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时间:2022-12-10 14:16:39 整改报告 我要投稿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一听到写报告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绩效评价整改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15篇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1

  根据靖西市委市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度自治区反馈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自治区反馈靖西市20xx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制定《龙临镇20xx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20xx年社会评价征求到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意见建议

  自治区反馈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20xx年度,自治区反馈涉及我镇社会评价提出的意见建议3条:

  (一)问题编号120210101200001:

  靖西市龙临镇巴意村,叫梅屯村镇两级政府把各户的责任地收回,要承包给海升公司种果,20xx年3月份勉强签了合同,最近这几天政府强迫把甘蔗砍下来,但是糖厂还没有发证,他们就低价收回。

  (二)问题编号:120210101200053

  靖西市各村镇普遍存在扶贫工作人员不够深入群众,不了解实际情况的现象。有些实际贫困的家庭没有享受贫困户的待遇,而有些实际并不贫困的家庭反而能够享受贫困待遇。

  (三)问题编号120210101200050:

  百色市靖西市龙临镇龙显村兴屯,种田路没有通,希望打通。农田种菜没有水利,希望把水利搞好。村里面没有篮球场,没有太阳能,没有路灯晚上老人走路不方便,希望有太阳能路灯。

  二、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问题编号120210101200001: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通过实地走访蔗农了解征地以及甘蔗出售等情况,与甘蔗收购站老板谈话了解收购情况,向糖厂了解发证情况,最终核实:不存在“靖西市龙临镇巴意村叫梅屯村镇两级政府把各户的责任地收回,要承包给海升公司种果,20xx年3月份勉强签了合同,最近这几天政府强迫把甘蔗砍下来,但是糖厂还没有发证,他们就低价收回”的问题,属于失实问题。并通过召开群众会议和走村入户解释等方式,做通群众思想工作。

  (二)问题编号:120210101200053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1.落实工作职责,龙临镇每周制定并发布工作指令,将工作细化,责任到人,压实帮扶工作;

  2.每月开展防返贫工作,通过“入户线上、线下排查”方式,全面排查了解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做好防返贫监测工作;

  3.通过加强政务村务公开,提高信息透明度,惠农政策知晓率。

  (三)问题编号120210101200050:

  整改措施:

  1.向农业农村局申请,落实弄亨屯产业路1条与农田水利项目1个;

  2.与文体局沟通协调,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帮弄亨屯建设篮球场;

  3.已完成太阳能路灯安装。

  三、工作措施

  (一)加级领导,狠抓整改。龙临镇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将整改事项分解落实到位,确保整改工作目标到岗、责任到位、任务到人。突出整改工作的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达到整改提高的效果。

  (二)分解落实责任。龙临镇认清高质量发展的新特点新要求,准确把握人民满意的新内涵、新标准,主动认领责任、照单全收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全面压实整改。

  (三)认真抓好落实。结合实际,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对照整改目标,分阶段部署,落实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如期完成。并由镇纪委、镇监察室对整改完成情况及时跟进,全程监督,使得整改落到实处。

  (四)公布整改情况。龙临镇坚持阳光抓整改,将整改工作方案、整改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及完成情况表在公示栏公开,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2

  项目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制度为深化绩效管理,强化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激发职工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公平分配的原则,促进项目监理工作,公司决定在实行员工履职考核的同时,在项目监理人员中实行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实施办法如下:

  一、适用范围

  工程项目现场监理人员(不包括试用期内的人员和实习生)。

  二、分配资金组成和限额

  用于月度绩效考核分配的资金由两部分组成:

  1.现场监理人员每人每月从岗位工资中预扣xx元。

  2.公司按每人每月元标准预提。两项合并每人每月用于绩效考核分配的限额为xx元,实际分配额度依据考核结果确定。

  三、考核分配办法

  1.对考核对象月度工作绩效采用百分制量化评分。评分项目构成为:

  思想品德:包括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其它表现;

  岗位技能:包括与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从事本岗位监理实务的能力、在职责范围内处理疑难、突发问题的能力、业务学习自觉性。

  工作态度:包括工作责任心、主动性积极性、勤奋务实吃苦耐劳作风、服从调度协作配合精神、业主满意度几个方面;

  工作实绩:包括工作负荷、履职成效。

  各项目分值分配、评分要点等详见附表。

  2.对考核结果根据得分值划分等级:

  分以下评为不合格;

  xx分评为基本合格;

  xx分评为合格;

  xx分评为良好;

  xx分评为优秀。

  按照考核结果分档进行绩效分配:

  优秀:分配额度为xx元;

  良好:分配额度为xx元;

  合格:分配额度为xx元;

  基本合格:分配额度为xx元;

  不合格:分配额度为xx元。

  对考核达到优秀或良好且对公司经营有特殊贡献或受到业主管理层、政府主管部门特别表彰的人员,在上述分配额度以外可由总经理给予特别奖励。

  四、工作组织

  1.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由公司副总经理按照专业分管范围分别主持。分配额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项目总监负责本项目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工作。

  五、工作程序

  1.项目监理部所有人员(试用期内的人员和实习生除外)对上月工作绩效自评记分(每xx月xx日前完成)。

  2.项目总监对本项目监理人员考核评分、划分档次,并提出月度绩效分配额度,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每xx月xx日前上报)。

  3.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必要时提出调整意见。分配额度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

  4.资源开发部编制工资单时将上月绩效分配额度计入本月应发工资,财务科发放。

  以上工作程序-按照“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表”进行。

  六、其它

  1.实行月度绩效考核分配的人员,不再参加季度评先,终评先仍然进行,评先比例从严控制。

  2.本办法自月起,先期在市政水利专业在监项目中试行,其它工程项目何时实行另行通知。暂未实行月度绩效分配的项目监理部和本部职能部门季度评先照常进行。

  3.月度考核不合格人员除取消当月月度绩效分配外,由项目总监和公司分管领导进行诫勉,以观后效。度内月度考核不合格累计达到次,在编员工作待岗处理,外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对月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人员,由项目总监督促整改。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3

  根据《揭阳市审计局关于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揭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落实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专项审计调查的整改函》(揭审整改函〔20xx〕8号)文件精神和整改要求,揭西县高度重视,针对整改函中反馈我县在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揭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落实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存在的问题,迅速组织落实整改,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审计调查整改函指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调查整改函指出我县存在7个方面共26项问题,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落实方面

  1.关于“揭西县卫生健康部门和财政部门未能制定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考核)的具体办法”问题。20xx年6月17日,揭西县卫生健康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揭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考核)具体办法的通知》(揭西卫函〔20xx〕340号),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部门负总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常态化绩效评估工作机制,规范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考核)工作。

  2.关于“揭西县未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问题。

  一是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社〔20xx〕202号)文件,我县严格执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制度。

  二是根据《关于揭西县20xx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评估情况的通报》(揭西卫函〔20xx〕91号),县卫健局按县域内每人年均70元的补助标准,以20xx年底我县常住人口85.79万人为分配依据,结合县级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申请拨付20xx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6074.59万元,于20xx年6月9日拨付完成。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方面

  3.关于“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不到位,履行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责存在短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才缺乏”问题。一是截至20xx年5月20日,县级医疗机构总床位数达到1730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为2.02张,达到省标准;基层医疗机构总床位数达到778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为0.91张,达到省标准。二是20xx年6月3日,我县印发《20xx年揭西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实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方案》(揭西人社﹝20xx﹞63号),其中县聘镇用14名,镇聘村用16名,面向社会招录专业技术人才,逐步提高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4.关于“财政、卫生健康部门未按要求制定资金管理办法”问题。20xx年6月15日,县财政局会同卫健局已制定下发《揭西县财政局揭西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揭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揭西财﹝20xx﹞26号)文件,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强化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5.关于“揭西县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互联网+信息化管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服务项目超范围列支基本公卫资金846790元,并存在损失浪费等问题”。一是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广东启正招标代理公司”负责“互联网+信息化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前期采购服务预算金额为96.8万元。20xx年使用“互联网+信息化管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购买服务后,20xx年度绩效考核为全县13名,名次较20xx年度有所上升,但总体任务未达到绩效目标。受疫情影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间处于暂停状态,未能及时处理合同规定的尾款评估工作,该购买服务项目配套使用的设备由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暂为保管。二是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通知》(粤财社〔2016〕129号)第九条规定,将首笔购买服务费用846790元列入“医疗支出-公共卫生支出-其他公用经费”科目。三是根据20xx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价和《关于揭西县20xx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评估情况的通报》,考核结果评定为未完成绩效目标,按照合同约定,无需支付项目服务费尾款12万元,并向江西杰力亚贸易有限公司开具告知函,对方公司对结果无异议。四是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于20xx年3月与该公司签订居民信息保密协议,并已将相关信息数据从该公司数据库中删除,保证管理数据安全。五是县卫生健康局对原任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曾才瑞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向局党组作出深刻书面检讨;责令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针对存在问题全面抓好落实整改工作,并把整改落实情况报局党组。

  6.关于“滞留应当下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问题。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县卫健局及时申请拨付资金,在收到专项资金下达文件30日内将专项资金拨付至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

  7.关于“防疫机构存在继续收取基层接种单位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配送费的问题,涉及金额502116元”问题。县疾控中心于20xx年4月停止向接种点收取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配送费,并将违规收取的配送费502116元于20xx年2月26日上缴财政,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收费管理,规范下属单位的收费行为。

  8.关于“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中开支春节节日补贴3.2万元”问题。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超范围开支资金已于20xx年5月20日将春节节日补贴3.2万元全部追回,存入单位基本户,并根据会计制度要求,对公共卫生支出进行账务调整。

  9.关于“基层卫生机构村医支出占比低”问题。一是根据省卫生健康委数据统计和近年来省级绩效评估情况来看,全省地市承担比例平均不足10%,我县村医支出比例约为15%。近期,省卫健委正在进行调研,着手研究制定与我省村医现状和能力水平相适应的承担公卫工作任务量化指标体系。二是20xx年6月3日,我县印发《20xx年揭西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实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方案》(揭西人社﹝20xx﹞63号),其中县聘镇用14名,镇聘村用16名,面向社会招录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继续加大对现有村医的培训力度,提高村医服务能力,助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到位,如20xx年5月20-21日,我县对全县所有村卫生站医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切实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到位。

