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制度考核规章制度

时间:2022-06-29 20:11:14 制度 我要投稿

考核制度考核规章制度大全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核制度考核规章制度大全,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核制度考核规章制度大全

考核制度考核规章制度大全1

  一、考核范围

  各分公司及各生产车间。

  二、考核办法

  主要考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材料利用率、利润率、运费收入比率、资金周转率和货款回收率。以财务部制订的目标成本作为成本结转的依据,新产品、工装、木型、零活等未制订目标成本的,按照技术部门出具的工时定额、材料定额,销售部门出具的发货清单及运输派工单进行结算。具体办法如下:

  ㈠、对xx分公司的考核办法

  对机械制造分公司主要考核利润率、资金周转率和货款回收率。

  1、利润率为25%,每升降1%奖罚分公司10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2、资金周转率为0.46,根据分公司的资金占用情况,计算资金周转率。每升降0.05奖罚分公司5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3、货款回收率为100%,每升降1%奖罚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㈡、对铸工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成品合格率和黑砂内废铁管理情况。

  1、成品合格率为75%,月末根据当月零工队结算工资的入炉料吨数、铸件入库吨数,计算铸件合格成品率。每升降1%奖罚车间100元,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2、黑砂内废铁管理情况:要求清砂、清锈及车间倒出的黑砂内不能混有面包铁、机铁(小机铁除外),公司将不定期进行检查,视情况进行奖罚。

  ㈢、对锻工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板材利用率和辅料小时成本。

  1、板材利用率为85%,根据当月仓库提供的领料数、废钢退库数及车间内未退库的备用下角料,计算材料利用率。每升降1%奖罚车间100元,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2、辅料小时成本为元,按每月节超情况进行奖罚,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㈣、对加工一、二车间、安装车间及机修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利润率。加工一车间利润率为1%、二车间利润率为0、安装车间利润率为0.5%、机修车间利润率为2%。按会计报表上提供的盈亏数,与目标成本相比较计算利润率。每升降0.5%奖罚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㈤、对xx分公司的考核

  对汽车部件制造分公司主要考核利润率、材料利用率、资金周转率和货款回收率、运费收入比率。

  1、利润率为7.5%,每升降0.5%奖罚分公司10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2、材料利用率为68%,根据财务提供的当月领料数和下角料数,计算材料利用率。每升降1%奖罚分公司3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3、资金周转率为3.6,根据分公司的资金占用情况,计算资金周转率。每升降0.1奖罚分公司5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4、货款回收率为100%,每升降1%奖罚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5、冲压产品运费收入比率1%,收割机产品运费收入比率2%,按当月收入和运费计算。每升降0.1%奖罚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㈥、对冲压一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万元产值辅料消耗情况。万元产值辅料消耗定额为83元,按每月节超情况进行奖罚,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㈦、对冲压二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辅料消耗情况。根据每月辅料消耗节超情况进行奖罚,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三、其它事项

  1、各单位必须如实提供数据,坚决杜绝人为的调整现象,公司将不定期进行抽查,以核对账实是否相符,发现作假现象,加倍处罚,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

  2、由于工资在车间制造费用中占很大比重,在工资发放不及时的情况下,允许车间合理运用预提和待摊进行调整,到年底汇算结清。

  3、计算材料利用率时,各车间的领料数应等于入库零件的材料重量和下角料重量之和。

考核制度考核规章制度大全2

  第一条范围

  1.1本制度为嘉宇斯纺织集团(以下简称集团)财务部员工绩效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财务部、各全资、各控股公司财务部门。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目的

  2.1为规范财务人员的管理和提高其工作能力,做到奖优罚劣,淘汰不合格人员。

  第三条职责

  3.1集团财务部根据集团绩效要求和相关制度规定,负责制定财务部员工绩效考核制度,经集团总经理批准,由财务总监负责监督执行。

  第四条要求

  财务部员工绩效考核制度

  4.1.为促进本部门工作有务不紊、高效的进行;充分体现本部门的工作职能;提高本部门职工整体的业务素质。

  4.2.使用范围:本考核制度适用于财务部所有职员。

  4.3.评测办法:本部门职员的业绩由部门经理考核结合员工自己考核,每周进行一次评分,月末由部门经理将考核汇总结果报总经理。

  4.4.个人工作考核内容:

  4.4.1.工作态度(10分)

