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幼儿出勤考核制度

时间:2024-01-05 16:45:54 晓凤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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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幼儿出勤考核制度(精选11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幼儿出勤考核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幼儿出勤考核制度(精选11篇)

  幼儿园幼儿出勤考核制度 1

  一、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每天按8节计,不足1节按1节计。

  2、实行部门负责制,校长请假需经街道教委办批准,校委会成员请假需经校长批准,教职工请假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3、原则上不准口头请假、电话请假,托人请假。

  4、教职工到校后如需外出,必须持有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假条。

  5、婚、丧假、产假、哺乳期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奖罚制度

  1、教职工的出勤纳入绩效工资,每月奖励1天假期,学期内私假累计不超过4天的不扣出勤奖。

  2、迟到扣2元/次,私假扣20元/天。

  3、旷工一次扣100元。

  4、在上级或学校统一组织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监考、阅卷等)请假者,绩效工资按照按双倍扣罚。

  5、教师出勤奖每月发放一次,请假部分从当月扣除,当月不足部分从下月扣除。

  三、量化考核制度

  1、教职工出勤纳入年度考核。

  2、教职工每学期出勤满分为10分,请假4天以内的不扣分。

  3、迟到扣0.1分/次,私假扣0.3分/天,旷工一次扣10分。

  4、学期内迟到次数、请假节数进行累计。

  5、节假日加班、大型活动(运动会、监考、阅卷等)无请假者,根据实际情况奖励出勤分。

  四、督查制度

  由学校组成督查组,每月不定期对教职工出勤督查。

  五、责任分工

  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批假、记录。

  2、学校门卫负责迟到、离校、回校等记录。

  3、政教处负责统计、汇总和公布。

  六、几项说明

  1、学校领导以身作则,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如有违规,双倍处罚。

  2、全体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出勤规定,不得给领导、管理人员、门卫出难题。

  3、每周公布一次出勤情况,每月、每学期进行汇总公布。

  4、旷工:

  ⑴上班时间没到校也未提前请假的视为旷工。

  ⑵请假超时又未补假者视为旷工。

  ⑶无请假条擅自出校门视为旷工。

  5、班主任接送孩子,每天奖励一节假,超出部分为私假。

  幼儿园幼儿出勤考核制度 2

  良好的教师出勤是是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保证,同时也是对学生一种良好的教育,本制度以构建和谐校园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准则,内容如下:

  一、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单位为"节"或者"天".

  2、请假制度实行部门负责制,学校校长请假需经街道教委办批准,学校常委会有事请假需向校长请假批准,教职工有事请假需经部门负责人请假批准。

  3、所有请假的.领导、老师回校后都要向批准人销假,并报请政教处记录,每周公布请假情况。

  4、原则上不准口头请假、电话请假,托人请假,要提前请假,说明理由。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者回校后必须及时补假,并说明情况,否则视为旷工。

  5、教职工到校时间早晨7:45和下午13:15,7:45—8:00,13:15-13:30为迟到。上午离校时间11:45,下午离校时间为17:00.

  6、上午8点和下午13:30以后到校的教职工,一要7::45点或13:15之前向部门负责人电话请假;二到传达室签到,注明入校时间;三入校后向部门负责人补假,将假条送传达室或政教处。

  7、学校领导、班主任、政教处教师,每天早晨要在学生到校前先到。

  8、教职工到校后如需外出,必须持有学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的批条方可出校门,否则视为旷工。

  9、教职工应按时参加上级和学校组织的会议,凡是不能按时到会者均为迟到,若不到会又未提前请假者视为旷工,当天已经请假没到校的除外,不重复计算。

  10、每周一全校教师都要参加升旗仪式,凡是不能准时参加,又未提前请假者视为旷工。(待定)

  11、婚、丧假和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奖罚制度

  1、教职工的出勤情况与绩效工资发放挂钩,每月照顾1天病事假,一学期累计为4天病事假不扣出勤奖金,请假计算单位为"节"或"天".