  10.关于“多拨付奖励性绩效工资未及时缴还财政,涉及金额71424元”问题。一是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灰寨镇中心卫生院已停止发放借用人员绩效工资,并将已发放的71424元分别于20xx年5月10日、5月8日上缴县财政(其中: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人共41664元、灰寨镇中心卫生院2人共29760元)。二是全面清理排查,对全县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涉及借用到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县人民医院、棉湖华侨医院、县中医医院的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已以清退上缴县财政,合计上缴奖励性绩效工资298876.4元。

  11.关于“揭西县疾控中心专项资金核算不规范”问题。县疾控中心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十八条规定,已调整相关科目,今后县卫健局将组织加强培训,督促各下属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财经制度,加强单位资金使用管理。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和质量方面

  12.关于“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指标未达标”问题。一是根据20xx年度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县常住人口约为67万,与目前下达管理常住人口85.69万人相差巨大,常住人口外流严重,重点人群返乡常住我县的时间较短,且无法掌握返乡时间,难以完成管理任务。二是继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着力培养现有人才,鼓励现有人员参加后续学历教育以及职称晋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补齐短板,切实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落实到。印发《20xx年揭西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实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方案》(揭西人社﹝20xx﹞63号),面向社会招录专业技术人才,力争提高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继续强化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村卫生站医务人员培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促进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新划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能达到基础任务目标。

  13.关于“居民健康体检数据不真实”问题。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县卫健局已将死亡人口健康档案全部注销。(1)龙潭镇刘玉新、良田乡刘佐闲是因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录入信息导致体检日期记录晚于火化日期,体检记录除系统日期外其余信息均真实有效。(2)良田乡刘天标、刘胜治、陈国电、陈兰招、刘玉英、陈国雄是因良田乡村医未面访便简单记录原先体检的身高、体重等信息,因而导致数据不真实。良田乡卫生院已就本次事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院内通报批评处理,并要求各卫生站进行整改。二是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标准指导各基层医疗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要求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工作,严格杜绝虚假档案情况发生。切实提高工作质量。三是县卫生健康局对原任良田乡卫生院院长蓝华烽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向局党组作出深刻书面检讨;责令良田乡卫生院对相关公卫工

  作人员和村医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全面抓好落实整改,并把整改落实情况报局党组。

  14.关于“重点人群建档管理不到位。个别重点人群对象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个别贫困人口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问题。一是针对问题中提到的个别贫困人口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县卫健局已取得未建档或档案不完善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下发至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求各卫生院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二是目前县卫健局与县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已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定期共享信息。

  15.关于“健康体检项目未达要求”问题。一是我县已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力度,落实各卫生站、村(居)委会、学校等单位,通过派发、张贴通知单,微信群通知等方式,加大基公卫服务项目宣传力度。二是加强重点人群信息管理,对重点人群(特别是村居老年人)体检实行由辖区内卫生站进行一对一预约服务,提高体检率,及时反馈体检报告。三是定期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和健康讲座,组织发动慢性病患者前来体检,对未能前来体检的患者由村医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健康体检要求协助进行健康体检。四是截止20xx年12月31日我县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率分别达到100.7%、100%,任务完成进度已达到上级要求。

  16.关于“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缺失和不规范,揭西县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中,有787人已经死亡,其中有58份是人员死亡火化后才建立的”问题。一是县卫健局坚持立行立改,及时将死亡人口健康档案全部注销。二是对死亡人员数据筛选核查,加强隐私保护处理,防止个人信息泄露。三是定时对注销死亡人员档案进行自查,规范对销死亡人员信息管理。

  17.关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缺失”问题。一是对已死亡129人的健康档案进行注销。二是针对特困人员535人、低保户5638人未签约情况,县卫生健康局已督促基层医疗机构及时完成签约、续约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三是加强与县民政局、扶贫办的沟通衔接,争取每季度贫困人口名单、死亡人口名单等数据共享,确保贫困人群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切实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确保档案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五)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方面

  18.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存在漏报、慢报传染病问题”问题。一是县疾控中心已召开会议,认真梳理,分析原因,严格落实传染病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培训,规范传染病报送管理工作。二是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造成水痘报告不及时情况的原因是:村卫生站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在管辖内的卫生站发现传染病病例需先填卡,再上报至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到报告后需进行收卡确认并随访,在与卫生站人员沟通并与相关人员进行健康宣教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导致系统管理人员接收返回的数据再上传到电脑系统存在延迟。目前,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按照要求落实核查工作,其余报卡均及时且无漏报。三是灰寨镇中心卫生院造成漏报、慢报传染病的原因如下:1.相关人员未能及时对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查缺补漏;2.门诊医生、住院医生在接收病人后,第一时间忙于对病人检查和救治,导致漏报、慢报情况发生;3.传染病制度培训不到位。目前灰寨镇卫生院按照整改要求对本年度内漏报、慢报的传染病病例进行及时补报;同时组织相关人员继续深入学习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杜绝迟漏报现象发生。

  (六)其他方面

  19.关于“计生药具管理不到位。实际库存与系统显示库存数量不符;村卫生站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箱的实际规格与购置合同规格不符,且存在闲置现象”问题。一是按《广东省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服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卫健委药具中心〔20xx〕18号)文件精神,加强仓储管理,每月及时库存盘点,做到账物相符。截至20xx年5月23日,揭西县计生服务站系统库存与仓库库存一致。二是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箱的实际规格与购置合同规格不符问题,系签收表所述规格错误,现已按购置合同规格重新拟定签收表,并向村医说明情况后,由村医重新签收,原不符合同规格的签收表现场作废。三是根据《关于做好基本避孕药具供应工作的通知》(粤卫健委药具中心〔20xx〕42号)文件精神,逐步撤销发放箱网点,取消无发放记录。20xx年3月25日已撤销全县182个药具发放箱网点,简易药具发放箱不再使用。

  20.关于“揭西县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灰寨镇中心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未公示疫苗价格”问题。对全县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改造施工,原预防接种门诊内制度牌部分卸下重做,现县卫健局按照审计整改函要求于5月份前完成整改,所有单位制度、收费标准等内容已全部重新上墙公示。

  21.关于“个别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内部控制不规范,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超过额度使用资金未报主管部门研究决策,灰寨镇中心卫生院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问题。一是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资金超10万未上报主管部门研究决策的有7项,由于该中心对《关于印发揭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揭西卫计〔2017〕152号)解读不到位,导致以上款项未按照规定报送研究。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组织各科室负责人重新学习《关于印发揭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揭西卫计〔2017〕152号)文件精神。二是县卫健局将严格督促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灰寨镇中心卫生院按照《关于印发揭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揭西卫计〔2017〕152号)文件要求进行内部管理,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必经该单位党支部委员会及班子会议通过,并报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研究决策通过。三是县卫生健康局对原任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曾才瑞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向局党组作出深刻书面检讨;责令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针对存在问题全面抓好落实整改工作,并把整改落实情况报局党组。

  (七)其他关注事项

  22.关于“揭西县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联动机制不完善”问题。一是县卫健局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长效联动工作机制,现已建立县卫生健康、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间数据共享联动机制。二是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领导,我县已建立卫生健康与政法(公安)、社保、民政、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常态化联动,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共享,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开展,提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效果。三是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建立“指挥高效、统一协调、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县人民政府拟成立揭西县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县委宣传部等40余个单位。

  23.关于“双向转诊机制不完善”问题。一是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进一步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人、财、物倾斜力度,县卫健局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揭西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办法》《揭西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与分配指导意见》,完善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单位的薪酬管理,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保障水平,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二是制定基层医疗机构医生培训计划,出台综合激励政策,积极引导高水平的医疗服务向乡镇、社区延伸,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全面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生技术能力。三是进一步提高县级医院诊疗水平,积极强化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共体工作纵向对接,加大人才、技术交流力度。四是完善各分院的医疗、公卫、家庭医生签约、慢病一体化等制度建设和考核,全面推动县乡村一体化管理。

  24.关于“未使用大数据管理的手段进行考核评估”问题。我县参照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及财政部门制定《关于开展揭西县20xx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通过随机抽查方式,认真做好考核评估。下一步我县将密切关注上级有关部门考核评估方式的调整,优化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式,使用信息系统间数据匹配等大数据管理手段在考核评估过程中的运用,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反映整体绩效。

  25.关于“信息系统未能互联互通,增加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且影响数据的一致性”问题。一是目前“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与“省家庭医生签约管理系统”、“省妇幼健康信息平台”、“省避孕药具系统”、“省精神卫生信息平台”编辑权限均不在县级,各系统互联互通工作县级无权限操作。二是县卫健局积极与上级部门积极沟通,加快互联网+卫生工程建设,推动实现各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及其数据库的整合,提高数据的真实、准确和有效性,切实减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的工作量。

  26.关于“2家基层卫生机构人员在编不在岗,涉及18人”问题。一是5月20日前,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邹旭霞、蔡赞莲等2人完成调动办理手续;灰寨镇中心卫生院张惠量、黄剑峰、刘美香、刘剑霞、林俊龙、杨沛源等6人完成调动办理手续。二是对其他借调人员进行清退,返回原单位工作(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人:陈增、蔡淑清、李锦茹、张宁、张志贤、吴洁新、刘少光、张俊超、贝岳宏、林海生)。三是对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借调人员进行排查,进一步做好在编人员合法合规性管理。

  二、审计建议的采纳和落实情况

  根据审计反馈的意见,我县认真整改,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切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落实。

  (一)加强服务项目管理,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县卫生建康局积极推进与民政、教育等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工作机制,推动各部门数据共享等卫生资源要素协调。目前县卫健局与县民政、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已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定期共享包括城乡低保五保贫困人员、残疾人、死亡人口等信息,由县卫健局落实各基层医疗单位进行档案更新等服务,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规范发展。制定印发《关于印发揭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考核)具体办法的通知》(揭西卫函〔20xx〕340号),建立健全绩效评估工作机制,明确评价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促进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开展。

