依据实际情况,由班主任提出详细情况,经学校集体研究给予适当照顾。

  教职工一律不准为学生担保学费及其它款项。

  2、票证管理

  ①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学校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目、财务公章、校长印章由主办会计负责管理,现金银行存款往来由出纳负责管理,银行往来操作过程中,现金支票有出纳管理,印章由会计或分管领导管理。

  ②收据从财政局领回,由会计集中管理,登记编号,出纳用收据先履行领取签字手续,后由出纳开据使用,清理入账后上交财政局核消,期末对所用收据进行清理核实。

  3、财务支出

  ①严格按财政局下发预算指标执行,专款专用,超标准使用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②往来支出发票,必须是有效地税务正规发票,支出发票上必须由经办人签字注明用途,分管的主任,主管财经副校长会审合格后签字,最后由校长每月审核两次,审核后方可报销,未审核不得入账。所有发票未经签字,出纳不得结账;购物发票保管员要对事物作好入库登记手续。

  ③审批实行“一支笔”,凡无主管财经校长签字和校长审核的票据一律不得入账,严格控制乱支乱批,严肃财经纪律,如有违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④凡因公出差的,按文件规定执行,外出开会学习的如交了会务费、资料费一律不领补助,县内出差不领补助,车费按规定核定报销。

  4、借款

  ①学校公款一律不准外借,教工本人婚、嫁直系丧事借款不得超过2000元,且从借款下一个月起在三个月内扣回。

  ②重大住院及其它特殊事故借款,经校长办公会研究一次可借3000元,且从出院后下一个月在三个月内扣清。

  ③严格杜绝财务人员任意向教工借款,如发现一次严肃处理。

  5、结算、审计

  ①财会人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出纳作好现金、财务往来业务,每月定期结账,在下一个月5日前必须做好上一个月帐,及时向主管领导反馈经济状况。

  ②每一个学期结束前,由学校总支委员会、工会、教师代表组成的清算小组进行清理、审计、结算,全面盘点。

  6、报账,报表

  ①每月结账后,迅速作好报账工作,每月8号前向主管局作好报账。

  ②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报表工作,不延误,不迟报。

  ③每学年初作好本单位全年收支预算,当好领导参谋。

  二、财产管理

  学校所有的财产、财务必须分类、分人管理

  1、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管理

  ①学校房屋的调配使用由学校总务、工会提出方案,校长办公会审定,房屋的钥匙由学校保管员在清点财产后收发。

  ②学校分配给个人使用的房舍及附属设施,由使用者负责管理使用,总务处负责对房屋自然损坏和老化的维修,对人为的损坏,实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各班寝、教室财产管理由总务处牵头,与政教处共同管理,开学初一次配齐,由班主任与保管员办理财产交接手续,责任到人到班,期末学校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检查,发现损坏,酌情赔偿。

  2、设备管理

  ①学校的一切设备,一律登记造册、编号。实行统一分配使用,任何人不得私拿,互换和占用,并分年级、处室、组定人管理。领用物品一定要做好登记。

  ②公用财产一律不准外借,如因工作关系非得外借不可,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办理借出手续后方可借出。否则,保管人员有权拒绝。

  ③凡购回设备财物,必须先经保管员和使用单位双方验收,由保管员按购进价登记造册入账后,再办理领用手续,填写领用登记表一式二份(领用单位一份,保管室一份)。属借用设备,必须履行借物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或由管理人员收回。

  ④因工作调出教职工,必须做到“三清”(还清所借学校财产,还清学校欠款,还清所借图书),然后和保管员办理房舍交接手续,才能够办理调出手续,此事有总务处和会计把关。

  ⑤各班所用清洁用具按政教处拟定标准发放,各处室、组的清洁用具按总务处拟定的标准发放,并办理好登记手续。

  三、采购制度

  为了加强采购管理,严格采购手续,使采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如下规定:

  1、购物经办人员必须端正思想,坚持原则,以主人翁精神为学校办事。

  2、每学期分阶段各处室必须作好购物计划,由分管的主任及分管校长提出,校长办公会决定。大型的购物由领导小组向财政局采购办申报,批准后方可施行。

  3、学校购物,必须由购物领导小组负责,集体采购,加强监控,增加透明度,不得有任何个人行为。

  4、集体购物不得徇私,讲面子,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5、购回物品必须进库由保管员核实登记签字,方可领用。