  2、迟到每次扣2元,请假每节扣2.5元,请假时间不足一节课,按一节计,每天按8节计。

  3、旷工一次扣100元。

  4、在上级或学校统一组织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考试、阅卷等)中请假者,按双倍扣罚。

  5、请假、旷工扣费每月结清后,从当月效益奖中扣除,当月效益奖不足者,从下月效益奖中扣除,扣完为止。

  三、量化考核制度

  1、教职工出勤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

  2、每个教职工每学期出勤基本分为10分。

  3、迟到每次扣0.1分。请假每天扣0.3分,旷工一次扣10分,扣完为止。

  4、学期内请假4天以内的年度考核出勤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

  四、督查制度

  由学校组成督查组,每月不定期对教职工出勤督查并接受群众举报,发现一处,处理一处。

  五、责任分工

  1、学校门卫负责领导和教职工离校、回校、迟到等记录。

  2、政教处负责领导和教职工的的统计和汇总。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部门教职工的批假、销假、统计等。

  4、校长负责校委会的批假。

  六、几项说明

  1、学校领导以身作则,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如有违规,双倍处罚。

  2、全体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出勤规定,不得给领导、管理人员以及门卫出难题。

  3、每周公布一次出勤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汇总。

  4、旷工:

  ⑴上班时间没到校也未提前请假的视为旷工。

  ⑵请假超时又未补假者视为旷工。

  ⑶无部门负责人批得教师外出条,擅自出校门。

  5、接送孩子和哺乳期:

  ⑴接送孩子每天只准一节课假,每次扣2元钱,超出一节课按请假处理。

  ⑵哺乳期的教师每天上、下午各只准一节课假,每节课扣2元,超出部门按请假处理。

  ⑶班主任接孩子每天只准一节课假,不扣钱不扣分,超出一节课按请假处理。

  6、教师外出和校内的会议,教师护导、值班以及学校临时安排工作的情况记入教师出勤,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按照上面的规定实施。

  7、本制度已提请教代会审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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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全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并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病假除急诊外,必须持有区县级以上医院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及药方,报告园领导经批准后方可病休,休息时间以看病之日起计算。

  三、平时看病,先经年级组长同意并安排好班内工作,经园领导批准后方能看病,回来后凭病历到年级组长处销假。

  四、严格控制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应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园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五、病假、事假休假期满后,必须在周五前销假。因特殊情况,临时不能赶回来请假者,事后要主动补假,并说明理由,否则按旷工处理。无特殊情况,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六、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均按工作规定条例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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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优化教风园风,促进我园教职工队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精神及我园实际,现将我园教师考勤细则公布如下:

  一、考勤

  全园教职工在工作日期间,每天两次按照规定时间签到。一月内无迟到、早退、请假、中途外出、脱岗视为全勤。全勤者第一个月奖30元,下一个月连续全勤,每月增加10元(至学期末)。中间出现非全勤月,下一月全勤从30元重新算起。

  二、对事假的规定

  (一)工作人员因公、因私请假,都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因公请假,应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事先向园长申请,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外出开会、办事、学习一律向园长请假。

  因私请假,半天向分管园长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向园长请假,一律提前一天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时,应在当天到岗前两小时内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请假,上班一天内找园长销假。离开岗位一律要事先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填写《请假申请单》(由单位存档),园长准假后,方可离岗。只有两位教师在岗的班级,在无人接替的情况下不准请假。

  请假超过3天的,报局人事科备案。

  事假期满,须及时向准假人销假,单位及时将请销假情况记入《请销假情况登记表》。无正当理由超假的,作旷职处理。

  (二)因私请假期间的工资,7天以内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累计超过7天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5%;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2%;超过2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3%;考核年度内请假累计超过4个月的,停发工资,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参加职称评聘。

  (三)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作旷职处理。旷职期间停发工资。对旷职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作自动离职处理,终止用人关系;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予以辞退。