  (二)加强常态化管理,促进服务工作有序规范。在摸查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情况的基础上,加强与县民政局、扶贫办的沟通衔接,分门别类建立健全档案,规范档案有效管理,确保档案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20xx年9月份,县卫生健康局制定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例会制度,组织开展县级、乡镇级例会,及时掌握项目进度,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统筹规划,推进卫生医疗信息化建设。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加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管理信息系统及其数据库的整合和大数据应用步伐,推动全民卫生健康系统与当地医院有关医疗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

  (四)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确保资金发挥效益。县财政局牵头县卫健局已制定印发《关于印发揭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揭西财〔20xx〕26号),进一步规范各项目实施单位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健康意识。20xx年5月份县卫健局印发《关于开展揭西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20xx年“世界家庭医生日”宣传服务活动的通知》(揭西卫函〔20xx〕259号),结合“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建党100周年党史的学习教育以及全面贯彻国家健康战略决策部署,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世界家庭医生日”宣传服务活动,通过广泛深入宣传服务,本次宣传活动通过各类途径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广泛进行宣传,共计覆盖人数23000人次,资料发放12000份,新媒体宣传推送210次,共计浏览量超过10万,举办专题讲座场次超过50场,参加人数接近3100人,有力地提升居民群众对服务项目的感受度和满意度,扎实推进全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深入开展。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4

  为贯彻落实《丰都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xx〕1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我镇以政府会计制度类级功能科目为项目基础,以项目重要性原则,对关塘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根据渝财农[20xx]18号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丰委组[20xx]36号下达20xx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江池关塘村)。市级资金安排50万元用于关塘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二)项目资金情况。

  财政安排市级资金50万元,专项用于关塘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截至20xx年底,江池镇关塘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已全部完成,资金已全部支付,用于关塘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三)绩效目标。

  配套设施:新建圈舍40平方米,用水设备20xx米,围栏1000米,边沟24米,养殖场圈舍便道240平方米。养鸡7000只,养鱼20000尾。种植马铃薯50亩。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20xx年3月7日,成立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于镇财政办,由蒙昌龙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xx年3月18日,考评工作组到江池镇财政办,对我镇20xx年预算资金使用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配套设施:新建圈舍40平方米,用水设备20xx米,围栏1000米,边沟24米,养殖场圈舍便道240平方米。养鸡7000只,养鱼20000尾。种植马铃薯50亩。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评价工作组通过资料收集分析、指标体系搭建等方式,根据产出、效益、满意度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对丰都县江池镇关塘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进行综合绩效评分。单个项目绩效指标分值为100分,其中产出35分,效益35分,满意度30分。

  产出:养殖鸡7000只,养殖鱼20000尾,种植马铃薯50亩,项目收益中村集体分配6%,项目质量达标率95%以上,资金到位率100%,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预算执行率100%,资金拨付及时率100%,已完成部分验收合格率100%。产出指标得分35分。

  效益:带动旅游业发展,增加村集体收入,入股分红带动农户收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水平,推动我镇经济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助力生态文明建设;项目正常运营年限5年。效益指标得分35分。

  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高。满意度指标得分30分。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分满为100分,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有所欠缺;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绩效指标细化量化但部分指标缺乏合理性,产出指标及效益指标有待优化。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大项目过程管理监督的力度,加强项目从立项、实施、项目到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管工作。

  (二)加强项目统筹管理。明确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加强执行中的过程管理和监督机制,保障工程进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按照相关约定和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对于无法按进度实施工作或无法按时完成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应落实项目绩效考核制度,坚持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奖励挂钩。

  (三)完善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加强职业教育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服务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5

  按照《关于对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进行整改的通知》(黔财绩〔20xx〕7号)要求和《省民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安排,为督促指导各地切实抓好绩效评价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工作。现将整改落实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财政厅第三方预算绩效评价基本情况

  (一)整体情况

  20xx年,省财政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共涉及30家省级预算主管部门的60个项目。其中民政项目4个,分别为精简退职老职工定量救济费、应返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电费资金、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社会福利事务专项资金。

  (二)各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1.精简退职老职工定量救济费。项目省级预算安排数为2440万元,抽查区域为30个县,抽查资金占比33.12%;评价分值85.90分,评价等级良。其中省级评价等级为优(94.12

  分),县(市、区)评价等级为良(84.21分);服务对象满意度88.41%,社会公众满意度86.02%,项目执行部门满意度98.37%。

  2.应返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电费资金。项目省级预算安排数为8528.02万元,抽查区域为30个县,抽查资金占比30%;评价分值85.64分,评价等级良。其中省级评价等级为优(94.12分),县(市、区)评价等级为良(83.91分);服务对象满意度93.60%,社会公众满意度91.55%,项目执行部门满意度97.40%。

  3.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省级预算安排数为3000万元,抽查区域为21个县、抽查资金占比44.33%;评价分值80.02分,评价等级良。其中省级评价等级为优(95.45分),县(市、区)评价等级为中(75.67分);平均满意度98.1%。

  4.社会福利事务专项资金。该项目包含城乡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省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项目经费、社会伤残人员假肢矫形安装补助资金四个二级项目,省级预算安排数为11833万元,抽查区域为30个县、抽查资金占比51.98%;评价分值70.12分,评价等级中。其中省级评价等级为良(87分),县(市、区)评价等级为中(66.40分);平均满意度92.73%。

  二、主要整改情况

  为认真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由我厅规财处牵头,厅救助处、福慈处、基政处、事务处等相关业务处密切配合,认真梳理问题清单,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及时组织对照问题逐一整改,并组成工作组实地督查部分市县整改落实情况,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巩固整改成效。

  (一)精简退职老职工定量救济费

  1.对项目省级财政资金预算申报未充分考虑救济人数变化因素问题,在20xx年预算申报测算时综合考虑了减员、调标及市级配套因素。

  2.对部分抽查点配套资金未足额到位问题,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黔民函〔20xx〕215号),要求市县两级足额预算安排资金,并督促涉及市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

  3.对年末滚存结转结余资金较大、未有效盘活问题加强对市县督促整改和指导,20xx年对有条件地方适当提高月人均补助标准。

  4.对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加强业务培训。

  5.对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确保应发尽发和按月动态管理,拟出台《精简退职老职工定量救济费资金管理办法》。

  6.对项目基础管理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指导各地严格落实“一人一档”和做好公开公示。

  (二)应返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电费资金

  1.对抽查点省级下拨资金核定户数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大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会商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拟将兑现方式由“先征后返”改为“即征即返”。

  2.对制度缺位,基础管理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拟制定《应返还免费电量电费资金管理办法》,将该项工作纳入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内容。

  3.对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指导各地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并制定《应返还免费电量电费资金管理办法》。

  (三)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

  针对专项资金奖补项目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专项资金奖补项目产出效果不足、专项资金奖补项目效益未凸显问题,一是对报告所列具体问题认真进行情况梳理,逐一抓好整改;二是以绩效为抓手,做好项目基础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统一谋划,使专项资金项目产出最大化;四是及时修订《贵州省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四)社会福利事务专项资金

  1.对项目基础管理工作不足问题,印发了《贵州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加大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对应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各地抓好整改落实。

  2.对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问题,20xx年,我厅印发《《20xx—20xx年贵州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提质增效计划》,对全省未充分发挥效益项目进行全面整改,同时结合具体问题,加强监督指导、绩效检查和工作调度,确保项目落到实处。

  3.对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质量提高不明显,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能力提升效果不足问题,着重对“床位利用率较低、实施效果与规划效果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等开展督促指导,印发了《关于做好40所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提质改造工作的通知》,通过广泛动员、组织特困人员到城乡养老机构参观、试住、拓展特困供养机构服务范围等提高供养机构集中供养率;同时强化工作责任,将特困供养机构床位利用率纳入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考核指标,采取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等方式,确保有效提升特困供养机构床位利用率,如期完成规划目标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年来,按照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我厅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绩效管理工作广度、深度以及与新时期财政绩效管理要求尚有不小差距。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切实履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政府治理和预算管理的深刻变革,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

  二是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目标运行监控机制。对照20xx年财政批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管理的各相关内容和目标要求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及时掌握项目绩效目标开展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总结分析预算执行过程中绩效目标的运行情况和实现程度。

  三是适时开展第三方预算绩效评价。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及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选取涉及民生、社会公众普遍关心、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项目,采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绩效评价方式开展部门重点评价,确保绩效评价的真实性。

  四是推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分配预算资金引入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增加预算绩效实现情况因素;实施激励约束措施,推动完善绩效评价与目标考核挂钩。

  五是推进预算绩效信息逐步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将绩效自评结果或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在厅门户网站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六是加大绩效培训力度,有效引导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共同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6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督促预算部门做好2020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的函》要求,2020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涉及我厅的有5个项目问题,我厅高度重视,按照贵厅反馈的各个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要求,针对每个项目问题,逐个逐条进行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贵州省国有企业脱困与产业发展资金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5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5个,整改完成率100%。

  1.针对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将《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国资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国有企业脱困与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工〔2020〕207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绩〔2020〕24号)转发至28户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和省属国有困难企业,要求组织本单位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学习。二是采取上门辅导的方式进行深入宣传,促进社区和困难企业的相关业务人员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强化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意识和绩效管理意识。

  2.针对资金发放标准未明确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对未制定困难补助发放标准的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和省属国有困难企业的督查和指导,认真制订符合实际情况的经费补助标准。二是对已制定困难补助发放标准的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和省属国有困难企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2月底前,28户社区和困难企业已全部制定和完善了本企业的资金发放标准。

  3.针对资金申请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严格执行《贵州省国有企业脱困与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财经纪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省国有企业脱困资金的申报流程,明确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从2021年起,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依法依规按程序履行资金申请手续。