  内容一:敬业、爱岗、工作积极、主动、热情、工作是否努力、主动加班

  标准:一般、差

  内容二:团队表现很好、是否协调其它部门工作

  标准:一般、差

  4.4.2.日常事务处理情况考核(20分)

  内容一:是否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很好不迟到、不早退

  标准:一般、差

  内容二:是否维护公司形象很好办公地点是否干净整洁;

  标准:一般、差

  内容二:有无与供应商、客户炒架现象发生财务部员工考核制度

  标准:一般、差

  内容三:公司会议是否积极参加

  标准:一般、差

  4.4.3.工作完成情况测评(40分)

  内容一: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有计划很详细、计划在每月日完成

  标准:有、一般、按期完成、调整后完成、有合理理由未完成、理由不充分或无理由

  内容二:帐务处理

  标准:是否及时完成、每月日以前完成、有合理理由未完成、理由不充分未完成、

  无合理理由未完成

  内容三:集团审计是否提出会计差错、

  标准:无、有、有,属一般性错误、有,属性质严重性错误

  内容三:业务学习情况

  标准:很好、是否有益提高业务水平、一般、没有

  内容四:领导安排工作完成情况

  标准:很好、一般、没有

  4.4.4.效益考核分(30分)

  个人得分=单位效益考核所得系数╳30

  4.5.综合测评

  4.4.1.测评标准:满分100分,优秀80-100;良60-79;60分以下为差;

  4.4.2.周评:按上述评测方法汇总出该员工周考核分值(满分100分)

  4.4.3.月评:该月四周的考核分值之和/4=该员工该月的综合考核分值。

  根据上述测评标准,如果某个员工在本月中的考核结果为差,要对其进行培训教育,并记录在案。

  4.4.4.季评:该员工该季度三个月份的考核分值之和/3=该员工该季度的'综合考核分值。

  4.4.4.1.根据上述测评标准,如果某个员工在本季度测评中有次被评为优,可予以嘉奖,具体嘉奖办法由部门经理提出,报总经理批准。

  4.4.4.2.根据上述测评标准,如果某个员工在本季度测评中有两次被评为最差,一方面要对其进行曲培训教育,另一方面要下调一级工资,并记录在案。

  4.4.4.3.根据上述测评标准,如果某个员工在本季度测评中连续三次被评为最差,再次进行员工培训,还要其本人作出书面保证,以确保其在下次测评中不被评为最差,并将其工资下调二级,如果在以后的测评中一旦再出现一次最差,公司则无条件将其辞退。

  4.4.5.年评

  4.4.5.1.该员工该年度4个季度的考核分值之和/4=该员工年度的考核分值。

  4.4.5.2.如果某员工在年终测评结果中被评为最差,或根据其计划附加分情况酌情予以调整(如果附加分为零,则公司会无条件将其辞退)。

  4.4.5.3.如果某员工在年终测评中被评为最优,公司将直接对本人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部门经理提出,报总经理批准。

考核制度考核规章制度大全3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我院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加强稽查队伍建设,调动稽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稽查的职能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休养院综合办公室为稽查考核的主管部门。履行稽查考核职责的人员有:值班经理、经理、部门经理、主管、综合办公室人事主管及指定人员。

  第二部分考核内容

  第三条员工的仪容仪表、出勤、履职情况

  第四条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三部分稽查考核

  第五条由稽查人员对各部门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时或不定时的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各部门要积极支持稽查考核人员的工作,各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等管理工作,认真及时查处本部门员工中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现象以维护其严肃性。因失察、拖延、推诿致使本部门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处理,并被其他稽查人员查处或员工举报的,将追究主管经理的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六条凡值班经理稽查、考核出员工违纪、违规事实,而部门经理未发现的,根据具体情况部门经理承担连带责任(每次0.05分)。

  第七条凡稽查主管部门稽查人员稽查、考核出的违纪、违规问题,而值班经理未发现的,根据具体情况值班经理要承担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八条凡院领导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稽查主管部门人员未发现的,根据具体情况稽查主管部门人员承担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九条由其他员工举报,部门未发现和处理,根据具体情况相应领导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十条在稽查、考核过程中,必须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允许徇私作弊,弄虚作假,否则应严肃处理(每发现一次,责任人扣0.15分)。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

  1、与稽查人员的绩效工资挂钩;

  2、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第四部分奖励与处罚

  第十二条对于稽查人员失职,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50-100元罚款,同时每次扣除考核成绩0.1分。

  第十三条年终考核,稽查人员综合考核成绩优秀者,按绩效管理办法,给予其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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