  寒暑假、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外出(本县以外),1天以内(含1天)的,向园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事假(三)条相关规定处理。

  三、对病假的规定

  (一)工作人员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病情证明履行请假手续,并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参照事假)报批。请病假连续超过1个月(含1个月)的,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主治医师出具的病情证明、相应医院医务科出具证明以及病历卡和医药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经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后,方可按本规定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病情证明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请假人员作旷职论处。对给其出具假病情证明者通过教育局报请县政府,建议医疗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二)工作人员请病假7天以内,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2%;7天以上不满1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25%;学期病假累计满1个月,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5%;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工作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5%;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算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2%,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5%。

  (三)工作人员中获得国务院工作部门联合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和获得国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称号、省级劳模,仍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四)享受教科研津贴的人员,其津贴病假期间以实际工作时间计发。

  (五)学年累计病假6个月以上,当年不参加年度考核,不能参加职称评聘。

  (六)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并视情节,按事假第三条规定处理。

  (七)病假期满,须及时销假。确因病情原因,需续假的,要及时办理续假手续。无正当理由超假的,按事假超假处理规定执行。确有重大疾病者,须报请主管部门领导批准。

  (八)补充规定

  1、教职工请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出示医生诊断证明、假条、药费单据等,并及时报告园长。

  2、教职工有病当天不能上班,须在上班前两小时请假,上班后持医院相关证明补办手续。

  3、教职工在工作时间看病,应事先取得园长同意。急诊就医者可以由家属代为请假,但病愈后必须持医院出具的急诊证明向园长补假。

  四、对上班时间外出的规定

  上班时间因私事外出,需持园长签字的请假条外出,回来销假。每次超过2个小时的,按请假半天计算;每次不超过2小时,每月累计按每2小时半天计算(四舍五入)。

  五、对婚假、生育假、丧假的规定

  (一)工作人员享受婚假正常7天,丧假(直系亲属死亡)可批准3~6天的假期。如结婚双方不在同一县工作,或者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给路程假。婚、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路程费自理。

  (二)享受产假的女工作人员,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增加产假15天。对实行晚婚并晚育的女工作人员增加产假60天(共计不超过150天),对实行晚婚并晚育的男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可享受7天以内的护理假。

  (三)享受上述假期人员,在假期内,工资和各项补贴照发。凡病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发生在假期间的,上班后假期均不另加。各种假期发生的时间有交叉的,亦不重复计假。期间上班的,按加班执行,每天不少于20元。

  六、其他规定

  1、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本班教师有特殊情况确需倒班、替班的,需报园长批准备案。非园长同意,不得自行倒班、替班。自行倒班、擅自离岗串岗的,在班级和个人考核中按规定分别扣分。

  2、教师跨班顶班:空班顶副班,每天补助20元;空班顶主班,每天补助40元。

  七、附则

  (一)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汇总表报局人事科,复核无误后送交局计财科。

  (二)以上各项扣发、停发的款项一律由幼儿园收缴后,于每季度末统一交局计财科,由局计财科将该款项计入本单位账户,用于本园职工临时代课、津贴补贴等补充支出,并实行专项审计。

  (三)对以上各项规定,本人拒不执行者,从严处理。

  (四)幼儿园执行不严,每学期出现瞒报漏报2人(含)以下者,给予分管园长行政处分,园长通报批评;瞒报漏报4人(含)以下者,分管园长撤职,园长行政处分;瞒报漏报5人(含)以上者,给予园长、分管园长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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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制度

  1、办公时间集中思想,认真工作,不看与本工作无关的消闲书,不干私活,不吃零食,办公室内不得大声宣哗,不影响同事的办公,提高办公效率。

  2、上班时间不上网聊天、游戏、购物,不手机聊天;空班时间不串班,不在园内或宿舍打牌。

  3、办公室、办公桌物品摆放有序,保持整洁,办公桌上不得有食品。

  (二)当班制度

  1、准时或提前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2、严格按作息时间和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一日活动。