  4.针对资金使用过程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挪用资金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针对此问题进行了严肃、认真的整改。一是责成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对挪用资金事宜做出深刻检讨。二是督促指导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按照有关财经纪律的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完成整改任务。目前,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已将挪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扶贫资助款”清理还原。三是督促有困难补助资金的社区和困难企业认真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查找以往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疏漏和问题,及时制定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规范和完善资金管理使用的各类记账凭证,杜绝类式问题的再次发生,确保财政资金的高效规范、安全合理使用。

  5.针对绩效管理意识薄弱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认真传达学习和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二是从2021年起,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依法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下步工作打算:1.持续开展宣传工作。通过深入的政策宣传,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意识和绩效管理意识。一是开展上门辅导与政策宣传解读;二是鉴于疫情的实际情况,拟于5月期间开展一次会议培训。2.加强督促指导工作。通过督查、巡查等方式,促进资金的规范管理及使用。一是会同省财政厅对有困难补助资金的社区和困难企业进行督查;二是组织整改单位进行“回头看”。3.坚持资金申请程序。各社区和困难企业必须依法依规按程序履行资金申请手续,并长期坚持。

  二、贵州省锦绣计划专项资金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9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8个,正推进整改1个,整改完成率88.89%。

  1.省工信厅未单列锦绣计划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整改情况:已完成)

  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切块管理,中小专项提出了年度预算指标及绩效目标,强化了预算管理和目标约束,申报指南中已明确民族民间工艺品产业发展是支持重点之一,不宜再单列锦绣计划类别。

  2.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未明确各类项目的申请、验收程序,缺少具体的`管理细则。(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拟定《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明确各类项目的申请、验收程序,制定了锦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规程。

  3.项目实施单位资金申请程序不规范。(整改情况:已完成)

  年度申报通知中已明确资金申请程序。

  4.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过程不规范。(整改情况:已完成)

  在下达专项资金计划文件时要求项目单位按照项目管理和专项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管理,项目要单独核算、单独管理。

  5.存在可回收资金。(整改情况:整改中)

  已与铜仁市工信局、贵州省松桃梵净山苗族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多次沟通,2021年1月29日,铜仁市工信局、财政局验收组再次对该企业以前年度获资金支持项目进行验收,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6.部门协同管理较弱,省直部门间沟通较少。(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明确省工信厅、省妇联各自报送专项资金中长期和年度绩效目标及指标,每年通过网上预算管理系统报省财政厅审核并通过省人代会审议,强化了预算管理和目标约束。

  7.项目的过程管理较弱,项目实施单位并未按照锦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项目绩效管理、资金监督、项目管理等工作。(整改情况:已完成)

  专项资金下达时,已将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至各市州,督促各市州工信部门加强资金申报管理及绩效目标设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项目实施单位档案管理能力较弱,核心资料有缺失。(整改情况:已完成)

  2016年我厅建立了“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网上管理系统”,要求所有项目申报资料通过系统上传,做到全部资料可留痕、可查询。

  9.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管理意识较弱。除省本级项目外,其他所有项目均未做绩效自评、项目申请时未设置绩效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未宣贯到县。(整改情况:已完成)

  加大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将专项资金申报及管理相关政策文件在我厅官网上公布及下发各市州,同时加大对市州专项管理人员的工作指导力度,提高相关人员工作水平,强化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管理意识。2021年1月13日至15日,对各市(州)、贵安新区、部分县级工信主管部门及企业进行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等中小企业政策解读培训。

  下一步工作打算:1.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加大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继续加大对市州专项管理人员的工作指导力度,提高相关人员工作水平,强化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管理意识。2.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日常管理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对锦绣计划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准确掌握项目实施进度,督促各市州做好项目验收工作。继续督促有关市州做好现场勘查项目存在问题整改工作。

  三、农村产业革命12大特色优势产业--刺梨产业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7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6个,正推进整改1个,整完成改率85.71%。

  1.关于“刺梨产业仅有三年发展推进方案,未明确分年度实施内容、实施数量、详细进度安排及执行计划,导致市县级主管部门难以准确把握政策导向,不能及时组织项目申报”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省刺梨产业工作专班已于2020年印发《贵州省刺梨产业2020年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落实实施方案。委托中鼎资信评价服务有限公司对2019年安排刺梨专项资金自评,细化整改措施,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并于2021年2月8日印发《贵州刺梨产业2021年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

  2.关于“省林业局未完全按照要求开展绩效自评”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据省林业局《2020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问题整改情况反馈表》反馈:“已重新认真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黔财绩〔2020〕11号)要求开展绩效自评,有关工作经对接后,华昆公司已认可,达到相关要求”。

  3.关于“刺梨产业抽查的5个县(区)10个项目中,有三个项目尚处于协议签订、设备采购过程,进度较慢”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毕节王老吉公司“王老吉贵州刺梨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已于2020年11月进入正常生产阶段;贵定绿视野公司“刺梨种植加工项目”已基本建设完工,已投入生产;贵定山王果公司“刺梨原汁扩能提产及刺梨精深加工项目”按计划进行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厂房钢构建设;贵定敏子食品公司“技改扩建项目”设备已进场,正在修建冷库,部分场地已完成场平。下步将督促企业加快建设进度,确保资金到位,项目建设见实效。

  4.关于“惠水县仅对刺梨加工企业开展督导调研,未形成全面检查”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据惠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问题整改情况反馈表》反馈:“我县贵州潮映大健康饮料有限公司2019年获批的500万元扶持资金为刺柠吉加工企业,属于加工项目,不涉及其他产业”。

  5.关于“个别项目资金滞留县(市、区)级财政部门。截止2020年6月,水城县年产12万吨刺梨鲜果深加工建设项目,已达到资金拨付条件,经了解因县级财政资金拨付压力较大,资金及时拨付存在困难,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仍未拨付”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中)

  六盘水市、水城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已按要求指导企业完成相关申请拨付资料,并多次与区财政部门沟通,但是因财政资金拨付压力较大,资金及时拨付存在困难,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仍未拨付,已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协调拨付。

  6.关于“多数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未开展专项检查,如刺梨产业抽查的5个县是在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将刺梨产业项目实施情况作为一项检查内容”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已按照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各项要求再次对申报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对企业获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同时对企业项目进度进行跟踪检查。

  7.“未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本次抽查的5个县(区)中,项目主管部门均未按项目省级实施方案、省级资金管理办法和部门职能职责要求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建设有待完善”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按照《贵州省农村产业革命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农村革命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要求申报项目及落实专项资金,及时核查企业资金使用情况,督促项目进度。例如,贵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贵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农村产业革命刺梨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以落实资金监督检查工作。

  下步工作打算:结合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反应情况,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做好项目的审核与跟进,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一是加强项目过程管理,规范专项资金核算。对项目申报企业加强指导,规范企业申报资料。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绩效意识。指导各级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加强财务审核,规范拨付流程。二是切实敦促项目实施,提高资金到位率。敦促各项目实施主体,加快项目建设,严格对项目施工情况、生产线改造、设备购进安装等进行跟踪督促;敦促主管部门应在收到资金拨付申请后,对于已经达到资金拨付条件的项目,应及时拨付补助资金,以加快项目进度。

  三是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完善健全监督检查工作,以此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切实有效履行监督检查责任,优化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促,并将资金使用绩效作为预算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6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6个,整改完成率100%。

  1.基金运营存在合规性问题——基金财产托管不合规。(整改情况:已完成)

  基金财产托管并无不合规。根据《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方案》明确了工业基金将选定多家合作银行作为合作方。《贵州省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黔府办法〔20xx〕5号)中规定,由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货币资产进行托管,其本质目的便是由专业金融机构作为第三方参与基金的资金管理,以确保基金资产的独立性、安全性。工业基金一方面本着审慎性原则,从所有金融机构中挑选14家经营作风稳健,经营行为规范,具备高效清算、交割能力,拥有足够熟悉托管业务专职人员的银行进行合作,签订相关托管/监管协议,对基金资产开立独立托管/监管账户,按约定对工业基金提供的划款资料进行审查等工作;另一方面工业基金为充分调动银行跟投实体经济的积极性,与这14家合作银行签订相关协议,建立后评价机制,使银行能够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发挥投贷联动的最大效能。

  2.闲置资金较为严重。(整改情况:已完成)

  资金使用并无闲置严重的状况。一方面工业基金项目的推进及资金投放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资金量也随时处于一个流动的状态,项目会不断投放、到期收回、再投放、再收回,账上资金并非一成不变;另一方面为充分调动银行跟投的积极性,加大各方对贵州省工业产业、省属国有企业的支持力度,工业基金需要在留存余额和投放金额中找到一个合适的平衡点,让基金的资本撬动效能最大化。

  3.投资方式不合规。(整改情况:已完成)

  《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10号)规定,政府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1)根据省政府对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整体安排部署及工作要求,拟设立一支以股权投资为主,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及工业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投资贵州省内非上市工业项目股权、工业类子基金、上市工业企业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的贵州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并将工业基金中15亿元省级财政资金通过减资后收回并注资到新型工业化基金。

  (2)持续加大股权投资业务工作力度,工业基金对内已基本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的股权业务制度和工作流程;对外一方面不断加强尽调的力度,另一方面在内部已有企业中梳理,从价值链、产业链的上下游发掘前景好、潜力大的企业,推动企业做强做优。现已投放3个股权项目,金额合计1.5亿元。同时,工业基金目前储备股权项目16个,正在积极的开展尽调摸底和分析研究工作。

  (3)积极对接外部培训机构,并采取内训+外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工业基金员工开展股权业务系统性培训,目前已建立合作关系的机构有上海法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中企清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均为国内金融领域知名机构。

  (4)建立股权业务智库。股权业务的开展离不开第三方机构的智力支持,工业基金充分利用自身渠道优势,分别与贵州省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贵州大学以及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外部机构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使其成为工业基金股权业务的智力资源储备。

  (5)加强探索创新业务。探索和学习供应链金融模式,以保理作为切入点,提高企业运转效能。争取今年底之前获得保理牌照。

  4.未按照基金方案进行委托管理。(整改情况:已完成)

  在管理方式方面,基金既委托贵州黔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受托管理,也设立了管理团队进行自我管理。根据工业基金2021年第一次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通过,同意工业基金今后采用自我管理的方式进行运营管理。