  四、食堂管理

  1、食堂职工(不含正式职工)统一实行招聘制,在工作上实行优胜劣汰的原则,学校将根据个人的工作业绩定期考评,对不胜任本岗位的人员可以随时解聘,应聘人员校内家属女53岁以内,校外应聘人员男女均为50岁以内,以身份证为准。且需体检,由卫生部门发健康证为准,无健康证不得应聘。

  2、食堂工作人员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工,热情待人,努力办好师生的生活。

  3、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坚决杜绝安全隐患,食品卫生工作从源头抓起。对锅炉等要害部位,要经常检查,常抓不懈。每个人都要搞好食堂饮食、炊具及环境卫生,消毒落实到位。

  4、食堂的钱、帐、物实行分开管理,每次购回的物质由保管员分别验收,后勤主任核实,三人签名(两位保管员、食堂主管)后,方可报账。大宗食品的采购,须经食堂主管同意,集体议价方可购买。购置固定财产,要报经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添置。对手续不齐全的,内容不清楚的发票出纳有权拒付资金。

  5、账目要做到账目、帐证、帐物三者相符,及时算账,日清月结。每月28日由出纳将本月的收支凭证报会计做账。

  6、加强财务管理,做到民主理财,增强财务管理透明度。每月将食堂收支情况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审。

  7、加强实物保管,严格进出库物手续。做到存放有序,保管严格、进出有帐,防止食物霉烂变质或被鼠害。对手续不健全,严重失职造成的责任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钻研业务,提高饭菜质量,讲究营养搭配,主副食品齐全。保证饭菜按时足量供应,不得出现差饭少菜现象,不得出售生饭、生菜、变质变味饭菜。

  9、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班、下班,工作时间不准外出,杜绝迟到、早退现象。违者按学校制定处罚,特殊情况(生病、红、白喜事)需提前请假的须经后勤主任批准后方可离开,擅自离校一律作旷工论处。每个组长要作好考勤记载。

  10、工作人员就餐一律在食堂就餐,其家属和子女一律在窗口购饭。对营私舞弊、打饭购物不刷卡的和以工作之便牟取私利的职工坚决予以辞退。

  11、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食堂所有人员的监督。一是请全体职工对食堂管理人员的监督,如发现管理人员工作失职,或营私舞弊,请职工直接向学校领导汇报;二是管理人员每天对职工的行为进行监督,上班实行签到制,服务实行挂牌制,严防感情饭和走私饭的出现;三是建立职工互相监督机制,实行窗口打饭人员经常调换,人员轮换反搭配制度。

  五、商店管理

  1、商店职工(不含正式职工)统一实行招聘制,在工作上实行优胜劣汰的原则,学校将根据个人的工作业绩定期考评,对不胜任本岗位的人员可以随时解聘,应聘人员校内家属女53岁以内,校外应聘人员男女均为50岁以内,以身份证为准。且需体检,由卫生部门发健康证为准,无健康证不得应聘。

  2、商店工作人员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工,热情待人,努力办好师生的生活。

  3、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坚决杜绝安全隐患,食品卫生工作从源头抓起。所有物品、食品都必须有“qs”标志。每个人都要搞好商店环境卫生,消毒落实到位。

  4、商店的钱、帐、物实行分开管理,每次购回的物质由保管员分别验收,后勤主任核实,二人签名(保管员、商店主管)后,方可报账。购置固定财产,要报经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添置。对手续不齐全的,内容不清楚的发票出纳有权拒付资金。

  5、账目要做到账目、帐证、帐物三者相符,及时算账,日清月结。每月28日由出纳将本月的收支凭证报会计做账。

  6、加强财务管理,做到民主理财,增强财务管理透明度。每月将商店收支情况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审。

  7、加强实物保管,严格进出库物手续。做到存放有序,保管严格、进出有帐,防止食物霉烂变质或被鼠害。对手续不健全,严重失职造成的责任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班、下班,工作时间不准外出,杜绝迟到、早退现象。违者按学校制定处罚,特殊情况(生病、红、白喜事)需提前请假的须经后勤主任批准后方可离开,擅自离校一律作旷工论处。组长要作好考勤记载。