  3、当班时间一律穿平跟鞋、低跟鞋,不穿拖鞋,不穿细中跟鞋,不披肩散发,不戴耳环戒指,仪表整洁、大方得体。

  4、当班时间不接待来客来访,尽量不使用通信工具。

  5、当班时间不离开幼儿,确保所有孩子在老师的视线范围内,保证孩子的安全。

  6、提前一天做好教学活动的'各项准备,按计划开展各项教学活动,不随便更改活动内容。

  (三)请假制度

  1、有事有提前或及时向园领导请假,自觉遵守请假制度。

  2、请事假需事先向领导申请,并递交书面申请,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特殊情况电话请假,但事后必须补交书面申请。

  事假期间在外旅游,一经发现,作旷职处理。事假满一个月的,不享受当月岗位奖全部及自筹奖金。(事假期间如跨星期、节假日,则周六、周日、节假日都连续计算。)

  3、请病假需及时向园领导说明,病历卡和病假条须在第二天或上班时主动交园领导。如无病历卡和病假条则作事假处理,不向领导请假的作旷职处理。

  请假需有医生证明,并提前给保健医生查阅;特殊情况(住院、开刀)领导班子商量决定具体操作。病假期间在外旅游,一经发现,作旷职处理。特殊情况(特殊病例)由教代会讨论商议决定处理意见

  4、如有急事需要处理,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请零星事假,零星事假应该提前向领导请假,每次不超过两小时,每月不超过两次累计三小时,不影响出勤奖;超过两次,则合并计入事假。

  5、不经请假无故不来上班,或中途私自外出,一律按旷职处理。

  6、婚、丧、产假按上级规定给假。如果产前请假休息,产假休息以产前一个或半个月起计算,遇到假期,寒假延长产假,暑假延长五个月产假。

  (四)代班制度

  教职工代班由行政统一安排:原则上请假二天以内的,教研组长安排并记录,一天假由同 班 老师代班,二天以内的由同阶段教师代班,三天以上行政统一安排;午睡可安排保育员代班。

  1、行政、教师开会半天的,则自己调课,一天以上的则行政统一安排;教职工参加孩子家长会需有通知凭证,且自行调课,不作请假处理。

  2、后勤保育员请假一天以内的,后勤安排同阶段保育员代班,两天以上统一安排代班

  3、每周一、三中午12:45—14:00教师教研活动,由保育员进班看护幼儿午睡,每周五下午教研组长六认真工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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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调休制度

  1、 调休必须在不影响园内工作、学习的前提下进行(以半小时为调休单位,目前上午空班调休半天时间为2.45小时,下午空班调休半天时间为3.15小时)。离园前须在考勤表上写明调休时间。早护导、早班迟到不能用调休替代,迟到时班级幼儿发生事故,有迟到者本人负责。

  2、 在教研日,政治学习日,听课日,讲座日等,不得调休,如果有特殊情况调休者,需征得领导同意后,交调休单,方可休息。

  3、 因病或有急事需调休一天者,需征得领导同意,本人安排好代班教师,并交8小时调休,方可休息。每月最多可调休2个整天。

  4、 带班时间内遇突发事件者,必须向领导请假,本人安排好代班教师,根据实际时间交出调休。

  5、 外调人员或有多余调休结算按每小时2.5元计算。

  二、 看病及病假制度:

  1、 教职工看病除急诊外,必须空班时间去医院就诊,特殊情况需带班时间内看病(或来不及赶回带班)必须本人安排好带班老师,回园后交出就诊证明方可准假。

  2、 病假者应事先交出病假单连同看病挂号单,结帐单,经教研组长审核后,由教研组长安排代班,病假单交园长。连续病假者应隔天去医院就诊,并交出病假单及相应证明。

  3、 病假代班;第一天为搭班老师,一周内本级组内解决,一周以上全园代班。

  4、 病假后来上班无岗位者,在本单位待岗。需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三、 事假制度:

  1、 凡需请事假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教研组长同意,园领导批准方可准假。

  2、 事假代班:第一天为搭班老师,以后本级组轮流。

  3、 一学期内累计病、事假,将按比例扣除寒暑假休息。

  4、产假、婚假、丧假按有关政策休假。

  四、 旷工制度:

  1、 上下班不如实签到者,其迟到与早退时间作旷工处理。

  2、 擅自调休一天者,视作旷工。

  3、 在无调休单的情况下调休而缺勤视作旷工。

  4、 在无病假单及相关证明或未经领导批准的事假单而缺勤的'视作旷工。

  5、 有旷工现象,甲方可解除岗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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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幼儿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上班执行签到制度。

  2、事假须经领导批准填写事假单,方可有效;病假须有医生证明并及时通知主管负责人员,未经批准无故不上班,按旷工论处。旷课一天扣50元,旷课一节、旷会一次各扣20元。

  3、工作时间不擅离职守,有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方可离岗。迟到、中离、早退,不坚守岗位每次扣5元;

  4、婚、丧假,探亲假,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婚假三天;丧假三天(指直系亲属、岳父母、公婆),祖母一天,可减路途时间;产假三个月(晚育24岁,增加20天)超假须具备书面假条作事假,妻子剖腹产,丈夫可请护理假一周,否则视为旷工;配偶住院,若不能自理生活(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可请护理假一周。

  5、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五天,每期不得累计超过十五天,超过者,当年度不能评优选先;每期教师有一天事假不作假。事假一天扣20元,事假一节、事会一次扣10元;病事假必须先填好假条交后勤处,后勤处无法安排代课时,由请假人自己请人代课,否则经旷工论处。事假超过3天到教管中心请假,半月以上到教委请假。

  6、病假一天扣5元,病假一节、病会一次扣3元;没有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不能作病假,视为旷工;经医院证明,经查属实,长期患病或疑难病症需要住院治疗者,按有关文件执行,减半斟情考核。

  7、积分考核:迟到、早退、中离一次扣0.2分,病假一天扣0.2分,住院扣0.1分,事假一天扣0.5分,旷课一天扣2分,旷一节或旷会扣1分,事假一节或事会一次扣0.2分。(每期一天假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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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学校的教学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永兴县教育局“教育提质决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自觉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因病因事(包括函授学习)不能坚持工作,须由本人书写请假条,履行请假审批手续:1天以内由分管校长审批,3天以内由校长批准。经批准后,教师持假条、调课单到办公室登记,职工到总务处登记,合理调配工作。事假要提前请;急病来不及请假的,一定要及时电话通知(最迟不得超过当日)严禁先斩后奏,否则,一律按旷工对待。假满返校要及时到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

  (1)病假:

  a、每月允许半天(需调好课)到医院看病。

  b、三天以上要有指定医院诊断书(县级以上含县级)。需续假时,再次履行手续。一学年内,累计请假在半年以上者视为长期病休人员,列为编外休息。不享受当期、当年出勤奖。

  〔2〕事假:逾假不归者,作旷工论处。每学期事假时间不得超过十天(法定婚丧产假除外)。

  下列情况的.假期以国家规定,上级审批为准。待遇福利,以上级规定为准。

  a、婚假:

  b、丧假(直系即指祖父母、父母、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可视同直系对待:

  c、产假:

  d、流产(采取上环措施失败者):

  e、做上环手术:

  f、陪护产假:

  g、一月内教职工因独生子女生病请假,或教职工本人是独生子女者,因父母生病请假:

  h、教职工配偶、子女在外省服兵役者回来探亲假:

  i、教职工子女结婚假:

  (3)旷工:未经请假和请假未批擅自离校,超假及在请假中弄虚作假的均属旷工。旷工一天,扣罚50元;旷工三天(含三天),取消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旷工15天以上(含15天,含一期累计旷工15天,以签到为依据),报县教育局处理。