  5.出资方式不合规、投资决策机制有待完善、基金未按规定在中基协备案、间接对出资人承诺最低收益。(整改情况:已完成)

  工业基金设立时,100亿元出资实际来自于茅台集团的借款,违反了监管与自律管理规定。同时,过于重视政府引导,未能建立市场化投资决策机制,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黔晟国资公司等委派组成,最终的投资决策权由政府部门掌握,不符合政策规范要求。在资金来源方面,工业基金实际承担了茅台集团的借款成本。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已于2021年3月19日更名为贵州省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市场主体性质由公司型基金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由股东履行对公司的出资义务,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管理。

  6.缺少可量化的绩效目标。(整改情况:已完成)

  基金的总体目标明确,缺少可量化年度绩效目标,不利于基金的绩效评价工作。针对该问题,前期已完成《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绩效考核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编制,并通过设置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表量化绩效目标。

  五、贵州省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伴)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6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6个,整改完成率100%。

  1.资金募资进度不达目标。(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二)款,将原对基金规模100亿元的描述性约定修改为“基金总规模4亿元,其中:政府出资4亿元作为引导资金”。

  2.明确基金存续期限。(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二)款,由“原则上不超过7年”修改为“暂定为15年”。

  3.完善基金投资决策机制,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四条第(二)款,投决会成员的规定由原“省经济和信息委为委派1名,贵州产投集团委派1名,战略合作伙伴委派3名”修改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5名,其中省工信厅、省委军民融合办各委派1名,省金控集团和基金管理公司委派3名,省工信厅委派委员担任主任委员;根据项目需要,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投委会决策,但外部专家不享有表决权。对基金管理公司报送项目进行表决时,需经全体有表决权委员五分之四及以上同意方可执行。”

  4.遵守关于投资限制的约定。(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四)款,删除原投资金额、比例的限制性规定。

  5.上调基金管理费率。(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五)款,作如下修该:一是原管理费用由按已投金额的0.5%/年的提取比例修改为按2%/年的比例收取基金管理费用;二是为激励基金管理团队,修改收益分配方式,以基金每年可供分配净利润的20%作为业绩奖励,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剩余80%按照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给有限合伙人;三是为实现风险共担,完善亏损弥补方式,基金投资发生亏损时,基金管理公司以收到的业绩奖励为限回补。

  6.制定可量化的年度绩效目标。(整改情况:已完成)

  今后将制定基金年度投资计划,形成可量化的绩效目标。基金其他文件也就上述问题做了相应修订,但是,鉴于我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正在进行基金优化整合,为避免相关文件与基金优化整合方案不一致,尚未正式印发实施。待基金优化整合方案批准后,我厅将根据基金优化整合的要求和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完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7

  按照省市县关于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要求,我镇组织开展了20xx至20xx年度“全镇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20xx至20xx年,分宜镇共实施建设了49个新农村建设点,省级建设点32个,自建点17个;共安排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1300万元。新农村建设村点属于民生基础设施改善项目,是以项目属地镇村作为项目建设主体和实施主体,以省、市、县三级财政专项资金、村民投工投劳等作为项目资金来源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主要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以“七改三网”(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栏、改塘、改沟,完善电力、广电、电信网络)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历年来成立了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镇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镇财政、规划、环保、卫健、农办等部门负责人和各村书记组成的分宜镇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并及时进行了人员调整,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农村办,具体负责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各村也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各新农村建设点都成立了村民理事会,负责落实村点新农村整治建设任务。通过建立自上而下的工作组织,保障了新农村建设的有序开展。

  为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我镇按照省、市、县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每年专门制定下发了《分宜镇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奖惩措施,从选点规模、选点原则、申报要求、建设内容、推进时序、竣工验收等方面对全镇新农村建设村点的选点报点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进行了明确。各新农村建设点工程施工,通过了村民理事会,事前有规划设计,施工有质量监督。同时,镇新村办通过全面督促检查与重点跟踪督促相结合的方式,适时展开专项督查。工程竣工后各村能邀请镇新村办人员,通过聘请第三方进行验收,并制作出决算书;出现工程量不够的都事后补足了工程量。有效保障了全镇新农村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资金使用情况

  分宜镇20xx至20xx年共实施建设了49个新农村建设点,省级建设点32个,自建点17个。共安排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1300万元,(按照绿化合同要求,除20xx年度还有10万元绿化需到年底支出外)省市县三级财政预算新农村项目建设资金到位率100%。

  为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我镇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有效地规范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每张工程款项拨付发票,都经过了经手人、理事长签字申请,村两委初核,镇新村办初审,镇分管领导审核,镇财政分管领导审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出。20xx年第一批资金按照上级分批拨付下达到了各个建设点的行政村;20xx年第二、三批资金及至20xx年度资金按照上级分批拨付下达到各个建设点的承包方。无截留、挤占、挪用等违纪现象。全镇各村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合理,能足额用于“七改三网”基础设施和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四、自查考评情况

  根据新余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20xx至20xx年度新农村建设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工作函的要求,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工作部署会议,组织镇农业农村办、镇财政所等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对全镇20xx至20xx年度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从项目申报、工程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认为:

  1.全镇各村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还合理,基本能足额用于“七改三网”基础设施和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2.各新农村建设点工程施工,通过了村民理事会,事前有规划设计,施工有质量监督,竣工后有工程决算。

  3.个别承包方为了避税,不按工程项目开具发票。如水北村20xx年万家建设点60万元工程项目开了30万元油漆发票;大台村20xx年十组建设点20万元工程项目全开成土方平整发票。站前村20xx年塘家里建设点20万元工程项目开了10万元吸水砖发票;收村村20xx年刘家二组开了9万元劳务发票。

  4.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要落实责任,保证新农村建设各项工程良性运行。

  五、成效发挥情况

  通过实施新农村项目建设,实现全镇道路硬化率达到100%,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8%以上,水冲厕入户率达到95%以上,卫生公厕建置率达到100%,人居环境整洁有序,村组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大有改善。让村民都能走上平坦路,喝上干净水,用上卫生厕,住上整洁房,居优美村,享受安全舒适捷便的现代生活。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8

  一、基本情况

  xxxx年6月省财政厅对我省xxxx-xxxx度民族工作经费专项资金和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分别选取了6个地区作为民族工作经费实地抽样绩效评价点、17个地区作为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补助实地抽样绩效评价点,指出民族工作经费资金管理使用存在四个方面8个问题、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补助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针对本次绩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重视问题,提高认识。检查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符合实际,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肯且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强,全省民宗委系统高度重视这些问题,从思想和行动上提高对整改工作的认识。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对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我委成立了两项资金整改工作专班,组长由委分管领导担任,并作为责任领导,副组长由规财处和经发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有关处室同志组成。明确把落实整改内容作为工作的重点,对涉及的整改项目做出了科学部署,以确保取得实效。

  (三)迅即部署,强化措施。根据绩效评价报告中指出两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制定了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压实整改责任,逐项落实整改问题,确保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

  (四)加强督办,注重实效。按照责任分工,督促委本级各资金使用处室、市(州)县抓好落实,下发了《省民宗委关于做好xxxx年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和《省民宗委关于落实民贸民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级民宗部门逐条对照检查,逐件研究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按时完成。

  (五)建章立制,注重长效。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我委结合实际制定了系列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并指导各级民宗工作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形成了全省各级民宗工作部门较为完整的资金分配、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制度,推进了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落实整改

  我委针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结合实际,强化整改措施,整改工作有序、有力,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民族工作经费专项资金问题整改

  1、管理制度方面问题整改。我委会同省财政厅对原《贵州省民族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xxxx年12月12日印发。

  2.资金管理方面问题

  (1)列支基本支出问题整改。指导各级民宗工作部门完成资金清退,并严格贯彻落实好民族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和规定,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2)预算执行进度较慢问题整改。一是指导各级民宗部门对涉及资金进行进一步摸查,梳理实施项目和无法实施项目情况,根据结存资金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二是督促指导各级民宗部门加强与本级政府和财政等部门的汇报、沟通协调,争取未到位资金落地,启动项目实施。三是督促各级民宗部门科学做好项目论证并建立项目库,避免项目资金到位后无法实施问题。四是督促各级民宗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争取年内完成资金拨付。

  3.部分预算资金分配依据不充分问题整改。xxxx年12月我委会同省财政厅对黔财行〔20xx〕24号民族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在民族工作经费使用范围中对上述项目的使用做了进一步明确。

  4、项目管理方面

  (1)少部分项目实施缓慢、取消实施或未实施问题整改。一是指导各级民宗部门对涉及项目进行梳理,进一步摸清未完成项目、未实施项目情况,根据项目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二是督促指导各级民宗部门加强与本级政府和财政等部门的汇报、沟通协调,争取未到位资金落地,启动项目实施。三是督促各级民宗部门科学做好项目论证并建立项目库,避免项目资金到位后无法实施问题,或实施条件变化取消实施等问题。四是督促各级民宗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争取年内完成未及时完成项目,对已完成未验收或拨付的项目,要加快验收报账进度,完善有关资料,尽快拨付资金,及时完成项目会计核算。五是指导各级民宗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好民族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和规定,不允许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基本支出。

  5、绩效管理方面

  (1)绩效目标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我委绩效目标围绕主要工作进行编制,涵盖了数量、质量、时效、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主要指标,对年度重要工作均有具体指标体现,但鉴于民族工作多为事务性工作,指标设置中确实存在无法定量只能定性的描述,我委将进一步挖掘梳理既体现工作要点又更加适合评价衡量的绩效目标。

  (2)未开展绩效自评问题整改。我委督促各级民宗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被抽查州县及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未被抽查到的要认真自查、梳理问题,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二)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补助资金问题整改

  1、强化制度建设,及时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是出台管理办法。制定出台《贵州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就资金预算编制、设立绩效目标、分配拨付、项目监管、绩效评价等方面,理顺各级财政、民宗、人行、承贷机构之间的关系,厘清部门间的职能职责,强化分工合作,既各司其职,又紧密配合。近期将印发管理办法。二是完善机制制度。建议具备条件的地方政府结合实际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财政担保机制和政府奖励制度,激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度放宽小微型民贸民品企业的贷款准入条件。