  9、对营私舞弊、购物不刷卡的和以工作之便牟取私利的职工坚决予以辞退。

  10、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商店所有人员的监督。一是请全体职工对商店管理人员的监督,如发现管理人员工作失职,或营私舞弊,请职工直接向学校领导汇报;二是管理人员每天对职工的行为进行监督,上班实行签到制,服务实行挂牌制;三是建立职工互相监督机制,实行营业员经常调换柜台,人员轮换反搭配制度。

  六、基建维修制度

  1、学校大型的基建项目需通过正规的投标程序确定,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办理。

  2、常规维修期初由学校统一规划,总务处具体实施。零星维修由总务处提出方案,经校长同意后组织实施。所有维修项目都必须向县财政局采购办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3、强化基建维修的管理与监督,学校大型基建成立基建领导小组,负责对基建项目的招投标,签合同及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与监督。常规及零星维修由总务处负责质量管理与监督。

  4、加强过程质量验收与工程预算工作,专项工程完工,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对工程质量问题严格把关。严格按招标文件、合同分期付工程预付款,校基建领导小组应组织力量进行工程预算及对施工方的预算审定,然后报审计部门审定。

  5、常规及零星维修结算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结算,凭正规劳务发票或工程维修发票结账。

  学校后勤资产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1、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和改善我镇学校校后勤管理,建立后勤管理的有效运行机制,特制定本规范。

  2、后勤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后勤管理的基本职能是为教育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生活服务,为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并在管理和服务中发挥育人的功能。

  第二章校园管理

  1、校园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校园绿化建设及管理、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学生宿舍区管理等。校园管理的目标是建设安全、整洁、文明、优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营造和谐的育人氛围。

  2、校园绿化建设及管理:

  ①校园绿化建设应有规划,突出重点,形成风格。校园绿化中要针对不同功能区域合理配置景点,将知识性、趣味性、人文性融为一体,提高校园的文化品位。

  ②学校应配备懂技术的专(兼)职人员,负责绿化和养护。

  ③总务处应建立学校绿化管理制度和绿化档案。档案包括绿化现状图、规划图、设计效果图、施工图及地块绿化统计表、各类合同等。

  3、校园环境卫生管理。校园环境卫生管理的任务是环境的清扫保洁,消灭蚊蝇兹生地及保持排水排污系统管道畅通等。

  ①学校各部门应协同配合,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和学生劳动服务活动的作用。

  ②建立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和专职清洁工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③加强宣传教育,在师生中形成自觉维护整洁、优美环境的文明习惯和良好风气。

  第三章资产管理

  1、公用房的使用管理。

  ①公用房的分配,由后勤部门按学校意见安排。

  ②公共用房和专用房屋,如食堂、电化教室、专用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室内活动室、会议室、汽车库、仓库、图书室、配电房、锅炉房等,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

  ③集体活动的公共用房,由使用部门制定制度,并负责管理。

  ④教职工集体宿舍由后勤部门管理。入住教职工应遵守学校有关制度,保证宿舍的安全、卫生、文明。

  2、公用房屋及附属设备的维修。

  ①应加强对公用房屋的巡视,发现破损或接到用户报修,应及时维修。

  ②整幢房屋的常规维修保养,由管理部门提出方案,经校长室研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3、水电管理

  ①、水电管理的基本要求是爱护设施、保证安全、注意节约、改善服务。水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学校的供电、广播、电话、电视、网络线路、给排水管线和消防管线等。

  ②、水电设施的常规管理。对校内的水电系统要建立档案资料和巡视维修制度,保证用电安全,防止水质污染和管道破裂。

  ③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完好无损。

  ④供电设备的检查、维护学校应按供电部门规定,在变电所(配电房)门前设立警示标志,定期检修、保养,避免发生事故。自备发电机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按规定检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4、物资管理。学校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三类。学校的物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专人负责,做好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建账、发放、核算及更新报废等管理工作。物资采购工作应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①固定资产的购置。学校各部门所需物资由后勤部门统一采购。各部门应在学期末提出下一学期的物资需求计划,经分管校级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后勤部门汇总,报校长审批,上交教委,由教委勤管站按审批后的项目内容组织采购。