  2、教师因公出差,自己调好课。由分管处室填写出差单。县内由分管校长审批,县外由校长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出差超过预定时间的,须经学校同意,否则,不核销逾期差旅费并按事假处理。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坚持坐班、签到制,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闲聊,不互串办公室,不干私活。按时参加会议、培训、教科研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需要晚来,早走或中途离校者,要向学科组长及活动主持人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教师考勤办公室按月汇总。

  (二)考勤细则

  1、学科组长及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校长或分管的副校长审批。

  2、请假期间若遇节假日,假期连同节假日合并计算。

  3、教职工申请调动,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应在校坚持工作,如擅自离岗,按旷工对待;接到调令后,应迅速办理移交手续,还清公物,结清各种帐目,再到校长室办理有关手续。

  (三)考核办法

  1、缺勤考核

  ⑴病假十天之内不扣分,每超过一天扣(0.01分)。

  ⑵事假五天之内不扣分,每超过一天扣(0.02分)。

  2、在岗考核

  ⑴无故缺课1节扣罚20元。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扣罚2分/节。

  ⑵私自调课,调课双方各扣罚5元/节。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各扣罚1分/节(以查实为依据)。

  ⑶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扣罚0.3分/次。

  ⑷坐班签到制:坚持每日坐班签到制(坐班:原则上每天7小时:上午4小时,下午3小时),每天上下午签到一次(签到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3::00——16:00,周五只上午签到。签到地点:各年级办公室,行政人员、教辅人员签到地点:办公室)。每天上下午均未签到,视为旷工一天。出满勤150元/期,缺签一次扣罚3元。(病假、事假未签到不享受当天的签到津贴,也不算缺签。公假、出差未签,算正常的签到。培训、学习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不享受签到津贴。)严禁双方代签,若双方代签,经查实,均视为缺签一次。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扣罚0.1分/次。考勤人员应如实考勤,若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经查实,每次扣罚20元,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扣罚0.1分/次。

  ⑸学校及学校以上级的会议(含行政会议)、培训、教科研活动和各种集体活动:缺席1次:扣罚2元(校级)﹑扣罚5元(学校行政会议、校级以上会议)。迟到或早退1次扣罚1元,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扣罚0.1分/次。

  ⑹若教职工缺勤、缺岗,所在班级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财产、人员重大损失,除按上级有关追究相关责任外,并扣罚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4、各类人员的出勤情况应详细记载,办公室按周统计,按月公布。

  幼儿园幼儿出勤考核制度 9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维持良好的早操秩序,使学生早操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在学风建设上打下坚实的基础,不断加强学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出操人员

  所有在校学生(因患病或身体残疾而不能做操的学生,需持有医院诊断证明,经班主任老师审核批准,方可免出早操。)

  二、出操时间、地点

  出操时间:星期一~星期五早6:30(冬季为7:00)做早操。遇不良天气可停操。

  地点:逸夫楼前广场

  三、早操内容

  早操内容:24式太极拳。

  四、早操要求

  1、6:30(冬季为7:00)前必须签到完毕,迟到者一律按旷操处理;

  2、所有学生必须学习太极拳;

  3、每个班级应安排体育系和生物系会太极拳的学生领操;

  4、班主任通过调查和抽查,确保本班的出勤人数和质量;

  5、早操出操情况将与学生各项评优、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结合,对达不到早操要求者采取一票否决;

  6、班级出操情况与班主任考核结合,对达不到早操要求班级的班主任,在其评优晋级中采取一票否决。

  五、早操管理制度

  (一)班级学生干部职责

  1、全体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应以身作则,模范地遵守规章制度,带头认真做操并维持早操秩序,并作为发展党员的依据之一。

  2、体育委员负责整理队伍。

  3、体育委员负责本班出操考勤,每天在早操开始之前,将考勤情况主动上报学生会查操人员。

  4、各班级负责人应主动配合学生会查操人员工作,不得包庇、隐瞒情况。查操结束后,查操单须有负责人签字,各班负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同时班长要督促同学遵守纪律,提高做操质量,并协助体育部工作人员做好查操工作。