  2、加强监督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一是加强沟通联动。加强各部门之间要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共享,民族工作部门要及时将贷款申请审核意见书抄送财政部门,人行当地分支机构要及时将贴息审核意见抄送财政部门、民族工作部门;财政部门下达、拨付、兑现贴息资金后及时抄送民族工作部门。二是加强绩效管理。各级财政部门、民族工作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每年要对民贸民品优惠利率贷款贴息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按规定每年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出具绩效自评报告。

  3、抓好贯彻落实,强化政策具体操作执行力度。一是注重提高时效性。及时开展贴息资金清算和拨付,及时兑现贴息资金,切实让民贸民品企业享受到优惠政策的好处。二是严格贴息资金兑现程序。纠正各地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至民贸民品企业、对企业采取“先收后返”的贴息方式等不合规的情况,规范贴息渠道和程序,完善资金拨付兑现审批手续。三是实行动态管理。针对贴息补助企业覆盖率过低的情况,采取动态监管方式,对已命名的但不再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生产生活必需品或收购民族地区农副产品的企业适时清理,对以后不再生产民族特需商品的民品企业,适时清理、调整。同时,加大对民贸民品贷款贴息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扩大覆盖面。

  4、积极指导企业,按时报送有关材料。一是按时报送基础档案。按照规定,每年3月份前,民贸民品企业基础档案需要及时更新报送。二是定期报送生产供应情况。按文件要求,督促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企业按规定定期向项目主管部门报送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供应等相关情况。三是规范年度审计报告。针对部分县(市、区、特区)存在项目资料不合规、不完整、未提供等情况,已认定的民贸民品企业有流动贷款需求的,要及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报告中需要按要求提及载明“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生产生活必需品以及收购(加工销售)民族地区农副产品销售额占该法人企业全部销售额比例”事项。

  四、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持续加大整改力度

  经过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较为显著的成效,但对照检查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产生实在效果。

  (一)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抓好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固化问题整改成果,举一反三,对我委制定的各类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三)深化整改成果,加强资金监管。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指导,总结绩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各级民宗部门项目资金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指导,督促各级民宗部门加强项目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各级职责,确保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9

  贵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于20xx年3月对我局20xx年度文物保护资金绩效评价和20xx-2020年度文物保护资金进行了审计。6月6日,贵局发出浙文物函〔20xx〕206 号文件,提示我局在使用专项资金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对此非常重视,即刻开展了审计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审计整改工作小组

  我局在认真分析问题的基础上,结合资金使用实际情况,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潘春方为组长,局文化遗产保护科科长陈伟阳、新昌县博物馆馆长张斯鸿为副组长,赵菊芹、何中梁、徐梦、潘晖、吕越双、徐婉仪六位同志为组员的整改工作小组,负责本次整改工作。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项目管理制度方面

  存在的问题:

  1、新昌城墙修缮工程。①工程进度延期,合同规定施工完成时间为20xx年4月,但由于“施工场地无法移交、围护封闭导致施工延期”的问题,需延期50天左右。②合同签订未写日期。

  2、大佛寺数字化保护项目和预防性保护项目。数字化、预防性保护项目开标的监督人未及时签字。

  3、回山建筑群修缮工程。回山建筑群的省保资金设计费用和施工费用混用。

  整改情况:我局已积极与施工方沟通,排除施工延期等问题,推进工程施工进度。同时,建立专门的项目管理监督制度,杜绝合同未签字、未写日期等情况,并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我局今后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做好项目的实施计划管理、过程管理、变更调整管理、采购管理、验收管理、监督管理。

  (二)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方面

  存在的问题:

  1、新昌城墙修缮工程。我局于20xx年11月将191万省补资金分配给南明街道,但因属地管理等问题未协商好,南明街道于20xx年11月才将191万打给城投公司,截止20xx年底共支付5.8万。

  2、大佛寺数字化保护项目和预防性保护项目。由于数字化保护项目验收效果不及预期需要进行整改,预防性保护项目受大佛寺石弥勒维修项目影响,工程进度也有所延后,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

  整改情况:我局已与施工方沟通,积极推进项目进度,在今后将加强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对项目实施单位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督促属地管理部门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确保资金按进度及时、合理支出,提高资金预算执行率。

  三、下一步工作

  通过这次检查,我局发现了在项目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上存在的漏洞,为后续项目作出了警示。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文〔20xx〕178 号)、《浙江省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文〔20xx〕54号)、《浙江省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教〔20xx〕2号)等文件的学习和执行,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制度的落实与监督,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同时在项目开展中,提高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率。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10

  根据《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林规〔2020〕26号)《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浙林规〔2020〕66号)文件,贵局对我县2019年度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立即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关于资金未及时全部使用的问题。主要原因是项目单位未能及时开具发票而导致支付迟缓。截止2020年7月,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613.89万元已经全部支付完毕。

  二、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一)关于资金分解未下达正式文件的问题

  主要原因是当时出于我局2019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申报书与实际浙财建〔2018〕156号、浙财建〔2019〕65号文件下达的任务和资金一致的考虑,从而忽略对2019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涉及的相关任务、资金进行再分解和下达。整改:一是严格按照文件下达的计划任务和绩效目标积极组织实施,强化项目资金拨付审核程序,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项目单位,做到专款专用。二是要求下一步对中央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涉及的相关任务、绩效目标和资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分解落实下达,明确责任主体、建设任务、资金分配、绩效目标等。

  (二)部分项目未完成的问题

  1.森林公安办案补助项目:截止2020年12月15日止森林公安办案补助项目已经全部支付完成。

  2.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本项目实施期限2019年6月至2021年12月,实施面积235亩,资金规模128.09万元。任务未完成主要原因:一是今年2月份新冠肺炎疫情造成项目不能及时种植,林业种植项目均有季节性问题,不能在春季种植好,就会影响成活率;二是苗木和肥料公开招标从4月份开始,不能如期完成,肥料招标共招标三次,前后花了4个月时间,错过苗木种植最佳时间。目前完成情况:苗木和肥料已招标完成,2020年肥料已全部完工,已完成种植120亩;培训已完成两期;资金到年底完成拨付75万元。整改:一是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二是加快项目进度,力争在2021年4月份完成种植任务;三是按计划和时间节点完成技术培训任务。

  3.林业贷款贴息绩效指标问题:原因分析:主要是工作人员认识上有偏差,认为林业贷款贴息按贷款合同金额计算,不是按照实际贷款额计算。整改: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按照实际贷款额计算绩效指标,把握好项目申报关,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到应报尽报,确保绩效目标按时完成。

  (三)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我县201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项目承担主体,国有单位的补偿资金通过县林业局账户直接拨付,村集体的补偿资金通过乡镇财政拨付,个人的补偿资金通过“一卡通”拨付。我县林业局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掌握森林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防止资金截留和挪用。2020年我局专门针对20xx-2019年生态公益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工作,对2019年生态公益林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对审计、绩效评价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我局积极督促项目单位进行了整改和落实。

  (四)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关于多拨付杭州千岛湖瑶记实业有限公司林业贷款贴息资金4851元的问题。针对该情况,我局及时与该企业取得联系并下达项目整改通知书,该企业将多领取的林业贷款贴息资金4851元与8月14日上缴淳安县财政局国家金库,同时我局也认真分析原因,对相关责任人审核不严等情况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要求举一反三,在今后对项目审核要从严把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三、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

  (一)海南鳽种群保护部分项目未完成的问题

  根据《海南鳽种群动态监测、保护遗传学及适应性进化研究与保护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至2020年12月,实施期限为4年。绩效评价认为在2019年9-12月未完成无损伤捕捉并佩戴卫星跟踪设备的工作任务。整改:截止2020年6-8月,项目组在长期跟踪调查和鸟类行为监测的基础上,经过前几年的持续观察和野外捕捉实践,经过反复实验,利用夜间在觅食地铺设网具、采用脚套的方式,已成功完成无损伤方式捕捉海南鳽健康个体进行佩戴卫星跟踪仪项目工作,共为15只海南鳽佩戴了卫星跟踪仪,其中成鸟5只,当年繁殖幼鸟10只,幼鸟均为已能自行觅食个体。所有佩戴卫星跟踪仪的海南鳽均为健康状况良好个体,目前佩戴卫星跟踪仪运行状况良好,已接收到海南鳽有关活动轨迹信息,后续保持继续观察。

  (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资金未及时全部使用的问题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是根据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要求,开展监测站日常监测工作,一旦发现突发野生动物异常情况,立即按程序上报,并做好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及采样送检工作。本项目实施单位为淳安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总站和姜家林业中心站,2019年完成野外巡护监测253次,巡护监测时间15346分钟,巡护监测里程874.17公里,巡护监测记录鸟类7472只,未发现死鸟和异常行为鸟类,监测数据上报率达到100%。造成项目资金未及时全部使用的问题,主要由于千岛湖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目前没有单独人员编制,除雇佣2名人员协助监测外,日常监测工作由姜家林业中心站技术人员完成,2019年实际支付监测劳务费0.996万元,其他支出都在姜家林业站日常公用经费列支。整改:加强项目资金归集与核算,凡涉及项目监测劳务、GPS录入系统和监测直报系统维护、野外监测劳保、监测技术培训等相关费用,统一纳入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支付款项。

  (三)合同审批程序不规范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问题

  绩效评价中发现姥山林场《马尾松、柏木资源调查合同》审批与签订程序倒置以及《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未在规定期限签订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淳安县生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及时了解并分析原因,认为评价中反映的这两个问题主要是合同管理不规范、工作不严谨引起的。整改:公司进一步规范了项目招投标程序,严格合同的审批、签订和履约行为,同时对负责种子园的副场长进行诫勉谈话,从中引起重视,举一反三,认真反省,确保今后项目实施的合法、合规。