  ②固定资产由教委财务室统一管理,各校建立固定资产分类账、分户账;使用部门建立相应的账卡,并有专(兼)职人员管理;财产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总账,统管固定资产的价格核算。

  ③固定资产的增减和校内调拨,应办理手续。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应填写《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单》,批准后办理销账手续。

  5、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低值易耗品主要包括:办公用品、清洁卫生用品、劳保用品、劳动工具等。低值易耗品实行计划采购,定额供应。由后勤部门征求使用部门意见后编制计划,经分管后勤校级领导审批后,由后勤部门采购,专人负责领用。物品的采购、验收、入库、管理及材料管理相同。

  6、家具、办公、生活用具及一般设备管理。一般设备指桌、椅、凳、橱柜、床、沙发、电扇、体育器械等,实行统一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个人负责。学校制定配备标准、管理及赔偿制度,后勤部门负责购置,按标准发放,建立账卡,每年核对一次,办理报损报废手续,做到账物相符。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教职工调进调出,均应办理领用物品归还手续,遗失、损坏按制度赔偿。

  第四章膳食管理

  1、食品安全卫生管理。

  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卫生部、教育部的有关规定。

  ②制订并执行食品采购、加工、贮存、销售过程的安全卫生要求和环境、个人、餐具的卫生制度,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台账,杜绝食品中毒及食品投毒事故发生。

  2、食品营养管理。

  ①膳食部门负责人、管理员应掌握常用主副食品中主要营养成份含量与烹饪制作要求,按周编制食品表,逐步实现营养配餐。

  ②提高饮管人员的营养卫生观念,有条件的要进行系统的营养卫生基础知识培训。

  3、食品成本管理。

  ①建立成本核算制度,按成本内涵加强成本核算,按月公布账目,严格控制盈利率。

  ②建立食品采购、验收、领用制度。

  ③使用智能卡消费的学校,食堂每天对电脑生成数据进行备份,以防电脑故障造成数据丢失。

  4、膳食服务管理。

  ①炊管人员对就餐人员一视同仁,不卖变质霉烂食物,不以次充好。

  ②食堂营业时间要考虑就餐者的实际情况,高中低档菜搭配合理;冬天要供应热饭热菜。

  ③成立伙食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5、库房管理。库房有专人管理,物品入库、验收和领用制度健全,账目清楚,账物相符,每月盘库一次,防止食物变霉变质,有灭鼠、灭蟑螂设施和措施,备有冷库或冷冻冷藏柜。

  6、膳食管理体制。积极探索膳食管理体制改革,以适应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食堂,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把各项管理要求列入承包合同,明确学校对食堂服务的质量、价格、经营范围和食品卫生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对不执行制度和规定酿成事故者,要追究其责任,取消其经营资格并赔偿一切损失。学校要成立由分管后勤的校级领导为组织的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处理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启动预警系统。

  第五章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是组织学校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管理工作。基本任务是:

  ①财务计划管理。及时编制财务预算,按照“精打细算、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合理分配和执行预算。

  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在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和法令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的工作实际,制定财务收支的具体实施细则,做到用款有计划、收支有标准、管理有定额、分析有资料、监督有要求。

  ③按照会计法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认真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对账,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账目健全,核算准确,按照编送报表。

  ④配合和支持学校开展各项创收活动,对实习、实训基地等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2、学校收入管理。学校所有收入由财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不得设立小金库。学校应使用印有财政监章的收费票据,不得自印或自行购买不合格的收据。财务部门应制定票据管理制度,建立票据台账,严格票据购入、领用、核销手续,定期公开财务。

  3、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所有预算外收入均应进入财政专户。代办性收费要专款专用,按实结算。对已纳入地方行政结算中心的学校,要按结算中心规定,做好工资奖金、医保、公积金、所得税等报表编制上报工作和各项支出票据的核对、结账、支付工作。同时要做好每月经费开支的计划申报工作。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及会计人员的配备,应符合国家会计法和财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所有会计人员均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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