  5、早操是促进学生按时起床、养成良好学习习惯的.一种方法,全体同学必须正确认识早操的必要性,以积极的态度自觉出操,体育委员负责督促本班学生出操。

  (二)体育部工作人员职责

  1、体育部工作人员须本着对广大同学负责的态度,提前到场,按规定对所负责的班级早操情况进行检查,如实上报,不得出现徇私舞弊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工作人员的评优评先资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2、体育部工作人员须在早操开始前到达指定场地,衣着整洁,不得无故旷到。查操过程中须主动与班级负责人(体育委员)联系,及时交流检查情况,工作过程中,不得出现辱骂、争执等不文明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如遇班级负责人拒签情况,查操员在查操表上写“拒签”字样,并于早操结束后向体育部部长或学生会主席说明情况。

  4、每周要汇总出勤情况并上报学工办。

  幼儿园幼儿出勤考核制度 10

  为加强学校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教师出勤奖罚制度:

  一、公差。

  外出开会、学习、培训人员须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外出,回校后,须当天向校长书面汇报出差情况。(在龙山、吉首学习、培训,家住在龙山或吉首,不报销住宿费)

  二、病假。

  须持有乡镇中心卫生院或以上的的有效证明及用药清单、住院证明,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急病、重病须由家人替代履行请假手续。

  (一)住院病假:每月第一天1天,扣35元,以后每天扣5元,扣考核分0.2分/天。每节课扣2元,扣考核分0.05分/节。

  (二)非住院病假:每月第一天扣80元,以后每天扣60元。

  三、事假。

  事假每月第1天扣100元,以后每天扣80元,事假一节扣15元,每天扣考核分0.5分,每节扣考核0.1分,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以上,考核等级为合格以下,同时出勤也作为学校评优评先的一个重要依据,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7天或旷工超过半天的,不得参加任何评优评先的评选。凡星期天未按时赶到学校(学生上自己为准)一次扣5分,扣考核分0.2分,提前放学一次扣10元,扣考核分1分。

  四、婚假、产假。

  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以上)的,可享受晚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6、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7、婚假、产假提前上班的,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丧假。

  直系亲属或配偶去世,可请丧假7天。(含节假日)

  六、特殊假

  1、爱人生小孩的男教师,可请三天的陪护假。

  2、订婚或者自己的子女订婚,可请三天事假。

  3、其他经班子会认定的特殊假,酌情处理。

  七、坐班:

  1、全体教师均按学校要求坐班。(55周岁以上教师除外)

  下午第三节不要求坐班;赶聚天上午一、二、三节不要求坐班,但按规定参加课间操。

  缺席一次扣5元,扣考核分0.2分。迟到、早退、请假一节扣3元,扣考核分0.1分。病假一节扣1元,扣考核分0.1分。坐班时间浏览非教育教学方面的网页、看影视剧一次罚5元,扣考核分0.5分。

  八、早操:

  缺席一次扣5元,扣考核分0.2分。迟到(以学生集合完毕为准)、早退(以学生解散为准)、请假一次扣3元;未跑步一次扣3元,分别扣考核分0.1分。学生做操、管理人员训话时闲谈一次扣5元。扣考核分0.2分。班主任、副班主任跟好班。

  (老年教师及带小孩女教师,酌情处理)

  九、升、降旗:

  全体教师均要求参加升、降旗仪式,班主任站在学生中间,其余教师站成两纵队。出勤缺席一次扣5元,扣核分0.2分/次。请假一次扣3元。考核分0.1分/次;不准闲谈,吸烟,打伞,违纪一次扣5元,扣核分0.2分/次。

  十、聚会、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的缺席一次扣5元,扣考核分0.2分/次。请假一次扣3元,扣考核分0.1分/次;违规使用通信工具、开会私自看书报、打瞌睡一次扣5元,扣考核分0.2分/次;开会、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3元,扣考核分0.1分/次;未说普通话每期第一次扣5元,以后翻倍扣。每次扣考核分0.5分。班主任、副班主任跟好班。未按时完成任务一次扣5元,扣考核分0.2分。