  (四)招标文件设置最低限价的问题

  许源林场林区道路硬化工程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招标文件补充说明要求“投标报价必须在456772.22元-492698.11元范围,否则为废标”。主要是根据《关于印发〈淳安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淳政办发〔2013〕125号)”中的规定,招标人预算价在2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土石方等工程项目,采用现场抽签计分法。现场抽签计分法具体操作规定中明确“投标总报价应当在规定的招标优惠报价有效范围内,不在优惠报价有效范围内的投标书为废标”,文件规定《招标优惠报价有效范围表》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惠幅度7%—14%”,因此本工程按上述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了让利范围。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招投标相关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

  针对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积极落实整改,并明确下一步淳安县林业资金管理工作重点:

  (一)提高认识,积极整改,落实责任。高度重视林业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严格执行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经纪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做到立行立改,同时积极分析原因,举一反三,严防再犯,同时进一步完善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制度,落实建设项目法人制度,真正做到制度完善、责任明确、措施落实、流程清晰、管理规范。

  (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强化对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管。认真抓好项目规范化管理,不断推进项目建设,对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进展缓慢的,要积极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妥善解决政策性导致的不利因素;对其他原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完工滞后的,要倒排时间,加快建设进度,及时组织验收。严格按照文件下达的建设任务实施和履行相应的程序,强化建设过程的监督,严格控制建设内容变更,确需变更的,要按规定程序调整并作好实施方案的衔接。对资金拨付进度较慢的问题落实专人负责,加快报批程序,加大资金兑付力度。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申请拨付资金,加快资金的支出进度,使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三)严格标准验收,规范档案管理。对每一个项目的竣工,要及时组织精干力量,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杜绝发生“重申报、轻建设、草验收”的局面。与此同时,要求专人负责建立施工台账,对每个环节相关手续和档案资料进行收集和管理。

  (四)加强业务培训,规范会计核算。加强相关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管理和业务水平,确保会计核算规范完整,记账依据完备齐全。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11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区基本情况

  勐蚌村地处象达镇西南部,东邻平达乡安乐村,南邻木城乡老满坡村,西邻芒市芒市镇上东、平和村,北邻小米地村,辖14个村民小组6个自然村,村委会距镇政府所在地43千米。有居民410户1682人;经济总收入2679万元,人均纯收入10946元。有耕地面积4120亩,主要种植反季蔬菜、洋芋、苦荞、玉米等农作物,林地81069万亩,主要种植泡核桃、红花油茶、车厘子等。

  2、项目建设情况

  建设内容及规模:C30砼硬化产业道路3.05Km(宽4m,厚0.2m);M7.5支砌挡墙900m;涵管安装50m;M7.5支砌边沟200m;开挖土石方4000m;桥1座;土夹石换填600m。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给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项目建设前期,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在对项目点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等方面进行精心调研和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坚持把“科学规划、基础先行、产业支撑、整体推进”与项目村的优势有机结合起来,确定了建设“生态、和谐、文明村寨”为主题,编写实施方案,为项目村建设指明了方向。同时结合当地地形地貌特征,坚持节约用地,合理布局的原则。同时镇人民政府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项目工作的副镇长为副组长,镇项目办、财政、水利、农业、林业、畜牧、国土、村庄规划、司法等部门的负责人及项目所在村的“村三委”领导为成员,抽调有关人员负责项目的规划、管理、实施、监督、财务等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

  (1)办公室:负责编制工程实施计划,处理日常事务及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

  (2)工程技术管理组:负责施工管理及监督,把好工程质量关;

  (3)财务管理组: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同时,成立由镇人大、纪检和项目村监督委员会主任及非领导小组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组成的项目实施监督小组,负责对项目的计划、工程进度、资金管理使用、工程质量等进行监督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申请上级补助资金200万。实际到位资金200万。

  2.目前已完成项目资金拨付200万。

  3.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经相关工作纪律要求由财政所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按照项目完工验收情况及合同要求拨付。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建设内容及规模:C30砼硬化产业道路3.05Km(宽4m,厚0.2m)、混凝土土浇筑2549.37m;M7.5支砌挡墙247.75m,M7.5桥台毛石支砌311.72m;桥2座;砂砾石回填654.83m,等附属设施。受益对象涉及象达镇勐蚌村6个村民小组,项目受益农户126户583人,其中已脱贫户38户161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全部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95%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结果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要在县级主流媒体,镇、村、组要在政务公开栏上将项目计划、建设内容、补助标准、项目执行情况、物资采购、资金使用情况、验收情况等进行公告公示,确保项目实施阳光操作、公正透明、资金运行安全。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注重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党员群众参与建设目标、内容、方式的讨论和决定,形成了“要我建”为“我要建”的共识;积极引导党员群众以投工投劳的方式参与工程建设,让广大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更加热爱美丽家园。同时,结合“四群”教育,完善村规民约和民主议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村务公开等制度,加快推进了基层民主管理进程。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12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根据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按照《中共石棉县委办公室石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在任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补助标准“老三职”干部补贴标准和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通知》(石委办发〔20xx〕4号)和《中共石棉县委办公室石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村干部有关待遇的通知》(石委办〔20xx〕88号)文件要求,于年初编制预算467680元,后期追加177960元作为20xx年全年3个村在职村组干部及“老三职”干部补助报酬。经县委组织部审议批复后下达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完成全乡20xx年全年3个村在职村组干部及“老三职”干部的补助报酬发放。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永和乡村组干部报酬项目,主要为永和乡3个村在职村组干部及“老三职”干部补助报酬等,与项目资金申报相符,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该项资金预算经县委组织部审议后县财政局于20xx年3月通过石财(基)专项20xx年120号下达资金;20xx年11月通过石财(基)专项20xx年1334-9号下达资金。共到位645640元与计划一致,到位率为100%,及时率为100%。

  2.资金使用。

  截止绩效自评时,该项目已完成3个村在职村组干部及“老三职”干部补助报酬的发放,共支付资金641310元,剩余资金4330元已全部返还财政。资金开支范围、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均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该项目支出符合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了专款专用。支付时严格按照要求审核审批并及时拨付到位。并及时对收支进行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该项目由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在职村组干部报酬每月按时发放,“老三职”干部按季度发放,流程符合相关规定。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该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3个村在职村组干部及“老三职”干部补助报酬的发放,资金全部打入银行个人账户中。与项目计划目标一致,任务量完成100%、质量标准合格率100%、进度计划完成率100%、成本控制达标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该项目有利于促进干部工作的积极性,该项目的实施受到了广大村组干部的一致好评。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或者事项

  无。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13

  根据财政厅《关于反馈2019年度省级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函》要求,我厅针对相关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分析查找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省财政厅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我厅2019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现场评价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得分83.3分,评价等级为“良”。我厅对相关相关项目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并提出整改要求。结合相关项目单位的整改情况,形成该整改报告。

  二、整改情况

  (一)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时效性不强的问题

  1、预算指标下达不及时的问题

  2019年机构合并影响了资金下达进度;2020年资金已于9月底前全部下达。我们讲督促项目单位进展,确保省项目按质按量完成,并对实现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2、资金使用进度慢、结余大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相关项目单位进行情况核实,一是主要是部分项目存在合同尾款未支付,厅已要求相关单位加快项目验收进度,对验收达标的项目支付尾款,对验收未达标的单位按要求收回资金,并取消下一步年度申报专项资金资格。二是宁乡市2019年旅游厕所建设项目省级专项补助未使用资金103.9万元。截止2020年底,26个申报单位共51个旅游厕所已经验收竣工,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二)部分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个别项目单位存在滞留、改变资金用途等行为,资金合计585万元,占比现场评价金额比例为3.4%。具体情况如下:

  1、个别单位滞留财政资金

  省文旅厅对常德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实景桃花源贷款项目进行核查,核实情况为由于账务处理不当,进一步核实整改。主要是因为桃花源管理委员会与常德市文旅投存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的资金结算,根据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2019年第13号会议纪要对常德市文旅投开具了收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390万元的收据,所以结算时实付10万元。但常德市文旅投在进行账务处理时,未将本级财政收取的390万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作支出,而是记入了其他应收账款往来,导致出现了财务核算问题。目前常德市文旅投已进行账目调整。

  2、个别项目改变资金用途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汉寿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帅孟奇故居4A级景区创建高标准标识系统及研学拓展活动补助项目进行核查。一是革命同志故居陈列馆建设需要经过项目论证、宣传部门审批等一系列严格的审批流程,另,高标准标识系统主要是通过现代信息化建设,为人们提供更好的旅游服务,购买大型电子屏、讲台、声光设备、观众座椅等多媒体教学设备是高标准标识系统建设的一部分;二是安排专项经费5万元用于帅孟奇生平事迹陈列室建设,该项为研学项目,是必要的,只有前期设计得到,才能带给游客好的体验,才对得起革命先烈;三是厅已要求该单位从县级财政预算申请28万元配套资金用于置换故居管理办公区域装修及配套设施;置换后,该资金将继续完善帅孟奇故居景区高标准标识系统。下一步厅对资金使用情况跟进。

  3、资金支出手续不完整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现场评价发现部分项目单位存在财务报销凭证不规范、合同未设立质保金条款、验收程序不完善等情况,进行核查,涉及的4个项目单位,均已整改完毕,

  一是娄底双峰“溪砚制作工艺”非遗旅游产品开发及花鼓戏演艺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完善了原始凭证,补开了正规发票;设置工程资金支出台账,补充了相关工程前期资料、项目竣工验收资料。

  二是罗荣桓故里智慧导游系统及标识标牌标准化建设完善了合同,对弱电项目建设合同补充了质保金条款。

  三是衡东县白莲镇铁坪村项目、三樟镇柴山洲村项目均已完善了建设合同以及相关票据。

  4、预算指标混用

  省文旅厅对预算指标混用情况进行核查,一是对相关项目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限期进行整改;二是下一步将通过财务培训班进行财务人员相关业务培训,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三)项目管理方面

