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书

时间:2023-01-16 10:09:39 证明 我要投稿

离职证明书集合15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对证明都再熟悉不过了吧,证明是以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名义凭借确凿的证据证明某人的身份、经历或某件事情的真实情况时所使用的一种书面材料。什么样的证明才是规范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离职证明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离职证明书集合15篇

离职证明书1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于20xx年XX月XX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离职证明书2

  甲方:xxx(单位名称)

  乙方:xxx身份证号:xxx

  乙方原为甲方xx(部门)的xxxx(职务),于x年xx月xx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xxx 乙方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离职证明书3

  甲方:xxx(单位名称)

  乙方:xxx(单位职员)身份证号:xxx

  乙方原为甲方xxx(部门)的.xxx(职务),于xxx年xxx月xxx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所有费用,已办理交接手续。

  特此证明。

xxx

  20xx年x月x日

离职证明书4

  如被公司开除了,有权向公司开离职证明吗?

  被用人单位开除,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

  并且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档案等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1、员工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要求公司开具离职证明,同时单位需要保存解除劳动关系时出具的终止关系的证明。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相关规定

  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

  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

  3、证明用途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

  4、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离职证明书5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个人______原因提出辞职,现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____公司(或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离职证明书6

  xxxxx(姓名),xxxxx(性别),身份证号:xxxx,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担任xxx(部门)的'xxx职务,由于xxxx原因提出辞职。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离职证明书7

  兹证明xxx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场开发部职员,在职时间为20xx年xxx月xxx日至20xx年xxx月xxx日。现已办理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xxx月xxx日

离职证明书8

  某某同志自20xx年11月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20xx年07月30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20xx年07月31日

离职证明书9

  兹证明_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__________ 职员,在职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现已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离职证明书10

  xxxxxx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证号为xxxxxxx)自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xxx职务,至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xxxxxx(加盖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离职证明书11

  先生自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入职我公司,担任职务,至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特此证明

  ___公司

  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离职证明书12

  ____女士自20____年09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________助理一职,至20____年03月3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杭州______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离职证明书13

  兹有__________(单位)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向该单位申请辞职。根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第____ 条第____ 款和《关于执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第____条第____款,经___________(单位或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审核(审批),___从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辞职。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离职证明书14

  ____年__月__日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个人______原因提出辞职,现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xxx

  20xx年xx月xx日

离职证明书15

  填表日期年 月 日本表粗框内各栏务必填写,不得遗漏离职证明书

  姓名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男□女身分证号码 住址 电话 离职当月工资 离职: 年月日实际工作地县(市)离职原因(本栏仅可勾选一项)一、非自愿离职:□关厂□迁厂□休业□解散□受破产宣告劳动基准法第十一条:□一款□二款□三款□四款□五款劳动基准法第十四条第一项:□一款□二款□三款□四款□五款□六款□劳动基准法第十三条但书□劳动基准法第二十条□定期契约工作期满: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二、□自愿离职三、□其它(勾选此项者,务必文字说明)(身分证复印件正面黏贴栏)(身分证复印件背面黏贴栏)投保单位证明栏(★离职证明由投保单位出具者请填本栏)

  (请加盖印信或章戳)投保单位名称:

  保险证字号:投保单位电话:投保单位地址:本表粗框内所记载资料内容,业经投保单位复核无误,如有不实愿负一切法律责任。投保单位联络人: 联络电话:主管机关证明栏(★离职证明由地方主管机关出具者请填本栏,并请加注开具原因)主管机关名称:(请盖印信或章戳)申请人自行释明栏(★离职证明向投保单位及劳工行政机关申请无法取得者请填本栏),如有不实愿负一切法律责任。申请人 (签章)※本表以投保单位填写为原则,若同意由离职员工自行填写,请投保单位务必确实检查有无遗漏或记载缪误,经核对无误后,再加盖印信或章戳,以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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