  十一、旷教。

  未经请假不到校上班为旷教,旷教一天扣150元,扣考核分5分/次,旷教一节扣30元,扣考核分1分/次,一学期旷教达到3天,扣发一月基本工资并按上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

  十二、销假。

  各类假期满后,请假人应到值周人员处报到销假。

  十三、奖惩

  1、学校设满勤奖每月30元,普通话每月奖50元。

  2一学期病假累计超过10天,或事假累计超过7天,不得评为优秀教师及其他荣誉称号,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级。旷教达到半天以上,评优评模一票否决。

  十四、请假审批

  1、提前一天向学校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三天以内,由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县教育局审批。县内能带假条,用电话请假的,加扣10——20元。

  2、回校后及时销假或补假条,一天内未销假或未补假条,加扣50元。

  3、考试阅卷及学校大型活动请假者,翻倍扣罚。

  4、请假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者,翻倍扣罚,并按情节严肃处理。

  十五、以上所有扣款从绩效工资中扣除;所有扣分从《靛房九年制学校教师年度考核方案》“勤”中扣除。

  幼儿园幼儿出勤考核制度 11

  为进一步加强常规管理,提高教职工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心,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有章可遵,有规可循”,现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职工请假规定如下:

  1、全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班实行签到制度。

  2、教职工有事应提前请假。二天内的向园长请假,三天以上向中心校校长请假,若有全园性重大活动,时间无论长短均需向中心校校长请假,园长请假需经中心校校长批准。请假(无论什么类型的假)都要有书面请假条,其中请病假累计xxx天以上(含xxx天)须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病假单。教职工请假均需经批准并移交清楚工作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也应及时电话请假,并将书面请假申请表于上班时补交。请假期满,应按时上班并办理销假手续,若因故还不能上班,可以请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需中心校长审批。

  3、严格控制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应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园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4、病假、事假休假期满后,必须及时销假。因特殊情况,临时不能赶回来请假者,事后要主动补假,并说明理由,否则按旷工论。无特殊情况,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5、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请假三天;实行晚婚的'(男xxx周岁,女xxx周岁),可请假xxx天;再婚可请假xxx天。(婚假从结婚正日或提前一至两天起算。)

  6、本人直属亲属死亡,可请xxx天丧假。三代内亲属死亡,可请xxx天丧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均按工作规定条例办事。

  7、产假顺产为三个月,剖腹产延长十五天;对晚育的(xxx周岁后生第一胎),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

  8、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时间: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三天;带环受孕人工流产术后休息十五天。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休假,不做病假处理。未采取措施导致计划外怀孕做流产手术,产后休息作病假处理。

  9、孩子处于哺乳期的老师享受哺乳时间,每天xxx小时。

  10、教职工外出函授学习,原则上利用业余时间,如必须在工作日参加学习进修,课务尽可能自己调代且每学期连续外出学习时间不超过xxx周,或间断外出学习时间不超过xxx天;如确有困难需要其他老师代课,每节自付xxx元,期末时财务处在其工资中扣除;如超过时间,作事假处理;未经园部同意参加各种学历进修的幼儿园不报销任何费用,也不准假,如要请假一律按事假处理。

  11、每月出满勤,给予表扬和适当奖励,奖励金额为20--xxx元。

  12、如遇特殊情况,教师每月可有三次临时离园时间,临时离园必须向副园长说明理由,同意后进行登记。离园累计时间超过xxx小时以上,不享受月全勤奖。

  13、每位教职工每学期享受一天公休假,需提前向园长请假同意。请假者酌情扣奖,病假一天扣奖xxx元,事假一天扣奖xxx元,旷工一天扣奖xxx元。

  14、因班上老师请假临时代课或承担其它工作任务的,超工作量奖一天为xxx元。

  15、其它事项按中心校教师考核标准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幼儿园以前制定的请假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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