  1、市、州对旅游厕所的补助不规范

  落实中央相关文件精神,旅游厕所建设是我省加快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实施的项目,根据《湖南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全省计划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所2600座。我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的旅游厕所建设资金,是在国家旅游厕所专项资金补助基础上补齐缺口,我厅根据2018年各地区已完成旅游厕所项目个数予以核拨,补助标准为5000元/蹲位,对于旅游厕所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价,主要是评估各地区旅游厕所建设的整体完成情况。厕所资金属于中央和省对地方安排的“先建后补”资金,因此,省级厕所专项资金安排不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2、部分项目政府采购程序欠规范的问题

  一是省文旅厅对长沙市望城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新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郴州市图书馆等三家政府采购程序欠规范的项目单位进行约谈,并要求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并反馈;二是下一步省文旅厅将对项目中含有政府采购的项目进行严格检查,对存在违规的项目进行暂停,并收回专项资金,并核减该地区下一年项目申报的指标。三是通过组织市州业务培训的机会,普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鼓励市州在相关法规的框架下出台与自身相适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3、个别项目申报绩效目标不合理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湖南攸县酒埠江生态新镇综合开发项目、南岳传奇古镇项目整改情况进行核查,一是该单位已经结合实际情况对绩效目标进行调整,二是要求对南岳传奇古镇项目加快工程进度,尽快达到运营条件。

  4、个别项目补助标准不够明确

  省文旅厅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有以下整改:一是下一步做好资金预算,明确资金来源;二是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做好预算工作,精准测算资金、分析资金缺口、资金使用计划。

  三、下一步打算

  (一)优化预算管理,强化绩效的三个节点

  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在项目申报初评时,加大对预算绩效目标的分值评定,对绩效目标不完善的项目进行评分扣减处理,对于态度恶劣的,给与初评不予通过处理。二是强化项目中期绩效目标考评,对未达到绩效目标的项目进行约谈,对于预计无法完成的单位进行资金收回处理;三是落实结项绩效,根据相关规定,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划分绩效评价档次,作为下一次项目申报的依据,对于完成不力的项目,对其进行资金收回处理,并暂停该地区一年的相关项目申报。

  (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是尽快发布新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二是下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流程,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明确资金支出范围。三是强调花钱必问效,凡是使用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的项目完工后,项目单位必须组织绩效评价,使用省补资金超过100万元的由当地文旅局、财政局共同组织评价。对违反“专款专用”原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两年内不得申请补助。对未上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评价报告的市县区,暂停补助下一年度项目资金。

  (三)加强项目绩效管理

  一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督促市州主管部门要加强跟踪监督,及时了解项目执行情况,掌握项目建设进度、产出效益目标实现状况,对不能按计划实施的项目要及时予以调整。二是完善项目绩效管理指标库建设,通过培训等形式进行普及;三是坚决打击项目单位多头申报财政补助行为,采用信息化手段,避免项目单位在省、市县区财政部门分别获得补助。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14

  根据长府办复[20xx]399号文,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委托了东莞市财经研究学会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了专家团队对“聘请第三方队伍协助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经费”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长安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按照绩效评价报告,认真梳理问题,逐项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对第三方考核评价体系设置不够合理;

  (二)预算执行过程管理有待加强;

  (三)对协管员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整改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内容,外聘协管员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确实存在不足,情况需进一步改进与完善,长安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主要分为以下3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优化考核体系,提升项目实施效果。通过调整每月评分表(详见附件)的方式,优化考核体系:

  (1)增加对受益群众考核维度,对外聘协管员有效投诉次数列入考评指标中;

  (2)对人员素质、装备、业务、预算资金执行情况等的综合考评项目内容进行优化调整;

  (3)增加每月对外聘协管员项目进行总结评价和建议内容;

  (二)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管理,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1)合理调整人员费用及服务费用的具体标准;

  (2)结合月考评数据和情况,按合同规定对未达到合同付款条件约定最低分值的,按照差异分数进行扣除服务费。

  (三)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协管员整体素质水平和业务能力。明确外聘协管员管理方要定期安排业务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入职培训、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纪律规范等内容。分局也将结合实际情况,对符合协管员参与的管控行动进行事前培训,不断提升协管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15

  自20xx年8月25日收到《长安镇专职消防队绩效评价报告整改通知书》后,我单位高度重视评价报告提出的“1号文”执行过程存在问题,当即成立问题整改小组,对评价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工作,并按照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及建议拟定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现将目前已开展整改工作情况及后续计划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已开展整改工作情况

  (一)制定《奖补申报指南》,加速奖补发放进度

  为减少社区(集团公司)因不了解申报流程或相关材料要求而导致申请不通过情况的发生,我单位在原有文件基础上制定了一份《奖补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对申报主体及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时间、申报流程、申报受理咨询电话等方面均进行具体说明。特别针对设备安装位置、安装照片拍摄要求、发票内容填写等前期奖补审核过程中需注意事项作详细补充,明确规定需提交文件的具体要求,充分提升政策实施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在指南中提供消防队和消安委咨询电话专线,以便及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给予反馈。

  (二)强化资料管理工作,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加强资料规范管理意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注意保留和整理完整原始凭证及其他相关材料,以便备查。具体如下:

  1.针对存在的各类资料内容不全、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我单位分三个大类规范、整合各项资料,以便及时备查。一是原始凭证类,包括记账凭证、收据、付款凭证、发票、预算经费呈批表等文件;二是数据材料类,包括各社区(集团公司)提交奖补申请材料、奖补资金发放至社区(集团公司)明细清单、社区(集团公司)奖补资金发放至群众明细清单等文件;三是文件材料类,包括政策制定依据、政策申报文件、政策批复文件、政策调整文件等。

  2.针对奖补资金发放至社区(集团公司)明细清单填写不规范的问题,我单位根据申请验收台账内容制定了对应的奖补资金明细表模板(详见附件2),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在填写过程中不得修改表头内容和顺序,提高奖补发放的规范性。

  二、计划整改措施

  (一)完善绩效指标体系设计

  在下年度填写绩效目标申报表时,我单位将从指标设置的合理性、全面性、规范性等方面优化绩效指标体系,具体如下:

  1.提升数量指标设置的全面性。可设置专项奖补资金发放率、“三小”场所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完成率、出租屋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完成率、“三小”场所简易喷淋头安装完成率、出租屋简易喷淋头安装完成率、安装喷淋头设施补贴完成率、安装烟感设施补贴完成率等数量指标,并根据填报时的工作开展情况适当制定可实现指标值,全方位考察设备安装和奖补发放情况。

  2.提升质量指标和时效指标设置的可操作性。可设置补贴合规率、应补尽补率、政策知晓率、奖补资金发放足额率等质量指标;设置专项奖补资金发放及时率、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按时完成率、简易喷淋头安装按时完成率等时效指标,并对各项指标内容或计算公式进行说明和解释,更加有效追踪奖补资金发放质量和时效。

  3.提升效益指标设置的规范性。可设置“三小”场所、出租屋火灾风险防控提升度、“三小”场所、出租屋火灾事故发生数量降低率、“三小”场所、出租屋火灾事故伤亡人数降低率、补贴对象覆盖面等社会效益指标;设置社区(集团公司)满意度、群众满意度、群众投诉处理满意率等满意度指标,切实追踪项目实施所带来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情况,并定期就奖补政策实施情况对社区、群众两大群体进行调研,了解公众需求,深化实施效果。

  (二)规范政策执行过程监管

  我单位将从消防基础设施现场安装建设情况、奖励标准目标口径、财务记录合规性等方面完善政策执行过程监管方案,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具体如下:

  1.对设备安装工作加强监督。不定期对社区(集团公司)消防基础设施现场安装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问题包括:感烟报警器、喷淋头安装位置是否规范;安装位置是否因紧靠墙壁而减小了有效保护面积;是否严格按照安装规范在“三小”场所住人区域和出租屋楼梯间首层位置进行安装;喷淋头室内供水管是否违规采用PVC管等,对抽查存在问题的社区(集团公司)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不定时复查。

  2.明确目标数据口径。下发各社区(集团公司)烟感、喷淋头奖补申请年度目标值,督促社区(集团公司)根据年度目标值进行任务分解,按时按量追踪任务完成情况。

  3.提升费用支出和财务记录合规性。收集社区(集团公司)奖补资金发放至群众的明细表,严格要求社区(集团公司)规范填写、记录、存档,并不定期进行抽查。同时,为加强奖补资金发放的后续落实情况,我单位拟对已收到奖补的社区进行调研,落实奖补资金去向,是否按要求发放到群众手中。此项工作落实到位后,将会提高广大群众安装基础设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加快各项工作进展。

  (三)加强奖补政策宣传力度

  我单位将从社区(集团公司)层面和居民层面两方面优化奖补政策宣传方案,具体如下:

  1. 在社区(集团公司)层面,在原有以文件下发传达政策内容为主的基础上,完善线下会议、线上座谈等交流宣传方式。我单位拟于近期下发新制定的《奖补申报指南》,尽可能通过召开会议的形式对指南中各项要求作具体讲解及答疑交流,督促社区遵照申报程序,整理验收资料,提起验收申请,抓紧时间申报资金奖励,确保设施安装奖励资金及时兑现,提高广大群众安装消防基础设施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加速“以奖代补”奖励发放。

  2. 在居民层面,一是督促社区(集团公司)通过社区公众号、微信群通知、派发宣传单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定期宣传相关政策要求、政策进展、政策变动等内容。二是督促社区(集团公司)定期召开动员大会,细致讲解安装政策及奖补政策。三是督促社区(集团公司)对未落实安装的居民进行电话或短信的方式提醒。四是督促社区(集团公司)对存在困难的居民入户解答问题。

  同时,我单位将不定期组织社区(集团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宣传、交流,及时解决社区在1号文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加速推进1号文安装及奖励发放。并抽查社区(集团公司)奖补宣传工作进展、调查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程度,针对存在的宣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相关文章: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12-10

乡镇绩效评价整改报告12-09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精选5篇)12-08

绩效评价整改报告(15篇)12-10

乡镇绩效评价整改报告(精选10篇)12-09

乡镇绩效评价整改报告10篇12-09

乡镇绩效评价整改报告(10篇)12-09

项目绩效评价整改报告(精选6篇)12-08

乡镇绩效评价整改报告(通用5篇)12-08